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云峰 王绍梁:马克思劳动辩证法的新解读——“资本—劳动”权力关系的起源与变革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58 次 更新时间:2020-09-03 14:14

进入专题: 马克思劳动辩证法  

何云峰   王绍梁  

作者简介:何云峰,哲学博士,上海师范大学知识与价值科学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 200234;王绍梁,上海师范大学知识与价值科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博士研究生。

原发信息:《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20196期

内容提要:马克思的劳动辩证法学说是一个完整、系统和成熟的理论体系,在马克思的思想发展过程中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劳动辩证法的现象学批判。异化劳动理论实质上是马克思对劳动辩证法这一内在否定性的现象学呈现,它描述了抽象劳动对人的支配和统治的四个方面,即我们熟知的“四个规定”。二是劳动辩证法的本质揭示。马克思从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揭示出资本—劳动的权力对抗关系及其交互运动,主要体现在微观的生产价值的劳动过程和剥削剩余价值的变戏法过程。三是通过图式直观和数学直观再现了劳动辩证法的这一内在矛盾运动过程。马克思给出了劳动辩证法否定之否定完成的可能性,即剩余价值与必要劳动的双重极限运动(趋近于0)的发生,这不仅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提供的物质极大丰富,而且意义更为重大的是,它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自由时间和必要条件。这也是马克思劳动辩证法批判性、革命性和科学性的体现。

Marx's theory of labor dialectics is a complete,systematic and mature ideology,whichis mainly embodied in three aspects in the history of Marx's thoughts.The first aspect is the phenomenological criticism of labor dialectics.The theory of alienated labor,essentially the phenomenological representation of inherent negation of Marx's labor dialectics,describes the four areas of domination of abstract labor over human beings,the so-called “four regulations”.The second aspect is the essential revelation of labor dialectics.Marx reveals the power confrontation relationship between capital and labor and their interaction movement in terms of the capitalist production process,which is mainly reflected in the microcosmic labor process of producing value and the “jumping” process of exploiting surplus value.Thirdly,the intrinsic contradictory movement process of labor dialectics can be reproduced through schematic intuition and mathematical intuition.Marx gives the possibility of negation of negation in labor dialectics,which is the occurrence of a double extreme movement of surplus value and necessary labor(approaching zero).According to this theory,the capitalist mode of production provides not only material richness,but also,more significantly,free time and necessary conditions for the all round development of human beings,which also reflects the critical,revolutionary and scientific nature of Marx's labor dialectics.

关键词:《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资本论》/劳动辩证法/异化劳动/现象学  Manuscript of Economics and Philosophy in 1844/Capital/labor dialectics/alienated labor/phenomenology

标题注释:上海市高校高峰高原学科建设计划项目(310-AC9103-19-365007),上海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6WZX014)。

马克思的劳动辩证法学说是一个完整、系统和成熟的理论体系。这一理论体系不仅包括对劳动作为人的感性对象性活动的存在论建构,而且体现在马克思对现代劳动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维度的揭示。对此,我们已经撰文予以专门讨论[1](P55-59)。我们认为,马克思劳动辩证法的存在论基础就是劳动的存在论基础,这一存在论基础的建立有赖于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后文简称《巴黎手稿》)中对整个西方形而上学发起的存在论革命。这一存在论革命可以简要概括为“感性的对象性活动”的发现。从《巴黎手稿》《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及《德意志意识形态》等文本可以窥见,马克思始终在“感性活动”或“对象性活动”之间相互交叉着使用,而我们从现有研究来看,有的学者使用前者,有的学者倾向后者,或者认为二者表达的是同一个意思。我们兼并两者的使用,命名为“感性的对象性活动”,而劳动就人的存在方式而言毋宁说其是感性的对象性活动的现代表达。我们之所以认为将两者耦合是必要的,是因为尽管两者都是马克思分别使用过的,但是:第一,对象性活动虽然区别了对马克思劳动、实践、生产等概念的主客二分理解的西方形而上学传统,但却很容易忽视和遮蔽马克思学说的感性特征和本质;第二,同样感性活动尽管尤其突出了马克思学说的“感性”维度,但又在概念上很难将马克思的感性和费尔巴哈的感性区别开来。基于以上考虑,我们认为,“感性的对象性活动”最能完整表达马克思劳动辩证法学说的存在论内涵。马克思的劳动辩证法要揭示的正是劳动的这种存在论维度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异化及其遮蔽,并使这种内在矛盾和对抗关系达到了历史的辩证顶点。我们关于马克思劳动概念的存在论维度和政治经济学批判向度的这些观点还需要进一步补充和深化。这正是我们本文的目的。在进一步思考中我们发现,以往的研究对劳动概念的这两重维度及其关系存在很大的误解:一是停留在狭隘的“经济学”层面理解马克思的劳动概念和“劳动二重性”理论,没有看到劳动的存在论维度展现的是人之为人的本质性力量,从而也就不能融贯地解释“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哲学内涵;二是从阿尔都塞的“总问题”出发,殊途同归地不是将马克思的自由劳动理解为青年不成熟时期的“人本学预设”,就是割裂地将劳动的异化现象作为理论工具对现实进行人道主义的批判。对马克思劳动辩证法学说的这两种解读都是错误和片面的,它不能科学解释马克思早年的异化劳动和晚年的劳动理论之间的内在统一性,更不能深入揭示这种内在统一性所暗含的重大理论意义,即马克思的劳动辩证法实质上是揭示了现代劳动的内在矛盾和对抗关系,并且作为创造价值的抽象劳动在现代社会生活中异化为主体反过来支配和统治现代人的具体的感性劳动。我们认为,要真正全面理解马克思的劳动辩证法学说,就必须从分析《巴黎手稿》中的异化劳动着手,从理论上审视马克思对劳动辩证法是如何进行现象学呈现的,然后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资本论》中抽象劳动与具体劳动的相互关系与内在演绎过程,从而厘清劳动辩证法的内在逻辑和规律。只有这两个方面的考察相互结合,才能全面把握马克思的劳动辩证法思想。


