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祖华:清末民国时期中华民族大家庭观念的发展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28 次 更新时间:2022-08-30 00:21

进入专题: 中华民族共同体   炎黄子孙  

俞祖华  


摘要:清末民国时期,中华民族大家庭观念经历了从“五族一家”到“中华民族一家”的演化过程,“中华民族一家亲”“中华民族大家庭”话语相继成为表达“民族之统一”、象征中华民族大团结的形象说法,而其最初形态即为与五族共和观念相适应的“五族一家”之说法,孙中山及之后的北洋政府文告都曾频频提及“五族一家”一词。南京国民政府仍会在某些涉及民族事务的文献中使用“五族一家”等提法,后来国民党当局否认“中国有多民族存在”,以“宗支关系”定位国内“族群”关系,较少提及“五族一家”;中国共产党逐步确立了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观,并阐述了建设各民族友爱合作大家庭的思想。当时中华民族大家庭观念的内涵包括:各族都自认为是黄帝子孙或炎黄子孙,黄帝或“炎黄”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象征符号,“中华民族”这一名号所包括的国内各族同属于以黄帝或“炎黄”为“共同始祖”“人文初祖”的大家庭;当时的思想家、政治家和学人常以“亲属关系”定位现实中的民族或族群关系,视其为血缘相通的宗支与亲如同胞的兄弟民族;各派政治人物、各个民族以不同形式确认了包括少数民族聚居区在内的中华民国领土是中华各民族的共同家园,中国境内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的中华文明是中华各族的共有精神家园。

关键词:清末;民国;五族一家;中华民族大家庭;炎黄子孙


家国同构是中国传统社会结构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特点,这同样体现在中华民族观念的建构上,以家族话语建构国族话语、以各民族大家庭隐喻中华民族共同体,成为中华民族观念的重要内涵与突出特征。从梁启超1902年率先使用“中华民族”一词开始,中华民族观念很快得以生成与传播。尽管有单一型中华民族观念与复合型中华民族观念的区别,但中华儿女都认同中华民族是有着共同的人文始祖、有着共同的血脉联系、有着共同美丽家园与精神家园的民族大家庭。从民国时期开始,中华民族观念得以确立并深入人心,中华民族一家亲、中华民族大家庭的观念也随之日益明确。从民国元年“五族一家”的提出,到1949年9月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强调要“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见证了中华民族大家庭观念从生成、发展到定型的历程。

一、从“五族一家”到“中华民族一家”:中华民族大家庭观念的演化

清末民国时期,“中华民族大家庭”观念经历了从“五族一家”到“中华民族一家”的演化过程。中华民国成立后,革命党人以“五族共和”口号取代了“排满”的提法,五族共和观念得到各民族、各社会阶层的广泛认同。孙中山在1912年元旦发表的《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宣告:“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中华民族一家”“中华民族大家庭”话语相继成为表达“民族之统一”、象征中华民族大团结的形象说法。

作为“中华民族大家庭”观念的原初形态,“五族一家”思想早在清末时就已出现。如杨度在1907年发表的《金铁主义说》中就提出“国民之汉、满、蒙、回、藏五族,但可合五为一,而不可分一为五”的“五族一家”主张;在武昌首义的次日,中华民国军政府鄂军都督发布安民布告,议定“改政体为五族共和”,“国旗为五色,以红黄蓝白黑,代表汉满蒙回藏为一家”。到了民国初年,孙中山多次提及“五族一家”“五族一体”等说法,同时还使用过“南北一家”“中国一家”“合五族为一体”等说法。1912年2月18日,他在文告中指出:“中华民国之建设,专为拥护亿兆国民之自由权利,合汉、满、蒙、回、藏为一家,相与和衷共济。”5月11日,他在广州孙氏宗族欢迎会的演说中指出:“今者民国成立,政治共和,合汉、满、蒙、回、藏而成一家,亦犹是一族。”是年夏增订的《中华民国自由党简章》指出:“共和成立,五族一家,平等自由,人皆享有,此组织自由党之缘起也。”9月3日,孙中山在演说中指出:“窃维民国成立,五族一家,地球上所未有,从古所罕见,洵为盛事”,过去五族不平等,“今者五族一家,立于平等地位,种族不平等之问题解决,政治之不平等问题亦同时解决,永无更起纷争之事”。9月11日,他在拜访逊清摄政王载沣时说:“虽然你是摄政王,但将来在中华民国五族共和的大家庭里,你还是有前途的。”9月19日,他在演说中指出:“今日五族共和,天下一家,建设方法非各省联络一气,同舟共济,万不足以建稳固之基础。”后来,孙中山放弃了“五族共和”的主张,也不再使用“五族一家”的提法,进而提出了“使藏、蒙、回、满同化于我汉族”、“融化我们中国所有各族成个中华民族”的建设中华民族国族的思想。

