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建华:隐逸与治家:明万历浙江《重梓遂邑纯峰张氏宗谱》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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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建华  

摘    要:

明人张邦聘纂修《重梓遂邑纯峰张氏宗谱》揭示了万历时期浙江遂安纯峰张氏宗族的生存样态与宗族治理实践。该族地处山区,既隐逸山水,又艰于农耕。订立《家训》,以明伦常,治家族;订礼仪,行教化;尽人道,遵法纪;立奖惩,善持家;保族产,护风水。符合儒家修齐治平的意识形态,以治家维护社会秩序,忠于国家,显示出家国一体的特色。依据国家的法律,行使权力,宗族在祠堂、族长的管理下,希望族人遵纪守法。纯峰张氏订立《家训》是宗族的乡约化行为,宗族与官府共同治理乡村社会。

关键词:遂安; 家训; 宗族乡约化;


明代族谱(家谱、宗谱等名称的混称)类文献,无疑是研究明代宗族的直接资料。然而今存明代族谱主要是安徽徽州地区的,其他省的很少,因而徽州之外的明代族谱显得十分珍贵。流传至今的明万历浙江严州府遂安县的《重梓遂邑纯峰张氏宗谱》,尚未发现有人探讨,笔者试为之。


一 《重梓遂邑纯峰张氏宗谱》与纯峰张氏概述


明人张邦聘纂修《重梓遂邑纯峰张氏宗谱》一卷,明万历三十九年(1611)活字印本,收入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编《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藏明刻孤本秘笈丛刊》第十二册,2010年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据该谱前的解题介绍,《中国古籍善本书目》仅著录了南京图书馆有藏。

该谱首载明永乐(二篇)、宣德(三篇)、成化、弘治年间时人所撰序言七篇;接着详载张邦重、张世卿同述的《纯峰张氏家训》十七则;又载《赞》《传志》《墓志》《赠别序》《贺寿序》等;还有张邦重、毛一公1、凌大震三人所作的《路口八景诗》二十四首及贺寿诗三首;文末附有张邦聘、凌大震和余学文2所撰是谱《跋》三篇。

引人注目的是该谱不载世系图。据凌大震《遂阳纯峰张氏宗谱跋》称:“又尝观诸家谱系,皆必托五服为图,随以行实,详其本末生死,备其岁时之说,积卷盈章,连编累牍……然考其昭穆所在,行第所次,曾无片字以及其端,是所谓嫫母衣锦,西子负薪,而美非美也。……故径叙其姓氏出处之义,试为同于谱志者告。”3跋尾署“紫阳养素凌大震拜撰”,又检《中国家谱综合目录》第6985条有《续葺新安白石公分迁武强河间凌氏宗谱》署名凌大震,夹注“原署 白石宗裔养素子”,明万历天启间刻本,安徽博物院藏。4可知,“养素”为凌大震的号,从新安白石公宗裔以及紫阳的用语来看,凌大震系徽州歙县(新安紫阳)人。他续修了武强凌氏宗谱,参与《遂邑纯峰张氏宗谱》纂修,是一位修谱专家。凌大震的上述跋文,对于族谱世系图随载行实的形式不满意,认为虽连编累牍而难以证明,不是佳构。这个看法可能影响了张邦聘纂修《重梓遂邑纯峰张氏宗谱》不载世系图。5

永乐时“左春坊左司直修国史官同邑”(衢州开化县)金寔所撰《张氏宗谱序》谈到该姓族在唐宋时期的迁徙与兴盛:“开化上斥张氏唐文献公之裔,子孙奕叶,显宦代不乏人。至宋有讳定渤者,事代宗以功封辅国公,始居金华。有子成业公为江东提刑,乃迁开化音铿,五世至奎章阁学士邺公,复居九里。又四世讳多者,仕高宗朝,官至枢密使,以不附和议忤用事者,屏居田里曰上斥,盖由是得名焉。枢密公既摈弗用,少然望益,修德乐善,用以为训,故其子孙至今蕃衍。”6纯峰张氏历史可追溯至唐代中书令张九龄,后世迁居金华、衢州开化地区。枢密公至十三世居金华者,曰肃,字存恭,尝从金寔游,张存恭请序于金寔,故有是作。张存恭还请济阳江日新撰序,江日新序则称:“音铿七子,皆联翩显仕,其四子荣仕至内史,迁徽之休宁岭南,生三子,仲子复迁婺源之游汀。明复生六子,幼子闲再迁休宁之渔滩。又三世至奎章阁学士十八公邺,复居开化之九里。又四世至枢密使多,遂迁上斥,今子孙世居焉。”7可见宋代纯峰张氏先祖在开化与徽州婺源、休宁一带迁徙,居于开化上斥后,稳定下来。两篇永乐时的序文,追溯了该族迁居浙江衢州开化县的历史。