一、劳动辩证法的现象呈现:重新理解马克思的异化劳动理论

自1932年《巴黎手稿》全文公开问世以来,关于手稿及其异化劳动理论的研究可谓是浩如烟海。异化劳动不是被表达为“不成熟时期”的道德批判和控诉,就是将其悬置在“人本学”预设的框架中说明异化劳动及其向自由劳动的过渡,是为劳动的辩证法。这些理解并非全是毫无意义的呻吟,事实是,随着社会现实的逐步展开和马克思学说研究的逐步深入,仅仅停留在这样的讨论中是远远不够的。

我们认为,需要重新设置阐释异化劳动学说的理论架构,这就是从感性的对象性活动的原则出发认识“劳动”,并重新理解异化劳动的存在论内涵,即抽象劳动对人的感性对象性活动的支配和统治的结果。以此原则为核心,马克思首先批判了国民经济学家对“劳动”理解的二律背反,将“人的感性劳动”排除在国民经济学视野之外;从而提出了自己的异化劳动理论,对劳动辩证法展开了最初的现象呈现;最后,马克思深入到异化劳动与私有财产的关系中寻求异化劳动的历史根源和扬弃路径。

马克思在《巴黎手稿》“序言”中说:“我用不着向熟悉国民经济学的读者保证,我的结论是通过完全经验的、以对国民经济学进行认真的批判研究为基础的分析得出的。”[2](P3)与“乌托邦”的那些评论家只是用抽象空洞的词句批判现实不同,马克思采用务实的作法,即从对经验和国民经济学的研究着手说明和批判社会现实,而不是直接阐述自己的异化劳动理论。他在“序言”中提出要展开“前提的批判”。这些前提不只是“私有财产”,因为从文本结构可知,“异化劳动与私有财产”是笔记本I的最后部分,马克思却在先前讨论了工资、资本的利润和地租等一些常见而基础的国民经济学范畴。

国民经济学也讨论劳动,但马克思批判地揭示出在其视域中看不到经济学之外的“人”,看不到的工人的真实生活状况。“国民经济学不考察不劳动时的工人,不把工人作为人来考察,却把这种考察交给刑事司法、医生、宗教、统计表、政治和乞丐管理人去做。”[2](P13)也就是说,现实中活生生的“人”在国民经济学中被工资、利润和地租等概念遮蔽了,对这一遮蔽的批判体现在马克思对这三个概念的重新阐释上。在马克思看来,无论是工资、利润还是地租,都是现实中的人通过感性的敌对的斗争确定的。国民经济学家将“现实的劳动者”描述为“工资”,而实质上“工资决定于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敌对的斗争”[2](P6),利润则是资本通过“对劳动及其产品的支配权力”[2](P19)而获得的,地租同样是“通过租地农场主和土地所有者之间的斗争确定的”[2](P34)。

马克思认为,社会历史中人与人之间的残酷斗争在国民经济学家那里都用“概念”(工资、利润和地租)一以略之,也就是说,现实的斗争被国民经济学家有意无意地遮蔽在“自治性”的范畴之中了。这样,“劳动”在国民经济学那里必定会发生原理内部的二律背反,即劳动的内在对抗和斗争在现象中的呈现和国民经济学家解释的“无能为力”。因此,在马克思看来,支离破碎的现实不仅没有被这些概念所“推翻”,相反是证实了国民经济学家这些概念中显现出的支离破碎的原则[2](P72)。“劳动”的这种二律背反具体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按照国民经济学“劳动是财富的源泉”的原理,劳动的全部结果应当属于劳动者,但按照工资的本质,劳动者从劳动之中所能获得的实际只是满足自身再生产(生存和繁殖)的最低限度;二是因为国民经济学家承认资本是积累起来的劳动,所以一切都是可以通过劳动购买,但在现实中,劳动不仅不能购买一切产品,而且还必须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三是国民经济学家的劳动价值论说明了劳动创造价值的主体地位,所以劳动者是这一主体地位的人格表现,但不劳而获者(封建时期的土地所有者和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家)却可以支配和统治劳而不获的劳动者;四是劳动使得劳动产品获得唯一且稳定不变的价格,而劳动本身(劳动力)的价格却要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而使得其总是处在偶然性的波动之中;五是按照国民经济学家的立场,他们认为个人的“特殊利益”与社会“普遍利益”之间的良善统一可以在现代劳动之中获得实现,而现实社会中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冲突却每时每刻都在上演着[2](P11-12)。

以上这些悖论都只不过是“国民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规律和工资规律的对立”[3](P239),这些对立必然集中表现出以上悖论现象,一言以蔽之就是劳动的内在对抗与斗争,私有财产(死劳动或资本)支配、统治和预先设置具体的感性劳动,而人格化的劳动者也就必然遭到彻底的异化。因此,马克思认为,国民经济学家眼中的劳动实际上是异化劳动。马克思在“工资篇”提出了一个问题:“把人类的最大部分归结为抽象劳动,这在人类发展中具有什么意义?”[2](P13)从后面的批判来看,这一意义就首先消极地体现在劳动的异化,异化劳动就是基于这样的经验观察和理论反思被提出来的。

从马克思劳动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出发,我们发现,异化劳动不仅不能被确认为向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返回,而且应该被理解为劳动辩证法的现象学呈现,即抽象劳动支配和统治具体劳动的一种现象学批判。简言之,异化劳动之四个规定实际上都是抽象劳动支配和规定劳动者的感性活动的四种表现或结果。正是在抽象劳动获得社会生产的统治和主体地位之后,无论是人的劳动对象(产品)、劳动本身还是人的类本质以及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它们所包含的对人的感性生命和本质力量展现的积极面皆为生产价值的“抽象劳动”所遮蔽。我们由此出发,开始重新理解这“四个规定”所包含的劳动辩证法思想。

