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修泽:新发展阶段东北振兴路径探讨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376 次 更新时间:2021-11-28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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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修泽 (进入专栏)  

【摘要】东北的发展现状不仅表现为“增长的锈带”,而且从深层看还具有“体制的锈带”、“结构的锈带”和“文明方式的锈带”特征。按照市场经济运行的一般规律,经济体在具有足够弹性和韧性的条件下,自身有一定的自我修复能力。但在东北,由于“三重锈带”的痼疾存在,经济体资源配置的灵活度不足,自我修复能力比较弱,在宏观经济下行的情况下,比其他地区更易产生比较突出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以致陷于困境。东北振兴需要新路径,即走出僵化的体制 “锈带”,走出板结封闭的结构“锈带”,走出非现代性的文明方式的“锈带”。

【关键词】“三重锈带” 东北振兴 新思维



在对中国东北长期调研并对其发展探索的基础上,笔者逐步形成“三重锈带”观点。“锈带”说,虽然受国际上通行的“铁锈地带”一词的启发,但笔者赋予其独特的内涵,属于一种“再创造”。“铁锈地带”一词,在国际上是指衰落的资源型城市或工业基地,如英国的伯明翰、美国的底特律、德国的鲁尔和法国的洛林地区等。这是一个“中性”的经济范畴或概念,没有制度的属性。与上述国外“衰落的资源型城市或工业基地”相比,中国的东北地区虽有某些相似之处,但并不完全相同。中国的东北地区不仅是老工业基地,而且是中国农业、资源、科技、人才的聚集地。如果把中国地图看成“金鸡”的话,中国东北则是“金鸡”昂起的“头颅”。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昂起的“金鸡头颅”却有些低落,以至被某些媒体称为“东北锈带”。笔者认为,这是很值得学术界同仁及关心东北的人士认真研究的。

根据笔者的初步研究,国外的“铁锈地带”主要“锈”在资源枯竭和产业上,因此,这些地区都是“衰落的资源型城市或工业基地”。而在东北,除人所共知的此处“生锈”外,还多了其他。当然,究竟“锈”在哪里?人们有不同的认识。

本文以为,东北不仅表现为“增长的锈带”(这是各方面多有议论的),而且从深层看还具有“体制的锈带”“结构的锈带”和“文明方式的锈带”特征。这就意味着,完整意义上的东北振兴路径,实质包含了“三位一体”的理论含义:走出僵化的体制“锈带”,走出封闭板结的结构“锈带”,走出非现代性的文明方式的“锈带”。本文拟从总体上对“三重锈带”论进行探讨。


体制的“锈带”:起飞的“沉重翅膀”

“沉重的翅膀”一词引自现代著名女作家张洁的长篇小说《沉重的翅膀》。这是一部反映改革开放初期工业领域经济体制改革并获“茅盾文学奖”的作品,小说中描写的工业战线复杂斗争即有东北的某些原型。恰好在小说出版的前一年(1980年),笔者基于东北调研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发表了《长期并存 比翼齐飞》一文。文章重点探讨“所有制结构”,主张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当时只认识到非国有的城镇集体经济,未提出私营经济)“长期并存,比翼齐飞”。有意思的是,这里的“齐飞”与“翅膀”息息相关。40年后的今天,笔者的认识在广度和深度上有所拓展变化。

立论基础:国有民营“共同经济基础论”和“市场决定论”。第一,所有制之“锈”,既表现在国有经济缺乏活力、效率低下,又表现在民营经济不发达,迄今尚未形成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比翼齐飞”之势(与40年前的《长期并存 比翼齐飞》相比,这是追求一种升级版的“比翼齐飞”)。第二,经济调节之“锈”:经济市场化程度低,政府干预导致经济起飞的“翅膀”“沉重”。东北体制之“锈”不是“伪命题”而是“真命题”。

为了给下面的分析提供较为坚实的立论基础,这里首先简要阐释笔者于2010年提出、近10年来逐步深入探讨的国有民营“共同经济基础论”和中央于2013年提出的“市场决定论”。