宣德二年的《纯峰张氏谱序》更为详细讲述了从开化到遂安的历史,说文献公十九世迪功郎颉,为奎章阁学士邺公三世孙:“居开化九里坑之枧坞,迁居于遂阳之郭村,生第二子为开封府尹,自郭村徙小泉……六宣翁字彦信者,复迁于大路口”。8遂阳,即严州府遂安县,其后世居于此,就是纯峰所在地。

关于该族修谱的情况,江日新永乐八年(庚寅,1410)撰谱序说,张存恭永乐七年(己丑,1409)春“持其谱牒来谒余重修之”,永乐十三年(乙未,1415)金寔所撰谱序讲到张存恭从其游,“持其谱”来“因旧谱增辑成编,愿祈一言”,推测该族有旧谱,永乐八年请江日新重修,增辑而成,永乐重修族谱成于八年至十三年间。

距永乐修谱之后十多年,纯峰张氏于宣德年间再次重修族谱。宣德二年(丁未,1427)谱序记载:“时欲修家谱,岁宣德丙午……汝亨翁持恳予言为谱序。”9宣德五年(庚戌,1430)监察御史遂安人余思宽谱序又言:“纯山汝亨翁暨士声、士雍、廷显辈,以诗礼旧族深知此义,宣德丁未既延士诚重编而一新之。”10可见,宣德二年纯峰张氏在汝亨等操持下,延请士诚重编而成。不过,谱中还有宣德八年(1433)的谱序。

成化、弘治年间各有一篇谱序,其中弘治五年(壬子,1492)裔孙韶的谱序,谈到该谱纂修的依据问题:“吾家谱牒自六宣公以上仅书三代者,盖以三代之祖寓居小泉,茔墓虽存,碑谱两逸,则仅书而不详。自六宣公以下详书者,盖以历代之祖迁居路口,茔墓既存,碑谱两全,则详书而不略。然而止自宣公而又不推原始之得姓者,断闻父老之言,遗编之述,李唐之世,由开邑枧坞而徙于本邑之郭村,前宋之复由而移于本里之小泉。世远年湮,屡遭兵火,不可得而详矣。迨至南宋孝宗朝,六宣公生有大志,不乐旧居,年方二十有五,决自一心,谋迁于路口,年历三十有五,径往居焉。盖有所自也。按其始迁自嘉定六年……延及圣朝壬子,历年三百二十有八。”11韶还讲到:“年临丁未,赖士诚先生按旧重编,自曾祖以上始终备载……丁未及今又六十五年,若不修则曾祖以下始终未备,何以验其支派,吾为此惧,谋及群宗,重整编次,以贻后世。”12可知弘治五年该谱再次重修,其世系详于南宋六宣公嘉定六年始迁路口。

万历三十九年(辛亥,1611)纯峰张氏再次编纂重梓宗谱,三十六世裔孙邦聘《重梓遂邑纯峰张氏宗谱后序》说:“今年伯兄重举其谱纂修之,属余编辑。”13“伯兄重”,当是述《家训》、作《八景诗》的张邦重,从谱中毛一公14作于万历三十九年的《纯峰张公义山偕洪孺人张母墓志铭》记载义山翁有子邦重、邦祠、邦胜、邦宰来看,邦重是邦聘的同辈伯兄,张邦重年高,组织参与了本次修谱活动。除了邦聘,凌大震也参与编辑,凌大震《遂阳纯峰张氏宗谱跋》说到:“不佞叨与诸斯文辑谱之列,司笔砚于其间,睹其叙跋彰明,昭穆条析,诚为尽善尽美者矣。”15

万历谱可能是纯峰张氏首次刊印本。张氏的姻亲余学文所作《重修纯峰张氏家谱后跋》说:“尝谓家谱之设,其来久矣。所以纪世系、序昭穆、别亲疏,使为人后者不可不知其所自出也。但此义不明,贫而殒获者视刻谱为虚文,玩而弃之;富而悭吝者亦视刻谱为不急之务,怠忽而不乐行之。此日[复]一日,岁复一岁,因循废弛,至于祖宗之源委未悉,后裔之尊卑亲疏莫辨。诈冒者得窜入,而吾嫡支之伦斁矣!……今纯峰张氏乃邑之大方家,灼知其弊,顿易旧之谱,手书者付诸梓。”16梓印的族谱有防伪的作用,这是作者所强调的。