首先,马克思是从“经济事实”出发追问了劳动产品之于人的本质关系是“感性力量的对象化”。这个经济事实就是:“工人创造的商品越多,他就越变成廉价的商品。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2](P47)马克思并没有设想一个与现实的人相对立的抽象的形而上学的“应然本质”,而是从国民经济学家也同样看到的充满悖论的“经验”背后指认了私有财产的“感性特征”。马克思的确深受费尔巴哈感性本体论的启示,看到了“私有财产”经济范畴背后的感性存在,它是人的感性力量的对象化结果,也领会了私有财产的私人性质同人的感性类本质的社会与自然之间统一的“矛盾”,这一感性范围内的矛盾就表现为“劳动者同劳动产品相异化”。这就是第一个规定所体现的“抽象劳动对具体劳动的支配和统治”,即在劳动产品的感性存在上先行夺取占有权和支配权。“在国民经济的实际状况中,劳动的这种现实化表现为工人的非现实化,对象化表现为对象的丧失和被对象奴役,占有表现为异化、外化。”[2](P47)从中可知,劳动的异化状态并不只是“经济事实”,而是劳动的“现象实情”。这之间的差别在于,前者总是用一系列的理性的经济范畴遮蔽人的感性存在,如以工人遮蔽劳动者,以产品或商品遮蔽劳动的对象化,以社会财富(资本)遮蔽人和自然之间的原初关联。在马克思看来,劳动产品表明了人与自然的感性联系,但在现实中,工人就在两方面越来越失去这种感性存在,一方面感性的外部世界愈来愈不属于劳动者自己的对象,另一方面感性的外部世界也愈来愈不给他提供维持生存的生活资料[2](P49)。“劳动产品”的这些感性本质皆在雇佣劳动(抽象劳动)中异化了。

第一个规定虽然表现了马克思与费尔巴哈的思想关联(感性、对象化),但前者仅仅借用了后者的视域,因为正如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所提示的,他并不是就“感性客体”理解人的劳动,而是从“感性活动”原则理解人的劳动及其异化。

马克思从劳动异化的第一个规定推出了第二个规定:劳动者同自己的劳动(生产活动)相异化。“活动”原则,就劳动的存在论维度而言,一是与费尔巴哈的“感性直观”相反,马克思是从感性活动出发理解劳动;二是这种感性活动区别于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外化的自我意识的“纯粹活动”。只有感性、对象性和活动原则三者统一,才能告别黑格尔的“纯粹活动”,让历史性落归大地,更能让费尔巴哈的“人”从“动物世界”回到“属人的世界”。感性的对象性活动的现实化就是“劳动”或“生产活动”。生产活动之所以是人的感性活动,是因为它不是精神的观念活动,而是与自然相关联的打开人的本质力量之书的感性生命的活动。马克思依然没有任何理性的先验设定,只是从劳动的对象化之感性存在的异化推论出劳动本身(具体的生产活动)的异化,“异化不仅表现在结果上,而且表现在生产行为中,表现在生产活动本身中”[2](P50)。所以马克思认为,生产本身是表现人的能动性的外化,“在劳动对象的异化中不过总结了劳动活动本身的异化、外化”[2](P50)。马克思在这里的确指认了感性的生产活动的本体论地位,只是并非通过理性先前设定这种本体,而是从劳动对象(产品)的感性存在说起,这又是区别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劳动辩证法之先验设定“自我意识”本体的重大差别。抽象劳动对感性劳动的支配和奴役非常鲜明地体现在其中,劳动者不是在自己的感性劳动中肯定自己,相反得到的是否定、折磨和摧残。劳动辩证法的这种“否定”性质使现代人对劳动的态度就是“只要肉体的强制或其他强制一停止,人们就会像逃避瘟疫那样逃避劳动”[2](P50)。比国民经济学家深刻的地方在于,马克思道出了这种感性劳动被支配被奴役的结果是将原本作为展现人本质力量的“感性对象性活动”蜕化为与动物机能别无两样的非人性质。这是劳动对现代人依然具有的否定力量,这样的属人的生命活动就沦为了反生命的活动。

马克思从前两个感性的具体规定推向了第三个规定:人同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这同样是至今为止为人非议和诟病的地方,甚至看作是向费尔巴哈人本学的唯心主义返回。首先,我们必须承认马克思在表述上的确沿用了费尔巴哈,但这不意味着在表述这一概念的思想内涵上是等同的。简单地说,费尔巴哈的类是意识的对象,由此说明人的社会存在;马克思则是从生产活动出发,所以类存在就是社会存在。但在认识人的社会存在时,费尔巴哈又只能诉诸于感性直观,而非站在马克思的高度从人的生产生活即感性对象性活动出发理解人的社会存在。马克思之所以有意区分出人与动物的关系,原因就在于此,是人的类生活即生产生活或感性劳动将人与动物区分开来。如果退回到费尔巴哈,只能将人看作和动物并没有本质区别的单纯的肉体存在,人就像简单的吃喝和繁殖的单个的无声(不发生社会关系)的动物一样执行自然的规律。“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正是由于这一点,人才是类存在物。”[2](P53)马克思的劳动辩证法所要揭示的正是这种确认人之为人的类本质(生产劳动、感性活动)在抽象劳动的支配下将人打回到与动物并无本质区别的原形。劳动的否定性(异化)就“把这种关系颠倒过来,以致人正因为是有意识的存在物,才把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本质变成仅仅维持自己生存的手段”[2](P53)。也就是“抽象劳动”实际上正是人的有意识(理性)的表现之一,动物不会产生抽象劳动,也正是这种“理性”使得属人的自由活动颠倒为压抑人的感性的异化劳动。

黑格尔正好相反,是从自我意识出发理解人的劳动,所以他无法从他的劳动辩证法中推论出异化劳动,而只能看到劳动使奴隶获得自我意识从而确证人的本质(自由)的积极的一面。所以,黑格尔除了能够直观主人—奴隶的对立与斗争,也无法从其中推论出马克思的第四个规定:人同人相异化。

