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交流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438 次 更新时间:2021-09-15 11:09

进入专题: 交流   社交媒体  

吴万伟  


艾略特·迈克尔森 杰西卡·派普 拉切尔·斯特肯 著 

吴万伟 译


很难否认数字时代尤其是智能手机革命已经改变了我们交流的方式。从前被认为缓慢的书写短信现在几乎是瞬间送达最遥远的熟人那里。由于短信和电邮交流发生的速度几乎和说话速度一样,书面交流已经变得越来越随意了。毕竟,这没有什么好吃惊的,就算发生了误解,你几乎可以立刻纠正过来,干嘛要花费几个小时几分钟甚至几秒钟来斟酌思考如何最清晰地表达想要说的意思而苦恼不已呢?简单地说出来看看是否奏效不就行了吗?

向在线交流的转向也带来了众多新工具:话题标签、超级链接、一整套标准化的表情符合和情感符号,既有通用编程语言the ASCII码变体(“;)” 或者 “?\_(ツ)_/?”)又有更新的更有风格的(???) 。语言分析说明后一种符号比个性化的笑脸曾经拥有的含义更加标准化,而且产生了像重复使用的形态化效果如  。

但是,转向在线交流是否引发言语形式的质变则远非清晰的。有没有一些东西我们能够用话语来做——用哲学术语就是“言语行为”——是在线世界能做而在线下是做不到的?我们并不肯定转向在线交流是否已经引发了任何全新的言语行为类型,但我们的确想吸引人们关注一种言语行为,它因为在线交流而至少已经变得更具劝说效果,尤其是在社交媒体平台上。这就是放大夸张的言语行为。放大夸张在在线话语中产生结构性意义,这在从前的线下言论中完全没有先例。因此,了解在线言论的结构要求我们理解放大夸张的本质。

这里有个例子来说明我们说的放大夸张是什么意思。一位很害羞的人史密斯在哲学讨论课上提出了一个精彩观点,但提出这个观点时说话声音太小,除了坐在他旁边的琼斯之外,其他任何人都没有听见。琼斯用其他人都能听见的声音强度重述了史密斯的话,尽力确保这些话仅仅重复史密斯的观点。除了建议和认可之外,命令和其他施展权威的做法都可以放大夸张,假设迪亚兹(Diaz)试图维持会议秩序,但他的话因为众多参与者喧哗而根本没法让别人听见。马丁通过重复迪亚兹维持秩序的话语进行干预,这次声音大得多,有效终止刺耳的嘈杂声。

非常重要的是,我们不要将放大夸张和或许可以被称为“挪用”的临近现象混淆起来:重复别人说过的话,但它从别人嘴里说出来时已经被抛弃或忽略,因为它要么被恶意解读要么被认定为不可靠(太常见的是因为种族、性别、民族身份、或非顺从特征等)。与挪用案例相反,在放大夸张案例中,放大夸张者采取合理步骤确保原先说话者为对话做出贡献的地位得到尊重。

正如上文给出的例子所显示的那样,放大夸张在日常面对面交流中是可能的,但这种情况并不常见(它可能在我们努力下变得更常见,这取决于如何看待所谓的引语——但我们忽略了那个棘手议题)。其实,放大夸张在日常交流中并不常见,在标准的言语行为分类学中(那些在奥斯汀(J.L. Austin)1962年的里程碑式著作《以言行事》,约翰·塞尔(John Searle)1969年的书《言语行为》,或者肯特·巴赫(Kent Bach)和罗伯特·哈尼什(Robert Harnish)1979年的书《语言交际与言语行为》中从来都没有被提及)。但是在在线言语中,放大夸张是我们以言行事的极其重要方面。

请考虑脸书上的“喜欢”:说喜欢某些内容,人们或许是表达赞同或对它的积极态度。但是,人们不可避免地与脸书上的排行算法互动,那个算法通过这个方式倾向于将帖子排名靠前一些,如果它们受到更高程度的参与,无论是喜欢、分享、还是评论等形式——尤其是和你的朋友分享或他们的朋友分享。这意味着在脸书确立的交流体系内,喜欢不可避免地成为一种放大夸张因素,即使常常涉及更多东西。喜欢一篇帖子的部分内容就是更有可能让你的朋友看到,因为那帖子成为你们之间对话获得承认的一部分。

