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平:关于乡村振兴“四性”的观点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856 次 更新时间:2022-10-26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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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平 (进入专栏)  


中国为什么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呢?主要原因之一,是要扩大内需和建立内循环,即让发展经济的目的重新回归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以巩固中国经济的自主性。

乡村振兴,最根本的是产业振兴。只有产业振兴,才能实现扩大内需和建立内循环的目标 —— 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在中国乡建院院长李昌平看来,乡村振兴的产业振兴,必须坚持“四性”原则,即:自主性、在地性、综合性、人民性。

以下展开说说产业振兴的自主性、在地性、综合性、人民性等原则。

关于“自主性”

振兴谁的产业?谁来振兴产业?这是乡村振兴之产业振兴要回答的首要问题。

我们以生猪产业为例:谁来振兴生猪产业?振兴谁的生猪产业?

曾经的生猪产业,每个乡镇都有配种站和防疫站、每个村都有养母猪的大户、每个村都有屠宰户、农户可以贩猪和卖猪肉……全产业链几乎都是农民及其集体经济组织参与或主导的,其全产业各个环节的收益主要是归农民分享的。不仅如此,曾经的生猪产业还是大生态循环农业的一个重要环节,猪多肥多、肥多粮多、粮多猪多。曾经的生猪产业,既增加农民收入,又节约农业成本,还改善生态环境和土地质量,广大的农民及市民都能吃到既便宜又放心的猪肉,国家财政也不需要补贴生猪产业,更不需要政府财政拿钱储备海量的猪肉对抗猪肉价格的暴涨暴跌。

现在的生猪产业,最关键的环节是扶持资本控制,如配种、屠宰等,逐渐形成了全产业链几乎与农民无关的局面与现状,其产业链各个环节的收益几乎也与农民无了关。不仅如此,农民庄稼地里的副产品(如农作物秸秆等)不能转化为猪肉和肥料,而变成了垃圾,农民种地完全靠买商品肥,导致土壤污染和板结严重。此外,农民还得花钱买高价猪肉吃,财政每年还要花海量的钱进行补贴。

农村的生猪产业,对农民而言,就是最典型的在“产业现代化”及“乡村产业振兴”语境下失去了自主性的产业。如果我们的乡村振兴战略下的产业振兴,都像生猪产业这个搞法,那么,乡村振兴的目标——扩大内需和建立内循环、发展经济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等,不仅统统都会落空,而且会南辕北辙!

所以乡村振兴的产业振兴,一定要坚持农民自主性原则。政策及财政资金的配置,要不断提高农民及其合作组织的主体性和自主性,而不是扶持强势市场主体去不断边缘化,将农民及合作经济组织排除在外。提高农民及合作经济组织的主体性和自主性,就是要把广大的农民重新组织起来、把分散的生产资料重新组织起来、把分散的生产生活需求组织起来,把分散的农产品供给组织起来,扶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把全产业链重新组织起来。让农民参与到农业产业链各个环节、并分享其收益。

现在的实际情况,无论是牛羊产业、蛋奶产业、鸡鸭鹅产业、鱼产业、休闲康养产业,甚至粮棉油产业等等,都在朝着生猪产业化的路子狂奔中,不仅扶持国内资本主导农村各类产业的产业化,还在引入并扶持国外资本主导农村各类产业的产业化。

这样的乡村振兴之产业振兴,背离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并且有害无益,甚至是危险的。此时,温铁军先生提出中国经济“自主性”原则,对乡村振兴之产业振兴,很及时!

关于“在地性”

乡村振兴的产业振兴,为什么要坚持“在地性”原则呢?

