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六益:立法过程中的政法互动——以“共同富裕”立法为例
邵六益,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讲师、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注释】
[1] 刘忠教授的相关研究值得关注,如刘忠:《政法委的构成与运作》,《环球法律评论》2017年第3期。
[2] 参见阎天:《知向谁边——法律与政策之间的劳动关系》,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22年版,第12页。
[3] 参见邵六益:《党为何要领导立法——以人大立法为例》,《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21年第7期。
[4] 参见赵一单:《党领导立法的组织演变》,《环球法律评论》2021年第6期。
[5] 这种互动关系在司法中被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如笔者曾以审委会与合议庭的互动机制为框架,分析了政治考虑如何借助审委会与合议庭的互动机制进入到司法裁判之中,借助审委会与合议庭的多轮互动机制揭示了司法过程中的政法互动。参见邵六益:《审委会与合议庭:司法判决中的隐匿对话》,《中外法学》2019年第3期。
[6] 黄文艺教授将“政法互动”作为政法体制的重要内容,参见黄文艺、邱滨泽:《论中国古典政法传统》,《中外法学》2022年第1期。
[7] 如沈斐:《“美好生活”与“共同富裕”的新时代内涵》,《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8年第1期;刘培林等:《共同富裕的内涵、实现路径与测度方法》,《管理世界》2021年第8期。
[8] 参见张文显:《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中国法学》2022年第1期,第26页。
[9] 参见张翔:《“共同富裕”作为宪法社会主义原则的规范内涵》,《法律科学》2021年第6期。第29-30页。
[10] 参见阎天:《宪法按劳分配规范的当代意涵》,《法学评论》2021年第6期,第52页。
[11] See Katharina Pistor, The Code of Capital: How the Law Creates Wealth and Inequalit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19.笔者发现刘星教授在十几年前的一部文集以“有产阶级的法律”为名,其中对美国法律阶级本质的揭露非常的马克思主义,参见刘星:《有产阶级的法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12] 参见汪晖:《去政治化的政治:短20世纪的终结与90年代》,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46-47页。
[13] 搜索时间截止到2022年3月23日。
[14]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辽06民再20号民事判决书;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2021)豫1625民初5762号民事判决书;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云08民终125号民事判决书。
[15]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区人民法院(2021)川0113民初3192号民事判决书;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辽01民终266号民事判决书。
[16] 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辽05民终1431号民事裁定书等。
[17] 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2021)浙1125民初1357号民事判决书。
[18]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1)津01行终25号行政裁定书。
[19]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1)沪01民特618号民事裁定书。
[20] 北京市互联网法院(2021)京0491民初36417号民事判决书。
[21]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1民特1449号民事裁定书。
[22] 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2021)皖0811民初196号民事判决书。
[23] 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晋07执复33号执行裁定书。
[24] 有学者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国家认同之价值濡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从解读宪法的角度发掘出这一价值濡化的制度载体,参见丁轶:《论国家认同的价值濡化:一个宪法功能视角》,《地方立法研究》2022年第2期。
[25] 例如,杨知文:《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指导性案例的理据和方法》,《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21年第6期。
[26] 例如,于洋:《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司法适用》,《法学》2019年第5期;韩振文:《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乡村司法的方法与载体》,《法治社会》2019年第5期。
[27] 参见龚云:《论邓小平共同富裕理论》,《马克思主义研究》2012年第1期。
[28] 习近平:《决胜全面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17年10月28日,第1版。
[29] 参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统筹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人民日报》2021年8月18日,第1版。
[30] 笔者曾从政法叙事的角度阐述了三个时期关于共同富裕政策的一致性,参见邵六益:《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政法逻辑》,2022年待刊稿。
[31] 关于路线、方针、政策的区别,可参见强世功:《中央治港方针的历史原意与规范意涵——重温邓小平关于“一国两制”方针的重要论述》,《港澳研究》2020年第2期,第9页。
[32] 搜索截止时间:2022年3月25日。
[33] 参见刘同君:《论农民权利倾斜保护的价值目标》,《法学》2022年第2期。
[34] 如樊桦:《中国交通扶贫:回顾与展望》,《宏观经济管理》2004年第6期。
[35] 如陈文胜:《中央一号文件的“三农”政策变迁与未来趋向》,《农村经济》2017年第8期。
[36] 参见杨圣敏:《对如何处理好当前民族关系问题的一点看法》,《社会科学战线》2013年第7期。
[37] 参见焦开山:《新时代背景下云南少数民族群体的国家认同及其影响因素》,《民族研究》2019年第4期。
[38] 当笔者在4月1日再去北大法宝进行搜索时,已经发现直接涉及区域协调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和保障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决定》。
[39] 陈明辉:《以劳动者为本位——关于共同富裕的一条思考路径》,《法治社会》2022年第3期。
[40] 习近平:《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求是》2021年第20期。
[41] 就像笔者在此前的研究中也发现的那样,在新中国成立指出,为了论证给资本家劳动也是有助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官方发展出革命的劳动伦理命题。参见邵六益:《社会主义主人翁的政治塑造(1949-1956)》,《开放时代》2020年第5期。
[42] 参见[法]托马斯·皮凯蒂:《21世纪资本论》,巴曙松等译,中信出版社2014年版,第259-266页。
[43] 参见[美]罗伯特·帕特南:《我们的孩子:危机中的美国梦》,田雷、宋昕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44] 参见[美]J.D.万斯:《乡下人的悲歌》,刘晓同、庄逸抒译,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2017年版。
[45] See Katharina Pistor, The Code of Capital: How the Law Creates Wealth and Inequalit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19.笔者发现刘星教授在十几年前的一部文集以“有产阶级的法律”为名,其中对美国法律阶级本质的揭露非常的马克思主义,参见刘星:《有产阶级的法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46] 笔者在以前的研究中,将法律作为一种由下而上、从具体到抽象、从多元到统一的上升运动,参见邵六益:《社科法学的知识反思——以研究方法为核心》,《法商研究》2015年第3期。
[47] 有研究表明,税法或许要承担重要的再分配职能。参见何锦前:《共同富裕导向下税法收入分配规制》,《地方立法研究》202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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