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名春:《周易》探索:作者及其所记录的周人故事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710 次 更新时间:2022-11-20 23:11

进入专题: 易学   周易  

廖名春  


演讲人:廖名春 演讲地点:陕西师范大学哲学学院 演讲时间:二〇二二年七月

廖名春 曲阜师大孔子文化研究院特聘教授,清华大学历史系长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先秦典籍和出土文献、中国思想史的研究和教学。著有《周易研究史》《周易经传与易学史新论》《周易经传与易学史续论》《帛书周易论集》《周易经传十五讲》《〈周易〉真精神——六十四卦卦爻辞新注新释》《孔子真精神——〈论语〉疑难问题解读》《荀子新探》《郭店楚简老子校释》《中国学术史新证》等书,在《历史研究》《哲学研究》《文史》《汉学研究》等中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近300篇。


《周易》为群经之首,但其创作时代和作者,近代以来,却颇有争议。我以为,从早期文献的记载和《周易》卦爻辞本身或许能找到答案,是为本次讲座的缘起。

《周易》作者是谁

《周易·系辞传》说:“《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当文王与纣之事邪?是故其辞危。”帛书《衷》篇所载“子曰”则作:“《易》之用也,殷之无道、周之盛德也。恐以守位,敬以承事,智以避患。□□□□□□□□文王之危智,史说之数书,孰能辩焉?”这一段话翻译过来就是:“《周易》之面世,正反映出殷纣的无道,周文的盛德。文王以恐守位,以敬承事,以智避患……这是文王危惧之时的智慧,而史官们喜欢的筮占之书,又怎么能分析明白呢?”帛书《要》篇载孔子对其弟子子贡说:“文王仁,不得其志,以成其虑。纣仍无道,文王作,讳而辟咎,然后《易》始兴也。予乐其智之,自[此,令]之自[出]也。予何安乎事纣乎?”明夷卦《彖传》也有:“内文明而外柔顺,以蒙大难,文王以之。”

这些先秦文献的记载,一致强调《易》之兴,在“殷之末世、周之盛德”,作《易》“当文王与纣之事”,“文王仁”,“纣仍无道”,文王处危避祸,而“《易》始兴”。这也就是说,《周易》的产生,出于周文王。

在此基础上,《史记·太史公自序》总结为:“昔西伯拘羑里,演《周易》。”其《周本纪》也说:“西伯……囚羑里,盖益《易》之八卦为六十四卦。”《淮南子·要略》则说:“今《易》之《乾》、《坤》,足以穷道通意也,八卦可以识吉凶、知祸福矣,然而伏羲为之六十四变,周室增以六爻。”

以孔子为代表的“文王作《易》”说从《周易》卦爻辞本身能否得到支持,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自古以来,人们多有讨论。

唐人孔颖达《周易疏》指出:验爻辞多文王后事。案升卦六四“王用亨于岐山”,武王克殷之后始追号文王为王,若爻辞是文王所制,不应云“王用亨于岐山”。又明夷六五“箕子之明夷”,武王观兵之后,箕子始被囚奴,文王不宜豫言“箕子之明夷”。又既济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说者皆云西邻谓文王,东邻为纣。文王之时,纣尚南面,岂容自言己德受福胜殷?又欲抗君之国,遂言东邻西邻而已。

后人对此续有考证,认为晋卦卦辞“康侯用锡马蕃庶”,说的是周初武王弟卫康叔之事。(见顾颉刚:《周易卦爻辞中的故事》)如此说来,《周易》卦爻辞的时间下限就到了成王时。

