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继来:明代九边军兵的冬衣布花赏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56 次 更新时间:2021-07-21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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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继来  

摘要:

明代赏赐军兵冬衣布花制度不断完善。以九边军兵为例,赏赐对象覆盖卫所制和省镇营兵制下的军兵种类,并照顾到家属。常例赏赐有布四匹、花一斤八两,布三匹、花一斤八两,布二匹、花一斤八两,布二匹、花一斤等标准,体现着区域和军兵种类差异,一般一年一发,在七、八等月放毕。又有战功、修造等非常例赏赐。布花的有效解运是发放的基础,国家调整解运程序,尽量保证布花输运不辍。国家还调整财政机制、规范支领程序,保证冬衣布花发放。冬衣布花赏赐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军兵生活,很多时候又难收实效,缺乏有效整合与监督机制的多头财政体制和官员腐败是主要原因,君主个人意志和国家明显的施政失当影响亦深。


军人是特殊的社会群体,军装是其生活保障和生活状况的直接反映,需要结合制度史、经济史、社会生活史等视角综合考察军装供应问题。明代军装供应恰是当下关注较少,亟待拓展的领域。明代军人有胖袄裤鞋等成品军装,又有冬衣布花赏赐以自制衣服,或给银钞,可用之购买衣料,卫所旗军还有军户帮贴军装。学界于上述诸问题皆有垂注,部分制度史、经济史研究涉及冬衣布花的来源、数额、发放等问题1,更多关注制度设计和制度本身;王熹2、彭勇3等人的研究关注到制度运行的实效,将军装供应研究拓展至社会生活领域;于志嘉、张金奎综合运用制度史、社会史等方法,对军户帮贴军装研究用力很深。4总之,已有研究虽有精细的考证、研究视角的创新,却非系统的明代军装供应研究,又存在静态化缺陷。国家制度和制度的施行者是影响军兵生活的重要因素,笔者拟以明代九边军兵的冬衣布花赏赐为个案,动态考察冬衣布花赏赐对象与标准的调整、布花的解运、保证发放效果的措施等问题,分析制度施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国家的调整措施,讨论影响冬衣布花发放成效的主要因素,获得九边军兵较为真实的生活状态,为系统考察明代军装供应问题奠定基础。

一、冬衣布花的赏赐对象及标准

赏赐军士冬衣布花是明朝国家赏赐制度之一,有专门的机构负责,赏赐对象、标准、程序等都有相关规定,如正德《大明会典》谓“国朝赏赐,用钞锭、胡椒、苏木、铜钱并银两、衣服等项不一,其系礼、兵掌行者俱见各部,惟岁给军士冬衣布花等件系本部(户部)掌行”,并载有详尽的赏赐事例。5该制度草创于洪武时期,随朱元璋征战的老兵俞本谓洪武二年(1369年)十一月,“临洮地寒,上遣使督运战衣、绵花、绵布,给赐军士”6,是赏赐军兵布花较早的记载。此后,国家综合考虑军兵生活所需、稳定军伍和巩固国防的需要、区域和军兵种类差异等因素,不断完善军士冬衣布花赏赐制度,赏赐对象覆盖面渐广,赏赐标准渐趋规范,常例赏赐发放时间渐趋固定,并有战功、修造等非常例赏赐。

赏赐特殊对象是冬衣布花赏赐制度完善的重要表现。景泰之前,谪充军、幼军、复役未及三年的逃军、抽选征战的余丁、军属等特殊对象陆续获得冬衣布花,赏赐对象基本完备。谪充军又称恩军,出现较早,如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镇江人耿孟惟因事发充军辽东三万卫军。7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赐山东、辽东诸卫恩军绵布各二匹、绵花二斤。初以恩军为宥罪之人,比之正军,例不赏赐。至是,上以边地苦寒,特命赐之”8,又令“陕西行都司甘州等卫新发充军者,照旧军事例,给赏冬衣布花一年,以后减半”9,是谪充军有冬衣布花之始。幼军是卫所制度下的特殊群体,他们能否顺利成长关乎卫所制度的可持续性发展,永乐十五年(1417年)定辽东都司卫所冬衣布花则例时已明确规定,“幼军一岁至五岁只身在营,有一母、伯叔父母、一姐者,并六岁至十四岁只身者,各绵布一匹、绵花一斤,若在营有一母、一伯叔父母、一姐、一妹、一弟者照养羊小厮例(布一匹、花一斤八两)。”⑥9逃军问题困扰明王朝始终,政府有严密的清勾制度,规定自首者免罪复役、予复役未及三年逃军布花,一定程度上可鼓励逃军自首复役,如永乐十三年诏逃军“许令赴官自首,与免本罪,军还原伍”10,永乐十五年又出现予之布花的规定,给辽东都司复役未及三年逃军布一匹、花一斤八两。⑧9余丁是卫所制下形成的庞大群体,抽选为军者亦赏布花,永乐八年(1410年)已有之9,正统十年(1445年),定陕西延绥、庆阳二卫并西安左等四卫旗军守边备冬者“若本家有选差常川守边备冬余丁者,每名再给布一匹、绵花一斤,本卫守城操练者照旧”⑩9,是往九边征戍的余丁有布花较早的记载。政府鼓励旗军家属随军在卫居住,有家小者布花多于只身之人,如永乐十七年(1419年)定山西行都司卫所赏赐标准时规定,正军、恩军等有家小者棉布四匹、棉花一斤八两,只身旗军、校尉等棉布二匹、棉花一斤八两。(11)

