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怡:当代哲学研究面临的困境、挑战和主要问题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144 次 更新时间:2020-08-04 05:47

进入专题: 哲学研究  

江怡 (进入专栏)  

作者简介:江怡(1961- ),男,四川宜宾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山西大学哲学社会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维特根斯坦哲学、分析哲学、语言哲学、英美哲学与欧陆哲学比较、分析哲学与中国哲学比较研究。山西 太原 030006


原发信息:《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20195期


内容提要:当今哲学研究面临的主要困境在于内外两个方面的原因。外在的原因来自于现代社会变化对人文学科的挑战,内在的原因则来自于对哲学发展的动力缺少信心。哲学研究面临的主要挑战来自三个方面:科学技术进步的挑战、哲学进入后真相时代、对历史文本的重新建构。当代哲学研究讨论的主要问题包括:科技发展与人类未来的关系、社会构成方式与人类行为方式的变化、人工智能与人类尊严、政治哲学与政治生活的关系、规范性与规范伦理学问题、哲学传统中的确定性思维模式与当代哲学对不确定性的追问、认知科学的哲学研究、形而上学和本体论研究的现代形态。哲学方法论是当代哲学研究中的重要基础,掌握哲学研究的整体思维和综观方式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当代哲学。


关键词:哲学研究困境分析/哲学面临的挑战/哲学研究的主要问题


一、当前哲学研究困境原因之分析


哲学是一门古老的学科,但又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古老的意义在于历史悠久,轴心时代形成的思想传统流传至今;新兴的意义在于变化万千,哲学不仅诞生了人类科学,催生了世间宗教,而且为一切思想和知识提供了解释和指南。然而,如今的哲学却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困境,这门既古老又新兴的学科目前正处于“世纪性”的衰落之中。这里的“世纪性”是指,在每一个世纪转折时期都会出现关于哲学消亡的声音。分析这个困境产生的原因,一方面来自现代社会的急剧变化和自然科学的快速发展所带来的对整个人文学科的普遍挑战,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哲学学科自身存在的困难。


现代社会变化对人文学科的挑战,构成了哲学研究困境产生的外在因素。这些挑战主要来自以下四个方面。


1.各国政府财政对人文学科的投入大幅度削减,使得研究和教学岗位逐年减少,这直接导致哲学学科的就业岗位数量下降,很多毕业生无法找到合适工作,特别是哲学博士研究生毕业就等于失业,很难找到专业方向的工作岗位。


2.线上课程和兼职教师不断增加,例如,美国加州大学的主要分校,包括伯克利、尔湾、南加州、洛杉矶等,在哲学学科上增加了辅助性人员或兼职人员,不属于正式员工。这就占用了哲学专业的正式编制,使得真正从事哲学研究的人数大幅度减少;同时,线上课程的增加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扩大学科的影响力,这又削减了线下课程对于专业老师的人数要求,导致学校不再招聘新的专业老师。


3.STEM(科学、技术、工程、数学)专业的大幅度增加,表明现代社会对科技的更大依赖。人们通常认为,社会问题和人类自身的问题都可以通过科学技术的方法加以处理,不需要引入更为复杂的人文关怀。虽然人文关怀对社会发展更为根本,但社会基本要求层面只需要技术发展所带来的好处,这就使得哲学专业在社会总体需求量上大幅度减少。


4.国家经济和军事力量对技术的要求也减少了政府对人文学科的整体投入,人文学科在国家财政支出中的比例大幅度削减,这也影响到人文学科本身的发展。


当然,以上这些都是导致哲学面临困境的外部原因。然而,哲学自身的发展历来都不是依靠社会对哲学的要求,也不是依赖于科学技术本身的进步,更不依赖于国家、政府对学科的投入,相反是哲学家自身对专业本身的热爱和他们对人性的理解促成了对社会的普遍要求。因此,只有哲学自身内部的原因才是导致哲学面临困境的主要根源。这个内部原因就是对哲学发展的内在动力缺少信心。具体而言,这个内部原因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1.人文学者对自身学科发展日益失去自信,无法让社会理解自身价值。现代社会对人文学科的要求很高,在社交媒体上可以看到,大家对以往民国时期的人文现象和关怀表示推崇和认可,对当下人文关怀的缺失表示担忧,甚至是愤怒。这些也反映出如今的人文学者对于能否超越以往的前辈没有自信。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证人文学科的自信,达到社会的认可,令人担忧。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理性、对人类自身的关怀的强烈要求,并没有在人文学者那里得到满足。我认为,社会对哲学的疏远主要从自身找原因,哲学不骄自傲的特点使得哲学远离了人们的生活。除了哲学自身有高度的抽象性和理论性之外,我们离将哲学作为一个人类普遍关心的学问、将自己的思想转化为每一个人都能理解的观念,并且这种观念不仅作为意见和看法,而作为每一个人公认的知识,还有很大的距离。


2.人文学者既缺乏对以往伟大思想传统的关注,沉迷于后现代的理论;又对当下社会的道德滑坡和审美衰落表现得毫无作为。哲学家所做的工作是否能履行社会职责,是否能达到让社会认识哲学的价值,在这些方面还远远不够。一方面,这就要求我们对以往历史有明确的认识和清晰的观念,知道现在的工作建立在什么基础之上;另一方面,切实地关心人们当下关心的问题。事实上,当人们提出类似哲学问题的时候,实际上已经有预想的答案,如果他们的答案没有得到验证,就会对哲学产生隔膜与距离。


3.人们热心于了解哲学家们的工作,但哲学家并没有满足社会对于哲学的普遍高涨的要求,拉开了哲学与普通人对哲学重要问题的距离。随着40年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条件的逐渐改善,人们对精神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哲学家们在这方面没有改进,很少想到满足社会对哲学的普遍高涨的要求。


4.在当前全社会实行标准化和数字化评价标准体系背景下,人文学者对数字化和标准化的抵制导致了整个社会对于人文学科认识的缺失。从现实情况来看,人们根据统计数字选择自己的专业方向和就业渠道,在选择上形成了一定的指导价值,而在各个专业的学科排名里,哲学的就业率、市场情况及反馈情况无法与别的专业抗衡。哲学学科需要一个历史比较长久的培养过程,这是学科的特点决定的,如果能意识到这个问题并通过特殊的方式加以弥补,也许能达到好的效果。