人同人的异化,在马克思的语境中至少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工人同非工人即资本家关系的对立和异化;二是人同其他一切人之间的对立和异化。劳动辩证法同时也是由人的劳动而生产出的社会关系的辩证法,劳动的内在对抗和斗争同样表明了人的社会关系的感性对抗与斗争。马克思在前面指出了这一对抗用“劳动”来说明:一是资本家利用资本(积累的劳动)形成的对劳动者的支配权力;二是资本同样支配着资本家本身,即资本家对剩余价值或利润生产的追求所不可避免的竞争关系。这在异化劳动章节马克思已经做了很多类似的分析。马克思指出:“资本家拥有这种权力并不是由于他的个人的特性或人的特性,而只是由于他是资本的所有者。他的权力就是他的资本的那种不可抗拒的购买的权力。”[2](P19)因此,说到底人与人相异化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对抗与斗争,也就是一部分人支配和统治另一部分人的关系。这一关系,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表现为“抽象劳动支配和统治具体劳动”,包括资本家自己的活动也同样受这一规律的支配。这是马克思劳动辩证法思想极为深刻的地方,因为他不仅看到了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阶级对立,而且同样看到了抽象劳动的这种否定性在现代社会已经变成了形而上学的怪诞在地球上支配和规定着人类的一切活动。

那么,马克思如何能够从前三个规定推论出社会关系层面的异化呢?关于马克思的逻辑推论,部分学者承认前三个规定之间的逻辑递进关系,但质疑说,马克思从第三个规定无法推论出第四个规定,真的如此吗?这就需要理解两点。一是马克思从第一个规定到第二个规定是从“经验事实”向“现象实情”的过渡,可以说是从现象到本质的推进;第三个规定到第四个规定又恰好构成了相反的运动,也就是从人的类本质的规定推论出国民经济学家也能看到的经验事实,即“社会关系”的普遍对立。这一点首先说明了马克思是完全遵照科学的认识方法即从感性的经验事实出发,返回感性的社会现实。二是马克思所说的人与人的异化关系指的不是抽象的对立,从手稿内容的设置可知,指的是“私有财产的关系”。人与人的异化主要表现为以私有财产为基础的社会关系的异化。这是马克思劳动辩证法的“客体本质”的维度展现,而主体本质则是作为人的类本质的“感性的自由劳动”,这一返回直接回答了私有财产的起源问题。私有财产虽然不是本文讨论的主题,但二者关系的厘清之所以重要,是因为这关乎对马克思劳动辩证法的“否定之否定”或异化劳动的自我扬弃的准确理解。

马克思虽然承认私有财产和异化劳动的相互作用关系,但尤其强调,“尽管私有财产表现为外化劳动的根据和原因,但确切地说,它是外化劳动的后果”[2](P57)。第一,马克思要说明的是异化劳动作为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才是后者的根据和原因,因此,私有财产并不是形而上学地被认作永恒不变的,它是人类历史活动的结果;第二,但由于人的劳动在生产过程中仍然受制于私有财产的规定和支配,所以异化劳动的扬弃活动也必须通过扬弃私有财产的运动才能完成,所以私有财产与异化劳动的扬弃运动就是共产主义运动本身。“共产主义是对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2](P77-78)

因此,这些矛盾和斗争的真正解决实质就是异化劳动的扬弃,即劳动辩证法的运动过程。至此我们就能够理解,马克思的异化劳动理论实质上是劳动辩证法学说的一种现象学表述和呈现,它将私有财产的运动①和共产主义运动即扬弃异化劳动与实现自由劳动之内在统一的一般运动模式完整地揭示出来。第一个规定表达的是积累起来的抽象劳动对具体劳动的外化或对象化的否定;第二个规定是抽象劳动支配和异化感性劳动本身;第三个规定则说出了劳动辩证法所走向的精神异化,在《资本论》中被揭露为“商品拜物教”;第四个规定描述的是资本主义带来的“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社会关系。异化劳动作为现象实情或结果,资本—劳动的关系才是本质,即对这种结果的来历的揭示。同样,这种现象学呈现虽然表明了马克思与黑格尔的劳动辩证法的不同,即已经有意识地、模糊地指认了劳动的内在矛盾运动过程,但仍然没有深入这一现实矛盾运动之中。“如果说劳动和资本之间的对立特别地深入于并且表现在‘私有财产’的本质中”“那么,从根本上去理解和分析私有财产便成为政治经济学批判的首要任务”[3](P257)。这一工作显然是由《资本论》完成的,即马克思揭示了“资本—劳动”权力关系的起源与变革。


二、劳动辩证法的本质揭示:再现“资本—劳动”权力关系的交互运动

尽管在《巴黎手稿》中,马克思的劳动辩证法主要表现为现象学的描述,但从原则上已经和黑格尔的劳动辩证法思想区别开来了。黑格尔劳动辩证法从整个思想体系的完成形态中表现为“抽象的一般形态的唯心主义描述”,并且黑格尔并不相信劳动本身能够获得自由,而只是作为奔向个人自由的一个环节[4](P23)。马克思在《巴黎手稿》中就表示,“整个革命运动必然在私有财产的运动中,即在经济的运动中,为自己既找到经验的基础,也找到理论的基础”[2](P78)。对这一革命运动的理论揭示就是《资本论》的整个主题和任务,而这一揭示只有且只能通过劳动辩证法的形式才能得以完整和科学的说明。按照《巴黎手稿》中劳动辩证法的逻辑,这种革命运动必然会被表达为《共产党宣言》所提出的招致各种误解的口号:“消灭私有制。”[5](P42)消灭了私有制而实行公有制是否就能实现自由劳动或共产主义革命?答案是否定的。因此,为科学解答这一点,最深入的莫过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劳动辩证法内在矛盾和一般运动模式的揭示,即“资本和劳动”真实关系的“权力斗争”面纱的揭开。

马克思对劳动辩证法的本质揭示得益于他对国民经济学的研究和政治经济学批判建构的完成,也就是劳动二重性和劳动力商品理论[1](P57-59),这两个建构使得马克思自己超越于《巴黎手稿》中对劳动辩证法的现象学描述,而进入劳动辩证法的历史性本质一维(发生学)中探寻现代社会权力关系的奥秘——抽象劳动如何实现对具体劳动的支配和统治。

(一)“资本—劳动”权力关系的生成前提和持续基础

劳动力成为商品是“资本—劳动”权力关系生成的历史前提,这在劳动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向度中已经揭示过了。马克思在资本的总公式(G—W—G’)中发现了一个矛盾:ΔG从何而来?