对于国有民营“共同经济基础论”这个命题的探讨,笔者大体走了四步。

第一步,2010年出版的《产权人本共进论》一书中,分析了中国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之间的关系,即“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是相得益彰、共同发展的。他们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础”,简称“共同经济基础论”。[1]第二步,2013年10月(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之前),笔者出版了《包容性改革论》。在这本书中,进一步阐述了此前提出的“共同经济基础论”。在该书第五章《经济改革:建立公正的深度市场化经济体制》第七节《民营经济发展待突破的三个问题》中,笔者写道:“中国共产党今天在中国执政,到底经济基础是什么?”

“此前一个比较流行的看法。‘只认为’国有经济是共产党执政的基础,‘否认’民营经济也是执政的基础之一”,[2]“这就是为什么国有经济跨边界的扩张和民营经济被挤压的理论根源之一”。[3]

基于此,笔者明确提出“民营经济发展理论和模式需要有重大突破”。重申此前提出的“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是相得益彰、共同发展的,它们都应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础”。基于这一研究,书中提出“包容性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即“产权体系创新:包容‘国有’与‘民营’”。[4]

《包容性改革论》出版之后,《北京青年报》以这一章内容为基础,发表题为:《常修泽:国

有与民营都该看成共和国的“亲儿子”》的长篇访谈,于2013年11月22日刊出。当时,书与访谈皆

引起争议。当月,就有人以《“私生子”岂能冒充共和国的“亲儿子”?》为题撰文批评。

第三步,2018年,笔者出版了《所有制改革与创新——中国所有制结构改革40年》。2018年11月1日,中央召开民营经济座谈会,会上有两句话非常重要,第一句话是“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第二句话是“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笔者认为这里的“我们”是中国共产党,“制度要素”是社会主义制度。这是两个基本的要素。

第四步,2019年5月,笔者在《经济研究》高层论坛上以《“共同经济基础论”再探讨》为题发言,从历史、理论、实践、国际四个维度进一步阐述了“共同经济基础论”观点。除“共同经济基础论”外,本文另一立论基础为“市场决定论”,即《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出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重要理论。

所有制之“锈”之一:国有经济缺乏活力。在前面阐述的国有民营“共同经济基础论”中,国有经济无疑是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研究东北的所有制结构,应该首先研究国有经济这部分。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专门针对国有企业明确指出:“经过多年改革,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同时,国有企业也积累了一些问题、存在一些弊端,需要进一步推进改革。”后来在多次会议上中央领导同志列举国企存在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1)国企市场主体地位未真正确立;(2)现代企业制度尚不健全;(3)国资监管体制需要完善;(4)国有资本运行效率不理想;(5)“内部人控制”;(6)国有资产流失严重;(7)计划经济遗留下的企业办社会职能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等等。特别是在2014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针对片面地“为国企改革唱赞歌”的思维,中央领导同志更鲜明地指出,“推进国企改革要奔着问题去”。

笔者认为,“奔着问题去”是研究国企改革的“着眼点”。依据“问题导向”思维,结合本人的实际调查,发现上述列举的国企存在的七个问题,在东北地区不仅存在,而且比较严重,加之还有东北特殊的问题,因而国有经济起飞的“翅膀”更加“沉重”。

2015年笔者在东北详细调查了黑龙江、吉林和辽宁三省规模以上国有企业资产情况。从当时可得的2013年有关数据来看,国有经济的比重确实过高。三省规模以上国有工业企业资产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资产比重的具体数据是:黑龙江64.69%、吉林54.09%、辽宁45.8%,[5]三省算术平均数为54.86%。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负责人在“2013上海国资高峰论坛”中提供的数据,2012年底,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中,国有资产比重只占23%,[6]东北三省比全国平均数高20%到40%。以上是工业领域情况比较,倘若换一个比较指标,与更大范围的非金融领域相比,情况同样严重。据了解,2014年全国非金融国有企业总资产占非金融企业全部总资产的比重为30.2%。即便使用东北三省规模以上国有工业企业占工业企业总资产比重的算术平均数54.86%与之相比,也高出二十多个百分点。2016年初,笔者在《战略与管理》杂志第1期发表《东北振兴战略新论》,引用了上述两段比较数据,引起相关人士重视。继之,2016年4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公布之后,为进一步了解东北三省地方国有企业的资产情况,笔者查阅了最新的《中国会计年鉴2016》有关数据,获得更详细的各方面资料,见表1、表2。