孙中山辞去临时大总统后,由袁世凯继任。袁氏在总统令等文告中屡屡提及“五族一家”一词,如他在1912年10月29日的命令中指出,“现在共和成立,五族一家,前达赖喇嘛诚心内向,从前误解自应捐释”;在同年11月26日的训令中指出,“自政府成立,五族一家,薄海人心,倾向共和,实为千载一时之会”。他在1913年11月23日的总统令中表示,“本大总统以抚字为本,视五族犹一家,愿我各军人共体此意”;在同年12月10日的总统令中指出,“共和成立,五族一家,各边汉蒙人民同处一方,利害本关,安危与共,皆有任恤睦姻之谊,友助扶持之道”。他在1915年5月9日的总统批令中称:“当今五族一家已无畛域,凡有贤俊,宜与同升。”当时的少数民族有识之士也响应与认同“五族一家”观念。民国初年,以哲布尊丹巴为首的外蒙古王公宣布独立,哲里木盟10旗王公和内蒙古西部22部34旗王公,分别在长春、归绥召开王公会议,反对外蒙古独立;1913年初,西蒙古王公会议通电称“蒙古疆域与中国腹地唇齿相依,数百年来,汉蒙久为一家……我蒙同系中华民族,自宜一体出力,维持民国”;外蒙古喀尔喀派兵到境,逼胁归附,杜尔伯特部四旗王公“因念中华民国五族一家,故国恩深,未便脱离关系”,通过新疆省长兼署督军杨增新“转呈政府,准其仍归中华民国收纳管理”。袁氏称帝后,护国军起而讨逆,其讨袁文献中也有提及“五族一家”,如唐继尧在“誓师文”中称“粤自武昌首义,中土云从,五族一家,亿姓同德,扫除专制,创建共和,应世界之文明,为友邦所承认”。

袁氏称帝失败后,民国政府文告继续使用“五族一家”等说法,如1919年11月22日的总统令中称“核阅来呈,情词恳挚,具见博克多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汗及王公喇嘛等深明五族一家之义,同心爱国,出自至诚,应即俯如所请,以顺蒙情”;1920年1月29日的总统令称“总期五族一家咸沾乐利,用广国家大同之化,本大总统有厚望焉”;1920年8月15日的总统令称“共和肇造,五族一家,向来中央对于蒙民无不优加待遇”;等等。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仍会在某些涉及民族事务的文献中使用“五族一家”等提法,如在国民政府为解决康藏纠纷于1931年10月3日致行政院的指令中提出“仍本五族一家之旨,恺切开导,以利交涉而固边圉”。蒋介石1932年8月7日复电达赖驻京代表贡觉仲尼时强调,“西藏为五族共和之一,无异一家骨肉,中央决不愿用兵力以解决各项问题”。后来,蒋介石否认“中国有多民族存在”,认为“中华民族是蒙回藏和汉满五族合一的民族”,是由五个宗族组成的以“中华民族”为名称的一个整体,以“宗支关系”定位国内“族群”关系,较少提及国内各民族意义上的“五族一家”,而是强调五个宗族团结“像兄弟合成家庭一样”。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逐步加深了对国内民族关系的认识与对中华民族的认知。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民族是中国境内各民族之总称的中华民族观念得以确立。中国共产党人一直将国内各民族关系定位为同胞关系,主张联合国内各民族共同抗日,并进而提出了建设各民族友爱合作大家庭的思想。1934、1935年,红四军经过四川等地时使用过“回、彝、汉人是一家人,自家人不打自家人”“彝、藏、回、番、苗与汉族工农都是一家人”等标语。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在西北地区使用过“欢迎回民兄弟参加抗日红军”“抗日红军和回军弟兄是一家人”“许多回民弟兄都在红军里办事”以及“红军待回番人如弟兄、待妇女如姊妹”等标语。1935年5月20日,中华苏维埃西北联邦临时政府发布布告,号召“彻底解放西北一切少数民族”,提出“回番夷汉穷人是一家人,大家共同联合起来”。1936年8月24日,《中共中央关于内蒙工作的指示信》强调,“在目前阶段,中国一切民族在日本帝国主义侵略前面都发生亡国的危险,一切民族应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最亲密的团结起来,反对共同的敌人”。1937年8月15日,中共公布《中国共产党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号召“动员蒙民回民及其他一切少数民族,在民族自决民族自治的原则下,共同抗日”。1938年10月,毛泽东在六届六中全会上号召“团结中华各族,一致对日”,“允许蒙、回、藏、苗、瑶、夷、番各民族与汉族有平等权利,在共同对日原则之下,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同时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1939年4月公布的《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主张“依据民族平等的原则,联合蒙回民族共同抗日”。新中国成立前夕,周恩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阐述了建设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思想,新民主主义的民族政策“其基本精神是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各民族友好合作的大家庭”,这一观点随后写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新中国成立后,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华民族一家亲观念为党和国家领导人所反复强调,也为全国各族人民所广泛认同。