为此,马克思在《资本的总公式》中做了两种形式交换的比较,即“等价交换”和“不等价交换”[6](P186-190),他发现,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不能解释ΔG的来源问题,因为两种交换方式只要是“社会的普遍交换”(即流通领域)都不会产生剩余价值,“无论怎样颠来倒去,结果都是一样”[6](P190)。“罗陀斯跳跃”的秘密就是“劳动力的买和卖”。在历史的运动中,每一个劳动者在获得双重自由(自由买卖和自由得一无所有)之后,资本和劳动之间的权力关系就被建构了起来。

马克思描述了权力关系的两种表现。第一,信贷关系的颠倒和实质。马克思指出其实不是资本家给工人预付工资,实际上是资本家向工人信贷劳动,预支劳动。第二,权力关系的现象学描述:货币占有者即资本家“昂首前行”“笑容满面、雄心勃勃”;劳动占有者“尾随其后”“战战兢兢,畏缩不前,像在市场上出卖了自己的皮一样,只有一个前途——让人家来鞣”[6](P205)。ΔG就来源于劳动(劳动力的使用),要说明剩余价值的来源也就必须进入“非公莫入”的生产领域。

马克思开始一步步揭示出这种“权力表现”的来历和基础。这一基础同样是劳动辩证法(“资本—劳动”权力关系)的物质基础,即生产资料与劳动者从未分化到分化的阶段。

首先,马克思区分了劳动过程中的三种要素,即劳动和生产资料,生产资料又包括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在马克思看来,虽然劳动是一种有目的并优越于动物的活动,但这个支配着劳动的目的并不是劳动者自己自行设定的,而是外在预先给定的。这就是劳动的异化。而劳动对象也分为原料和天然存在的劳动对象,如原始森林、未开采的矿山等;而原料的本质却是“已被劳动过滤或加工过的劳动对象”,其实就是积累起来的劳动或死劳动。劳动资料同样也分为加工过的劳动资料和天然的劳动资料如土地。同样,前者本质上也仍然是积累起来的劳动或死劳动。

其次,马克思深刻的地方在于指出了死劳动与活劳动在历史上的变化关系,也就是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成熟程度和死劳动的积累成正比,或者用极限思想来表达就是死劳动或积累起来的劳动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会无限趋近于无穷大,也就是活劳动趋近于0。换句话说,就是一切生产资料可“看作”为人类全部劳动的积累。一般除采掘工业外,其他产业部门的生产对象都是原料,即被劳动加工过的对象,也就是积累起来的死劳动。马克思说,“尤其是说到劳动资料,那么就是最肤浅的眼光也会发现,它们的绝大多数都有过去劳动的痕迹”[6](P212)。将生产资料的历史极限解释为全部死劳动的积累的意义在于有力地批判“私有财产所有权”的意识形态,资本主义社会一般认为自己所获得的产品就是自己“应得”的,而否认是对他人劳动成果的剥夺。

马克思指出,生产资料作为积累起来的劳动这件事,只有当它有“缺点”时才会显示出来,“不能切东西的刀,经常断头的纱等等,使人强烈地想起制刀匠A和纺纱人E。如果产品很好,它的使用属性由过去劳动创造这一点就看不出来了”[6](P214)。这一点深刻的地方在于,只有当生产资料不能实现其规定时,生产资料的劳动者才会出场,才会被承认“在场”,也才会被承认为是积累起来的死劳动。

最后,生产资料作为死劳动和活劳动的支配关系就很清楚了。从劳动过程的表面看,是活劳动支配死劳动,即一般劳动辩证法理解的劳动改造对象或主客体的相互作用关系,“活劳动必须抓住这些东西,使它们由死复生”[6](P214)。但从实质看,是死劳动支配和统治我们的活劳动,也就是物的因素反过来支配人的因素。马克思揭示出生产资料的劳动性质(积累起来的死劳动)有两层意义:其一,一切或绝大部分的生产资料都是劳动产品,而资本家用货币购买了生产资料,实际上是购买了积累起来的劳动,它并不是资本家的劳动成果;其二,这一被货币购买来的生产资料作为死劳动又进一步支配着工人的活劳动。劳动辩证法的这种权力关系始终会被人格化,即资本家支配工人的劳动,工人的劳动及其对象化成果归属于资本家。不仅如此,工人从进入资本家的工场时起,他的劳动成果就属于资本家了。“因此,这个过程的产品归他所有,正像他的酒窖内处于发酵过程的产品归他所有一样。”[6](P217)死劳动支配和统治活劳动的结果就是将人物化,并使之从属于资本及其所有者。

(二)权力关系的变戏法过程:支配或统治转向占有或剥削

积累起来的劳动作为活劳动的支配主体只是劳动辩证法的前提和基础,但这种支配关系是如何在劳动过程和生产过程完成的却是一个至今为止不被科学对待的问题。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此给出了回答,这就是“资本—劳动”权力关系的变戏法过程。这一过程的里程碑式的意义在于,在劳动过程中表现出的“支配或统治”关系转变为“价值增殖与实现”后的“占有或剥削”关系,这种变戏法的过程,马克思是用两种算法来揭示的。

马克思首先采用了生产棉纱的例子。棉纱中所包含的全部劳动都是过去积累起来的劳动,劳动对象是棉纱,作为积累起来的劳动即死劳动;纱锭作为劳动资料,也是积累起来的劳动即死劳动。死劳动与活劳动的结合就是价值生产的劳动过程,那么ΔG到底是如何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呢?

