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页 文章阅读 登录

霍克思:西人管窥《红楼梦》

更新时间:2022-12-07 09:54:48
作者: 霍克思  

   作者简介:[英]霍克思(David Hawkes) 本文作者霍克思先生是英国人,现为牛津大学全灵学院院士。这篇文章是他直接用中文写的,我们对于原稿,除个别地方笔误外,未做任何改动。——编者注

  

   一个外国的翻译者,跑到堂堂的中国红学家们跟前去说三道四地讲起《红楼梦》来,有一点像“冠沐猴”在人前跳跃着——即使不讨人厌,亦要惹人的笑话。

  

   我在翻译《红楼梦》的过程中,为了减少外国阅者最感头痛的那一堆难念又难记的中国名字起见,把所有的丫鬟和小厮的名字都译成英文或是用英文名字来代替。因此,我读《红楼梦》时对丫鬟的名字多用一点心,在这小小的范围里头往往有琐碎的发见。如今不妨把其中一二写下来,以表献芹之意。

  

   一、紫绡

  

   在程本《红楼梦》第二十八回中,宝玉从冯紫英家和薛蟠他们喝酒回来,屋子里看到了元春送的礼物以后,有这么一段文字:

  

   说着,便叫了紫鹃来:“拿了这个到你们姑娘那里去……”紫鹃答应了去。不一时回来说:“姑娘说了,昨儿也得了。二爷留着罢”……这一段文字我们感觉很奇怪。宝玉自个儿的房子里头既然有那么多丫头,何苦把个紫鹃从潇湘馆叫来,命她拿东西带给黛玉去?何不叫自己的丫头,像晴雯或麝月去送呢?事实上,我们如果查查别的本子,就知道宝玉叫来的并不是紫鹃而是另外一个丫头。戚序本作:

  

   说着,便叫紫绡来:“拿了这个到林姑娘那里去……”紫绡答应了,拿了去。不一时回来说:“林姑娘说了,昨儿也得了。二爷留着罢。”

  

   脂京本一样,只是有人把第一个“绡”字取消,改作“鹃”了;后来另一个人(或是第一个人改了主意的)又把那“鹃”字取消,用□恢复了原来的“绡”字。

  

   脂残本一样,只有两个“绡”字皆作“绢”了。

  

   《兰墅阅乾隆抄本百廿回红楼梦稿》(下面略称“全抄本”)作:

  

   又:(说着便)叫紫鹃来,拿了东西到林(你们)姑娘那里去……紫鹃答应了(拿了)去。不一时回来说,林姑娘说了……

  

   (括弧里头的是改文。)

  

   看了这些异文以后,我们很容易判定这一段文字是高鹗改错了的。他改的“林姑娘”原来没有错;错的是“紫鹃”的“鹃”字。

  

   这一位紫绡丫头我们在第二十七回已见过。过芒种节的时候,有一群丫头在大观园里逛。戚序本和脂残本中丫头的名字如下:晴雯、绮霰、碧痕、紫绡、麝月、侍书、入画、莺儿。

  

   脂京本一样,只有“绡”字被人取消了,改作“鹃”字。这明显是改错了的,因为这个时候紫鹃还没有出门;甚至连后来林黛玉出门的时候,紫鹃似还留在家里。

  

   全抄本仅作“晴雯、绮霰等”。

  

   程本作:“晴雯、绮霞、碧痕、秋纹、麝月、侍书、入画、莺儿”。

  

   这是高鹗改得比较高明的一点。头五个名字都是宝玉的大丫头。但是“紫绡”这个名字属于修改小说过程中的某一个前期的阶段。在最后一次修改的、终没有作完的、曹雪芹自己管它叫《金陵十二钗》的、脂砚斋誊清时把它的名字重改作《石头记》的本子里头,所有小说中的“紫绡”都改作“秋纹”,只有两个“紫绡”忽略了,没有改。

  

   为什么作者到了最后一次重写的阶段非把“紫绡”改掉不可?我想这是因为他要避免“紫绡”和“紫鹃”的混同。紫鹃本来是贾母的丫鬟,这是她本人在第五十七回里告诉我们的:

  

   紫鹃笑道:“你知道,我并不是林家的人,我也和袭人、鸳鸯一伙的,偏把我给了林姑娘使……”

  

   但是,在某一个前期的阶段里,她的名字不叫作“紫鹃”。第三回中贾母给黛玉的丫头叫作“鹦哥”,“鹦哥”就是“鹦鹉”。袭人是贾母同时给宝玉的,她的名字本来叫作“珍珠”。在最后的阶段作者把黛玉的大丫头改作“紫鹃”,把宝玉的大丫头改作“袭人”,把鹦鹉和珍珠依旧作贾母的四大丫头中的两个丫头:鸳鸯、鹦哥、琥珀、珍珠(两个从“鸟”,两个从“王”)。第二十九回中各房的大丫头到清虚观去看戏时,贾母房中来的就是这四个丫头。

  

   高鹗不晓得第三回的“鹦哥”当作“紫鹃”,就把第二十九回中黛玉的小丫头春纤妄改作“鹦哥”。其实,作者把“鹦哥”改作“紫鹃”的原因,大概是因为黛玉的屋子里有一只鹦鹉,会学主子的叹息、念诗,作者把这一只鹦哥写得很得意,当然不要阅者把鸟和丫头混起来,因此给丫头起了一个新的名字。第百十二回中鹦哥(就是鹦鹉)还算贾母的大丫头。只怕后四十回的那一段文字不会是高老先生的创作。