二 隐逸乡间 寄情山水


严州府属县遂安,与安徽徽州交界,明人王士性描述严州地区说:“金、衢、严、处丘陵险阻,是为山谷之民……山谷之民,石气所钟,猛烈鸷愎,轻犯刑法,喜习俭素,然豪民颇负气,聚党与而傲缙绅。”17笔下的严州“山谷之民”“豪民”均是不好管理的百姓。不过,遂安山谷景色宜人,明知县吴谦《县治图赞》曰:

遂安据两浙上游,依万山为险。狮峦并踞,婺峰孤耸于云端;龙渡交流,凤林横绕于水尾。义山排翠,列县治之屏风;碧嶂双青,作东门之锁钥。泮凝活水,影卓笔而倒词源;阁架文台,峙中流而作砥柱。倚山筑堵,屹若金城,阻涧为池,宛乎汤沼。暨于乡落,绕有名区,灵岩瀑布何殊白岳珠帘,马首干云无异蜀阿剑阁,岩崖之上并贯三泉,瀛麓之傍塘开半亩,龙耳山高峰削壁,狮子涧怪石踞蹲,七峰罗列并九华而齐名,米井沸腾亚一泉而并美,层岚叠,插汉排云,碧涧缘文,澄星浴月。地限僻邑,路出通衢,为两浙之咽喉,系三安之要害。18

可谓美不胜收。

《万历遂安县志》卷1《方舆·乡落》记载,新安乡在县西,辖十五、十六、十七这三个都,各有四图。同卷《方舆·县治图》的“山之图”描绘出新安乡十七都大路口的位置(大路口村位置图,见文末)。今修《遂安县志》卷1有《各区都图所属村落表》,记载十七都三图有路口洪家、路口张家,推测此“路口张家”或是纯峰张氏所在的村落。

遂安县也居住着一些士大夫家族。据《万历遂安县志》撰修者韩晟说,他询之缙绅与明世务之士,了解到遂安各都图的地理人文,其中涉及名门望族,有六都,“甲第联跗,则余氏祖孙为之冠”;十一都,“毛氏家焉,而六世同居,族多雍睦,蔚为闻人”;十五都,“闾阎诗礼则詹氏为之倡,称先朝望族”。至于十七都,“其山金岳、灵岩、仙桥,其水三井、龙溪,厥土下,厥田中。其民伐山而,烈泽而蓺,而周源膴膴,民用以前”。19虽然没有专门提到张氏,但是詹氏、毛氏、余氏多有为《重梓遂邑纯峰张氏宗谱》写作者,可见张氏与之来往,也是有相当地位的。

这些名门望族也有宗族建设活动。如义门毛氏“毛彦恭,十一都人,敦尚古道,祖希成,行义为乡里冠,至彦恭子姓益繁,乃建家庙,以联宗族。延师儒以教子弟,躬行率众,同居六世,食指数百,雍如也。嘉靖间诏旌其闾,曰义门毛氏。族为遂安望,非仅科第也”。20嘉靖时期毛氏“建家庙,以联宗族。延师儒以教子弟”,被官府旌表。另据毛一瓒《义峰汪氏同居碑记》记载:“……同邑汪公云三至文光,凡七世,亦以同居著,为吾遂望族。光之孙曰瀚曰泗,乞余言志家庙。按状:……元季时家义峰,有隐君子风。子四,冢君友即构祠里中,治祖祢,为子孙聚族计,颜之曰敦睦。登降揖让,孝弟之心可油然生。厥后秉家政者……屡叶相传,子姓益众,食指益繁,雍睦一堂,无诟啐嚣凌习。”21该族元代即构祠,嘉靖时期家庙发挥着治理宗族的作用。

如上所述,遂安十七都属于山区生态,土下田中,农耕非易,然而山水迷人。《重梓遂邑纯峰张氏宗谱》记载了遂安的山水之胜以及族居者的怡然自得。

宣德二年的《纯峰张氏谱序》记载:“路口,封四环抱,一邑通衢,义峰耸秀,仙桥登云,灵岩飞玉,大河跃金,此又其山川所钟之粹丽也。故张氏世多英材,而致子子孙孙,绳绳绵绵,庆衍芳流而未艾者,非有得于是哉!”22指出张氏聚族而居的遂安路口为群山环抱的一邑通衢,山川秀丽,造化人文。