第一,产业振兴要优先满足当地人民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需求,必须坚持“在地化”原则。例如,中国绝大多数村庄都不养猪了,导致广大留守农村的老人们吃肉贵、吃肉难,导致种地要买高价化肥、种地成本增加而收入减及土壤板结等,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我们的生猪产业化(生猪产业现代化、振兴生猪产业)没有坚持“在地性”的原则。全国98%以上的乡镇没有屠宰场,甚至部分县市区也没有屠宰场,当地农户养了猪要拉到一百公里外屠宰后再拉回来零售,生猪产业的屠宰、配种等关键环节违背“在地性”原则,导致了农民家庭无法养猪,导致了农户生产生活的困境,导致了生猪产业化目标与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背道而驰。

第二,产业振兴要立足于提升当地的综合竞争力,就必须坚持“在地性”原则。例如内蒙古鄂尔多斯的煤多,如果鄂尔多斯只靠卖煤和电,鄂尔多斯就会“东北化”,其资源、劳动力、资本及人口等就会净流出。由于鄂尔多斯市始终坚持产业振兴的“在地性”原则,所以鄂尔多斯市的产业门类越来越齐全,综合竞争力也越来越强,变成了资本、劳动力、人口等净流入之地。在北方城市中,税收排名:北京市、天津市、鄂尔多斯市……沈阳市、哈尔滨市……

第三,产业振兴要服务于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在地性”原则。我们常见的一些乡镇过去红红火火,现在冷冷清清,甚至凋敝不堪,主要原因是第二产业被强制纳入县市开发区、好老师好医生及好学校好医院全部强行收回到县市区的新城区,过去红红火火的乡镇被迫迅速衰败,不仅经济发展衰败,而且社会以更快速度衰败,造成当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及幸福感急速下降,这是不坚持“在地性”原则的恶果。

第四,产业振兴要保护多样性和特色性,必须坚持“在地性”原则。全国人民都只吃海天酱油吗?全国人民都只喝青岛啤酒吗?全国人民都只看京剧吗?产业振兴,要保护好有鲜明地方特色的优秀传统产品和文化,就要坚持“在地性”原则。

第五,产业振兴要守住安全底线,必须坚持“在地性”原则。全国人民都吃东北大米安全吗?不安全。北京的蔬菜全靠海南等地供给安全吗?不安全。中国制造的产品主要靠出口安全吗?不安全。不安全,就一定会有彻底崩溃的时候!

产业振兴,如果不坚持“在地性”原则,煤电气东南飞、劳动力东南飞、产业东南飞……很多地方就变成了“死”城镇和村庄,就会振兴出无数长期不能团聚的夫妻,孤独的留守老人及失去父爱母爱的孩子们,这是与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相背离的。

值得说明的是,“在地性”不等于“关门锁国”和“画地为牢”。“在地性”是立足在地的优势、发展在地优势,是为了更好地发挥比较优势和“对外开放”“互惠互利”,这样就可以避免市场化、全球化过程中出现“自我殖民化”的现象。温铁军先生此时提出人民经济“四性”,很及时!

关于“综合性”

乡村振兴之产业振兴的“综合性”原则,就是要坚持包容性发展,坚持多功能性发展,坚持四生共赢(生产、生活、生态、生命)发展,坚持经济、社会、生态、治理及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等。这是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及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本质要求。

坚持乡村振兴之产业振兴的“综合性”原则,具体而言,就是要发展以公有制占主导的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经济,就是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就是要追求产业振兴与承担社会责任的统一,就是要追求产业振兴与人的发展、社会事业的发展、治理制度的发展统一,就是要追求产业振兴与生态环境建设的统一等等。产业振兴,绝不是也绝不能为了少数人和资本的利润最大化而牺牲其他,否则乡村振兴的产业振兴,不仅不能实现富民强国、扩大内需和建立内循环的战略目标,还会演化成一场灾难!

有经济学家说,产业振兴就是要让企业赚钱,就是要让企业赚更多的利润,企业不应承担社会责任、生态责任,企业更不能“办社会”,否则产业振兴就是一句空话,是真的吗?

