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仰湘:重论廖平、康有为“学术公案”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19 次 更新时间:2020-12-07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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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仰湘  

内容提要:康有为《新学伪经考》《孔子改制考》是否分别源自廖平《辟刘篇》《知圣篇》,是中国近代史上一桩“学术公案”。有关廖平、康有为学术渊源的各种传言,经廖平及其门人、子嗣、后学不断增饰,逐渐变成“事实”,并衍出康有为“剽窃”说和廖平“影响”说。但复核羊城之会相关史实,廖平并未以《辟刘篇》出示康有为,而《新学伪经考》已成稿,绝不可能“剽窃”《辟刘篇》;廖平、康有为论学也未达成一致,不能夸大羊城晤谈对康学的影响。重读两人“交涉”的基本文献,廖平对康有为始终坚持“足下之学,自有之可也”,从未指控《新学伪经考》“攘窃”;戊戌政变后廖平与门人炮制“祖述”说,意在与康学划界以自保,内心并不认康有为作传人。康有为确受《今古学考》《知圣篇》影响而迅速完成经学转向,但不能在两家经学之间确立唯一对应的渊源关系。通过还原史事和细读文本,弄清廖平、康有为“交涉”的始末与真相,可对这桩百年悬案作出裁断。

关 键 词:廖平;康有为;羊城之会;学术渊源;今文经学

作者简介:吴仰湘,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特聘教授。

基金项目: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新学伪经’说的渊源、形成与回应研究”(11BZX045)阶段性成果。

一、问题所在与研究思路

中国近代史上有一桩尽人皆知的“学术公案”:康有为《新学伪经考》和《孔子改制考》(以下简称两《考》,或单称《伪经考》《改制考》),是否分别源自廖平《辟刘篇》和《知圣篇》(以下简称两《篇》)?百余年来众说纷纭,可归结为四种意见:康有为“剽窃”说,廖宗泽、章太炎、钱穆等持论最坚;①康有为未“抄袭”说,以钱玄同、张西堂等为代表;②廖平“影响”康有为说,以梁启超、汤志钧、李耀仙、陈德述、马洪林、黄开国、陈文豪等为代表;③廖平、康有为“互有影响”说,蒙文通、杨向奎、章权才等略有论及。④前两说针锋相对,尤以《伪经考》与《辟刘篇》的关系为争议焦点,持后两说者也多论及。学界普遍肯定康有为的经学转向与廖平有关,也不否认两《考》与两《篇》的关系,只是康有为受廖平影响到什么程度,两《考》对两《篇》是“祖述”“渊源”“引申”“启发”,还是“脱胎”“剥取”“承袭”“剽窃”,各家具体说法不同。已有研究还呈现“左右袒”现象:廖平的研究者较多主张康有为“剽窃”说,或突出廖平对康有为速成两《考》、转治今文的决定性作用;康有为的研究者则较多主张“影响”说,既承认康有为转向今文受廖平启发,又强调康有为对廖平学说作了改造、发展,否认康有为“剽窃”。

这桩“公案”一直是廖平、康有为个案研究和近代学术史、思想史、经学史研究的一个热点,也是疑点。近些年来,房德邻、刘巍、龚鹏程、刘芝庆、苏全有等从康有为《教学通义》或《广艺舟双楫》入手,寻找羊城之会前康有为的今文经学观念,重估廖平对康学的影响,对康有为“剽窃”说力作反驳。⑤黄开国则针对房德邻、刘巍新说提出异议,认为《教学通义》“较多地杂糅了康有为后来的经学思想”,强调两《考》受到两《篇》影响,并将廖平“影响”说上溯到《教学通义》。⑥这些探讨各有新意,却未能裁断这桩百年悬案。纵观已有成果,普遍存在一个问题,即研究者不是从记载廖平、康有为“交涉之事”的原始文献出发,而是采信廖平及其门生等层累失真的记述,接受钱穆所谓廖平对康有为“剽窃”的控诉,以此为前提开展研究,包括比较两《考》与廖平《古学考》《知圣篇》的异同,结果只是对旧说的证实或强化。新近的研究同样忽视对廖平、康有为“交涉”直接材料的审辨,甚至概不取信,转而借重羊城之会前康有为的各种著述,仍未获得突破。因为探讨两《考》与两《篇》的渊源关系,《教学通义》或《古学考》《知圣篇》均非原始材料,《古学考》《知圣篇》经一再修订,夹杂着廖平经学“三变”思想,《教学通义》也可能混羼康有为后来的思想。对于这些变动性材料,已无法还原其旧貌,不能据以有效地解决争议。而廖平、康有为“交涉”的原始文献,尤其往返书信经过彼此质验,足资信赖。因此从其语境出发,解读其本意,足以探悉真相,破解谜案。

有鉴于此,本文拟定如下思路:首先,追溯廖平、康有为学术渊源问题如何从传闻演绎成“学术公案”,明悉由来,破除旧误。其次,审核羊城之会相关史实,对廖平是否以两《篇》出示康有为、两《考》是否羊城会后始撰作考证,揭明关键事实,实现根本突破。再次,重读廖平、康有为“交涉”基本文献,将历来指证康有为“剽窃”、两《考》“祖述”两《篇》和两人学术存在渊源关系的各种证据、证词细作辨析,察其原意,纠正误读、曲解。换言之,通过还原史事和细读文本,弄清两人“交涉”的始末与真相,对这桩百年悬案作出裁决。

二、廖平、康有为“学术公案”的形成

廖平、康有为学术渊源问题从最初的传闻,经持续发酵、不断演绎,最终变成“学术公案”。以下分两个时段略作追溯。

其一,廖平、康有为学术渊源问题先从传闻迅速介入现实,续经廖平等人大肆渲染而被坐实,在他去世后更广泛流传廖平“影响”说和康有为“剽窃”说。

廖平、康有为羊城之会以来,最初传闻如廖平所说“人有向秀之谤”“浅见者又或以作俑驰书归咎”,⑦谣传廖书被抄袭,但不明所指。随着康有为大肆宣扬“素王改制”说,社会上又流传康学源自廖平。如丁酉(1897)六月《湘学报》宣传“素王改制”,湖广总督张之洞致电湖南学政江标,直言“此说乃近日公羊家新说,创始于四川廖平,而大盛于广东康有为”。⑧湘省名儒皮锡瑞十二月又载:“梁卓如送来《新学伪经考》,又从黄麓泉假廖季平《古学考》《王制订》《群经凡例》《经话甲编》。康学出于廖,合观其书,可以考其源流矣。”⑨通过合观两家著述,确认康有为讲《公羊》改制源出廖平。戊戌(1898)春夏间,康学风靡湖南,叶德辉大加批驳,特意提到:“尝考康有为之学,出于蜀人廖平,而廖平为湘绮楼下楼弟子。渊源所自,咸有闻知。”⑩七月间,湘抚陈宝箴奏请将《改制考》毁板,指出“此书大指推本《春秋公羊传》及董仲舒《春秋繁露》,近今倡此说者为四川廖平,而康有为益为之推衍考证。其始滥觞于嘉道间一二说经之士,专守西汉经师之传,而以东汉后出者概目为刘歆伪造”,(11)牵连而及“新学伪经”说。廖宗泽记戊戌政变后之事说:“门人施焕自重庆急函至,谓清廷株连甚广,外间盛传康说始于先生,请速焚有关各书。”(12)从“浅见者又或以作俑驰书归咎”到“外间盛传康说始于先生”,廖平、康有为学术渊源问题数年间从传闻介入现实,干扰廖平的生活与学术。

戊戌政变后,廖平惧祸自危,指使门人、子侄编撰多种著述,斥责康有为“祖述”廖平书稿而宗旨迥异,滋生流弊,刻意与康学划界以避祸。如1899年施焕等说:“东南文士祖述《知圣篇》,其弊已著。……至改制旧说,外间著有专书,违其宗旨,背道而驰。”(13)貌似泛泛之谈,实指《改制考》抄袭。廖平1901年更向张之洞倾诉“受业早年未定之说,为外人所攘窃”,(14)责斥康有为“攘窃”《知圣篇》稿本。《家学树坊》还讥贬《伪经考》“窃人之说”,(15)扩大康有为“攘窃”范围。1906年,廖平与门人编成《四益馆经学四变记》,其中《二变记》夹注提出“外间所祖述之《改制考》即祖述《知圣篇》,《伪经考》即祖述《辟刘篇》,而多失其宗旨”。(16)廖平等屡斥两《考》“祖述”“攘窃”两《篇》而宗旨乖谬,力辟康学以自明,结果适得其反,自我坐实了外界传言。随着《家学树坊》《四益馆经学四变记》广泛流传,廖平、康有为学术渊源竟成外人津津乐道的“事实”。如1918年四川《戊午周报》刊载《井研学案》,叙述经学“二变”:“《辟刘篇》又名《古学考》,以古文家《尚书》、《毛诗》、《左氏》、《周礼》其原流皆晚出伪说。力反秦火经残之论,以为诸经皆全文,《诗序》、《尚书序》皆歆弟子伪撰,《周礼》为《逸礼》,与《王制》同,其异者皆歆羼入。……此说为南海之所宗法,南海之《孔子改制考》宗《知圣篇》者也,其《新学伪经考》宗《辟刘篇》者也。”(17)虽将《二变记》“祖述”换成“宗法”,但强调廖平、康有为学术先河后海,可谓如出一辙。