第一种算法:价值无增殖。假设:(1)劳动力是3先令/日,包含的是6个小时的劳动。3先令表示劳动力的价值,即生产出工人每天平均的生活资料量所需要的劳动量或价值量。(2)10磅重的劳动对象(棉花):10先令。(3)劳动资料(纱锭等):2先令。资本家就是用15先令在市场上购买了3先令的劳动力,用6个小时完成了10磅重棉花的生产,消耗了2先令的劳动资料。生产的这一棉纱在市场上的价格也是15先令。资本家愣住了,“产品的价值等于预付资本的价值。预付的价值没有增殖,没有产生剩余价值,因此,货币没有转化为资本”[6](P222)。资本家开始犯各种嘀咕,认为资本家自己也有劳动,如果没有他提供的生产资料,工人就不可能凭空创造产品。马克思嘲笑他们,“他的监工和经理耸肩膀了”[6](P225)。而这一嘀咕的观点只不过交给政治经济学教授去讲了,即“利润来自资本”。

第二种算法:价值有增殖。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价格还是不变,但这次要生产的是2倍的棉纱,所以需要20磅的棉花和2倍的劳动资料,因此需要花两倍的成本来购买两倍的生产资料,共计24先令。问题是资本家在市场上仍然是购买了3先令的劳动力,却让他转化2倍的生产资料,因此工人需要劳动2倍的时间即12个小时。戏法终于变成功了!资本家的成本是27先令,2倍的棉纱在市场上却能换成30先令的货币。30-27=3(先令),资本家获得了3先令的“利润”。

两种算法的不同意味着权力关系的转变,即由资本对劳动的支配和统治关系变成了资本家对剩余劳动的占有和剥削关系。“当资本家把货币转化为商品”“当他把活的劳动力同这些商品的死的对象性合并在一起时,他就把价值,把过去的、对象化的、死的劳动转化为资本,转化为自行增殖的价值,转化为一个有灵性的怪物,它用‘好像害了相思病’的劲头去开始‘劳动’”[6](P227)。这既是价值形成过程与劳动过程的统一,也是前一过程对后一过程的支配和规定,即创造价值的抽象劳动支配和统治生产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

这一转变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在劳动过程中,资本家通过货币购买劳动力和生产资料,此时资本家与劳动者的关系仍然只是支配与统治的关系,而这一权力关系没有转变或者说一直停留于此,实质上,这就构成两个社会形态或两种生产方式的区别。虽然在劳动者与劳动对象之间的人与物的关系下掩盖的实质上是人与人的权力关系,但权力关系的实质却是完全不同的社会形态或生产方式。前一种,最典型的是封建或奴隶社会。主人与奴隶的关系,在某种意义上只有支配与统治的关系,没有占有或剥削的关系,表面上占有了物,一者,奴隶实际上并不是作为自由人的身份出现在关系之中,而是作为“会说话的工具”,在这个意义上,主人没有占有奴隶的劳动成果;二者,奴隶受支配的只是活动或劳动本身,社会生产的普遍原则不是“剩余价值”的最大化。后一种,则是资本主义社会所特有的生产方式,即资本—劳动的权力关系不仅包含着抽象劳动对具体劳动过程的直接控制,而且这种直接控制在实质上是受“剥削和占有剩余价值”这一“以太”所规定和支配的。

鲍德里亚在《生产之镜》中也认识到了这一关系转变的重大意义。他认为,“把支配只看作是权力的古代的和未开化的形式是错误的。权力的范畴,当它适用于抽象和异化的社会关系,适用于剥削—被剥削的关系时,严格地说,只有当它适用于我们的社会组织时,才有价值”[7](P80)。他反对将这一范畴不加区别地投放至任何社会类型,反之,将奴隶制重新解释为对剥削和异化的最大限制(不受资本增殖逻辑的强制)。但是,现代社会的剥削权力首先必须建立在对劳动过程的支配基础之上,而不可能抽象地独立存在。也就是说,资本对劳动过程的支配关系本质上只是化了妆的主奴关系,只不过这种“支配—被支配”的权力关系在“剥削—被剥削”这一层上又更强制而隐秘地生产出来了。


三、劳动辩证法的辩证顶点:“资本—劳动”权力关系的图式直观与数学直观

马克思劳动辩证法中“资本—劳动”的权力关系可以采用两种方式来得到再现,一是通过图式直观再现积累起来的劳动支配和统治劳动过程的内在机制;二是通过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运用的数学直观更科学地揭示出“资本—劳动”权力关系的剥削本质,尤其能够帮助我们领会资本主义何以走向自身的反面而实现自我扬弃。

(一)“资本—劳动”权力关系的图式直观及其特征

通过前面的论述,整个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包含几个要素:劳动力(商品),生产资料,用于购买这两个要素的货币和统一三者的“劳动过程”,具体关系可用图1呈现:

图1 “资本—劳动”权力关系图式

从图1的图式可直观到,资本家通过货币在市场上购买了劳动力和生产资料这两个要素,并统一于劳动过程之中。劳动的过程同时是价值实现的过程,即在市场上通过第二次交换获得货币的再次积累(向上细箭头)。同时,整个过程可以表现为货币作为资本或积累起来的劳动直接对劳动过程的支配和统治(向下粗箭头)。这就是整个资本主义生产的图式过程。从这一图式直观我们可以发现,劳动辩证法的这一过程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普遍性特征。这个图式的起始点其实不是货币也不是生产资料,两者早在以前的社会历史形态如封建社会就已存在,因此,它们不能构成劳动辩证法的这一起点。起点仍然是“劳动力成为商品”,劳动力成为商品其实就是劳动的普遍化或抽象化获得“社会”的意义,即这个图式直观的对象只能是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劳动力成为商品的这一普遍性决定了活劳动受死劳动或资本支配和统治的普遍性,也就是资本作为积累起来的抽象劳动对具体劳动过程支配和统治的普遍性。

第二,循环性特征。虽然历史的起点是劳动力商品,但是现实的起点却是货币或资本,这是从图式中可以得到的信息。整个图式中包含一个大循环和两个小循环。首先从图式左侧观察,货币购买劳动力投入劳动过程,劳动的对象化产品通过在市场中交换及积累起来的货币进一步返回市场购买新的劳动力商品。这一循环性特征表明的是劳动力同时作为“人”不断地自己生产出支配和统治自己的力量。我们再从图式右侧观察,货币的另一部分在市场上购买得来的“物”作为生产资料反过来支配劳动力的使用过程即死劳动支配活劳动。同样劳动过程所完成的价值增殖实现之后,又进一步用来购买生产资料继续奴役劳动者。这一循环性特征的意义在于“物”作为劳动者自己生产出来的死劳动不断地被再生产出来支配和统治人自身。最后,我们从整个大循环观察可知,无论哪一种循环都可以归结为“资本与劳动”无限积累无限循环的交互作用,即资本不断地压榨和剥削劳动,通过劳动不断积累的资本反过来继续地奴役和支配人的劳动过程。

