张建:人大释法再次重申香港国安法立法原意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89 次 更新时间:2023-01-26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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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  


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的最高原则。如何全面准确实施香港国安法是确保“一国两制”最高原则得到有效落实的重要内容。

1月13日,全国港澳研究会举办“保证香港国安法准确实施”专题研讨会,这一专题研讨会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香港国安法(简称为“人大释法”)引发各方关注的背景下进行的。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港澳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夏宝龙在该专题研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夏宝龙在讲话中指出,中央对国家安全事务拥有完整的立法权、执法权、司法权,“人大释法”阐明赋予特区处理维护国家安全具体问题的权力和责任的香港国安法立法原意。

首先,“人大释法”与香港国安法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是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理基础。

无论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香港基本法还是解释香港国安法,“人大释法”都同本源法律条文一样具有同等的最高法律效力和约束力。“人大释法”具有充分的法理和法律依据,“人大释法”的效力等同于香港国安法,“人大释法”也是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落实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的重要举措。香港回归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进行了五次释法,释法对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和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香港国安法同解释香港基本法的运作是一样的。全国人大通过“决定”(2020年5月28日全国人大通过的《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香港国安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有解释香港国安法的权力,其解释与香港国安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正如夏宝龙在讲话中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国安法第14条和第47条作出的解释清楚阐明了香港国安法的立法原意就是将处理有关维护国家安全具体问题的权力和责任赋予香港特区。“人大释法”为解决香港国安法实施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清晰规范了特区层面解决问题的方式和路径。

其次,“人大释法”需要香港特区包括行政、立法、司法在内的有关机构不折不扣的执行。

维护国家安全是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法定机构、咨询组织等整个管治架构的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国安法的释法权力不容置疑,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释法决定,香港特区行政、立法、司法机关应一体遵循。此次释法有助于香港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香港国安法的立法原意,有助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也充分表明了中央充分信任特区、支持特区、尊重特区。

第三,“人大释法”再次重申赋予香港国安法的凌驾地位和优先适用的法律效力。

香港国安法在实施过程中未来仍会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根据香港国安法,当特区本地法律规定与其不一致时,应当优先适用香港国安法,特区应主动修改、完善本地法律,使本地法律与香港国安法实现有机统一。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对于香港国安法的这种优先地位,香港社会理解得不充分,甚至存在成见和偏见。这次“人大释法”是向香港社会再次重申香港国安法的地位,有利于消除香港社会对国安法地位的各种不准确甚至歪曲、扭曲认识,对于未来香港特区与时俱进地更好实施香港国安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四,“人大释法”也是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的重要手段。

无独有偶,在夏宝龙就香港国安法实施发表重要讲话的时间节点,正值英国外交部发布第51份所谓的“香港问题半年报告”,攻击“一国两制”,歪曲香港国安法的实施。另外,近期英国政客还介入黎智英案。英国首相苏纳克表示,英国依据《中英联合声明》有权介入香港事务,英国外交发展部负责印太事务的国务大臣Anne-Marie Trevelyan与涉违反香港国安法的黎智英的代表律师团会面以示支持,等等。

夏宝龙在讲话中指出,必须清醒地看到,反中乱港分子“乱”心不死,外部势力遏制中国发展从未停止,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仍然面临严峻形势和挑战。英国近期在干涉香港事务方面的恶劣行径正表面了要时刻警惕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香港国安法在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众所周知,此次“人大释法”的起因就是为了防止在香港没有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参与涉香港国安法案件。香港特区要准确理解“人大释法”的精神,准确实施香港国安法,更加积极有效地防范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维护香港的国家安全。

正如夏宝龙在讲话中所言,当前香港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在祖国坚强后盾的支持下、在香港国安法的保驾护航下、在全体香港居民的团结奋斗下,“一国两制”在香港将进入“高品质实践”阶段,香港也将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扬帆远航、大有作为。

(张建,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港澳研究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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