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星:正确认识中国传统丧葬礼俗,重建现代丧葬礼仪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80 次 更新时间:2021-12-18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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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星 (进入专栏)  


目前,各地都在进行殡葬习俗改革,也引发了不少争议。当今人们常用“殡葬习俗”一词不够严谨,其实几千年传统丧葬礼俗包括礼和俗两部分内容。在中国传统社会,礼与俗密不可分,礼源于俗,俗支撑礼。

礼与俗有同有异:礼是成文,经过国家制定,能使大家共同执行的,具有统一性、社会性;而俗则是民间百姓日用而不知一般的习俗,是因地因人而自然形成的习惯性行为模式与思想观念,具有多样性、地域性。礼是范围人心,引导大众为善的;而俗则是有善的,也有不善的。

长期以来,形成了处理礼与俗关系有二种传统,一是“教训正俗,非礼不备”(《礼记·曲礼上》) ,通过礼来匡正民间不良风俗习惯,因为礼具有行为规范和社会准则的功能,移风易俗必须以礼为标准;

二是“君子行礼,不求变俗”(《礼记·曲礼下)》,君子应该以礼正俗,以礼驭俗,因俗行礼,而不是以礼代俗,这样才能达到化民成俗的目标。由于礼对俗的整合功能,古代为政者非常重视礼乐教化,化民成俗,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丧葬礼俗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出现的文化现象,集中反映着人们对于生死的认知和态度,还包含了道德理想、信仰追求、精神寄托、情感慰藉等多种文化功能,作为社会习俗的一部分,是一个社会文化的基因之一。

中国号称礼仪之邦,历来非常重视礼乐文明,中国古代丧葬礼俗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朵奇葩,它所蕴藏的古代社会信息量是其他任何礼仪风俗都无法与之媲美的。在遥远的荒古时代,早期原始人没有安葬死者的习惯,丧葬礼俗是人类由野蛮进入文明的主要标志之一。

《孟子·滕文公》记载:“盖世上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他日过之,狐狸食之,蝇蚋姑嘬之。其颡有泚,睨而不视。夫泚也,非为人泚,中心达于面目。盖归反虆梩而掩之。掩之诚是也,则孝子仁人之掩其亲,亦必有道矣。”

即原始社会初期的人们并不掩埋同类的尸体,而是弃之于原野山谷,但这样尸体会遭受野兽昆虫的蚕食,人们看见亲人为兽虫所食,形体毁败,心中产生了惭愧、惶恐之情,于是有了丧葬之礼。

大约从旧石器时代中期开始,人们已经对死者进行有意的埋葬了。基于对鬼魂的敬畏和对阴间生活的幻想,人们自然而然形成了对死人的崇拜,也就有必要对尸体进行一定的处置,加以保护,于是就了各种葬法和葬礼。

把死者埋入地下,如果墓地没有标志,年代久远,就会难以确认,因而需要堆土成坟,便于后人前往凭吊、祭奠,土丘坟就渐渐随着墓祭的流行而得到普及。丧葬礼俗不是一成不变的,《论语·为政》载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这就是说礼仪是随着时代发展而有继承有变革,有减损有增益,即因革损益之道。

礼乐因革损益,就是不泥于古,不流于俗,随时制宜,各得其当。对于丧葬礼仪礼俗,随着时代变化,需要变化,应该是以因革损益的方式,有步骤,循序渐进,和风细雨地进行。

现今有些殡仪馆遗体告别仪式流程简单、单一,行政管理色彩浓而人文情感淡,流于流程化、形式化、功利化。如何构建一套新时代的丧葬礼仪体系,以高质量的殡仪服务彰显生命的尊严和价值,从而更好地传承生命文化,已然成为一项紧迫任务。

现在有点地方提倡从“厚养薄葬”逐步转型到“厚养礼葬”,这个提法很好,问题是什么是“厚养礼葬”?有些地方推行“礼葬”为主要内容的丧事礼仪改革,全面推行以“播放哀乐、宣读逝者生平、鞠躬告别”为主要内容的“追思会”丧事礼仪模式,可以说是追悼会的农村简化版。

其实,追思会和葬礼不是一回事,应该并行不悖,不能以“追思会”替代葬礼。葬礼是生者送别死者到另外一个世界去的告别仪式,贯通生死,沟通人神,庄严神圣;追思会是葬礼结束后生者缅怀死者,对他生前的回忆、总结、评价,亲切温暖。还说是提倡“孝悌”文化,尊重公序良俗,引导群众再老人生前尽孝、逝后俭办葬礼。

可是,这种“俭办”无乃太简乎?如何体现孝悌文化?如何引导公序良俗?这样的新礼也太简单了,表达不了悲戚之情,以及敬畏、孝道、仁爱等精神价值。

丧葬礼仪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道德是其内在精神,在改革丧葬礼仪礼俗时不能伤及道德之根脉,以护持和维系伦理秩序。