在以上所有者权益总额中也包括一部分非国有的股份在内,那么剔除这一部分,纯粹的国有资产(资本)是多少呢?见表3


如此大的国有资产规模,其经营状况如何?特别是经营效果如何?这是大家关心的问题,也是近来讨论中有争议的问题。究竟“东北国有经济效益不佳”,是真命题还是伪命题?见表4至表8。

从以上几表中可以看出,2015年东北三省的国有企业利润总额是-52.7亿元(其中辽宁负值,为-52亿元),三省的盈利面简单算数平均为49.56%,特别是作为经济效益重要指标的国有企业净资产利润率平均数为-0.3%。这就意味着东北三省,近1万亿元的国有净资产(加上银行贷款等超过2.8万亿元的国有总资产)经营一年,不但没有利润,反而整体亏损。

以上是《中国会计年鉴2016》反映的2015年东北三省的国有企业经营情况,那么,《中国会计年鉴2017》所反映的2016年情况如何,是否有重大进步呢?为进一步了解东北三省地方国有企业的最新情况,笔者查阅了《中国会计年鉴2017》有关数据(《中国会计年鉴2017》为本文写作时最新数据),见表9。

除去负债以后,所有者权益总额是多少?见表10。

如此大的国有资产规模,其经营状况如何?见表11至表15。

从以上表9至表15来看,2016年东北三省的国有企业利润总额已经转负为正,三省的盈利面在41.9%至54.6%之间,三省简单算数平均为47.23%,比上一年(2015年)的盈利面49.56%。进一步缩小了2.33个百分点。可见,尽管企业利润总额已经转负为正,但国有经济缺乏活力、经济效益低下问题并没有解决。

所有制之“锈”之二:民营经济不发达。国企的“翅膀”是如此“沉重”,那么民营经济如何?2017年2月北京某学者撰文说:“在横向比较中,东三省GDP构成中的‘民营经济’已相当‘充分’,甚至存在超浙、沪、粤现象。”这个结论符合实际吗?诚然,由于前面所提的在GDP增长缓慢、经济下滑的情况下,东北民企发展数量上有所增加(中小企业数量确实不少),对经济发展发挥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因此在GDP中份额有所增加。但能不能就因此得出“‘民营经济’已相当‘充分’,甚至存在超浙、沪、粤现象”的结论呢?

针对这一观点,2017年4月笔者在《东北振兴战略新论》一文中提供了一组与“民营经济”相关的2017年年初《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报告》中“非国有经济发展”指数。该指数由三个分项指数构成:(1)非国有经济在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中所占比例(原为非国有经济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收入中所占比例);(2)非国有经济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中所占比例;(3)城镇非国有经济就业人数占城镇总就业人数的比重。从《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报告》中可知,在非国有经济发展指数的排位中,广东排第2位,浙江排第3位,上海排第10位,而东北三省的辽宁排第13位,吉林排第17位,黑龙江排第24位。[7]怎么能说“东三省超过浙、沪、粤”呢?如果从《2016中国民企500强各省区市上榜企业数量及总营收排行》来看,东北三省与浙、沪、粤的差距就更为明显了。(见表16)


从上表可见,在2016公布的2015年全国民企500强中,浙江占134家,广东占50家,上海占14家,而辽宁只有7家(大连万达集团股份、辽宁亿达集团、盘锦北方沥青燃料、辽宁环嘉集团、锦联控股、同益实业集团和沈阳远大企业集团),仅占1.4%,7家总营业额为3498.5亿元;吉林和黑龙江各只有一家(吉林修正药业,营业额为575.2亿元;黑龙江东方集团,营业额为362.9亿元),东三省远远落后于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这怎么能说“东三省超过浙、沪、粤”呢?