在整个图式中我们是见不到“人”的。这是为了继承马克思的本意,历史不要求个人负责。资本家和工人虽然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着权力的支配关系,但无论其中哪一种人格化实质上都是受整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支配,即由人类共同活动所形成的剩余价值生产过程反过来支配和统治每一个人的活动。

(二)“资本—劳动”权力关系的数学直观与辩证法

通过图式只能直观到“资本—劳动”权力关系的一般运行模式,不能更精确或更科学地说明内在机制。马克思对数学有着非常深入的研究,同时将数学中的极限思想用以表达劳动辩证法的内部运动过程。

劳动辩证法现实展开的数学表达其实就是对剩余价值极限的追求。马克思对资本也作了二分,即可变资本v与不变资本c。马克思清楚地说明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变戏法过程,一言以蔽之就是对剩余价值的剥削。剩余劳动与必要劳动的关系可以通过数学直观来理解,即《资本论》中数个“貌离神合”的数学公式,概括来说是两个:剩余劳动(时间)/必要劳动(时间);剩余价值m/可变资本v。

首先,我们来看第一数学公式:a/b=y

在数学的极限中:a(剩余劳动时间)一定,b(必要劳动时间)接近于0的时候,y的值接近于无穷大,即资本支配劳动的程度是无穷大,并且随着必要劳动时间的减少而增大;或者必要劳动一定,剩余劳动时间越大,支配程度也越大。

其次,我们来看第二数学公式:m/v=p

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剥削程度呈现出几何性特征。我们假设剥削率是100%,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比例是1∶1,原始生产资本额=20。

循环1次:当G=20时,G’=10*2+10=30,ΔG=10;

循环2次:当G=30时,G’=15*2+15=45,ΔG=15;

循环3次:当G=45时,G’=22.5*2+22.5=67.5,ΔG=22.5;

以此类推,当循环n次时,总资本G’=20*(3/2)n,剥削额ΔG=10*(3/2)[n-1]。这说明了,在这一数学直观中,当m(剩余价值)一定,v(可变资本)接近于0的时候,p的值接近于无穷大,即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程度就是无穷大,剥削程度的这种变化趋势表现为随着可变资本的减少而增大;或者可变资本一定,剩余价值越大,剥削程度也越大。

无论是哪一种计算方式,马克思说,“它们表示同一个东西”[6](P607)。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提出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四个界限②,其中两个是:必要劳动是劳动力交换价值的界限;剩余价值是剩余劳动和生产力发展的界限。这两个界限以及这种数学直观的理论意义在哪?必要劳动和剩余价值的界限是什么?用数学的话语表达,它们的极限就是0。

就第一个公式而言,现代社会劳动的组织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如SOHO办公、自由工作者等),只通过简单的劳动时间计算是不够的。同样剩余劳动时间的自然界限是24小时/日,因此,这种计算方式虽然适合马克思的时代,但很难适用今天而具有科学的说服力。因此,第二个公式弥补了这一点,为理解和解释现代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劳动”的权力关系(支配和剥削)再次奠定了科学的基础。

第一,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的极限代表了资本对劳动的支配和剥削程度的极限,即通过数学化的比值增大表明劳动受支配和剥削程度的增大。这一点无需赘述。按照资本追求剩余价值最大化的本性,相对必然会缩小必要劳动时间(通过延长劳动时间或改进生产工具以提高生产效率)乃至接近于0的时候,其实资本—劳动的权力关系也就到了极限(+∞)。在这个时候,劳动对资本的反抗如现象层面的罢工、工人运动以及暴力革命等就极为可能发生。无论是必要劳动或可变资本趋近于0,还是剩余劳动或剩余价值趋近于无穷大,资本—劳动的权力关系都可能会走向反面。

第二,这个数学直观是建立在生产资料作为死劳动或不变资本这一理论基础上,同时洞见了利润率(利润/成本)与剩余价值率(剥削率)的本质区别。利润率代表了资本的利润,也就无法真实地说明资本作为积累起来的劳动只能来源于人的活劳动。这一点是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们无法说清楚的,“利润来源于资本”也就沦为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表达。剩余价值率不仅说明了利润的真实来源,而且说出了资本与劳动赤裸裸的权力关系。因此,剥削并不是一个道德概念,不能用来简单地批判资本家或资本主义,而是一种生产方式(剩余价值的生产)的现象实情。没有剥削就没有剩余劳动,没有剩余劳动就不可能存在资本的积累,社会也就不能完成再生产。因此,“剩余劳动”是一切社会获得再生产的必要前提。

第三,这些公式的生存论内涵让我们直观到异化劳动对人的本质力量的全面遮蔽。在资本主义剩余价值的生产机制下,社会生产表现为对剩余价值追求的无限性,一切逻辑都表现为价值增殖的逻辑,一切关系都表现为剩余价值生产和剥削的关系。这种关系在数学公式里有着极致的表达:剩余价值(剥削)越来越大,必要劳动(生活资料的满足)越来越小,最后死劳动对活劳动、抽象劳动对具体劳动、有酬劳动对无酬劳动的支配与统治程度就越来越大,在理论上,这种支配和统治的力量可以达到无穷大(+∞)。

这也就是劳动辩证法的正—反阶段,即异化劳动对人的本质力量的全面遮蔽。但是劳动辩证法的“否定之否定”如何完成呢?在抽象劳动实现统治地位之后,感性的对象性活动(具体劳动)是否有可能重新回归本质力量展现的地位?