转发是另一种形式的在线言说行为,似乎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放大行为。无论人们可能通过转发要表达的是什么(赞同、认可、嘲弄、讽刺等),转发帖子产生提高排名的效果,尤其是在其粉丝群体中的排名。

因为转发如何发挥功能以及类似功能的设计方式,人们使用转发来修改而不是放大并没有多大风险。与离线放大手段不同,通过在推特上转发或者在脸书上分享等在线放大手段的设计就是自动将内容归功于原创作者,因为分享和转发保留了某些东西如带有元数据的原贴复印件。

在这点上,你或许有如下担忧:人人都能看出来,鉴于排名算法不仅仅记录喜欢和转发量,而且扫描时间管理,难道我们不是冒险说仅仅观看了漂亮的猫视频或者看了几次就等同于参与放大夸张言语行为?从本能上看,这样说似乎有些怪异,毕竟,通常我们并不认为阅读或观看或类似的被动活动是言语行为,虽然这些行为毫无疑问常常涉及到语言。

为什么这些消极的消费活动不是放大言语行为?理由是这些活动并没有放大所消费内容的典型目标。这并不是说人在观看视频时不可能不带着让它被更多其他人看到的明确目标。但是,这个目标并不是观看视频的典型特征。言语行为至少部分是由于其典型目标定义的:断言是一种行为,其典型目标是告诉某人;命令是一种行为,其典型目标是指导他人行动等。再次,这并不是说这些种类的行为总有这些目标。同样,转发未必旨在放大原帖内容。但是,放大或许是转发和其他形式的重新共享的典型目标。

现在让我们考虑另外一种担忧。我们获得允许,放大并不总是人们在表达喜欢或转发时渴望实现的东西。那么,为什么将喜欢和转发当作放大言语行为而不是仅仅认识到它们拥有放大的副作用呢?我们可以将这种担忧切分成两个部分。首先,有一个问题,即喜欢或转发是否言语行为。其次,存在它们是否具体有放大效果的言语行为。

从第一个问题开始,考虑喜欢和简单地转发(也就是没有任何评论地转发)或许最初看起来不过是点了一下按键。毕竟,这些行为通常等于是拨了手机上的按钮而已。为什么认为这些是言语行为呢?人们可能理所应当地期待涉及到语言生产吗?

我们看待它的方式是不同社交媒体平台已经确立了言语发生的不同结构语境和不同体系。推特限制了你发帖的长度,照片墙图片分享社交应用(Instagram)最初并不支持话题标签hashtags等。这些背景和系统建立在那些面对面交流总是出现的条件下,但它们也添加了新互动手段。社交媒体平台允许用户和其他人帖子互动的基本方式之一是通过喜欢、转发或共享。

重要的是,这些不是与他人帖子的私人互动方式。相反,这种行为至少证明了是其“朋友”或“追随者”。就其对原始数字对平台上的人的影响而言,是非常明显的。因此,喜欢和转发似乎是与他人言论进行的外向的、面对他人的互动。

更早的时候,我们提到言语行为的典型目标,值得提出的问题是,喜欢和转发的典型目标是什么。就脸书或推特上的喜欢而言,它很可能不是放大而更像是对相关内容表达一种积极态度(赞同、接受和觉得好玩儿等)。但是,这足以使其成为事实上(bona fide)的言语行为,如果常常是那个行为未预料到的副属效果,放大也就在预料之中。

另一方面,单纯的转发要更容易成为主要放大性言语行为的候选对象。在提出这个建议时,我们必须非常谨慎,因为最终来说我们认为单纯转发是最基本行为,还不足以有典型目标。(我们已经写了一篇文章“论转发”还没有发表)。就像说一句话,转发一条推文可被用来做不同背景下的众多事如认可、谴责、嘲讽、告知、称赞等等。转发是使用很多人在使用的交际结构,其方式就像说英语中的感叹句,即使用一种语言结构,却可能被用来实现不同功能,不仅确认事物而且提出请求、发布命令、提供允许或者建议、发表声明甚至提出问题。

