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春雷:基层协商治理语境下的统一战线发展新布局探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69 次 更新时间:2022-07-25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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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春雷  

内容提要:基层治理现代化是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不断推进的重要基石,协商民主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内嵌进程及推进逻辑,使得统战工作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基层协商治理高度契合,其价值意义凸显,由此也给新形势下统战工作拓展新领域、谋划新布局带来了契机。统一战线融合基层协商治理,要着眼于新形势下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推进与社会化大统战工作格局构建和完善的双重变奏,进行良性互动、彼此成就与相辅相成。在此过程中,统战工作要以系统化机制进行体系重构和资源配置,着力打造基层协商合作共同体,引导市场、社会、民众的多元参与以及与国家、政府、政党的协同合作共治。


关 键 词:基层治理  协商民主  统一战线  新发展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要推动社会治理向基层下移,向基层放权赋能,不断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大量的问题矛盾肇始于基层,大量的决策信息来源于基层,基层治理现代化是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不断推进的重要基石。协商民主是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路径,也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深度内嵌于基层治理现代化进程之中。基层协商治理以党建为引领的内在逻辑,决定统一战线在新形势下的发展新布局应将重心下沉到基层,在整合基层统战资源、挖掘统战潜能优势、致力基层协商治理中与之形成良性互动。因此,一方面,要以统一战线促进基层协商治理提质增效;另一方面,要以基层协商治理实践推进新形势下大统战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使得统战工作的广度、深度进一步有效拓展。


一、基层协商治理: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发挥功能优势的重要领域


随着改革的全面深化,中国社会剧烈转型,社会阶层分化多元,不同阶层群体的利益诉求纷繁复杂,大量差异矛盾积淀于基层,亟须改变传统由党委和政府自上而下单向度的权力运作模式,进而转为国家、政党、社会、民众多方力量的协商共治。协商民主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内嵌进程与推进逻辑,使得统战工作作为党建引领的重要组成,其价值意义日益凸显,由此也给新形势下的统战工作拓展新领域、谋划新布局带来了契机。


(一)协商民主嵌入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内在逻辑


随着20世纪80年代以来改革的不断推进,通过单位体制对社会的整合作用逐渐减弱,国家、政府对社会的控制型管理弱化。经济体制转轨带来了社会结构的重大变迁,社会阶层持续分化,新兴行业、阶层群体不断涌现,利益诉求多元复杂,社会矛盾和问题在基层逐渐显露,使得基层治理面临着诸多短板和困境。协商民主是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制度体系的重要环节,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重点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将“民主协商”和“科技支撑”纳入社会治理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协商民主嵌入基层治理是当前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实践形态和发展趋势。基层治理要推动构建党委领导下包括基层政府、民众、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的协商共治,展开自由平等的参与和公开理性的对话、交流与协商。因此,协商民主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方式,协商共治也是形成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的优选路径。要通过协商民主对基层民众多样性、复杂性的利益加以广泛吸纳,促进多元复杂诉求的协调整合和矛盾疏解,有效拓展基层治理民主的广泛性、直接性,解决基层社会治理涉及诸多主体纷繁复杂的现实问题,使公共决策能够寻找到所有利益相关方的最大公约数,推动公共事务决策的顺利实施,从而激活基层社会治理活力,增强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国家治理体系是由众多子系统构成的复杂系统,这个系统的核心是中国共产党,党是领导一切的,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军队,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企事业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既各负其责,又相互配合,一个都不能少。”①而基层协商民主体系的有效有序运转,关涉不同的单位、不同的领域、不同的身份、不同的阶层,也要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之下,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各协商参与主体各就各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与此同时,协作顺畅、运行高效需要坚持党建的引领,既集中力量办大事,又能够协调调动多方,有机结合成基层社会治理的共同体。因此,要站在基层治理的全局高度,由党建引领,加强统筹谋划、宏观调控,只有这样,才能凝聚、集结、调动多方力量、资源和智慧,协调多方主体的行动参与,达成最广泛的、符合公共理性的协商共识。