当然,以上这些并非是导致人文学科,特别是哲学研究出现明显衰落的全部原因。但整个社会对人文学科缺乏了解和重视,以及人文学科自身远离社会生活的现实,却是不争的事实。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正是当前哲学研究面临的重要挑战。


二、当前哲学研究面临的挑战


(一)科学技术进步对哲学的挑战


从20世纪初科学发现对传统哲学世界观的挑战开始,现代西方哲学对科学进步主要采取两种不同的态度。


首先是反实证主义的态度非常强大,使得整个欧洲大陆哲学都被冠之与科学主义相对立的思想倾向。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对捍卫哲学自身传统和哲学与科学思考方式不同的独特性有极大的帮助。但在另一方面,这也导致哲学家的所有话语和产生的成果与科学家得到的研究结果之间产生了巨大冲突,因而使得科学家们在谈论哲学问题时都带有不屑一顾的态度。当今社会是一个科学昌盛的时代,我们如何以人文主义的精神、以哲学家的方式回应科学发展的变化,以及科学发展所带来的关于世界观的变化,在哪些方面能提出真正有价值的观念和理论,我们仍然很难得到很好的结果。比如,目前实在论的观点已经占了上风,但是反实在论不断跟实在论抗衡,使得哲学家内部关于世界整体图景的观念产生了许多争议,因而很难形成对科学的发展的结果给出比较明确的哲学家立场和观点的理论。


其次是技术的发明对传统哲学认知理论的挑战,比如,人工智能技术产品对我们的认知活动产生了重大影响。我们现在的认知方式与以往有很大不同,认知广度和深度也发生了变化。从认知广度来说,我们所接触的外部对象已经不是简单的物质对象,或者说感官接触到的具体对象,而是感官无法觉察的对象,而不是以觉察的方式决定了对对象的认知方式。但是,哲学探索究竟如何理解这样的世界改变给我们带来的变化,这似乎还有许多事情要做。我们在回应外部对象对自身影响的过程中,也在不断调整认知世界的方式,例如,是以简单的刺激-反应方式,还是以一种相互呼应互动的方式,抑或是以一种交互的方式,或是以更多的方式来应对外部世界给我们带来的影响。现象学在某种意义上为我们提供了把握对象的直观方法,但这种直观方法进入意识层面、进入感知层面时,却发生了困难,无法实现哲学家希望达到的目标,因而使得哲学家的理论也面临很多困难。技术发明对认知理论的挑战,使得哲学家们重新反思以往认知方式,形成了对当代科学和技术发展成果的谨慎态度。


面对科学技术对哲学的挑战,哲学家们亟待解决的有这样两个问题:其一是认知对象的改变迫使我们重新认识人与对象的关系;其二是科学技术的因果解释对我们的世界观带来的冲击影响。


如今,面对外部世界对人类认知产生的作用,我们需要确定的是外部世界的性质及其与人类之间的关系。这里的外部世界不仅指客观的外部世界,而且包括人类制造的外部世界,人造的外部世界对人产生的影响远比自然的外部世界给人造成的影响大得多。我们现在面对的更多是人造的世界,而不是自然的世界。在理论上如何概括人的感知能力所发生的变化,这本身是哲学家应做的工作。比如,在认知能力模仿方面,我们所有的认知活动都可以被模仿。目前为止,无论是在人工智能技术还是在人类所能发现的各种心理、神经网络活动中能看到的认知活动,都是在模仿人的认知,但人类对自身认知活动的了解在多大程度上能够被完全模仿却依然是未知数。换句话说,没有一个自然形成的物体的所有活动方式,都可以完全被人类以根本的方式全面加以模仿,否则就会出现跟自然人一样的机器人。但是,目前还没有做到这一点,不是我们对人类认知活动能力或者模仿人类认知方式的缺乏,而是因为技术手段不到位。一旦技术的发展逐渐加速,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技术的更新和深化,人类的许多认知能力都可以被加以模仿。这意味着在不远的将来,当人类的自我认识达到一定程度后,人类制造的技术可以实现对一切人类活动或者自然对象的模仿,人类认知活动方式也可以被全部模仿,人类认知活动的独特性也就可能不复存在了。到那时,我们就不再需要讨论人的认知,而只需要讨论机器认知。


然而,由于人与机器之间的巨大鸿沟,机器不可能完全取代人,人作为自然物种不可能完全被机器所取代。最高能的计算机或者人工智能技术所能完成的是人类最复杂的工作,反而不能解释或解决人们在自然本能下所完成的行为。这种巨大的反差表明,智能是可以被高度模仿的,但是本能却无法被模仿。人在相当大程度上是依靠本能生活的,而后天学习的所有知识和技能,不过是为了扩张我们的本能,让本能得到更好的展现和满足,但并不能够完全取代。所以,机器不能完全复制和取代人,就是基于机器不能像人一样具有人的自然本能。如果说机器某一天完全取代了人类,这并不是说机器完全战胜了人类,而是说机器消灭了人类,机器本身有自身的能量,可以取消人类,人类能完成的事情,机器也可以完成。在未来的时代,人能够做什么,哲学家又能为认识人做什么,这不是杞人忧天的问题,而是现实面临的问题。


不仅如此,科学解释对传统哲学思维方式也构成挑战。因为科学解释是指我们对世界总体构成方式的解释,传统的实在论和反实在论、决定论和非决定论,都是用来解释人类和对象之间的关系,甚至解释世界变化和发展的总体规律。但是这种传统的解释方式在面对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时,存在很多问题。例如,人工智能的非监督学习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取代自由意志,以及因果概念是否可以用于解释机器的自主学习过程,等等。