如何解决《周易》卦爻辞有文王身后事与文王作《易》说的内在矛盾?孔颖达《周易疏》提出:《左传》韩宣子适鲁,见《易象》云:“吾乃知周公之德。”周公被流言之谤,亦得为忧患也。验此诸说,以为卦辞文王,爻辞周公。马融、陆绩等并同此说,今依而用之。所以只言三圣,不数周公者,以父统子业故也。案《礼稽命征》曰:“文王见礼坏乐崩,道孤无主,故设经礼三百,威仪三千。”其“三百”“三千”即周公所制《周官》《仪礼》,明文王本有此意,周公述而成之,故系之文王。然则《易》之爻辞,盖亦是文王本意,故《易纬》但言文王也。

孔颖达的卦辞文王、爻辞周公说能解决“爻辞多文王后事”的问题,但并不能解决卦辞也有文王后事的问题。所以,此说并不能令人信服。但“父统子业”说,与《淮南子·要略》的“周室增以六爻”说却可相通。所谓“周室”,不仅指周文王,应该说也包括周公在内。《论衡·正说》篇有“文王、周公因彖十八章究六爻”说,也是认定《周易》卦爻辞的制作者为周文王、周公。

作者父子不分,或者以父代子,或者以子代父,这是古人的习惯。比如历代都说《史记》是司马迁之作,但我们读《史记·太史公自序》,知道其实它是司马谈、司马迁父子之作。说是司马迁之作,则是以子统父了。

“父统子业”说将《周易》卦爻辞的作者由周文王扩大到周公,或“周室”,可以解决《周易》卦爻辞有文王后事的矛盾;以文王作为“周室”的代表或文王、周公的代表,这也是合乎情理的。说周公参与了《周易》卦爻辞的制作,从史籍记载来看,很有可能。

《左传·文公十八年》记季文子使太史克对鲁宣公说:“先君周公制周礼。”《国语·鲁语》说:“若子季孙欲其法也,则有周公之籍矣。”《论语·为政》载孔子语:“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八佾》篇也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孔子论及周礼,每每与周公相联系。正因如此,所以《述而》篇他说:“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孔子所说的损益殷礼,“监于二代”的不是别人,正是周公。《周易》一书载于《周礼·春官》,为太卜所掌。周公制礼作乐,对《周易》的卦爻辞作了改编加工,完全有可能。

所以,孔子的“文王作《易》”说,是难以否定的。孔颖达的“父统子业”说以文王为文王周公父子的代表不失为一种合理的解释。从《周易》本经和先秦、两汉的文献记载看,周文王囚于羑里时,可能对六十四卦的卦序做了一定的编排,以至形成了今天通行的卦序,这是所谓“演”;文王又将六十四卦系以一定的卦辞和爻辞,这是所谓“增”;文王所系之卦爻辞,后来又经过以周公的改编、加工,最后形成《周易》本经,也就是六十四卦的卦爻辞。

“高宗伐鬼方”记录了什么

文王、周公父子作《易》说,在《周易》卦爻辞里是说得通的。《周易》卦爻辞不但有系统的周人早期故事,更详于文王拘羑里而反商的记载,当是明证。

我们先看既济卦九三爻辞“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这里的“高宗”,从西汉淮南王刘安、三国虞翻起,人们就认定指的是“殷王武丁”,几无异议。但殷高宗武丁是公元前1250年至公元前1192年时人,而周人先祖中,与“戎”人斗争最著名者,应该是王季。《太平御览》卷八三皇王部:“《纪年》曰:武乙即位,居殷。三十四年,周王季历来朝,武乙赐地三十里,玉十瑴,马八匹。”《后汉书·西羌传》注:“《竹书纪年》:武乙三十五年,周王季伐西落鬼戎,俘二十翟王也。”“《竹书纪年》曰:太丁二年,周人伐燕京之戎,周师大败也。”“太丁四年,周人伐余无之戎,克之。周王季命为殷牧师也。”“太丁七年,周人伐始呼之戎,克之。十一年,周人伐翳徒之戎,捷其三大夫也。”因此,此“高宗”当为周人之高宗,应该指王季。