成化九年(1473年)予民夜不收布花是景泰以降继续完善受赏对象的典型事例,有司奏,“军夜不收与民夜不收俱在军中,今军月米八斗,冬给布三匹、绵花一斤,而民月支米三斗,亦宜添米二斗、布一匹、绵花半斤,庶几稍均,而彼亦乐于从事也”,如议。11《万历会计录》中九边十三镇冬衣布花则例分类更为详明,之前已获赏的对象保留下来,募兵、家丁等业已纳入其中,如辽东镇家丁岁给冬衣布四匹、花一斤八两,永平镇建昌营募兵岁给冬衣布三匹、花一斤八两12,覆盖卫所制和省镇营兵制下的军兵种类,可视为明代冬衣布花赏赐制度的总结。

披览所及,洪武时没有太多赏赐标准的记载,永乐以降不断规范,有布四匹、花一斤八两,布三匹、花一斤八两,布二匹、花一斤八两,布二匹、花一斤等多种标准。赏赐标准有区域差异,洪武六年(1373年)定给赏则例时便规定“北平军士:永平、居庸、古北口为一等,密云、蓟州为一等,北平在城为一等,通州、真定为一等”。13再如《万历会计录》所载九边十三镇赏赐的最高标准,辽东、宣府、大同、山西、宁夏、甘肃、固原七镇为布四匹、花一斤八两,蓟州、永平、密云、易州、延绥五镇为布三匹、花一斤八两,昌平镇为布二匹、花一斤八两14,这与区域冲要与否息息相关。又有军兵种类之别,执行危险任务者,如执行侦察任务的夜不收、边防线最前沿的守墩军,赏额在同一区域中是最高的,景泰三年(1452年)定万全都司布花则例时便规定,夜不收、守墩旗军布四匹、花一斤八两,正军等有家小者布四匹、花一斤八两,只身旗军等布二匹、花一斤八两。③13

冬衣布花常例赏赐一般是一年一次,洪武十九年(1386年)时已规定山西、陕西、北平、辽东军士冬衣布花“令有司每岁循例给之”。15要在七、八等月放毕,如宣德四年(1429年),行在兵科给事中李蕃巡视居庸等关还,提出“守关士卒劳苦,冬衣布花例应七月与之,今年终春初方给,亦有一年不给者,乞申饬各卫,冬衣布花俱于秋成后关给”,宣宗命兵、户、工等部议行。16成化十四年(1478年)时再次重申,“令给赏冬衣布花,以七月初一日奏领勘合,八月初一日下库关领,十五日以后陆续给散”。⑥13

此外,还有战功、修造等非常例赏赐,时间、数额不固定。战功赏赐,如景泰元年(1450年)赏居庸关水涧等口截杀达贼有功官军,其中旗军当先者绢二匹,齐力者绢一匹、布一匹,守营无伤者布二匹,“被伤及阵亡官军加本赏之半,舍人、家人、余丁、民人及夜不收不欲升者加赏一倍”。17修造赏赐,如景泰四年以修复独石、马营等处边城,赏官军1900余人各银一两、布二匹。18

二、冬衣布花的解运:以登辽海运为中心的考察

布花的足额征收与有效解运是发放的基础,以登辽海运布花为例,特殊的地缘因素和明初经略辽东的特殊形势,促成以山东为主渡渤海济辽的特殊物资供应格局,山东和辽东又形成“辽东隶于山东”的特殊政区地理格局。19随着国家局势的稳定,登辽海运由战时机制固定为国家制度,以期保证布花输运不辍。

明朝政府会调整海船起运时间,以降低风险,确保物资安全解运。所见应山东方面呈请,调整渡海时间便有两次:洪武九年(1376年)正月,山东行省言,“辽东军士冬衣每岁于秋冬运送,时多逆风,艰于渡海,宜先期于五六月顺风之时转运为便”,户部建议“方今正拟运辽东粮储,宜令本省具舟下登州所储粮五万石运赴辽东,就令附运绵布二十万匹、绵花一十万斤,顺风渡海为便”,从之。20洪武十三年(1380年)十二月,登州卫指挥使司言,“海运之船经涉海道,遇秋冬之时,烈风雨雪,多致覆溺,继今运送军需等物及军士家属过海者,宜俟春月风和渡海,庶无覆溺之患”,从之。21史料阙如,我们无法知晓辽东方面的态度,想必不会有太多异议。