同邑徐应祺万历时作《庆纯峰张君南山五旬记》中,曾提到南川“遂阳严巨邑,多佳山水,路口南川实擅其胜。是川距县西北十里,有八景盘环其间。而川之净洁,尘滓不染,诚古遂一首川,智士渔人咸羡慕焉。由川之北曰跃龙坊,张姓世居之中”。23纯峰张氏聚族而居的路口,位于县城西北十里,是有八景佳山水之地。根据《路口八景诗》可知,路口八景即湖山毓秀、玉屏萃春、石豹西踞、天马南腾、纯峰步月、仙桥登云、二仙对弈、三井悬珍。由此可知,《重梓遂邑纯峰张氏宗谱》收录《路口八景诗》,是与张姓世居路口八景之中有关。路口张姓记载八景此类现象,也较多见于明清时期江西的一些家族,有学者认为这是士大夫“意识到要借此弘扬自己的生活空间并强化家族的认同意识……热爱祖先的开基之地及子孙后代定居之所,也就是促进‘敦宗睦族’的一种手段”。24

同邑余文元嘉靖时所作《赠张君三峰新居记》记载:“吾邑西距十里许,有纯峰张姓,厥族蕃衍,家亦饶裕。……今张君讳邦祈,字福之,别号三峰……兹于司前建楼一座,规制宏伟,材美工良,登而望之,则面婺峰以为屏,背狮山以为障,凭芮坂以为几,引龙渡以为绅,藏奇毓秀,虽在城市而兼有山林风味。是地故胜,而三峰之才之德,又足以成其胜也。过此而屋益润,财益聚,子孙锐志经史,科甲并捷以光大于前人者,盖不可量,而地之胜为益奇矣。”25从对新居和张三峰的描写,更可证明纯峰张氏地灵人杰。

在南中国不少地区,士大夫宗族强调在景色宜人的自然环境中族居,从事多元性经济活动,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如江西泰和,有学者研究认为:“从14 世纪和15 世纪几个例证来看,乡村景观在某种程度上按照庄园形式组织起来。以居民点中心为焦点,或者这个或者那个地主扩大可以控制的几种不同类型的景观范围,并在这些景观中进行必要的混合型生产。”26


三 教化实践与家法制定


张邦重、张世卿主持了纯峰张氏《家训》27的制定,《家训叙》表明,这是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教化实践。《家训》以修齐治平教化途径,谈到“予家世业儒,书香继美。……是故有祠以报本反始,有谱以聚涣合离”。鉴于“生齿日繁,好尚不一”,于是“考诸儒之典,酌风土之宜”,“议为十六款,俾族人行世守,□□之,崇仁认成风而家齐矣!”张邦重等说,将新成《家训》“请教于族,佥以为然”。如此,《家训》是经过族议通过的规训。

《家训》十六项条目是:明五伦、正名分、立教养、冠礼、婚礼、丧礼、祭礼、谒祠堂、输国课、守法度、存天理、扬善、惩恶、戒争斗骄横、勤俭、保守、附惠育佃仆,依据内容可以大致分为五个部分,试介绍如下:

(一)明伦常,治家族。由明五伦、正名分、立教养三条构成。明五伦,强调君臣有义、父子有亲、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种伦理观念,属于说教。正名分,则有具体的家法规定,分为两条。一条说:“宗族原系一体,本当和睦。其尊卑自有名分,所在于礼,必不可干犯也。有等强梁子弟,每恃血气,或因争夺财产,或因说浪忿恨,或因倚酒撒泼,动辄殴骂尊长,横恶滋甚,莫敢御之,似此名分坏乱极矣!自后子孙当恪遵家训,共守礼法,毋犯前愆,不然者,轻则论以家法,儆示其罪,重则送官如律,以戒凶暴。其五服虽尽,而尊卑名分犹存,犯罪亦如之。”列举了干犯名分的一些表现,规定今后再犯“轻则论以家法……重则送官如律”。并说“五服虽尽,而尊卑名分犹存,犯罪亦如之”,可见纯峰张氏的“宗族”,包括出了五服“原系一体”之人,即同祖族人。另一条讲:“兄弟乃同胞连气之人,情不可不笃。世人多不知兄弟之爱……皆因娶妇来家偏爱私藏,以致背戾,遂使分门割户,患若仇雠。”强调兄弟“同胞连气”,其关系重于夫妻,要求兄弟友爱。立教养,强调“凡我族人有子弟者,务在择师友竭力教养,达则致用于朝廷,不达亦可,必明理于身心”。提倡因材施教,对于择业认为:“资高质美,可使之读书,其余农工商贾与之一业,则身有归束,不然游手靠闲,即与小人为群,败家为非,屡屡皆是,可戒可戒。”择业士农工商皆可,反对游手好闲。28

