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明:六十感怀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617 次 更新时间:2021-02-10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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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明 (进入专栏)  


新年的钟声即将敲响,2020年即将成为过去。过去的一年确实是不平凡的一年,是国际风云跌宕起伏、国际关系变化莫测的一年,也是我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万众一心,战胜疫情,取得复工、复产伟大胜利的一年。

对于广大民法学者来说,它更是永远值得铭记的一年,因为我们万众期盼的民法典终于颁布了。这部法典凝聚了每一位民法学者的心血和智慧,它的颁布是我们的光荣,也是我们的梦想。

我记得30年前的一个夜晚,我的导师、新中国民法学的创立人佟柔教授,在临终前曾经对我说,新中国一定要有自己的民法典。30年后,我作为一名民法学者,有幸见证并亲自参与了这部法典的问世,几代民法学人的夙愿今天终于实现了。

光阴荏苒,日月如梭,转眼间,我已到六十,进入到耳顺之年。人到六十,就好像已进入人生的冬天,至少是过了金秋丰硕的阶段。

如果说生命仿佛四季轮回一般:青少年正如明媚灿烂的春天,青壮年就好像如日中天的夏日,那么,到了中年,便犹如成熟收获、果实收仓的秋天,人到六十,收获的季节已要结束,即将进入到树叶凋零的冬天。

就像毛主席比喻的,年轻人是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那么,也可以说青壮年是中午的太阳,而老年则是傍晚五六点钟的斜阳。

人到六十,已经日过晌午,不再有那种像正午阳光般的炽热激昂。但这太阳余热可以尚存,甚至不减炽热。

李商隐曾发出喟叹,“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李白亦掷出感慨,“逝川与流光,飘忽不相待”,似乎“夏花般绚烂”之后,便只能归于“秋叶般静美”。但以己之见,纵使岁月不居,时节如流,人的潜能是无限的,取决于自身如何激发它。通过不懈奋斗,必然能够收获人生的另外一个硕果累累的秋季。

杜甫有言,“古来存老马,不必取长途”。人到六十,可能已少有那一番“弄潮儿向涛头立,手把红旗旗不湿”的勇猛朝气,却仍能怀有一份“猛志逸四海,骞翮思远翥”的壮志豪情,并凭借自身总结的人生阅历的智慧,“藏巧于拙,用晦而明”,最后曲达人生之境。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人到六十,更应一鼓作气,争分夺秒,抢在天黑之前,抵达理想之地。

人到六十,欲望和追求开始自然减少,心态也应该开始变得平和,性格也会变得顺其自然,静而不争。人到了六十,也应变得更加宽容、包容,多一些忍让,眼睛里也得能揉得一点儿沙子,耳朵里也得能飘得进半句逆耳的话。

毕竟经过六十年,人与人之间的什么鸡毛蒜皮没有见过?我们应该以更加开放、平和的心态来看待身边的一切,来对待生活中的纷争。希望岁月静好,因为“牢骚太盛防肠断,风物长宜放眼量”。

孔夫子把六十岁称为耳顺之年。依我理解,这便是说人到了这个年龄,既应当听得进顺耳之声,也听得进逆耳之声,亦能够领略其言下之意。毕竟经过了几十年生活的磨练,可谓“经事还谙事,阅人如阅川”。人到六十,吃过亏,上过当,领悟来时路,应该能够辨清人间是非。

人到六十,就好像攀登一样,已经越过了半山,也犹如划水,也越过了中点。前面的路究竟还有多长?到了这个阶段,我们已经越过了最困难、最弯曲、最险峻的道路,是不是该停下来喘一喘、歇口气?

但是,“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人到半山路更陡,船到中流水更急”。其实,越过了这个阶段,面对前面的路途,我们反而更不能停顿、歇息。因为一旦歇下来,我们就可能再也打不起精神,无法前行了。

我曾见过家乡划龙舟的一个情景:一位光着膀子的古稀老人在龙船上掌舵喊号,越过中流。他激情四射,浑身是力,大声呐喊,引来众人齐声喝应。那龙舟,果然越驶越急!那动人的画面至今让我记忆犹新。

由此我想到,人到六十,更应该去开启新的学术生涯,树立新的奋斗目标,继续做“弄潮儿”,不断奋力前行。

人到六十,就到了快要退休的年龄。六十岁之前,人沉沦在日常生活中,奔走忙碌于衣食住行、名位利禄,早已把人生的目的丢失遗忘。

而六十岁之后,面对着人生又一个不一样的阶段,经历过岁月的沉淀,人到了一个常常会回忆的年岁,便不由得拾起了那早已被岁月蒙尘的初心。

有人将六十作为人生的一个分界线,认为人的一生,在六十岁之前是价值决定存在,而六十岁后则是存在决定价值。其含义是:人在六十岁前,是拼搏的年代,而到了六十岁后,则进入到了保养、休息的人生阶段,打拼的年月已经过去了,是应该好好地休整了。

但是,我认为,人生的幸福是在不断的劳动中造就的。就像老农拖着伛偻之躯,仍躬耕于田间,于持续不断的劳作中,觅见自身的价值、存在的意义,如此换来的是一份内心的踏实、对人生价值的肯定。而我们,不也应“只问耕耘,不问收获”、在寻找人生意义的旅途上继续跋涉吗?

人到六十,我们似乎已经过了学习的岁月,完全依靠自己的经验行事。但我认为,人即便到了六十,也应当学习一些新的知识和技能。这正是:“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

我还想学好民法之外的其他部门法,还想学好法律之外的其他学问,还想继续重拾旧爱,把文学爱好再好好捡起。我也很想练好书法,挥毫泼墨。静下来的时候,总觉得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好像还要许多做不完的事。

“我问青山何时老,青山问我几时闲”。我记得上世纪80年代初期,我刚到北京,初次见到佟柔老师,他说:“我刚过六十,正好开始学术的新生涯。”佟老师说这番话,是因为他这一代人在过去耽误得太多,恰逢改革开放,百废待举,正好有一番作为。

这句话其实对我也是一种激励。佟老师年过六十,每天凌晨4点多便起床开始工作,读书、看报、写作,早上8点去上课,依然精神抖擞,声音洪亮。他每天忘我工作,乐此不疲,哪里像一个年迈之人呢?

佟老师给我树立了很好的榜样,我不能够到了六十就懈怠,就闭目养神,就无所事事,无所作为,而应当向他学习,重新开启新的学术生涯。

“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民法学是我的专业,是我理念之归属,精神之寄托。我学与思,行于世,终生与法律相伴,同向同行。

改革开放四十年,我亲眼目睹和见证了中国法治的进程。这是一个伟大的时代,才诞生了伟大的法典。民法典必将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美好幸福生活,实现老百姓对良法善治的美好期待提供重要保障。

我作为一名民法学者,理应为民法典的全面贯彻实施、为中国民法学理论体系的构建继续奋斗,为祖国的法治事业不懈努力。期盼国家更繁荣、法治更昌明、人民更幸福!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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