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剑鸣:从跨国史视野重新审视美国革命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313 次 更新时间:2021-06-12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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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剑鸣  

美国历史学家托马斯·本德自20世纪末就开始思考,如何突破“国族国家”的边界来考察美国历史。他强烈地意识到,“美国历史如果不结合进全球语境中就无法得到充分理解”,因为“国家不可能是它自己的语境”,国别史必须“放在比它自己大的框架中来研究”[托马斯·本德:《众国中之一国:美国在世界历史中的位置》(Thomas Bender, A Nation among Nations: America’s Place in World History),纽约:希尔-王出版社2006年版,第6、7页]。他的这一呼吁得到了许多美国史家的响应。作为美国史研究的经典课题,美国革命也被越来越多的学者置于跨国史视野中看待,由此呈现出以往单纯的国别史路径所无法显示的画面。


严格来说,美国革命的跨国性并不是跨国史研究者的新发现,而是它本身所具有的实际面相。美国革命的关键一环是独立战争,而独立战争不啻为18世纪一场重要的国际战争。托马斯·本德批评以往研究美国革命的史家忽视国际语境,主张从更大空间、更长时段来看待美国的独立,把它视为一场长达百年的帝国竞争的产物(同上,第61-115页)。美国革命领导人的确具有强烈的国际意识。自从武装冲突爆发后,他们就想方设法使殖民地的反叛行动国际化。他们派人到法国宫廷活动,争取法国的秘密援助;同时,还到加拿大进行宣传鼓动,力图把英新并入的这一殖民地拉入反叛的阵营。他们在战争形势不甚明朗的关头,匆忙宣布独立,迅速地把帝国内部的殖民地反叛变成国与国之间的战争,而且成功地把法国、西班牙等国拉入了盟友的行列,从而使三大帝国体系在美洲的竞争最终走向全球化。在美法结盟以后,美国领导人也意识到,国际化可能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可用以争取独立,另一方面也有使美国落入外国不良图谋中的风险[“大陆会议致美利坚联合诸邦居民”(“An Address of the Congress to the Inhabitant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沃辛顿·C. 福特等编:《大陆会议记录(1774-1789)》(Worthington C. Ford et al. , eds. , Journals of the Continental Congress, 1774-1789)第11卷,华盛顿:政府印刷局1908年版,第478页]于是,他们小心翼翼地避免过于依赖单独某个国家,而努力从多个国家和多种渠道争取援助。同时,美国的战场上也出现了来自许多国家的官兵。英国军队包括大量德意志雇佣军,还有不少印第安人加盟;大陆军不仅由普鲁士等国的军事专家训练,而且还有多国的军人加入。法国、西班牙等国军队和大陆军一起参与了许多重大的战役。战事不仅发生在美洲,也可见于亚洲(印度)、非洲和欧洲;战斗不仅在陆地进行,也发生在海上。美方的资金和物资大多来自法国、西班牙和荷兰等国,其中武器弹药主要通过荷兰人所控制的加勒比海通道进入美国。最后,结束战争的谈判也有多国参与,《巴黎条约》不独处理了英美之间的问题,而且涉及多个国家和人群的利益[参见R.欧内斯特·迪普伊等:《作为全球战争的美国革命》(R. Ernest Dupuy , Gay Hammerman, and Grace P. Hayes ,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A Global War),纽约:麦基1977年版]。