以上是2016年公布的2015年全国民企五百强情况,那么,2020年公布的2019年全国民企500强情况如何呢?从地域分布来看(见表17),2019年民企五百强分布在中国28个省市区中。浙江依然是冠军,高达96家(比2018年多了4家);第2名为江苏90家(比2018年增加7家);第3名是广东,58家,比2018年少了2家;至于上海,16家(比2018年增加1家);东北三省11家,比2018年减少3家。辽宁排到第14名(8家),为东北民企第一省,比吉林(2家)、黑龙江(1家)要好一些。

还有,在2018年发布的2017年全国民企500强营业收入前二十名榜单中,辽宁的大商集团,曾经跻身榜单前十,位居第10位,营收达2808亿元;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也跻身榜单前二十,营收达2018亿元。但两年过后,两家企业均在榜上被挤出前二十名(见表18)。

图片这里还需要说明的是,据全国工商联披露平安保险、太平洋建设集团、民生银行、阿里、腾讯、海尔等著名企业,未参加民企500强排序。如果他们参加排序,东北三省显得更弱。有人说,“制造业是咱们东北优势”,但从民营制造企业500强来看,此优势并没有显现。(见表19)。


整个民营制造业企业500强中,辽宁只有2家、黑龙江只有1家,吉林没有企业入围。难怪有分析此新闻的人士疾呼:“东北振兴,太需要努力了。”

经济调节之“锈”:市场化程度低,政府干预“沉重”。前文重点分析的是“所有制之锈”,下面转而分析“经济调节之锈”。这里的突出问题是经济市场化程度较低(与“所有制结构”形成表里)。

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的基调是市场不姓“资”,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继之,党的十四大提出中国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过20多年实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一个闪光思想,“使市场在资源配置性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发挥更好作用”。最关键的就是五个字——“决定性”和“更好”。笔者认为,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经济调节结构”方面最大的理论进展。这是一个理论突破,意味着“中国经济将向政府干预型模式告别”。[8]

那么,东北“经济调节结构”,究竟是“市场决定”,还是“政府主导”(或称“政府干预型”模式)?东北长期以来存在的“政府主导”模式到底改了多少?笔者调查的结论是:东北地区政府权力存在明显的跨界,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没有得到充分体现。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在揭示东北“体制病”时第一个判断就是“市场化程度不高”。这是符合东北实际情况的,需要从“市场化”视角切入进行深入探索。在资源配置方面,世界各国都不可能有百分之百的市场化,总会有政府调节的一定空间。如何从统计数据上测算上述“使市场在资源配置性中起决定作用和政府发挥更好作用”的程度,是一个需要探讨的问题。王小鲁教授、樊纲教授等于2017年1月和2019年分别出版了两份《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报告》,该报告是从五个方面来测算市场化程度的:(1)政府与市场的关系;(2)非国有经济的发展;(3)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4)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5)市场中介组织的发育和法律制度环境。[9]其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又有三个分项指标:①市场分配经济资源的比重;②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③缩小政府规模。应该说,用上述五大方面和“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三个分项来反映市场化程度是具有合理性的。

在《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报告》里,虽然没有找到中国分省份市场化进程的某一年份“距离市场化目标的进程数据”和“政府与市场调节的各自比重数据”,但是该书披露的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相对数据(市场化程度最高的省份得分为10,最低的省份得分为0,然后确定某一省在0与10之间的得分及其位置,并且把报告期与基期相比)还是很有价值的,为研究东北三省的市场化新视角提供了新材料。

