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跃然:将阶级带回“发展型国家”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480 次 更新时间:2022-06-29 23:42

进入专题: 发展型国家   政治社会学   马克思主义   阶级斗争  

张跃然  

内容提要:从“发展型国家”理论的历史发展轨迹中,我们能观察到北美政治社会学内的“双向运动”脉络。以“嵌入的自主性”理论为代表的“发展型国家”理论,其思想资源来自政治社会学从20世纪70年代末期到90年代早期所经历的范式转型。在这一转型中,“国家—社会关系”范式取代了新马克思主义范式。但在“发展型国家”理论收获大量关注后,一些政治社会学者恰恰又试图将马克思主义的问题意识重新带回到“发展型国家”理论中,强调阶级政治对“发展型国家”的塑造作用。在将阶级视角带回“发展型国家”理论的过程中,历史社会学的发问方式和方法取径扮演了重要角色。通过梳理“发展型国家”理论背后的双向运动脉络,我们能更好地理解历史社会学对于社会科学各分支领域理论发展的意义。

关 键 词:发展型国家  政治社会学  马克思主义  阶级斗争  历史社会学  developmental state  political sociology  Marxism  class struggle  historical sociology 


如果让我们列举近30年西方社会科学界最为著名的理论成果,那么“发展型国家”(developmental state)理论——尤其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嵌入的自主性”(embedded autonomy)理论(Evans,1995)——一定榜上有名。这一理论不仅在政治社会学、发展社会学、比较政治学中占据着相当重要的地位,而且在公共政策领域、跨国发展机构当中也产生了相当深远的影响。


在实证层面,“发展型国家”理论回应的是为何一些东亚经济体在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能达成高速经济增长的问题。而在学术思想史层面,这一理论同时也是北美政治社会学内部范式转型的产物。在20世纪60年代后期和70年代,政治社会学中分析国家的主流视角来自新马克思主义的“相对自主性”(relative autonomy)理论。而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国家中心主义”路径(state-centered approach),一方面批判地继承了新马克思主义的分析工具(尤其是“自主性”这一概念),另一方面否定了新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问题意识,用“社会”这一概念取代了对阶级的关切。这一范式转型的结果,是“国家—社会关系”视角取代新马克思主义,成为政治社会学中新的主流范式。“发展型国家”理论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诞生的。


有趣的是,当“发展型国家”理论在社会科学界站稳脚跟之际,一些政治社会学者恰恰又试图重新从马克思主义的根本问题意识出发,对这一理论进行批判和发展。这其中最核心的洞见是,“发展型国家”是否出现,其根本原因并不应从国家内部去找寻,而是应重点关注国家处于什么样的阶级关系之中。换句话说,“发展型国家”是特定阶级联盟与阶级关系的产物。这样一来,“阶级”的概念又重新被带回“发展型国家”理论之中。这一学术讨论的脉络,可以被看作一种“双向运动”:“发展型国家”理论的提出,是政治社会学从马克思主义中出走的结果,但这一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却又是一步步找回马克思主义问题意识的过程。


在将“阶级”带回“发展型国家”的过程中,历史社会学的发问方式与方法路径扮演了关键角色。“发展型国家”理论本身的缺陷,恰恰在于它无法解释“‘发展型国家’究竟是怎么出现的”这一发生学层面的历史源流问题。这就需要学者回到具体的历史情境中,去考察“发展型国家”建构成功或失败的动态过程,寻找“发展型国家”的历史源流。恰恰是在对历史过程的分析中,阶级的重要性凸显出来。在这一案例中,历史社会学的问题关切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关切达成了统一。借由这一案例,本文也试图跳出历史社会学的脉络本身,说明历史社会学这一分支领域所启发的问题意识对社会科学其他重要领域的理论建构和发展来说具有怎样的基础性、功能性意义。


本文试图对“发展型国家”理论背后的“双向运动”脉络进行梳理,并按以下三个部分展开:第一部分对“发展型国家”理论中最具代表性的版本——埃文斯(Peter Evans)的“嵌入的自主性”理论——进行简要介绍;第二部分回顾这一理论所体现的北美政治社会学从新马克思主义到“国家—社会关系”视角的范式转换;第三部分梳理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一些中青年学者试图重返马克思主义、将“阶级”带回“发展型国家”理论的努力,并讨论历史社会学在这一过程中扮演的角色。


一、“发展型国家”与嵌入的自主性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北美社会科学界开始广泛关注以日本、韩国等为代表的高速增长的东亚经济体。在试图解释这些经济体腾飞的原因时,约翰逊(Johnson,1982)、阿姆斯登(Amsden,1989)、韦德(Wade,1990)等政治经济学者已经开始关注国家在这些经济体中扮演的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角色,并注意到这些国家的发展导向、经济干预模式颇为特殊,由此提出“发展型国家”的概念。然而,对于“发展型国家”最为系统化、最具影响力的理论阐释,毫无疑问是由社会学家埃文斯做出的。他提出的“嵌入的自主性”概念,被广泛认为是对“发展型国家”特征的精准概括。鉴于中文学术界对埃文斯的“嵌入的自主性”理论已经有大量介绍,本文对这一理论仅做较为简略的回顾,从而为接下来的讨论奠定基础。