美国革命的跨国性,通过许多人物的活动而得到了更加具体的体现。除了法国、西班牙正式派遣的官兵外,还有许多欧洲人志愿来到美国,不仅以不同的角色发挥作用,而且充当跨国传播美国革命影响的媒介。广为人知的托马斯·潘恩就是一个典型的跨国人物。他本是英国人,1774年来到费城,1775年年底写出了影响巨大的小册子《常识》。潘恩在写作时得到了本杰明·拉什和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帮助,其印刷和发行者罗伯特·贝尔则是一个苏格兰移民,曾大力向北美引进苏格兰启蒙作品。《常识》在费城的第一版署名“一个英国人”,其主题却是鼓动殖民地居民反叛作者自己的“祖国”。不久,《常识》还在英国、法国、荷兰和德意志出现了相应的版本[乔纳森·伊斯雷尔:《燎原之火:美国革命如何点燃世界》(Jonathan Israel, The Expanding Blaze: How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Ignited the world , 1775-1848),普林斯顿: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48-49页]。美国革命以后,潘恩回到欧洲,卷入法国革命,写书论述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的联系,并以此阐扬美国革命的世界历史意义。另一个著名的跨国人物无疑是法国的拉法耶特侯爵。他曾随法军参与独立战争,深入观察和体验美国革命的原则与经验。回到法国后,他致力于推动法国的变革,使法国能像美国一样制定宪法,并有“权利法案”。他与当时出使法国的托马斯·杰斐逊过从甚密,从1789年1月开始两人就一起商讨法国的“权利宣言”。是年6月17日(一说15日),参加三级会议的第三等级脱离另外两个等级,独立组成国民会议;为了保障会议成员的安全和商讨的便利,拉法耶特还特意借用杰斐逊在巴黎的住处,作为会议几个主要领导人碰头的场所。7月11日,拉法耶特向国民议会提交“权利宣言”草案。据考证,这份“权利宣言”的第二稿上还有杰斐逊的铅笔批注[罗伯特·帕尔默:“暧昧的民主派:杰斐逊在波旁王朝治下的法国”(Robert R. Palmer, “The Dubious Democrat: Jefferson in Bourbon France”),《政治科学季刊》(Political Science Quarterly)第72卷第3期(1957年9月号),第388~404页;詹姆斯·史密斯编:《书信共同体:托马斯·杰斐逊和詹姆斯·麦迪逊通信集(1776-1826)》(James Morton Smith, ed., The Republic of Letters: The Correspondence between Thomas Jefferson and James Madison, 1776-1826)第1卷,纽约:W. W. 诺顿出版公司1995年版,第631页]。另一个值得一提的跨国人物是托马斯·波纳尔。此人曾在北美多个殖民地担任总督,返回英国后一直关注北美事务,并为美国的独立倍感欢欣鼓舞。他特意写成《致美利坚的主权者》一书,一方面向欧洲人阐述美国革命的意义;另一方面则建议美国人保持自由的精神,争取把美国建设成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国家[托马斯·波纳尔:《致美利坚的主权者》(Thomas Pownall, A Memorial Addressed to the Sovereigns of America),伦敦1783年版]。


在美国革命领导人中,不少人有跨国经历。在所谓“建国六杰”中,富兰克林、杰斐逊和约翰·亚当斯(他们3人也是《独立宣言》起草小组的成员)都曾奔走于大西洋两岸。富兰克林可说是北美当时最为国际化的人物,曾长期生活于伦敦和巴黎,在欧洲上流社会广有口碑。独立战争开始后,他于1776年12月出使巴黎,以争取法国的援助。他结交当时尚在人世的后期启蒙哲人,使他们有机会了解美国的政治变革。在他认识的法国名流中,许多人后来都成了法国革命的领导人。杰斐逊出使法国期间,除了用美国革命的经验帮助拉法耶特等法国革命者,还为麦迪逊在美国的改革活动提供资料和建议。杰斐逊密切观察法国的政治动向,不时在给麦迪逊的信中传递这方面的消息[“杰斐逊致麦迪逊(1788年7月31日)”(“Jefferson to Madison, July 31, 1788”),詹姆斯·史密斯编:《书信共同体:托马斯·杰斐逊和詹姆斯·麦迪逊通信集:1776-1826)》第1卷,第545页]。他还向麦迪逊详细介绍法国人正在商议的政府结构,并处处同美国的体制进行比较,由此得出结论说:“我们的(宪法)被公认是他们的样板。”[“杰斐逊致麦迪逊”(1789年8月28日)”(“Jefferson to Madison, Aug. 28, 1789”),史密斯编:《书信共同体:托马斯·杰斐逊和詹姆斯·麦迪逊通信集(1776-1826)》第1卷,第627~628页]约翰·亚当斯则先后出使法国、荷兰和英国,在欧洲充当美国革命理念的主要诠释者,也从美国的角度就美国革命的意义与欧洲人进行论辩。


