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行之:如果你有机会与灵魂相遇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872 次 更新时间:2021-08-27 12:38

陈行之 (进入专栏)  


01

人最宝贵的当然是生命,而人最宝贵也最值得拥有的却是灵魂。生命是感性的,它某种程度上属于自然事物,自然事物不拥有或者说不必拥有精神性欲求;而灵魂则是理性的,它更多地属于精神事物,精神事物对“意义”的关注大于对物质利益的关注;任何精神事物的内在要求都指向两个字:自由。正是由于这些不同的区别,所以人们才广泛确认和赞美如下的价值伦理:“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在诸如此类的价值伦理中,体现“意义”的自由显然比生命更重要,换一句话说,在这个世界上,至少有一部分人认为自由灵魂比自然生命更宝贵,也更值得拥有——我们通常把这类人所拥有的东西称之为信念或者信仰。信念和信仰都属于精神升华的范畴,因此它们都带有宗教迷狂的性质,它们绝不存在于庸众之中。


若果我们如此理解裴多芬的上述诗句,自然而然就会导引出这样的问题:要是某一天我们陷入必须做出抉择的境地(这是人生中经常都会有的情形),在生命与灵魂之间只能选一样,我们将做怎样的取舍呢?这里有两种不同的选择方式,分别对应不同的人生样态,当然,我们还可以往细了说,两种选择分别代表不同的伦理情境,不同的人格质地……这差不多等于是在说你是此人而非彼人,或者反过来说你是彼人而非此人了,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很严重的事情。


那么,人通常是如何选择的呢?在理想情况下,人们又应当做怎样的选择呢?


我们来做探讨。


02


议论之前,有必要说明,人的问题归根结底是个体的问题——这句话的意思是,人都是在个体意义上思考自己所面临问题的,除非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巨大的时代转换),很少有人将“自我”植入到群体中进行所谓“类”的思考,因此我们的议论也就拥有了一个边界,那就是在着眼于群体存在中的个体存在时,特别强调精神性问题纯然是个体的问题。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个体与他者并不必然构成所谓的“关系”,这就好比茫茫宇宙中的星辰,看似熙熙攘攘于星河之中,然而作为个体实则冷清而孤寂,你甚至找不到同类。屈原慨叹“遂古之初,谁传道之?上下未形,何由考之?冥昭瞢暗,谁能极之?冯翼惟象,何以识之?”(屈原:《天问》)的时候不代表任何人,那只是一个孤独的思考者在内心里与自己的灵魂对话,《天问》中的“天”也不是什么别的东西,还是他自己。这实际上也是我们绝大多数人的命运状态。


说清楚了这个前提,我们就好往下议论了。


我们先说活着——这既是人的状态描述,又是人道德态度的概括——吧!


“活着”是什么意思呢?简单说就是拥有吃喝拉撒睡等基本生理功能,再奢侈一些,还有卿卿我我的男欢女爱、热热闹闹的人生欢宴、名利场上的灯红酒绿等等。假若你是一个有理想——“理想”作为抽象词汇既可能崇高亦可能低下——的人,那么,既然你选择了“活着”,你一定想活得非同一般,活出情调,活出精彩,只有这样才不枉来世上走这一遭,于是你追求锦衣玉食,追求奢侈豪华,追求鱼水之欢;你出门有豪车,入门有豪宅,港湾里泊着私家的游艇,深山里有躲避喧嚣的隠庐,闹市里有纸醉金迷的会所……从世俗角度说,你当然是活出了境界,即使在睡梦里你也会感叹说:“行了,我这辈子值了。”周围人对你更是艳羡不已,嘴巴张得老大,说:“你看人家活的!”


这样的“人家”现在是越来越多了,甚至到了壅塞大部分生活空间的程度。别的不说,最近从演艺圈曝出的那些提不上台面的事情,那些灵魂几无分量却顶着“顶流”光环、赚取天文数字财富的不男不女的人,不就是触目惊心的例证么?这当然不是说所有人都成为了如此这般的所谓“成功人士”,我是说,在“生物性活着”的状态下,如果对“利”的追逐和占有——我们统称为“物欲”——成为一个人活着的全部目的,或者说,人只要眼盯着这个东西,它就会深刻影响并最终决定他的伦理情境和人格质地。换一句话说,如果一个人的物欲得不到束缚和约制,必定会向更肮脏更腐烂的生物性本能(比如畸形而无视道德伦理禁忌的情欲)蔓延,人必定会成纯粹意义上的畜生,吴亦凡之类的人渣所沉迷的迷奸、强奸、轮奸的事情,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


