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红兵:“葬仪”与“信俗”:文献所见宋代墓葬石作中的“十二时神”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37 次 更新时间:2020-09-26 09:01

进入专题: 十二时神   墓石制度   岁时信俗   宋代  

肖红兵  

文献所称“十二时神”石作资料主要见载于宋代丧葬文献中,是宋代国丧和勋戚大臣墓葬石作事物之一。在丧仪称谓层面,宋代文献所载墓石“十二时神”源于晚唐五代文献中的“十二时”和五代宋初的“十二神”,宋代礼官开始将两种称谓合为“十二时神”,体现了唐宋之际葬仪相继相承和意蕴异变的礼法特征。在丧葬文化层面,宋代墓葬石作中的“十二时神”源于上古时期的太岁“十二神”,宋代在唐代基础上将太岁“十二神”、地支“十二辰”和五行运作系统融会创新,并杂糅进了节气和属相文化,形成“三教合一”的葬俗文化特征。在物类形象层面,宋代墓葬中的“十二时神”石作造型未见文献详细记载,但从考古出土实物来看,宋初应是兽首人身或人首人身兽冠的神煞形象,宋代中期则是人首人身托兽的文吏形象,完成了“时神”形象从神兽、兽臣向人神的转变。作为国家墓葬威仪象征的石作物类,相较于其他墓葬物类,“十二时神”既能以石神的形象彰显人间的政治威仪,也是五行、地支和属相信俗文化在宋代融合与异变的一个例证。

关键词:“十二时神”; 墓石制度; 岁时信俗; 宋代;


在传统中国社会中,以金、木、水、火、土为元素的五行运作,极大地影响了人们的岁时观念,形成以“天干地支”为符号元素的时间记忆与书写范式。其中,十二地支中的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用以表记一日的十二个时辰,各时辰的当值之神被称为“时神”,唐代以降与之对应的十二种动物则被称为“时兽”,考古学者多称之为“十二生肖”。《周礼》称“冯相氏,掌十有二岁、十有二月、十有二辰、十日、二十有八星之位,辨其叙事,以会天位”,1反映的是周代中国对时间的划分方法。迨至秦汉以降,道教创立,传统的岁时文化中逐渐形成了所谓的“时神”信俗,宋人即有“十二年王大神,十二月将大神,十二日分使者,十二时辰使者,二十四气使者,七十二候神王”2之论。明代许仲琳编著的神话小说《封神演义》结局“封神”中,姜子牙对所谓“太岁部下日直众星”都封了神,其中“直年神李丙”“直月神黄承乙”“直日神周登”“直时神刘洪”,3年、月、日、时不仅各有当值之神,而且拥有了人间俗姓俗名。考诸文献记载可知,人间的“时神”信俗在唐末五季时期逐渐被纳入到墓葬石作中,晚唐时期的墓石中称为“十二时”,五代宋初的墓石中称为“十二神”。北宋建隆二年(961)六月二日太祖之母太后杜氏崩薨,其墓葬中使用的石作称“十二时神”。乾德三年(965)六月孟昶薨卒,赵宋朝廷依礼诏许其墓中使用“十二时神”等六类石作,表明太祖时期开始合称“十二时”与“十二神”为“十二时神”,并将之与当圹、当野、祖思、祖明、地轴、志石、券石等物件一起,组成宋代勋戚与高级品官卒后的墓葬入坟之石作,给赐“十二时神”亦成为宋代“勋戚大臣薨卒”凶仪的重要内容。考古学者针对出土唐宋墓葬中的十二兽壁画形象或十二俑物件造型,根据壁画或石作数量、所在位置、摆放次序等,与《宋史》所载“十二时神”石作联系对应,将文献中的“十二时神”解释为墓葬出土的“十二生肖”俑,其中以陈朝云、王元林、刘未、谢璇等人的研究最具代表性。4由于晚唐两宋丧仪文献中载及的“十二时神”石作未见具体造型或形象的文献注说,所以考古学者们多以唐宋墓葬出土的“十二生肖”壁画或石作与文献所载名称对应解释,是当下我们了解唐宋墓葬石作“十二时神”造型或形象的唯一可行的方式。笔者所见,学界尚无从历史文献学的视角对“十二时神”及其相关问题进行探研的成果,故拟从丧仪文献所载墓石中的“十二时神”称谓切入,对晚唐以降“十二时神”纳入丧仪的制度拟定、宋代墓葬石作的制造程序以及“十二时神”的文化意蕴和形象演变等进行考释,冀望能为宋代丧葬仪制与信俗文化的研究提供助益性参考。


一 文献所载晚唐五代“十二时”墓石仪制概观


唐代品官丧仪中的石作物类、数量、造型并不具体,检诸文献仅见《唐六典》和《通典》中各载有一条丧葬“明器之属”的相关内容,此外再无其他典籍载及品官墓葬中的石作信息。其中,《唐六典》卷23记载:

凡丧葬则供其明器之属,三品以上九十事,五品以上六十事,九品已上四十事。当圹、当野、祖明、地轴、马、偶人,其高各一尺;其余音声队与僮仆之属,威仪、服玩,各视生之品秩所有,以瓦、木为之,其长率七寸。5