(二)订礼仪,行教化。由冠礼、婚礼、丧礼、祭礼四条构成,以《家礼》为参照系,斟酌损益。冠礼,认为俗厌《家礼》其繁,多不能举,因此只要求择其简便可遵行者,强调冠之日,“父兄尤宜着他一鞭,此亦一生大关键处,胡可忽之?”婚礼,下设五条,一是强调:“娶妇三日,姑领新妇谒祠,行四拜礼及序大小,拜见毕,礼酒而回。”二是要求:“凡昏姻当察其婿与妇之行,及家法门楣何如。”反对婚姻论财。三是规定:“凡生子者,至岁除之日,俱于祠堂中报名,公置簿一本,纪一族男妇名氏,不致越序犯讳,年终清查一次,犯者令其改正。”四是反对溺女婴,希望娶妇“须随人厚薄资送”,不要求索。五是立嗣要按照血缘顺序择应继之人,“如昭房无嗣,穆房尚幼,必须待穆房子长成立业,其穆房等至五十无立继之人,方许次房立继,不可乘年幼并图财钻继,及乞养异姓之儿,以乱宗祊,如有此弊,族众攻之,不得入祠。”维护血系的纯洁。丧礼,抵制佛教影响,讲求风水。主张:“世人心上欠理会,平日有父母不知孝敬,视如路人,及至殁后,乃披麻戴孝,扬声号哭,请僧供,修斋追荐,盛张鼓乐,唱戏暖伴,佳肴美馔,奉待宾客,扎造牌楼,做纸人物等,顾徒有千金之费,全无一毫之益。《语》云‘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不遵大圣之成言,且悖文公之《家礼》,殊为可笑。今俗人务宜觉悟,如衣衾、棺木、矿(圹)记、砖灰之类,靡不尽心,方是孝子,且要迓明师精于堪舆者,以卜佳地安葬其亲,庶使亲安而子孙阴受其福,不致困乏寡弱,此人家第一义也,余皆不必设虚。”祭礼,下有两条,一是祭祖时间:“本族于清明、七月望日、岁终,俱有祭田及合用祭品、礼仪家伙等件,俱令值年为首者,悉条陈明白,载在家谱。吾族子孙务宜恪守成规,随时致祭,毋得更改,有失追远之意。”二是针对族内吊丧“趋富远贫”,议定:“不拘贫富,年过十五以上病故者,许即闻尊长,动公众银若干,置奠仪及用祭文、礼生等,为之设一路祭,或于众门首、或彼至丧家,至发引日,合族俱素服送葬。……今设此奠,使生者得其情,而死者亦有光矣。如不得其死者,则不与祭也。”

(三)尽人道,遵法纪。由谒祠堂、输国课、守法度、存天理四个条目构成。谒祠堂,下设三条,一是元旦祭祖的礼仪:“元旦合族老幼于清晨至祠堂谒祖,俟齐到,序立参神。四拜礼毕,自幼而长,逐一拜贺,行两拜礼,随俗茶果而散。夫祠堂乃礼义相先之地,以明昭穆伦叙。凡祭祀及进退坐立之间,务各以礼自持,毋得苟简亵慢,参差失礼,以冒不敬之罪。其本日饮酒因而斗欧者,罚之。”二是爱护祠堂的要求:“祠堂系祭祀之所,礼当洁净。凡遇祭祀,预先一日,为首家打扫。祭毕,当值者将祭器等物洗净,同尊长验过,如损失,验价赔偿。其祠不许闲人乱入,污秽其地。若亲朋往来游玩不在例。”三是对男女族人的训语:“男训云:为父者,必教其子;为子者,必孝其亲;为兄者,必爱其弟;为弟者,必敬其兄。必克勤克俭,必克宽克仁;毋恃强凌弱,毋倚富欺贫,毋计利以伤大义,毋苟私以防至公,毋纵酒以放心性,毋慆淫以辱门庭,毋用妇言以伤和气,毋逞血气以犯官刑。女训云:事舅姑以孝顺,奉丈夫以顺从,待妯娌以和睦,育子孙以慈仁,惟饮食是议,惟机杼是勤。毋淫狎以坏家法,毋忌妬以乱仪刑,毋奢侈以殄天物,毋长舌以离懿亲。”男训强调父子、兄弟教孝、爱敬关系,为人做事的品行修养;女训重在与公婆、丈夫、妯娌、子孙的待人规则,以及淫狎、忌妒、奢侈、长舌的戒条。输国课,要求及早完纳国家的赋税。守法度,要求子孙谨守朝廷的制度。存天理,将天理视为正义,要求子孙恪守:“凡子孙不肖、不廉、身遭横祸者,良由祖宗素不积德、利己损人、灭天害理之所致也。吾族子孙务宜心存天理,慎勿阴恶阳善,昧己瞒心,暗害他人,以种子孙之祸。”