二、以炎黄为各族“共同的族源”

“寻常百姓家谱,无一不祖黄帝。”中华民族成员虽区分为汉、满、蒙、回、藏等不同民族,但都自认为是黄帝子孙或炎黄子孙,黄帝或“炎黄”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象征符号,中华民族这一名号所包含的国内各族同属于以黄帝或“炎黄”为“共同始祖”“人文初祖”的大家庭。

先秦时期已有“黄、炎之后”一类说法,司马迁撰写《史记》以《五帝纪》开篇,确立了以黄帝为始祖的华夏族谱系。到了清末,“黄帝子孙”“炎黄子孙”之类的说法已广为流行。应该说,当时改良派、革命派所称“黄帝子孙”“炎黄子孙”等词的内涵起初是有所不同的。改良派有时称汉族是“黄帝子孙”,如梁启超在1901年的《中国史叙论》中称“汉种,即我辈现时遍布于国中,所谓文明之胄,黄帝之子孙是也”;有时又强调包括满汉在内的全体中国人都是“黄帝子孙”“炎黄子孙”,如康有为指出“我国皆黄帝子孙,今各乡里,实如同胞一家之亲无异”。梁启超承认“黄帝为我四万万同胞之初祖”,又称“中国种族不一,而其学术思想之源泉,则皆自黄帝子孙”;严复认为中国四百兆人“同是炎黄贵种,当其太始,同出一源”,还称“且使中国一朝而分,则此四百兆黄炎之种族,无论满、蒙、汉人,皆将永为贱民,而为欧人之所轻蔑践踏”。后来,改良派主要持后一种观点。

革命派推尊黄帝或“炎黄”是“汉民族始祖”,其所称的“黄帝子孙”“炎黄子孙”指汉族、“汉种”,如刘师培称“炎黄之裔,厥惟汉族”,陈天华在1903年所作《警世钟》中提到“现在中国内部十八省的四万万人,皆是黄帝公公的子孙,号称汉种”,孙中山在《军政府宣言》中说到“我汉人同为轩辕之子孙”等。民国创立后,“五族共和”“五族一家”取代了“驱除鞑虏”“革命排满”,革命派转而认同全体中国人皆为黄帝子孙、炎黄子孙。1912年3月,孙中山派团致祭黄帝陵,他亲笔书写了《祭黄帝陵文》:“中华开国五千年,神州轩辕自古传。创造指南车,平定蚩尤乱。世界文明,唯有我先。”1923年8月15日,他在演说中指出:“学生诸君,切勿自馁!我们是黄帝的子孙,要素强大,行乎强大。”此后,国民党当局及军政要人多有提及中华民族全体成员均为黄帝子孙、炎黄子孙的说法。1932年1月29日,率领十九路军进行淞沪抗战的蔡廷锴等发表通电:“为救国保种而抗日,虽牺牲至一卒一弹,绝不退缩,以丧失中华民国军人之人格。此物此志,质天日而昭世界,炎黄祖宗在天之灵,实足凭之。”1935年4月,国民党元老于右任在为《黄帝功德纪》所作“序”中指出:“黄帝公孙轩辕氏,实吾中华民族之元祖……其子孙之蔓延于各地也,如汉族固为其苗裔,而西藏族之羌,回族之安息,苗黎族之禺号,蒙古族之匈奴,东胡族之鲜卑……是中华民族之全体,均皆黄帝之子孙也。”