这一认识,在未济卦九四爻辞可以得到印证。所谓“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即“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贞吉,悔亡”,是说:震用讨伐鬼方多年,功成受到大国的赏赐,必定吉利,没有什么后悔的。

“大国”当为“大邦”,指商,此时周人尚臣服于“大邑商”。“贞”,定也,必也,当为语气副词。“伐鬼方”多年而成功,受到“大邑商”的赏赐,“贞吉”,必定是吉利,必定是“悔亡”。这些都好理解。不好说的则是“震用”。

从“有赏于大国”来看,“伐鬼方三年”的高宗,不可能是殷高宗武丁。武丁为“大邑商”之王,他“伐鬼方三年”而成功,怎能“有赏于大国”?既然“有赏于大国”,就必然是较“大邑商”小的邦国,臣服于商的邦国。这一点,我们从“震用”的释读中可以得到支持。

关于“震用”,歧解颇多。或训“震”为雷,为动;“用”,以也。“震用伐鬼方”,以雷霆之势讨伐鬼方。或以“震”为人名,指周伯或周臣。王玉哲先生则认为此“用”字为“周”字之讹。《说文·口部》“周,密也,从用、口。”甲骨文、金文中的“周”字大都无“口”,即成了“用”字。“震用”即震、周两个小国。“震”当读作“岐”。吕祖谦《音训》:“震字,晁氏曰:《汉名臣奏》作‘袛’。”而《周易·复》卦“无袛悔”陆德明《释文》云:“袛,九家本作?。”原因是“袛”与“祇”形近而混,而“祇”与“?”音同。因此“震”,本当作“岐”。“震用”,当作“岐周”。

“岐周”之称,文献习见。周人从古公亶父起就居于岐山之下,其称为“岐周”,非常自然。《吕氏春秋·慎大览·贵因》:“武王使人候殷,反报岐周曰:‘殷其乱矣。’”此即是以“岐周”称周人。

因此,未济卦九四爻辞的“震用伐鬼方”即“岐周伐鬼方”,也就是周人伐鬼方。此周人为谁呢?从既济卦九三爻辞“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来看,当即“高宗”。此“高宗”不可能是殷高宗武丁;如果是殷高宗武丁,未济卦九四爻辞则不能称之为“岐周”。因此,此“高宗”当为周人之高宗无疑。

《史记·周本纪》不见周代庙号。或曰起源于商朝的庙号,周朝并没有延用。也有说周人已有庙号,至于“七庙”分别为谁,则有异议。

《白虎通义》卷十二《宗庙》曰:“周以后稷、文、武为七庙,后稷为始,与文王为太祖,武王为太宗。”但此说并不完全可信。

《国语·周语下》:“岁之所在,则我有周之分野也。月之所在,辰马农祥也,我太祖后稷之所经纬也。”《礼记·王制》:“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郑玄注:“太祖,后稷。”都是以后稷为周之太祖。

《诗·鲁颂·宓宫》:“后稷之孙,实维大王,居岐之阳,实始剪商。至于文、武,缵大王之绪。”《史记·周本纪》说:“古公亶父复修后稷、公刘之业”,“古公卒,季历立”,“公季修古公遗道”,“(文王)追尊古公为太王”。古公避戎徙周,实现了由西戎向华夏的巨大转变,周人尊之为“太王”,疑即太宗。

1936年时徐中舒先生指出“震用伐鬼方”当是《竹书纪年》记载的周王季历伐鬼戎之事,杨宽先生采纳了此观点。而后方诗铭、王修龄《竹书纪年辑证》说同。既然“伐鬼方”是“周王季历伐鬼戎之事”,则“岐周”之“高宗”为季历,殆无疑义。