很难想象一个执迷于物欲的人同时还会是一个寻求“理性”和“意义”的人,永远不会有这样的人。“小鲜肉”现象之所以只在小部分无知无识的人中间很有市场,在更广大人群中引起极为强烈的不适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现代生活在给人们提供越来越多的选择空间时,也为形形色色的社会罪恶和个体丑行准备了得其便利、大行其道的条件,我们比以往时代更有可能遭遇人性的大面积堕落,各种虚假、伪饰,各种糜烂、堕落,各种欺瞒、诈骗充塞社会空间,权力与资本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你会陷入到无处躲藏的境地,我们比以往任何时代更有可能陷入到个体的精神困惑乃至于危机之中。


03


那么,在这样的困境中,一个试图用灵魂的方式活着的人会遭遇到什么情况呢?


他首先会遭遇到胁迫,就好像被洪水裹挟着的人一样,一种强大的驱力使他无法辨识自己的位置,无法确认自己的人生方向,无法让自己在精神的疆域里被托举,他所做的任何挣扎努力都是徒劳的……所谓“随波逐流”大概就是这种境界了。不要以为这对所有人都是一种困境,事实上在很多人那里“随波逐流”是一种很舒适的状态,我们甚至可以用“斯得哥尔摩综合症”来形容这种状态。如果这时候有一种力量来协助他摆脱胁迫,他反倒会很不适应,哭喊着说:“别让我离开那里!我是喜欢那里的呀!”只有结局到来,最终被洪水淹没的时候,他才会在弥留之际用极为虚弱的声音说:“这是一场没有人可以打赢的战争……我失败了……完全失败了……”一代接着一代,与此相类似的戏剧不断上演,人们已经见怪不怪了。


其次他将永远无法摆脱孤独,他将永远遇不到同类。


一个醉生梦死的人不可能对形而上的东西感兴趣,同样,执迷于哲学诘问的人则一定是摆脱了物欲负累的人,他无法摆脱“我是谁?我来自哪里?我去向何方?”的灵魂考问;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仿佛就是为时刻纠缠着他的万千种精神迷茫寻找到答案……一句话,他总是试图在自我与世界的关系中寻找到意义。遗憾的是,真正寻找到意义的人少之又少,我前面说到的那种类似于宗教迷狂的信念和信仰,只能在极少人的内心中寻找到它们的居所。


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在描述“高峰体验”时,曾经借鉴宗教的概念来描述那种情形:“宗教产生的最初始状态,它的内在核心或本质不是什么别的东西,它们始终是孤独的隐秘的个人的豁然开朗和顿悟,或者说是对某位预言家或者先知的心醉神迷。”(马斯洛:《宗教信仰、价值观和高峰体验》,1964年)我想,古往今来,所有获得信念和信仰的人,一定都经历过这样的时刻,否则你将很难理解一个持着肉身的人何来钢铁般的意志,何来忍受极端艰难困苦的毅力,何来将生死置之度外的襟怀与胆魄。


宇宙中真正熠熠闪亮的星体仅只是极少数,绝大多数暗弱的星体仅只是无谓地在茫茫宇宙间漂流,谁也不知道它何时诞生成长,何时寂灭死亡。人之卑微渺小,远超人们的想象。


孤独的人总是期望寻找真诚,寻找灵魂与灵魂的相知,于是他特别注意有没有像他一样用灵魂感知世界,并且活得稍微有些意义的人。不幸的是即使是在这个领域(在空间意义上可以说是知识分子麇集的地方),虚假伪饰、欺瞒诈骗也比比皆是,其热闹程度完全不亚于市场上招摇叫卖的小贩制造出来的喧嚣;更可怕的是,源于狭隘人性的相互隔绝所导致的彼此不能给以相互支撑的漠然,在同类人中来得更加冷峻,更加不可逾越,这愈加强化了漫漫人生的孤独与寂寥。


我在《致思想者王康》(2019-4-19)一文中曾经指证过这种情景:


“人与人之间最近的距离并非是熟识,并非是面对面的交谈;人与人最近的距离是灵魂的相互感知,是精神行走中彼此间的相遇、相知和交融。反过来说,人与人最远的距离并非由于陌生,而是精神在晦暗未明的旅途中相遇却形同陌路;人与人最远的距离是孤独与孤独并在却咫尺天涯,或是在漫长的精神孤旅中永远遇不到同类。”