自由意志历来被看作是人固有的能力。通常认为,我们可以根据意志做出选择,而机器做出的往往是优化选择,机器所有的设置都是为了达到最佳效果,最优化的结果是机器的目标,因此,人的自由意志在机器那里不会出现。然而,由于我们是根据人的行为来判断意志活动,而不是通过观察大脑的神经和细胞如何工作。这就是说,我们是根据结果来判断原因,判断人有自由意志,是因为他的行为导致了某个结果。如果以这样的思维方式理解机器行为,机器的某一个行为也可能出自类似人的自由意志的原因,其结果表征像是人做出某一种选择的结果,那么,机器也可以有自由意志。图灵测试正是按照这样的思考方式设计的。然而,这样的推理解释往往来自决定论的立场,或者说,因果解释本身就是一种决定论观念的结果,即有果必有因,有因必有果。但这种因果解释既与自由意志观念相冲突,也与近代哲学中的道德责任观念相冲突。对此,人们做出了决定论的强弱之分。由于强决定论是排他性的,不需要别的理由,因而人们更多地使用弱决定论,即给出的解释原因不是唯一的,是多选的。这样的弱解释可以使我们对结果的理解减少一种心理上和道德上的责任。强决定论意味着我们完全不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道德责任,但人的自由意志却要求我们对自己的道德行为负责。这样,为道德行为负责的理论根据不是来自于决定论,而是来自非决定论,也就是说,因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所以作出任何行为的原因都不能成为对行为的辩解理由,每个人都需要为自己的行为选择负责。


我们会用原因作为关于我们所有行为理由的根据,当代哲学家把这些原因弱化成一套解释的理由:一个事件的发生不是由原因决定的,而是根据给出的原因所作出的解释加以说明的。这里的解释活动,或者说对理由所给出的解释,用来弥补我们对原因认识的缺失,因为不可能对一个事件的原因给出完整清晰的刻画,但是却可以给出一个行为结果的理由,因而理由解释在某种程度上替代了对原因的要求。当代哲学放弃本质主义的观念,也使得人们对一切行为的发生和结果都可以给出各种不同的理由,只需要在理由之间进行权衡。也就是说哲学的工作不是给出事件发生的原因,而是对事件发生后得到的理由做出分析,这是从事哲学思考重要的出发点。但是在今天,很少有人思考理由之间的权衡,更多的是按照传统的思维方式追问背后的原因,这也是当下哲学研究所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这种理由解释对传统哲学世界观形成了重要冲击,打破了用传统思维中的因果决定论去说明一切行为发生的原因。


(二)哲学传统进入后真相时代


“后真相”(post truth)在一般的解释中,强调的不是谎言、杜撰或欺骗,而是公众对于给出的一切理由的反应。相比较于事实和证据,公众的情感共鸣变得越来越重要。社交、媒体、舆论取代了事实的验证,前者告诉我们希望听到的,而不在乎事实本身,所有的事实对我们来说都是被隐藏的。随着信息的增加,信息越多,事实离我们越远。人们对事件的反应远比人们对事件本身的关注大得多,这就是后真相:不关心真相本身而关心事件带来的效果、影响及人们对事件的评价。


当代西方后现代主义哲学家早已指出了这种现象的存在,无论是福柯、德里达,还是利奥塔,他们都对后真相时代做出过预测。这表明人们关心的兴趣点已经发生了变化,不再关心事实本身,而更关心对事实的看法。这恰恰是苏格拉底当年批评雅典人的地方。在公元前五世纪,苏格拉底批评雅典人只沉溺于对各种意见的追逐,遗忘了对真理的要求,这是雅典人的悲剧。雅典的衰落正是因为当时的人们已经放弃了对事物本身的追问。柏拉图在苏格拉底工作的基础上,明确区分了意见和观念。然而,在今天,意见再次成为社会的主流,我们几乎都是意见分子,却没有人愿意追问事实真相和认识上的真理。


在这样的背景下,《牛津词典》在2016年宣布“后真相”成为当年年度词汇。《牛津词典》这样定义“后真相时代”:“输出情感和个人信念比陈述客观事实更能影响舆论的情况,在传播信息的过程中,真相有时变得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情感和观点。”这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普遍现象和社会潮流,例如,特朗普的推特治国是当今社会发展的政治现实,只有政治家告诉人们自己的所想所做,他们才能得到支持,而我们所看到的和听到的不一定是事物的真相。如果缺少对事物的反思和分析,如何判断一个事情的对错,能否用传统的标准衡量正义与非正义、黑白、好坏、善恶,这些都会成为人们当下面临的问题。面对这个后真相时代,哲学研究遇到了更大的挑战。我们信奉的哲学理念是追求真理,真理就是真相,是事物的本质面目。但在后真相的时代,过去被认为应当被追求的东西变成了被模糊、被掩盖、被遮蔽的东西。在公共生活中,哲学的形象变成了一种反讽和自黑。


哲学家如何在后真相的时代发出自己的声音,表达自己的观念,法国当代哲学家做了很多工作。法国哲学家对事物真相的陈述方式,类似于古希腊人对于我们所描述的事实的揭露方式:不是直截了当地告诉我们事物是什么,而是通过一种媒介来揭示思想。思想不是直白地存在于陈述之中,而是存在于我们关于事件所有的理解过程之中。每一个理解包含了对事件的判断和重新构造,判断和重新构造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哲学家对事物的基本观点。对事物的认识程度,说明了他的理解程度,也说明了整个文明发展程度。后真相时代的哲学就以这样的面目出现于社会大众面前:通常表达的哲学观念,不必像传统哲学那样一本正经地说出,而是可以“一本正经地胡说”;新技术带来的更为便捷的造假,使得我们对文本的真伪判断也变得更为困难;面对各种新奇的哲学概念,如何判断这些概念是否属于创新,使得哲学家们无所适从;以另类事实的说辞掩盖自己说谎的事实。