交收程序的调整问题颇多,多经反复。洪武、永乐时,山东委官运送布花等过海给辽,行之数十年少有异议。洪熙元年(1425年),广宁中屯卫军冯述要求改变山东在辽东交割布花的地点,以方便辽东领支,“辽东早寒,朝廷岁赐军士冬衣布花,凡二十四卫,今皆于金州位[卫]旅顺口贮积分给,诸卫相去远者二千五百里,或二千里,往复甚艰,且妨废农功,若如洪武旧制,定辽、三万、沈阳、海、盖诸卫于牛庄,广宁、义州诸卫于凌河,金、复二卫于旅顺口贮给,则军士甚便,农功不废”,宣宗认为“所言皆有理,礼部其议行之”。22冯述之议或未施行,或行之未久。宣德十年(1435年),辽东总兵官巫凯再次建言山东改变布花抵达地点,“军士冬衣布花不得全给,每岁运至金州卫旅顺口,途路窎远,请如洪武中例全给之,仍令山东登州卫以海运船定立程限,运于各卫中分之处,以便给赏”,英宗从其请。23对山东来说,济辽物资自登州出发至运旅顺交卸最为便捷,辽东要求改变抵达地点无疑加重了其负担,山东方面希望维持原制。景泰三年(1452年),户部以登州卫意见上奏:“近登州卫言,洪武、永乐中本卫海船攒运军需百物赴辽东者俱旅顺口交卸,甚便。近令运至小凌、六州河、旅顺口、牛庄河四处交收,缘小凌河等处滩浅河淤,往往损失,即今运去回,船回再运,秋深风高,海洋险远,尤为不便。请于[以]所余布花、钞锭六十余万暂运于旅顺口,以后年分,仍运于小凌河四处,宜暂允所请”,景泰帝诏准。24但登州卫的建议很谨慎,只是要求改变景泰三年的物资抵辽地点,其后仍照旧例行。辽东和登州卫提到的洪武旧制截然相反很耐人寻味,较为合理的解释是,双方各持的旧制是制度一时调整的结果,并无定规,万历时山东方面的援朝粮草便运到旅顺口交卸25,体现出国家施政的复杂性。

布花本是山东派员运抵辽东,由于辽东方面的苛索,形成辽东委官赴登州府验视棉布质量,合格者方行转运的规定。正统二年(1437年),山东左参政王哲奏,“登州府每岁转运绵布赴辽东都司给赐军士,比至,收受官员故称纰薄短窄,责令转运之人赔偿,以此破家者众。请敕辽东都司每岁委官一员,同布政司委官预赴登州府验视,中度者方行转运”,英宗准议,同时“仍敕巡抚辽东左副都御史李濬监收,以革其弊”。26其后,确有辽东官员勒索山东解户布钞,受到惩处,正统三年,广宁左屯卫指挥张聚等人便因登州府解户布钞,发辽东极边哨备。27但该政策行之未久又出现新问题,赴山东领运的辽东官员受到山东官员欺凌。正统十一年(1446年),辽东总兵官都督同知曹议奏,“辽东各卫军士备倭防胡,往来瞭守,无时休息,全倚官给冬衣布花、钞锭之用。洪武、永乐间,山东布政司委官运送过海给军,近例,辽东差官往山东领运,所差官俱系布、按二司所属,每有不堪,徇私顺受,军士不得实惠。请今后照旧例,命布政司部领过海,交付巡抚都御史给散”,英宗命户部议行。28山东和辽东形成“辽东隶于山东”的特殊政区地理格局,辽东巡抚以下的文官较山东布政使、按察使官品低,赴山东领运物资的辽东官员受到欺凌在所难免,正统二年,英宗批准山东方面之请的同时,仍命辽东巡抚监收,或暗含保证布花按期交收和保护辽东派员的意图。至正统十一年,辽东军方借耽误军需为由提出反对意见,实际是代表辽东方面的意见,在边防大事面前,朝廷准曹议所请,仍让山东布政司派员运送布花等交付辽东巡抚,此后未见改动。