我这里说到的主要是精神性事物范畴以内发生的事情,我还没有说:是充斥在社会空间每一个角落的巨大的平庸与愚昧,有意无意间谋杀了思想者。他们既是主犯,又是从犯——生物性活着的人是没有观念性的价值意义的,因此很多时候他们并不知道自己谋杀的是什么人,他们更不知道是什么人策划和组织了这场谋杀。


结果仍是孤独,永恒的孤独。


04


人们常说“性格决定命运”,这句话在一定意义上当然是正确的,但是如果我们细致一些,从人的精神形态角度来审视,我们就会看到,实际上是不同的伦理情境和人格质地决定命运,而且这里所谓的“命运”也绝不是我们通常所认为的活得快乐不快乐、幸福不幸福,而是是否有意义。


“意义”是什么东西呢?我愿意把“意义”理解为老子的“道”。“道”的本质是善,用当代话语表述,它是有利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的。由此,如果我们把这句话修饰为“性格决定意义”,“善者通道”,也不能说是错误的。譬如说,高堂大屋里那个坐拥万贯家财而又愚蠢至极的家伙,主席台上那个道貌岸然因满脑子权力与金钱算计再也容不得它物的官吏,与由于思考而身陷困顿中的思想者相比,哪一个更像物类,哪一个更像人类,还用说么?两者是多么不同啊!市井间“穷得只剩下钱”的调侃,说的是前一种人;而“人是万物的尺度”、“不自由,毋宁死”的精神赞颂,则一定属于后者。两者绝无任何可能相互替代。


结果出现了严重的价值颠倒,人都变得比以前聪明了,这当然与气候变化有关。你是不能指望树木在严冬也能葳蕤生长的,大面积的灵魂枯死成为了最常见的景象。物欲横流,意义沦失,把精神标尺降低到猪的高度,竭力让自己觉得自己活得很幸福,更是成为了常态。这真是让人沮丧啊!更让人涕泪的是,那些在风雪中昂然挺立的植株,愈发显得形单影只,他们几乎被海浪一样的物欲喧嚣淹没了。


不能说物质丰富不好,我想议论的不过是这种社会景况无意识制造出来的副产品,那就是普遍的精神匮乏,普遍的精神凝滞,这种匮乏和凝滞的表象是,衡量一个人成功还是失败的尺度与标杆发生了逆转性的变化,灵魂乃至于道德都不再居于中心位置,同时人也就不再有进行精神探索的能力,用克尔凯郭尔的话说,人从存在本身蜕化成了不关心“存在”的“不存在”,他不知道他事实上已经死了。如果我们把这种状况置于一定的历史时空进行观察,有两个字一定会萦绕不去,这两个字就是:悲怆。


是的,是悲怆。现在即便是一个小商小贩,也能够享受到“拥有”即“成功”的愉悦了,在统计学意义上,我们不妨认为所有人都因为富足而活出了境界,这些人多到足以重塑社会道德风貌的程度了,所谓高人一等,所谓矮人三分,所谓炫富,所谓斗富,所谓社会成功人士,所谓名人榜,所谓个人财富排行榜,都是与这种社会形态相对应的社会道德状态的反映。


这种以物质拥有作为衡量人价值的状态好还是不好呢?如前所述,我认为没有什么不好。首先,追求幸福是人最重要的生命本能,社会发展就是由无数个体对幸福的追求所推动的。司马迁“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这句话本身并不包含价值判断,他并没有说“利来”、“利往”的东西是否高尚,我想,司马迁先生之所以取这种态度,既出于谨慎,又出于敬重——即便在追求物质利益层面,你也不能说这里有很多不高尚的东西,因而不值得敬重,你不能这样认为。退后一万步说,即使真的是“物欲横流”,人都变成了追名逐利的动物,也总比文化大革命期间全民搞“阶级斗争,一抓就灵”,谁也不好好过日子了,把世界搅得周天寒彻好些吧?


这种见解当然是建立在较低层面的,如果我们将议题提升一个档次,譬如仍如前面所说,从人的生物性生存和精神性生存的角度来观照这件事,这种见解就显得不那么精当了。你比如文化大革命期间的顾准先生,在生物性生存层面,真可谓是“众叛亲离”,人们包括他的子女出于生物性的趋利避害本能全部背叛了他,他被沉坠到了通行物竞天择法则的丛林世界的最底层,可以说已经活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了。然而你想象得到这个被证明人生完全失败了的人,却拥有这个世界其他生灵绝不具备的强大的精神动能,他仍旧是精神世界中的王者吗?你能想象得到这个在批斗大会上遭受百般凌辱和殴打,在生命最后时刻渴望与亲生儿女见一面却被儿女一而再、再而三拒绝的人,却仍旧用精神站立,像巨人一样昂首于天地之间吗?你能想象得到那些在如磐的暗夜中辉耀着精神光芒的对古希腊哲学的论证、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反思,才是这个行将就木的人真正的存在证明吗?