(四)立奖惩,善持家。由扬善、惩恶、戒争斗骄横、勤俭四条构成。扬善,就是在朝廷旌表、冠带的表彰制度下,鼓励族人向善行为,规定族置扬善簿,详记尚义疏财之行;尊长同子孙在学者呈闻本县族内孝子顺孙、义夫节妇;敬礼读书游泮、登科甲者;重视齿德膺冠带者。惩恶,首先列出不法族人的恶行:“本族族众人繁,贤否不一,倘有不肖子孙,游手好闲、不务生理、结党成群、饮酒赌博、夜聚晓散,致使衣食不给,始则窃人柴、蔬、禾、稻等物,因循日久,邪恶渐积无忌,遂为强盗,破家杀身,固不足惜,其累及本宗,贻辱先人,实莫大之祸也,族当共诛矣。”接着,指出惩处的措施:“凡有窃本族及外姓之人物者,或访出、或捉获,族长与族人量其所窃之大小,定罪之轻重以责之,仍追原物给主。如强盗及偷牛、马者,或访出,或捉获,不论轻重送官如律。其奴仆犯者,罪亦同。”最后是惩恶簿的设置问题:“祠堂中宜置惩恶簿一本,直书其名,纪其迹,执此经官重治,以殄灭其恶,尊长族人亦当秉公,不得怀私挟雠,其巨恶者不在此限。”可见,纯峰张氏设置族长,可以审理族人过错,严重者送官府重治,祠堂设置惩恶簿作为执法的依据,祠堂族长代表的族权明显存在。戒争斗骄横,要求遇事隐忍勿争,认可家长、祠堂的管理族人权力:“其果有不可忍之事,许禀尊长分辨是非,若尊长不能处分方许呈告。如强梁子孙恃恶不禀命径自告理者,乃系骨肉内戕,许家长执此告官,以违犯教令论,然后剖分曲直,仍责原告。”勤俭,详细阐述勤俭对于人生、士农工商、家庭的重要性:“勤俭为治家之本,斯言信矣!夫人一勤则天下无难事,其功名富贵莫不自勤中来也;俭则胜于求人,其布帛菽粟,未尝不自俭中来也。为士者,勤则事业成;为农者,勤则衣食丰;为工者,勤则艺业精;为商者,勤则财用足。男子各务生理勤乎外;妇人各务纺绩勤乎内,家斯成矣。若懒惰奢侈不破家荡产者,未之有也。”这种深入日常生活的勤俭观念,或许受到宋代新儒家思想的影响。29

(五)保族产,护风水。见于保守条目,下设四条。一是禁止盗卖祭田:“祭田为祀祖而设,乃子孙相承之业,法何敢废?如有不肖子孙,将祭田盗卖者,许尊长同族人送官,以不孝论,并赎原田还。”二是保护坟山:“坟山系祖宗坟寝,乃根本之所,责任匪轻,子孙保守督令,每遇祭祀之日,务加培整,不致被人侵害。如不肖子弟盗卖者,许尊长同族人送官,以不孝论,并还原山。迩来徽州有无籍奸巧之徒,专替人挖好发福之墓,将旧骸骨取起,以新骸骨葬入其中,其害人、杀人古今所未有者,所以子孙要时时葺理,以防奸伪。”三是禁止盗砍坟山树木柴薪:“后龙山乃来龙发脉之所,包山为包托护卫之山,二者为族人生灵所系,尤当丰蓄,以助兴隆,更加严禁,毋得损伤。如有盗砍树木者,重责重罚;盗斫柴薪者,量责罚之;其他人盗砍坟山树木柴薪者,罚责同。”四是保护祠堂:“祠堂为祖宗神主在内,门墙为□人防卫之设,二者所系不小,凡有损坏,许即禀尊长,责令族人动众银修补,毋致倒塌。”30

此外,还“附惠育佃仆”条目,要求善待佃仆,元旦、祭祀时给予礼物,任其佃种田地、樵采山木,守岁给炭,屋坏修理,即:“佃仆每遇元旦,各姓男妇拜谒祖厅,与之以果酒、点心、羹饭;遇祭祀,与之酒肉,其物件俱应值年首出备。不论男妇老幼,人各给焉,所以预养于平时,有田者任其佃种,有山者不禁其樵采,所以资息乎生活。或役其力者,不过婚姻丧葬五礼用之,岁夜则有柴炭之取,以助年首之用。其屋宇坏,宜及时修理,永存□管,不许分授弃卖,亦不许凌虐索取财物。”坚持良贱不婚:“又婚姻使之择其相因,不许高扳,致干良贱之分。”对于不服管制者则要严加惩治:“若彼或背德抗逆,当禀命家长、年首,以理治之,仍或恃顽,然后赴官惩治,庶恩威可以常相事使矣。”