在《嵌入的自主性》一书中,埃文斯关心的核心问题是:什么样的国家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做出有效的产业政策干预。通过对比韩国、巴西、印度三国在信息技术产业方面的表现,埃文斯认为,一个国家要想具备有效推动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能力,必须具备两个关键条件。第一,国家必须具备不受外部既得利益群体掣肘、自主有效施政的能力。而形成这一能力的关键,则是国家机器必须以韦伯意义上的理性官僚制的方式组织起来,已达成国家内部行动能力的协调统一。第二,国家必须与社会保持紧密的联系,在制定和实施政策的过程中和社会保持频繁、有效的沟通。换句话说,国家必须“嵌入”在社会当中。这里所说的“社会”,主要指的是企业和企业家群体。特别要指出的是,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嵌入性联系,必须是组织和制度层面的,而不是政府官员和企业家在个人层面的利益勾结和输送,以防止国家被外部既得利益群体“俘获”——而要保证这一点,恰恰需要国家具备以理性官僚制为基础的自主性。


概言之,要想实现有效的国家干预,既需要国家满足特定的内部组织方式(自主性),也需要特定的国家—社会关系(嵌入性)。这两者相结合,便形成了“嵌入的自主性”概念。“嵌入的自主性”使得国家能够以社会的整体福祉为基准制定产业政策,在制定过程中充分搜集经济动态信息以避免决策失误,并能有效实施政策。在埃文斯看来,韩国政府是“嵌入的自主性”的典范,因此是标准意义上的“发展型国家”。相比之下,巴西政府的内部组织方式偏离理性官僚制较远,缺乏自主性;印度政府和企业家群体未能建立有效联系,缺乏嵌入性。而既缺乏自主性又缺乏嵌入性的国家,则无力制定和实行任何产业政策,政府官员以掠夺社会财富为目标,是与“发展型国家”相对立的“掠夺型国家”。


在对“发展型国家”的一众讨论中,恰恰是作为社会学家的埃文斯发展出了最系统、清晰、兼具弹性和解释力的理论,这绝非偶然。埃文斯所依托的政治社会学领域,在分析国家时所展现的理论深度是其他社会科学分支领域无法比拟的。在考察国家在经济发展中扮演的角色时,埃文斯的问题意识源自政治社会学内部对于国家的理论讨论。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政治社会学从20世纪70年代末期到90年代早期所经历的国家理论范式转型,埃文斯本人就是这一转型的推动者。国家理论的范式转型,为“嵌入的自主性”理论注入了思想资源;而“嵌入的自主性”理论的提出,也在很大程度上标志着这一范式转型的完成。


“二战”后前20年的北美政治社会学,一直被行为主义和制度主义所统治,并不把国家当作核心的分析焦点。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随着新马克思主义在政治社会学中兴起,对国家的系统理论化工作才被纳入学术议程。这一研究范式之所以被称为“新”马克思主义,恰恰是因为相比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经典马克思主义,它对于国家这一研究对象有着较为系统的关切。经典马克思主义对国家的理解总体而言是比较机械的,它承袭《共产党宣言》中的著名论断“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或多或少将国家看作统治阶级直接控制、实施统治的工具,因此倾向于不把资本主义中的国家当作核心分析对象。到20世纪50年代末,当米尔斯(2004)等学者以精英理论视角对政治社会学中的行为主义和制度主义发起挑战时,体现的依然是类似的分析思路。


与经典马克思主义不同,新马克思主义恰恰认为不能把国家仅仅理解为被统治阶级所直接控制的统治工具。在这一点上,新马克思主义的问题意识发展了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对国家机器独立性的分析,以及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提出的“国家既在社会之中又在社会之上”的命题。新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们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国家执政者恰恰不能是资产阶级的直接利益代言人,国家机器也不能被直接掌握在资本家手中。国家必须相对于资产阶级维持一定的独立性,才可以保证国家机器超脱于特定资产阶级集团的特殊、短期利益,而站在维护资产阶级的整体、长远利益——维持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长期稳定——的角度行事(Poulantzas,1978)。而从另一个角度讲,资本主义国家之所以为资产阶级的整体、长远利益服务,也并不是因为国家机器被直接掌控在资产阶级的手中;国家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所处的结构位置,必然要求国家承担这样的功能。因此,即使是左翼工人阶级政党经过选举上台、在资本主义国家执政,也必须承担为资产阶级的整体、长远利益服务的功能——这不是工人阶级政党“背叛”了谁,而是资本主义社会对国家施加的结构性力量使然(Miliband,1969)。也有理论家进一步指出,国家服务于资产阶级的整体、长远利益的职能,其实是在资产阶级还没有在政治上形成一个具有阶级意识的“阶级”时就已经存在了,国家的功能之一恰恰是将一盘散沙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组织成一个“阶级”(Poulantzas,1978)。


正是在这样的语境下,“相对自主性”成为新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范式的核心概念。所谓“自主性”,是指国家执政者必须和经济生产领域的统治阶级保持一定的距离,保有相对独立自主的决策和行事空间,甚至在必要的时候不惜侵犯某些特定统治阶级集团的特殊、短期利益。所以国家机器不能仅仅被看作统治阶级的附庸。然而,资本主义国家机器所拥有的这种自主性毕竟是“相对”的,它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度:国家机器归根结底还是为统治阶级的整体、长远利益服务的,统治阶级不会坐视国家执政者对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发起根本性挑战——生产关系的变革,依然必须通过革命来实现。借由“相对自主性”这一概念,新马克思主义既阐明了资本主义国家为什么是值得系统研究和理论化的分析对象,也坚持了“将国家置于阶级、生产关系的语境下”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分析原则。