我们知道,当我们给出另类事实,我们就要承担很大风险。因为所有的事实都可以被给出另类解释。面对不同的解释,或者面对关于事实的各种理由时,哲学研究正是需要从中做出恰当的选择。哲学研究能够通过对各种理由的分析,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给出可被接受的理由,并当作事物发生的原因。例如:万有引力被看作是苹果落地的原因,但今天的科学则认为,仅用引力解释事物重量并非事物获得重量的根据。化学的发展让我们认识到,一个事物的构成单位或组成部分决定事物的性质不是通过可观察到的物理作用,而是必须借助工具和手段。但这是否就意味着事物的本质是由工具和手段决定的呢?哲学家和科学家在这里产生了分歧。科学家认为,只能通过这种方式认识事物,通过仪器得到的东西,我们才能承认是客观实在的。然而,哲学家则更关心的是解释原理和解释方式能否被我们所接受。他们不关心解释的对象是什么,不关心世界是什么构成的,更关心的是当我们解释世界是由什么构成时给出的理由能否成立。这样,我们就得到了不同的哲学理论,即使对同一个自然现象所给出的解释也可以有各种理论加以支持。这表明,哪一种解释可以被我们所接受,或者说,科学家所使用的概念和术语在多大程度上可以真实反映事物的真实面目,在这一点上,哲学家与科学家做着不同的事情。哲学家所做的事情类似于给出事实的另类解释,但这种另类解释不是完全放弃了对真相的追问,不是把真相本身完全抹杀,而是通过考察各种不同事物的不同方面,对事实做出不同分析,拼凑出相对完整的图景,让我们更好地理解这个世界。当然,至于哲学家们能否做到这一点,还存在很大争议。现象学家认为,我们并不知道事物的真相,只知道我们能看见的事物本象以意识活动介入的方式被呈现出来,也就是说,人的意识活动就是以我们主观方面做出的一种反应。这种主观意识活动在反应事物的时候,自身就会被带到对象的认识过程当中。这是对康德思想的回归。康德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他最早揭示了主体在认识对象时不是在描述对象,而是让对象如何满足主体的要求。从这个分析中可以看出,今天的哲学研究依然没有摆脱传统哲学家为我们提出的问题。然而,我们的哲学研究方式和面对的哲学研究对象已经发生了变化,我们需要根据这种变化调整哲学研究的基本内容。


(三)对历史文本的重新解构


如今哲学研究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是,文本的重新发现以及对哲学著作的重新解读,使得哲学研究逐渐变成了一种解释学工作。这里的解释学是指,几乎所有的哲学理论都是建构在我们对哲学文本的解读之上,我们不可能完全抛开文本做自我解读,因为自我解读是自己的思想发挥,不能作为历史的研究,而真正的文本解读是一种历史的方法,就是对文本的历史考察,给出或者揭示出历史的真实含义。但是,这里会出现很多困难,因为对任何文本的解读都会面临解释的主体与文本客体之间的关系问题。


福柯在《词与物》中明确给出了16、17世纪的西方哲学史全新的解释方式,与我们以往接受的德国古典哲学对历史的解释完全不对,同时与我们今天所接受的对16世纪、17世纪对西方哲学史的理解也是完全不同的。在传统的解释中,我们一直把主客的关系,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作为整个近代哲学的核心。而在福柯的解释中,这种对立被消解了,不存在绝对的客体,不存在所谓可以被人类主体认识的对象,所有对象都存在于主体之中,主体根据自己的选择而对对象加以判断。当我们把文本当作对象时,这个文本对象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解释主体如何介入文本之中。解读方式与别人的不同不是在于所面对的文本不同,而恰恰是因为解释的维度不同,而这种不同的解释维度导致了主体的构成,而主体最终被消解掉了,没有主体存在。如果不存在解释主体,就变成我们现在所知道的费耶阿本德所说的“怎么都行”,我们根据社会的、文化的、政治的语境(context)对我们所面对的任何一个文本作出新的解构。这个过程很复杂,这个时候面对的不是文本,文本已经被消解掉,我们所面对的是文字背后向我们呈现出的问题,这些问题是最核心的。所以,今天的哲学家们越来越把文本的解构当作重要工作,通过解构使得原有的文本不再在解读当中占有核心地位,甚至解释主体本身不再占有核心地位。所以,需要的是不同的主体对相同的文本所呈现出来的一些核心问题产生兴趣,达成共识,哲学正是在这个基础上得到发展。


围绕文本解释问题,国内哲学界始终纠缠于“我注六经”或“六经注我”之间。其实,无论是何种关系,我们都需要理解以下两种基本方式:


第一,是以象牙塔的方式还是扶手椅的方式从事哲学研究。象牙塔的方式是“躲进小楼成一统”,满足于对已有文本的解释;扶手椅的工作则试图让思想得到很好的理解,让观念得到更好的表达。在这种意义上,象牙塔方式就是一种考古学和博物学的方式,而扶手椅则是一种精确科学的方式,即哲学不是作故纸堆研究,而是作为一种能被人们接受的哲学观念的传达,这种哲学观念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人们普遍的认知。如果哲学不能让人们普遍理解,就只能回到故纸堆里,进入历史的程序;如果能够被人们理解,就会生发出新的话题,成为当今社会共同接受的哲学观念。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选项,但唯有第二种能真正发挥历史作用,同时对现实社会产生深远影响。


第二,独善其身还是兼济天下的问题。在现代社会发展中,面临来自各方面的挑战,每一个学者都有强大压力,学生也有升学压力、就业压力、学术压力,因而难以做到兼济天下。然而,在如此强大的压力下,如果没有兼济天下的胸怀,也难以做到独善其身。因为哲学有两个基本性格:其一是开放的心态,对任何事情不拒绝,对与自己的信念格格不入的东西不采取排斥的态度;其二是自由的品格,哲学不设定对象,没有固定的范围,甚至可以向未来的人类说话。但这里的自由不是绝对的,而是有条件的,即用理性的分析方法来处理面对的对象,以说理作为哲学研究的基本方式,以推理作为哲学讨论的主要根据,自由恰恰体现在推理和说理之中。

三、西方哲学研究中的热点问题


根据当代社会和科学发展的现状,哲学研究面临着重大的挑战,而哲学面临的挑战恰恰是哲学的发展之处。从目前西方哲学研究中,我们可以看到其中的热点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科技的发展与人类未来的关系


人类发展到今天,我们要考虑更长远的时代人类可能面临的问题,因为今天面临的问题是以往人类留下的,所以我们今天要为后代留下什么的问题应该是我们首先需要考虑的。时间一直在流逝,如果我们的问题意识,我们对人类自身的思考不到位,人类就只能按部就班地按照过去已然为我们设定的方式去行动和生活,那么人类就变成了一群动物,只能够循规蹈矩地做相同的事情。但是人总是要改变、创新、发现新的问题、新的兴趣、新的对象,所有这些新东西是人类要考虑的问题。哲学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它的前瞻性、预见性。哲学应当对未来的人类的发展将面对什么样的问题提出反思,并且对这些反思给出自己的解决方案。面对未来的问题,比如人工智能对哲学研究的挑战,包括人工智能伦理学问题、机器思维是否可能的问题、自由意志问题、对意识的研究等等,这些都已经成为哲学家们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