(二)统一战线是党建引领基层协商治理的重要资源


统一战线历来是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重要法宝,具有广泛联系和统筹协调政党、民族、宗教、非公有制经济等重要的政治、经济、社会关系的制度优势和机制优势,是协商民主的重要资源和重要渠道。统战工作是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一战线平等包容、求同存异、民主协商的工作方式,与基层协商治理高度契合。


统战工作以大团结、大联合为主题的特殊优势,能够促进基层协商民主体系建设,引领多元协商主体构建协商合作机制,厘清基层多方主体的权责分工,组织多方主体的政治参与,统筹协调体制内和体制外、党内党外多领域的社会资源。通过民主听证会、民主议事会、协商会等协商治理平台的搭建,吸纳具有更高社会威望、更强协商议政能力的政治、经济、社会精英参与协商,有效组织相关利益方进行公共事务协商,从而进一步拓展协商参与主体的广泛性、包容性,推动公共决策的制定与实施的合理性、民主性、高效率,促进基层民众利益诉求的实现与满足。统一战线所具有的丰富的人力资源和智力资源、四通八达的社会联系网络,能够有效培育构建基层社会信任体系,加强协商制度规范,培育基层协商社会资本,促进社会力量诸如社会组织、民营企业参加基层社会治理的社会服务体系,培育基层民众的公共理性、公共精神,提升其民主参与的意愿能力。着力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建设推进中的资源优势、网络优势、渠道优势、功能优势,一方面,能够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的联系,通过营造民主、平等、公正、和谐的协商氛围,保障参与主体尤其是弱势参与主体平等的话语权和决策参与权,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的公共事务协商框架,从而激发基层协商治理活力;另一方面,能够着力破解基层统战工作的边缘化、碎片化问题,使统战工作在服务基层治理现代化过程中盘活基层统战资源,在服务基层统战成员、服务基层中心工作中迸发活力。


(三)新形势下统战工作重心亟须向基层下沉


新形势下,我国面临着一系列重大的风险挑战,很多风险挑战涉及民族、宗教、港台等统战工作的重要领域,具有高度的复杂性、敏感性,必须通过卓有成效的统战工作有效防范、化解。一方面,新时代统战工作必须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加强统筹协调,排查、防范各种风险隐患,承担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当前,大量问题矛盾沉淀在基层,大量关涉民族、宗教等风险的隐患肇始于基层,统一战线参与基层协商治理是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于萌芽状态的重要路径。统战工作只有扎根基层,引导广大统一战线成员统一思想、科学研判、准确把握、有效应对一系列社会风险的苗头隐患,才能赢得工作的主动权。另一方面,人心向背、力量对比是决定党和人民事业成败的关键,是最大的政治。随着我国全面改革的持续深化和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社会结构的发展转型仍在动态进行,不同阶层群体的分化、组合、流动仍在持续进行,新一代党外人士越来越广泛地活跃在基层社会的多个领域,其来源更加广泛、成分更加复杂、价值取向也更加多元多变。新形势下统一战线的变化,使得统战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宽延展,统战工作社会化趋势进一步凸显。在这种情况下,统战工作向基层下沉、统战资源在基层加以聚拢,是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应对社会化发展趋势的必然要求。要通过统战工作,整合分散在社会上的方方面面如党内党外、体制内和体制外的统战资源,包括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民族宗教界人士、新的社会阶层、网络意见人士等,从而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共同推进基层协商治理。


统一战线覆盖面广、辐射性强,通过围绕基层民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聚焦基层社会治理、经济社会政治发展的重点问题,可以调动统一战线广大成员参与基层协商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拓展协商渠道、搭建协商平台,组织、引导党外人士投入基层协商治理、基层协商民主建设,集结各界领军人物、中坚力量,激发、调动其参与基层协商治理的积极性,发挥人才优势、智力优势,为基层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提出真知灼见。同时,通过党外人士的民主监督工作,促进各种矛盾的化解,可以为基层治理营造更加稳定、和谐、民主的社会环境。