然而,新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短板也非常明显。用“相对自主性”来解释国家决策和行为模式的思路,实则是高度功能主义的。其内在逻辑是:作为一个整体社会系统的生产关系要想存在下去、不断完成自身的再生产,就势必要求国家实现某种功能,这种功能成了推导国家行为的基础——国家之所以如此这般的行事,是因为要满足系统所要求的功能(Miliband,1969;Poulantzas,1969)。相应地,资本主义具体形态的变化,也会导致国家形态的转型,因为资本主义自我再生产所要求的功能变了(Jessop,2002)。但这种功能主义的思路无法解释,即使生产关系再生产自身的要求的确为国家施加了某种压力(阿尔都塞,2019),这种压力究竟是如何具体作用于国家执政者并影响国家行为的。这一思路也无法解释,国家执政者自身是如何权衡统治阶级的特定、短期利益和整体、长期利益的。最后导致的结果则是,国家的任何行为都可以被解释成是为统治阶级的整体、长期利益服务。这一分析困境,暴露了功能主义的最根本弱点,也一直困扰着新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Piven & Cloword,1993[1971];Therborn,1978)。从这个角度来讲,马克思主义和它在战后北美社会学的主要论敌——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之间并没有那么大的差别。


功能主义的解释思路,是以宏观层面社会结构自我再生产的需求为出发点的。这就意味着,相对于抽象的、无法直接可见的“结构性力量”来说,可见的、具体的行动者变得不那么重要。同时,这一分析思路是静态的,其根本的关切是社会结构的稳定从何而来,很难处理剧烈的社会冲突与变迁。因此,新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当中虽然有“阶级”,但却没有作为政治冲突的、动态的“阶级斗争”。这方面,可能安德森(2001)对欧洲封建主义下的绝对王权专制国家的分析是仅有的例外。在《绝对主义国家的系谱》一书中,安德森沿袭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的分析思路,将某些国家机器所具有的高度自主性理解为阶级斗争的产物:统治阶级为了维持自身地位的稳固镇压底层民众的反抗,不得不将垄断暴力的权力上交给高度集权的国家,国家的镇压能力得以大大增强,也具有了反噬统治阶级的能力。但或许是因为安德森关注的分析对象(封建主义下的专制国家)不同于新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所主要关注的对象(资本主义国家),安德森的思路并未在新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内部引起足够重视,新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在整体上依然未能挣脱功能主义的束缚和“阶级斗争缺位”的困境。


布洛克可能是最严肃地尝试过在新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内部超越功能主义的学者。他认为,要解释“相对自主性”的来源,需要从国家内部的行动者出发,去分析这些行动者的利益与关切,而不是从生产方式或阶级出发(Block,1977)。换言之,不应假设国家内部的行动者是被生产方式的再生产需求所推着行动的木偶,而应看到这些行动者自己具有独特的利益诉求:对巩固和维持自身政治权力的诉求——这体现为国家执政者对财政收入的渴求,以及在民主选举中赢得更多选票的目标。为了实现这些目标,国家执政者必须保证经济的长期增长、维持生产关系的整体稳定、巩固资本家和投资者的信心。布洛克认为,这才是国家机器服务于统治阶级整体、长期利益的根本原因。同时,国家执政者之所以在某些情况下不得不抑制某些统治阶级集团的特殊、短期利益,往往是因为底层抗争逼迫国家让步,这样才能重新实现社会稳定。换句话说,国家所具有的“自主性”是底层斗争逼迫的结果,而这种自主性之所以是相对的,是因为国家内部的行动者在自身利益驱使下,不得不扮演“生产关系的维护者”这一角色。也就是说,在布洛克的分析框架中,国家之所以拥有“相对自主性”,不是因为作为一种系统的生产关系在抽象层面上驱使着国家发挥某种功能,而是因为国家内部的行动者为维护自身利益所做出的最优策略选择。


布洛克的这一努力是卓有成效的。但同时也需要指出,在当时新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讨论语境中,布洛克最富有新意的一点,实际上是分析出发点的转换——分析国家行为时的出发点不再是生产关系或统治阶级的系统性需求,而是国家内部行动者自身的、相对独立的诉求和关切。这一新的分析出发点,实际上带有强烈的韦伯主义色彩。此处及下文中所说的“韦伯主义”,指的是学者从韦伯的著述中所发掘出的这样一种分析方式:将国家内部行动者作为分析出发点,不将其视作其他社会力量的附庸或衍生物,而是作为有独立的行动逻辑和组织实体的对象来看待。这其中似乎也还是蕴含着些许讽刺:当新马克思主义试图解决自身的功能主义困境时,不得不从外部引入韦伯主义的思想资源。在不久之后,“国家中心主义”路径恰恰是以这种方式向新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提出挑战的。布洛克的分析框架,实际上已经内含了“国家中心主义”的雏形。


概言之,新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似乎是自己为自己埋下了衰落的线索:围绕着“相对自主性”的讨论,难以避免地陷入功能主义的困境,并试图以引入非马克思主义思想资源的方式来克服这一困境。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以斯考切波、蒂利、埃文斯为代表的一批学者,高举着“国家中心主义”的大旗,以韦伯的国家论述为基础,向新马克思主义发起挑战。其中,新马克思主义的功能主义困境,尤其成为“国家中心主义”范式攻击的对象。对于后者来说,国家内部的行动者应该被视作有独立关切和诉求的能动主体,国家不是哪些群体或系统的附庸,不是为了实现某些功能而存在的,国家就是国家本身——其存在的意义,是自身权力的维持、巩固与扩大,这应是分析国家时的起点(Skocpol,1980)。这才是“将国家带回来”(bringing the state back in)的真正含义:不是说在“国家中心主义”路径出现之前政治社会学不关心国家,而是说“国家中心主义”认为,新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其实并没有把国家当成真正意义上独立的分析对象,仅仅作为功能性存在的国家并非新马克思主义分析框架的“中心”(Evans et al.,1985)。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国家中心主义”一方面是在与新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论战中诞生的,另一方面在问题意识和概念工具上和后者依然存在明确的传承关系。“国家中心主义”所强调的“国家自主性”这一核心概念,恰恰脱胎于新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相对自主性”,只不过“相对”这一定语,被“国家中心主义”路径以一种韦伯主义的方式消解了。而这恰恰是布洛克已经探索过的路径,“国家中心主义”只不过是走得更远。除此之外,早期的“国家中心主义”路径依然看重阶级这一概念:虽然国家行动者是由自身利益驱动的独立、能动个体,但国家在扩张自身的时候,还是不得不面对阶级力量的阻挠与掣肘(尤其是在国家试图汲取财政资源时),因此对国家与阶级之间的互动、协商、斗争进行分析,对“国家中心主义”路径来说就变得尤为重要。“国家中心主义”的代表作品,如斯考切波的《国家与社会革命》和蒂利的《强制、资本和欧洲国家》,核心关切均是国家—阶级关系。换句话说,“国家中心主义”所带有的马克思主义胎记依然是明显的。