基于王小鲁教授、樊纲教授等《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报告(2016)》的数据,辽宁省在2014年“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方面排在全国第21位,“市场分配经济资源的比重”方面排在第13位;“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方面排在第25位;“缩小政府规模”方面排在第19位。吉林省在2014年“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方面排在全国第19位,“市场分配经济资源的比重”方面排在第12位;“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方面排在第16位;“缩小政府规模”方面排在第21位。

黑龙江省在2014年“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方面排在全国第15位,“市场分配经济资源的比重”方面排在第14位;“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方面排在第14位;“缩小政府规模”方面排在第15位。另外,在“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方面表现较差,其中“金融业的市场化”排第26位,“金融业的竞争”排第27位,“信贷资金分配的市场化”排第25位,明显居于相对靠后的位置。[10]倘如用第二份指数报告,即2019年最新的指数报告进行分析,情况同样不容乐观(略)。

上述数据尽管只是位次的相对数,而且在采集时也难以避免被误报,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市场化指数情况,与笔者在实际调查中获得的一些案例感悟大体符合。笔者的结论是:东北三省市场化程度依然不高,政府干预型模式仍在发挥较大作用。

东北的“体制病”不是“伪命题”而是“真命题”。从以上可以看出,在“所有制结构”方面,东北地区民营经济确实发展不充分,国有经济比重过高且效益不佳,国有经济存在“沉重的翅膀”;在“经济调节结构”方面,东北地区确实市场化程度不高,行政调节存在“沉重的翅膀”。

不过,对此学界是有争论的。这里的核心命题是,“东北国有经济的比重过高且效益不佳,民营经济不发达”,究竟是“存在”的,还是“不存在的”?是个“伪命题”,还是“真命题”?其实,只要看看上述《中国会计年鉴》等经济资料,并到第一线做些调查,不难得出相应的结论。

当然,对于东北复杂的问题,学界有不同看法是正常的。但笔者再次建议:各界应正视东北的“体制病”。这不是个“伪命题”,而是一个“真命题”。体制病造成的后果是严重的。按照市场经济运行的一般规律,经济体在具有足够弹性和韧性的条件下,有一定的自我修复能力。但在东北,由于市场体制尚不完善,经济体资源配置的灵活度不足,自我修复能力比较弱。在宏观经济下行情况下,会产生比较严重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以致陷于困境。这种体制的“锈带”必须寻求突破。


结构的“锈带”:封闭的对外结构与板结的动能结构

“经济结构”一词,内涵有广义与狭义之别,人们在使用时也有各自不同的指向。笔者研究东北的经济结构,最关注的是三点:第一点是“对外”方面的结构;第二点是需求结构;第三点是产业结构。重点是第一点和第三点。

封闭的对外结构:对外开放度低。在东北亚局势出现缓和迹象之后,东北将成为中国对外开放的前沿。在东三省和内蒙五盟(市)的大格局中,辽宁省条件是最好的:既沿海,又沿边。其中,海岸线东起鸭绿江口,西至绥中县老龙头,全长2294.4公里,占全国海岸线长的12%,居全国第五。另,边境线鸭绿江流域长235.6公里。

吉林、黑龙江以及东五盟虽然不沿海(吉林属于近海),但皆属于我国沿边境省(区)之一,且边境线都很长:黑龙江省与俄罗斯的边界线长达3045公里;即使夹在黑辽两省中间地带的吉林省边境线也有1438.7公里。优越的地理条件为东北的对外开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但东北的对外开放度则一直不高。1979年,笔者第一次赴东北作系统调研时了解到,1978年东三省对外贸易总额占GDP的比重只有3.56%,比全国当时的平均水平要低6个百分点。40年后,随着全国各地开放力度进一步加大,东三省2017年对外贸易总额占GDP的比重为16.74%,纵向比有明显进步,但与全国当年的平均水平比,差距则进一步扩大了: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约17个百分点。这与对外开放的格局,与其所承担的中国对外开放前沿的战略角色是极不相称的。