大规模海运停止导致运力削减,又衍生出海陆分途运送和本折之争。在积极发展辽东屯田并取得一定效果的前提下,洪武三十年(1397年),明太祖诏停明年辽东海运。但在接下来的朝代更替中这道诏令未能延续,永乐朝大部分时期国家南北物资转运的主要方式是海陆兼运,并且仍以海路为主。永乐十三年(1415年)彻底废除长距离的南北海运。29登辽运道虽得延续,“犹用之以输辽东之花布,以备倭夷之侵扰”30,但大规模海运停止导致海船数量不断减少,严重影响海运效率。正统元年(1436年),登州知府杨颐奏,“山东六府布花钞俱运赴登州卫,拨舡装送过海,给赏辽东军士。而船运不时,堆积守候,多致损坏,欲以废军储仓为库收贮,候船至领运”,英宗准行。31但杨颐之议只能尽量保证物资不损坏,却无法解决海运不时问题。正统四年(1439年)从登州卫奏请,“命工部造海运船十六艘”32,是针对海运不时推出的解决方案。但正统十三年(1448年)时,又将登州卫原设海船一百只“减免八十二只,止造十八只,拨五只装运青、登、莱三府布花、钞锭一十二万余斤,前去辽东赏军,余船湾泊海滨,以备海寇”33,运力再被削弱。

为解决海运不继问题,产生物资经山海关陆运至辽之议,逐渐形成鲁西济南、东昌、兖州三府陆运物资供应辽河以西卫分,鲁东青州、登州、莱州三府海运物资供应辽河以东卫分的局面。正统九年(1444年)二月,户部右侍郎焦宏疏言,“山海卫路通辽东,系紧要关口,多积钱粮,远近可以接济,宜将迁安镇损坏仓廒拨夫匠修完,并与山海卫仓官攒掌管收受。今后山东等处折粮布,官为应付脚力,运赴永平、山海输纳,江西等处折粮银到京,岁拨一万两输山海、四万两输辽东,差官运去,交与总兵等官同收,令各官提督籴买粮料,准折官军俸粮,岁终具数奏报”,户部复奏,英宗诏准。34四月,以户部之请增设主事一员,提督山海关收贮的屯粮和折征银布钞。35景泰七年(1456年),户部再陈,“山东登州卫海船损坏者多,其应赏辽东军士布花不敷运给,宜令本布政司量拨济南、东昌、兖州三府绵布一二万匹、绵花五万斤、钞五十四万贯运赴山海卫堆积,仍行广宁卫差官验收,量拨军夫运回本卫,以俟辽河迤西各卫所官军关领给散”,景泰帝照准。36为保证陆运的有效开展,政府还多次调整陆运物资存贮地点。前揭正统九年、景泰七年户部的建议都是鲁西三府物资陆路至山海卫收贮,辽东方面差官验收,再派拨军夫运回辽东给散。山海关城北有山海库,是鲁西三府陆运物资的收贮基地和中转站。但成化十八年(1482年)裁山海库,山东布花需要越过山海关,运至辽东广宁前屯卫库收贮,不便之处甚多。弘治十年(1497年),抚臣疏请“仍请设山海库大使一员,专司其事”,孝宗准行37,又改回鲁西三府物资运至山海关的旧制。

但冬衣布花拖欠问题不容忽视,运力不足是重要原因。成化十二年(1476年)以前山东拖欠辽东官军钞6113170锭、布772600万余匹、棉花282100余斤,成化十三年竟无海运船到来,导致“士兵冻馁,流离缺伍者甚多”。巡按山东监察御史王崇之提出补救方案,“将前项拖欠钞布等项行令山东布政司官存留在彼,就将官军俸给查有见在银两照数折算解送,或令布、按二司分巡分守官员公同估计,量为变易银两,委官解送前来,以救边方一时之急,仍乞将今岁布花钞贯另为处置,或暂折收轻赍银两运来支给,候造有船只之日照旧海运”。38但“候造有船只之日”化为泡影,弘治十六年(1503年),登州地区贮存的济辽布匹已“积多且朽”,只得以“一石折给布一匹”的比率散为沿海官军月粮。39嘉靖三年(1524年)竟下令停造登辽海船40,对登辽海运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也严重影响了辽东军兵的生活。万历时虽再开海运,但辽东已战事日炽,全国亦烽烟渐起,军需物资的筹措转运难度更大,难免不继,影响军兵生活质量,以至危及边防。

三、保证冬衣布花发放的措施

为保证军兵的冬衣布花按时发放,国家调整财政机制,规范支领程序,包括调整支领仓分、设置管放官员、要求军兵亲领、置造支领文簿等具体措施。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规定,军兵冬衣布花要于南京内府领发给散41,这样设计是便于财物的专管专用和会计核算。42但其弊端很明显,卫所与支领仓分距离过远,往返费时,耽误散放。在后续施政过程中保留诸多成法,如成祖迁都北京后规定,随往北京的南京军兵布花“仍于南京给之”③41,但还是做出一定的调整,以通州、延安等卫所支领仓分改革为例说明。