到20世纪90年代,新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基本已经退场,“国家中心主义”在北美政治社会学开始占据主导地位,同时其自身的马克思主义胎记也进一步被洗刷。一方面,国家作为一种独立的分析单位被进一步巩固。政治社会学家更加强调,在分析国家时,首先要进入国家内部,去理解国家行动者自身的行动逻辑——而在这一过程中,韦伯关于官僚制与国家组织形式的论述开始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引导学者将国家看作一系列组织系统,去探讨系统的运作逻辑和系统中行动者的行动逻辑(周雪光,2017)。另一方面,与早期“国家中心主义”依然强调阶级不同,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国家理论越来越淡化阶级概念,开始习惯将“阶级”混入托克维尔意义上的“社会”概念之中(即一个外在于国家的、拥有自我组织与管理能力的“社会”场域)。国家的内部有其自身的行动逻辑,而作为国家外部的社会依然有其自身的行动逻辑。将国家与社会并置,考察这一对在概念上相互独立的分析对象在经验现实中有怎样的互动关系,就成了20世纪90年代及以后北美政治社会学的核心问题意识,“国家—社会关系”范式被确立了。在这一范式的背后,是韦伯、托克维尔的理论资源取代马克思的过程。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国家—社会关系”范式并非坚持认为国家与社会在经验现实中永远是泾渭分明、截然对立的。恰恰相反,“国家—社会关系”范式的许多后续发展指出,国家与社会往往边界不明、你中有我,存在复杂的相互渗透关系(Migdal,2001)。但是,在概念层面上,国家和社会确实变成了一对二元对立的概念。恰恰是因为学者们在概念层面假设国家和社会是互相对立的不同主体,研究这两者在经验现实中如何互动、融合、相互渗透才变得有意义。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二元对立成了绝大多数政治社会学者进行理论与经验研究时的基本假设,而国家与社会之外的其他概念——比如“阶级”——则淡出了北美政治社会学的图景。


埃文斯的《嵌入的自主性》一书,实际上充分体现了北美政治社会学被“国家—社会关系”范式统治后的问题意识——其贡献与局限,都可以在此中得到解释。书中“自主性”这一核心概念,背后是一条从新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到“国家中心主义”路径再到“国家—社会关系”范式的传承线,而埃文斯提供了一个典型的用韦伯主义思想资源重构“自主性”概念的例子:在埃文斯看来,国家的“自主性”是其内部组织结构——理性官僚制——的结果,这与新马克思主义对“自主性”的理解大相径庭。而“嵌入性”则指明了埃文斯对国家—社会关系的强调:国家与社会,必须以一定的制度安排紧密联系起来。但有趣而又吊诡的是,虽然埃文斯在理论层面将“嵌入性”表述为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但在实证分析中,埃文斯展示的其实是国家如何嵌入在私人企业与资本家网络当中——这实则体现着他所分析的国家对象具有阶级性!实证层面的“阶级”,在理论框架中被替换成概念层面的“社会”。这一脱节,恰恰是“国家—社会关系”范式用“社会”模糊“阶级”所带来的问题。


更进一步说,《嵌入的自主性》对“国家—社会关系”范式的使用方式,有将经济发展问题去政治化、将政治问题变为技术问题的危险。似乎只要在国家内部建立正确的组织结构、在政府与资本之间建立正确的制度联系,任何国家都可以变成“发展型国家”——对国家行为的讨论,变成了一个组织与制度设计的问题。这种去政治化的危险在有关经济发展的研究中被无穷放大,因为这一领域的许多学者倾向于寻找可被移植和复制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成功秘诀”与“最佳实践”。但事实上,塑造国家行为的力量,归根结底是政治的;一个国家是否在行为中表现出“发展型国家”的特征,是由一系列政治斗争决定的,而阶级斗争在其中扮演了尤为重要的角色——后续一些政治社会学者便是从这一方向来反思与推进“发展型国家”理论的。


二、“发展型国家”背后的阶级斗争:将马克思主义带回来


如前文所述,埃文斯的“发展型国家”理论,实际牵引着一条北美政治社会学中的国家理论从新马克思主义向“国家—社会关系”范式转型的脉络。而在《嵌入的自主性》出版之后,一些学者走上了一条“反向运动”的道路: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洞见,重新带回到“发展型国家”理论当中。与新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功能主义色彩不同,这一波新的讨论尤为强调动态的阶级互动对于塑造国家行为的重要性。换言之,在这些学者看来,是阶级政治的过程与结果决定了国家是否表现出“嵌入的自主性”。本文着重介绍这一讨论的三个代表性案例:齐博尔(Vivek Chibber)对于印度中央政府为何未能展现出“发展型国家”特征的讨论,海勒(Patrick Heller)对于印度喀拉拉邦为何展现出了具有民主特色的“发展型国家”特征的讨论,戴维斯(Diane Davis)对于韩国、阿根廷、墨西哥等经济体中政府行为模式为何不同的讨论。