板结的内力结构:新旧动能难转换。首先看需求:三个层面的消费需求相对减弱。需求结构是经济结构的重要方面。笔者是一个“需求侧与供给侧结合论”者,主张“供需并重,两侧发力”,[11]并且在逻辑上把居民消费放在突出位置。2015年笔者出版的《人本型结构论》在需求结构上,瞄准提高“居民消费率”,并把需求结构放在“人本型结构六大结构”之首。[12]对于东北的需求结构,笔者从三个层面来进行“砸核桃”式剖析。

第一层,从三省最终消费占全国比重的变化来看,在1993年到2013年20年间,黑龙江省由3.66%下降到2.65%,吉林省由2.09%下降到1.83%,辽宁省由4.62%下降到3.73%。

第二层,在最终消费中,居民消费比重下降:居民消费占最终消费(包括政府消费和居民消费之总和)的比重,在1993年到2013年20年间,黑龙江省由83%下降到62.49%,吉林省由83.68%下降到68.39%,辽宁省由80.02%下降到78.89%。

第三层,在居民消费中,除拥有较多国营农场的黑龙江省外,吉辽二省农村居民消费比重下降较多,仍按上述20年统计,吉林省由34.51%下降到26.17%,辽宁省由31.19%下降到17.15%。同时,“板结方式病”还体现在拼资源、拼人力、拼设备,增长方式粗放。东北“投资驱动型”经济特征明显,有数据佐证。

东北三省全社会固定资产年度投资额2003年为4212亿元,2004年为5580亿元,2005年为7679亿元,2006年为10520亿元,2007年为13920亿元,2008年为18714亿元,2009年为23733亿元,2010年为30726亿元,2011年为32643亿元,2012年为41043亿元,2013年为46540亿元,2014年为45899亿元,2015年为40806亿元。前10年,投资与GDP之比大概平均在56.78%左右,最高的年份达到86%。从2003年中央第一个《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发布时的4212亿元,到2016年中央第二个《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发布的前一年(2015年)的40806亿元,能够明显看出东北“投资驱动型”的经济增长,但是这种经济增长模式还能继续下去吗?

另外,“创新驱动型”经济增长模式尚未形成,也是缺乏新动能的突出表现。技术创新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较弱。虽然,东北有一定研发基础(如哈尔滨工业大学、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等高校的信息和自动化专业水平较高),但相关产业却没有发展起来。这很耐人寻味,原因主要在于创新动力不足。据2015年《中国高技术产业统计年鉴》数据,东北GDP占全国的8.4%,而高技术企业在全国的占比只有4.5%,高科技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也只有3.65%。“失衡”的产业结构:现代服务业和新型产业滞后。东北是中国“工业的摇篮”。在产业结构中,第二产业长期居于主导地位,这是历史形成的,同时也是东北经济的优势之所在。

从三大产业结构来看,2003年至2012年第一轮振兴的“政策驱动期”,驱动第二产业一度回升,但自2013年之后,第二产业再度回落。整个东北产业结构有向“三、二、一”转变的迹象,但是仍有不少问题。

首先,产业结构:服务业仍发展滞后。2015年,整个东北地区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37.6%,比全国平均水平(46.1%)低8.5个百分点,而更为值得忧虑的是,这比2010年同样比值还要低6.3个百分点。尽管2018年三省服务业比重有上升趋势(从2018年政府报告来看,吉林第三产业已经达到49.1%,辽宁称“逐步提升”),但服务业仍未成为该地区的支柱产业。其次,工业结构内部:重工业比重超高,新型工业滞后。由于历史原因,东北三省二产比重过高,二产中重工业超高。1980年笔者曾写过一篇论文《黑龙江省的轻工业为什么如此薄弱?》。[13]40年后,东北三省重工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仍在70%左右,尤其是煤炭、石油、钢铁、有色等“原”字头比重过高,而新型工业发展滞后。尤其是在新一轮技术革命蓬勃发展且离中国东北渐行渐近的情况下,更应从全球和

全国产业布局来思考这一问题。这属于结构调整需要解决的问题。


文明方式的“锈带”:“官本位”较重、契约精神淡薄与传统的“工业文明”