从上述唐代品官墓葬石作物件名称来看,相较于前朝,唐代在石作物类上已经颇有创设。虽然新、旧《唐书》等正史文献中并无国丧和品官丧仪中使用“当圹”“当野”等石作物件的具体事例,但是晚唐时期官员对品官丧仪中的明器问题曾有过详细讨论,见载于五代入宋宰臣王溥所编《唐会要》中。其一,元和六年(811)十二月,刑部兼京兆尹郑元状奏“条流文武官及庶人丧葬”事,称“三品以上,明器九十事,四神、十二时在内”、“五品以上,明器六十事,四神、十二时在内”、“九品以上,明器四十事,四神、十二时在内”,并强调“以前明器,并使瓦木为之,四神不得过一尺,余人物等不得过七寸,并不得用金银雕镂,帖毛发装饰”。6其二,会昌元年(841)十一月,御史台奏请“条流京城文武百寮及庶人丧葬”事,称三品以上“明器并用木为之,不得过一百事,数内四神不得过一尺五寸,余人物等不得过一尺”,五品以上、九品以上明器事项与规制依次递减,而其他“工商百姓诸色人吏无官者,诸军人无职掌者”丧葬中的明器,“任以瓦木为之,不得过二十五事,四神、十二时并在内,每事不得过七寸”。7两则材料中提及的“四神”“十二时”等墓石物件,应是传世文献中所见最早有关唐代品官墓葬中石作史料。其中,“四神”当为用以镇守护佑四方的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大神兽,与“四神”并列的“十二时”则应是与“十二地支”对应的“辰神”。

五季之际,社会离乱,政权更迭,礼法承唐之余趋于废坏,百官被迫“朝秦暮楚”,卒后葬仪多有降减。其中,后唐长兴二年(931)重新拟定了品官及庶人“丧葬仪制”,新仪规定五品至六品升朝官“明器三十事,四神、十二时在内,四神不得过一尺,余不得过七寸”,七品至八品升朝官“明器二十事,以木为之,四神、十二时在内,四神不得过一尺,余不得过七寸”,六品至九品不升朝官“明器一十五事,并不得过七寸,以木为之”,庶人“明器一十四事,以木为之,不得过五寸”。8虽然五季丧仪墓石史料仅见后唐一例,但是新规所反映的礼仪之减降已可见一斑。其中,明器之属从唐代的“九十事”“六十事”“四十事”分别减降为“三十事”“一十五事”“一十四事”,新规亦表明六品以下非升朝官及庶人墓圹中或许不能放入“四神”和“十二时”石作。

当然,晚唐五季丧仪文献中的明器之属“九十事”“六十事”“四十事”中是否含有当圹、当野、祖思、祖明等石作,尚有待进一步考证。从前述《唐会要》和《五代会要》所载“四神、十二时在内”以及乾德三年六月太常礼院奏言“明器九十事,石作六事”来看,9“四神”与“十二时”等石作不在所谓明器之属诸事中,据此可知“四神”“十二时”应是晚唐以降品官丧仪中必有的墓葬石作物类。只是到了宋代“四神”石作减降,“十二时”先是改称为“十二神”,并在其后的仪礼更新与变革中深化为“十二时神”。这种“合二为一”的称谓,不仅与传统的“十二地支”岁时文化完全融合,还潜在地将道教神仙体系中的“时神”信俗纳入品官墓葬威仪之中。


二 文献所载宋代“十二时神”墓石礼仪制度


赵氏代周建立宋朝政权后,在礼法层面首先面临的是追尊追谥先世诸祖,《宋史》卷122《礼志二十五》中即称“太祖建国,号僖祖曰钦陵,顺祖曰康陵,翼祖日定陵,宣祖曰安陵”。“宣祖”即赵匡胤、赵光义三兄弟的父亲赵弘殷,追谥“宣祖”是在建隆元年(960)三月壬戌,乾德元年(962年)十二月又诏令“改卜安陵”,二年正月十一日,规定的凶仗仪用物类中“宣祖衮冕,昭宪皇后花钗、翬衣、赠玉,十二神、当圹、当野、祖明、祖思、地轴及留陵刻漏等”。10《宋史》记载“改卜陵寝宣祖合用哀册”称,“十二神、当圹、当野、祖明、祖思、地轴及留陵刻漏等,并制如仪”,11反映出宣祖陵寝墓石中有“十二神”石作。从称谓来看,宣祖陵寝中的“十二神”当是晚唐五季品官墓葬中的“十二时”。此外,赵氏“顺祖、翼祖皆葬幽州”,真宗时期“始命营奉二陵,遂以一品礼,葬河南县。制度比安陵减五分之一,石作减三分之一”,12二祖墓石中是否减去了“十二神”石作难以确言。理论上顺祖、翼祖墓室中应该是使用了“十二神”石作,只是石作的尺寸和规模应只有安陵的三分之二。

从丧仪的礼法规定来看,《宋史》卷124《礼志二十七》对“勋戚大臣薨卒”丧仪载述较为详实,“坟所有石羊、虎、望柱各二,三品以上加石人二人。入坟有当圹、当野、祖思、祖明、地轴、十二时神、志石、券石、铁券各一”,13行文用语已为“十二时神”,不过《宋史》所据“按会要”未知是何时《会要》,检阅徐松所辑《宋会要辑稿》中并无上引文字。从《宋会要辑稿》所载的具体丧仪实践事例来看,宋太祖时期几个重要墓葬实例中均使用了“石作六事”物类,其中“十二时神”称谓多书写为“十二神”。具体情况条析如下:

其一,建隆二年六月二日,太祖、太宗之母皇太后杜氏“崩于滋德殿”,杜氏遗令有“园陵制度,务从俭省。勉从予志,勿用烦劳”。14至二十五日,太常礼院奏言“吉凶仪仗,准诏减省数目……十二时神,当圹、当野、祖明、祖思、地轴各一”,并称“望令少府监修制”。15礼官所谓“减省数目”意指“皇太后”之丧仪物类应该“增数”以示尊隆,但杜氏考虑赵宋政权初建诸事理应“从简”,因此杜氏墓葬中实际给赐的“六事石作”各一套与前述礼法所定的“勋戚大臣薨卒”中的石作数目一致。皇太后杜氏薨卒是赵宋建政后国家遇到的第一件国丧事宜,此事比乾德二年二月改迁宣祖安陵之事早两年,据此可知自建隆二年开始宋代勋戚墓葬石作中已经使用“十二时神”之称谓。