全体中国人、中华民族全体成员都是炎黄子孙,逐渐成为当时学界、文艺界等社会各界的共识,人们在各自的著述中纷纷使用“黄帝子孙”“炎黄子孙”等称谓,指出中华民族本出一源、都出自炎黄始祖。1913年元月创刊的《藏文白话报》在“创刊词”中称“蒙、回、藏之与汉、满,同为黄帝子孙,同为优秀贵族”。张旭光在《中华民族发展史纲》一书中指出:“中华民族内之若干支,自古实同一祖先;经过五千年之流转迁徙,种种演变,固曾分为若干不同之名称,迄今尚有一部分各异之痕迹,但追溯有史以来之血统,仍为一元的。——(汉、满、蒙、回、藏、苗等)皆为黄帝子孙。”王桐龄在《中国史》一书中指出:“现今我中国四万万人民,皆自称为黄帝子孙。细考其大别,有太古帝王之苗裔,有太古诸侯或大臣之苗裔,有异族归化人之苗裔,实不尽黄帝子孙。顾皆自称为黄帝子孙者,则以黄帝功德巍巍,耆服宇内,战胜异族,始建大帝国。”熊十力在《中国历史讲话》中称“黄帝为中国五族之元祖”。1937年4月,胡石青在河南大学发表的讲演中称:中华民族“是同文化同血统的一大民族”,各族与汉族“不仅是文化同源,实在是血统混合”,都是炎黄子孙,“藏人是炎帝的子孙,蒙人是黄帝的子孙,而所谓汉族是炎黄混合的子孙”,“所谓汉族恐怕就是大混合同化的结晶”。1941年8月,周昆田在《三民主义之边政建设》一文中指出:“就我国民族发展之历史以言,现今所谓汉满蒙回藏诸族云者,在初本出一源,只以所居区域之不同,遂各形成其特殊之语文与风尚。”

1935年华北事变发生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开始形成,“黄帝子孙”“炎黄子孙”逐步成为国共两党共同认可的民族符号,并定型为中华儿女的别称、中华民族的指代符号。1936年3月1日发布的《中国人民抗日先锋军布告》昭告:“我中华最大敌人为日本帝国主义,凡属食毛践土之伦,黄炎华胄之族,均应一致奋起,团结为国。”同年夏,毛泽东在致高桂滋的信中称:“有广大民众,有红军,复有阁下之义师,无疑将更有无数之义师续续涌出于炎黄华胄之域,出中国于危亡,实为此之是赖。”1937年2月,中共中央致电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称:“我辈同为黄帝子孙,同为中华民族儿女,国难当前,惟有抛弃一切成见,亲密合作,共同奔赴中华民族最后解放之伟大前程。”1937年4月5日,国共两党共祭黄帝陵,毛泽东在由其起草的《祭黄帝陵文》中称“以鲜花束帛之仪致祭于我中华民族始祖轩辕黄帝之陵:赫赫始祖,吾华肇造,胄衍祀绵,岳峨河浩”。国民党方面派张继“代表致祭于我国始祖轩辕黄帝之陵前”,他在次日发表谈话称“中央规定民族扫墓节,于每年是日特派大员恭祭各陵,其用意即在唤起人民民族意识,发扬民族固有精神……今天我人在祖宗黄帝陵前彼此相亲相爱,充分表现我们民族固有之精神”。此后,国共两党都强调中华民族同为黄帝子孙、炎黄子孙。如同年7月15日,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发表宣言,强调“在民族生命危急万状的现在,只有我们民族内部的团结,才能战胜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需要全国同胞,每一个热血的黄帝子孙,坚忍不拔地努力奋斗”,“胜利是属于中华民族的”。1938年7月7日,蒋介石在“告全国军民书”中指出:“我们同是黄帝的子孙,当前的命运只有一个!不奋斗即灭亡,能团结,即有前途。”1939年1月2日,《新华日报》刊发社论痛斥叛国投敌的汪精卫“自绝于中国民族,自绝于黄帝子孙”。1939年11月,国民党五届六中全会发表宣言指出,“民族百世无疆之光荣福利,由吾四万万五千万之黄帝子孙共创之,亦为吾四万万五千万之黄帝子孙共享之”。1943年9月14日,蒋介石在电文中称“古之所谓四夷四裔,固无一而非炎黄子孙,近世之所谓满蒙回藏,亦复如此,要皆中华民族也”。1946年5月5日,蒋介石在广播词中表示,“中华民族黄帝子孙,永永远远不再受过去八年间那样异族侵凌蹂躏的惨祸与耻辱”。

三、“中华民族的亲属关系”:血缘相通的宗支与亲如同胞的兄弟民族

当时的思想家、政治家们认识到,国人虽分属不同民族、族群,但不同民族、族群之间不断进行融合、混杂,历史上既有少数民族与汉族同化,也有汉族融入少数民族,形成了一种相互杂居、互为交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混杂关系,都是血脉相连的骨肉同胞。他们多倾向于以“亲属关系”定位现实中的民族或族群关系,视其为血缘相通的宗支与亲如同胞的兄弟民族。