前面,我们分析了体制“锈带”和结构“锈带”,从更深的层面来看,还有文明方式方面的“锈带”。它不仅涉及经济发展,而且涉及社会、文化和生态发展样式,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

“官本位”较重。东北的“官本位”并不是东北人民天生就有的,而是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1949年建政伊始,中央选定东北作为新中国第一个重要工业基地,因当时没有经验可依,便把苏联斯大林30年代至50年代初的体制移植过来,东北逐步成为“计划经济的大本营”。而斯大林30年代至50年代初的体制是什么呢?历史文献显示:斯大林30年代建设社会主义的纲领是一个“最大限度的集中起来”的纲领。有学者分析道:斯大林是要“按照一个全国性的计划把全国所有经济活动最大限度地联合起来,使生产最大限度的集中起来”。这样必然导致“整个社会联系体制的官僚化”。[14]这就是根深蒂固的“官本位”的来源。

在这种“整个社会联系体制官僚化”的影响下,会产生许多问题。笔者于1992年在《南开经济研究》发表的论文中指出:一是,“行政依附(包括人身依附)”;二是“特权”;三是“封闭”。这是“束缚和抑制人的积极性、创造性的主要问题”。[15]笔者在2008年出版的《人本体制论》一书的扉页上写有题记:“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下,人的主体性被集权所压制。”[16]书中指出,“权力拜物教”是一条通往奴役人的道路。这是东北文明方式“锈带”的突出问题。这种“官本位”,如果不能破除,所谓转型,所谓改革,所谓振兴,都难以突破。

契约精神淡薄。契约就是我们常说的“合同”。契约精神是文明社会的主流精神。一般来说,契约精神有四个支点:(1)契约自由精神;(2)契约平等精神;(3)契约信守精神;(4)契约救济精神。其中,契约信守精神是契约精神的核心,也是契约从“习惯”上升为“精神”的伦理基础。我国核心价值观把“诚信”作为公民信奉的基本原则之一,可见契约社会与诚信社会是紧密相连的。

契约精神这四种精神内涵在社会发展和进步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一则,契约精神促进商品交易的发展,为法治奠定经济基础;二则,契约精神为市民社会提供良好秩序;三则,根据契约精神办事,有利于控制公权力的滥用(避免公权力对私权的侵害)。无论是从哪个角度看,契约精神都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构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转起着积极作用。

从工商文明史角度研究,虽然中华民族曾是一个重视商业的民族(夏朝之后,中原曾以“商”为国号),但是,在世界进入工业革命之后,中国的商人群体未能成为一支经营工商业的独立力量。此后,由于近代史上前所罕见的“官商勾结”与官僚资本的打压,使民间资本和工商文明受到极大的限制和阻遏。新中国成立后,在上面所述由苏联引进的高度集权计划经济体制和“整个社会联系体制官僚化”(“官本位”)的双重压力下,工商文明一直没有发展起来。其结果是那些工商经营者虽然能积累起可观的物质财富,但是未能争取到相应的政治地位和精神财富,这一点在东北表现比较突出。

经常听到人们说东北是一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而不是“契约社会、法治社会”。并不是说东北乡亲没有对契约精神和法治环境的渴望与呼唤,而是说,由于计划经济体制和“整个社会联系体制官僚化”,而使契约自由精神、契约平等精神、契约信守精神和契约救济精神相对薄弱。这个问题,如法国历史学家费尔南·布罗代尔在《世界史纲》中所说:可能与“政府的权力太大”有关。陈旧的“工业文明”而非“生态文明”。从文明形态来研究,东北还是处在传统的“工业文明”思维阶段。这就涉及第三个文明方面“锈带”问题。长期以来,东北的工业化尚处在初期阶段。

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按照国际著名发展经济学家钱纳里和库茨涅兹的模型标准,[17]总体上判断东北多处在由工业化中后期向“工业化后期”转变阶段,其中沈、大、哈、长地区已经率先进入“工业化后期”。因此,需要思考如何超越传统的“工业文明”思维,迈向一种新的文明——生态文明的问题,建议以“天地人产权”,打造“天地人生命与共”的东北。