二、统一战线融合基层协商治理的实践路径


凝聚人心、凝聚力量、凝聚共识,是新形势下统战工作融入基层协商治理的目标价值取向。因此,以思想政治行动引领为基础,统战工作要在致力基层协商治理的行动平台上,整合统战工作资源、优化统战工作机制,着力打造基层协商治理从理念、到组织、到力量、到行动的协商合作共同体。


(一)理念聚合:打造价值共同体


开展基层协商治理、回应基层治理难题,其核心要义是通过以基层民众为主要参与主体的话语交流,来寻求彼此的共识和具有可行性的解决方案。但是,有效、平等、自由的实质性协商,有赖于参与主体之间的信任关系。只有在互相信任尊重的基础之上,才能进行开诚布公的信息交流交换,才能倾听彼此具有差异性的观点诉求并给予理性的包容。但随着单位体制在社会转型、市场经济大潮中的逐渐弱化,以单位社区、村落社区为主的传统社会联系因此断裂。以购买商品房为前提组建的城市新型社区,虽然社区居民生活在同一空间,但彼此之间的身份、阶层、职业都存在着纷繁多样的差异性、异质性,其价值理念、生活方式、对社区事务的认知程度的个体性差异突出,缺乏情感认同、信任基础。从某种意义上讲,新时代统一战线已从过去的政治社会联盟上升为事业共同体,②就要以事业来引领人、汇聚人、激励人。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广聚天下英才。③因此,统战工作要加强培育引领的政治功能,就要充分发挥统一战线成员中如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归国留学人员这些创业者的创业激情,增强服务意识。正如邓小平曾经所言的,“领导就是服务”④,要为党外人士的事业发展创造条件,为他们的创业创新搞好服务,通过帮助、激励党外人士在事业发展中体现人生价值,使他们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统一战线以大团结大联合为主题,统战工作是特殊的思想政治工作,对碎片化、分散化的基层民众进行参与动员、理念引领、价值整合,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达成彼此的价值共识,进而打造价值共同体,为基层民主协商夯实信任基础、营造和谐氛围。


统一战线关系到民族宗教、涉疆、涉藏、涉台等多个敏感的领域,是意识形态交锋最为激烈的区域,统战工作向基层下沉,也是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的要求。新时代党外人士涵盖社会各个阶层,来源复杂多样,价值观念多样多元多变,统一战线在新形势下要沟通党内外、连接体制内外,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夯实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应对西方思潮对主流意识形态的挑战。统战工作深入基层,能进一步提升思想政治引领的精准度和有效性,更加全面准确深入地把握统一战线广大成员的思想动态,增强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主流意识形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要做好线下的工作,还要做好网络意识形态的工作,团结带领网络意见人士、新媒体工作人员,弘扬正能量、传播主旋律,把握网络意识形态的主导权。通过网络统战工作,应对来自网络意识形态的诸多挑战,使网上网下都能形成最大同心圆,凝聚强大的向心力和感召力,从而引导各领域统一战线成员不断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认同、制度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


(二)队伍整合:打造组织共同体


积极构建基层协商民主新格局,要坚持党建引领,以统战工作为抓手,以统战工作的充分展开为平台,充分挖掘基层党组织在基层协商治理中协调各方、整合资源的功能优势。加强社区、街道、网格的层层党组织联动,探索构建由基层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新的社会阶层、民营企业共同参与的基层协商民主组织体系。