  

   第五十九回中也有贾母的四个大丫头:鸳鸯、琥珀、翡翠、玻璃。把“鹦哥”和“珍珠”换作“翡翠”和“玻璃”(一样是一个从“鸟”的名字和一个从“玉”的名字),恐怕代表修改过程中的另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里,贾母已经把自己的两个大丫头送给宝玉和黛玉,不过丫头的名字仍然是“珍珠”和“鹦哥”,还没有改。贾母少两个丫头,只好选出两个新的名字来填补。后来“鹦哥”改作“紫鹃”,“珍珠”改作“袭人”,可以把鹦哥和珍珠还给贾母,用不着翡翠和玻璃。

  

   总之,“紫绡”变成“秋纹”和“鹦哥”变成“紫鹃”,恐怕都在一个阶段里头,就是甲戌(1754)年之前,作者进行他最后一次的“增删”,作出他终未完成的《金陵十二钗》(即脂砚斋抄阅再评时重题原名《石头记》)的时候。

  

   二、檀云

  

   除了紫绡之外,在小说发展的某一阶段里,宝玉还有一个大丫头叫作“檀云”。檀云在后期渐渐不见了。在程本的散文部分里头,她仅仅出现一次,可是韵文里有两个地方还看得见她。韵文比散文难改,由于这个原因,《红楼梦》的诗词里面往往保存着前阶段的痕迹,像第五回中关于秦可卿自缢的诗曲便是一个例子。(第百十回中还提到秦可卿自缢的一个散文例子。恐怕那一段文字也不是高老先生的创作。)

  

   在诗词里面“檀云”和“麝月”成个对儿(檀和麝都是香料),正像李纨的两个丫头的名字“素云”和“碧月”也是对文一样。檀云和麝月在韵文里第一次出现是在第二十三回里宝玉作的《夏夜即事》一首中:

  

   窗明麝月开宫镜,

  

   宝霭檀云品御香。

  

   文冰先生在他的《红楼梦诗词注释》里把这两句诗如此翻译:

  

   月亮把窗户照得通亮,好象(像)打开了宫镜。

  

   满屋烟雾缭绕,闻得出是皇家的檀香。

  

   在他的注释里,他说“麝月”当作“月亮”讲。底下他也说:“二、三、四、五句分别嵌鹦鹉、麝月、檀云、琥珀四个丫鬟名。”

  

   我对这个解释感觉得很不痛快。我们先看这首诗的开首两句:

  

   倦绣佳人幽梦长,

  

   金笼鹦鹉唤茶汤。

  

   据我看,佳人既然是佳人,鹦鹉无非也只是一只鹦鹉,谈不到什么丫鬟的名字。反正,鹦鹉和琥珀并不是宝玉的丫头,始终没有在怡红院里住过。而且把“麝月”当“月亮”解,虽说是谑作,好像有点儿不妥。我想颔联的“麝月”和“檀云”是直接标示着宝玉的丫头:一个开宫镜,一个品御香。

  

   第二例在第七十八回《芙蓉女儿诔》:

  

   镜分鸾别,愁开麝月之奁;

  

   梳化龙飞,哀折檀云之齿。

  

   此处的“麝月”和“檀云”也是两个丫头,就是晴雯的同伴,“檀云之齿”就是“檀云的梳子之齿”的意思。

  

   程本中唯一的散文方面的例子是:第二十四回中小丫头红玉篡到大丫头的位置进宝玉的屋子去服侍他。作家先把怡红院的大丫头数了一遍,说明各人为什么偏在这个时候不在家:

  

   袭人被宝钗烦了去打结子,秋纹、碧痕两个去催水,檀云又因他母亲病了接出去了,麝月现在家中病着。

  

   戚序本和诸抄本都不说檀云的母亲病了:

  

   檀云因他母亲的生日接了回去;麝月又现在家中养病。

  

   (可注意:“檀云”和“麝月”还是接连并提的,成个对儿。)

  

   全抄本的这一段文字颇出意外:

  

   晴雯又因他母亲的生日接出去,射月又现在家中养病。

  

   作者明显要把宝玉所有的大丫头说明一下,只有晴雯还没提到。看起来,全抄本是对的。为什么高鹗终于没有采取全抄本的文字?大概是因为作者在别的地方再三告诉我们晴雯没有父母,也不知父母是谁。

  

   但是我们不可以根据第二十四回的这一段文字,就认为檀云是晴雯的前身。岂有晴雯的前身出现于晴雯的诔文中之理?诔文之外还有把晴雯和檀云并提的几个例子,比方在戚序本第三十四回中:

  

   袭人见说,想了一想,便回身悄悄的告诉晴雯、麝月、檀云、秋纹等。

  

   脂京本也一样。全抄本作:“悄悄的告诉晴雯、麝月、香云、秋纹等。”“香云”无疑是“檀云”的异文。程本干脆把“檀云”两个字省略了。

  

第五十二回中的例子很相似。这是晴雯着凉了,(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爱思想关键词小程序
本文责编:陈冬冬
发信站:爱思想(http://m.aisixiang.com)
本文链接:http://m.aisixiang.com/data/138869.html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