美国革命领导人大多不是狭隘的地方主义者。他们具有世界主义眼光,即便立足于美国来看自己的事业,也不是孤立地界定美国革命的目标和意义。他们普遍把美国革命看作人类摆脱暴政、争取自由的开端,把美国视作世界各国人民追求幸福和安全的榜样,把新的体制及其原则当作其他国家人民争取自由的借鉴。他们在阐述美国革命的历史意义时,喜欢用“新纪元”“避难所”“灯塔”这样的意象。“新纪元”意味着人类历史的一个新开端,标示着受奴役、被压迫的人民反抗暴政、争取自由的时代已经来临,而美国人则是这个时代的开创者和先行者。“避难所”通常包含两层含义:一是美国人赢得了自由,建成了一个“自由的国家”;二是这个“自由的国家”向全世界敞开大门,欢迎一切追求自由的不幸人们的到来。“灯塔”则把美国比喻为榜样,为世界其他国家人民追求自由和幸福提供指引。可见,这三个意象都带有跨国主义乃至世界主义的意涵[美国革命一代关于美国革命对世界其他国家的意义有各种不同的说法,参见约翰·雷恩博尔特:“美国人关于其革命对其他人民的意义的最初看法(1776-1788)”(John C. Rainbolt, “Americans’ Initial View of Their Revolution’s Significance for Other Peoples, 1776-1788”),《历史学家》(The Historian)第35卷第3期(1973年5月号),第418~433页]。


在思考和实施共和主义实验时,美国革命者也经常采取跨国比较的方式,尤其喜欢把欧洲主要国家的传统和现实作为参照。詹姆斯·沙利文在谈到美国政府的独特性时说:“我们知道,现在欧洲存在的几乎所有政府都是建立在征服的基础上的,它们中任何国家所维持的引以为自豪的一切自由,都不过是通过购买或以艰苦的斗争从征服者或其继承人那里取得的。”[詹姆斯·沙利文:《论美利坚合众国政府》(James Sullivan, Observations upon 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波士顿1791年版,第21页]显然,刚取得独立的美国人需要清算与欧洲的联系,放弃对欧洲的追随,以此界定新的国家身份。乔纳森·杰克逊宣称,美国长久以来把欧洲特别是英国作为模仿的样板,这种习惯必须要抛弃掉;“现在完全是时候了,我们应当拥有自己的国家特性,亮出我们自己的意见;并且要让世界信服,我们在地球的这一边也有一点真正的哲学。”[乔纳森·杰克逊:《关于美利坚合众国政治形势的思考》(Jonathan Jackson, Thoughts upon the Political Situa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马萨诸塞州伍斯特1788年版,第21页]诺亚·韦伯斯特在阐述美国的政体时指出,旧世界人们的种种不幸都缘于政体的不完善;而美国人能够享有所有国家的智慧和经验的帮助,得以设计出一种完善的政体,“更有利于自由,也更能防范腐败”[诺亚·韦伯斯特:《美国政策短论》(Noah Webster, Sketches of American Policy),哈特福德1785年版,第13~14、22、23~16、39页]。韦伯斯特的话也触及了美国革命的另一个话题,即美国人在进行共和主义实验时,从大西洋世界乃至他们所了解的整个世界的政治遗产中汲取了许多养分。


另一个能够展示美国革命的跨国维度的现象,乃是大西洋世界围绕美国革命的即时讨论。以往美国革命史研究者关注美国人对欧洲思想的吸收,尤其强调洛克理论和启蒙思想的影响;如果从跨国史视野来看,美国革命与欧洲思想的关系就不再是单向的输入,而是多向的互动。在美国革命期间,大西洋两岸出现大量的报道、信札、游记和小册子,不仅传递美国革命的信息,而且阐述和散播美国革命的理念。在大西洋世界关于美国革命的讨论中,许多鼎鼎有名的人物都卷入其中,包括英国的理查德·普赖斯和托马斯·波纳尔,法国的杜尔哥、雷纳尔神父和马布利神父,美国的潘恩(他自认已加入美国籍)、约翰·亚当斯和乔尔·巴罗等。这种讨论具有真正的跨国特征,欧洲的知识人和政治家与美国革命的参加者就共同关切的问题展开热烈的讨论和辩难。欧洲人对美国革命有自己的观察和评论,这些意见反过来又刺激美国人进一步反思革命的内涵和意义,并借此推动国内的政治改革。讨论的主题涉及美国革命的原则和意义、共和主义的内涵、自由政府的构建等。这也表明,美国的共和主义实验并不是孤立的事件,而得到了大西洋世界政治文化的烘托和支持。对于欧洲激进的思想界来说,以往只能在书斋里思考的问题,现在有了活生生的样本可供观察和讨论,这对于欧洲政治理论的发展无疑具有以往难以想望的推动作用。