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社会、法律等多种手段,有效协调政府行政部门、基层自治组织、社区居民以及各方社会力量的参与。运用大数据,组建民主协商代表数据库,按照专职、兼职相结合的办法,广泛吸纳辖区内具有影响力、代表性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规模企业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兼职协商代表。社区层面可以由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结对共建单位等党组织、社区党员骨干、公安、执法、综治、安监等职能部门派驻的党员骨干担任兼职协商代表,从而形成从基层社区到街道到网格层层贯通、从社区到单位到行业多方联动的组织架构,打造全面覆盖民营企业、商务楼宇等新兴领域的协商组织共同体。依托基层党组织,统一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纵横交错、条块结合的有机联动网络,整合基层各方力量,改变分散式各自为政体制为集成式统筹协调体制,改变单兵作战模式为统战部牵头协调的党内党外、体制内和体制外团队作战模式。以党组织的统筹协调推进基层协商治理全面、有序地展开,在此过程中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和战斗堡垒作用,将党的政治优势转化成为民服务的社会优势。


(三)专业融合:打造力量共同体


基层协商治理是将协商民主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的实践创新,协商民主不仅是发扬民主的程序民主,更是能够提升决策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的实质民主,其价值意义不仅在于协商过程中多方协商意见的提出,更在于提出意见的建设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因此,实施并持续进行基层协商民主治理的创新,需要来自社会各方面的资源支持、政策保障,需要足够的财政支持,需要来自高校、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支持,需要各方面参与主体的实质性参与,也需要多元利益诉求的充分表达。


基层政府作为我国科层制行政权力链条的末端,面临着维稳、政绩考核、人事考察、绩效考核等多重压力,而掌握的行政资源又相对有限。因此,基层协商治理难以立竿见影地取得成效,反而要付出大量的人力、经济、资源成本,基层协商治理的推行实际上面临着资源限制的瓶颈,容易流于形式化和口号化的表面文章。只有在具有足够的综合性支撑资源的基础上,基层协商治理实践才能得以推行、扩散、完善,否则,就会受到某种限制而无法推广。“诸如作为基层协商治理创新开拓者的温岭市泽国镇参与式预算民主恳谈,其在得到基层政府行政资源倾斜的同时,也获取经济资源、政策资源、智力资源与群众资源的支撑,从而使基层协商治理能够克服强大的体制韧性,生发协商治理的持续性发展空间。但在缺乏足够的综合性支撑资源时,该模式难以在其他地区‘被复制’。”⑤统一战线涉及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非公有制经济、新的社会阶层、党外知识分子以及民族、宗教等12个方面,具有联系多领域工作的资源优势,其方方面面的统一战线成员达数亿之多。党外知识分子是统一战线联系的重要对象,尤其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以联系代表社会不同具体阶层、群体的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有着丰沛的人力资源、智力资源,以统战工作为党建引领中的重点工作,能够集结各领域的有用之才,加以专业方面的融合,群策群力、集思广益,打造基层协商治理的力量共同体。


(四)制度组合:打造行动共同体


基层协商治理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基层的一些重要方针政策和重大问题的民主协商,通过广泛的民主协商凝聚智慧、达成共识,提升基层治理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协商主体包括基层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方面,而人民群众在国家治理、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体性地位,也内在地要求基层民众参与基层治理重大问题的决策协商过程。因此,凡涉及基层的经济、政治、社会发展、规划、部署的重要事项协商治理,都要有基层民众的意愿体现和诉求吸纳。但这类协商往往要求协商主体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科学理性,基层群众一般是一种“不在场”的间接参与,要通过基层党委的群众联系服务机制、基层人大的人民代表机制、基层政协的民众联系机制,将民众的意愿诉求吸纳输入决策系统。