所谓“人工智能伦理学”并非突出人工智能的伦理价值或智能机器可能具有的伦理规范要求,而是人类在人工智能产品的研究中所应当遵守的伦理规范,以及人工智能产品可能会对人类伦理带来的威胁和挑战。在这方面,西方哲学家们已经做了大量研究工作,提出了许多具有启发意义的理论观点。[1]人工智能伦理学通常被看作是机器伦理的组成部分,后者被分为两个主要内容:一个是有关机器人的伦理(roboethics),这关心的是人类以自身方式设计、构造和利用人工智能存在物时人类的道德行为;另一个是机器伦理(machine ethics),这关心的是人工道德主体的道德行为。①前者涉及的重要问题包括机器人的权利、机器人对人类尊严的威胁、机器设计的透明性和开放资源等,后者涉及的重要问题包括人工智能产品的武器化、非意图的后果、人工道德主体的组织形式等。所有这些问题都最终涉及人类自身的存在问题以及人类社会的价值问题。


又如,对于科学家而言,机器思维已经不是一个疑难,因为如果按照今天所理解的对思维的定义而言,思维是一套可以完成推理的理智活动,机器思维早已实现,而且机器的思维比人类更加缜密、精细和全面。然而,哲学家提出的问题是,人类思维并非完全等同于推理思维,推理思维只是智能思维的一部分,是比较高级的智能思维的一部分。人类有许多思维活动还有许多非推理思维,因为有非推理思维存在,人类可以不按照推理的方式得出结论,所以人们可以做出自由选择,而选择的过程就是不断摆脱原有习惯性推理思维。而且,我们今天所说的创新概念,也是打破原有的思维模式,这就意味着打破传统的理智思维模式。从莫拉维克悖论中我们可以看到,人类思维的最高级推理能力在机器模仿方面的确可以超过人类的智能水平,但在人类最本能的理智能力方面则表现出机器模仿的幼稚无能。[2]人类的思维方式具有巨大的潜能,不仅表现在可以做出一般的推理活动,更多表现在我们对外部世界的反应可以采用某些不是根据推理,甚至不是根据非推理形式而得到的结果。的确,机器无论如何模拟最为复杂的人类推理活动,都无法模拟儿童出自本能的活动。儿童的行为经常是非常意外的,永远在说让成人意想不到的话,儿童有脱离我们常规思维的做法,这是人的天性使然,这里涉及人类的自由意志问题。


当代人工智能的发展引发了人们对机器是否可能具有自由意志问题的极大关注。由于自由意志是人类区别于动物思维和活动的重要标志之一,人们对自由意志是否可以用于解释机器思维和活动提出了针锋相对的看法,在科学界和哲学界都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观点的对立。美国斯坦福大学计算机教授,也是人工智能的开创者之一的麦卡锡(John McCarthy)是科学界支持机器可以具有自由意志这个观点的主要代表。他在2000年发表的具有广泛影响的文章《甚至机器人也有自由意志》中表示:


人类的自由意志是进化的产物,有助于人类动物的成功。有用的机器人也需要类似的自由意志,我们必须将其设计成它们。自由意志不是一个全有或全无的事情。有些行动者比其他行动者有更多自由意志或不同种类的自由意志,我们将尝试分析这种现象。我们的目标主要是技术上的,即研究自由意志的哪些方面可以使机器人更有用,我们不会试图安慰那些发现决定论令人痛苦的人。我们区分了做出选择和意识到这些选择;两者都很重要,即使对于机器人而言,选择意识需要行动者更多的结构,而不仅仅是做出选择,这对机器人来说很重要。因此,自由意志的意识不仅仅是为其他目的服务的结构的附带现象。[3]


但更多的科学家则接受了相反的观点。他们认为,科学研究已经证明,人类的活动本身就不具有自由意志。美国生理学家李贝特(Benjamin Libet)在20世纪80年代的著名实验表明,在受试者移动手之前,电波活动会在人的大脑中积聚,这种积累发生在人们有意识地决定移动之前。决定采取行动的有意识的体验,我们通常与自由意志联系在一起,似乎是一个附加物,是在大脑已经开始行动之后发生的事件的事后重建。[4]近几十年来,对大脑内部运作的研究有助于解决自然培育的争论并进一步打击了自由意志的观念。脑扫描仪使我们能够识别活人的头骨,揭示复杂的神经元网络,并让科学家们广泛认同这些网络是由基因和环境共同塑造的。但科学界也一致认为,神经元的激发决定了我们的思想、希望、记忆和梦想中的一些或大部分。当然,在哲学界,对通用人工智能(AGI)中创造自由意志的可能性也有积极的倡导者。他们认为,在人工主体中建立自由意志将使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人性。这是一个公平的假设,即自由意志将使人工存在物的智力发展到更高的水平,从而更好地为人们服务。确定的行动者或智能系统只是简单地在现有规则上创建自己的规则而不能偏离它们或做出随机决策,从而无法获得个人和原始理解。从这个意义上讲,可以阻止人工智能获取智慧,即知道如何使用知识。而且,这将使我们有机会在与新物种的关系中把自己定义为人类。[5]虽然如此,但更多的哲学家则对人工智能具有自由意志持否定态度。他们认为,让人工智能具有自由意志,这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错误。[6]还有哲学家指出,人类拥有自由意志而人工智能永远不可能获得,这是人机之间的绝对界限。进而,人类是真正时间性的存在,而机器永远不可能存在于整体的时间中。因此,存在于整体时间性之中的人类因其自由意志而拥有宗教信仰,这是人工智能无法比拟的,也因此而无法消除宗教。[7]这些都直接导致了当代哲学研究与科学技术发展之间的直接冲突,这既是哲学对科学发展的及时反映,也是哲学对科学技术成就的理性反思。


