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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凤阳 李智:作为话语事件的真理标准问题讨论

更新时间:2023-01-04 10:22:11
作者: 张凤阳   李智  

   1984年,《光明日报》举行优秀理论文章评选,《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以下简称《实》文)荣膺特别奖。据该文责任编辑王强华回忆,奖金1000元人民币本计划只发给原始作者胡福明,后考虑中央党校吴江、孙长江等同志也对文章做了重要修改,且并非尽编辑义务,应酌情奖励,“给多了不合适,太少了又拿不出手”,就从作者的奖金中分出300元,作为修改文章的“劳务费”。不料,党校的相关同志拒收这笔“劳务费”,事后还有人炒作说,“这是公然篡改历史和严重的侵权行为”,致使出于好意的《光明日报》社“蒙受了一次不白之冤”。

  

   就言辞表达论,以更高的声调鸣冤叫屈的是中央党校几位参与《实》文修改的理论专家。孙长江在一篇回忆文章中把1984年的评奖活动定性为一段“并不光辉的往事”,所作评论不但极尽戏谑,更流露了满腔的义愤:“在对待真理的问题上,出现了不少亵渎真理的动作。而这种亵渎真理的动作,却是对‘真理’的‘奖赏’”。一篇关乎思想路线拨乱反正的历史雄文,居然也带出了一场不大不小的著作权之争,对此,用“话语事件”来形容,于“公”于“私”都再合适不过了。《实》文著作权争议爆发后,相关当事人纷纷著述,表达自己的观点。 他们的陈词均强调要澄清史实,但在字里行间却流露出无法掩饰的情绪冲动。从这个意义上说,如何评价个人在那场划时代转折中的贡献和地位,才是争议的要害所在。比较起来,立场最为中道和客观的是《光明日报》社总编辑杨西光。考虑到评奖风波及其可能衍生的后续效应,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他在疾病缠身的情况下召集报社相关编辑一起开会,回忆《实》文发表的前前后后,并逐字逐句地审定了这次会议整理的一份《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写作和发表的经过》的材料;同时,还决定把《实》文原稿、历次修改稿及最终定稿作为“附件”辑录于后,装订成一本《实》文“白皮书”存档。这为后人考察《实》文的“原生态”留下了最可信的第一手文献。作为“党和国家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伟大转折的思想先导”,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的特殊历史意义,今天已是不争的定说。 也许就因为这个缘故,差不多每到改革开放的逢十纪念,都会听见《实》文著作权的或弱或强的“翻炒声”。

  

   耐人寻味的是,这种“翻炒声”基本上限于当事人的小圈子,除个别记者采访报道外,整个知识界扮演了旁观者角色,几乎没有发表任何公开的文字评论。这可能是因为,《实》文著作权之争虽未发展到法律诉讼的地步,但其中暗含的法律纠葛却限定了它的“私人”性质,局外人不好妄议。这是可以理解的。不过,《实》文著作权之争也连带出一些极富意味的“公共”议题,对此,知识界置若罔闻,并不是一种多么值得称道的中立姿态。问题的症结似乎在于,倘若超越“私人”范围,而将《实》文著作权之争纳入“公共”领域来研判,到底应该选择怎样的分析进路呢?

  

   笔者以为,这条进路不是“法学”的而是“政治学”的,至少就其可行性来说是如此。本文拟参照伊斯顿的政治系统分析理论,将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之于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思想奠基作用,当作观察“学术”与“政治”互动关系的经典案例。按照本论题的设定,处在“输入”环节的是来自民间社会的“学术话语”,而处在“输出”环节的则是打着官方印记的“政治修辞”。如是,我们就可以把时为大学教师的胡福明看作“学术话语”的初始供给者,而把吴江、孙长江等人比作伊斯顿所说的那种位居权力系统边缘,并对外部“输入”进行过滤、加工、控制和把关的“守门者”。 两类角色都有其历史贡献,但他们各自的角色认知却发生了某种错位。这或许是酿成《实》文著作权纷争的一个重要缘由。值得庆幸的是,争议各方不无论战色彩的回忆文章,若合在一起,恰好还原了《实》文撰写、修改及发表的实际历史场景。据此,我们不仅可以对当代中国知识分子的政治贡献度和贡献方式给出典型性的个案评估,还可以在政治过程的意义上对当代中国的权力系统运作机制作微观的剖析和解释。这是本文的立意所在。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撰述的两条线索