通州、通州左、通州右、定边、神武中、天津六卫支领仓分初议由京仓改至卫仓,正统元年(1436年),行在户部奏,“通州、天津等卫军士冬衣布花俱于京库关领回卫给散,往复人难,宜将山东等布政司、直隶府州县运到夏税等项折征绵花量拨各卫收贮,以备赏赐,庶得军民两利”,英宗准议。43正统四年(1439年)奏准,“北直隶卫分军士冬衣布花,每岁七月中差官给散,俱限十二月终回京”⑤41,是在正统元年基础上的进一步改革。但并非所有北直隶卫分都完成改革,如涿鹿卫治涿州、兴州中屯卫治良乡,弘治时才将支领仓分改至涿州仓。弘治十二年(1499年),户部建议“涿鹿等卫旗军岁支冬衣布花于京库,往返不便,请令山东、河南当输布花之处径输涿州”,准行44;弘治十六年(1503年),户部提出“兴州中屯卫旗军冬衣布花,每岁委官赴京库关支,费多过期,不沾实惠,拟照涿鹿等卫例,将本卫布花原拨京库者改拨涿州官库,以便关领”,获准施行。45

朔州卫、安东卫、山阴所、马邑所由大同府官库改至卫署所在州库。正统六年(1441年),总督大同粮储右参政沈固奏,“山西行都司所属卫所军士岁给冬衣布花俱山西布政司拨运大同府官库交收,至期,各卫差人关领。而朔州、安东二卫,山阴、马邑二所俱离大同路远,往复艰难,乞于附近朔、应二州官库收贮,以俟给赏”,获准施行。46延安卫、绥德卫等支领仓分由陕西布政司库改至卫署所在府州县仓。天顺七年(1463年),延绥巡抚余子俊言:“延(安)、绥德等处沿边操备军余,每年陕西布政司以在库布花运送给赏,为御寒之具,所司恒于冬初委官领送,起倩人夫及千余名,山路险远,每岁停塌,直至次年二三月方得运至,至则隆冬已过,军士不蒙实惠。请令陕西有司将合用布花实数预为拨派所属州径送延安、庆阳二府并绥德州官库收贮,至八九月间,本司委官至彼,就近领运,赴边给散,庶民免转输之苦,军受及时之惠”,英宗照准。47

再看制度调整后的实际施行情况。按嘉靖《庆阳府志》,庆阳卫、环县守御千户所、安边守御千户所、弘化等十三递运所军士冬衣布花从庆阳府庆储库收贮所属州县征解的赋税布花中支给48,应是天顺七年改革后的结果。但制度调整与施行有时间差,施行中又多反复。通州、通州左、通州右、定边、神武中五卫治通州,原议布花运贮各卫仓,实际是数年后专设通济库收贮赏军布花。正统十年(1445年)九月,户部右侍郎焦宏奏,“通州等五卫每岁冬衣布花皆各卫与本部委官收放,文卷无印信,不便,请设官专理,庶出纳分明”,英宗准议,“命设通济库,置官,降印记,隶通州管辖”49,十月,从户部主事翁世资奏请,置通济库大使一员。50其后确有山东等地布花按规定解至通济库、涿州库,如据嘉靖十二年(1533年)刊本《山东通志》记载,山东布政司夏税项下有解通济库布,秋粮项下有解涿州库布花、通济库布。51通济库后因本色布花库存不足废弃,嘉靖七年(1528年)时通济库现存本色布匹不足,各卫布花折银给发52,嘉靖十二年“革顺天府通州通济库,改库贮旧例布花征银解部”。53隆庆时改建通济库于州西,属坐粮厅,贮轻赍和扣省银。54但一直有本折布花解到涿州库、通济库,如据《山东经会录》,隆庆四年(1570年)山东省有“通州通济库阔白绵布六千匹,准小麦七千二百石,每匹银三钱,解部转发通州库交纳”55;据万历六年(1578年)巡抚册报数,河南有解通州通济库“阔白绵布八千匹,准小麦九千六百石”,顺天府有解涿州库布150匹,每匹折银八钱。56赋税物折色问题本文暂不展开讨论,但前揭几条史料反映出制度经调整后确实得以施行,一定程度上便利了涿鹿等卫军士支领冬衣布花。

调整支领仓分缩短了支领的空间距离,设置管放官员、要求军兵亲领、置造支领文簿等是更细致的举措。如宣德十年(1435年)时监察官员已参与进来,“令军士冬衣布花在京差监察御史、给事中会户部官,在外巡按御史等官会户部委官给散。”57支领时军士亲到,主放之人奉公守法,唱名给散最好。正统九年(1444年)有所调整,“各卫军士该赏布花,许在卫家人、妻子代领。只身无亲者照数印封,着亲管官旗领送本军。”⑩57领取军装、布花时要造册以便查核。如工部有冬衣册,弘治十二年(1499年),府部会议兵部尚书马文升奏增修武备事时提到,“今两京方遣官清查京卫军士,宜令按户部粮册及工部冬衣册究原额军数,核其多寡存亡付兵部,更命官简选精壮,补入团营,老弱者退之”。58地方卫所亦有相应簿册,《中国明朝档案总汇》收有两份衣物领取登记簿59,写有领取人姓名、编号、领取衣物数量等信息,领取人姓名处钤印。从多次出现同一印文来看,所钤当是管放人之印。虽然领取之人身份已不可知,想必军民领取衣物、布匹、棉花时都会有类似的簿册,以便稽查、会计。