(二)社会构成方式与人类行为方式的变化


现代科学的发展带来了人类社会生活方式的变化,同时,智能生活也对人类行为方式的改变带来了重要影响,在经验层面上,我们明显感受到人类活动的半径大大缩小了,导致许多可见和不可见的结果。可见的结果是使得社会的形态发生了变化,不可见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现代智能产品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越来越大的便利的同时,也对人类传统的存在方式和生活方式提出了巨大挑战。从卫星导航定位系统(GPS)到汽车自动驾驶技术,从计算机人工输入程序到人机对话技术,从地球勘探到宇际航行,所有这些变化正在逐渐形成新的社会生活模式和人类行为模式。哲学研究应当反思这些变化,从历史和逻辑两个方面探索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形态的变化对人类存在方式和行为方式带来的深刻影响。例如,现代计算机科学和网络技术对人类生活带来的影响已经改变了人类的生存方式,由此引起的社会、法律和伦理问题使得哲学家们不得不去面对这些挑战。②传统哲学的主客体对立观念被主客体的一体化方式所取代;在一切被看作具有二元对立的问题领域中都被一元论的方法论所取代;追求确定真理和知识的哲学研究如何面对科技发展所带来的更为不确定的社会生活的变化,这是当代哲学家们试图努力回应的重要问题。


现代社会变化所带来的不仅是人类行为方式的改变,更是社会组织形式和管理形式的改变。这些改变特别表现在,当代社会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已经从原有的相对固定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模式,转变为更加灵活和具有适应性的应对机制和针对具体事件的组织模式。这些改变使得社会管理和政府管理更加适应社会的变化,满足社会快速发展的特定要求。当代科学技术带来的通讯、交通等空间活动上的更多便利,也使得传统的管理模式发生了改变,特别是在政治体制和社会发展模式等方面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革命,人类的自我管理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这些都会并已经在当今哲学研究中形成了巨大的讨论空间,哲学家们对当代政治哲学的探索比以往任何时代都要全面和深入。这种探索已经不再限于对具体社会构成方式的讨论,而是突出人类主体对人类未来的作用,突出人类共有的普遍价值与特殊社会组织的认知观念之间的矛盾冲突和解决方案。更为重要的在于,人类社会的管理方式在运用科学技术最新成就与保持人类自身存在价值之间的冲突,始终是哲学家们关心的核心问题。这些都是当代哲学研究面临的重要话题。


(三)人工智能与人类尊严


据了解,进入21世纪以来,欧盟每年都要资助大量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课题。英国掌管艺术和人文科学研究事宜的理事会从2009年起的五年内,投资近两亿英镑,支持6000多个硕士和博士学位,以促进这一领域的发展。2019年6月19日,牛津大学公布了最新获得的具有变革意义的捐赠,将改变牛津教学、研究以及与全世界分享人文学科的方式。新获赠的1.5亿英镑基金将用于创建苏世民中心(Schwarzman Centre)。牛津大学新成立的人工智能伦理研究所(Institute for Ethics in AI)也将位于苏世民中心内,依靠大学世界顶级的人文学科研究实力,引领人工智能及其他新兴计算机科技的伦理影响的研究。人们已经充分认识到,未来科学的发展可能会构成对人类尊严的严重挑战。这里的人类尊严不仅是指人类在自然面前所坚持的独立自主,更是在人类自我创造的第二自然面前所表现出的永不放弃。在科技日益昌盛的今天,人类的第二自然就是由新技术带来的人工智能产品所构成的自然,是人类无法抗拒的、逐渐依赖于此的人工存在物。因此,如何在这种第二自然面前依然保持人类自身的尊严,就成为哲学家们必须关注的热点问题。


在大自然面前,人类没有可能完全与之对抗,我们唯一能做的是在保全自我的情况下与自然和谐相处,在遵守自然的前提下保障人类的生活免受影响。我们不能违背自然的规律,在违背自然的情况下善良的愿望会导致一个糟糕的结果。例如,人类会采用技术手段改变自然环境,如修建大坝和核电站、改变自然物种基因,或者制造人为物种等。然而,我们在改变一个自然环境时就会导致另一个自然现象的发生,自然的力量远远比补救的措施更大,而导致的结果就是人类的灾害。人类尊严在第二自然面前的丧失,尤其表现在大数据统计和分析面前。今天的科学技术发展结果让每个人都变成了透明体,个人资料、历史数据、网上购买信息、浏览页面、甚至私人对话都无法逃脱网络的监控。这里丧失的不仅是个人的尊严,更是人类整体的尊严。这特别表现在被用于信用支付的数据分析和被用于社会监控的人脸识别技术。早在20世纪50年代,奥威尔的《1984》和布拉伯雷的《华氏451度》等反乌托邦色彩的文学作品就向我们预示了在完全没有隐私的社会中人类生存的困境。而哈耶克、阿伦特等哲学家所反对的极权主义政治模式也向我们昭示了一个没有个人自由的社会是如何丧失了人类的尊严。


当代哲学家们对人类尊严的严重关切,特别明显地表现在生命伦理学领域。最近发生的基因编辑事件,透露了人类尊严或许是在个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丧失的,而这种丧失不仅是个人的尊严和权利,更是人类整体的尊严和权利。基因编辑就是一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人的基因序列作出全新编辑,打破原有序列,这是对自然界本身的一种伤害。基因编辑导致的结果是使得人类不再是人类,不是自然生存的人类,而是人工制造的人类。人工制造意味着所有的基因活动都是可以操控的,人的机体部分可以更换。基因编辑说明,人是可以受控的,我们可以操控一个经过特殊基因编辑的人。或许有人会说,基因编辑不过是为了消除特定的疾病,是为了人类健康服务的。然而,这种善良愿望完全有可能被利用,为了某种特殊的目的制造一种基因,植入人的生长阶段,制造出具有某种特殊基因的人,导致社会的恶果。因此,在生命科学领域,必须加强伦理学的指导,否则就会给人类带来巨大的灾难。


(四)政治哲学与政治生活之关系


社会生活是一个复杂的机理,并不是个人所能支配的,这里要讨论的是关于政治哲学和政治生活的关系,特别是关于公平正义原则、共和主义、全球正义以及如何成为世界公民的问题。最近看到哈贝马斯有一个访谈,他一直坚持一种老式的哲学观念,坚持康德理性主义,反对现代的社会变化。[8]其实,很多当代的政治哲学家坚持的基本原则,是面对这个社会的挑战,考虑应该如何处理问题,而不是回避问题。例如,美国耶鲁大学托马斯·博格(Thomas Pogge)教授是著名的政治哲学家,专门讨论世界贫穷问题和全球正义等问题,试图通过对当代政治生活中具体问题的分析,提出哲学家对这个社会发展所能贡献的重要理念。[9]再如,共和主义也是当代政治哲学的一个重要观念,符合我们所说的大同主义思想,世界一家,天下大同。全球化的过程就是为了实现天下大同,但这里涉及的许多具体问题都与哲学问题相关,如果没有哲学家的介入,天下大同只能流于政治家的口号,而不能成为可证实的或者可论证的话题。[10]这里涉及全球正义的问题以及共和主义的问题,这些都会使我们面临许多困境。当代许多政治哲学家们研究的许多问题都与当今社会的发展密切相关,直接切入社会,而不是简单的学理性的讨论。罗尔斯的《正义论》是理想化的哲学,他只是给出了正义的基本原则和推理框架。今天的哲学家已经远远超出了罗尔斯,不简单满足于对传统哲学家思想的研究,而更加关注现在的政治问题。[11]所以,关于公平正义的观念,关于全球正义的问题都是当今哲学家关注的话题。

