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胜:我国县域高质量发展中的若干重大关系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79 次 更新时间:2022-09-20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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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胜  


县城一头连着大城市,一头连着广袤乡村,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协同发展的纽带,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关键节点。县域发展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县域高质量发展是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城乡关系的视角来看,县域发展是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在新发展阶段推动我国县域高质量发展必须把握好以下4个方面的重大关系。

乡村振兴和乡村建设行动的关系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深化农村改革,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上述提出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问题,也提出了“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要求。

关于对“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认识和理解,不宜机械参照历史事实,特别不要根据字面意思,理解为要仿效或者全面借鉴民国时期的乡村建设运动。此前,“乡村建设”通常是作为一个专有学术名词出现。特指在20世纪20年代至40年代,由晏阳初率先引领实施平民教育,开展乡村建设活动,陶行知、梁漱溟、卢作孚等人受其感染和启发,引领大批学者投身其中,在全国从东到西践行“上山下乡”,分头实施乡村建设试验,意图复兴濒临崩溃的中国乡村的社会思潮和实践活动。无论其出发点怎样,践行方式如何,民国乡村建设运动都是自下而上的自发实践,多数是知识分子出于“理想良知”的社会改良行动,各自呈现出非常鲜明的个人“烙印”特点,体现为“攻其一点”的实践特征。有的从扫盲出发,如晏阳初领导的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有的以乡村为出发点创造新文化,如梁漱溟领导的邹平乡村建设运动;有的从推广工商职业教育起始,如黄炎培领导的中华职业教育社;有的以政府的力量推动乡村自治,以完成国民党训政时期的政治目标,如江宁自治实验县;有的以农民自卫为出发点,如彭禹廷领导的镇平自治。正因为这些特点,乡村建设运动虽极具号召力、感染力和启发性,但均失于零碎而不成体系,无法形成政策意义上的闭环,各地的诸种实验由于各自的理论前提和隐含的价值前提间的内在冲突,也很难形成合力,况且就乡村谈乡村,无法在认识论层面上构建以“城乡、工农关系”为背景的解决方案,因此民国时期“乡村建设运动”多流为空中楼阁。

我们必须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理解方法和认识工具,深刻理解“乡村建设行动”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内在关系。乡村振兴是包括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全面振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是农业农村现代化,总方针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制度保障是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关于乡村振兴的总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相比较而言,农村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方面差距相当大。农村现代化既包括‘物’的现代化,也包括‘人’的现代化,还包括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我们要坚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实现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跨越。”关于乡村振兴的总方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就是要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我们一直强调,对‘三农’要多予少取放活,但实际工作中‘三农’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我们要扭转这种倾向,在资金投入、要素配置、公共服务、干部配备等方面采取有力举措,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不断缩小城乡差距,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家园。”

对此,我们可以把“乡村建设行动”理解为: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总目标,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引领下,在“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框架中,体现党中央坚强意志决心,集中全党全国全社会之力,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把握和处理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综合手段与实施路径。因此“乡村建设”肯定包括物质形态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技装备水平提高等实现“物”的现代化,体现在生产力领域的内容;包括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体现在生产关系领域的内容;也包括着眼于“人”本身,推动“人”的现代化的内容,体现出价值导向高度自洽、推进方式自上而下、建设内容体系完备、行动方式高度自觉的鲜明特点。

乡村振兴和乡村文明发展的关系

在完成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党中央提出了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任务。到2035年要基本实现现代化,要建成文化强国。文化强国建设的基础和关键是乡村文化建设问题。为此,我们认为,乡村振兴和乡村建设行动的文化发展必须要创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文明新形态。

第一,这是新时代乡村文化建设的使命。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在绵延数千年的农耕文明史中,中国社会是一个以农为本、基于血缘与地缘、依赖礼治秩序与长老统治的流动性很小的熟人社会,费孝通将之概念化为“乡土中国”。在这样一个根植于土的社会中,孕育了灿烂的乡村文化,承担着教化的功能,赋予普通人以生活的意义,滋养着人们的精神世界与伦理世界。整个中国社会也是以乡村为基础和以乡村为主体的;所有文化体系(包括法制、礼俗、工商业)也主要源自乡村和为乡村而设;这一农耕文明的体系是如此的稳定而缺乏变化,若无外力作用,或许可以长久稳定延续下去。

