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中:知其人,读其书——序李凌云著《新时代行政诉讼疑难问题研究》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629 次 更新时间:2022-11-16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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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中 (进入专栏)  


李凌云博士的新著《新时代行政诉讼疑难问题研究》即将付梓。作者托我写几句话,置于书前,充作序言。我一边阅读这部近三十万字的书稿,一边不由自主地回忆起与凌云交往的几个片断。

初识凌云,是在2015年。那年秋天,他负笈来京,到我彼时任教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我们应当是在首经贸校园里的某间教室或办公室里初次见面的。那时候的凌云二十岁刚出头,风华正茂,充满了无限的可能性。在完成首经贸法学院的学业之后,凌云顺利入职北京市门头沟区法院,开始了他的法律职业生涯。

我不太知道,基层法院里的司法实务给凌云留下了什么样的体验。反正是法院的工作还不满一年,他就开始了人生的重新规划。他想离开法院,回归法学院;他想从司法实务转向法学研究。他找我商量,想听听我的意见,我的建议是:在北京的法院系统工作也是很好的,而且,学术研究之路也颇为不易。因为学术研究,不仅仅需要勤奋,多多少少还得有一些天赋。首先,你要尽可能储备足够丰富的相关知识;其次,你得培养自己的想象力与洞察力;在这两个条件都同时具备的前提下,接下来,你还得耐心地等待启示,等待创作灵感的到来。其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充满了偶然性。尽管你已经辛苦地播下了种子,但并不能保证获得你预期的回报与收获。得有这样的思想准备。

当然,我也顺便告诉凌云,我尊重他的任何选择,只是希望他在作出决定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然而,他“慎重考虑”的结果,就是从法院辞职,到苏州大学跟随黄学贤教授全职攻读法学博士。他的这一决定虽然还是让我略感意外,但我清楚,在他内心深处的天平上,法学研究的分量已经重于法律实务的分量。于是,我开始期待他在法学研究领域有所收获。

苏州大学我是去过的。苏州大学的法学学科历史悠久,甚至可以追溯到1915年设立的东吴大学法学院。吴经熊、王宠惠、李浩培、倪征燠等法学名宿,都是它的校友。在这些著名人物中,我对吴经熊一直保持着更多的好奇心。这个人,早年专事法学,中年翻译圣经,晚年研究禅宗,精神世界之幽深宽广,在百年以降的中国历代法学家群体中,鲜有出其右者。就在吴经熊从东吴法科毕业差不多百年之后,凌云也来到东吴法科的后继者——今天的苏大法科——正式开始了他的法学梦。

再次让我感到意外的是,我很快就在一些重要的学术刊物上,譬如在《江苏社会科学》《学习与探索》《辽宁大学学报》《苏州大学学报》《法治现代化研究》《法律适用》等等刊物上,看到了凌云的学术作品。见于这些学术期刊上的论文,是凌云进入学术研究领域之后,为法学园地奉献出他培育的第一批新苗。这些散见于各种期刊上的法学“新苗”,逐渐生长,逐渐成林,居然长成了我们现在所看到的这部厚实的《新时代行政诉讼疑难问题研究》。

还是回到两年前的那个时间节点,那是2020年冬天,凌云即将从苏州大学博士毕业。他的法学人生再一次面临多种选项。他又找我商量,多次沟通之后,我给他提出了一些建议:如果一定要选择法学教学与研究的职业,在普通高校之外,还有一些“牌子”很大的机构,譬如一些国家级的干部教育机构,也可以提供法学教学与研究的岗位。我给他介绍了各种机构的性质和工作方式,以及这些机构可能蕴含的特殊优势,而这些特殊优势又是普通高校所不具备的。凌云反复比较、反复权衡之后,还是根据他自己的学术偏好,选择了一所普通高校,这就是他现在担任教职的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在这所位于北京通州、大运河畔的校园里,凌云终于开始了他期待已久的专事法学教学与研究的生活方式。我和凌云,终于成为在同一座城市且从事相同职业的同行了。

从2015年秋天到2022年冬天,我认识凌云已经超过七年了。我们经常交流。虽然我自己的研究方向是法理学,但是,凌云研究的行政法学,也是我深感兴趣的学术领域。凌云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向我介绍行政法学的新动态,让我对变迁中的行政法学,不至于过于陌生、过于外行。也许正是因为这样一些缘故,在国家编制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正式公布之后,《中国司法》编辑部约我就这个“纲要”写一篇评论,我才有勇气答应下来。试想,如果我对行政法学一无所知,我又怎么评论这种典型的行政法问题呢?

七年来,凌云从法学院走向法院,又从法院回到法学院,再从大运河南段的法学院转向大运河北端的法学院,在走过了这样一些路途之后,凌云完成了这部专门研究“行政诉讼疑难问题”的著作。这部书包含的各章,大多在前文提到的各种刊物以及其他刊物上发表过,这就是说,这些文字,已经通过了众多学术刊物的检验,如今终于被铸成了一部书,也算是为这些文字、这些散篇,找到了一个理想的归宿。或者如前所述,这部书也是凌云培植的一株又一株“新苗”经过移栽之后长成的一片树林。在这片青翠的树林间徜徉、流连、徘徊,“新时代行政诉讼若干疑难问题”居然纤毫毕现。

在《孟子·万章下》篇,可以读到孟子的一句名言:“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孟子的回答是否定的。且让我们在千载之下,按照孟子的提问方式,重新提出一个问题:读凌云其书,不知凌云其人,可乎?回答当然也是,不可。是以论其人,以便各位朋友知其人,进而读其书。是为序。


2022年11月15日,写于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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