(五)规范性与规范伦理学问题


规范性问题是西方哲学界近年来讨论比较多的话题,即如何在规范性的基础上设定伦理学。现代伦理学处于多重选择的十字路口,一部分伦理学家认为,现代伦理学只有一种,即应用伦理学。因为把伦理学仅仅解读为伦理学理论是过去的事情,从古代的德性论、近代义务论、近现代功利主义,到现代的德性论,所有这些理论在这些理论学家看来只是过去的观念,并不能解决当下实际的伦理道德问题。③另一部分伦理学家认为,伦理学首先要确立原则,伦理原则是讨论具体问题的出发点,如果不坚持伦理原则,那么伦理的讨论就没有意义了。[12]大家可以持有自己不同的哲学理念与伦理的标准,但在面对共同的伦理难题时,如何解决呢?或者,如何克服我们所知道的伦理悖论(如电车、囚徒)呢?一定有共同的标准,在我们面临这样的悖论时可以给出解决方案。因此,哲学家认为我们需要规范性,而规范恰恰是为了满足我们道德讨论的出发点,但是,这种规范性在现代的政治生活中面临巨大的冲突,即国家治理和德性政治。如何定义德性,这里的德性是指“virtue”,而不是“moral”“morality”,不是道德标准,而是做一件事情如何至善至美。好的政治家就是在国家治理方面完美,而不要求其在道德上有至高权和优先权。一个好人不一定能当政治家,但一个政治家不要求其成为好人,这是当代政治的基本原则。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要求“德性”时,并不是要求符合更高的道德标准,而仅仅是符合社会的公序良俗、社会规范(norm)。规范性概念才是我们追求的目标,应该满足的是规范性要求而不是道德要求(morality)。[13]


在当代哲学中,究竟是要规范伦理学还是要德性伦理学,引起了哲学家们的极大争议。按照规范伦理学的要求,一切道德主张都应当具有规范解释力量,能够实现伦理学指导人类生活和现实社会的目标。这的确是现代伦理学的基本要求,也是元伦理学研究所要达到的主要目的。但由于规范性伦理学强调了规范性在社会生活中的指导作用,忽略了对社会中个人道德品质的要求,特别是把个人的道德要求归约为社会的规范准则,这会对个人的自由权利带来道德制约。因而,德性伦理学则更强调在尊重个人德性的基础上追问道德的准则,把社会的规范要求还原为对个人的德性要求。德性伦理学在哲学立场上更接近一种自然主义本体论,注重对事物的自然能力的了解,特别是对行动者能力的考察,通过辨析行动者的各种能力及其作用结果,确定德性在伦理学研究中的核心地位。事实上,在当代西方哲学中,对德性能力的考察已经不限于伦理学领域,更多地延伸到认识论、方法论以及形而上学领域,特别是在政治哲学领域得到广泛运用。


(六)哲学传统中的确定性思维模式与当代哲学对不确定性的追问


哲学对不确定性的追问,满足的是对现代社会变化的要求。社会的发展变化有着惊人的历史相似性。虽然我们今天生活在21世纪,但我们今天的想法与古代人是一样的。哲学是对人性的揭示,几千年来,除了时代和社会环境发生变化以外,人性没有根本的变化。所以,我们需要了解古人是如何讨论人性的,并作为参照系来面对我们今天社会的变化,这是哲学要做的重要工作。但是,以往的哲学研究基本上都是把确定性作为研究的主要目的,也就是追问本质、规律、真理、事实等等。虽然我们在讨论这些概念时会赋予它们不确定性的内容,但这些概念本身似乎都是确定的。因为我们总是在追问可以把握的东西,可把握的才是可了解的,并且构成我们的知识内容。知识是通过各种不同的定义组合的系统,定义是我们对对象所构成的比较确定的认识内容,这些确定的认识内容意味着我们可以通过确定的方式把握对象。这就是传统哲学中追问确定性的思维模式。


然而,如今的社会变化、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自然本身的变化,导致我们很难用传统哲学的这种思维模式认识今天的对象。我们面对的对象变了,所以人的认识方式也要随之发生变化。我们不能仅仅满足像过去一样按照确定性的方式理解事物,而是要追问不确定性到底是如何发生的,或者如何通过不确定的方式追问我们以为可以确定把握的事实。当代哲学研究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尝试。例如,哲学家们对哲学传统做出了重新反思和评价,从亚里士多德到笛卡尔、康德和黑格尔,这些哲学家的思想都在当代哲学的视野中得到了重新认识,特别是把这些哲学思想与当代哲学所面对的问题相结合,形成了许多新的理论解释。这从西方哲学界重新编辑的《亚里士多德全集》和《康德著作全集》以及各出版社推出的这些哲学家研究指南中就可以看到这一点。同样,当代法国哲学也有很多对这方面的讨论,他们提出的对哲学史的解构,包括关心哲学进入生活的不同方式以及灰色的本体论等,都凸显了法国哲学家们对不确定生活的描述和刻画,并希望通过对这些不确定性的了解而真实地感受当代社会的变化给哲学研究带来的重要启发。④而实用主义研究在很大程度上也为当代研究不确定性哲学提供了帮助,从行动和实践智慧的角度,从认识论切入到方法论,就变成了新旧实用主义的重要区别。[14]在对非确定性问题的研究中,当代法国哲学和美国实用主义哲学的确是重要的思想资源,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西方哲学家们对当代社会变化形成的系统性的哲学反思,特别是在哲学方法论上提出了许多重要的具有启发性思想。