1932年廖平去世,各种挽诗、挽联竞相谈论廖平、康有为的学术渊源。这些追怀文字可分两类:一是泛言两人学术先后关系,甚至从清代常州公羊学的进程,推誉廖平“继常州,拓湘潭”,“启南海,衍新会”,将王闿运、廖平、康有为、梁启超串为一体,建立近代今文经学谱系。二是具体提到两《篇》与两《考》的关系,或言及羊城之会,评说廖平对康学尤其对《伪经考》的影响,乃至讥责康有为“剽窃”。如国立四川大学《追悼会征文启》和刘节、侯堮、顾颉刚《祭井研廖公季平文》,均言及两《篇》,突出廖平对康有为考辨伪经的影响;胡静溪挽联、李承烈挽诗均提到羊城之会,认为康有为辨伪古文、讲素王改制源自廖平,并斥康有为“剽窃”。最典型者为胡翼挽诗:“《改制》篇成拾唾余,断言秦政未烧书。羊城会馆源头水,只见遗筌不见鱼。”又作注说:“康有为著《新学伪经考》、《孔子改制考》,不言其所自来。其实康初见《今古学考》,倾倒先生甚至。及康与先生会于羊城会馆,先生历举始皇未焚六经确证,康大悟。未几,二《考》成书,名满天下,惟竺旧者嫉之。张之洞函责先生,指康为嫡传弟子,梁启超为再传弟子。”(18)责备康有为讳言两《考》来源,更将秦皇焚书六经未亡说指为廖平创发,背离事实。可见,廖平以硕学鸿儒辞世,不仅空前强化了廖平“影响”说,更扩大了康有为“剽窃”说的传播范围。

其二,廖平的子嗣、后学逐渐放大羊城之会对康学的影响,并有意论述康有为“剽窃”,个别学者又对“剽窃”说加以补证。

廖平辞世逾月,廖宗泽撰成《先王考府君行述》,其中特述羊城之会:“先祖己丑会试后,谒文襄于广东,长素同黄季度过广雅书局相访。先祖以《知圣篇》《辟刘篇》示之,别后致书数千言……后访之安徽会馆,谈论移晷,顿释前疑。未几而康氏《新学伪经考》《孔子改制考》告成,盖即就《辟刘篇》《知圣篇》而引申之者也。”(19)首次断言廖平以两《篇》出示康有为、两《考》“引申”自两《篇》。蒙文通随后发表《井研廖季平师与近代今文学》,提出廖平、康有为互有影响,又说“及既与南海康有为见于广州,康氏遂本廖师之《今古学考》、《古学考》以作《新学伪经考》,本其《知圣篇》以作《孔子改制考》”,(20)认为两《考》本于廖平三书,使两家学术渊源关系更为坚实。

章太炎1935年应邀作廖平墓志,鉴于“世人猥以君与康氏并论,故为辨其妄云”,从人品入手分别两人高下,将康有为斥作“剽窃者”。(21)不过,对康有为所“剽窃”的廖平学说,他实指“素王改制”说,并非“新学伪经”说。(22)钱穆1936年评述康有为经学,一再宣称:“盖长素《伪经考》一书,亦非自创,而特剽窃之于川人廖平。”“长素书继《新学伪经考》而成者,有《孔子改制考》,亦季平之绪论,季平所谓《伪经考》本之《辟刘》,《改制考》本之《知圣》也。”钱穆考察康有为、廖平“交涉”始末,大量引述《经话甲编》《四益馆经学四变记》及廖平致康有为信,显得论据充足,两《考》“剽窃”说几成定论。他又反复说“长素辨新学伪经,实启始自季平。此为长素所深讳,而季平则力揭之”,“《伪经考》一案,凡季平之龂龂于其事者,具如上述。而长素则藏喙若噤,始终不一辨”,(23)构建了廖平一再指控康有为抄袭、康有为一直刻意讳避的叙事模式,沿用至今。向楚1940年发表《廖平》长文,“悉依据《六译丛书》及其子姓、门人等所述”,其中述廖平经学“二变”说:“乃以尊今者作《知圣篇》,辟古者为《辟刘篇》,又复有《古学考》。自己丑试礼部后,谒之洞于广州。康有为与黄季度同访平于广雅书局,谈竟夕,并以《辟刘篇》、《知圣篇》示之。未几,有为《新学伪经考》、《孔子改制考》告成,盖《伪经考》本之《辟刘》,《改制考》本之《知圣》也。梁启超谓其师之学说原转变于蜀人廖氏,尽弃其旧说者指此。(平弟子胡翼挽平诗注:……近人钱穆谓今刻《知圣篇》非廖氏原书,稿本今藏康家……)”(24)向楚对羊城之会的描述,对廖平、康有为学术渊源的认定,明显依据廖宗泽《先王考府君行述》,并采信胡翼挽诗和钱穆论述,再从追悼诗联中采入“谈竟夕”之说,堪称一次大汇集。

此后,廖宗泽编《六译先生年谱》,吸取各方材料与说法,继续放大廖平对康学的影响,并就“剽窃”说大作文章。他在光绪十五年(1889)详记羊城之会:“南海康有为于沈子丰处得先生《今古学考》,引为知己。至是,同黄季度过广雅书局相访,先生以《知圣编》《辟刘编》示之。驰书相戒,近万余言……急当焚毁,并要挟以改则削稿,否则入集。先生答以面谈,再决行止。后访之城南安徽会馆……两心相协,谈论移晷。康氏乃尽弃其旧学,而为先生之学焉。”(25)不仅拼接《经话甲篇》《知圣篇》和《清代学术概论》,比《先王考府君行述》显得更有依据,而且增添信息:一是广雅书局之会,在《经话甲篇》“余以《知圣篇》示之”句中妄增“《辟刘编》”,在“急当焚毁”后添入《知圣篇》“并要挟以改则削稿”两句;二是安徽会馆之会,将廖平所说“两心相协,谈论移晷”和梁启超所说“后见廖平所著书,乃尽弃其旧学”混为一谈,达成羊城之会后康有为尽从廖学的结论。

廖宗泽还在光绪十六年误谓廖平由京返川途中,“闻江瀚得俞樾书云:康有为《新学伪经考》已成书,盖即本先生之《辟刘篇》而多失其旨者也”,(26)将《经话甲编》卷1所说与《二变记》联缀为一,强调《伪经考》出自《辟刘篇》。后来廖幼平将《六译先生年谱》稿本略作删减,编成《廖季平年谱》,悉数保留羊城之会的记载,将蒙文通、章太炎、向楚等文收作附录,1985年出版后,广为学界引用。李伏伽则对廖宗泽稿本加以增补,编成《六译先生年谱补遗》,1989年公开刊行。他先在光绪十四年添入“《辟刘编》初为《续今古学考》,作于去年,亦即康有为所据以作《新学伪经考》者”,再在光绪十五年补述安徽会馆晤谈,将《知圣篇》所述持书力诋之人指实为康有为,并牵缀梁启超“尽弃其旧说”及《康南海自编年谱》向陈千秋讲授“孔子改制”之事,讥斥康有为“讳言先生及其学之所出”。(27)尽管彼此小有歧异,关于羊城之会的细节日益丰富,学界论述廖平“影响”说或康有为“剽窃”说的证据也不断增多。

由以上回顾,可见这桩“学术公案”的形成,既有廖平戊戌政变后的渲染,更有廖平门生、后人、后学的演绎,对廖平、康有为“交涉”史实作层累性建构,不断放大羊城之会对康学的影响,甚至刻意指证康有为“剽窃”,使两人交往真相尽被遮蔽。因此,研究者必须冲破迷雾,还原史事,才能作出正确裁决。

三、《辟刘篇》《伪经考》成稿新考

廖平两《篇》是否成稿并在羊城之会出示康有为,一直是裁决廖平、康有为“学术公案”的症结。《伪经考》是否羊城之会后迅速成书,更是评判《伪经考》“剽窃”案件的紧要关节,但迄今无人论及。以下对这两个关键事实作一考证。

廖宗泽、向楚等一致提出廖平曾以两《篇》交给康有为,论者无不引以为据。唯独房德邻指出羊城之会前两《篇》均未成稿,惜欠确证,学界仍多采信旧说。黄开国还对旧说作了补证,但关键证据“《廖平年谱》稿本”蹈虚,(28)两《篇》成稿问题要再作探讨。《经话甲篇》卷2载:“丁亥作《今古学考》,戊子分为二篇:述今学为《知圣》,论古学为《辟刘》。”(29)钱穆就“丁亥作《今古学考》”质疑,(30)后人受其影响,怀疑此则经话不可信,或将“丁亥”校改作“丙戌”。其实本句误在脱字,据廖宗泽引刘子雄日记,(31)当是“丁亥作《续[今]古学考》”。

