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福林:构建以海洋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蓝色经济伙伴关系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86 次 更新时间:2022-11-27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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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福林 (进入专栏)  

2022年11月27日,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与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联合主办以“加强蓝色经济合作 共促海洋可持续发展”为主题的“2022构建蓝色经济伙伴关系论坛”。来自我国相关部委、高校和科研机构以及7个省、市的嘉宾,以及挪威、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尼等9个国家和4个国际组织的专家学者共计约300人以线上线下的方式参加本次论坛。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在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全文如下:


面对海洋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严峻挑战,构建以海洋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蓝色经济伙伴关系,要把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作为首要关键,把共建海洋产业链供应链作为重大任务,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

一、以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合作应对全球海洋生态危机

1.海洋生态治理已成为全球海洋可持续发展的重点、难点、焦点

(1)世界经济对海洋的依赖度全面提升。目前,全球约90%的国际贸易货物依赖于海洋运输,95%的全球电信传输通过海底电缆实现;全球30多亿人口依赖海洋为生,超过3.5亿个就业岗位与海洋直接相关。

(2)全球海洋生态环境面临持续恶化的严峻挑战。长期以来的海洋污染、过度捕捞等行为已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严重损害。有研究显示,到2050年,人类对海洋的破坏行为每年给全球经济造成的损失将超过4000亿美元;到2100年,年均损失可能高达2万亿美元。

(3)全球海洋生态治理有效性较低。例如,全球仅有7.9%的海域面积得到有效保护;有约40%的海洋渔业资源被过度开发而濒临枯竭,只有8.5%的海洋渔业被联合国认证为可持续渔业;40多年来,全球可持续鱼类种群从90%下降到66.9%,提高全球海洋治理的有效性迫切要求全球行动。

2.加快完善海洋生态环境全球治理体系

(1)推进以联合国为核心的海洋治理体系改革。在单边主义盛行、海洋战略博弈加剧的背景下,联合国在全球海洋生态治理中的作用受到严重掣肘。以联合国为核心的海洋生态治理体系同以主权国家为重点落实主体之间的协调不畅,成为全球海洋生态治理面临的突出矛盾。增强全球海洋生态治理有效性,关键在于充分发挥联合国为核心的海洋治理体系的作用,以多边主义促进全球与区域海洋生态治理体系的协同。

(2)建立健全全球与区域海洋生态环境治理联动机制。适应不同海域生态系统特点及其治理的区域化趋势,在强化联合国对全球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统一协调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多边、双边组织的特殊作用,加快建立健全全球与区域海洋生态环境治理联动机制。

(3)推动大国间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协同。海洋大国在全球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在构建蓝色经济伙伴关系框架下强化大国间的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合作。

3.把南海打造成为全球海洋生态环境多元共治示范区

(1)加快启动南海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公约磋商。国际机构统计数据显示,南海的海洋资源已经下降到了1950年水平的5%-30%左右;南海海域珊瑚礁数量以每10年16%的速度在减少,得到有效保护的海域不足5%。面对日益严峻的海洋生态治理挑战,建议在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与《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框架下,尽快启动南海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公约磋商。

(2)探索构建南海生态环境治理协同体制。目前,南海周边某些国家不执行南海休渔期,并将海洋经济占比作为自身发展战略的约束性目标,加大了南海资源枯竭压力。例如,南海周边国家的人均捕鱼量为中国的2-6倍。为此,推进南海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建议尽快成立东盟与中国海洋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以推动南海海域相关国家间海洋战略对接、涉海政策协调、海洋生态环境治理检测、指导与监督等。

二、以共建蓝色产业链供应链为主线促进海洋资源合作开发

1.以共建蓝色产业链供应链实现海洋资源可持续开发

(1)海洋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潜力巨大。据估计,若按照可持续的最大产量捕捞,未来的海洋鱼类产量将在目前的基础上提高20%,比没有干预的情况要高40%;若实施可持续管理,海洋产出将提供比目前多6倍的食物,成为全球粮食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

(2)目前的蓝色产业链供应链发展难以适应海洋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需求。例如,由于全球海洋渔业产业链供应链建设滞后,相关海洋产品的附加值增值严重不足,部分区域海洋产品的变质浪费率高达50%。

2.推动建设双边、多边蓝色经济自由贸易区

(1)构建多种形式的蓝色经济自由贸易区。例如,立足不同海域特点与沿线国家海洋经济发展需求,推动构建海洋渔业、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生物资源、海洋新兴产业等项下的自由贸易区,实行海洋产业项下的自由贸易;采用包括“早期收获计划”、框架协议、投资协定等多种合作形式,推动共建灵活多样的双边、多边自由贸易区,打造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

(2)以共建蓝色产业链供应链带动海上功能性合作。例如,推进海水淡化、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新兴产业等领域的技术创新合作;推进数据、信息、知识共享,共建区域和全球海洋观测预报系统;推进海上气候预警、海上搜救、应对海上恐怖主义与极端气候等非传统安全合作;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合作,共建海洋生态航道,共同应对海洋跨境污染。

3.在RCEP框架下共建中国-东盟蓝色产业链供应链

(1)用好原产地规则构建以渔业为重点的海产品产业链供应链。2021年,东盟向中国出口的鱼类等海产品占其出口总额的18%;其中,加工产品出口仅占其海产品出口的4.1%。要用好RCEP原产地规则,支持区域内企业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和资源供给特点,在相关国家合作设立跨境渔业加工园区,合理布局捕捞、加工、保鲜、运输等产业链,使得鱼类等海产品加工增值超过40%,并享受“零关税”政策。