其中,颇为意味深长的一件事,乃是法国政治家杜尔哥一封关于美国革命的信札的跨国旅行。1778年3月,杜尔哥给英国激进派牧师普赖斯写了一封信,阐述自己对美国革命和各州宪法的看法。1784年,普赖斯在自己所写《论美国革命的重要性》一文的末尾,附上这封信的法文原文,并为之做了一个高调的广告[理查德·普赖斯:《论美国革命的重要性》(Richard Price, Observations on the Importance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 , and the Means of Making it a Benefit to the World),伦敦1784年版,第89~109页]。当时身在英国的美国外交官约翰·亚当斯得知这封信中的观点,便在1786年秋天用3个月时间突击写成《为美利坚合众国诸宪法辩护》一书,具体辨析杜尔哥的观点,并细致阐述美国各州宪法的真义。稍后,美国人乔纳森·杰克逊在讨论美国政治的小册子中,又几乎全篇引述了杜尔哥信件的英文译文,并给予颇高的评价。于是,杜尔哥信件在大西洋世界来回穿梭,融入了一场关于美国革命和各州宪法的深度探讨,成为美国革命跨国维度的最佳见证。

杜尔哥在信中提出,美国获得独立以后处于极其有利的条件下,原本有机会提供一个宪法的样板,以证明人如何享有自己的权利,自由地发挥自己的才智,接受自然、理性和正义的统治;但是,美国各州宪法却并不令人满意,把本应集中于一个中心机构的全部权力,分别赋予众议院、参议院和州长这三个机构;这无异于模仿英国体制,而在一个所有公民一律平等的共和国,这样做完全是不必要的。杜尔哥同时也表示,美国毕竟是世界的希望,可以为人类提供政治自由、宗教自由、商业自由和勤劳的榜样,为世界上被压迫者提供避难所。他还号召全世界的“人类之友”都来支持“美国的圣贤们”,帮助他们完成“伟大的立法工作”[乔纳森·杰克逊:《关于美利坚合众国政治形势的思考》,第144~155页所引杜尔哥信件;另见查尔斯·弗朗西斯·亚当斯编:《约翰·亚当斯著作集》(Charles Francis Adams, ed., The Works of John Adams),波士顿:查尔斯·利特尔-詹姆斯·布朗1850~1856年版,第4卷第278~281页,杜尔哥信件英文节译]。


杜尔哥的言论在美国人中间引起了不同的反响。乔纳森·杰克逊在讨论美国联盟政府的建设时,特意引用杜尔哥的几段话,并称赞他对美国局势的理解和对美国政治的见解,比任何作家都要“眼界开阔”和“看法高明”(乔纳森·杰克逊:《关于美利坚合众国政治形势的思考》,第37~41页)。但是,约翰·亚当斯却无法接受杜尔哥的观点,特意写成三大卷书,旁征博引,借自古以来各国和各种政体的历史、理论和经验教训来论证,杜尔哥并不理解“混合与平衡”不仅是政体稳定的关键,而且是美国政体的精髓。历史证明,没有制衡的政体所导致的后果极为可怕,把一院制政体推荐给美国人乃是至为危险的。不过,亚当斯也承认杜尔哥、马布利和普赖斯等人个性可敬,动机纯洁,知见博洽,对美国各州宪法的批评和建议都值得重视[约翰·亚当斯:《为美利坚合众国诸宪法辩护》(John Adams, A Defense of the Constitu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第1卷,费城1787年版,第iii、vii、x页。下文简称《辩护》]。