虽然这样说,我们也倾向于认为很多单纯的转发是被用来表达放大言语行为的。请考虑转发是否构成认可的争议:这显然是广泛传播的观点,你可以从花费时间在推特上反驳者的数量上看出。我们认为这个观点是错误的,理由如下。首先是它没有能跟上单纯转发的体验。至少在我们自己的体验中,我们常常转发或共享某些东西恰恰就是因为我们觉得在某个方面有趣,希望朋友或熟人关注到它。这种意图很好地符合转发是放大性言语行为的特征。它也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解释,为什么这多人受到诱惑将转发视为认可:这是太自然不过的假设,我们希望放大的帖子就是我们认可的帖子。但实际上,我们可能放大的帖子缺乏要认可的适当内容就像问题或图片,或我们没有兴趣去认可它,只是觉得有趣、讨厌或好玩儿等等。

总结一下我们的论证:我们从在线言论环境是否引出言论形式或言语行为的质变这个问题开始。不是直接论证“是的”这个答案,相反我们选择将焦点集中在特定的言语行为——放大上,这存在于线下对话中,但很少得到从前哲学研究的关注。我们接着认为,放大性言语在当前在线言语环境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种情况的出现既有直接放大言语行为形式,如很多的单纯转发和共享,也有带评论的转发等附属性效应,对帖子的评论、喜欢和做出回应。

事实上,我们认为放大行为无所不在是线上和线下言论的最显著差别之一:线下时,对特定言论的回应或许能让言论在那些在场者的记忆中变得更显著,这样的回应并不直接增加他人遭遇相关言论的可能性(除非记忆突出的附属效应。)而在线上言论环境中,我们对特定言论的回应越多,他人关注的可能性就越大。所以,放大事实上已经从很罕见的言语行为和其他言语行为相对弱小的附属性效应转变成为常见的言语行为和将近普遍性的强大附属效应。

这个转变的结局是什么呢?虽然我们没有篇幅来深入探讨这个问题,但我们会提及重要结果之一。现有在线言论结构中的放大效应不可避免地让人很难断定对问题言论的最好回应是什么。正如罗伯特·马克·辛普森(Robert Mark Simpson)和阿米亚·斯里尼瓦桑(Amia Srinivasan)在2018年的论文“没有平台”中所说,我们可能总是太简单地认为,回应问题言论的最好方法是更多言论,这忽略了对待某些立场作为需要严肃对待的立场的社会效应。但是,这个途径在在线语言环境中变得更加可疑,因为与面对面的会话甚至报纸社论不同,对推特或脸书帖子的评论或回应不可避免地放大原来那个帖子,使其变得更有可能被他人看到。这是当今社交媒体现在实行的排名算法不可避免的附属效应。因此,我们应该考虑的问题是,这是否一种让这种算法发挥作用的值得向往的方式。另一个问题是,我们作为个人应该如何回应对这种处境的承认。个人对在线仇恨言论及虚假信息在何时回应和如何回应?对此问题,我们对提供一种普遍理论的前景感到悲观,但我们能充满信心地说,在回应这样的在线言论时需要考虑另一个突出因素:无论你的回应可能多么雄辩有力,在现有情况下,必然充当放大你回应言论的影响力的帮凶角色。


作者简介:

艾略特·迈克尔森(Eliot Michaelson) 、杰西卡·派普(Jessica Pepp) 、拉切尔·斯特肯(Rachel Sterken)目前在合作进行两个相关课题研究,且得到挪威研究委员会和瑞典研究委员会的资助。其研究焦点集中在语言的应用哲学上,利用语言哲学和以因特网为基础的语言现象。迈克尔森是伦敦国王学院哲学系高级讲师,伦敦大学学院荣誉副教授。派普是瑞典乌普萨拉大学(Uppsala University)理论哲学缅甸研究员,挪威奥斯陆大学研究员和芬兰图尔库大学(University of Turku)讲座讲授。斯特肯是香港大学哲学系副教授。

译自: Online Communication by Eliot Michaelson, Jessica Pepp, and Rachel Sterken

HTTPS://WWW.PHILOSOPHERSMAG.COM/ESSAYS/249-ONLINE-COMMUNICATION


    进入专题: 交流   社交媒体  

本文责编:limei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最新来稿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28589.html
文章来源:爱思想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aisixiang.com)。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3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