(2)构建以邮轮为重点的海洋旅游合作圈。总体看,构建中国与东盟旅游合作圈的时机条件比较成熟。建议:合作开发海洋旅游产品,联合打造“一程多站”式国际邮轮旅游航线;依托中国与东盟海洋旅游资源禀赋,通过合作共建跨境旅游合作区、边境旅游试验区等多种形式的旅游园区,逐步形成开放性区域海洋旅游经济合作网络。

(3)利用RCEP技术合作规则构建海洋可再生能源技术合作圈。落实RCEP“向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和最不发达国家缔约方提供能力建设和技术援助”的承诺,探索缩短对域内海上风电涉及的原材料、零部件“零关税”的过渡期,推动形成集风电机组研发、装备制造、检测认证、施工安装、运营维护等于一体的海洋风电产业链。

三、以有效参与构建蓝色经济伙伴关系为目标,强化我国海洋强国战略统筹职能

1.把统筹海洋安全与发展职能作为完善国家海洋管理体制的重点

(1)海洋资源开发亟需统筹国家层面的海洋管理职能。我国拥有1.8万多公里的大陆海岸线,海洋权益涉及300多万平方公里海域和1.1万余个海岛。经略南海、开发南海,拓展新时期的海上丝绸之路,关键在于强化和统筹国家海洋内外管理职能,实现全国海洋经济的综合管理与高效协同。

(2)维护海外权益需要统筹国家层面的海洋管理职能。我国约95%的国际贸易货物量通过海运完成,是全球海运连接度最高的国家。强化海洋管理内外职能统筹,是维护我国海外权益的重要体制基础和体制保障。

(3)提升我国在全球海洋治理中的话语权需要统筹国家海洋管理职能。以南海资源开发为例,需要充分利用RCEP协定生效实施带来的重要机遇,强化我国与东盟国家的蓝色经济合作。当务之急是在海洋管理领域对内统筹的基础上,提高我国在全球性海洋治理中的话语权,有效化解海洋争端。

(4)实现海洋管理职能的对外统筹。现有海洋管理体制对内整体上实现了陆海统筹,强化了各专业部门的管理职能,但仍面临多头管理、特别是对外职能分散、薄弱等突出矛盾。完善对外海洋管理体制,关键在于形成跨部门、跨区域的协调机制,统筹对外涉海事务管理。

2.强化我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能力建设

(1)建立并完善与国际接轨的海洋法律体系。我国已建立了国内海洋法体系,为维护海洋权益提供了充分的国内法依据,但与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2)推动与国际法相衔接的相关海洋法律出台。例如,依据国际海洋法公约,尽快出台涵盖海洋安全、维护海权和环境保护等内容的《海洋法》;尽快开展海洋自然保护地管理、涉外海洋科学研究、专属经济区开发利用等配套立法,加快形成完整的海洋法律体系。

(3)加强与国际涉海组织机构的紧密合作。积极参与管辖海域外生物多样性养护与可持续利用国际协定、国际海底区域采矿规章、全球海洋塑料垃圾管控公约等新兴海洋国际法规建设进程,并将其成果转化、纳入国内海洋法律。

四、海南自由贸易港有条件建设成中国-东盟蓝色经济伙伴关系核心区

1.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在中国与东盟蓝色产业链供应链中的枢纽作用

(1)推进以邮轮旅游为重点的岛屿合作。探索发起面向东盟的岛屿旅游卡计划,实现岛屿经济体之间旅游互通免签;率先建立海南岛-巴厘岛、海南岛-新加坡邮轮旅游合作体,实现南海区域邮轮旅游客源的共享和互送,邮轮航线的联合营销,邮轮旅游的危机管理;等。

(2)扩大东盟海产品进口。利用RCEP海产品“零关税”生效的时间窗口期,依托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扩大海产品进口;设立面向东盟的海产品采购中心、分销中心、储藏中心及加工中心等,逐步打造面向东盟的海产品加工、保鲜、中转、交易基地。

(3)加快建设国内企业投资东盟海洋产业的“总部基地”。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作为连接中国与东盟市场交汇点的独特作用,重要抓手在于打造国内企业到东盟投资的“总部基地”。要加快出台海南自贸港支持企业设立“总部基地”的具体政策,吸引国内企业经海南自由贸易港投资东盟渔业捕捞加工、油气合作开发、可再生能源技术研发等,使得企业在构建中国与东盟蓝色产业链供应链中发挥主体作用。

2.以海南自由贸易港为平台开展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合作

(1)在海南建立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中心。例如,支持在海南建立东盟大学,以国际援助方式支持东盟学生到海南留学;在海南建立面向东盟国家涉海政府官员、企业家的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中心,开展关于海洋环境保护、生态修复、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等公益培训与技术援助,等。

(2)搭建多层次人文交流平台。要发挥博鳌亚洲论坛在推动中国与东盟人文交流中的更大作用,设立中国与东盟蓝色经济伙伴关系分论坛,充分阐释共建中国与东盟蓝色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开发海洋资源、合作开展海洋环境保护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未来蓝图展望。要加强以智库为重点的人文交流,围绕蓝色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建设的重大课题开展合作研究研讨,提出政策建议,促进政策对话,形成蓝色经济合作的良好氛围。

目前,由中改院和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共同倡议发起的RCEP智库联盟已经成立。在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等机构的支持下,我院计划在过去两年成功举办“构建蓝色经济伙伴关系论坛”的基础上,将论坛机制化,每年举办一次,使其在增进海洋可持续发展共识、促进蓝色经济合作中发挥重要平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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