四、影响冬衣布花发放成效的主要因素

明朝政府一直重视军装等军需物资供应,直至明末,不少官员仍以之为重要政务,合理措置,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军兵生活所需。如崇祯八年(1635年)整理宣府粮饷,户部尚书侯恂与宣府巡抚陈新甲对裁减该镇布花的意见一开始并不相同。侯恂说:“该镇布花,臣部裁定各军支银八钱,今该抚欲今岁照旧,明岁方减,查此项若照旧支,较新制多支银二万九千有奇”,但在综合考量陈新甲的意见后改变观点,“据疏称,布花之减,盖为月饷渐加,今加饷未及行,似难顿减”,得旨,“该镇各路边墩军及火路墩军月支银数既悉照云镇裁定,并墩军找支一项,俱仍照部议行”。60侯恂综合考量国家财政现状和军兵生活所需,在加饷前没有遽行裁减布花银,并获准施行。但冬衣布花散放不时并不鲜见,弘治十一年(1498年)十二月,刑科给事中吴世忠巡视大同事毕回京,疏中所言“臣到大同时将十月,军士奔走风霜之中,面色黧黑,甲衣无褐,妻子所居,半无烟火,弱女幼男祼体”61,缺乏有效整合与监督机制的多头财政体制和官员腐败严重影响到冬衣布花赏赐的实效,君主个人意志和国家明显的施政失当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

明朝国家财政体制有诸多不合理之处,会影响财政运作,冬衣布花赏赐难避其扰,前揭冬衣布花支领仓分的设定即是例证,幸经调整,有所改观,但多头财政体制难以改变。两京户、兵、工三部和内库各有财权,各部门间缺乏有效的整合与监督机制,问题层出不穷,部门间的款项挪借尤其是非正常挪借屡禁不止,弘治时,专供听征马匹草价和军士冬衣布匹等用的太仓银曾被礼、工二部和内库借用。62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借款,却又推诿扯皮,君主亦难协调,天启六年(1626年)筹措山海关军士皮袄银便是如此。皮袄归工部筹措,熹宗以工部忙于三大殿工程,命户、兵二部均摊十万两皮袄银,户部最终解银五万两,兵部屡被催促,最终只出银一万余两。63宫廷财政与国家财政难以剥离是传统社会面临的难题,修三大殿诚然是以皇家之私妨碍军国重务,但兵部的作为确是体制性弊端的体现。

施政惟在得人,官员腐败导致军兵不能按时领取,甚至为避科敛不愿意领取冬衣布花的事件在在可见。如正统三年(1438年),行在兵部尚书王骥言,“甘肃一带乃极边苦寒之地,军士仰给赏赐,别无生计,而守瞭者艰苦尤甚,盖墩台俱孤悬境外,山高风猛,衣服单薄,手足皲瘃。今闻行都司广盈库旧贮衣袄等物五千九百余件,岁久浥烂,更三数年,化为尘土。乞将给散守瞭军士,使其补缀,以为御寒之具”,英宗准行。64衣袄库存数多,几近腐烂,官员怠政之弊可见一斑。成化十四年(1478年)户部尚书杨鼎等人所奏更是官员腐败不堪的写照,“各卫委官前去该库关领之际,守帑官员索要银两,每卫军多者不下二三十两,军少者一二十两。本卫官不得(以)[已],科敛军士辏集送与,方许关领。否则,或一月,或两月,关领不出,以致军士饥寒切身。本不及时,甚至敛银之际,军士贫难无措,卫官代为行移揭债。至于所得布花,各被债主分取而去,不得衣者有之矣。”65仓官小吏公然敲诈勒索,贿赂所需已超布花本身之值,卫官从中再苛索一笔,军兵哪里还能享受到国家惠政?