廖平追述戊子(1888)将《续[今]古学考》分作两《篇》,并非指两《篇》当年均已成书。廖平戊子腊月出川会试途中作《知圣篇自序》,则此书已成稿。《知圣篇》跋文又说:“此册作于戊子,盖纂辑同学课艺而成。在广雅时传钞颇多。”(32)《知圣篇》提要也说:“平客广州时,欲刊此本,或以发难为嫌。东南士大夫转相钞录,视为枕中鸿宝。”(33)因此,《经话甲篇》卷1记康有为来广雅书局相访,“余以《知圣篇》示之”,确凿无疑。但《辟刘篇》未与《知圣篇》同时成稿,《六译先生年谱》戊子年下说“成《知圣篇》一卷,附《孔子作六艺考》一卷,《辟刘篇》一卷,《周礼删刘》一卷”,(34)其实有误。近年公布的一通廖平书札,恰能显现羊城之会前《辟刘篇》书稿状态。此札为己丑(1889)正月廿九日廖平写给张之洞心腹幕僚赵凤昌,内称:“昨得郑君手示,言师帅取阅《周礼删刘》。艸本一册,当交来使送呈,至询寄还之处,则仍寄伍山长处可也。弟驳刘歆之书,尚有《辟刘》一篇,言其详悉终始,因涂抹太乱,未便上呈,俟还家后,重理清本再寄陈,以博师座一噱。”(35)可见《周礼删刘》已成稿,并贮于行箧,而《辟刘篇》此时尚未写成清本,难以示人,更未随身携带。廖平自戊子腊月出游,至庚寅(1890)冬月返蜀,则庚寅初春康有为到广雅书局拜访,廖平手中绝无《辟刘篇》书稿可出示。廖平无意中自道《辟刘篇》情状,足破后人各种臆说。

《伪经考》叙目末署“光绪十七年夏四月朔”,(36)《康南海自编年谱》又说“七月,《新学伪经考》刻成”,(37)康有为未明言《伪经考》编撰始末。但钩稽各种史料,能窥知《伪经考》编撰的大体经过,确定其成稿的大致时间。

其一,康有为戊子、庚寅年间经学蓝图与《伪经考》始撰时间。

康有为戊子上书不达,是其人生与思想一大转折。《康南海自编年谱》光绪十四年记上书失败后各事说:“沈子培劝勿言国事,宜以金石陶遣。时徙居馆之汗漫舫,老树蔽天,日以读碑为事……拟著一金石书,以人多为之者,乃续包慎伯为《广艺舟双楫》焉。既不谈政事,复事经说,发古文经之伪,明今学之正。既大收汉碑,合之《急就章》,辑《周汉文字记》,以还《苍颉篇》之旧焉。”此处透露康有为同时撰作数书,可惜后人失察。“既不谈政事,复事经说”与“既大收汉碑”两句紧接,研碑版、考文字与辟伪经、明真孔实是齐头并进:《广艺舟双楫》《周汉文字记》从文字流变辨古文字之伪造,是为“还《苍颉篇》之旧”;《伪经考》从经典流传辨古文经之伪造,是为“发古文经之伪”;《改制考》论六经皆孔子改制创教之寓托,是为“明今学之正”。《康南海自编年谱》光绪十八年追记《改制考》编撰经过:“是书体裁博大,自丙戌年与陈庆笙议修改《五礼通考》,始属稿,及己丑在京师,既谢国事,又为之。”(38)正是对戊子“复事经说”的补充,明言己丑续撰《改制考》。

康有为庚寅冬间致信朱一新说:“南归以来……惟将宿昔所诵之经深思默诵,以娱吾日。其有所见,笔之于书,不能复已,又将与门人,言先圣之道所在。”“聊以暇日发明遗经,以教童蒙。”即指编撰《伪经考》等书,其中提到:“改制之说,创立更奇,且草稿甚乱,未能呈政,惟亮之。”(39)此草稿即《改制考》。此札抄本还附言“《新学伪经考》二本、《长兴学记》一本,谨呈上”,(40)则庚寅冬间《伪经考》成稿之际,《长兴学记》已可示人。康有为翌年七月答朱一新又说:“沮格而归,屏绝杂书,日夜穷孔子之学,乃得非常异义,而后知孔子为创教之圣。……先辟伪经,以著孔子之真面目;次明孔子之改制,以见生民未有;以礼学、字学附之,以成一统;以《七十子后学记》续之,以成大宗。”(41)所谓“先辟伪经”“次明改制”分指两《考》,“礼学”指与陈庆笙议改《五礼通考》,“字学”指《广艺舟双楫》《周汉文字记》,《七十子后学记》则见于《伪经考》。(42)可见,《广艺舟双楫》《伪经考》《改制考》等均为戊子、己丑年间同步撰写,编出康有为的经学蓝图。

己丑除夕定稿的《广艺舟双楫》,多处存留《伪经考》信息,从中可窥知《伪经考》书稿状态。龚鹏程指出:“《广艺舟双楫》中屡屡论及刘歆伪造古文及经典事,《原书》第一,甚至径云:‘古文为刘歆伪造,杂采钟鼎为之(余有《新学伪经考》辨之已详)。’不但如此,《分变》篇全文几乎也完全和《新学伪经考》卷三下中间一大段相重复。这种现象,显示在写《广艺舟双楫》时,《伪经考》已有了部分成稿。”(43)据此,与《广艺舟双楫·分变第五》大段雷同的《伪经考·汉书艺文志辨伪第三下》,至少应在己丑岁末成稿。

其二,廖平庚寅春间在广州安徽会馆已见到《伪经考》书稿主体。

一般都认为廖平甲午(1894)春间始见《伪经考》,殊不知他在1932年回忆说:“戊子应南皮师之召入粤,庚寅羊城安徽会馆之会,康长素有《伪经考》,外貌虽极炳烺,足以耸一时之耳目,而内无底蕴,不出目录学窠臼。”(44)明言自己早在安徽会馆见到了《伪经考》书稿。其实《致某人书》也说:“今观《伪经考》,外貌虽极炳烺,足以耸一时之耳目,而内无底蕴,不出史学目录二派之窠臼,尚未足以洽鄙怀也。当时以为速于成书,未能深考,出书以后,学问日进,必有改异,乃俟之五六年,而仍持故说,则殊乖雅望。”(45)相隔三十多年而词句如一,廖平始终不肯宽恕《伪经考》的缺失。他庚寅见到《伪经考》稿本时评价不高,但考虑书稿匆促而成,予以体谅,期望日后改进,及至甲午见《伪经考》刊本,发现五六年后“仍持故说”,甚为失望。由“今观《伪经考》”云云的今昔对比,可见“成书”“出书”之书并非《伪经考》刊本,而指安徽会馆所见稿本。因此,根据廖平晚年回忆,证以《致某人书》留存的《伪经考》稿本与刻本对比信息,《伪经考》在庚寅春间已基本定稿。

庚寅六月以后,陈千秋、梁启超相继投入康门,康有为授以“孔子改制之意”“诸经真伪之故”,(46)两人也参与两《考》编撰。《伪经考》叙目提到“门人好学,预我《玄》文。其赞助编检者,则南海陈千秋、新会梁启超也”,最后三篇序说又分别交代他俩“赞助编检”的具体内容。(47)梁启超也回忆:“先生著《新学伪经考》方成,吾侪分任校雠。”(48)称《伪经考》“方成”,指他们参与编撰时全书即将告成,而所补三篇非书稿主体,故谦退不表,仅说“分任校雠”。由庚寅夏秋间《伪经考》仅剩不太重要的三篇未成,也可证廖平春间所见应是《伪经考》书稿主体。

其三,康有为庚寅秋冬两次以《伪经考》书稿送请朱一新评阅。

康有为庚寅春间移居广州后,与广雅书院山长朱一新往来较密,先以《广艺舟双楫》书稿求序,得到称誉,(49)续将《伪经考》书稿送阅,却大受批评。双方由此书信往返辩论,起自庚寅秋冬之际,迄于辛卯(1891)夏秋之际。(50)朱一新曾劝康有为不必费力攻伪经,言及“足下谓今文与今文、古文与古文皆同条共贯,大著未获卒业,不知其说云何”,(51)则康有为首次所送《伪经考》不全。康有为随即作答,并再送一批文稿,希望朱一新理解他攻驳刘歆、“发明遗经”之苦心。(52)此札抄本有附言数行:“《新学伪经考》二本、《长兴学记》一本,谨呈上,暇当趋聆大教也。又启。”可知康有为得悉朱一新索阅《伪经考》余篇,随即补送二本。假如他此时没有余下各篇书稿,必定遽难补送二本。朱一新阅过补送书稿后仍力驳其说,康有为无奈提出:“若《伪经考》,事理万千,足下若欲正之,望将此书逐条签驳,至于穷处,足下必能内疑而目及一二,偏说单辞,终久不能合并,徒费纸墨,终无益也。”(53)他要求朱一新“将此书逐条签驳,至于穷处”,必指《伪经考》全稿而言。

光绪十六年九月十八日广州《广报》刊粤城藏珍堂售书广告:“南海康长素先生所著《新学伪经考》,在本堂发售。此书考得《费易》《古文尚书》《毛诗》《周礼》《左传》《尔雅》《说文》皆是伪书。初印白纸精本,收回纸墨工价银二两正。”陈占标据此提出1891年秋万木草堂刊《伪经考》非初刊,“最初刊刻成书并且发售的应为1890年”,(54)所说欠当,但可见《伪经考》1890年秋已基本成书并可按期付刻、发售,又可与康有为秋冬时节分两次将《伪经考》全稿送朱一新评阅互证。此外,康有为庚寅“岁暮凋寒”之际答朱一新札中,还提到“以鄙人创说少异儒先,今兹故人学士诘难纷起”,(55)这些诘难者也必定较早见过《伪经考》书稿或知悉其事。