  

   从话语事件的角度来考量,《光明日报》社举办的优秀理论文章评选活动,是引发《实》文著作权纷争的直接原因,所以,该文责任编辑王强华承担起辩护义务,也就显得无法推诿。相形之下,孙长江斥责《实》文获奖署名“是对历史的野蛮歪曲”,则代表了中央党校一方有关当事人的愤激意见。随着著作权之争演化为一场不小的风波,《实》文原稿作者暨奖获者胡福明要置身事外,自然也是不可能的。这样,我们就看到了一种复杂缠绕的“三角关系”。用“当局者迷”来描述各方的意见表达,可能不准确;但说他们的意见表达均未区隔《实》文撰述的两条不同线索,并据以评估各自的角色扮演,却不怎么言过其实。

  

   在可以还原的历史场景中,《实》文写作和修改的主要线索,一条来自权力系统之外,大体上可定性为“民间”;另一条来自权力系统之内,大体上可定性为“官方”。尽管这两条线索的最终交汇及《实》文的匿名发表造成了著作权的模糊,但是,按照政治系统分析理路,区分这两条线索对问题的澄清来说却是至关重要的。据笔者的看法,如果把“民间”线索释义为“观念输入”,再将“官方”线索类比为“观念守门”,那么,相关当事人的处身方位不仅容易测度,而且其提供的申述材料,还可以用作解开当代中国“学术话语”与“政治修辞”互动之谜的旁证。

  

   “民间”线索的大致情况是:1977年7月,《光明日报》社编辑王强华赴南京采访一次理论讨论会,对南京大学教师胡福明的发言留下深刻印象,向其约稿;同年9月,胡福明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一文投给《光明日报》;1978年1月,《光明日报》对文稿作编辑处理,发排小样;经若干来回的修改,文章第5稿题目定为《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拟在“哲学”专刊发表;1978年4月,《光明日报》社总编辑杨西光看了文章大样后,决定做进一步修改,并作为重点文章发表在《光明日报》第一版。至此,“民间”线索的演进暂告一段落。胡福明事后回忆说,原作《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在揭批“四人帮”的斗争中,“自己选定的题目,自己形成的主题,自己提出的观点,自己寻找的材料,自己拟定的提纲,自己撰写的文章。”

  

   “官方”线索的大致情况是:1977年9月,主持中央党校工作的胡耀邦发表讲话,以研究“第九次、第十次、第十一次路线斗争”的名义,提出文革评价问题,并推动成立了相应的研究小组;经胡耀邦几番点拨,1978年1月,吴江牵头的小组拿出了一份关于“三次路线斗争”问题的研究提纲,申明两条原则:(1)应当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完整体系的精神实质为指导,来进行研究,(2)应当以实践为检验真理、辨明路线是非的标准,实事求是地进行研究;提纲经胡耀邦审阅批示,在修改充实后,于同年3月邀请中央党校6位高级干部学员开了一个征求意见的小型座谈会,后任《光明日报》社总编辑的杨西光即在其中;4月形成《关于研究第九次、第十次、第十一次路线斗争的若干问题》的正式文稿,分发给800多名中高级干部学员,在更大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学习讨论;针对学员的思想疑惑,理论教研室吴江、孙长江商定,由孙执笔为党校内部刊物《理论动态》撰写一篇文章,题目就取作《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至此,“官方”线索的演进也暂告一段落。

  