河北周家庄“公社”也是一个企业,办有学校、医院、养老院、幼儿园、公园……周家庄的社员及子女,看病、读书、养老等都不用自己掏钱。从1952年起至今,周家庄公社的发展越来越好。全国各地大约有数万个学周家庄公社的村庄,现在发展得都不错,无一例外都是各地的示范村。“周家庄模式”的发展秘密,就是坚持了“综合性”发展原则,其发展经济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改革的发源地小岗村,与时俱进,现在也步入了邓小平同志设计的“二次飞跃”,集体经济有了突破性发展,正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奋进。

过去,全国各地有许多与周家庄公社类似的国营农场,为了让国营农场轻装上阵一心一意追求利润,农场办的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庄稼及动物医院等都统统甩给了政府和社会,结果怎么样呢?有几个国营农场能跟周家庄公社比经济效率的?当然,人的发展、社会事业发展、生态建设和治理制度的发展、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凝聚力和奋斗精神等,就更没法比了。

河北还有一个典型大午集团,其是全国最知名的、最名副其实的农业龙头企业。如果这家集团说自己是农业龙头企业第二,估计没有企业敢自称第一。从盐碱地上养小鸡起步,没要过政府补贴,没要过银行贷款,完全靠自力更生综合发展起来,硬是把一片盐碱地变成了一座城,不仅是产业城(一年利税8个亿左右)还是农民城、教育城、医疗康养休闲城、生态城……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示范城。自建医院赚病人的钱是集团的耻辱,养老院赚老人的钱是集团的耻辱,集团发展就是为了社会,就如同在“办社会”,就是要通过“为社会”“办社会”促进集团的发展壮大。在农村人、地、钱等要素净流出的几十年里,这片盐碱地上的人、地、钱等一直是净流入的。所以集团越办越大、越办越好,他们的经验是什么?就是坚持了自主性、在地性、综合性和人民性。我敢肯定,没有了这家集团创始人孙大午,或者违背了他的发展理念——自主性、在地性、综合性、人民性,一定会急转直下!

无论是周家庄公社农民集体,还是大午集团,没有一个负责人的老婆或老公在国外生活,没有一个人把财富转移到国外,更没有人把集体和集团的财富转移到国外。他们发展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他们的实践证明只能通过自主发展、在地发展、综合发展才能实现。

煤矿开采完了,财富和老婆孩子都去了国外,留下的是污染和矿坑、还有病残者及老人,这是一种模式;盐碱地变成产业城、工作城、生活城、生态城、幸福城、福寿城……这是一种模式。

他们反市场了吗?没有,他们喜欢市场。他们封闭了吗?没有,他们不断开放,不断吸引人、财、物及合作伙伴流入。他们“办社会”受损了吗?没有,“办社会”可以增加人民群众福利和增进幸福感,可以降低生活成本,可以增强员工及社员的凝聚力和归属感,可以创造和积累巨大的社会信用资本,可以吸引越来越多的优秀合作伙伴……这就是自主性、在地性、综合性发展!温铁军先生此时提出人民经济“四性”,很及时!

关于“人民性”

我在15年前写过一篇文章《中国农民的自主性及中国的自主性》,在文章结尾明确提出中国经济“内循环”的重要性,文章核心思想是说“发展经济的目的,如果不回归满足本国人民(特别是最广大的农民及农民工)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会失去自主性”。文章当时在国内没有地方可发表,发表在日本《东洋经济周刊》上。正是这篇文章,我结识了日本东京大学的一些学者,还去日本一些大学做过交流。

我扯这么远,不是想说我有学问,我从不做学问,永远成不了学者,我只是一名乡村建设的实践者和探索者。我在数十年的乡村建设探索中体会到,经济的“人民性”是国之根本,不追求经济的“人民性”,就没有国家的“主体性”和“自主性”。不追求经济的“人民性”,只为追求GDP增长而增长,就会“无意识自我殖民化”,这是我从事乡村建设四十多年来刻骨铭心的体会。在15年前的文章中讲清楚了农民自主性与国家自主性的关系,讲清楚了经济“人民性”的富民强国之根本性,有兴趣的朋友可在网上找原文阅读。