这是它书未载的周先祖的一个重要故事。

“帝乙归妹”记载的商周大事

泰卦六五爻辞和归妹卦六五爻辞关于“帝乙归妹”的记载也是周先祖历史上的一件大事。

泰卦六五爻辞“帝乙归妹,以祉。元,吉”,是说:商王帝乙下嫁公主,(人皆)以为福庆。(其实要)善为处理,才能吉祥。

“帝乙”,商王,名乙,商纣王的父亲。“归妹”,嫁女。此指帝乙下嫁公主给周文王。“以”,以为,认为。王引之《经传释词》卷一:“以,犹谓也。”《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公)告臧孙,臧孙以难;告郈孙,郈孙以可,劝。”“祉”,福,福庆。“元”,善,此指善为处理,与人为善。

“帝乙归妹”之事《诗·大雅·大明》也有记载:“文王初载,天作之合。在洽之阳,在渭之涘。文王嘉止,大邦有子。大邦有子,伣天之妹。文定厥祥,亲迎于渭。造舟为梁,不显其光。有命自天,命此文王。于周于京,缵女维莘。长子维行,笃生武王。保右命尔,燮伐大商。”这是说:文王年轻时,皇天给他好姻缘。文王迎亲到洽水北,就在那渭水河岸边。筹备婚礼喜洋洋,殷商有位美丽的姑娘。殷商这位美丽的姑娘,长得就像那天仙一样。卜辞表明婚姻很吉祥,文王亲迎来到渭水旁。造船相连作渡桥,婚礼隆重很荣光。上天有命从天而降,降给这位周文王。在周原之地京都之中,又娶来莘国姒家姑娘。长子虽然早离世,幸好还有武王生。皇天保佑命令他,前去袭击讨伐那殷商。

“大邦商”“帝乙归妹”,周人虽然以为福“祉”,但“帝乙”所“归”之“妹”并没有做到“元”,并没有处理好跟周人的关系。何以见得?文王又“缵女维莘”,续娶了莘国的姒姓女子,而且在“长子维行”,长子伯邑考去世后,这位莘国的姒姓女子“笃生武王”,又恰好生下了周武王。于是,情况就变化了。这一点,从下面这条爻辞可以得到印证。

归妹六五爻辞“帝乙归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几望,吉”,这是说:商王帝乙将公主下嫁,但后来公主作为正室的服饰却不如其侧室的优良;月亮已经由盈转缺,吉祥。

这里的“君”,指天子、诸侯之妻,也称君夫人。《诗·鄘风·鹑之奔奔》:“人之无良,我以为君。”毛传:“君,国小君。”孔颖达疏:“夫人对君称小君,以夫妻一体言之,亦得曰君。”“袂”,衣袖。这里代指衣饰。“娣”,同嫁一夫为侧室之女弟。此指侧室,也就是如夫人。“良”,善,这里指衣饰华美。

“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表面是讲正妻的衣饰不如侧室华美,实质是说“帝乙”所“归”之“妹”作为正妻在文王那里失宠了,而侧室则得势了。这也是《诗·大雅·大明》所谓“缵女维莘”,作为侧室,“笃生武王”,声势高涨所致。

如何看待这一变化呢?爻辞借天道以明人事,要大家正确对待。

“几”,读为“既”。帛书《易经》本、陆德明《释文》引荀爽皆作“既”。“既”“几”声同韵近,故可换读。“望”,月相名。《释名·释天》:“望,月满之名也。”农历每月十五日(有时是十六或十七日),地球运行到太阳和月亮之间。当太阳从西方落下去月亮正好从东方升上来的时候,地球上看见的月亮呈圆形,这种月相叫“望”。“月几望”,又见于小畜卦上九爻辞、中孚卦六四爻辞。王辉认为:“当以‘既’为正字,‘几’为误字。‘既望’乃西周金文习见之月相术语,指每月十六日至二十二、三日,周原甲骨所见者还有‘既吉’(H11:54)、‘既魄’(H11:13)、‘既死’(H11:55)等,字均作‘既’而不作‘几’,子夏、京房作‘近’,是取义于‘几’,亦误。”(王辉:《马王堆帛书〈六十四卦〉校读札记》),李学勤先生也在《静方鼎补释》中说:“静方鼎铭‘月既望’,即《周易》经文的‘月几望’。裴学海《古书虚字集释》卷五云:‘《易·归妹》月几望,荀本几作既’,两字相通。‘月既望’就是‘既望’。”