是的,司马迁那句话的确是道尽了人世间的苍茫,然而你也一定要看到,有一些人偏偏不是这样活着的,在他们的精神世界深处,永远回旋着这样的道义轰鸣:“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这就是说,唯此为大者不是利,而是道,是意义。孟子很显然是意识到了人除了生物性活着之外,还有一种精神性活着的状态,他一再倡言的是后者,所谓“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孟子·滕文公下》)这与其说是对他所置身的那个时代的描述,毋宁说是对所有人(包括他自己)的人生命运的精神寄望啊!


05


人如果迷失在肉体所能感知的事物之中,当然也就不具备感知精神内容的能力,他们的视界仅限于肉体功能所能达到的疆域,能够被精神感知的东西在他们眼里只是一团团虚无缥缈的星云——星云之于活着的人的活着,哪怕他是一个天文爱好者,能有多大的意义呢?没有意义的意义当然不是意义!人就是在如此这般的情况下,成为“活着”的人而非用灵魂行走的人的,而这两者间的巨大区别在于:“活着”不拥有精神意义上的自由,只有灵魂才有。


我曾经很多次引用丹麦哲学家克尔凯郭尔描述过的情境:一个人早晨醒来,突然发现自己死了。“活着”与“灵魂”相遇这件事,其实就是这样的情境——灵魂历历在目地看到他死了,就死在被他活出境界的物象里,而在这个由很多种物象构成的世界之中,那个可怜的家伙又确确实实是活着的,只不过看上去有些疲倦,他也许仅只是在小憩。这时候,他形容平静,神态安详,身上覆着一张白被单,其他似乎什么都没有,就像画面丢失了线条,丢失了颜色——人们观察尸身,差不多就是这样的情形。


遗憾的是这种情形只存在于哲学家的想象之中,在现实生活中是很难看到的——此话的意思是,一个人一旦选择了生物性活法,那就将是他全部生命的质地和成色,这种质地和成色是不大可能再被精神性的事物所否定的,他也绝不会对精神性事物产生好奇和吸引,更不要说对自己的生物性活法提出质疑了。反之,为了证明自己既有的生物性价值,或者出于对熟人的嫉妒,或者出于对崇高的忌惮,或者出于对精神意义的恐惧,他会尽一切可能贬低和诋毁他所遭遇到的精神性事物。这甚至成为了精神性活着的人必然会遭遇到的情景,或者说,思想者之所以永远孓然独立、形单影只,恰恰与作为“群氓”的人的这种卑劣本性息息相关。


那么,能不能通过某种方式的介入,改变这种糟糕的情形,使社会呈现出一种可以忍受的样貌呢?我的回答是:不能。之所以“不能”,基于如下判断: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任何人任何力量都无法改变人性。而人性天生就是卑下与崇高并存的,谁也改变不了它的这种二元并立或者说二元并在的状况。所有“理想国”,所有理想情境都不过时一种幻想,一种精神寄望,这种寄望什么也改变不了,这就像你无法改变日出日落一样。


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1841-1931)的《乌合之众》(1895年),塞奇·莫斯科维奇(1925-)的《群氓的时代》(1981)不约而同强调说,“想要改造他们(民众),说他们除此以外还能怎样,或者声称我们能改变他们的精神面貌,或者是把他们恢复到单个个体的样子,这些都是愚蠢的。在自然规律中,一个普通能量级别的单个原子不同于较高能量级别上的一组原子,我们不能改造民众,就像我们不能改变自然规律一样。”


事情为什么会成为这么个样子?无非两个原因:一、在社会发生根本性改变之前,你是无法改变作为社会分子的精神结构的;二、人的精神结构除了渊源于社会状况之外,更源于遗传,遗传是很难被改变的。我记得好像是汤因比说过,自从有人类以来,人性的改变微乎其微。这大概就是我们能够从古代历史典籍和文学作品中栩栩如生地感觉到先人们的心境、体会得到他们的快乐与痛苦、不觉得他们有异于我们的主要原因之一。


06


读到这里,也许有人会问:“陈行之先生,你给本文下了《如果你有机会与灵魂相遇》的标题,为什么东拉西扯了这么多不相干的东西,却没直接议论这个问题呢?”


我的回答是:我自始至终都是在议论这个问题。


现在,我要结束本文了。


202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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