综上所述,康有为戊子上书不达后,同时着手《广艺舟双楫》《伪经考》《改制考》《长兴学记》等编撰,己丑岁末《广艺舟双楫》定稿,《伪经考》部分成稿,庚寅春间《伪经考》基本成稿,至冬间,《伪经考》续成全稿,《长兴学记》成稿,《改制考》也有部分草稿。《广艺舟双楫》自注“余有《新学伪经考》”,《长兴学记》自注“余有《孔子改制考》”“余有《新学伪经考》”,(56)论者据以推断康有为在《广艺舟双楫》《长兴学记》刊行后作了添改,或怀疑己丑前不可能撰《伪经考》,甚至说康有为羊城之会后通过“剽窃”而速成两《考》,都因太拘守《伪经考》刊刻时间,未深究康有为戊子至庚寅年间撰述情况,不知其各处自注所说两《考》实指稿本,更不知羊城之会廖平并未以《辟刘篇》出示康有为,反而见到《伪经考》书稿。

四、重读廖平、康有为“交涉”的基本文献

检视既有成果,多数论者坚执旧说,尤其采信钱穆之论,视廖平为喋喋不已、满怀怨望的原告,视康有为为作贼心虚、故意讳避的被告,而个别学者力图翻案时走向另一极端,对廖平的陈述概加怀疑,甚至指其伪造材料。争议双方未能平心静气地看待廖平、康有为留下的原始材料,不解其本意,难悉其真相。以下将相关文献细作解读,根据语境,求其原意,消除附会、误解。

(一)廖平《致某人书》(1895)

此信为现存记述廖平、康有为“交涉”时间最早、内容最多的材料,也是后人论述廖平指控康有为“剽窃”的关键文献。据内容,全信可分四段:第一段就《伪经考》《长兴学记》刊行和《孔子会典》将成,慨叹“弹指之间,遂成数万宝塔,何其盛哉”,充分肯定康有为攻驳伪经、彰明圣道的成绩,并将《伪经考》与《今古学考》作为经学名著相提并论,“得朋友欣忭何极”一语,尤见廖平视康有为作学术同道,并无指责之意。第二段先忆安徽会馆论学对《左传》有分歧,再就《伪经考》责备康有为治经无根柢,学问无长进,并未涉及《伪经考》渊源问题。第三段追述“昔年在广雅,足下投书相戒”,感念康有为的箴诫,借此往事规劝康有为“久宜收敛,固不可私立名字,动引圣人自况”,纯自朋友立场进言劝善,毫无刺讥之心。末段专就“吾两人交涉之事”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廖平虽声明“余不愿贪天功以为己力,足下之学,自有之可也”,坦言康有为辨伪经出于自创,“然足下深自讳避,致使人有向秀之谤,每大庭广众中,一闻鄙名,足下进退未能自安”数语,却被解读作廖平婉讽康有为“剽窃”,康有为则深有讳忌,长期避而不答。(57)特别是“向秀之谤”,钱穆为坐实廖平指控康有为“攘己书事”,将“向秀”校改作“郭象”,(58)后人多加采信。

其实此句“向秀”并非笔误,而是廖平用以自指。他说“人有向秀之谤”,又说“浅见者又或以作俑驰书归咎”,前句“人”即后句“浅见者”,“向秀之谤”即后句“以作俑驰书归咎”,廖平说别人谣传自己被抄袭,并非暗讽康有为“剽窃”。他认为浅见之人有意谗间,敦促康有为不能“深自讳避”,宜自证清白,并让廖平消除作俑之罪。为改变“吾两人皆失”的窘境,廖平主动澄清《伪经考》与己无关,明言“天下之为是说,惟吾二人”,又说“吾之学详于内,吾子之学详于外”,指出两人立说属同时并起,各有所长,让康有为坚信自有其学,不必困于流言。廖平进而提出“其中位置,一听尊命,谓昔年之会,如邵、程也可,如朱、陆也可,如白虎、石渠亦可”,以邵、程或朱、陆比拟两人为并时学侣,各自名家,以白虎、石渠代指两人论学有异同分合,希望彼此今后“称引必及,使命必道,得失相闻,患难与共”,由各自隔绝、易招谗间,变成“通力合作,秦越一家”,(59)同尊孔经,共昌圣道。统观全信,廖平绝无指控康有为“剽窃”之意。

(二)廖平《经话甲篇》(1897)

《经话甲篇》卷1连续两则经话,涉及《伪经考》和羊城之会,历来大受重视。前一则记苏州拜会俞樾,谈及廖平经学“二变”,俞樾不以其新说为然,廖平失望之余,感慨说:“盖旧误承袭已久,各有先入之言,一旦欲变其门户,虽荫老亦疑之。”(60)本是叙述廖平、俞樾交往,研究者却脱离语境,摘引“乃《辟刘》之议,康长素逾年成书数册”,证明廖平“辟刘之议”启发了《伪经考》。即使羊城之会廖平又向康有为述及“辟刘之议”,但从《致某人书》责备《伪经考》从稿本到刊本无实质性改进,批评康有为“先入为主”“仍持故说”,窥知康有为并未采信其说,因此不能认为《伪经考》源于廖平“辟刘之议”,何况羊城之会前《伪经考》书稿已成。此句看似突兀,实有深意:俞樾不信廖平包括“辟刘之议”在内的“二变”新说,转年却又力辟刘歆的《伪经考》问世,廖平因以经学后劲标新立异,暗讥老成宿儒拘守陈说,末句“见习俗移人,贤者不免”即是此意,一个“见”字将廖平借康有为隐讽俞樾之心显露无遗。可见,此则经话特以康有为作衬托,隐与俞樾争胜,绝非暗讥康有为袭其“辟刘之议”。后一则经话更以康有为作主角,开篇称赞他“奇才博识,精力绝人,平生专以制度说经”,再历叙羊城之会前后两人交往诸事,以见始终堪作“知己”,文末说“长素刊《长兴学记》,大有行教泰西之意”,比拟为“儒门之达摩,受命阐教者”,可谓推崇备至。中间述及羊城两次会晤,仍是引康有为以证己学,“得此大国,益信不孤”。(61)后人却将廖平回忆羊城之会与“明年闻江叔海得俞荫老书,而《新学伪经考》成矣”串在一起,作为他讥讽康有为“剽窃”的证据,甚至认为《知圣篇》直接启发了《伪经考》。这些说法与《伪经考》成书史实不符,也割裂原文情境,违背正常逻辑,因为本则经话主旨绝不涉及两人学术渊源问题,根本无法推出廖平指控康有为“剽窃”等言外之意。廖平本拟“以《王制》为经”,(62)建立今文经学新体系,但听闻康有为《孔子会典》将成,即决定放弃《王制义证》的撰作,正视康书如同己出,绝无妒忌之意。

《经话甲篇》卷2也有一则经话,由《周礼》真伪引出话题,概述廖平古学、今学基本观点,然后交代两《篇》撰写经过:“丁亥作《[续]今古学考》,戊子分为二篇:述今学为《知圣》,论古学为《辟刘》。庚寅晤康长素于广州,议论相合,逾年《伪经考》出,倚马成书,真绝伦也。”(63)文末提及羊城之会,还是引康有为作佐证,但论者截取“议论相合”一语,认为两人羊城论学相合,康有为大受影响,尤其摘引“倚马成书,真绝伦也”,认为廖平讽刺《伪经考》抄袭成书。如钱穆说“长素以接席之顷,惊其新奇,穿凿张皇,急成巨著”,指廖平以此句讥刺“长素攘窃己书事”,李耀仙继谓“《伪经考》之书成倚马”,是有“他人之说为之先导”,指其因抄袭而速成。(64)这些说法不仅与《伪经考》成书史实不合,更脱离原文语境作臆解。“倚马”典出《世说》,形容学有素养,下笔成章,后世引用多作褒义。“倚马成书,真绝伦也”一语,并无讥刺康有为“剽窃”之意,不过叹惜《伪经考》“速于成书”。(65)后人因坚执康有为“剽窃”说,不细心体味其语境,以致正话反解。

(三)廖平《与康长素书》(1913)

廖平1913年进京,得知康有为近况,即殷勤致信。“忆昔广雅过从,谈言微中,把臂入林”,通过深情忆往,想重建“同游旧侣”关系,修复戊戌政变后大辟康学的裂痕。接着盛赞康学宏深,“弹指之顷,七级宝塔,法相庄严,得未曾有”,又说“巍然大国,偪压弹丸。鄙人志欲图存,别构营垒”,自谦不敢与之争锋,只好别辟新国。廖平屡屡自变其学,并非全是受人逼压,而且他对“太岁再周,学途四变”的成就沾沾自喜,绝无受康有为逼迫陷入困境之意。末段特别说到呈送《伦理约编》,“钩深索隐,难得解人,以石投水,端在足下”,“寻行数墨,世不乏人,若此秘微,惟恃知我”,处处引康有为作知己,希望他认同自己“救时保教奇策”,一起“尊孔”“救国”。(66)可见,廖平此信叙旧话新,寻求与康有为重建学术共识,对他满是敬佩之情,绝无怨恚之意。廖宗泽《六译先生年谱》特记“在北京日与康有为书,时康在日本,仍望分工合作”,(67)颇知此信本意。

(四)康有为《答廖季平书》(1913)

康有为先感慨“昔闻执事说经铿铿,见忤当道,其与仆书三焚,不略同耶”,对廖平重修旧好的用心有所体察,然后大谈《伪经考》撰作事。廖平曾吁请康有为不要“深自讳避”,但据现存文献,康有为直到此信才有回应。他叙述自己“偶读《史记》”发现疑点,进而创发刘歆伪作群经之说,“既信史公而知古文之为伪……于是孔子之道四通六辟焉”,是对廖平“足下之学,自有之可也”的落实;“惟执事信今攻古,足为证人,助我张目”,是对廖平“天下之为是说,惟吾二人……其中位置,一听尊命”的回应;“道路阻修……无自发明”,(68)是对廖平“仍持故说,则殊乖雅望”的解释。康有为此信直接回复廖平,应不致讳饰两人交往论学的实情。廖平随即答书大谈保教尊孔诸事,评议康有为的孔教会宗旨,(69)不再提“吾两人交涉之事”,可见对康有为所说各点并无异议。假若廖平自始即执定康有为“攘窃”并“屡屡自道其事”,直至1913年“犹未忘夙恨”,则当“始终不一辨”的康有为终于正面回应,(70)还将“新学伪经”说归于自己闲翻《史记》的发现,仅说廖平起“证人”作用,廖平岂会沉默不辨?廖平同时答复江瀚,径将“崇今摈古”等新说指为“康长素所发明者”,(71)又哪会指控康有为“攘窃”?