统一战线具有联系国家、政党与社会的成熟机制,统战部是党委的重要职能部门,统战成员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因此,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将基层人大的代表机制与基层政协的联络机制相衔接并完善其运行是主要着力点。基层人大代表来自基层群众的直接选举,同民众之间存在着明确的委托代理关系,与民众加强交流、回应民众意见、准确收集民众意见、及时有效地将民众的利益诉求输入协商过程是其职责所在。人民政协是协商民主的专门机构,基层政协处于基层党委、政府、人大与基层民众展开协商时较为超脱的“中间人”地位,处于国家和社会之间的连接点和聚合点,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民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过程中进行反复的协商,实现了建言献策与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因此,统战工作跟政协工作相互融通,更可以居中联系,在协商议题的确定、协商成果的采纳、落实反馈等协商环节上,实现与党委、政府工作的有效衔接。当前,基层政协在乡镇、街道还没有设置基层委员会,全国多地的市、区政协在乡镇、街道基层单位设政协委员联络室,作为政协基层派出机构,也发挥着联系基层群众的功能。统一战线可以将基层党委、政府、人大工作与基层政协委员的联络室工作进行衔接组合,从而形成基层协商治理的制度化合力,进一步打造基层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的行动共同体。


三、基层协商治理语境下统一战线发展新布局的机制探索


统一战线融合基层协商治理,要着眼于新形势下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推进与社会化大统战工作格局构建和完善双重变奏中的良性互动、彼此成就与相辅相成,在此过程中,要以系统化机制来进行体系重构和资源配置,引导市场、社会、民众的多元参与以及与国家、政府、政党的协同合作共治。


(一)以效果为导向的治理体系重构:民生诉求响应处置机制


基层治理从单一单向的政府管理向多元主体治理的转变,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制度组合和机制联动,构建运作规范、供需对接的治理体系以应对千头万绪的治理难题。要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做到民有所呼、必有所应,使协商治理能够让民众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增强其幸福感、获得感,最大限度地增强基层多元参与主体的认同感、归属感。


有鉴于此,以效果为导向的治理体系重构,要依托现有的基层社会管理机制加以实践创新,探索建立群众诉求的快速响应机制。目前,基层普遍实行网格化管理,即本着“地域相邻,规模适度,方便管理”的原则,划分基层治理网格,明确网格员的职责和相关的工作落实保障,增强基层治理的效能。基层统战工作可以将网格作为基层协商治理的基础单元,以网格化管理为载体,建立完善“网格吹哨,部门报到,接诉即办”的民生诉求快速响应处置机制,打通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要根据各基层地域的实际需要,划分多个网格,按照协商治理的内容程序和目标需求,摸清网格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新的社会阶层、民营企业等统战资源的底数,设定网格员,对于网格内民众、企业、社会组织亟须解决的困难问题,要整合网格内资源,及时解决、记录台账。一方面,要通过专兼职网格员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对于网格员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吹哨”,进而运用网络服务平台,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报到、有效解决;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网格议事平台,畅通电话、网络、媒体等传输渠道,充分调动网格员、社区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各方力量,及时受理、积极收集、全方位汇集民意诉求并随时接办。对于能够自行解决的要及时就地解决,对于需要跨部门协商解决的复杂问题,由街道、社区召集相关政府部门现场办公,集体会诊、联合行动,共同研究解决。对于跨区域、跨行业的民生诉求,要建立联动办理机制,拆分诉求事项,细化分工、明确职责,协同推进解决;建立分级协调办理机制,对于本级难以解决的重点难点诉求,要提请上级党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在基层不同性质、不同层级的协商治理中,人民的主体地位决定基层民众都是重要的参与主体,因此,在事关重要的方针政策、重大的基层治理事务的协商过程中,要进一步优化人大和政协的组织、联系协商功能,拓展基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协商治理、代表联系民众的有效路径。例如,以人大代表工作站为平台,通过人大代表与民众之间定点、定时、定期的交流,收集社情民意,通过人大代表约见协商机制,促进人大代表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商,推进相关问题的协商解决;以政协委员工作室或政协委员联络组等机构,将政协工作向基层社会延伸,通过“政协委员进社区”等工作机制创新,使政协委员进一步深入基层治理进程,深入参与基层民主协商,进一步发挥其整合社会资源的优势、建言献策的职能。