亚当斯写书的本意在于向欧洲人解释美国宪制的要旨,但他的著作很快传回国内,引发了新的讨论。杰斐逊很欣赏《辩护》一书,称它“对美国大有裨益”,“应当成为我们新老政治家的原理教本”。他还特意在巴黎为该书物色合适的译者,以免它在翻译中“遭到谋杀”。在他的运筹下,此书的法文版于1792年问世[“杰斐逊致亚当斯(1787年2月23日)”(“Jefferson to Adams, Feb. 23, 1787”),莱斯特·卡彭编:《亚当斯-杰斐逊书信集》(Lester J. Cappon, ed. , The Adams-Jefferson Letters: The Complete Correspondence Between Thomas Jefferson and Abigail and John Adams)第1卷,教堂山:北卡罗来纳大学出版社1959年版,第174~175页]。乔尔·巴洛也称赞亚当斯树立了“伟大的榜样”;《辩护》一书非常及时,很有意义,有助于纠正美国人中间流行的“无数错误的认识”[乔尔·巴洛:《1787年7月4日演讲》(Joel Barlow, An Oration , Delivered at the North Church in Hartford , at the Meeting of the Connecticut Society of the Cincinnati, July 4th, 1787. In Commemoration of the Independence of the United States),哈特福德1787年版,第13页]。乔纳森·杰克逊也说,亚当斯肯定英国宪法对美国的借鉴作用,这是很有见地的(乔纳森·杰克逊:《关于美利坚合众国政治形势的思考》,第146页)。但是,约翰·史蒂文斯却对《辩护》的观点颇不以为然,并讥讽亚当斯说:“不管他有多么伟大的才能,也只能把他叫做国家江湖郎中而已,因为他给所有的疾病都只开一个药方:不管病人是什么情况,也不管病因来自哪里,你只需服用一颗叫做‘等级’和‘平衡’的药丸,那么政治体马上就会恢复健康和活力。”[约翰·史蒂文斯:《论政府》(John Stevens, Observations on Government, Including some Animadversions on Mr. Adams’s Defence of the Constitutions of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d on Mr. De Lolme’s Constitution of England),纽约1787年版,第3~4页]。


法国哲人马布利对美国政治体制的评论,也引起了一场跨国讨论。1783年7、8月间,马布利以致当时正出使荷兰的约翰·亚当斯四封信函的形式,阐述他对美国各州宪制的看法。法国人马布利同美国人亚当斯讨论美国宪制,却引起了英国人的注意,很快就有人把该书译成英文在伦敦出版。这位英译者高度评价美国宪制,称赞美国人破解了一个千古难题,得以在“自由和人性的原则”之上建立政府,使自由既尽可能不受压迫的侵蚀,又得以避免无法无天的放纵;他同时也批评马布利受法国政治和宗教的制约,加以远距离观察,并不完全理解美国的政治体制,错误地提出要以贵族制来补救民主的弊端。其实,马布利对美国新体制仍然寄予厚望。他告诫美国人,不要建立单一的共和国,而要走联邦制的道路;不要学欧洲的殖民主义,也不可采取古代共和国那种不稳定的公民大会体制,而应保持目前的分级议事、选派合适代表处理国家事务的做法。不过他也断言,以美国人过去在英国政府体制下养成的习惯,并不适合“纯粹的民主”,而倾向于贵族制[马布利神父:《论美利坚合众国的政府与法律》(Abbé de Mably,  Observations on the Government and Lave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伦敦1784年版,第IV~XVII、5~24页]。从马布利的姿态和语调来看,很像一个精通欧洲历史和政治理论的长者在鼓励和训导一个成长中的年轻人。


可是,美国有一位年轻人却并不认可马布利的“高论”。马布利的书出版后,正在伦敦求学的马里兰青年威廉·默里于1784-1785年写了一本近百页的小册子,回应和批驳马布利的观点。他把这本小册子献给正出使伦敦的约翰·亚当斯。在他看来,马布利是一个法国人,不能理解“一种自由宪制的效果”,难免用法国和欧洲的情况来比附美国。实际上,美国所有政府在原则、结构和整体上都是“纯粹而不可变更的民主”,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建立在“人类权利的最初基础”的政府;美国人处在那样的环境中,唯一能采用的政体只能是民主[威廉·默里:《政治短论》(William Vans Murray, Political Sketches, Inscribed to His Excellency John Adams),伦敦1787年版,第2~6、26~67页]。