尤为重要的是,这一讨论背后的问题意识和方法取向,是由历史社会学奠定的。这些学者进行的研究,是在具体的历史过程中,从发生学的意义上考察为何在众多构建“发展型国家”的尝试中,有些获得成功,另一些则遭遇失败。“‘发展型国家’从何而来”的问题,是埃文斯的“发展型国家”理论未能涉及的;而恰恰是在后续学者对“发展型国家”的“追根溯源”当中,阶级政治的重要性得以彰显。这提示我们:仅仅停留在去历史化的组织构造和制度设计层面而不考虑具体的历史语境和过程,是无法理解“发展型国家”的,更遑论理解各国经济发展的模式与后果。在这一讨论中,我们明确看到了研究主题(“发展型国家”)、理论取向(马克思主义)、方法路径(历史社会学)三者的有机统一。


(一)齐博尔:资产阶级、工人阶级与“发展型国家”


2003年,在纽约大学社会学系任教的马克思主义学者齐博尔出版了影响深远的著作《锁在原地:印度的国家建构与滞后工业化》(Locked in Place:State-Building and Late Industrialization in India)。在书中,齐博尔承接了埃文斯在《嵌入的自主性》中留下的一个论题:为什么印度在中央政府层面没能出现“发展型国家”特征?但与埃文斯不同的是,齐博尔认为印度中央政府之所以未能展现出“发展型国家”的特征,不是因为其缺乏嵌入性,而是因为其缺乏自主性。印度中央政府看起来符合理性官僚制的组织形式,但实际上在各个官僚部门之间缺少协调与统一的机制,导致各个部门各自为政、目标分散,无法将各部门的力量集中起来围绕同一个目标行动。齐博尔据此提出,国家机器若想拥有自主性,其在组织层面必须存在一个统合机构(nodal agency)——这是齐博尔对埃文斯理论的第一个修正。


但到此为止,齐博尔的讨论没有突破埃文斯的框架:看起来,国家机器是否有自主性,依然是一个关于组织形式与制度设计的问题,只要采取了正确的组织形式,国家自主性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齐博尔更大的突破在于,他注意到印度中央政府在历史上不是没有过构建“统合机构”的尝试。恰恰相反,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尼赫鲁领导下的印度政府多次试图在国家层面上建立协调机制,使国家机器有能力执行集中、统一、完善的产业政策。但这些尝试均告失败。在齐博尔看来,若想理解为什么印度在中央政府层面没能展现出“发展型国家”的特征,就必须追溯这些尝试失败的历史过程。


通过分析印度政府建立产业政策协调机制的种种努力是如何失败的,齐博尔发现:印度本国产业资产阶级的阻挠扮演了最关键的角色。每当印度政府试图进行内部整合、强化国家对产业部门的干预能力时,印度的民族资产阶级便进行迅速而广泛的阶级动员,通过游说、公开抗议、在媒体间制造舆论乃至威胁停工停产来阻止政府的计划。几次三番下来导致的结果是,在所谓的“进口替代工业化”政策框架下,印度的产业资本一方面享受政府的关税保护和补贴,另一方面拒绝接受政府的干预和规训,一直徘徊在技术落后、生产能力低下的状态中,凭借市场垄断地位轻松盈利。换句话说,印度的产业资本一方面享受政府政策的红利,另一方面拒绝承担接受政府协调、为国家整体产业政策服务的责任。


齐博尔进一步引入韩国的案例进行反事实分析。在齐博尔看来,韩国政府之所以能够成功构建统合机构、获得干预产业资本的强大能力,并不是因为韩国资产阶级天生多么有担当,自然而然地愿意接受政府的规训和干预。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韩国所处的地缘政治环境为出口导向型的工业化提供了宝贵机会。日本和美国在资本和技术方面大力扶持韩国制造业,并愿意为“韩国制造”提供市场。韩国的产业资本家们看到出口导向型的工业化有利可图,但同时也意识到,出口导向意味着产业资本无法在本国市场的垄断地位之上“躺着赚钱”,而必须在国际市场上参与高强度的竞争。而韩国产业资本进一步意识到,要想在国际市场上提高竞争力,就必须接受政府的干预和规训,“倒逼”自身提高技术水平、压低成本。因此,在得天独厚的地缘政治条件为韩国制造业提供了出口导向工业化的机会时,与政府紧密合作、适度地接受政府干预就成了韩国产业资本的理性选择。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发展型国家”的构建在韩国才成为可能。


齐博尔进而指出,在资产阶级顽强阻挠、抵制政府干预的情况下,印度的国家机器也不一定必然屈从于资产阶级。他认为,如果工人阶级保有强大的政治力量,能够有效动员起来的话,那么印度政府完全可以倚仗工人阶级的力量,逼迫资产阶级就范。因此,问题的另一个关键侧面是,印度的工人阶级为何不具备制衡资产阶级的能力。为解答这一问题,齐博尔将历史视野进一步向前推,瞄准20世纪40年代印度独立前后。在印度正式取得独立之前,反对英国殖民者、追求民族独立的运动其实已经带有强烈的阶级正义色彩,工人阶级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但在印度独立后,执政党国大党内部的左翼势力日渐式微,政治精英认为当务之急是建构民族凝聚力、一心一意谋发展,而不应该在民族内部继续制造阶级对立和分裂。因此,国大党对工人抗争运动的态度越来越倾向于压制,最终扑灭了工人阶级的动员能量。其中的讽刺之处在于,国家执政者认为抑制工人动员有利于经济发展,但实际上,在失去了工人阶级的动员作为倚仗之后,国家无法向被“宠坏了”的民族资本家们“开炮”,无法有效对产业部门进行干预,长期来看反而不利于经济发展。