怎么重建礼仪?应该在传承的基础上重建是基本原则。如何传承?我们得弄清楚传统礼仪的发展历史和基本内容。在礼仪方面,《仪礼》记述有关冠、婚、丧、祭、乡、射、朝、聘等礼仪制度,可能创行于西周并在春秋以后更加通用的各种仪节单,经不断排练补充,整齐厘订,成为古代的礼仪的职业手册。其中的《丧服》、《士丧礼》、《既夕礼》、《士虞礼》等篇,都是专门记述丧葬礼仪的。

《礼记》又名《小戴礼记》、《小戴记》,既有礼制,更有关于礼制的丰富思想,其中有关治丧与丧礼的篇章,儒《檀弓》上下、《问丧》《三年问》《丧服四制》等阐明了“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的儒家思想。《仪礼》、《礼记》为后代的丧葬礼制奠定了基础,秦汉以来,无论是朝廷典礼还是民间家礼,丧葬礼仪中的葬前丧仪、五服制度、居丧守孝、祭祀亡灵等基本程式,都是根据《礼记》、《仪礼》制定的,明清两代主要是依据朱熹的《文公家礼》,又称《朱子家礼》,为天下百姓通用。

这一私修丧礼,由宋至清,普遍为士人及庶民所依循,可称为是传统丧礼的具体代表,要内容有20多项,但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1.处理尸体的仪礼(殓和葬);

2.处理灵魂的仪礼(奠和祭);

3.处理生者的人际关系(家族、亲属及社会关系);

4.调适生者的情绪(心理调适)。考虑得非常全面,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和伦理道德精神。

丧葬礼俗不是一个模式,我国疆域广阔,地域文化丰富多彩,是一个以汉族为主体的多民族国家。由于各民族所居地理环境、宗教信仰、传统文化等各不相同,从而使丧葬礼俗在形式上表现为多样性。其中,土葬和火葬是比较普遍的形式,除此之外,还有水葬、树葬、天葬、悬棺葬、瓮棺葬、屈肢葬、二次葬、割体葬,等等。这就使得中国古代丧葬文化多姿多彩,形式不拘。

实际上,各种葬式又昭示着人们不同的信仰象征。人们采用土葬是相信大地是人类的母亲,死亡只不过是一种自然回归,再次回到了母亲的怀抱。人们采用火葬是相信灵魂会随着火苗而升入天国,肉体是可灭的,而灵魂是不灭不死的。人们采用崖葬是因为人类长期居住山洞,道教产生后,认为人死“羽化升仙”,而崖葬高出地面,是成仙的理想场所。水葬是人类把江河湖海视为生命的源泉和灵魂的归属……可见,人们不管采取什么样的埋葬方法都是在其不同信仰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具有历史性、合理性、合情性。

丧葬礼俗改革如果简单地一刀切,不加分别地取消各地的礼俗,以为仪式越简单、时间越短就是“文明”,其实是不对的。切忌一刀切,应该考虑年龄不同、埋葬地点不同、文化教育水平、民族不同、信仰不同等因素,有差别的对待。

由于百多年来批评传统文化,批判“封建礼教”,特别是曾经激烈的“破四旧”,还有长期的无神论教育,一般人认为人活一口气,人死如灯灭,丧葬礼仪没有什么意义。目前国家层面没有制礼作乐,礼乐传统断裂,各地礼俗破坏混乱,许多陋俗沉渣泛起,一些地方洋陋俗进来,出现了诸如大操大办,薄养厚葬;为亲人守夜彻夜打麻将、喝酒;送葬时洋鼓洋号,甚至请人跳艳舞,给父亲烧“伟哥”、“安全套”、“三陪小姐”和“二奶”,送葬期间聚众赌博等等现象。

这些陋俗需要通过宣传和教育,引导人们自觉破除殡葬陋俗,更需要通过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礼仪的基础上重建现代文明丧葬礼仪,以礼化俗,再现彬彬有礼的礼仪之邦。为此,我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要在充分调查研究前提下,针对当今殡葬方面存在的问题,请相关专家学者进行研究论证,多方吸纳礼仪方面的专家,推出国家层面的可供各地参考的国民殡葬礼仪范本;

第二,对于有悠久传统的礼仪之邦,传承发展优秀殡葬文化,对传统礼俗进行损益,不适于现时代仪式的去掉,随着时代发展需要的则增加;

第三,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使殡葬工作要落实在以人民为中心的主旨上,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我们工作的标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第四,以多样化、循序渐进的方式,不宜一刀切,更不能简单粗暴,真正实现“礼葬”——以礼而葬,而且能够经受历史的考验,几十年、上百年之后,我们今天制订的礼仪还可以为后人参考。


《殡葬文化研究》2021年第5期,66-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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