   1978年4月,中央党校学习结业后调任《光明日报》社总编辑的杨西光,看到胡福明的《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一文,决定将其从“哲学”专刊撤下来,再行加工,并作为重头文章推出。4月13日,杨西光邀请中央党校理论教研室的孙长江,与碰巧出差北京的胡福明及本社理论部编辑马沛文、王强华一道开会,研讨了《实》文的总体修改思路。从这个时候起,“民间”和“官方”两条原本并行的线索就发生交汇了。根据杨西光的指示精神,胡福明在京期间对《实》文做了新一轮修改;离京之后,文章的修改工作先在《光明日报》社理论编辑部开展,继则委托给了中央党校理论教研室的同志。岂料后来竟形成了这样的认识落差:说《实》文的定稿凝结了集体智慧,不会有任何疑义;若评价个人的贡献度,则立刻产生意见分歧。

  

   曾为中央党校《理论动态》主要办刊人之一的沈宝祥,将纷纭复杂的《实》文撰写、修改及发表过程,归结为八个要点。他没有区隔“民间”和“官方”两条不同的线索,但在论述《实》文后期修改的时候,提到了三个关键步骤:a.“杨西光请中央党校理论教研室的同志帮助修改加工这篇文章,并要求先在《理论动态》刊出,再作为《光明日报》特约评论员文章公开发表”;b.“中央党校理论教研室的孙长江已为《理论动态》写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文稿,但不成熟”;c.“中央党校理论教研室请示胡耀邦以后,接受了杨西光的要求,最后将《光明日报》社送来文稿和理论教研室原已写出的文稿,由孙长江‘捏在一起’,形成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文稿”。此乃争议颇大的“捏合说”。

  

   对这一说法,《光明日报》社编辑王强华表示怀疑。他以自己的现场笔录见证,孙长江受杨西光之邀,前来《光明日报》社研讨《实》文修改问题的时候,从未提及自己已有了一篇相同题目的成品稿件,而且,研讨的情况表明,至少在《实》文公开发表前1个月,“他对这篇文章到底怎么写、重点放在哪里,也还没有定论。”胡福明回忆说,1978年4月在京开会和修改《实》文期间,孙长江曾告诉他,胡耀邦同志交给中央党校理论教研室一个任务,要写一篇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文章。“现在有了你的这篇文章,就不用再写了。”

  

   可是,中央党校的相关当事人持不同观点。据吴江回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他和孙长江在1978年二三月间确定的题目。杨西光送来胡福明《实》文请求修改后,他建议孙长江,“与他正在起草的文章并在一起,题目还用我们原定的。”1984年10月,孙长江致函时任《光明日报》社总编辑的杜导正,不仅说明他的工作性质是“尽量把两个稿子捏在一起”,还强调,公开发表的《实》文虽吸收了胡文的好意见,但保留胡文原稿的文字已不及三分之一,“基本上是重写了”。曾任中央党校理论教研室副主任的孟凡更明确地讲,他看过孙长江的成文原稿,因此,“有些介绍《实》文发表情况的文章只提胡福明,而不提孙也写过同样主题文稿的事实,是不全面的。”

  

以上两种说法孰是孰非,不好妄断。但论者言之确凿,也不妨做一些可能的推想。按照现今的一般评论,《实》文的历史价值在于破除“两个凡是”的政治冲击力,而其基本观点,实乃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常识,在理论上并不复杂。这么看来,即如王强华所说,孙长江在《实》文公开发表前1个月还没有定型的写作思路,也不排除他在嗣后的短期内草就一份初稿的可能,更何况,撰写《实》文还是胡耀邦交付的任务。但胡福明强调,就科学发现或发明的认定而论,“时间,是个严肃的问题”。胡文于1977年9月投给《光明日报》,比孙长江的文稿要早得多,假设存在这一文稿的话。事实上,笔者以为,这还不是问题的要害。关键在于,孙长江的文稿即便草就,其核心论点亦非自己的原创,而是来自胡耀邦的指示。从这个角度看,吴江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乃其原定题目的说法,也仅仅具有贯彻胡耀邦意图并使之系统化和理论化的意义。胡福明可以公开宣讲,《实》文原作是“自己形成的主题,自己提出的观点,自己寻找的材料,自己拟定的提纲,(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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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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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学海》2015年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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