维新派反对攘夷别种之论,认为满、汉、蒙等都是同种同胞,不应强化民族区分。康有为指出:“舜为东夷之人,文王为西夷之人”,“汉高祖亦楚人也”,因“行华夏之礼”已融入华夏族、汉族,“且中国昔经晋时,氏、羌、鲜卑入主中夏,及魏文帝改九十六大姓,其子孙遍布中土,多以千亿。今中土之姓刘、姓石、姓符、姓高、姓姚、姓容、姓杨、姓段,乃若侯莫陈崇分为陈姓、侯姓、莫姓,纥狄于之分为狄姓、于姓,库连之为连姓,若此之姓,不可胜数。又大江以南,五溪蛮及骆越、闽、广,皆中夏之人,与诸蛮相杂,今无可辨。当时中国民数,仅二三千万,计今四万万人中,各种几半,姓同中土,孰能辨其真为夷裔夏裔乎?”梁启超指出:“现今之中华民族自始本非一族,实由多数民族混合而成。”

清末革命派虽主张革命“排满”,但也认为满汉之间有兄弟之谊,是情同手足的同胞。孙中山在1906年冬颁布的《招降满洲将士布告》中称“中华国民军将士”与“满洲政府之将士”“皆中国人也”,“论情谊则为兄弟,论地位则为仇雠”,“满洲政府之将士”要作出抉择,“或断兄弟之情谊而变为仇雠,或离仇雠之地位而复为兄弟”。民国成立后,革命党人转向了满汉一家、“五族一家”的中华民族主义,其对满汉关系、国内民族关系的定位被明确、清晰地描述为大家庭内部同种民族之间的同胞关系、兄弟关系。孙中山多次称呼满、蒙、藏等少数民族为同文同种的“同胞”、相亲相爱的“兄弟”。他在1912年1月28日的致蒙古王公电中称“汉、蒙本属同种,人权原自天赋,自宜结合团体,共谋幸福……今全国同胞见及于此,群起解除专制,并非仇满,实欲合全国人民,无分汉、满、蒙、回、藏,相与共享人类之自由……祈将区区之意,遍告蒙古同胞,勠力一心,共图大计”。孙中山在辞去临时大总统职务后,仍为各族同胞的团结统一而奔走呼号。他在同年9月1日的演说中指出:“我国以自由平等博爱三主义,造成共和国家,凡我蒙藏同胞,首即当知共和国家异于专制之要点……凡蒙、藏、青海、回疆同胞,在昔之受制于一部者,今皆得为国家主体,皆得为国家主人翁。”对于当时蒙古、西藏地区出现的分裂倾向,他深感忧心,并希望蒙藏同胞“当知所以审择”:“惟以蒙藏同胞目前未知此理,日受外人挑弄,乃发生种种背谬之行为,吾辈丁兹时艰,所当力为劝导,俾了解共和之真理,与吾内地同胞一致进行,以享共和之幸福。”他在9月3日的演讲中表示,“但愿五大民族相爱相亲,如兄如弟,以同赴国家之事”。

北洋政府在相关文告中,指出五族应该是相亲相爱的兄弟同胞,还鼓励通过“互通婚姻”实现血缘相通、民族融合。例如,1912年4月13日发布的总统令中指出:“查旧例于汉满、汉蒙,皆有擅通婚姻之禁令,即回、藏两族与汉族结婚亦少。近年屡议豁除旧禁,疏通习俗,或颁布而尚少奉行,或劝告而犹多疑阻。刻下共和伊始,五族一家,若仍于婚姻一节,有彼疆此界之拘,则暌隔殊多,何以免参差,而昭联合。为此用劝汉满蒙回藏五大族,各宜互通婚姻,一以除异同之迹,一以期情谊之孚。其习俗确有窒碍,如缠足等类,均宜亟为改更。”同年11月30日,北京政府内务部发布布告称:“现在国体既定,联合五族,组织新邦,情洽谊孚,相亲相爱,洵足以昭大同之盛治,而奠民国之初基……中国一家,四海兄弟内部之情谊日孚,外来之忧患可弭。”