(五)康有为《重刻伪经考后序》(1917)

后序接续前信之意,详述《伪经考》缘起,既交代常州公羊学派疑攻刘歆作伪的学术渊源,又补充自己对读《史》《汉》的收获:“于是以《史记》为主,遍考《汉书》而辨之;以今文为主,遍考古文而辨之。遍考周、秦、西汉群书,无不合者。虽间有窜乱,或儒家以外杂史有之,则刘歆采撷之所自出也。于是涣然冰释,怡然理顺,万理千条,纵横皆合矣。”(72)较之前信,更能呈现“自有其学”的缘由。有学者提出:康有为自编年谱将形成古文经学之伪的观点提前二年多,掩饰对廖平的剽窃,《伪经考》自序不讲撰述起因,后序却大谈源起,更是欲盖弥彰。(73)这种批评并无根据。《伪经考》第四篇写道:“古学惑人最甚、移人最早者,莫若《汉书》。……余读《史记·河间献王》、《鲁共王世家》,怪其绝无献王得书、共王坏壁事,与《汉书》绝殊,窃骇此关‘六艺’大典,若诚有之,史公何得不叙?及读《儒林传》,又无《毛诗》、《周官》、《左传》,乃始大疑。又得魏氏源《诗古微》,刘氏逢禄《左氏春秋考证》,反覆证勘,乃大悟刘歆之作伪。”(74)早已明言对读《史》《汉》,借鉴魏、刘,发现刘歆作伪的惊天秘密。

1891年康有为答朱一新又说:“仆之忽能辨别今古者,非仆才过于古人,亦非仆能为新奇也,亦以生于道咸之后,读刘、陈、魏、邵诸儒书,因而推阐之。”(75)对创发“新学伪经”说的自陈,与《答廖季平书》《重刻伪经考后序》前后联贯,可证他承前人之绪,足以形成“新学伪经”说,不必经羊城与廖平接席相谈,一夕而悟,才能写出《伪经考》。即使按某些论者逻辑,康有为面对廖平一再指控而保持沉默,直到1917年才以反廖平的方式作回应,然而《伪经考》宣称二千年间无一人发奸露覆,答朱一新说攻伪经是推阐自前儒,其时廖平绝无“剽窃”指控,康有为何必故意否认,岂预作开脱?当然,他忘却“足为证人,助我张目”之说,不提与廖平的学术交往,反讥廖学驳杂失伦,不肯认作同道,“观其尊伪《周礼》一事,而知其道不相谋,翩其反而也”,(76)以致被认为“可能是在驳剿袭之讥”,(77)确是败笔。

综观廖平对“吾两人交涉之事”的所有叙述,除戊戌政变后数年内力辟康学外,对康有为始终表示赞誉、钦佩,视为知己、同道,承认《伪经考》自有创发,并未指控康有为“剽窃”。钱穆等所谓廖平多年来龂龂相争,屡讥康有为“攘窃”,实因对康有为其人其学有成见,以致严重误读了原始文献。

五、重探羊城之会与廖平、康有为学术分合

探讨廖平、康有为“交涉之事”,羊城之会最为关键,但相关史料缺乏,二人论学详情已无法知悉。后人通过拼接法,将廖平各处追述串联起来,似已窥豹一斑,实则郢书燕说,用来论述廖平、康有为学术渊源,乃至论证康有为“剽窃”,往往流为臆谈。以下分三点重作探讨。

第一,从康有为“驰书相戒”到“两心相协”。

《经话甲篇》卷1述羊城之会说:“(康有为)过广雅书局相访,余以《知圣篇》示之,驰书相戒近万余言,斥为好名骛外,轻变前说,急当焚毁。……后访之城南安徽会馆……两心相协,谈论移晷。”(78)廖平以《知圣篇》出示,康有为作长信争辩,却未涉及《知圣篇》内容。廖平此前也提到:“昔年在广雅……谓《今古学考》为至善,以攻新莽为好名,名已大立,当潜修,不可骛于驰逐。”两处均谈广雅书局之会,足以互证,可知康有为作万言书批廖平“好名”,即“以攻新莽为好名”;所谓“骛外”,即“名已大立,当潜修,不可骛于驰逐”。在羊城之会前,康有为已撰两《考》等书,驳斥刘歆作伪媚莽,阐扬孔子“素王改制”,此时不可能反对廖平“攻新莽”、说“素王”。因此,康有为“以攻新莽为好名”,是从不该“好名”的角度反对廖平“轻变前说”。他主张廖平维护已有之名,反对他自变其学,并不涉及对廖平“二变”具体经说的认同与否。数年后廖平反过来告诫康有为:“今足下大名震动天下,从者众盛百倍,鄙人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久宜收敛,固不可私立名字,动引圣人自况。”(79)同样并不针对康有为的具体经说,而是规劝康有为不能贪慕虚名,举动太过。事实上,康有为乍见廖平经学“二变”作自我否定,激烈反对,但经安徽会馆再次晤谈,康有为即能理解、认同,“两心相协”应有此意。

无独有偶,《知圣篇》也提到:“初刊《今古学考》,说者谓为以经解经之专书,天下名流因本许、何,翕无异议。再撰《古学考》,外间不知心苦,以为诡激求名。尝有人持书数千言,力诋改作之非……乃杯酒之间,顿释前疑,改从新法。”(80)所述某人对待《古学考》与康有为对待《知圣篇》正同。康有为责斥“轻变前说”与某人“力诋改作之非”,均是反对廖平自变其学,追逐名誉,不涉及经说内容,“两心相协”与“顿释前疑”指康有为与某人转变态度,不再反对廖平舍旧图新。

第二,廖平、康有为“议论相合”与“万不相合”。

据《经话甲篇》卷2,廖平由论《周礼》真伪,指斥刘歆窜乱,说到自己著书考辨:“丁亥作《[续]今古学考》,戊子分为二篇:述今学为《知圣》,论古学为《辟刘》。庚寅晤康长素于广州,议论相合。”末句谈及羊城之会,必因《周礼》真伪而发。若据《古学考》与《伪经考》,廖平、康有为对《周礼》真伪仍同中有异。因此,廖平说“议论相合”,不说“相同”,反映羊城之会两人论学必有分歧,但能求同存异,互相尊重。

廖平另在《致某人书》中回忆:“惟庚寅羊城安徽会馆之会,鄙人《左传》经说虽未成书,然大端已定,足下以《左》学列入新莽,则殊与鄙意相左。……在吾子虽闻新有《左氏》之说,先入为主,以为万不相合,故从旧说而不用新义,此不足为吾子怪也。”可见两人在安徽会馆谈及《左传》真伪,但持论有异。廖平批评康有为拘守旧说,未从其新义,竟用“万不相合”强调双方分歧之大。

关于安徽会馆之会,廖平既说“两心相协”,又说“万不相合”。至于“晤康长素于广州,议论相合”,并未言明在广雅书局或安徽会馆。后人忽略“万不相合”,却将“两心相协”与“议论相合”连缀为一事,认为两人安徽会馆论学意见相同,康有为大受影响,岂可信据?

第三,廖平“辟刘之议”前后有变化。

《经话甲篇》卷1叙苏州之会时提到:“乃辟刘之议,康长素逾年成书数册。”廖平“辟刘之议”仅此一见,具体内容不明,但因与《伪经考》连类而言,后人据此认为廖平隐讽《伪经考》剽窃成书。近年有学者对康有为“剽窃”说提出质疑或作了否定,但仍坚持廖平对康有为大有影响,所据还是“辟刘之议”。廖平对俞樾所述“辟刘之议”,应指《辟刘篇》初稿的主要思想。《辟刘篇》书稿不存,但据廖平及其门人描述,可窥其大略。廖平致赵凤昌札中说:“弟驳刘歆之书,尚有《辟刘》一篇,言其详悉终始。”廖平门人也提到:“当作《辟刘篇》时,以十二证删驳《周礼》与今学违反诸条,南皮张尚书、富顺宋检讨累以为言,而四益持之益坚,几至以干戈从事。”(81)推想廖平撰稿之初,指斥刘歆窜乱《周礼》应相当激烈。廖平拜会俞樾时谈及“辟刘之议”,并与逾年所见《伪经考》书稿相提并论,则廖平此时揭批刘歆应与康有为不相上下。