(二)以需求为导向的资源高效配置:公共服务精准对接机制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以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协商民主作为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资源,需要通过制度设计进行高效配置,以充分发挥其制度优势,提升其治理效能。基层协商治理因协商参与主体的多元化而具有多层结构组成,广泛涉及基层党委、政府、民众、人大、政协、社会组织以及市场组织的参与,需要以需求为导向,以制度形式确定不同性质的协商主体及其参与协商治理的程序。


基层协商治理既包括重要方针政策和重大问题的决策协商,也涉及针对具体治理问题的民主协商,同时还有聚焦基层群众自治问题的民主协商。不同性质议题的协商关联不同治理主体的具体利益,大部分协商议题都需要切实赋予、尊重基层民众参与民主议事、决策制定的民主权利,需要通过吸纳民众广泛的实质性参与来提升基层治理决策的公众认同度,解决基层民众关心关注的实际问题,稳定基层社会治理的秩序与和谐。治理问题的属性决定与其相关的参与主体、治理主体的公共利益相关性。例如,基层地区发展政策的重大问题,协商主体通常涉及基层党委、政府相关部门以及该地域的民众利益,即使民众不能直接实行“在场式”参与,也要通过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等参与协商的主体代表,将其吸纳入公共决策的协商过程。而诸如土地拆迁、公共预算分配、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等具体的民生问题、治理问题,往往具有公共性特征,更要求民众参与决策协商和制定过程,通过协商渠道表达其利益偏好和利益诉求,在同相关部门协商交流互动中来寻求实现、维护公共利益和民众利益的可行性方案。另外,协商参与主体的范围要具体联系协商治理问题所涉及的地域,对于城乡社区内部的治理事务,其参与主体可以局限于本区域内部,但对于超越了基层特定区域的外部治理事务而言,就需要超出本地域考虑参与协商主体的范围。


除基层协商之外,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还包括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和社会组织协商等多种形式渠道,其中,政党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社会组织协商,都与统战工作密切相关。因此,可以通过统战工作机制来促进基层协商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其他领域协商的有机连接,促进其相互衔接配合,形成系统性协同效应。例如,社会组织协商就可以成为基层协商治理发展的有效支撑,帮助基层民众进行组织化的利益表达和利益整合,增强分散的、原子化的民众个体诉求与基层党政决策部门的互动交流,增强基层民众尤其是弱势群体的话语权、影响力。再如,基层党员和基层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之间的参与协商,可以将具体阶层、群体的利益诉求进一步输入决策体系进行交流、互动和博弈。在基层协商治理场域中,民主党派成员参与的政党协商,通过政党的组织行为和政党意志,能够将基层民众的诉求愿望加以整合、升华、提炼为政党的意见,并在人大协商和政协协商的过程中予以表达、讨论和协调,进一步促进基层协商治理的民主化,进一步促进公共决策制定和实施的公平公正。


(三)以市场为导向的商业逻辑运用:企业参与治理运营机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基层统战工作动员、组织广大统一战线成员参与基层协商治理的进程中,要尊重以市场为导向的商业逻辑。统一战线联系体制外的各种经济、社会组织,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是统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自己人自家人”,要引导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在实现民族复兴伟业中谱写人生事业的华彩篇章”⑥。统一战线负有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职责,要通过政治引导带领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团结在党的周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民营经济发展发表重要讲话,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弘扬企业家精神、改善营商环境等方面,中共中央、国务院多次颁发一系列高规格文件,推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在新发展格局中,促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创新改革、健康发展。因此,基层统战工作也要着力于把服务民营企业、推动民营企业健康和高质量发展,作为服务于经济发展大局的中心工作,努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法治的营商环境,搭建更优服务平台,落实各种服务措施,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实际困难,实现创新发展。在基层社会治理的公共服务、公共建设、民生工程建设中,要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参与运营机制,在城区综合开发、科创空间运营、社区建设、环境整治等综合开发项目中,为民营企业搭建服务平台,引导优秀的民营企业参与基层治理的开发创新。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社区生活服务,以基层城市区域开发为契机发布承接相关的城市机会清单,引领民营企业在社区落户,参与智创中心、科技城、城区改造等项目,为民营企业参与公共服务项目建设、综合开发、商业综合体开发、社会化自主运营创造机会、提供条件,配套空间、释放融资,畅通信息、提供支持。