其二,乾德三年六月,孟昶及其母李氏相继薨亡,宋廷“诏礼官议定吉凶仪仗礼例以闻”,其后太常礼院官员奏言:

检详故事,晋天福十二年葬故魏王,周广顺元年葬故枢密使杨邠、侍卫使史弘肇、三司使王章例,并用一品礼。墓方圆九十步,坟高一丈八尺,明器九十事,石作六事,音身队二十人,当圹、当野、祖明、祖思、地轴、十二时神、蚊厨帐、暖帐各一。16

孟昶母子丧仪遵循晋、周故事,表明宋初国家凶仪中的“石作六事”制度源自五季的墓石制度,上引丧仪文献中确实只有“当圹、当野、祖明、祖思、地轴、十二时神”六事石作。

其三,开宝九年(976)十月二十日太祖崩,《宋史》载称“其吉凶仗如安陵”。17前述宣祖安陵石作中有“十二神”等六事,可知太祖陵寝墓圹中亦放入“十二神”石作,当然在石作称谓上其时应该称之为“十二时神”。

以上是文献所见北宋国丧中墓葬使用“十二时神”石作情况,南宋帝后墓葬中使用“十二时神”石作情况,《宋会要辑稿》和《中兴礼书》中载有数例。绍兴元年(1131)五月十七日,礼部言:

据太史局申:检会园陵故事,诏内侍与少府监制造十二神等。今来攒宫内合用神杀等,欲乞指挥工部下所属制造。十二神系元神一十二尊,五方神五尊以五方色装造,蒿里老、清道官各一尊,各立高一尺二寸。当圹神、当野神各一尊,各立高三尺。祖司神、祖明神、天关神、地轴神、仰观神、仰面神、伏听神各一尊,各立高一尺二寸。18

上引文字是文献所见有关宋代墓石物类最为详细的记载,除十二神、当圹、当野、祖思、祖明、地轴等传统“六事石作”外,言及宋代其他文献没有记载的天关、仰观、仰面、伏听四个神灵石作,合起来形成“十事石作”。

绍兴十三年(1143)八月二十七日,南宋朝廷更改徽宗陵寝名为永祐陵,其陵“各合修置入攒宫十二神等,依故事系工部指挥文思院计会,太史局修置”。19绍兴二十九年(1159)十月五日,礼部太常寺言“今参酌讨论到大行皇太后攒宫合行典礼下项”时,称“依故事,修奉欑宫合用十二神等,乞令工部行下,文思院计会,太史局修制”,南宋朝廷“诏依”。 20

绍熙五年(1194)六月九日,宋孝宗“崩于重华宫重华殿”,八月十六日,礼部、太常寺奏言“欑宫内合用十二神,乞下文思院修制”。21庆元三年(1197)十一月六日,寿圣隆慈备福光祐太皇太后“崩于慈福宫之慈福殿”,九日礼部、太常寺奏言“将来发引合用大升轝、龙楯,系比附绍兴二十九年体例,并欑宫合用十二神等,并乞下文思院修置施行”。22庆元六年(1200)八月八日,宋光宗“崩于寿康宫寿康殿”,九月二十二日,礼部、太常寺奏言“欑宫内合用十二神等,乞下文思院修制”。23

以上三则南宋墓葬石作事例中“十二时神”均称为“十二神”,这种用词变化显然并非礼官有意或无意“简称”所致。一种理解是南宋礼官当时所检阅的国朝“故事”中使用的称谓即是“十二神”,当然这些国朝“故事”或许是宣祖安陵之典故。由于靖康之难,汴京沦陷,国家典籍悉数被金人掠毁,侥幸南下的文武官员对“国朝故事”虽有记忆,但已经没有文献典籍可资检阅,故另一种解释是南宋初年礼官根据昔日在汴京阅读典籍之记忆,熟悉过去帝后墓葬欑宫石作中有所谓的“十二神”,于是在奏言中使用了“十二神”的称谓。


三 文献所见宋代“十二时神”墓石的制造程序


上节略述宋代国丧墓葬中“十二时神”石作实践事例之概况,南宋时期则仅见前述几则帝后欑宫内“合用十二神”石作。综合来看,北宋皇帝陵园中使用石作称谓情况未见史籍详载,但是从南宋高宗、孝宗、光宗时期墓园欑宫“合用十二神”石作来看,宋代帝后、勋戚、重臣墓葬中使用“石作六事”应是丧葬礼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十二时神”等墓葬石作的制造就显得十分重要。

北宋时期仅见及一则诏令“少府监修制”的官员奏言,或可据此认为北宋及其以前的晚唐五代时期“十二时神”等墓葬石作是由“少府监修制”。南宋时期则多见诏令“文思院修置施行”,具体制造程序大致“系工部指挥文思院计会、太史局修置”,24反映出两宋时期墓葬石作的制造程序尚有一些变化,兹据《中兴礼书》及《中兴礼书续编》略作条析。

其一,徐松《中兴礼书》卷245《发引》中引录《国朝会要》,载称“永安陵(宣祖陵名),乾德二年正月十一日,有司请新陵,进皇堂有十二神、当圹、当野、祖明、祖思、地轴”,宣祖新陵所用“石作六事”则是“诏内侍与少府监同修制”。25该书同卷记载,“永定陵(真宗陵名),乾兴元年二月二十四日,命判少府监杨嵎与入入内供官李怀俨、康延逊同管当制造”。26上引两则墓葬石作的制造程序文献表明,北宋时期“十二时神”等墓葬石作应是内侍与少府监官员共同负责修制。