廖平甲午三月经龙积厚得到《伪经考》刊本,甚不谓然,当时所拟尊经书院堂课题,如三月题有“康长素以《尔雅》《说文》为伪古文辨”,“六艺未尝焚佚考(补康书所未备)”,四月题有“古文学案(可否仿《乌台诗案》为之,康书未备者补之,‘五经不全’、‘五经皆非孔子作’二条,尤宜阐发)”,六月题有“《尔雅》乃今学非古文说”,(82)显系针对《伪经考》缺失,希望院生对康说作纠补、批驳。四月间,廖平又将《辟刘篇》修改成《古学考》。他将书名完全换改,不仅内容大异,主旨也应大变:所谓“辟刘”,是极为激烈地批驳刘歆,而“古学考”取名较平和,书中也鲜见对刘歆作激烈批判,与广雅书局之会廖平“攻新莽”迥异,较《伪经考》肆意攻击刘歆、王莽更成鲜明对比。可知廖平“辟刘之议”在羊城之会后大有变化,特别是以《伪经考》为炯鉴,将《辟刘篇》大作改造,撰出学术上更成熟的《古学考》。因此,不能根据空无所指的“辟刘之议”或全改旧观的《古学考》,来论证廖平、康有为之间的学术渊源,或讥斥康有为“剽窃”。

简而言之,探讨廖平、康有为羊城之会,只能依靠有限史料,遵守文本语境,理会廖平原意,从中窥知一二细节,不能奢望以碎片重建整个史实。根据羊城之会的现存材料,难以证明廖平在指控康有为“剽窃”,也不能被“两心相协,谈论移晷”等字面迷惑,忽略二人论学歧异,夸大羊城之会对康学的影响。

六、《二变记》“祖述”说辨析

《二变记》叙述廖平经学“二变”苦衷,交代两《篇》缘起,很有价值,文末夹注指责两《考》“祖述”两《篇》“而多失其宗旨”,(83)更是历来论证廖平、康有为经学渊源的铁证,并由“祖述”二字,衍化出“宗法”“引申”“所本”“剽窃”等说法。然而两句“祖述”是否可信?夹注本意何在?以下略作辨析。

据前文考证,羊城之会前《伪经考》已大体成稿,廖平也未将《辟刘篇》草稿交康有为看过,《伪经考》如何“祖述”《辟刘篇》?甲午六七月间,御史参奏《伪经考》,词句严峻,故入人罪,却未指康有为涉嫌抄袭。廖平随后作长文批评《伪经考》,开篇称“统观全书,其于目录之学,尚有心得,然未能深明大义,乃敢排斥旧说,诋毁先儒,实经学之蟊贼也”,(84)再从观点到方法一一指摘,予以全面否定,翌年又责备《伪经考》“内无底蕴,不出史学目录二派之窠臼,尚未足以洽鄙怀也”,哪肯认同《伪经考》与自己有渊源关系,并甘做“经学之蟊贼”?廖平还因“人有向秀之谤”,对康有为直言“足下之学,自有之可也”,承认“新学伪经”说为康有为创发,又哪会食言自肥?此前《家学树坊》指斥“康作《伪经考》……依托四益以为藏身之固,窃人之说以要世名,亦热中躁进之一端”,公然歪曲事实,是向“主持名教者”表白,(85)原来别有隐情。同理,“《伪经考》即祖述《辟刘篇》”显属言不由衷。廖平后来答江瀚称“崇今摈古”之说为康有为发明,与《致某人书》相符,已对特殊情境下妄指《伪经考》“祖述”“剽窃”自作纠正。

戊戌政变后,廖平及其门人、子侄对《改制考》与《知圣篇》的纠葛极为敏感,力驳康学以自明。廖平向张之洞禀报:“受业早年未定之说,为外人所攘窃,变本加厉,流行失真;海内名宿,颇多指摘。《翼教丛编》等书,未能攻坚,反助其缺。特命儿子师慎编集《家学树坊》二卷,以正其谬。”(86)“变本加厉,流行失真”一语,可与《二变记》夹注“多失其宗旨”互证。他以《翼教丛编》批驳康学不力,嘱子侄编《家学树坊》,托门人撰《〈知圣篇〉提要》《〈知圣篇〉读法》《〈知圣篇〉撮要》《致箌室主人书》《答〈亚东报〉箌室主人书》等,连篇累牍,不惮其烦,既从学术层面揭批《改制考》依托《知圣篇》而悖其宗旨,还从心术层面与康有为区分正邪,如:“轻躁之士发愤著书,每多非常可骇之论,托名卫道者以此归罪于四益。……窃以心术、学问古分两途:正人端士使为今学,正也;古学,亦正也。佥人宵小使为今学,邪也;古学,亦邪也。”(87)

廖平更特意重订《知圣篇》,对康学明攻暗击,如强调“素王”说为经中旧义,“自乱法者假旧说以济其私,变本加厉,谓孔子以改制立教。人人皆可改制,更由立言推之行事,此说者之过,非本义有误”,又谓《公羊》传存古法,“自某等托之《公羊》,以为变法宗旨,天下群起而攻《公羊》,直若《公羊》故立此非常可骇之论,为教人叛逆专书,遂云凡治《公羊》皆非端人正士”,(88)驳斥康有为借“素王改制”宣扬变法、创教之误。《知圣篇》还有两则经话诋斥诸子改制立教、传教之说,(89)均对康有为而发。事实上,廖平经学“三变”改讲“小大”之学,是自内而应敌;批驳《改制考》,洗刷与康学的关系,则是由外而自保。梁启超评议廖平“其最后说,则戊戌以后,惧祸而支离之也”,(90)揭出其学术迁转的内情。

可见,《二变记》夹注中两句“祖述”有可信,有不可信,廖平与门人笼统言之,另以“而”字一转进行评说,“多失其宗旨”才是夹注的重心,强调两《考》与两《篇》高下有别、正邪相反。后人却未察及整个夹注重心所在,反而引两句“祖述”以证廖平、康有为经学渊源。其实,在康学沦为“伪学”的背景下,廖平及其门人看似指认两《考》与两《篇》的渊源,实则为避祸而极力“辟谣”,亟与划界以自保,内心并不承认二人学术有承继关系。《〈知圣篇〉读法》有一段话耐人寻味:“或以某等传四益之学,其有无不足辨。惟朱子师法二程,立义非标程说,别无明据,方足以云宗派。某等著书甚多,无一语齿及,则足见非私淑,且采拾旧闻,持之有故,言之成章,并以见四益此编,亦述旧闻,辑旧说,初非自创门户,好为奇诡也。”(91)以朱熹师法二程为参照,指康有为著书从不明引廖平,不属私淑,不认他作传人,并强调廖平、康有为均属自创其学,互无干系。后来蒙文通说“惟《伪经》、《改制》两考,不能谓非受影响于廖师,特自有廖氏学,不得以康氏之言概廖氏之耳”,(92)更揭出《二变记》“祖述”说言外之意。

及至1913年,廖平主动写信与康有为重修旧好,并公开刊行《致某人书》《答江叔海论〈今古学考〉书》。他称“崇今摈古”之说为康有为所发明,不啻是重申“余不愿贪天功以为己力,足下之学,自有之可也”。尤其他以《经学四变记》摘刊本寄送康有为,“求证高明”,绝非借此指责康有为“攘窃”,而是重申《致某人书》所说“通力合作,秦越一家,乃今日之急务”,希望趁着“洋溢蛮貊,今当其时”,与康有为联手“尊孔”“保教”。(93)因此,只要理解《二变记》“祖述”说的真实意蕴,就不会断章取义,引以论证廖平、康有为学术存在渊源关系。

七、梁启超“证词”辨析

除廖平各种“说词”外,梁启超对廖平、康有为学术关系的论述历来备受重视,已成评判“公案”的重要“证词”。梁启超1904年宣称:“康先生之治《公羊》治今文也,其渊源颇出自井研,不可诬也。”1920年又说:“有为早年,酷好《周礼》,尝贯穴之著《政学通议》,后见廖平所著书,乃尽弃其旧说。……有为之思想,受其影响,不可诬也。”(94)由两句“不可诬也”,学界一致称赞梁启超不为师讳,主动揭出康有为长期讳避的“攘窃”事实。房德邻则提出梁启超对其师“早年思想转变的细节并不了解”,不太承认这份“证词”的效力。(95)梁启超作为康门高足,又参与两《考》编撰,其说法不容轻易忽视,也不应过度解读。

梁启超两次说“不可诬也”的语境,同是论述晚清公羊学由王闿运到廖平、康有为的发展,但各有所指。第一次是在肯定廖平“固集数十年来今学之大成者”后,叙述康有为的情况:“吾师南海康先生,少从学于同县朱子襄先生(次琦)。朱先生讲陆、王学于举世不讲之日,而尤好言历史法制得失。其治经则综糅汉、宋、今、古,不言家法。康先生之治《公羊》治今文也,其渊源颇出自井研,不可诬也。”(96)可见,此处强调康有为与廖平的渊源,是相对于朱、康关系而言,朱、康虽属师生,却无经学家法的传承,而康虽与廖无师生之谊,却受其影响而转治今文,此“渊源”落实在经学家法上,并未涉及两《考》与两《篇》的关系。第二次则先称赞廖平前期“颇知守今文家法”,然后痛惜其经学“三变”:“晚年受张之洞贿逼,复著书自驳。其人固不足道,然有为之思想受其影响,不可诬也。”(97)意即廖平虽其人不足道,康有为却受其学影响而专重今文,由此强调廖平前期经学不容抹杀。探明两句“不可诬”的内涵,可知与所谓两《考》“祖述”两《篇》原本风马牛不相及,岂能引以证明梁启超大义凛然举发其师“攘窃”?