然而,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逐步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国家蒙辱、人民蒙难、文明蒙尘,中华民族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劫难。面对西方文化所带来的现代性冲击,作为一个后发外生型现代化的国家与一个资源禀赋很差的超大型农业国家,在周边地缘环境紧张的压力下,中国开启了追求赶超型的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实践过程。在新中国建立后,中国先后经历了国家工业化、乡村工业化、全球化的工业化、土地城镇化、人的城镇化等阶段,农民与土地(以及农业和村庄)的关系也经历了从被束缚在土地上,到“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到“如候鸟般迁徙于沿海城市与内地农村之间”,再到“离土进城不回村”的演变。西方早发内生型现代化国家数百年的发展历程,中国用数十年的时间走完了,我们的现代化无疑是压缩型的。单从城市化率的数据来看,1978年,我国常住人口城市化率仅有17.92%,2021年底,这一数据已经达64.72%,我国用40多年的时间完成了英国用100多年完成的城市化进程。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这么大规模的乡村人口离开村庄和土地,进入城市,转向非农就业,中国乡村的社会结构、治理体系、生活的意义世界必然发生重大的变化。

在这一背景下,如何通过乡村文化建设赋予乡村居民以生活的意义,重新收拾人心,再造社会团结,是时代交给我们的重要命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则明确了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的目标,这两大战略为我们的乡村文化建设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时代契机与政策支持。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人类文明新形态”等重要论断。这些论断拨开了西方中心主义的迷雾,自信且清晰地阐明:现代化的道路与人类文明形态可以是多元的,不必依循西方走过的路径,也不必以西方的经验作为唯一的标尺来衡量,中国所开创的现代化道路和文明形态是独特的,将为人类文明多元繁荣发展贡献中国智慧。这些论断也为当下中国乡村文化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指明了新的方向,即:创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文明新形态。

第二,这是乡村文化建设的目标任务。新世纪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国家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推动下,我国在乡村文化的繁荣与发展方面做了许多的工作,尤其是在保护和利用传统文化方面推出了多项重大文化工程,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2000年以来,我国分若干批次公布了共计1372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命名了共计3068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大多数非遗项目及传承人位于乡村。2012年以来,我国分若干批次共认定了6819个国家级传统村落,118项国家级重要农业文化遗产,1652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通过以国家的名义,采用名录制的方式,划定传统文化保护线,大量物质性以及非物质性文化遗产得到了抢救性的保护与发展。但是,这些还远远不够,一方面,这些文化工程所涉及的村庄仅是我国现存250万个村庄中相当少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只靠这些文化工程还无法扭转这些古村人烟日渐稀少、不断萧条的命运。

乡村文化建设更重要的任务是通过乡村主体性重建,为乡村居民赋予生活的意义,给乡村注魂,恢复乡村的活力。在现阶段,这是一个难题。目前,在实践中涌现出一些比较有意义的探索,以笔者有限的阅历,暂举例如下:

其一,在自然生态、历史文化等资源丰富的地区,发展乡村旅游,可以为乡村重聚发展主体,实现乡村产业结构的多元化,保护和修复物质文化及精神文化,促发和优化内生自组织治理,释放乡村居民的自主性,推动乡村的“新内生型发展”。

其二,通过加强面向乡村的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侧改革,在政府主导下,发挥农民的自我供给和市场供给的积极作用,形成健全的供给体系,增强文化产品与服务的丰富性与多样性,注重文化供给的可接受性、可选择性、精准性以及信息化趋势,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的供给质量与效率,为愿意在乡村劳作和生活的人民提供意义感、幸福感和快乐感,从而稳住人心,稳住人口,使得乡村有吸引力和凝聚力。

其三,以乡贤为中介,建立公益组织,搭建桥接大城市与乡村的资源与价值体系平台,开展诸如培育经济合作社、培养返乡青年、营造敬老爱老氛围、组织文艺娱乐活动等综合性的乡村振兴实践,重塑乡村社会关系与人文环境。

其四,将具有创意性、引导性和辐射性的当代艺术与乡村相融合,尝试提升在乡村经济发展的同时,恢复被长期的社会改造破坏和疏离的乡村伦理与道德秩序,恢复家序礼教和文明礼仪,建构出与时代衔接的乡村社会。