结论与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可见,东北经济问题不是一个“病”,而是“综合症”或“并发症”——体制病:“沉重的翅膀”;结构病:封闭的结构和“失衡的格局”;文明方式病:“官本位”较重、“契约”精神单薄和传统“工业文明”而非“生态文明”的模式。面对东北存在的“综合症”和“并发症”及其深层内在矛盾,必须推进全方位的改革和转型。唯此,方能突破“三重锈带”。全方位的改革和转型,应回答四个问题。

一是面对世界和中国“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该用什么样的“东北观”来观察东北的战略地位?笔者建议应确立“大三观”:第一,纵向上,“大历史观”;第二,横向上,“大格局观”;第三,内向上,“大角色观”。具体内容,另文专门论述。

二是面对纷繁复杂的东北问题,我们该认定什么样的“战略根基”并采取什么样的“行动策略”?建议采用“扎根人本、全面转型、突出重点、精准发力”的“16字诀”,尤其应强调东北转型的战略根基在于谋求“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在此战略导向基础上,全面转型,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其中,“精准发力”含有“私人定制”之意。

三是在新阶段我们该转型出“什么样”的东北?笔者建议可提出“五个新东北”的具体目标,即:(1)在所有制上,针对东北“国有经济缺乏活力,民营经济不大不强”的实际,打造“国有经济增强活力,民营经济做大做强”的东北;(2)在资源配置机制上,针对东北“‘婆婆’干预过多、市场化程度低”的实际,打造‘婆婆’减少干预,让市场经济‘媳妇’当家作主”的东北;(3)在对外开放上,针对东北“封闭、狭隘”的实际,打造“面向东北亚及世界:打造开放新前沿”的东北;(4)在新旧动能转换上,针对东北新动能不足的实际,实行“大四新”方略,打造“凤凰涅槃”的东北;(5)在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上,针对东北“‘竭泽而渔’,后患已见”的实际,来打造以“天地人产权”“天地人生命与共”的东北。

四是针对东北的思想实际,东北的思想解放,究竟要从哪里解放出来?建议紧扣“思想的三个解放”,即从计划束缚、行政依附和封闭老路三个方面解放出来,以便与人类先进文明相交融,这是问题的根本。



注释

[1]常修泽:《产权人本共进论》,北京:中国友谊出版公司,2010年,第4页。

[2][3][4]常修泽:《包容性改革论》,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3年,第219、220、190页。

[5]常修泽:《“再振兴”东北战略思路探讨》,《人民论坛》,2015年第11期。

[6]引自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在2013上海国资高峰论坛的报告,2013年12月31日。

[7]王小鲁、樊纲、余静文:《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报告(2016)》,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

[8]《经济学家常修泽:政府干预模式真该告别》,人民论坛网,2014年3月14日

http://theory.rmlt.com.cn/2014/0314/244120.shtml

[9]王小鲁、樊纲、余静文:《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报告(2016)》,2017年。

[10]东三省有关数据参见王小鲁、樊纲、余静文著:《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报告(2016)》,第84~98页。

[11]常修泽:《论需求管理与供给管理相结合的新方略——2015年12月在北京大学所作的学术报告》,《改革与战略》,2016年第1期。

[12]常修泽:《人本型结构论》,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15年。

[13]常修泽:《黑龙江省的轻工业为什么如此薄弱?》,《经济研究参考资料》,1980年第156期,并上报国务院财经委员会。

[14]转引自张卓元主编:《政治经济学大辞典》,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990~991页。

[15]常修泽:《市场经济的发展意味着将使人获得一次新的解放》,《南开经济研究》,1992年第5期;《文摘报》,1992年12月13日第989期。

[16]常修泽:《人本体制论》,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8年,扉页。

[17]常修泽:《人本型结构论》,第9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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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学术前沿》(2021年第10期下),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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