今天只想说乡村振兴之产业振兴的“人民性”,我的观点是乡村振兴的产业振兴,就是要理直气壮地大讲特讲人民经济,就是组织农民、依靠农民、为了农民而振兴乡村产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必须以发展人民经济为核心。就是要增加农民收入,要不折不扣贯彻“不要富了老板穷了老乡,要让农民参与到农业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分享产业链各环节的增值收益”的指示!

什么是人民经济?

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为目的的经济,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的经济,让人民群众能参与决策并持续分享增值收益的经济,增强国家和民族“自主性”的经济,促进社会事业不断发展和社会和谐的经济,叫人民经济。

河北周家庄经济,按劳分配和按成员权分配相结合;河北大午集团职工共同体经济,最高权利归职工代表会,发展经济为了建设大午城美好家园,发展经济为了员工及家庭健康幸福快乐;山西大寨经济,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始终坚持集体经济占主导地位,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陕西袁家村经济,人人持股、合作创业、共同富裕;内蒙官牛犋经济,从“分田单干”走向“二次飞跃”,完善集体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统分结合基本经营制度,重回共同富裕之路;四川战旗村经济,多村整合资源,联合起来建新型社区、集体经济产业园区、农区等,团结起来发展更高水平的集体经济和合作经济,追求更高水平的共同富裕,这都叫人民经济。

我国目前的生猪产业化经济,把广大农民排挤出生猪产业,彻底破坏了我国上千年大循环可持续生态农业模式,几家大资本集团瓜分猪肉市场份额而追求绝对定价权收益,这种经济发展模式,让农户生产者、城乡消费者、财政都苦不堪言。把集体企业、集体土地卖给私人(资产变现)换钱花,卖光花完了了事。用财政资金扶持一些龙头企业去征农民的土地、山林、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生产资料,实现造典型,农民上楼进城……最后让绝大多数人只剩下出劳动力这一条路,这都不叫人民经济,那应该叫什么经济呢?叫“坑民”经济!如果乡村振兴的产业振兴继续这样搞,发展经济的目的就会异化,增加农民收入及扩大内需的战略目标就会落空。

乡村振兴之产业振兴,要振兴农民产业,要为农民振兴产业,要扶持农民及集体经济组织主导产业振兴,要让广大农民参与到产业链各个环节,并分享产业链各环节的增值收益。要帮助农民把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提升成“一社N部”体系,并在镇域或县域内把“一社N部”体系联合起来,进而把农民的“三资”、需求和供给、产业链等组织起来,实现全要素组织化、全产业链组织化、全域组织化。“组织化”是基础,在基础之上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联合社主导重塑一产、改造二产和三产,这才是农民的产业振兴,其成果才能被农民分享,增加农民收入及扩大内需的目标才能实现。

农民不在农业产业链当中,这种生猪产业化式的产业振兴、或诱骗农民及集体经济组织失去生产资料,这种“腾笼换鸟”式的产业振兴,或农民进城看病和孩子进城读书的县城经济振兴,在当下我国还有普遍性,还有政策贯性,这种背景下搞乡村振兴之产业振兴,温铁军先生倡导发展“人民经济”是何等及时啊!

有一些经济学家,对“殖民”经济、“强盗”经济、污染经济、流量经济、“卖丑”经济等等都可以接受,唯独倡导发展“人民经济”,他们就认为罪大恶极,不可接受了,这不奇怪吗?这没什么奇怪的,没有纯粹的经济学家,经济学家也有人民的,也有坑人民的。乡村振兴之产业振兴,有为人民的,有坑人民的。

为广大人民群众谋福祉的乡村振兴之产业振兴,一定是自主性的、在地性的、综合性的、人民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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