有意义的探索应该还有很多,这方面有待研究者的进一步观察与总结。令人欣慰的是,一种文化自觉意识已经萌发并蔓延开来,这促发了普通人对乡土文化价值的重新认识与尊重,对乡村文化审美趣味的重塑,未来也有可能改变乡村文化(相对于城市文化)边缘化的状态。

第三,以县为基本单位推动乡村文化建设。近年来,笔者一直强调要重视乡村振兴的方法论,并建议以县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实施单元。有几个方面的理由。

其一,在改革开放以前,农民都属于某一个生产大队,人员很少流动,每个村集体都可以看作是一个共同体,既是生产的单元,也是生活的单元。然而,改革开放以后,我们经历了40年快速城镇化的进程,目前,常住村庄的人口结构已经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现在许多村庄几乎见不到40岁以下的年轻人,老年人成为村庄最主要的居民,“村庄空”“产业空”“组织空”的现象非常普遍。这样的村庄很难作为乡村振兴的基本单元。

其二,与上述“空心村”的现象相对应的是,我国现有1881个县市,农民到县城买房子、向县城集聚的现象很普遍。这些进城农民往往以家庭为单位城乡“两栖”,老人留在村庄从事农业,子辈在县城买了房子,在城市的工商业就业,两代人不是固定在某处,而是在城乡之间过着“两栖”的日子。以这些进城农民家庭为纽带,村庄和县城连结为一个一体化的单元。

其三,从国家行政体系来看,县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特征:一是县是城市和农村的过渡区域;二是县是具备完整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行政服务功能的最基层的行政单元;三是在我国2000年的郡县制历史中,县域的范围大体固定,因此县也是地域文化认同的基本单位。

综上,以县为单位推进乡村振兴、加强乡村文化建设的工作是比较合适的。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突出强调把县域作为重要切入点,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乡村振兴。

以县为基本单位推动乡村文化建设,应该怎么做?以下谈一些初步的思路。

一是转变工作思路。在地方政府的工作中,以前也提倡关注文化,但长久以来占据主流的工作思路其实是“文化搭台,经济唱戏”。而在未来乡村振兴与2035年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下,这一工作思路需要转变,文化繁荣不再只是服务于经济发展的手段,而需要变成目的本身。

二是以县域作为单位来考虑乡村文化建设的总体工作,必须从各个县的实际出发来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各个县需要对自身的地理区位(相对于大都市或城市群的位置)、县域内乡村的旅游与文化资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乡村人文生态等相关维度的状况做一个综合性的评估,以规划确定乡村文化建设的发展总路线。

三是处理好人的问题。一方面则是中国人口结构转型的趋势下,通过建立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改善教育、医疗、养老服务的环境留住人、吸引人、凝聚人。另一方面是人才的培养,尤其是懂农村、爱农民、乐于投身乡村文化建设事业的本土人才的培养。

四是充分发挥县级融媒体中心的作用,整合县级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资源,开展媒体、党建、政务、公共以及增值服务,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导向,以组织群众为手段,承担起服务基层的责任,完善基层社会协同治理的格局。

乡村振兴与县域新型城镇化的关系

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上,农民进城即城镇化仍是大趋势。高质量地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入工,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前提。县域城镇化是新型城镇化的一个重要环节,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本质上就是县域新型城镇化。在县域高质量发展中,必须协调好乡村振兴与县域新型城镇化之间的关系。

第一,县域新型城镇化是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突破口。推进县城建设,有利于适应农民日益增加的到县城就业安家需求,有利于辐射带动乡村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当前,城市和乡村之间人口双向流动特征明显,既有农业转移人口流入城市打工,也有外出农民工从城市返乡创业或再就业。从空间地理来看,县城与乡村紧密相连,如果县域经济能够带动农业转移人口在本地就业,就可以避免人口远距离迁徙,实现就地城镇化。在本地就业的农民工可以实现兼业,减少农地被弃耕和抛荒的比例,提高耕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与此同时,农民在县城工作既可以获得较高的经济收入,享受县城生活的舒适和便利,还可以兼顾赡养老人、教育子女等家庭责任,这对于构建和谐家庭、促进社会和谐也具有重要意义。由此可见,乡村振兴重在推进县域新型城镇化,提升县城的综合承载能力,让更多的农业转移人口实现就地城镇化。