通过这一系列分析,齐博尔实则是从阶级政治的角度对“发展型国家”这一概念进行了非常彻底的重构。在齐博尔看来,决定“发展型国家”得以构建的根本因素,来自阶级斗争的动力。在印度的案例中,资产阶级的负隅顽抗阻碍了构建“发展型国家”的努力。而“发展型国家”的成功构建,要么依靠地缘政治提供的出口导向发展机会让资本家们心甘情愿接受国家干预,要么有赖于工人阶级动员的能量冲破资产阶级的阻力。换言之,齐博尔认为,“发展型国家”的理论分析框架,其核心不应是国家机器本身,而是国家机器处于什么样的阶级关系当中。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齐博尔在书中的分析很大程度上采取了一种“倒叙”的叙事手法,从年代由近及远地往历史深处回溯:先对年代较近时期的国家行为模式和产业政策进行描述,然后在“为什么是这样”的问题驱动下,倒退回历史较远时期的关键时点;在对关键时点进行梳理时,继续指出尚未解决的问题,在新的“为什么”驱动下,倒退回历史更加久远的关键时点。这样一种分析和叙事思路,其实对于历史社会学中长久以来围绕“关键时点”(critical juncture)概念的方法论讨论有重要意义(Collier & Collier,1991;Soifer,2012)。传统的关键时点分析,往往采取按历史时序从前向后的方式进行推演,先锁定关键时点,再探讨关键时点在后续历史中造成的后果。这一分析方式实际上是“定因求果”,其为人诟病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研究者对于“关键时点”的选择可能是随机、武断的,无法充分论证其为何“关键”。而齐博尔的分析思路,则是“定果求因”:先确定年代较近时期的某种现象作为需要被解释的“结果”,再依照“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结果”的问题意识,倒退回先前的历史中确定关键时点。齐博尔的研究或许指出了这样一种可能性:作为历史社会学的一种因果分析工具,关键时点分析似乎更加适用于探求“果的因”,而非用来分析“因的果”。


(二)海勒:共产党、工农动员与“发展型国家”


如果说齐博尔承接了埃文斯在《嵌入的自主性》中遗留的论题,那么海勒则是拾起了埃文斯遗失的论题,在《嵌入的自主性》中,埃文斯没有重视一个关键事实:被他奉为“发展型国家”之典范的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的韩国政府,当时正处于威权体制之中。而恰恰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韩国民主化之后,国家机器展现出的“发展型国家”色彩反倒越来越淡。那么,“发展型国家”和政治体制究竟是什么关系?在资本主义世界中,“发展型国家”可以是民主的吗?这正是海勒在1999年出版的专著《发展的劳动:工人和印度喀拉拉邦资本主义的转型》(The Labor of Development:Workers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Capitalism in Kerala,India)中试图回答的问题。海勒延续了20世纪70年代拉美研究领域的一个核心问题意识——国家在经济发展中扮演的角色如何与特定的政治体制相互作用(Collier,1979),并将这一问题意识引入对“发展型国家”的讨论当中。


海勒给出的结论是:资本主义民主体制下的国家机器也可以表现出“发展型国家”的特征,但这需要非常特殊的前提条件——国家的建构过程必须伴随着政党领导的大规模底层工农阶级动员。这一结论基于海勒对于印度喀拉拉邦地方政府的研究。在海勒看来,喀拉拉邦地方政府层面的国家行为表现出了强烈的“发展型国家”特征:一方面,政府可以有效地实施产业政策干预;另一方面,政府能够调和资本与工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实现资本对工人一定程度上的让利,通过劳资之间的合作来稳定资本积累体制。这些特征在以印度共产党为首的左翼政党联盟执政时表现得更加明晰。


海勒认为,要理解印度喀拉拉邦地方政府层面的国家行为的“发展型国家”特征从何而来,就要回溯20世纪初喀拉拉邦的阶级斗争历史。20世纪初,整个印度的反殖民主义运动风起云涌,但喀拉拉邦的不同之处在于,运动中的阶级话语和底层动员占据核心地位,共产党扮演了领导角色。当时的喀拉拉邦还处在前资本主义阶段,农民与手工业从业者处于各种纷繁复杂的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利益十分碎片化,且被各种身份区隔所割裂,难以形成阶级团结。而恰恰是印度共产党使用的一系列动员策略,赋予了各种底层工农群体阶级认同,在支离破碎的身份图景中构建出统一的阶级阵线。在这一过程中,共产党实际上扮演了葛兰西所说的“现代君主”角色(葛兰西,1983)。喀拉拉邦走出殖民统治、实现民主化的过程,便是由共产党领导的大范围底层动员和斗争实现的。底层工农动员的重要性体现在两方面:第一,它剥夺了前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各类地方精英集团——尤其是地主精英——的权力,使得建构韦伯意义上能够垄断合法暴力的国家机器成为可能;第二,它让共产党深深地扎根在底层工农阶级当中,大大增强了其对民众的领导力和号召力,也使得在民主化之后,左翼政党上台执政时国家机器具有深层次渗透社会的能力。这些条件,都是印度其他地区不具备的。


海勒进一步指出:在这种条件下建构的资本主义国家政权,一方面具备规训、统御精英阶级的能力;另一方面,当若干年后左翼执政党转换思路、认定必须在资本主义框架下谋求经济发展的时候,国家有能力建立相对和谐的阶级关系。恰恰因为左翼执政党在底层劳动者当中有较强的组织基础,其才能有效地引导工农阶级缓和阶级斗争的烈度,在资产阶级面前做出让步,实现从阶级斗争到阶级调和的转型。对海勒而言,由印度共产党领导的这一转型,并不意味着共产党“背叛”了工农阶级,而恰恰说明了它在工农阶级中的深厚根基——唯有如此,它才能将工农阶级组织起来,有条不紊地从阶级斗争迈向阶级调和。海勒在此处也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家舍沃茨基的观点(Przeworski,1985),认为只有当存在有为政党的时候,资本主义民主才能成为阶级妥协的机制,民主体制下的“发展型国家”才得以可能。