综上所述,纯峰张氏《家训》符合儒家修齐治平的意识形态,以治家维护社会秩序,忠于国家,显示出家国一体的特色。《家训》中的明五伦、制定冠婚丧祭礼仪、输国课、守法度、扬善、惩恶等规定均为证明。《家训》多次出现“天理”的用语,不仅有“存天理”的条目,还在“保守”条指出:“纵人可以欺瞒,天理王法终莫能逃,盖害及其祖,以作自孽,何其愚乎!切当为戒。”将“天理”视同“王法”一样的正义存在。这种“天理”的观念,受到了新儒家的影响。31《家训》多处出现将重犯送官处治的规定,显示出宗族自治与寻求官府支持的互动关系。如正名分条,“轻则论以家法……重则送官如律”。惩恶条,“如强盗及偷牛、马者,或访出、或捉获,不论轻重送官如律”。戒争斗骄横条,“骨肉内戕,许家长执此告官,以违犯教令论”。保守条,将祭田、坟山盗卖者,“许尊长同族人送官,以不孝论”。惠育佃仆条,对于恃顽佃仆,“赴官惩治”。“送官如律”“以违犯教令论”“以不孝论”,32都是依据国家的法律行使权力,宗族在祠堂、族长的管理下,希望族人遵纪守法。


余 论


遂安的生态环境既是士大夫审美的佳山水,也是不利农耕的山地之区。普通民众民生艰难,或者影响到当地的社会秩序。万历时期的地方志记载了遂安的的风俗:

邑僻居岩谷,附山依水,悉成村落,广莽处随高下为田,俗尚勤朴,少奇衺。……冠婚丧祭,各称其家,大都三加之仪废久不行,冠日拜父母亲族,不及其他。亲迎之礼或行或已,嫁尚妆资,高者至破□不□为讦,卑者反或勒索聘财,道同夷虏,溺女之□,往往以是。丧遵《家礼》,服制如仪。而崇尚斋醮,张灯设食饭,阇黎羽士,费用不赀。奈何缓于营葬,移岁不举,此则溺于青鸟家言,即有至人,终不足以破俗疑,为可憾耳。服御旧尚俭朴,迩亦稍稍侈焉。观民设教,示俭示礼,是在司道者。 33

可见村落附山依水,随高下为田,冠婚丧祭均有不符合礼仪之处,地方志编纂者呼吁“观民设教,示俭示礼”。而《家训》的订礼仪、行教化,正是“设教”与“示俭示礼”。

事实上,作为“司道者”的地方官一直在进行移风易俗的社会建设活动。隆庆时期的遂安知县吴谦,字汝亨,就曾“饬宗法”,34当是倡导宗族建设活动特别是制定族规家法。万历时期的遂安仍有乡约所,约正副治理乡村社会,万历三十八年(1610)任知县的韩晟说:

周礼为比闾族党之制,令民相保爱,助捄赒宾,不独以法制整齐之,是以其民可使,而教化易行也。后世师其意,常验之一方者,莫若蓝田《吕氏乡约》之善。吾谓:欲行保甲,当寓保甲于乡约,而损益吕氏之议,稍以礼乐节文之,附以读法之仪,别以书善纪恶之籍,是宜于各隅各都择以闲旷寺院,匾曰:乡约所。推择耆老为约正副,余咸属之,招以谕文,加以束帛,以示愿与共治之心,孰敢以虚文应哉!嗟夫,张敞、鲍宣,汉之三老,即今之约正也。恶可忽诸。35

约正副的乡约管理,重要的一环是有礼乐节文、读法之仪、书善纪恶之籍,我们看到翌年制定的《家训》都涉及之,纯峰张氏订立《家训》应是响应知县号召的宗族乡约化行为,36宗族与官府共同治理乡村社会。

晚明时期的遂安,官府以乡约、宗族治理地方,地方上的宗族乡约化,推动着宗族的组织化与普及。这一历史趋势入清后仍在持续,宗族组织进一步深入族人生活。


附图:大路口村位置图

图片来源:《万历遂安县志》卷1《方舆·县治图》新安乡十七都。


注释


1毛一公,号明斋,万历十七年榜进士,遂安十一都人,光禄寺卿,祀乡贤。(光绪《遂安县志》卷6《选举·进士》,卷7《人物·乡贤》)

2余学文,号纯轩,举人,官至建昌府同知。里居,赒族戚。(光绪《遂安县志》卷7《人物·乡贤》)

3张邦聘纂修《重梓遂邑纯峰张氏宗谱》,《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藏明刻孤本秘笈丛刊》,第12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71页。

4国家档案局二处、南开大学历史系等编《中国家谱综合目录》,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345页。

5章百成编著《淳安宗谱》(中国文史出版社2017年版,第233页)记载,清人张雄璿等纂修《重梓纯峰张氏宗谱》,5卷,康熙二十七年(1688)木活字版,三册,存卷三至五,存卷载世系图、行状、传记。上海图书馆、南京图书馆藏谱。感谢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蒋宏达先生赠书!