第二,乡村振兴与县域新型城镇化更强调“城乡融合”而非“城乡统筹”。“城乡统筹”政策的导向在于“统筹”,即城和乡都要兼顾,不可偏废。乡村振兴与县域新型城镇化的政策导向在于城乡“融合”,即城与乡要水乳交融、混为一体、互为内在。城乡融合是总体论,城乡统筹是“两块论”。事物之间总有矛盾性和统一性两个方面,“统筹”的前提在于承认并首先考虑其矛盾性,从矛盾性出发进行“统筹兼顾”;“融合”的本意是承认并首先考虑其统一性,从统一性出发进行创新发展,形成新的形态和样貌。因此,城乡融合不是就城市谈城市、就农村谈农村,更不是城市“吃掉”农村,是在“城乡等值”的理念下,促使城乡结成一种新的融合状态。这种融合状态不是传统的农村,也不是传统的城市,而是新的生产生活方式,新的社会组织运行方式,新的治理方式和治理体制。从这个角度来讲,乡村振兴与县域新型城镇化所强调的“城乡融合”而非“城乡统筹”,就不但是工作上的具体要求,也是思维方式和认识方法,要求以此为出发点,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一整套经济社会运行管理体制,具有深刻的制度建设和社会变迁意义。

第三,推动县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覆盖。

其一,在产业发展方面,要在县域新型城镇化中加强县城产业对乡村产业发达的带动作用。当前,县城建设及产业发展状况,难以支撑农民就近城镇化,也难以为城市要素入乡发展、城市人口入乡消费提供服务保障。因此,推进县域新型城镇化,首先要培育发展县城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县城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夯实县城产业基础,促进居民就地就近就业和持续增收。增强产业支撑能力,提升产业平台功能,健全商贸流通网络,完善消费基础设施,强化对农业转移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在此基础上,要推动县域产业一体化发展,搭建县域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优化提升县城各类产业园区,建设联结城乡的冷链物流、电商平台、农贸市场网络,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入乡。

其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在加快县城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的基础上,推进县城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实现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以县域为整体,统筹布局城乡道路、交通、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信、防洪和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等设施,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机制。与此同时,还要以县政府为责任主体,健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机制,形成分级分类多元化的投入体系。

其三,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方面,在强化县城公共服务供给的基础上,推进其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形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一是建立县域内城乡教育联合体,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和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形成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共享。二是鼓励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建立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推行派驻、巡诊、轮岗等方式,提升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能力,形成医疗卫生县域网络化服务运行机制。三是统筹县域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服务供给和队伍建设,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格局,推动县城文化资源向乡村覆盖。四是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形成普惠型、互助性等多层次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五是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乡村治理机制、增强乡村治理能力,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乡村振兴与实现农村共同富裕的关系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全国人民的共同期盼,而要实现共同富裕,乡村振兴是必然要求、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最大潜力。

第一,乡村振兴是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并归纳为“七个之路”:“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巩固和完善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走共同富裕之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质量兴农之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传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走中国特色减贫之路”。

第二,乡村振兴是共同富裕的重要领域。我国发展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推动共同富裕,攻坚克难的最大战场在农村,推进乡村振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最大推动力。

第三,乡村振兴是共同富裕的关键环节。“富裕”的对立面是“贫困”,“共同富裕”的目的是消除贫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中国如期实现所有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成就了几千年人类减贫史的伟大奇迹,为全球减贫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在人类减贫经验国际论坛上,习近平总书记在贺信中强调,中国将继续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不断提升民生福祉水平。《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提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乡村振兴的成色如何,乡村振兴的水平怎样,决定着脱贫攻坚成果能否巩固拓展,决定着共同富裕总体战略目标能否实现。

第四,乡村振兴是共同富裕的最大潜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

正因为如此,党中央指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关系到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关系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局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党务必站在践行初心使命、坚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紧迫性,举全党全国之力,统筹安排、强力推进。”也正因为如此,习近平总书记才反复强调: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

我们必须注意到,实现乡村振兴和推动共同富裕的目标时间节点高度一致。党中央指出:到2020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各地区各部门乡村振兴的思路举措得以确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到2022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健全。探索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和经验,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果;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党中央指出:从2021年到2050年,促进共同富裕分“三步走”。到“十四五”末,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逐步缩小;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缩小到合理区间。


原载:《当代贵州》2022年第2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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