如果说齐博尔强调的是阶级政治如何塑造或者阻碍了“发展型国家”的构建过程,那么海勒则更加强调政党在阶级政治中发挥的组织、领导作用:是政党构建了“发展型国家”赖以存在的必要阶级基础,也是政党将国家权力深深“嵌入”在其阶级基础上。这一结论源自研究者对长时段历史的深入考察,尤其是对具体的历史行动者的重视。与此同时,和齐博尔以“倒叙”手法寻找关键时点的分析路径相比,海勒所采用的历史社会学分析路径体现出一种经典马克思主义时期的历史阶段论色彩:阶级动员和“发展型国家”构建的过程,被海勒概念化为从前资本主义阶段向资本主义阶段过渡、从“阶级斗争”的资本主义阶段向“阶级调和”的资本主义阶段过渡的过程。虽然海勒的分析可以自圆其说,但历史阶段论的预设还是使其历史叙事缺少了一些美感。


(三)戴维斯:自耕农阶级与“发展型国家”


齐博尔和海勒对于阶级的分析,主要还是围绕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展开的(虽然海勒的分析框架也涉及农民,但是他的分析强调的是工农联盟)。而戴维斯在2005年出版的著作《规训与发展:东亚与拉美的中产阶级与经济繁荣》(Discipline and Development:Middle Classes and Economic Prosperity in East Asia and Latin America)中则另辟蹊径,将分析焦点投向自耕农阶级。不管是传统的马克思主义视角还是经典的现代化理论,基本都认为自耕农是离现代化的经济生产方式最远的群体之一。而戴维斯则将这一观点完全翻转过来,认为对工业化进程至关重要的“发展型国家”,其实是由自耕农阶级塑造出来的。不得不说,这一观点颇称得上是惊世骇俗,其背后是对“发展型国家”的一种独特理解。齐博尔认为“发展型国家”的主要功能是规训资产阶级,海勒认为“发展型国家”在规训资产阶级之外还有调和资产阶级与底层工农阶级之间的阶级关系的重要功能,而戴维斯认为,“发展型国家”实际上既需要规训资产阶级也需要规训工人阶级(如此一来,《规训与发展》这一书名也就不难理解了)。国家机器若想具备这种双重规训的能力,必须在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之外寻找阶级基础。因此,戴维斯将目光投向了自耕农阶级。


戴维斯的观点是,自耕农作为一个独立的阶级在政治舞台上扮演重要角色,为“发展型国家”的构建提供了关键的政治条件。自耕农阶级的政治力量,既可以体现为独立于国家之外的组织与动员,也可以体现为出身于自耕农阶级的政治人物在国家机器内部掌握越来越多的权力。戴维斯尤为强调后者的重要性,尤其是自耕农阶级与军队可能存在的密切关系。这一关切其实回到了早期经典马克思主义的问题意识对于国家机器内部掌权者自身的阶级属性的强调(不过经典马克思主义强调的更多是国家机器掌权者作为统治阶级成员的阶级属性)。但戴维斯的分析思路与经典马克思主义又有不同,她不单关注出身于某个阶级的政治人物在进入国家机器之后如何有意识地为本阶级的利益代言,更关注政治人物的阶级出身如何通过影响其思维与行为方式——这更类似于布迪厄所说的“惯习”概念——来塑造最终的国家政治决策。


因此,在戴维斯的比较研究中,自耕农阶级的重要性体现在至少两个方面。第一,自耕农阶级要求政府的经济政策向自身的需求倾斜,这势必要求政府迫使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牺牲自身的利益诉求、为一种以自耕农阶级利益为导向的国家发展战略服务,这大大增强了国家机器规训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的能力。第二,自耕农阶级将自身的一系列(韦伯意义上的)“伦理”——高积累低消费、高强度的劳动投入、奉献与牺牲精神——塑造成主流政治文化,使得国家机器以此为标杆对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展开规训。在戴维斯看来,这种对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同时展开严格规训的国家,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发展型国家”。


与此同时,对于以韩国为代表的出口导向工业化模式的起源问题,戴维斯也提供了一种与齐博尔不同的见解。戴维斯认为,出口导向的工业化其实是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韩国政府重视扶植自耕农阶级的经济战略导致的结果。为了满足自耕农阶级的经济需要,国家需要投入大量资源用于农村的基本建设,而这需要国家通过提振工业出口来换取必要的外汇资金。另外,自耕农的经济模式本身有很强的自给自足特征,使得韩国国内不存在一个较大的工业品消费市场,这也使得韩国的工业政策不得不以出口为导向。这是戴维斯论述中另一个颇为惊世骇俗之处:韩国推动出口导向的工业化,其实是因为韩国政府重农!与此相对应的,在戴维斯看来,进口替代工业化的政策则是自耕农阶级政治力量过于弱小、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各自强势甚至结成联盟的结果。