孙中山晚年放弃“五族共和”的说法,提出融合国内各民族为一个国族即中华民族的思想。在这一构想之下,一个国家只有一个民族,国内不再有其他民族,为此他提出以“宗族”替代国内各民族的思想。他指出:“依我看起来,中国国民和国家结构的关系,是先有家族,再推到宗族,再然后才是国族,这种组织,一级一级的放大,有条不紊,大小结构的关系,当中是很实在的。如果用宗族为单位,改良当中的组织,再联合成国族,比较国外用个人为单位当然容易联络得多。”后来,蒋介石将孙中山的国族论加以发挥,进一步强调中国只有一个民族即中华民族,国内的汉、满、蒙、回、藏是五个宗族,五个宗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内部的兄弟关系。蒋氏于1942年8月在西宁的讲演中指出:“我们中华民国,是由整个中华民族所建立的,而我们中华民族乃是联合我们汉满蒙回藏五个宗族组成一个整体的总名词。我说我们是五个宗族而不是五个民族,就是说我们都是构成中华民族的分子,像兄弟合成家庭一样。……我们集许多家族,而成为宗族,更由宗族合成为整个中华民族。”学界人士也每每论及国内民族关系如同兄弟关系,是骨肉同胞。如熊十力在1938年发表的《中国历史讲话》中就说:“五族是一个小家庭内的同胞兄弟”,“中华民族,由汉满蒙回藏五族构成之。故分言之,则有五族;统称之,则唯华族而已。如一家昆季,分言之,则有伯仲;统称之,则是一家骨肉也”。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解决中国民族问题作为自己的使命,且从一开始就主张民族平等并在民族平等的基础上联合起来,共同反对帝国主义与封建军阀,通过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建立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国共产党人始终承认中国境内存在着数十个不同民族,并一直将国内不同民族的关系定位为完全平等的同胞关系、情同手足的兄弟民族关系,主张尊重少数民族的权利,促进兄弟民族的团结、联合。1926年12月,湖南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案主张平等对待苗、瑶等民族,指出“我们对于同国异族的农民同胞,实有竭力提携的必要”。1932年6月,中共四川省委号召“藏、夷、苗、瑶民族的劳苦兄弟”联合起来,共同反对国民党军阀与帝国主义,指出“中国工农的革命的成功,一定要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民族革命的互相帮助,才能打倒我们共同的敌人”。1934年4月20日发表的《中国人民对日作战的基本纲领》指出:“现在全中国的民众,不管是汉人或是其他民族(蒙古、回族、满洲、西藏、苗瑶等等),都处在一个非常危险的生死的关头……他们将要受到和在东三省三千万兄弟姊妹,热河与华北千百万兄弟姊妹同样的牛马生活的痛苦。”1935年8月1日,中共中央与中华苏维埃政府发表“八一宣言”,指出日本帝国主义侵华已使中华民族处在千钧一发的生死关头,“抗日救国已成为每个同胞的神圣天职”,号召“中国境内一切被压迫民族(蒙、回、韩、藏、苗、瑶、黎、番等)的兄弟们”,本着“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的真诚觉悟,组织国防政府,召集“真正代表全体同胞”包括代表“中国境内各民族”的代表机关,讨论关于抗日救国的各种问题。当时的《中华民族抗日救国纲领草案》提出,要“联合回蒙藏等各民族共同抗日救国”,“以争取民族的独立复兴”。1939年12月,八路军政治部编写的《抗日战士政治读本》一书指出:“中华民族是代表中国境内各民族之总称,四万万五千万人民是共同祖国的同胞,是生死存亡利害一致的。”1940年4月,中共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在关于回族问题的文件中提出,“今天回族的命运,也和整个中华民族的命运一样,只有从彻底抗日的斗争中,才能争取一切其他方面的解放”,要“改善回、汉、番、蒙、萨拉各民族间的关系,巩固抗日团结”,“教育回汉杂居地方的汉族人民,以平等亲爱的精神对待回族人民”,同时回族军政当局也要平等对待“当地其他各民族如汉人、番人、蒙人、萨拉人等”,“教育当地回族人民以平等亲爱的精神对待这些民族”。同年7月,中共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在关于蒙古民族问题的文件中提出“蒙古民族是中华民族的一部分”,要“改善蒙、回、藏、汉、维吾尔各民族间的关系,巩固抗日团结”,“教育蒙、汉、回……各族杂居地方的各族人民以平等亲爱的精神对待蒙族人民”,同时蒙古军政当局也要采取有效举措,“教育当地蒙民以一律平等亲爱的精神对待这些民族”。8月30日,中共晋察冀边委提出施政纲领并表示“愿与边区各党各派各界各族同胞共同实行之”,提出“边区各民族应相互尊重生活风俗及宗教习惯,在平等基础上亲密团结抗战,在民主选举中,应予回、蒙、满、藏同胞以优待,对其贫苦无以为生者,特予救济”。11月16日,晋察冀边区政府施政纲领指出:“三年间在建设边区根据地的过程中,在民族抗战的烽火里,我们边区境内各民族,保持了亲密的团结,破除了彼此间的隔阂,今后边区境内各民族更要相互尊重彼此之生活、风俗及宗教习惯,在真正平等的基础上亲密团结抗战,对于回、蒙、藏、满等少数民族,我们除了主张在民主选举中予以特殊的优待以外,更主张对于境况贫苦无以维持生活的少数民族的同胞,予以特殊之救济,这样更可使边区成为各民族共同生息的快乐的家庭。”