帛书《昭力》认为,此条爻辞是讲“处(主)女之义”,女主的为人之道。这说明妻妾的地位不是一成不变的,“其娣”有德胜过“其君”,就像月相有盈有缺一样正常,也应视之为“吉”。《荀子·王制》篇说:“贤能不待次而举,罢不能不待须而废……虽王公士大夫之子孙也,不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庶人。虽庶人之子孙也,积文学,正身行,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卿相士大夫。”家庭里妻妾之道也应如此。

值得注意的是,爻辞所言文王之家事,其实是商周两国关系变化之反映。周人力量弱小之时,臣服于“大邑商”,“帝乙归妹”自然视之为“祉”。周人力量逐渐强大起来,要与商人争夺天下之时,“帝乙”所“归”之“妹”在周人那里必然地位下降。

“文王拘羑里”所记录的历史细节

文王拘于羑里,是商周关系上的一件大事。随卦上六爻辞、升卦六四爻辞、坎卦六四爻辞、坎卦上六爻辞,都是反映这一故事的。

随卦上六爻辞“拘系之,乃从维之,王用亨于西山”,据上海博物馆藏楚简《周易》当作:“系而拘之,纵乃之,王用亨于西山。”是说文王被商纣王拘押幽禁,释放后产生了背离之心,因而在岐山设祭(出师反商)。

“拘”,拘捕、扣押。“系”,捆绑,缚系。“拘系之”,依楚简本当作“系而拘之”。

“乃从”:当依楚简本作“从乃”。“从”,读为“纵”,释放。“维”,意为有二心。

“亨”,读为“享”,享祭。“西山”,当指岐山。阜阳汉简本作“支山”。岐山在镐京之西,故称西山。周族古公亶父曾率众自豳迁于山下周原,筑城作邑。后成为周人伐商的根据地。“王用亨于西山”,指文王在岐山设祭出师。

《史记·周本纪》记载,文王被赦归周,先后“伐犬戎”“伐密须”“败耆国”“伐崇侯虎”。“王用亨于西山”,当指这些战事。

升卦六四爻辞“王用亨于岐山,吉,无咎”也是讲这一故事,并且肯定了文王的这一行为,认为是吉利,没有咎害。为什么?因为周人眼中文王反压迫,是正义之师,得天下之人和,自然“吉”而“无咎”。

坎卦六四爻辞“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终无咎”,是说:一杯淡酒,两簋粗食,用瓦缶盛物,文王在羑里遭受的待遇如此简陋,但最终还是没有咎害。

“樽”,木制的酒器。“樽酒”,杯酒,形容酒少。“簋”,盛黍稷的食器。“簋贰”,两簋食物,形容食物少。“缶”,瓦器。“用缶”,用瓦缶盛物。

“纳”,收纳、接受、遭受。“约”,简约,此指“樽酒,簋贰,用缶”这种简陋的饮食待遇。“自”,于。“牖”,即牖里,殷狱名。通“羑”。“纳约自牖”,文王在牖享受简陋的待遇,这是文王拘于羑里的委婉说法。

“终无咎”,指文王终于走出坎险,从羑里脱险而出。其事情之始末,《史记·殷本纪》中有记载:“九侯有好女,入之纣。九侯女不喜淫,纣怒,杀之,而醢九侯。鄂侯争之强,辨之疾,并脯鄂侯。西伯昌闻之,窃叹。崇侯虎知之,以告纣,纣囚西伯羑里。西伯之臣闳夭之徒,求美女奇物善马以献纣,纣乃赦西伯。西伯出而献洛西之地,以请除炮格之刑。纣乃许之,赐弓矢斧钺,使得征伐,为西伯。……西伯归,乃阴修德行善,诸侯多叛纣而往归西伯。”