其二,《中兴礼书续编》引《中兴礼书》记载,“昭慈圣献皇后攅宫,绍兴元年正月十一日,礼部言据太史局申,检会园陵故事,诏内侍与少府监制造十二神等。今来攅宫内合用神杀等,欲乞指挥工部下所属制造”。 27“绍兴元年”太史局官员检会的“园陵故事”只能是北宋“诏内侍与少府监制造十二神等”石作的礼法旧典,而南宋礼部官员则“欲乞指挥工部下所属制造”,虽然没有言及“工部下所属”部门名称,但是裁去了内侍人员的参与,而此时的“十二时神”等墓葬石作的制造是否继续经由少府监制造亦难以确言。

其三,绍兴二十九年十月五日,礼部太常寺言,“依故事,修奉攒宫合用十二神等,乞令工部行下,文思院计会,太史局修制”,其后亦称“契勘依前项典故,进皇堂合用十二神等。今来大行太上皇帝升遐,所有皇堂内合用十二神等,欲乞依礼例令工部行下,文思院计会,太史局修制施行”。28另外,《中兴礼书》中“修奉攒宫”记载,乾道三年七月六日,礼部太常寺奏言“依故事,修奉欑宫合用十二神等,系工部下文思院计会,太史局修置”,29表明绍兴后期墓葬石作的制造完全由工部、文思院、太史局共同修制。这种变化后的石作制造制度在高宗以后被宋廷完全继承下来,例如淳熙十四年(1187)十二月十四日,礼部太常寺奏言“准批下礼部申参酌比附合行事件”,其中即有“契勘依故事,修奉攒宫,合用十二神等,系工部行下,文思院计会,太史局修制”,其后亦称“所有今来大行太上皇帝修奉攒宫,合用十二神等,欲乞依上件故事施行”。30

上述几则材料十分清晰地表明,自南宋绍兴晚期开始“十二时神”等墓葬石作的制造经由工部、文思院、太史局依据各自职责相递进行。综合来看,文献见载的宋代“十二时神”等墓葬石作给赐的对象,从晚唐五季的大部分品官升限为北宋三品以上“勋戚大臣”和帝后人员,最后完全提炼为帝后陵园特有的丧仪石作物类。此外,帝后陵园中“十二时神”等石作物类的制造程序在北宋为诏令“内侍与少府监”共同制造,在南宋则演变为诏令“工部行下、文思院计会、太史局修制”,这种“演变”更合符礼法制度的运作。“十二时神”等石作的给赐对象和制造官署的演变,反映出国丧中的墓葬石作仪制在宋代逐渐完善化和规范化的礼法特征。


四 文献所见宋代“十二时神”墓石的文化意蕴


虽然检阅文献记载知道“十二时神”墓石仪制始于晚唐,并在宋代发展成为国丧墓葬仪制的重要内容,但是这种墓葬石作文化应当源于唐代以前的五行文化、岁时信俗与祭祀仪礼。传统中国社会中的五行观念对人们的生命观、物质观和世界观有着深刻影响,金、木、水、火、土的因承循环与有机运作,不仅成为构成天(神)、人、地(鬼)三界万物的基本元素,也主宰着所有生命(万物)的诞生、成长、福祸、病残与衰亡。其中,“十二”是五行运作系统中的重要术数序列,宋人已经有了“十二辰,《事始》曰黄帝立子丑十二辰以名月,又以十二名兽属之”31的认识,这种术数产生了“天干”“地支”的时间记忆范式和岁时信俗文化,而宋代墓石中的“十二时神”可以视为传统中国社会中岁时文化的特殊意象。

传世文献中最早提及的“十二时神”与五行系统中的“太岁”文化和神龙信俗有关。《春秋命历·序》称“皇伯、皇仲、皇叔、皇季、皇少五姓同期,俱驾龙,号曰五龙”,而《遁甲开山图》引荣氏之说“昆弟五人,人面而龙身”。32郦道元《水经注》对“五龙”作注释称:

五龙降天皇兄弟十二人,分五方为十二部,法五龙之迹,行无为之化。天下仙圣治,在柱州昆仑山上,无外之山,在昆仑东南万二千里。五龙、天皇皆出此中,为十二时神也。33

这段文字中的“十二时神”显系上古时期十二个部落首领,但所谓“五方”与“十二部法”表明“十二时神”主宰一切。这种“十二部法”或“十二时神”后来进一步演化成太岁“十二支神”,并出现了“年王”“月将”“日直”“时直”太岁岁时的划分,所直之神“若天罡、太乙、功曹”34等。

古人认为岁星运作“自子至巳为阳,自午至亥为阴”,形成“所谓太岁十二神”,是太岁诸神与地支位次的结合,至隋朝则进一步与五行融合。隋朝萧吉《五行大义》解释“六壬所使十二神者”称,“神后,主子,水神。大吉,主丑,土神。功曹,主寅,木神。大冲,主卯,木神。天刚,主辰,土神。太一,主巳,火神。胜光,主午,火神。小吉,主未,土神。传送,主申,金神。从魁,主酉,金神。河魁,主戌,土神。微明,主亥,水神”,35反映出太岁、地支、五行融合成了全新的“十二神”。这里的太岁“十二神”显然与“十二辰”融合成为了“十二辰神”,明代刘基所列太岁“十二月将”之名讳可供一观,《多能鄙事》卷8记载:

登明,亥,正月将。神后,子,十二月将。太吉,丑,十一月将。 功曹,寅,十月将。太冲,卯,九月将。天罡,辰,八月将。太乙,巳,七月将。胜光,午,六月将。小吉,未,五月将。传送,申,四月将。从魁,酉,三月将。河魁,戌,二月将。36

刘基所谓的太岁“十二神”主要是登明、神后、太吉、功曹、太冲、天罡、太乙、胜光、小吉、传送、从魁、河魁,并与亥、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十二支”对应。不仅如此,明人还将六壬“十二神”与所谓的节气和属相对应,见载于无名氏所编《六壬大全》一书中,详见表1:

表1所列“十二神”基本涵盖了明代以前有关“十二支神”“十二辰神”“十二月将”“十二属相”诸系神灵,可知明代在前代六壬十二神的基础上进一步融合杂糅了节气和属相文化。清人俞正燮在论及“六壬古式”时称,“十二次法,自汉已乱之”,认为“十二神名,既递改义,又参差以河魁、从魁、太一、天刚、太冲之名,推之知十二神由星得名,不以节气中气得名”。37

太岁“十二神”与地支“十二辰”的融合,主要体现在人间的四时循环、昼夜更替和人事运作层面。在五行运作系统中,“十二支神,有阴阳之分,各司其事”,38 其中“子丑寅为春,卯辰巳为夏,午未申为秋,酉戌亥为冬。于十二时辰内,运其火候,应以四时,五行不得分毫参差”,39乃至于“子午为阴阳二至,卯酉为日月之门,寅申为道路之神,辰戌为牢狱之地,丑未为天厨之所,己亥为堂庙之宫”。40实际上,太岁、地支、五行三者合一衍生的“十二神”主管天地之际的神、人与鬼,汉代王充即称“天地之间,百神所食,圣人谓当与人等。推生事死,推人事鬼”。41《唐六典》对太岁“十二神”亦有记载:

十二月之神:正月登明,二月天魁,三月从魁,四月传送,五月小吉,六月胜先,七月太卜,八月天闰,九月太冲,十月功曹,十一月大吉,十二月神后。凡阴阳杂占,吉凶悔吝,其类有九,决万民之犹豫:一曰嫁娶,二曰生产,三曰历注,四曰屋宅,五曰禄命,六曰拜官,七曰祠祭,八曰发病,九曰殡葬。42

上引文字表明太岁“十二神”有“九决万民”的功能,涉及人间的“嫁娶”等九事。其中“祠祭”的表现就是太岁“十二神”被用到“大傩”礼仪之中以“追凶”“驱鬼”,而“殡葬”的表现则是唐宋时期的“十二时神”墓葬石作。

从文献载述来看,用“十二神”进行“追凶”“驱鬼”应是其本职功能。汉代刘熙称人间“有鬼行役”即需“使十二神追恶凶”,并说“周世之傩,即逐疫之意,秦、汉世则直言逐疫鬼”。43《赤松子章历》卷3《断瘟毒疫章》称:

正月至十二月,各有瘟鬼,随其放逸,天下病害……十二月辰瘟鬼皆有名字,从十二时……东方主斗成,主绝青瘟。南方主斗平,主绝赤瘟。西方主斗迁,主绝白瘟。北方主斗长,主绝黑瘟。中央主五父君,主绝黄瘟。东西南北,四维上下,十二时神,并令营卫恶鬼,无令放入。44

这里的“十二时神”显然是指“十二月将”,即专门负责“营卫恶鬼”的太岁“十二神”,是上古驱傩的重要神灵之一。唐代季冬时节有演绎驱傩的礼仪,其礼规定“天子六队,太子二队。方相氏右执戈、左执楯而导之,唱十二神名,以逐恶鬼,傩者出,磔雄鸡于宫门、城门”。45此外,道教的部分典籍文书中亦有所谓“青龙、白虎、朱雀、元武、勾陈、六合六甲神、十二时神,乘而行到厶所,左右巡防,随行随止,随卧随起,辟除盗贼,鬼魅消亡”46的载述,表明融合后的“十二时神”与其他诸神一样具有“安宅”“消灾”“祛邪”的护佑人间的作用。总括来看,太岁“十二神”与地支“十二辰”衍化的“十二时神”,的确能够“赞扬道化,助正却邪。为某乙禳却灾衰,屏斥凶恶”。47

从信俗层面来看,由太岁、地支和五行融合后的“十二神”主管人间的“祠祭”与“殡葬”诸事,于是在官方的郊祀仪礼中逐渐引入“十二神”。后梁高祖天监十七年,史官称“郊祀二十八宿,而无十二辰神,于义阙然”,于是南郊“加十二神座,与二十八宿,各于其方而为坛”,48这里的“十二辰神”显然已经是太岁、地支和五行融合后的“十二神”,并在唐宋时期成为象征帝后与勋戚大臣墓葬威仪的“十事石作”之一。


五 宋代墓石中“十二时神”形象


从前述文献记载看,“十二时神”是晚唐迄宋国家墓葬仪制中的重要石作物类之一,但是未见关于“十二时神”造型或形象的文献,至少从传世唐宋文献中看不到“十二时神”的具体形态。检诸典籍只能从文化层面推知“十二时神”是五行文化中的“登明”等太岁“十二神”,与地支“十二辰”融合后衍生成的“十二辰神”。明清文献中零星提及唐宋时期的“十二时神”石作,但明清士人在注说或解释“十二时神”时或认为是“十二生肖”,或言之为“兽首人神”。笔者以为太岁“十二神”与地支“十二辰”完全对应,故“十二时神”亦可以称为“十二辰神”。由于传世文献对“十二时神”的形象语焉不详,墓葬礼法文献中亦无相关记载。“十二时神”在造型上是否与“十二属相”完全对应或略带关系,可从文献和出土石作资料综合考察,先据文献所见有关“十二时神”的形象略析如下:

其一,文献见载两则宋代物类制作中使用的“十二时神”情况。一是宋人载张思训发明制作有“浑仪”报时之物,其物“起为楼阁之状,数层,高丈余。以木偶人为七直神,摇铃、撞钟、击鼓。及十二神,自持时牌,循环而出”。49二是宋代宫廷使用有名为“十二神舆”的车舆,其舆“赤质,四门旁刻十二辰神,绯绣轮衣、络带。舆士十二人”。50高承《事物纪原》亦称宋代“开宝通礼”在舆服中创设了“十二神舆”,舆上“载十二月之神象”。51当然,上述诸类物作中的“十二神”能够“自持时牌”,可以推测“十二时神”有“手”,而且身着“绯绣轮衣、络带”,可知宋代物事中的“十二时神”当为人形或兽首人身之物。

其二,清代士人搜见的石刻资料中记载有几则墓石“十二神”图像。赵之谦在《补环宇访碑录》中录载两则“朝鲜庆州”墓石“十二神”图像,分别为“挂陵十二神图象,无题字,无年月”和“角干墓十二神图象,无题字,无年月”,52未能详明所见“十二神”图像的造型信息。朝鲜庆州“角干墓”十二神图像,亦见载于叶昌炽《语石》:

潘仲午赠余高句骊故城石刻,共二石,一东向,一西向……又庆尚道庆州府有新罗角干墓,十二神画象,凡十二石,每石画一神,皆手执兵,无年月。刘燕翁云“角干,新罗官名”,定为唐时建。附记于此,以广异闻。右朝鲜三则。53

从叶氏记载来看,角干墓场中的十二石神“皆手执兵”,这里的“兵”当是营卫性质的兵器,亦可推知墓石中的“十二神”各有“手”,则可以视为墓石“十二时神”为人形或兽首人身之证。而“挂陵”十二神图像,另见载于文廷式《纯常子枝语》:

刘喜海《海东金石存考》:新罗角干墓十二神图像(唐咸亨间),像为十二时生肖,每神手执一兵器。又挂陵十二神图像,与角干墓大同小异。是十二属之说,且行于东国矣。《辅行记》第八之三云“十二时兽者”,若五行中名十二肖。54

文廷式引述《海东金石存考》记载,明确说明角干墓、挂陵“十二神图像”为“十二时生肖”,并将墓石中的“十二时兽”解释为“十二生肖”。这种解释正确与否尚需考证,但是其中“每神手执一兵器”则是人形或兽首人身之证。另外,《(光绪)重修天津府志》载录一份唐代《李夫人墓志铭》:

石,纵一尺四寸,宽如之,厚二寸。旧州城东强家庄人,掘土得于古墙下。无书人姓名,字体古茂,近六朝。盖作覆斗式,篆“大唐故夫人”五字,四旁刻十二神像,亦有古致。55

这封被庄稼人意外发现的唐人墓志是文献见载的唯一的一则出土“十二时神”石作的资料,可与前述角干墓和挂陵“十二神图像”相互印证。

其三,明人在解释“十二辰神”时将之与“十二生肖”对等。周述学《神道大编历宗通议》中称,“丁甲庙中有十二神,骑十二属相。下共一轴,龃龉触其轴,则一时一神,立水上矣。”56“十二神” 骑十二属相表明丁甲庙中的“十二神”与“十二属相”是相对分离的,至少两则没有融合为一个物类,或可视为“十二生肖”融入“十二时神”的一个例证。于慎行《穀山笔尘》记载:

夏周九鼎之制,不可详考,武后更造明堂,铸铜为九鼎……又铸铜为十二神。十二神者,十二支所属也。皆高一丈,各置一方,即秦皇铸金人十二之遗意也。 57

于慎行认为武则天铸造的“十二神”为“十二支所属”,严衍进一步指出,“十二神,子属鼠,丑属牛,寅属虎,卯属兔,辰属龙,已属蛇,午属马,未属羊,申属猴,酉属鸡,戌属狗,亥属猪”。58清代的傅恒有类似的解释,认为十二神“子鼠丑牛之类”。59

从上述分析可知,明人开始注重将“十二神”解释为“十二生肖”,因此文献中难以认清唐宋丧仪中的“十二时神”形象。虽然考诸传世典籍文献可知,动物“属相”问题早在王充《论衡》一书中即已出现,但是唐宋时期的文献中并未见有人以“十二生肖”来释解“十二时神”的记载。目前考古学者们习惯将唐宋墓葬中出土的“十二生肖”壁画或“十二生肖”俑实物视为唐宋丧仪礼法中的“十二时神”物类。其中,陈朝云根据墓葬出土的石作物件认为唐宋文献所见载的“十二神”为“十二生肖俑”,当圹、当野、祖思、祖明等为“墓仪俑”。60秦欢认为山东嘉祥县钓鱼山2号宋墓中室内的“十二尊石雕像”、荥阳司村宋墓与孤伯嘴宋墓绘像中“第二层绘文官,应该也是十二时神图”。61谢璇认为“十二生肖俑自南北朝时期开始出现”且多“以独立的生肖动物的形态出现”,“隋朝时,南方地区两湖一带开始出现较成体系的十二生肖人身兽首俑,到唐代则十分流行,而到五代、宋、辽时期的生肖俑则演变成为动物附着在人像不同部位的生肖俑。自宋以后,十二生肖俑作为随葬品在墓葬中就极为少见了”。62李彦颉、张玲在解释辽代壁画墓中的“十二生肖”时,认为“按固定方位出现的十二辰像或十二辰木俑,是道教的十二时神,是道教构建天界的主要要素,其代表着时间周而复始”,并指出“从盛唐到晚唐,十二生肖使用更为流行,并出现了宽袍大袖的人物画的十二生辰俑,手持笏板、头顶生肖动物的文官俑形象趋于形式化”。63张慧中描述周家店辽代壁画墓“顶部壁画为十二个人物,身穿黑白两色宽袖的朝服,双手持笏,在人的高冠前端分别绘制十二生肖”。64