四、地理空间上的共有家园与文化心理上的共同精神家园

中华民族的各个民族、各位成员作为民族大家庭的一分子,有着赖以生存的共有家园,它包括地理空间意义上的共同疆域与文化心理层面的共有精神家园。

从地理空间意义上,中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是中华民族各个民族共同拥有、共同守望、共同开发的共有家园,它不能分割也不应分割。“五族一家”“南北一家”“中华一家”,各派人物、各个民族以不同形式确认了包括少数民族聚居区在内的中华版图是中国各个民族的共同家园。1912年元旦,孙中山在《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强调了“民族之统一”,同时强调了“领土之统一”,他指出武昌起义后各省宣布独立,但“所谓独立,对于清廷为脱离,对于各省为联合,蒙古、西藏意亦同此”。他在同年2月3日的电文中称“共和民国,系结合汉、满、蒙、回、藏五大种族,同谋幸福,安有自分南北之理,更安有苛遇满族之理……国家之事,由全国五族人共组织之,文何私焉”。3月11日,参议院公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这是以法律形式确认少数民族聚居的内外蒙古、西藏、青海和新疆(包括在二十二行省)是中华民族共同家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月22日发布的总统令中指出:“现在五族共和,凡蒙、藏、回疆各地方,同为我中华民国领土,则蒙、藏、回疆各民族,即同为我中华民国国民,自不能如帝政时代再有藩属名称。此后,蒙、藏、回疆等处,自应统筹规画,以谋内政之统一,而冀民族之大同。民国政府于理藩不设专部,原系视蒙、藏、回疆与内地各省平等,将来各该地方一切政治,俱属内务行政范围。”1913年初创刊的《藏文白话报》在“创刊词”中强调:“蒙、回、藏不能离中华民国,别自成其为蒙、回、藏;中华民国不能离蒙、回、藏,别自成其为中华民国。况蒙、回、藏享有权利与汉满平等,合于选举及被选举资格,人人有选举大总统之权,人人有被选举为大总统之权,无边陲歧视,无种族谬说。卫蒙、回、藏即以卫中华民国,卫中华民国即以卫蒙、回、藏。”1938年,中共南满省委在指示信中指出:“我们不要忘记东北四省是全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在历史传统上,以及在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的关系上,东北人民是中华优秀民族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因此,东北和全中国是绝对不能分离的。”同年7月发表的《康藏民众代表慰问前线将士书》指出:“中国是包括固有之二十八省、蒙古、西藏而成之整个国土,中华民族是由我汉族、满族、蒙族、回族、藏族及其他各民族而成的整个大国族。日本帝国主义肆意武力侵略,其目的实欲亡我整个国家,奴我整个民族。凡我任何一部分土地,任何一部分人民,均无苟全侥存之理。”8月,杨松在《论民族》一文中指出,“每个民族必须有共同的领土”,“中国人是一个近代的民族,它具有近代民族的一切特征”,如有着共同的领土、共同的家园,“中国人住在中国,中国是中国人的领土”,“日寇是中国各民族的共同敌人,中华民国是各民族共同的祖国”,“只有中国境内各民族联合起来,建立各民族抗日的统一战线,驱逐日寇出中国,共同去保护中华祖国,才能达到各民族之解放,建立各民族自由联合统一的中华民主共和国”。1939年12月,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介绍了中国领土这一国内各民族生存的共同家园,他指出:“我们中国是世界上最大国家之一,它的领土和整个欧洲的面积差不多相等。在这个广大的领土之上,有广大的肥田沃地,给我们以衣食之源;有纵横全国的大小山脉,给我们生长了广大的森林,贮藏了丰富的矿产;有很多的江河湖泽,给我们以舟楫和灌溉之利;有很长的海岸线,给我们以交通海外各民族的方便。从很早的古代起,我们中华民族的祖先就劳动、生息、繁殖在这块广大的土地之上。”《抗日战士政治课本》称“中国有四万万五千万人口,组成中华民族”,中国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家园,“我们生在中国,长在中国,我们的父母祖先也是在这里成家立业,我们的子子孙孙也要在这里一代一代的传下去,所以中国是我们全国人民的祖国,我们要爱我们的祖国”。