此外,英国人普赖斯和法国人雷纳尔关于美国革命的评论,也在美国人中间产生了回响。诺亚·韦伯斯特曾说,他正要写文章讨论美国宪法和联盟政府,结果发现普赖斯的《论美国革命的重要性》与他“英雄所见略同”。他称赞普赖斯的观点十分公正,而且宽宏开明,对美国也满怀热爱(诺亚·韦伯斯特:《美国政策短论》,书前广告)。雷纳尔向来持美洲退化的观点,对美国独立的前景也不抱乐观的看法[雷纳尔神父:《美洲的革命》(Abbé Raynal, The Revolution of America),伦敦1781年版,第99~100、169、171、181页]。他的书引起了乔治·华盛顿的注意,并请托马斯·潘恩撰文予以驳斥[托马斯·潘恩:《就北美事务致雷纳尔神父》(Thomas Paine, A Letter Addressed to the Abbé Raynal on the Affairs of North-America),伦敦1782年版]。还有一位名叫加塔诺·菲兰吉里(Gaetano Filangieriy)的意大利人,也加入了关于美国革命的跨国讨论。他与富兰克林有通信联系,十分欣赏美国革命的原则和建树,甚至表示愿意去宾夕法尼亚定居。他充满激情地写道:“你们这些独立的美国的自由公民,你们太有美德,思想和智慧也太过开化,以致不会知道,由于赢得了统治你们自己的权利,你们在全世界的眼里都受到了神圣的敬重,被视为比所有其他人民都更睿智、更温和、更幸福的人。”(乔纳森·伊斯雷尔:《燎原之火:美国革命如何点燃世界》,第7~9页)


除了思想观点的交流与论辩,在具体的制度建设上大西洋世界也发生了多种形式的跨国互动。美国联邦政府成立后,麦迪逊着手整理“权利法案”。杰斐逊从巴黎找到两份“权利宣言”,随信寄给麦迪逊。其中一份由拉法耶特侯爵提出,共8条,涉及保护臣民的财产、自由、荣誉和生命,政府实行分权体制,由代表制机构和国王共同执掌国家最高权力。另一份由在巴黎行医的英国医生理查德·格姆草拟,共15条,内容包括反对贵族制,实行代表制和相应的选举权,并列举信仰自由、出版自由、人身保护法、陪审制等权利[“杰斐逊致麦迪逊(1789年1月12日)”(“Jefferson to Madison, Jan. 12, 1789”),史密斯编:《书信共同体》第1卷,第584~586页]。当时法国革命尚在酝酿中,法国的上层精英借鉴美国某些州宪法之前附有“权利宣言”的先例,开始筹划法国政治体制的变革。杰斐逊一直不满于美国联邦宪法缺少“权利宣言”一事,支持麦迪逊促成增补的工作,因之着意收集相关文件以供他参考。“权利宣言”在大西洋世界的这一循环往复,再鲜明不过地凸显了革命理念跨国旅行的轨迹。


而且,美国革命的原则和经验也激励甚至直接引发了大西洋世界其他地方争取自由的斗争。普赖斯曾高度肯定美国革命的世界影响,甚至夸张地说:“在基督教为人类所接受以后,美国革命可能是人类改善历程中最重要的一步。”(普赖斯:《论美国革命的重要性》,第2~5页)后世史家的研究支持了普赖斯的论断。美国革命不仅在当时激发了大西洋世界的政治想象和争取自由的斗争,而且从长远的历史进程来看,则“对世界其他地方发挥了巨大的社会、文化和意识形态冲击,证明对民主现代性的塑造具有基础性意义”。而且,美国革命中存在着温和与激进两种政治和社会变革的路径,在后来大西洋世界的革命运动中,那些要求激烈变革的“民主共和主义者”往往诉诸富兰克林、杰斐逊和潘恩的理念,而那些倾向于“贵族共和主义”的人则推崇约翰·亚当斯、汉密尔顿、古维诺尔·莫里斯和杰伊等人(乔纳森·伊斯雷尔:《燎原之火:美国革命如何点燃世界》,第1~2、4~5页)。的确,美国革命期间大西洋两边的人员往来、政治互动和“观念旅行”,传播了美国政治变革的理念和经验,促使许多人为寻求自由而采取行动。在美国革命发生后的十数年间,荷兰、意大利、爱尔兰、法国都发生了冲击旧秩序、挑战君主和贵族权威的革命或“叛乱”;英国的激进主义改革也从美国经验中汲取了力量;还有从美国出走的黑人辗转落脚于塞拉利昂,以寻求他们所理解的自由和权利;海地则发生了黑人推翻奴隶制的革命。这些事件诚然并不都是美国革命所直接引发的,但大多受到了它的影响,或者同它的理念和目标具有某种联系[珍妮特·波拉斯基:《没有疆界的革命》(Janet Polasky, Revolutions without Borders: The Call to Liberty in the Atlantic World),纽黑文:耶鲁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1~13页]。