君主个人意志也是很大的影响因素,君主可以要求例外加赏军装、布匹,以酬恤边军66,又会拒绝正常的钱粮借支,对政务运作产生不小的影响。如崇祯二年(1629年)十月,户部尚书毕自严请求借支太仓老库银、刑部赃罚银等项支放蓟辽地区军兵布花银,崇祯帝严令“布花银还严催外解给散,老库不得更借”。次年九月,毕自严请借轻赍、漕折银支放蓟辽地区军兵布花等银,得旨,“钱粮一经挪借,便易混淆,据奏饷解不前,军需难缓,准暂借太仓库贮银二十四万两应用”。67崇祯二年毕自严借款之请被驳回,次年因相同之事再请,却又批准。

国家明显的施政失当也深深影响到制度运行实效和军兵生活质量,废止登辽海运便是典型,前文已有论及,陈晓珊于此讨论更详,“由于明代立国思想和边防政策的限制,不鼓励登辽两地发展自由贸易尚可理解,但连海防战备和后勤补给也一并废止,只能说其政策失当”68的评价是合理的。

结语

明代赏赐军兵冬衣布花是保障军兵生活的制度之一,研究显示:这一制度不断完善,赏赐对象覆盖卫所制和省镇营兵制下的军兵种类并照顾到家属;常例赏赐有布四匹、花一斤八两,布三匹、花一斤八两,布二匹、花一斤八两,布二匹、花一斤等标准,体现着区域和军兵种类差异,如执行侦察任务的夜不收、边防线最前沿的守墩军赏额在同一区域中是最高的;常例赏赐一般一年一次,在七、八等月发放完毕,逾期受罚。又有战功、修造等非常例赏赐,时间、数额不固定。布花的有效解运是发放的基础,以登辽海运布花为例,国家调整海船起运时间,调整山东和辽东双方的交收程序纠纷,尽量保证布花输运不辍。国家还有调整支领仓分、设置管放官员、要求军兵亲领、置造支领文簿等措施保证冬衣布花发放。可以看出,明朝政府一直很重视保障军人的生活,一定程度上可以保障军兵生活所需,但很多时候又难收实效,缺乏有效整合与监督机制的多头财政体制和官员腐败是主要原因,君主个人意志影响亦深。国家明显的施政失当也深深影响到军兵生活,废止登辽海运,严重影响辽东地区赏军布花赏赐成效便是典型事例。

当然,赏赐军士冬衣布花只是明代军装供应的一部分,暂未展开讨论的商品布花买卖与运输、赋税布花的征收、冬衣布花在不同环节的改折、布花折银与物价、胖袄裤鞋供应等问题,将会在以后的研究中继续讨论。


注释

1参见张松梅:《明代军饷研究》,南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年;赖建诚:《边镇粮饷:明代中后期的边防经费与国家财政危机,1531—1602》,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范传南:《明代九边京运年例银及其经管研究》,东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1年;苏新红:《明代太仓库研究》,东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年。

2王熹:《明代服饰研究》,中国书店出版社2013年版,第244—283页。

3彭勇:《明代班军制度研究——以京操班军为中心》,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19—356页;《明代北边防御体制研究——以边操班军的演变为线索》,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76、348—349页,等。

4参见于志嘉:《试论族谱中所见的明代军户》,《“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57本第4分,1986年;《族谱中的明代军户:户、籍与家族》,《“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87本第1分,2016年;张金奎:《明代卫所军户研究》,线装书局2007年版,第291—302、310—315页,等。

5正德《大明会典》卷26《户部十一·度支科·经费》,《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17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291—298页。

6俞本撰、李新峰笺证:《纪事录笺证》卷下,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298页。

7《三万卫选簿》之左所百户耿俊选簿,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辽宁省档案馆编:《中国明朝档案总汇》第55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47页。

8《明太祖实录》卷240,洪武二十八年八月辛巳,台湾“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校勘影印本,第3494页。

9(11)万历《大明会典》卷40《户部二十七·经费一·赏赐》,《续修四库全书》第789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700、700、700、703、700页。

10《明太宗实录》卷160,永乐十三年正月戊午,第1820页。

11《明太宗实录》卷106,永乐八年七月甲午,第1376—1377页。

12《明宪宗实录》卷120,成化九年九月乙巳,第2318页。

13张学颜:《万历会计录》卷17《辽东镇粮饷·俸粮附料草冬衣布花》、卷19《永平镇粮饷·俸粮附料草冬衣布花》,《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52、53册,书目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第683、735页。

14万历《大明会典》卷40《户部二十七·经费一·赏赐》,第699、703—704、704页。

15张学颜:《万历会计录》卷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各镇“俸粮附料草冬衣布花”,《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52、53册,第683—987页。

16《明太祖实录》卷177,洪武十九年二月乙未,第2678页。

17《明宣宗实录》卷60,宣德四年十二月癸巳,第1435—1437页。

18《明英宗实录》卷196,景泰元年九月戊申,第4152—4153页。

19《明英宗实录》卷234,景泰四年十月壬辰,第5106—5107页。

20陈晓珊:《明代登辽海道的兴废与辽东边疆经略》,《文史》2010年第1辑,中华书局2010年2月版,第211—213页。

21《明太祖实录》卷103,洪武九年正月癸未,第1738页。

22《明太祖实录》卷134,洪武十三年十二月戊午,第2132页。

23《明宣宗实录》卷2,洪熙元年六月壬戌,第48页。

24《明英宗实录》卷8,宣德十年八月己酉,第154页。

25《明英宗实录》卷217,景泰三年六月戊子,第4691页。

26万象春:《题为运粮业有成议事》,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410,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4449页。