坎卦上六爻辞“系用徽纆,寘于丛棘,三岁不得,凶”,这是说:被绳索捆缚,囚禁在监牢,多年不能解脱,凶险。

“系用徽纆”,系以徽纆,以徽纆系。“徽纆”,绳索。三股曰徽,两股曰纆。

“寘”,安置,安放,引申为囚禁。“丛棘”,九棘、棘木,王之外朝,司寇审理狱讼之处。此指监狱。

“三岁不得”,多年不能解脱。《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载北宫文子说:“纣囚文王七年。”贾谊《新书》说:“文王桎梏于羑里,七年而后得免。”可见文王当时被拘时间应在“三年”以上。此“三年”当为虚指。

太史公只说“纣囚西伯羑里”,但文王在羑里的待遇如何,关押了多久,太史公并没有详说,坎卦六四爻辞与上六爻辞不但补充了文王拘于羑里的生活细节,还点明了大致时间,非常珍贵。

这两条爻辞并没点出文王之名,但从细节的描写来看,作为文王本事信而有征。帛书《要》篇孔子说:“文王仁,不得其志,以成其虑。纣仍无道,文王作,讳而辟咎,然后《易》始兴也。”明夷卦《彖传》也说:“内文明而外柔顺,以蒙大难,文王以之。”这两条爻辞就是具体的注脚。

小结

《周易》上述八条爻辞,给我们介绍了周先祖王季“伐鬼方”的故事、文王的婚姻、文王拘于羑里的生活以及文王兴兵反商的原因。这里的有些内容是我们熟知的,有些则是我们习焉不察而为史家失载或误读的重要事件。

王季任周方邦君四十年,在帝乙的扶持下伐戎有大功,获封西伯,奠定了周在西土的显赫地位。既济九三与未济九四爻辞载其“伐鬼方”之事,非常具有典型性。

文王前十一年致力于伐戎、和诸侯;被囚七年,以宣誓效忠与行贿获释;获释后“受命”七年,替商王伐叛邦,壮大了周。泰卦六五爻辞、归妹六五爻辞记载他婚姻的变化,反映出商周关系的变质;坎卦六四爻辞、坎卦上六爻辞描写了文王拘于羑里的生活,将文王的蒙难细节化了,表现出周人对受迫害的记忆刻骨铭心;随卦上六爻辞、升卦六四爻辞不但记载了文王兴兵反商,更重要的是揭示了其起兵是因为商纣王欺压太过,文王不得不反。从这种叙述立场来看,显然是周人特别是“周室”的口吻。

武王继承了文王的事业,其继位第四年率先发难灭商。这么一个重要的人物,《周易》卦爻辞竟没有反映。这正证明了孔颖达“父统子业”说的合理性。推想“制礼作乐”的周公在修订文王所作《周易》卦爻辞时,虽有一定程度的补充改进,但还没来得及加进武王的故事并对卦爻辞做大幅度的改写。因为毕竟是文王“拘羑里”而“演《周易》”,以周公为代表的“周室”不能不有所考虑。

说《周易》卦爻辞为文王、周公为代表的“周室”,也就是周人所作,我们从履卦卦辞及六三爻辞中也能得到一定的支持。履卦卦辞说:“履虎尾,不咥人,亨。”其六三爻辞说:“眇能视,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武人为于大君。”陆德明《释文》:“咥,啮也。马云:龁。”《说文·齿部》:“龁,啮也。”至今陕西方言称“吃饭”为“咥饭”。从“咥人”说来看,《周易》卦爻辞的作者肯定是周人。这跟孔颖达“父统子业”之说也是相吻合的。



    进入专题: 易学   周易  

本文责编:admin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哲学 > 哲学演讲稿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38181.html
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光明日报,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3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