关于东亚地区古代墓葬中的“十二神”问题,王元林论述最为精详,认为墓葬壁画中的十二辰图像,“中国发现最多的还是五代宋辽时期的作品,而且以文官风格人物像为主”,“十二辰动物像仅见北齐娄睿墓、磁县湾漳壁画墓和水泉梁壁画墓”,“兽首人身十二辰壁画数量较少,主要集中在唐代……从盛唐晚期的高力士墓开始增加了十二辰图像”。王元林介绍了数例十二辰图像,如五代后梁龙德四年王处直壁画墓中所剩鼠、龙、马、鸡辰像,为“文官风人身人面立像,有双手捧生肖动物者,有一手持佛尘、手仗、笏板,一手托生肖动物者”。“浙江杭州、临安一带五代吴越国石椁墓或称积石墓中,往往发现在后室四壁……中部浮雕彩绘四神,下部壁画龛内浮雕拱手托抱生肖动物的十二辰文吏像”。五代后晋天福四年(939)吴越国钱元瓘妃马氏康陵积石墓室中,十二辰像为文吏形象,每人手捧十二辰动物于怀中。福建尤溪宋代壁画墓与河北宣化辽墓、韩国高丽壁画墓中的十二辰图像,均为人身人面兽冠形象,人物表现为宋代缙绅文官的服饰与造型”。65

综合考古学者的研究来看,唐宋时期墓葬出土的“十二生肖”物类形象大致经历了三个演变阶段:唐初及其以前的写意动物“十二兽”壁画,中唐五代北宋初期的“兽首人身”俑,北宋中期以降的人首人身冠兽和人首人身托兽的文吏造型,其中每个阶段“十二兽”形象基本都与后世“十二生肖”相关。结合前文所论,文献称谓中唐代的“十二时”对应的汉隋以来的“十二支属”文化,“十二时”当是全形生肖的写意动物造型。晚唐五季在物质称谓上开始有意彰显人性,在突出超俗的人神意识下尚无法摆脱太岁诸神体系,“十二神”应是兽首人身的人兽合体造型。宋代国家在儒、释、道“三教合流”趋势中倡扬儒教为主而兼顾吸纳道、释文化,故而在物质文化的诸多层面注意采取显人隐兽的做法,“十二时神”应是人首人身兽冠进而演变为人首人身托兽的文吏造型。唐宋之际文献所见的这种从“十二时”“十二神”到“十二时神”称谓的转换,正与出土唐宋墓葬中所见十二神杀形象从写意生肖动物、兽首人身生肖壁画等,向人首人身冠兽或人首人身托兽文吏造型的演变趋势相一致。因此,宋代帝后丧仪文献中的“十二时神”石作在造型上当是人首人身冠兽和人首人身托兽且绯衣执笏的文吏形象,而品官墓葬使用石作则依据卒者的官品、身份和地位进行减损规模与尺寸,这一点在墓葬考古出土实物中已有显著反映。


结 语


综合前述,当圹、当野、祖思、祖明、“十二时神”之称谓主要出现在晚唐迄宋的品官丧仪文献中,反映出唐代伊始国丧和品官墓圹中使用石作物件成为丧葬礼法规定的独特威仪和葬俗文化。从传世文献和出土资料来看,隋代以前的墓葬中多用瓦木物件作为明器,唐代继承并发展了北周官员卒后行用的碑铭与墓石制度。唐代后期开始对品官墓葬的明器和石作进行严格规定,将之纳入国家丧仪礼法中,其后五代宋初对晚唐的品官丧仪中的明器和石作制度有所继承。其中当圹、当野、祖思、祖明、地轴与十二时神被称为墓圹中的“石作六事”,石作的造型和尺寸与卒葬官员的品级与身份有关。唐宋之际的文化异变在官员丧葬制度中亦有较多反映,其中墓葬中的石作物件给赐之差异便是一个例证。其一,文献所载宋代国丧和品官墓葬中的石作物类,在称谓上从晚唐五季的“十二时”“十二神”演变为宋代的“十二时神”,反映的是宋代墓葬石作分类更为齐全、精细、讲究,墓葬石作制度日益完善合理,彰显的葬俗意蕴和政治威仪亦较为深邃。其二,在墓葬石作的制造程序上,北宋承因晚唐五代规制由朝廷指派内侍人员与将作监共同修制,南宋则转变为工部、文思院、太史局相继以职修制,反映出南宋墓葬石作制度的礼法化特征。其三,宋代丧仪文献所载“十二时神”未见具体造型或形象的描述性文字,故未能从文献载述中了解“十二时神”的具体形象。考古学者们将出土唐宋墓葬中的十二神杀实物与文献所称“十二时神”石作对应,这种“对应”是否完全符合宋代的历史实情难以定论,但是可以视为释读或了解文献称谓中“十二时神”形象的一种范式。从礼法的实践意蕴来看,作为国家墓葬威仪象征的石作物类,相较于其他墓葬物类而言,“十二时神”在唐宋之际完成了从神兽、兽臣向人神的完全转变,这种变化既能以石人神的形象彰显人间的政治威仪,也是五行、地支和属相信俗文化在宋代融合与异变的一个例证。


注释


1郑玄注,贾公彦疏,彭林整理《周礼注疏》中册卷30,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1007页。

2蒋叔舆编《无上黄箓大斋立成仪》卷53《神位门》,张宇初等编《道藏》,明正统十年内府刻本,第9册,第695页。

3许仲琳编,张耕点校《封神演义》下册第九十九回“姜子牙归国封神”,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774页。

4陈朝云:《北宋陵寝制度研究》,《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4期。王元林:《东亚地区墓葬壁画十二辰图像的起源与流变》,《考古学报》2013年第3期。刘未:《宋代的石藏葬制》,《故宫博物院院刊》2009年第6期。谢璇:《“十二生肖”人身兽首俑的雕塑形式研究》,硕士学位论文,中国美术学院,2015年。