至于廖平对康学的影响,梁启超确有论及。所谓康有为“尽弃其旧说”,指放弃《教学通义》古、今兼采的经学立场,不再周、孔并尊,转而专宗今文、独尊孔子。梁启超未明言康有为所见廖书为何,论者径指为两《篇》,但康有为从推崇《周礼》转而专宗今文的关键时期,应为戊子冬上书不达至庚寅春羊城之会,当时他能见到的廖书,有据可查者只有《今古学考》和《知圣篇》。《今古学考》表面平分今古,实有尊今抑古之意,江瀚即从书中标举“孔子晚年论定之说”,察觉廖平“慨欲继绝扶微,存真刬伪”的学术志向和“崇今摈古”的经学立场,并拈出“足下谓史公不见《左传》,而《周礼》乃莽、歆伪书”等重要观点,告诫廖平不必“龂龂焉以张徽志、争门户”。(98)康有为读到《今古学考》后极为折服,受其影响开始转向信今斥古的学术道路,也是理所当然。《孽海花》影射康有为窃取廖平绪论,“变本加厉,说六经全是刘歆的伪书”,(99)正指康有为承《今古学考》之说而作《伪经考》。蒙文通也将《今古学考》列作《伪经考》的直接来源,但误加《古学考》。王森然撰《廖平先生评传》时转录蒙文通之说,即删去《古学考》,(100)专讲《今古学考》。可惜,后来学者多忽略《今古学考》对康有为经学转向的影响。

梁启超另言及晚清学者研治《公羊传》的成绩:“晚清则王壬秋著《公羊笺》,然拘拘于例,无甚发明。其弟子廖季平关于《公羊》著述尤多,然穿凿过甚,几成怪了。康先生从廖氏一转手而归于醇正,著有《春秋董氏学》,《孔子改制考》等书,于新思想之发生,间接有力焉。”(101)显然指康有为从《知圣篇》“一转手”而撰成《改制考》等书。相较而言,居守书斋的廖平从汉宋兼采、今古并治到“尊今抑古”的转变,经历了“一变”“二变”,前后将近二十年,(102)而康有为因戊子上书不达,大受刺激,痛感“世变大,则教亦异,不复能拘常守旧”,(103)急切中探索孔子真经绝学、撰作两《考》等书时,获益于《今古学考》《知圣篇》,“从廖氏一转手而归于醇正”,两年间就从古今兼采、周孔并尊转为专宗今文、力崇孔教,建立以“素王改制”为核心的“公羊家新说”。梁启超所谓“有为之思想受其影响”,本义在此。

不过,肯定康有为受廖平影响而迅速转向今文经学,却不能在两家经学之间确立唯一对应的渊源关系。因为康有为提出“新学伪经”“素王改制”诸说,并非依赖单一的学术资源与思想来源,而是汇集前贤时辈各种思想、学说,正如梁启超称“有为盖斯学之集成者,非其创作者也”,(104)何况康有为前期各种著作中,已有较多“伪经”“改制”等说法,均在未读《今古学考》《知圣篇》之前。

杨向奎针对“廖、康两氏的学术源流问题至今争论不息”,早就指出:“廖、康今文经学之争在中国思想史上也是一件大事,引起波澜而经久不息也是意料中事,但也是该作结论的时候了。好在廖、康两氏的著作俱在,出版年月清楚,他们之间的学术影响问题是不难解决的。”(105)房德邻近年再次提出:“康有为的两《考》是否袭用廖平的两《篇》这桩学术公案已经有100多年了,应该有个了断了。”(106)本文初衷即在踵继前贤,力图对这桩百年悬案作一裁断。

廖平、康有为“学术公案”实际牵涉两个问题:一是两《考》与两《篇》的“版权”纠纷,二是廖平、康有为经学的“源流”关系。这两个问题时相缠绕,当事人和后来者却未必有明晰的辨识。迄今学界热衷于探讨极端的康有为“剽窃”说和折衷的廖平“影响”说,仍将两个问题混为一谈,以致纠纷难解。更严重的是,已往研究多基于一个有致命错误的前提:廖平一再倾诉两《考》“剽窃”两《篇》,而康有为长期讳避不言,后又故意掩饰真相。曾有学者慨叹:“在解决这个历史悬案时,偏见会把人们引入歧途。”(107)的确,很多人因有先入之见,无论替廖平申冤“维权”,还是为康有为辨诬“翻案”,都不能客观对待历史文献,引述中寻章摘句,解读时断章取义,结果治丝益棼,整个研究始终走不出迷局。

本文将廖平、康有为学术“纠葛”厘析为三,即《伪经考》“剽窃”《辟刘篇》、《改制考》“祖述”《知圣篇》和廖学“影响”康学,对准症结,迎刃而解:第一,复核羊城之会廖平、康有为论学基本事实,发现廖平未以《辟刘篇》书稿出示康有为,而《伪经考》已成稿,所谓《伪经考》“剽窃”《辟刘篇》原是诋诬之论。廖平片断追述中所谓“两心相协”“议论相合”,并不表示两人论学达成一致,相反分多于合,因此不能放大羊城之会或“辟刘之议”对康有为经学转向的影响。第二,重读廖平、康有为“交涉”的基本文献,发现廖平对康有为始终坚持“足下之学,自有之可也”,从未指控《伪经考》“攘窃”。至于戊戌政变后廖平惧祸自危,与门人炮制“祖述”说,本意在斥责康有为“多失其宗旨”,亟与康学划界以自保,内心并不认康有为作传人。第三,辨析梁启超对廖平、康有为学术渊源的论述,探明两句“不可诬也”的真正内涵,确认《今古学考》《知圣篇》对康有为迅速完成经学转向的影响,但不能在两家经学之间确立唯一对应的渊源关系。

总之,百余年来争论不休的廖平、康有为“学术公案”,其实并不复杂。研究者如能抛除成见,细读两家著作,比观互证,即能还原史事,息讼止争。

注释:

①廖宗泽:《先王考府君行述》,《中国学报》(重庆)1943年第1卷第1期;(章)太炎:《清故龙安府学教授廖君墓志铭》,《制言》1935年第1期;钱穆:《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725页。

②钱玄同:《重论经今古文学问题》,顾颉刚编著:《古史辨》第5册,北平:朴社,1935年,第28页;廖平:《考古学》,张西堂校点,北平:景山书社,1935年,“跋”,第2页。

③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53页;汤志钧:《康有为与戊戌变法》,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39-42页;李耀仙:《廖季平的〈古学考〉和康有为的〈新学伪经考〉》,《社会科学研究》1983年第5期;陈德述等:《廖平学术思想研究》,成都: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7年,第185页;马洪林:《康有为大传》,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152-153页;黄开国:《廖平评传》,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3年,第237页;陈文豪:《廖平经学思想研究》,台北:文津出版社,1995年,第262页。

④蒙文通:《经史抉原》,成都:巴蜀书社,1995年,第108页;杨向奎:《清儒学案新编》第4卷,济南:齐鲁书社,1994年,第342、350页;章权才:《清代经学史》,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255页。

⑤房德邻:《康有为和廖平的一桩学术公案》,《近代史研究》1990年第4期;刘巍:《〈教学通义〉与康有为的早期经学路向及其转向——兼及康氏与廖平的学术纠葛》,《历史研究》2005年第4期;龚鹏程:《康有为的书论》,《书艺丛谈》,济南:山东画报出版社,2007年,第156-157页;刘芝庆:《论康有为与廖平二人学术思想的关系——从〈广艺舟双楫〉谈起》,《中国历史学会史学集刊》(台北)2009年第41期,第334页;苏全有、王申:《康有为剽窃廖平说质疑》,《信阳师范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房德邻:《论康有为从经古文学向经今文学的转变——兼答黄开国、唐赤蓉先生》,《近代史研究》2012年第2期。

⑥黄开国、唐赤蓉:《〈教学通义〉中所杂糅的康有为后来的经学思想》,《近代史研究》2010年第1期。

⑦廖平:《致某人书》,舒大刚、杨世文主编:《廖平全集》第8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437页。