戴维斯的这一系列结论,建立在她对韩国、阿根廷、墨西哥等经济体的比较—历史分析之上。不同于齐博尔、海勒的分析取径,戴维斯遵循的是比较—历史分析中较传统的“密尔法”变量比较思路:东亚的经济体中,自耕农阶级的政治力量明显比拉美的两个经济体强大得多,而相较之下,东亚的经济体展现出的“发展型国家”特征亦远多于拉美两个经济体,由此得以确证自耕农阶级与“发展型国家”之间的因果关系。诚然,我们可以顺着密尔法的思路对戴维斯的分析做出批评,比如说戴维斯对变量的“控制”不到位,但如果站在历史社会学的角度看,戴维斯的分析其实暴露了密尔法分析模式更为根本的问题:这一分析模式将历史过程抽象到近乎机械的程度。在阅读戴维斯这一作品时,读者能深切感受到她简洁的概念分析框架和复杂的历史叙事部分之间的张力:当戴维斯叙述几个案例中具体的历史过程时,读者看到的是各种在具体的案例情境中浮现的偶然与特殊,而这些复杂性无法被处理成结构化的密尔法比较,因此戴维斯只能在分析框架层面对其不做任何处理。例如,戴维斯在分析韩国的案例时,指出韩国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以自耕农阶级为中心的重农主义经济战略遭遇了严重的失败,但这一失败的模式反而出人意料地为出口导向工业化的腾飞和“发展型国家”的构建奠定了基础。而戴维斯在概念层面却并未试图对这一极其重要的非预期性后果进行理论化,最终导致理论与实证显得脱节。


三、结语


本文的讨论,希望能在三个层面上给研究者以启发。首先,对于关注“发展型国家”理论的研究者而言,阶级视角的重要性是需要被重新考虑的。虽然以“嵌入的自主性”理论为代表的“发展型国家”理论在中国学界已经获得了大量关注,但后续学者从阶级政治视角出发去重构“发展型国家”理论的尝试还未被广泛注意。这是中国学者在使用、讨论和推进“发展型国家”理论时需要更加重视之处。当学者在研究国家在经济发展中扮演的角色时,从阶级出发的问题意识或许应被放在更核心的位置上。


其次,“发展型国家”理论背后的“双向运动”脉络,能让我们理解为什么对理论和概念进行学术思想史层面的梳理是重要的。任何理论和概念都不是单独存在的,不是由学者拍脑袋灵光乍现想出来的,而是植根于具体的学术发展脉络当中,被特定学术领域的范式流变所形塑。换句话说,任何理论和概念所依托的思想资源均有其历史源流。理解概念和理论背后的学术思想史脉络,不仅有助于我们理解这些概念和理论本身,更有助于我们理解学者为何会以这样的概念和理论去思考问题,也更能看清这些概念和理论的局限性。这是我们得以对概念与理论做进一步批判和发展的关键前提。“发展型国家”理论本身所蕴含的北美政治社会学界从新马克思主义向“国家—社会关系”范式转型的脉络,以及后续学者试图将马克思主义思想资源重新带回“发展型国家”理论的努力,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发展型国家”理论所依托的基本概念,其实是在新马克思主义范式中形成的。但在经历一系列微妙的嬗变之后,这些概念在20世纪90年代的使用方式已经脱离了新马克思主义的原有问题意识——其中恰恰蕴含着这些概念的局限性。因此,将失落的问题意识找回来,将概念重新代入其原有语境,便自然而然地成为学者继续推进理论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这并非等同于抛弃晚近的理论成果、单纯地回到早先的理论范式,而是对晚近理论成果辩证地重审,用遗失的思想资源激发其新的活力。


最后,本文希望带动读者重新思考作为一种问题意识和方法取径的历史社会学在社会科学中的重要意义。虽然本文介绍的三位试图将阶级斗争视角带回“发展型国家”理论的学者所使用的历史社会学分析手法颇为不同,其中也有不少值得商榷之处,但有一点是非常明晰的——历史社会学的问题意识为三位学者提供了关键支撑,如果没有“‘发展型国家’从何而来”这样在发生学层面关注历史源流的问题意识,三位学者的理论贡献就无从谈起。这一案例说明的是,历史社会学的发问方式在推动社会科学内部的重大理论议题发展时可以发挥多么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历史社会学在国内学术界受到越来越多关注。中国学者围绕历史社会学的问题意识、学科属性、理论传统、方法取径等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梳理和讨论(郦菁,2019;孟庆延,2018;钱力成,2019;严飞,2017;应星,2018;张杨,2019)。这些讨论中一个尚未被充分触及的关键问题,是作为“工具”的历史社会学和其他社会科学分支学科之间的关系:历史社会学如何能够推进社会学科中其他分支的理论发展?如何能为社会科学中最为核心的焦点理论议题持续注入新的能量?


本文的梳理为这一问题提供了一种思考路径。一个社会科学理论若要具有强大的解释力,那么根本上必须能够处理其分析对象“从何而来”的问题。但事实上,许多重要理论恰恰不能回应这一问题(除“发展型国家”理论之外,另一个展现出这种困境的典型例子是阶级理论处理“阶级形成”问题时遇到的挑战)。抓住这一点,也就抓住了重要理论的关键短板,打开了对理论做进一步反思和发展的巨大可能性。因此,历史社会学的发问方式和分析取径对社会科学各个分支领域的理论发展来说均是不可或缺的。当然,历史社会学的发问方式和分析取径有非常多样的内涵,本文所强调的只是“发生学”问题意识这一个元素。历史社会学“工具箱”中的其他部分对社会科学理论发展的普遍意义,有赖于其他学者做更深入的探讨。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历史社会学是社会科学内部一个基础性、功能性的分支领域,它的存在为其他分支领域提供了给养,而这也正是其经久不衰的生命力所在。而为了让历史社会学保持这样的生命力,恰恰需要学者不局限在历史社会学的脉络内部谈论历史社会学,而是积极地将目光投向社会科学各分支领域的重大理论议题,从历史社会学角度对其做出干预。换句话说,历史社会学的发展,需要对内卷化的趋势尤为警惕,必须时时保持开放的视野、思考自身与其他社会科学分支领域的理论进程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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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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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社会学评论》2021年第6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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