(四)以成长为导向的多元参与赋能:社会组织引育扶持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把加强党的基层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一条红线。在基层协商治理体系中,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保障作用是政府、公众、社会组织等其他的治理主体所无法取代的。各级党委对基层治理进行宏观决策、微观推动、引领带动、调节平衡,确保基层治理的正确方向。近年来,基层协商治理在全国各地因地制宜地探索构建多元协商对话机制,在多方协商的治理格局中,参与主体的活动领域和工作单位具有分散化、碎片化的个体特征,需要加以适度统筹协调,基层党组织的核心引领作用因此凸显。尤其是基层社会治理遇到比较棘手的难点、热点问题,关涉多方利益主体,或者是基层治理中一些潜在的、需要日常性民主协商的治理问题、公共问题,更需要基层党组织通过组织协商会、座谈会等形式,鼓励、引领、指导基层各类组织和不同阶层群体直接广泛地参与,同时保障基层协商治理的正确政治方向和公共理性。


加强党建引领,是大统战工作格局的组织保障,也是多元基层协商主体成长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的建设改革工作,关注工商联(商会)、侨联等群团组织的改革发展。一方面,要以党建的政治优势、组织活力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使工商联(商会)、侨联等更好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成为基层党委、政府联系民营经济人士、海内外侨界人士的桥梁纽带;另一方面,对于“两新”组织的党建工作,要积极探索“党建+统战”的实践创新,全面增强党对各类社会组织的领导。在《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化理想信念教育”。新形势下,随着全面改革的继续深化和社会自主性活力的不断释放,涌现出大批代表、联系社会民众具体诉求的社会组织。统一战线要抓住良好契机,坚持以基层党建工作为引领,向基层特别是向体制外的“两新”组织延伸。基层统战部门要指导社会组织中的党建工作,以社会组织党建为抓手,促进基层协商治理中多元社会参与主体的引领、培育,扶持其发展壮大。充分依托新的社会组织,强化党建工作,以党建引领帮助社会组织成长,在这个过程中发挥其创造活力和参与基层协商治理的动能,把各类社会组织特别是其中的领军人物、代表人士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成为基层统一战线焕发生机活力的新的生长点和基层协商治理新的增量资源。要强化政策引领,创新社会组织的引导、培育、扶持政策,如区级社会组织的创建,可以积极引导其参与基层治理活动、基层社会建设,将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提供社会服务。要注重分类引领、特色发展,积极孵化培育空间、运营平台,通过各种人才培训、主题培训、主题活动,支持社会组织转型发展、深度参与社区事务,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提供基层社会治理的优质服务,进行赋能、提质和增效。要探索建立项目发布机制,社会服务项目向社会组织公开招标,鼓励、支持社会组织中的专业机构承建相关项目,引导其在运营中成长、发展与壮大。


①习近平:《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9年,第9—10页。


②林华山:《共同体视角下统一战线的战略功能与发展趋向》,《统一战线学研究》2018年第6期。


③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21年,第18页。


④《什么叫领导?领导就是服务》,2016年3月30日,http://cpc.people.com.cn/nl/2016/0330/c69113-28236633.html。


⑤亓子龙、孟燕、方雷:《基层协商治理的实践逻辑与制度优化》,《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21年第3期。


⑥习近平:《毫不动摇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 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在全国政协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年3月9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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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1年6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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