⑧许同莘:《张文襄公年谱》卷6,上海:商务印书馆,1946年,第116页。

⑨《皮锡瑞日记》,吴仰湘编:《皮锡瑞全集》第9册,北京:中华书局,2015年,第744页。

⑩叶德辉:《答友人书》,《翼教丛编》卷6,光绪戊戌长沙初刻本,第438页。

(11)王先谦:《再致陈中丞》,《虚受堂书札》卷1,光绪丁未长沙刻本,第42页。

(12)廖宗泽:《六译先生年谱》卷4,舒大刚、杨世文主编:《廖平全集》第11册,第323页。

(13)《及门诸子书目序》,舒大刚、杨世文主编:《廖平全集》第11册,第223-224页。

(14)李伏伽:《六译先生年谱补遗》,舒大刚、杨世文主编:《廖平全集》第11册,第432页。

(15)廖师慎编:《家学树坊》,舒大刚、杨世文主编:《廖平全集》第2册,第789页。

(16)《四益馆经学四变记》,舒大刚、杨世文主编:《廖平全集》第2册,第545页。

(17)《井研学案》,舒大刚、杨世文主编:《廖平全集》第11册,第642页。

(18)《六译先生追悼录》,舒大刚、杨世文主编:《廖平全集》第11册,第482、442、453、524、457、459页。

(19)廖宗泽:《先王考府君行述》,《中国学报》(重庆)1943年第1卷第1期。

(20)蒙文通:《经史抉原》,第108页。

(21)(章)太炎:《清故龙安府学教授廖君墓志铭》,《制言》1935年第1期。

(22)章太炎在《说林上》《诛政党》中,把“新学伪经”说渊源归于戴望,可佐证他不太可能主张《新学伪经考》剽窃廖平。

(23)钱穆:《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第713、723、715、718页。

(24)向楚:《廖平》,舒大刚、杨世文主编:《廖平全集》第11册,第553、555页。

(25)廖宗泽:《六译先生年谱》卷3,舒大刚、杨世文主编:《廖平全集》第11册,第296页。

(26)廖宗泽:《六译先生年谱》卷3,舒大刚、杨世文主编:《廖平全集》第11册,第297页。

(27)李伏伽:《六译先生年谱补遗》,舒大刚、杨世文主编:《廖平全集》第11册,第412、413页。

(28)黄开国:《公羊学发展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671-672页。

(29)廖平:《经话甲篇》卷2,舒大刚、杨世文主编:《廖平全集》第1册,第169页。

(30)钱穆:《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第716页。

(31)廖宗泽:《六译先生年谱》卷3,舒大刚、杨世文主编:《廖平全集》第11册,第289页。

(32)廖平:《知圣篇》,舒大刚、杨世文主编:《廖平全集》第1册,第228页。

(33)廖师慎编:《家学树坊》,舒大刚、杨世文主编:《廖平全集》第2册,第763页。

(34)廖宗泽:《六译先生年谱》卷3,舒大刚、杨世文主编:《廖平全集》第11册,第290页。

(35)国家图书馆出版社编:《笺素珍赏——国家图书馆藏近现代百位名人手札》,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1年,第115页。

(36)康有为:《新学伪经考》,《康有为全集》第1集,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355页。

(37)康有为:《康南海自编年谱(外二种)》,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19页。

(38)康有为:《康南海自编年谱(外二种)》,第16、21页。

(39)《来书一》,《义乌朱氏论学遗札》,光绪乙未菁华阁刻本,第27页。(新旧两版《康有为全集》均失收此札)

(40)《康长孺复朱先生书》,《朱蓉生康长孺往来书札》,广东省中山图书馆藏抄本。

(41)康有为:《答朱蓉生书》,《康有为全集》第1集,第325页。

(42)康有为:《新学伪经考》,《康有为全集》第1集,第416页。

(43)龚鹏程:《康有为的书论》,《书艺丛谈》,第156页。

(44)廖平:《陆香初目录学叙》,舒大刚、杨世文主编:《廖平全集》第8册,第581页。

(45)廖平:《致某人书》,舒大刚、杨世文主编:《廖平全集》第8册,第436页。

(46)康有为:《康南海自编年谱(外二种)》,第19页。

(47)康有为:《新学伪经考》,《康有为全集》第1册,第356、483、522、545页。

(48)梁启超:《南海先生七十寿言》,《饮冰室文集》之44上,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28页。

(49)朱一新:《复康长孺孝廉》,《佩弦斋杂存》卷下,光绪二十二年顺德龙氏葆真堂藏板,第28-29页。

(50)《康南海自编年谱》误将这场辩论移后一年,置于光绪十七年辛卯冬,具体考证见吴仰湘:《朱一新、康有为辩论〈新学伪经考〉若干史实考——基于被人遗忘的康氏两札所作的研究》,《文史哲》2010年第1期。

(51)朱一新:《答康长孺书》,《佩弦斋文存》卷上,光绪二十二年顺德龙氏葆真堂藏板,第12页。

(52)《来书一》,《义乌朱氏论学遗札》,光绪乙未菁华阁刻本,第27页。

(53)康有为:《答朱蓉生书》,《康有为全集》第1集,第326页。

(54)陈占标:《〈新学伪经考〉初刊年月考》,《近代史研究》1989年第1期。(前引《广报》资料转录自此文,但误作《广振》)

(55)《来书三》,《义乌朱氏论学遗札》,光绪乙未菁华阁刻本,第36页。(新旧两版《康有为全集》均失收此札)

(56)康有为:《广艺舟双楫》,《康有为全集》第1集,第253页;《长兴学记》,《康有为全集》第1集,第349页。

(57)廖平:《致某人书》,舒大刚、杨世文主编:《廖平全集》第8册,第436-437页。(廖宗泽《六译先生年谱》以此信作于1895年,较可信)

(58)钱穆:《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第717、718页。

(59)廖平:《致某人书》,舒大刚、杨世文主编:《廖平全集》第8册,第437页。

(60)廖平:《经话甲篇》卷1,舒大刚、杨世文主编:《廖平全集》第1册,第140页。

(61)廖平:《经话甲篇》卷1,舒大刚、杨世文主编:《廖平全集》第1册,第140-141页。

(62)廖平:《今古学考》卷下,舒大刚、杨世文主编:《廖平全集》第1册,第46页。

(63)廖平:《经话甲篇》卷2,舒大刚、杨世文主编:《廖平全集》第1册,第169页。

(64)钱穆:《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第722页;李耀仙:《廖季平的〈古学考〉和康有为的〈新学伪经考〉》,《社会科学研究》1985年第3期。

(65)廖平同年上书张之洞:“己丑承命校考《左氏》,三年之中,遂成巨帙。或以为倚马成书,而不知前此之经营惨淡者非一日矣。……则以未治之先,其攻之也不遗余力,则其治之也可以速成。”(李伏伽:《六译先生年谱补遗》,舒大刚、杨世文主编:《廖平全集》第11册,第423页)他以“倚马成书”自况,并以“速成”相解,可见其本意。

(66)廖平:《与康长素书》,舒大刚、杨世文主编:《廖平全集》第8册,第547页。

(67)廖宗泽:《六译先生年谱》卷6,舒大刚、杨世文主编:《廖平全集》第11册,第375页。

(68)康有为:《答廖季平书》,《康有为全集》第10集,第19页。

(69)廖平:《再与康长素书》,舒大刚、杨世文主编:《廖平全集》第8册,第549-551页。

(70)钱穆:《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第716、718、720页。

(71)廖平:《答江叔海论〈今古学考〉书》,舒大刚、杨世文主编:《廖平全集》第8册,第417页。

(72)康有为:《新学伪经考》,北京:古籍出版社,1956年,第379-380页。

(73)黄开国:《廖平评传》,第243页。

(74)康有为:《新学伪经考》,《康有为全集》第1集,第416-417页。

(75)康有为:《答朱蓉生书》,《康有为全集》第1集,第322页。

(76)康有为:《新学伪经考》,第381页。

(77)萧公权:《康有为思想研究》,汪荣祖译,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8年,第65页。

(78)廖平:《经话甲篇》卷1,舒大刚、杨世文主编:《廖平全集》第1册,第140-141页。

(79)廖平:《致某人书》,舒大刚、杨世文主编:《廖平全集》第8册,第437页。

(80)廖平:《知圣篇》,舒大刚、杨世文主编:《廖平全集》第1册,第222页。

(81)帅镇华:《答〈亚东报〉箌室主人书》,舒大刚、杨世文主编:《廖平全集》第2册,第789页。

(82)廖平:《尊经书院日课题目》,舒大刚、杨世文主编:《廖平全集》第2册,第512、516、524页。

(83)《四益馆经学四变记》,舒大刚、杨世文主编:《廖平全集》第2册,第545页。

(84)廖平:《评〈新学伪经考〉》,舒大刚、杨世文主编:《廖平全集》第8册,第552页。

(85)廖师慎编:《家学树坊》,舒大刚、杨世文主编:《廖平全集》第2册,第789页。

(86)李伏伽:《六译先生年谱补遗》,舒大刚、杨世文主编:《廖平全集》第11册,第432页。

(87)黄镕等公拟:《致箌室主人书》,舒大刚、杨世文主编:《廖平全集》第2册,第774页。

(88)及门公辑:《〈知圣篇〉读法》,舒大刚、杨世文主编:《廖平全集》第2册,第766、767页。

(89)廖平:《知圣篇》,舒大刚、杨世文主编:《廖平全集》第1册,第203、212页。

(90)梁启超:《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04页。

(91)及门公辑:《〈知圣篇〉读法》,舒大刚、杨世文主编:《廖平全集》第2册,第765页。

(92)蒙文通:《经史抉原》,第108页。

(93)廖平:《与康长素书》,舒大刚、杨世文主编:《廖平全集》第8册,第547页。

(94)梁启超:《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第105页;《清代学术概论》,第53页。

(95)房德邻:《康有为和廖平的一桩学术公案》,《近代史研究》1990年第4期。

(96)梁启超:《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第105页。

(97)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第53页。

(98)江瀚:《与廖季平论〈今古学考〉书》,《中国学报》1912年第2期。

(99)曾朴:《孽海花》,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73页。

(100)王森然:《近代二十家评传》,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年,第70页。

(101)梁启超:《清代学者整理旧学之总成绩》,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22页。

(102)关于廖平经学“一变”“二变”起止时间有多种说法,此据廖宗泽《六译先生年谱》初变八年、二变十二年之说。

(103)康有为:《与沈刑部子培书》,《康有为全集》第1集,第238页。

(104)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第53页。

(105)杨向奎:《清儒学案新编》第4卷,第347页。

(106)房德邻:《论康有为从经古文学向经今文学的转变》,《近代史研究》2012年第2期。

(107)章权才:《清代经学史》,第2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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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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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中国社会科学》2020年第4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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