以上简要的梳理表明,从国别史和跨国史两种视角所看到的美国革命,可以说是两幅迥然不同的画面。如果仅仅把美国革命作为一个国别史事件,那么它的内涵和意义就在于,殖民地居民反对英国的殖民统治,赢得独立战争,建立一个新型的共和制国家,开辟了一条不同于“旧世界”的新道路,为美国的“崛起”创造了重要的条件;与此同时,那些在政治上没有权力的群体挑战权势阶层,造成了深刻的政治和社会变动。倘若从跨国史的视野来看,美国革命就不仅仅是殖民地居民反对英国殖民统治的行动,而且也是大西洋世界多个殖民帝国长期竞争的一环;独立战争也很快就从殖民地反叛转化为一场国际战争,当时世界三大殖民帝国均卷入其中,而战争的结果则极大地改变了当时的世界格局。尤为重要的是,美国革命震撼了整个大西洋世界,推动了多国反抗“旧制度”和争取自由、平等、民主的斗争。而且,美国革命的原则和经验还激发了欧洲人的政治想象,促进了关于自由、民主、宪制和共和主义的理论思考。


从更长远的世界历史进程来看,美国革命打破当时的殖民帝国体系,摆脱殖民地身份而建立“国族国家”,以宪法创设政府和保护权利,把统治的合法性建立在人民主权的基础上,并为普通人打开进入公共事务的大门,所有这些理念、制度和实践无疑都是破天荒的,具有显而易见的激进性。而且,美国革命的成功和新国家的巩固也至为不易。美国人深受体制不完善和治理经验缺乏的困扰,又身处十分不利的国际环境,实力弱小,技术落后,列强环伺,不仅受到英帝国、西班牙帝国的南北夹击,而且在大西洋和地中海贸易中也屡遭挫折。美国在政治文化和国家体制上则属于另类,与当时世界的主流格格不入,而欧洲那些君主制和贵族制国家的当权者则盼望美国分裂解体、内乱纷起,以便从中渔利。诸如此类的问题,也只有在跨国史的视野中才看得更加清楚。


就美国革命史的研究而言,跨国史视野也能带来富于新意的思路。在美国革命史学中长期盛行精英主义范式,把美国革命视为美国人民在“建国之父”率领下做出的开天辟地的壮举,开创了不同于世界任何地方的“例外”的发展模式。20世纪60年代以来逐渐兴起的民众主义范式,则在民众和精英二元对立的框架中,刻意抬高底层民众和边缘群体的地位,贬抑精英领导人。目前美国史学界还出现了几种新的趋向,有的压低美国革命的历史地位,有的不谈美国革命的政治成就,有的重视美国革命所造成的社会、价值、习俗和日常经验的变化,有的则关注革命中的不革命者以及革命的破坏性。从跨国史的视角来看,这些范式和趋向均大有可商之处。


在跨国史的视野中,美国革命首先是、而且主要是一场政治革命,而不是社会革命或其他各种“复数化”的革命。大西洋世界其他国家所关注的,主要是美国革命的政治理念和政体建设;关于美国革命的跨国讨论,其重点在于自由、宪法和共和主义;美国革命对大西洋世界的冲击,主要表现为激发了反抗暴政、争取自由、实行宪制的政治运动。进而言之,美国革命之成为一个重要的跨国事件,主要不是缘于普通民众的诉求和行动,而是凭借精英领导人的活动和主张。用历史学家伊斯雷尔的话说,“建国之父及其海外追随者的努力,证明美国革命及其原则与其他革命之间存在深刻的互动,使革命在普遍变革中扮演的全球性角色具有实质性内容,而发挥作用的方式并不是作为直接干预的力量,而是初始模式这种激励的动力。”(乔纳森·伊斯雷尔:《燎原之火:美国革命如何点燃世界》,第17~18页)。就此而言,淡化美国革命的政治内涵,贬抑精英领导人的作用,就很难令人信服地诠释美国革命的世界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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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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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史学月刊》2021年第3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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