27《明英宗实录》卷28,正统二年三月乙巳,第561—562页。

28《明英宗实录》卷40,正统三年三月己亥,第776页。

29《明英宗实录》卷147,正统十一年十一月乙丑,第2885页。

30樊铧:《政治决策与明代海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61—64页。

31李昭祥:《龙江船厂志》卷2《舟楫志·图式》,《续修四库全书》第878册,第306页。

32《明英宗实录》卷13,正统元年正月壬申,第230页。

33《明英宗实录》卷60,正统四年十月己丑,第1147页。

34沈启:《南船纪》卷2《裁革各船例之六·海船》,《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276册,齐鲁书社1996年版,第788页。

35《明英宗实录》卷113,正统九年二月癸卯,第2282页。

36《明英宗实录》卷115,正统九年四月丙戌,第2317页。

37《明英宗实录》卷270,景泰七年九月乙未,第5733页。

38《明孝宗实录》卷122,弘治十年三月庚午,第2208—2209页。

39万表:《皇明经济文录》卷33《陈言边务事》,《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19册,北京出版社1997年版,第387页。

40《明孝宗实录》卷198,弘治十六年二月壬戌,第3625页。

41《明世宗实录》卷41,嘉靖三年七月丙戌,第1081页。

42万历《大明会典》卷40《户部二十七·经费一·赏赐》,第699—700、701、701页。

43张民服、董海立:《明代国家会计制度研究》,《第七届明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91页。

44《明英宗实录》卷17,正统元年五月己巳,第327页。

45《明孝宗实录》卷155,弘治十二年十月丙辰,第2787—2788页。

46《明孝宗实录》卷204,弘治十六年十月丁未,第3793—3794页。

47《明英宗实录》卷85,正统六年十一月戊申,第1706—1707页。

48《明英宗实录》卷352,天顺七年五月甲寅,第7063—7064页。

49嘉靖《庆阳府志》卷7《兵防二·粮饷》,《稀见中国地方志汇刊》第9册,中国书店1992年版,第403页。

50《明英宗实录》卷133,正统十年九月己亥,第2658页。

51《明英宗实录》卷134,正统十年十月戊申,第2663页。

52嘉靖《山东通志》卷8《田赋》,《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88册,第13页。

53《明世宗实录》卷94,嘉靖七年闰十月庚寅,第2194页。

54《明世宗实录》卷148,嘉靖十二年三月己酉,第3411页。

55康熙《通州志》卷2《建置志·旧城公署》,《中国地方志集成·北京府县志辑》第6册,上海书店2002年版,第455页。

56香港中文大学中文系编:《山东经会录》卷2《税粮总额》,齐鲁书社2017年版,第181页。

57张学颜:《万历会计录》卷8《河南布政司田赋》、卷15《北直隶田赋附庄田》,《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52册,第258、481页。

58万历《大明会典》卷40《户部二十七·经费一·赏赐》,第701、702—703页。

59《明孝宗实录》卷150,弘治十二年五月壬午,第2649页。

60《各种布匹丝绢杂物收支登记簿》,《中国明朝档案总汇》第98册,第103—150页;《各种衣物领取数目登记簿册》,《中国明朝档案总汇》第100册,第291—303页。

61《户部尚书侯恂为题明宣镇军饷支放细数题本》,《中国明朝档案总汇》第20册,第384—385页。

62《明孝宗实录》卷145,弘治十一年十二月壬寅,第2534页。

63《明孝宗实录》卷198,弘治十六年四月丁未,第3660—3661页。

64崔继来:《明代九边军兵社会生活研究》,中央民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8年,第160—161页。

65《明英宗实录》卷46,正统三年九月己酉,第902页。

66《皇明条法事类纂》卷17《户部类·禁约库守官不许需索并卫所官不许科敛馈送》,杨一凡主编:《中国珍稀法律典籍集成》乙编第4册,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791页。

67《明宣宗实录》卷22,宣德元年十月丙戌,第589页。

68毕自严:《度支奏议》边饷司卷2《题请三协新旧饷银通融解发疏》,《续修四库全书》第487册,第58—60页;《度支奏议》新饷司卷13《题借轻赍漕折银两疏》,《续修四库全书》第485册,第126—127页。

69陈晓珊:《明代登辽海道的兴废与辽东边疆经略》,《文史》2010年第1辑,第220—2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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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 安徽史学. 2021,(02),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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