从文化心理层面看,中国境内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中华文明,生生不息的五千年文明、传承数千年的儒学伦理、绚丽多彩的民族风情成为中华各族的共有精神家园,以儒学为核心的中原文化为各民族所接受,各民族又有别具一格的民族文化,形塑了中华文化“胡风”汉韵并存、多元汇聚一体的格局。早在清末,康有为就指出,满、汉者已“合为一体”,都认同儒家文明,“其教化文义,皆同周公、孔子;其礼乐典章,皆用汉、唐、宋、明,与元时不用中国之教化文字迥异。盖化为一国,无复有几微之别久矣”。梁启超指出,中国各民族有着不同的语言、文化、风俗,有所谓“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嗜欲不同”,先秦时列国“言语异声,文字异形”,“自李斯以秦语齐一国文,此等语系,遂以中变耳”,为多数民族汇合而成中华民族奠定了重要基础;后来有少数民族入主中原,“与中国划然殊途,但彼无文字,及其既入中原,则用中国文字,久之遂不得不弃其语系以从我文字”,同时接受儒家文化的影响,促进了中华民族的大融合。

民国时期,各界人士纷纷指出,中国境内各民族共同接受了中华文化,中华文化已成为各族人民共有的精神家园。孙中山指出,中国历史上虽有“异族”入侵,但这些民族最终接受汉字、汉文化并融入中华民族,从而使中国境内各民族拥有共同的语言文化,称中原政权“虽以积弱,屡遭异族吞灭,而侵入之族不特不能同化中华民族,反为中国所同化,则文字之功为伟矣”。1928年,常乃德在其所著《中华民族小史》一书中指出:“中华民族,非一单纯之民族也,中华民族,非尽黄帝之子孙也;然至于今日,则人尽自觉为中华民族之一员,人尽自觉为黄帝之子孙,此无他,五千年来文化陶镕之所自也。”1935年,傅斯年撰文认为,“我们中华民族,说一种话,写一种字,据同一的文化,行同一伦理,俨然是一个家族”。同年,于右任在《〈黄帝功德纪〉序》中强调,远祖黄帝所开创的中华文明成为中华民族共同的精神财富,“黄帝不惟为中华民族之始祖,抑又为中国文化之创造者也。其发明制作,除人民衣食住行日常使用者外,尤要者如文字、算术、历数、医药、音乐等,皆万世之资,而一时已备。至于指南之针,辨方定位,迄今为世界交通所大赖。然此犹事功之彰著者言耳。更如至德要道,典籍恒垂,后世玄言,动皆称述。是此精神文教之施,亦万世万类矣”。

全面抗战爆发后,中华民族意识、中华文化认同意识显著增强。中国共产党人主张中华民族多元一体论,也强调中华文化是中国各民族的共同文化。杨松在《论民族》一文中指出,“中国人有共同的民族语言——中国语及中国文”,“中国人具有自己特有的民族性、民族文化、民族风俗、习惯等等,中国人的民族文化已有四、五千年的历史”。顾颉刚等人也明确主张“中华民族是一个”,有着共同文化——“中华民族文化”。1939年,顾颉刚指出,中华民族的汉人与非汉人共同创造、共同使用了“中华民族的文化”,称“现在汉人的文化,大家说来,似乎还是承接商周的文化,其实也不对,它早因各种各族的混合而渐渐舍短取长成为一种混合的文化了”,“所以现有的汉人的文化是和非汉的人共同使用的,这不能称为汉人的文化,而只能称为‘中华民族的文化’”。蒋介石指出,蒙、回、藏、汉、满只是“就我国土地而言的名词”,而在文化上、在血统上是混合为一的,“自汉代以来,在这两千多年的历史中,我们的血统和我们全部文化,本就没有什么不同的地方”。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的中华文化,成为中华民族的共有精神家园。

五、结 语

我国各民族汇聚为一个大家庭,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客观趋势,是中华民族成长的自然结果,以“家”喻“族”、以家族建构国族,正确反映了我国民族关系血脉相连、情感相依、命运与共的历史事实。从民国初期的“五族一家”思想,经过各界别、各党派人士的阐释,发展、定型为中华民族大家庭观念,1949年9月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载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内容,标志着这一观念定型并得到制度化的确认。中华民族大家庭观念耦合于家国贯通、家国同构、家国天下的历史传统,反映了中华民族社会组织上的家庭化特征,凸显了形成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路径的中华文化基因。近代先哲以“炎黄”为共同始祖、以“骨肉兄弟”定位民族关系、以祖国版图为共同家园、以家族建构中国国族的进路,对现代中国国家观念、现代中华民族观与现代民族国家建设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中华民族大家庭”框架成为当代中国族际整合与中华民族国族构建的独特模式,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意象。201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此后,他在多种场合以“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华民族一家亲”阐释民族关系。这一论断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政治共识,是对当代中国民族关系的科学定位,也是对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大家庭观念的一种延续与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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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山东社会科学》2022年第7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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