5李林甫等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23《将作监·甄官署》,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597页。

6王溥:《唐会要》上册卷38《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813页。

7王溥:《唐会要》上册卷38《葬》,第816页。

8王溥:《五代会要》卷9《丧葬下》,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142—144页。

9《宋史》卷124《礼志二十七》,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910页。

10徐松辑,刘琳等校点《宋会要辑稿》礼37之1,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1555页。

11《宋史》卷122《礼志二十五》,第2848页。

12《宋史》卷122《礼志二十五》,第2849页。

13《宋史》卷124《礼志二十七》,第2910页。

14《宋会要辑稿》礼31之1,第1421页。

15《宋会要辑稿》礼31之4,第1422—1423页。

16《宋史》卷124《 礼志二十七》,第2910页。

17《宋史》卷122《 礼志二十五》,第2850页。

18徐松辑《中兴礼书》卷256《凶礼二十一·修奉攒宫》,《续修四库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史部第823册,第228页。

19徐松辑《中兴礼书》卷245《凶礼十·发引》,第158页。

20徐松辑《中兴礼书》卷266《凶礼三十一·修奉欑宫》,第280—281页。

21《宋会要辑稿》礼30之11,第1374页。

22《宋会要辑稿》礼34之24,第1516页。

23《宋会要辑稿》礼30之62,第1400页。

24徐松辑《中兴礼书》卷245《凶礼十·发引》,第158页。

25徐松:《中兴礼书续编》卷44《凶礼十·永思陵十·修奉攒宫一》,《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3册,第553—554页。

26徐松:《中兴礼书续编》卷44《凶礼十·永思陵十·修奉攒宫一》,第554页。

27徐松:《中兴礼书续编》卷44《凶礼十·永思陵十·修奉攒宫一》,第554页。

28徐松:《中兴礼书续编》卷44《凶礼十·永思陵十·修奉攒宫一》,第554页。

29徐松:《中兴礼书》卷284《凶礼四十九·修奉欑宫》,第380页。

30徐松:《中兴礼书续编》卷44《凶礼十·永思陵十·修奉攒宫一》,第552页。

31高承:《事物纪原》卷1《十二辰》,《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920册,第4页。

32罗泌:《路史》卷2《前纪二》,《四部备要》第44册,上海中华书局1936年版,第14页。

33郦道元撰,陈桥驿校证《水经注校证》卷1《河水》,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13页。

34陈仁锡:《八编类纂》卷57《图书编·六曹类礼曹》,《四库禁毁书丛刊》,北京出版社1997年版,第3册,第450页。

35萧吉:《五行大义》卷4《论诸神》,清《佚存丛书》第2册,上海商务印书馆1924年版,第269—270页。

36刘基:《多能鄙事》卷8《求四煞没六神蔵诀》,《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齐鲁书社1995年版,子部第117册,第541页。

37俞正燮:《癸巳类稿》卷10《六壬古式考》,《续修四库全书》,子部第1159册,第487页。

38佚名:《六壬大全》卷2《神将释·大神总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子部第808册,第499页。

39王道:《古文龙虎经注疏》卷上《水火各一方章第七》,《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子部第1061册,第545页。

40佚名:《六壬大全》卷2《神将释·大神总论》,《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子部第808册,第499—500页。

41王充撰,黄晖校释《论衡校释》卷23《譋时篇》,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3册,第983页。

42李林甫等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14《太卜署》,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413页。

43王先谦撰补《释名疏证补》卷1,《丛书集成初编》,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8册,第48页。

44佚名:《赤松子章历》卷3《断瘟毒疫章》,张宇初等编《道藏》,第11册,第202页。

45《新唐书》卷48《百官志三·太常寺》,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246页。。

46杨维德:《遁甲符应经》卷下《玉女反闭局法》,《续修四库全书》,子部第1060册,第303页。

47杜光庭:《太上黄箓斋仪》卷50《散坛设醮》,张宇初等编《道藏》,第9册,第333页。

48王钦若等编,周勋初等校订《册府元龟》卷193《闰位部》,凤凰出版社2006年版,第3册,第2159页。

49潘自牧:《记纂渊海》卷2《仪象》,《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子部第930册,第79页。

50《宋史》卷149《 舆服志一》,第3498页。

51高承:《事物纪原》卷2《十二神》,《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920册,第62页。

52赵之谦:《补环宇访碑录》卷3《唐》,《历代碑志丛书》,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23册,第662页。

53叶昌炽:《语石》卷2,《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905册,第198页。

54文廷式:《纯常子枝语》卷37,《续修四库全书》,第1165册,第546页。

55徐宗亮:《(光绪)重修天津府志》卷38《艺文二·金石》,《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690册,第67页。

56周述学:《神道大编历宗通议》卷17《郭守敬仪象法式·闚几》,《续修四库全书》,第1036册,第464页。

57于慎行撰,吕景琳点校《穀山笔尘》卷13《仪音》,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43—144页。

58严衍:《资治通鉴补》卷205《唐纪二十一》,《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340册,第258页。

59傅恒编《御批历代通鉴辑览》卷53,《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史部第337册,第104页。

60陈朝云:《北宋陵寝制度研究》,《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4期。

61秦欢:《北宋多边型墓类型分区与墓室装饰初探》,硕士学位论文,中央民族大学,2012年,第80页。

62谢璇:《“十二生肖”人身兽首俑的雕塑形式研究》,第3页。

63李彦颉、张玲:《大同地区辽代墓葬壁画中天象图新探》,《山西大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1期。

64张慧中:《大同地区辽代壁画墓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山西大学,2015年,第27页。

65王元林:《东亚地区墓葬壁画十二辰图像的起源与流变》,《考古学报》201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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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史林. 2020年03期 ,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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