(三)劳动辩证法的辩证顶点:剩余价值与必要劳动的极限运动

马克思在《巴黎手稿》中说,“劳动和资本的这种对立一达到极端,就必然是整个关系的顶点、最高阶段和灭亡”[2](P63)。以上两个数学公式说出了这样一个事实: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如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应用(大机器、自动化、人工智能),必要劳动或可变资本越来越小(趋近于0),同时剩余劳动或剩余价值也会越来越少(趋近于0)。必要劳动的变化描述的是工人对资本家在生活资料来源(工资)部分的抗争,当必要劳动极限运动发生时,也就是趋近于无穷小时,同时工人的生活需要(工资)无法获得满足,这必然就会导致工人运动如罢工等,极端的情况就是暴力革命。剩余劳动则有两种变化,一是趋近于无穷大,也就是对劳动者的剥削值趋近于无穷大;二是趋近于0,即马克思所说的社会生产的平均利润率下降为0。这件事的意义极其重大。通过劳动价值论,我们知道,当生产的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运用越广泛,资本的有机构成越来越大,劳动者会逐步被排除在生产之外,那么根据“价值的唯一源泉只能是抽象劳动”这一基本原理,社会生产的平均利润率在理论上就会趋近于0。当两者为0时,0/0③这个在数学上怪诞的公式,它意味着什么?

它意味着人们只要进行很少的劳动就能够创造足以满足自身生产与社会再生产的社会财富,劳动时间不再是社会财富的衡量标准,这标志着一个社会财富的自由活动的时间[8](P787),这就是必要王国与自由王国的彼此互动,也是人们的自由劳动的真正实现。到了那时,“并不是为了获得剩余劳动而缩减必要劳动时间,而是直接把社会必要劳动缩减到最低限度,那时,与此相适应,由于给所有的人腾出了时间和创造了手段,个人会在艺术、科学等等方面得到发展”[8](P784)。

它还意味着,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所能容纳的最大生产力也将达到时间和空间的双重极限④。在那个时候,合法的暴力革命⑤极有可能发生,同时资本遭遇到自己发展的界限,正如马克思明确指出的,资本“在生产力的更高发展程度上等等一再重新开始它[突破本身限制]的尝试,而它作为资本却遭到一次比一次更大的崩溃”[8](P722-723)。资本主义到此为止走到了历史的尽头,而0/0正说明了辩证法的革命意义,社会完成了生产方式的范式革命,即资本主义走向自身的反面——新的社会形态的诞生。

因此,在劳动辩证法这一视角中,资本主义的历史运动就表现为劳动内在矛盾的展开过程,即资本作为积累起来的劳动对活劳动的约束和规定——资本逻辑实现抽象劳动对具体的感性劳动的全面支配与统治。最后剩余价值与必要劳动双重极限运动一旦发生,即意味着资本主义的终结和新社会形态的真正诞生。这就是劳动辩证法所达到的辩证顶点,同时也是“否定之否定”的历史性完成。

马克思的劳动辩证法不只是揭示了主体和客体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也不同于黑格尔只是肯定了劳动创造人的本体意义,而是通过感性辩证法揭示出现代劳动的内在对抗与斗争,即抽象劳动对具体劳动的支配和统治及其扬弃的运动过程。在马克思的思想史上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劳动辩证法的现象学批判,异化劳动理论实质上是马克思对劳动辩证法这一内在否定性的现象学呈现,它描述了抽象劳动对人的支配和统治的四个方面,即我们熟知的“四个规定”。二是劳动辩证法的本质揭示,马克思从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揭示出资本—劳动的权力对抗关系及其交互运动,主要体现在微观生产价值的劳动过程和剥削剩余价值的变戏法过程,通过图式直观和数学直观可以再现劳动辩证法的这一内在矛盾运动过程。三是通过这一本质揭示,马克思给出了劳动辩证法否定之否定完成的可能性,即剩余价值与必要劳动的双重极限运动(趋近于0)的发生,这不仅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提供的物质极大丰富,而且意义更为重大的是,它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自由时间和必要条件。这也是马克思劳动辩证法批判性和革命性的体现。

与黑格尔相比,马克思的劳动辩证法不仅包含批判和革命的性质,而且具有科学性。黑格尔虽然看到了劳动的异化和否定性质,但并没有深入其中研究这一异化的现代形式,尤其没有揭示出劳动辩证法的内在运动机制。在这一点上说,黑格尔的劳动辩证法走向了唯心主义和保守主义。正因为此,马克思才完成了对黑格尔的真正颠倒[9](P12)和现实超越。如果说黑格尔展示的是一部《精神现象学》,那么马克思给出的就是“劳动现象学”,马克思将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改造成“劳动现象学”。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描述的是精神走向外部,从他物返回自身,因而是精神自由的实现;马克思的“劳动现象学”则说的是人如何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自身和历史,并走向劳动的自由。

①在《巴黎手稿》中,马克思明确将私有财产的运动表述为“生产和消费”[2](P78)。这就昭示了《资本论》研究的内容必然是私有财产的运动,也就是资本作为积累起来的“劳动”在生产和消费中的运动。

②这四个界限分别是:a.必要劳动是工资即劳动力交换价值的界限;b.剩余价值是剩余劳动和生产力发展的界限;c.货币是生产的界限;d.使用价值的生产受交换价值的限制[8](P722)。

③如果与《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的“四个界限”对比着研究就会发现,0/0正是前两个界限的数学表达。

④关于资本主义的“时间与空间”极限的准确理解是,时间界限即是剩余价值与必要劳动的极限(0),表征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极限;而空间的极限实际上是资本突破发展限制的一种地理—空间延伸,仍然要回到剩余价值与必要劳动的极限运动之中。当地理空间达到极限后,资本主义的生产就会而且已经向虚拟空间(如电子游戏、虚拟商品)甚至精神空间(如文化、艺术)拓展。

⑤所谓合法的暴力革命指的是,只有当资本主义达到自己的极限,完成自我运动的最后阶段,其所产生的暴力革命一方面对于新社会形态诞生才是有效的,另一方面,正是因为这种有效性,它同时才会被历史承认为合法的。因此,暴力革命并不作为孕育新社会的母体,而只能看作为新社会的助产婆。

原文参考文献:

[1]何云峰,王绍梁.马克思劳动概念的两重维度及其辩证关系——兼析《资本论》中劳动辩证法的革命意义.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9,(2).

[2]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

[3]吴晓明.马克思早期思想的逻辑发展.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

[4]何云峰,王绍梁.黑格尔劳动辩证法思想的萌芽、形成及其应用——基于后黑格尔的批判性视角.学术交流,2019,(6).

[5]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

[6]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7]鲍德里亚.生产之镜.仰海峰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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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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