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笑侠:谔谔之士的法科“棱角”——纪念伍廷芳逝世一百周年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57 次 更新时间:2022-06-29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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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笑侠 (进入专栏)  


1922年6月23日伍廷芳逝世,当时媒体给伍廷芳定义为“在中国最先代表共和主义之人”,“中国民治主义之祖”【《伍廷芳病故广州》,载《中华英文周报》1922年第7卷第165期】,这个评价实为贴切。

可是有份创刊不久的《努力周报》,于7月2日发表一篇叫《这一周——伍廷芳死了》的“社论”。

文章说“他的死耗传出之后,无论南方北方,无论孙派陈派,都对他表示一致的敬意和哀悼,我们对他的为人,也表示相当的敬意。”

接着,用一种轻佻的口吻评价说:“至于他的盖棺定论,我们想用‘福人’两个字包括他的一生。”讲到他的“大福份”,其一,是1917年伍氏任国务总理时,始终拒绝那解散国会的命令的副署,认为“确可以表示伍氏的人格”。文章说黎元洪也有表示人格的机会,但反而为伍氏提供了独享盛名的机会了。其二,是说他对孙中山的始终帮助,也是他人格的表示。凭其年辈和名望都可以使西南政府增加重量。伍氏逝世,恰当孙文失败,“这个时候死去,不但他自己始终不变节的人格,格外从失败里照耀出来,并且使人们对他晚年扶助的那个虽失败而究竟不失为正义的旗帜,格外发生一种同情的敬意。”【适、 H《这一周——伍廷芳死了》,载《努力周报》(北京)1922年第9期第1版】

明明是讲伍氏的人格、名望、气节,却用“福份”来概括,实在有点文人的酸味。

笔锋一转,文章又不乏尖刻地说:“他在海外作外交官时,全靠他的古怪行为与古怪议论,压倒了洋人的气焰,引起了他们的好奇心,居然能使一个弱国的代表受许多外人的敬重。他的见解是很浅薄的,他对于东西文化的见解尤其是很浅薄的,然而西洋人被他那‘老气横秋’的大模样震服了,竟有人尊他为中国式的学者的代表人物!这种福泽已是很难得了。他在外交界占的地位,使他在国内政治上的事业也格外顺溜。”

《这一周》对伍氏的评论文章,虽属鸡蛋里挑骨头,酸味很重,但也挑不出什么大毛病。

此文到底出自何人之笔?

事实上,《努力周报》是胡适于1922年与同仁共同创办的论政刊物。此文署名“适”,《这一周》先后并列发表的另一段文字,是讲北京的政府裁员与减政,署名为“H”。从语句语气风格看,疑似出自青年胡适之手笔。这“适”之后的“H”疑似Hu Shih的缩写。

说别人给予伍廷芳人格“一致的敬意”,同时又忍不住讥讽他的学识浅薄。文章自恃学识渊博,爱对他人评头论足,这应该是符合胡适的特点了。三十而立的胡适,难道也避免不了学人常见的年轻气盛之骄狂自信?

经查证,此文编入1928年出版的《胡适文存二集》卷三,作者的确实是胡适【此文编入上海亚东图书馆1928年9月出版的《胡适文存二集》卷三第176页。参见李忠兴:《伍廷芳晚清政坛的“新型官僚”》,《档案与史学》1996年第6 期】。 伍廷芳比胡适几乎年长50岁,当年的胡适不免年少轻狂。岂料他自己16年后也当上了驻美大使。

这里值得一说的有两个问题,一是胡适说伍氏的两次“大福份”,是指什么事?究竟怎么看?二是说伍氏在海外的言行“古怪”和“浅薄”,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两个问题分别涉及伍廷芳的做事与做人。

在伍廷芳逝世100周年之际,带着这两个问题,可解析伍氏的法律人特征——谔谔之士的法科“棱角”。

之所以说伍廷芳的棱角是“士之谔谔”,是因为他为大格局而争。形式上的“谔谔”不难,有些人如井底之蛙却可以咄咄逼人。伍廷芳因通晓中西,领悟文明,能以法理分辨是非。只不过,他的“谔谔”不只是面对皇上,还面对众庶。因此,伍廷芳的“棱角”里面还交织着法律人的专业性格,是传统士大夫所罕见的。

法律专业“棱角”,加上伍廷芳性格的“棱角”,因此双重“棱角”在他身上更彰显更放大了。如果伍廷芳出庭当辩护人,他一定是个标准而称职的律师。法律人的专业性格是讲规则,讲逻辑,讲事实,规矩中正,因此刻板钻研有余,圆融世故不足。胡适看伍廷芳,极为类似于今天一些人看律师一样,有难言的别扭。

而他的“棱角”在当时能被各方接受,正是因为伍廷芳做事的格局和受人敬重的人格。

其人格与格局的独特性就在于,规矩中正,学融中西,洞明国是,独立思索,秉公果敢,勇立潮头,超越自我,拼搏终老。与他同时代同僚们唯唯诺诺的沉沉暮气相比照,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伍廷芳通中西,辨然否,有格局,面对旧制度敢于运用新理念新知识,是为谔谔之士也。他对待世界文明潮流和民族前途命运,有合乎常理的积极态度。因此他超越了时代的局限,具有了历史穿透力。

无论在当时,还是当下,伍廷芳式的“棱角”都是必要的,独特的,珍贵的。


2022年6月于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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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政法论丛》2022年第4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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