6《重梓遂邑纯峰张氏宗谱》,《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藏明刻孤本秘笈丛刊》,第12册,第245页。

7《重梓遂邑纯峰张氏宗谱》,《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藏明刻孤本秘笈丛刊》,第12册,第245—246页。

8《重梓遂邑纯峰张氏宗谱》,《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藏明刻孤本秘笈丛刊》,第12册,第246页。

9《重梓遂邑纯峰张氏宗谱》,《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藏明刻孤本秘笈丛刊》,第12册,第246页。

10《重梓遂邑纯峰张氏宗谱》,《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藏明刻孤本秘笈丛刊》,第12册,第247页。又,余思宽,永乐十三年榜进士,遂安十都人,广东按察司副使,祀乡贤。(光绪《遂安县志》卷6《选举·进士》)

11《重梓遂邑纯峰张氏宗谱》,《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藏明刻孤本秘笈丛刊》,第12册,第248页。

12《重梓遂邑纯峰张氏宗谱》,《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藏明刻孤本秘笈丛刊》,第12册,第248—249页。

13《重梓遂邑纯峰张氏宗谱》,《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藏明刻孤本秘笈丛刊》,第12册,第271页。

14毛一公为《重梓遂邑纯峰张氏宗谱》撰文多篇,另有毛一公、毛一瓒编《重编遂安泮塘毛氏宗谱》,明万历二十八年(1600)刻本,可知毛一公为遂安的修谱专家,遂安在万历时期或有修谱风气。

15《重梓遂邑纯峰张氏宗谱》,《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藏明刻孤本秘笈丛刊》,第12册,第272页。

16《重梓遂邑纯峰张氏宗谱》,《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藏明刻孤本秘笈丛刊》,第12册,第272页。

17王士性著,吕景琳点校《广志绎》卷4《江南诸省》,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68页。

18韩晟修、毛一鹭纂《万历遂安县志》卷1《方舆·乡落》,“中国史学丛书”三编,台北学生书局1987年影印稿本,第55—56页。

19《万历遂安县志》卷1《方舆·乡落》,第72—74页。

20光绪《遂安县志》7《人物·敦义》,第74页上。

21光绪《遂安县志》卷10《艺文·记》,第32页。

22《重梓遂邑纯峰张氏宗谱》,《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藏明刻孤本秘笈丛刊》,第12册,第246页。

23《重梓遂邑纯峰张氏宗谱》,《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藏明刻孤本秘笈丛刊》,第12册,第265页。

24付小红:《明清时期江西家族“小八景”的初步研究》,《南方文物》2005年第2期。

25《重梓遂邑纯峰张氏宗谱》,《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藏明刻孤本秘笈丛刊》,第12册,第268页。

26约翰·W.达第斯:《一幅明朝景观:从文学看江西泰和县的居民点、土地使用和劳动力》,王波译,《农业考古》1995年第1期。

27《重梓遂邑纯峰张氏宗谱》,《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藏明刻孤本秘笈丛刊》,第12册,第249—254页,本节大量引用《家训》资料,不再一一注出页数。

28这是明清宗族多有的择业观念,可参阅常建华:《宗族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453—455页。

29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554—555页。

30在明代江西泰和县,宗族“坟地是在专业风水家的帮助下挑选的。坟墓被精心挑选,以便祖先们能舒适地被理葬在浅滩与山坡合适处,对于活着的后代可以永远发生影响”。(约翰·W.达第斯:《一幅明朝景观:从文学看江西泰和县的居民点、土地使用和劳动力》,《农业考古》1995年第3期)当时重视祖先坟山风水以护佑族人,应具有普遍性。

31参见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第499页。

32关于“以违犯教令论”、“以不孝论”,请参阅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8—38页。

33《万历遂安县志》卷1《方舆·风俗》,第75—77页。

34《万历遂安县志》卷2《官师·名宦》,第199页。又,浙江以宗族建设移风易俗的事例,还可参阅常建华:《宗族与风俗:明代中后期社会变迁的缩影——以浙江余姚江南徐氏为例》,《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8年第4期。

35《万历遂安县志》卷1《营建志·乡约所(在洞神宫)》,第137—138页。又,据《万历遂安县志》卷1《营建志·寺观(庵堂附)》,洞神宫位于县城西门内,当是一所道观,第144页。

36明代徽州、浙江等地出现宗族乡约化,参见常建华:《明代徽州的宗族乡约化》,《中国史研究》2003年第3期;《明代江浙赣的宗族乡约化》,《史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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