(七)认知科学的哲学研究


在当代西方哲学中,认知科学哲学被看作是最具有创新和时代特征的研究领域,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也在一定意义上规定了哲学的未来发展方向。在这个领域中的研究主要分为三个重要组成部分。


第一部分是从传统科学哲学研究到认知科学哲学的转向。传统科学哲学更多的是一种理论哲学研究模式,从科学理论的解释和建构出发,形成对科学理论的一般理解。虽然这样的研究也需要依赖于当时自然科学的成就,但基本上是对自然科学的解释性工作。但认知科学则是一种完全交叉性的研究领域,哲学研究只是这个研究领域中一部分内容,它需要与认知科学中其他领域的内容相结合,利用神经科学、语言学、心理学、人类学以及计算机科学等研究成果,重新解释人类认知活动的机制和性质。这样,认知科学哲学就不是一种传统意义上的科学哲学,不是对自然科学研究成就的哲学解释,而是对自然科学研究的哲学介入,是对与自然科学研究的相同对象的哲学研究。由此出现的实验哲学,正是这种研究的自然结果。⑤


第二部分是强调认知科学哲学研究采用的是理论建构与现象描述相结合的方式,在交叉学科领域以合作者的身份出现。哲学研究对自然科学的研究实现了从“向导”到“合作”、从“分析”到“行动”、从“具身”到“生成”的身份转换。在认知科学发展到第二代后,哲学家们把4E+S的观念(即“具身性”Embodied,“嵌入性”Embedded,“生成性”Enacted,“延展性”Extended,“情景性”Situated)直接切入传统的现象学研究,甚至是佛学研究,将传统哲学研究领域中的重要问题结合起来。⑥


第三部分是关于认知科学研究中的哲学问题,包括意识、知觉、记忆、因果关系、决定论、自由意志等。其中有些虽然是传统哲学中的重要问题,但都在新的视野和认识框架内做了重新讨论。例如:布洛克、卡特雷斯、阿维·诺伊等人对意识和知觉问题的讨论,改变了传统的解释模式,把意识活动理解为现象与取用相区分的方式,把知觉理解为身体与对象结合的一体方式等等。⑦目前为止,当代西方哲学家们在认知科学哲学领域的讨论依然非常热烈,还有各种理论观点层出不穷地出现,引领着当代哲学的研究方向。


(八)形而上学和本体论研究的现代形态


形而上学研究始终是西方哲学研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意义上是西方哲学研究的基础部分。虽然形而上学问题本身亘古不变,但在每个历史时代,形而上学研究都有不同的内容。如今的形而上学研究通常包括了这样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人类存在的本体论解释,二是自然科学研究中的形而上学问题,三是社会存在的形而上学重构。围绕人类存在的本体论解释,哲学家们主要对关于存在的宗教现象学、认知性的存在方式以及上帝的信念等提出了许多新的思想主张,例如布鲁克对宗教现象学的本体论解释、哈曼对海德格尔关于对象的形而上学的解释以及普兰廷加的有保证的基督信仰理论等。⑧围绕自然科学研究中的形而上学问题,哲学家们更多关注的是有关科学中的形而上学,包括时空问题、进化与突现问题、心脑问题以及宇宙论问题等。⑨围绕社会存在的形而上学重构问题,哲学家们关心的是集体意识问题、社会本体论以及社会科学中的形而上学问题,包括女性主义的形而上学等问题。⑩所有这些问题都显示了当代哲学家们在现代科学发展和社会发生重大变化的今天依然关注到形而上学问题的价值,并从科学和社会发展中提出对当代人类具有根本意义的形而上学问题。这些问题所涉及的领域和范围极其广泛,包括了人类存在和社会的各个方面,形成了当代哲学研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然,我们以上对这八个问题的分析并没有(也不可能)包括当代西方哲学研究的全部内容。其中不仅会挂一漏万,而且概括也未必完全准确。但我们希望通过对这些问题的讨论,向大家表明当代西方哲学研究所关注的重点,特别是要注意到当代哲学与以往哲学研究之间的重要区别。只有站在当代哲学的立场,我们才能对当代科学和社会发展所提出的问题给予符合时代特点的回答,也才能对当代哲学的时代特征有更为清楚的认识。

四 哲学方法论的重新定位


最后,我们希望指出,当代哲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关注点就是对哲学方法论的重新定位。在这里,哲学方法论不是简单地归结为逻辑上的要求,也不是对日常推理的哲学说明。事实上,哲学方法论在很大程度上被看作是一种道德推理,其中包括我们通常所说的批判性思维和直觉推理。逻辑学是批判性思维中的基础部分,但批判性思维还有更广泛的内容,特别是关于事实判断的概念以及常识与反常识的问题。的确,许多推理活动中充斥着大量的反常识推理、非常识推理,还有非线性思维也属于批判性思维的一部分。在道德推理中非常强调直觉,注重直觉在道德推理中的作用,这是当代哲学家们在著作中反复讨论的重要问题。例如,关于出生问题的悖论就构成了反常识的直觉推理的案例。这个悖论是说,每个人都是未经自己同意而被带到这个世界的,但每个人都应当为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行为承担责任。显然,这个悖论的前提是反常识的,但却是依靠直觉构成的推理形式。当代道德哲学、行动哲学、政治哲学等研究领域往往面临着大量的类似问题,如何用哲学方法论去解释这些问题,的确是哲学家们需要完成的重要工作。


当然,哲学方法论的重新定位还体现在研究视角的转换和观念表达方式的澄清上。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中提出的“综观视角”给当代哲学家们提供了很好的研究思路。[15]这里的“综观视角”就是从整体上看到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对事物的分析需要跳出事物本身的理解框架,从更为宏观的视域中去把握所分析的事物的存在方式和意义。当然,这种换位思考的方式不仅需要我们对所研究的对象有充分的了解,更需要有能够超越这个对象的能力。这并非是每个研究者都能够做到的。当然,维特根斯坦也指出,即使我们无法做到这一点,我们也需要对所研究的对象有清晰的逻辑,也就是能够用清晰的观念去表达我们的理解。这里的清晰性不要求是逻辑上的严密,而是要求观念上的透彻,也就是能够把问题想清楚,说明白。这就要求,哲学能够从理性的角度,用分析的方法,对问题的概念加以澄清,最终达到对问题的整体把握。应当说,哲学的整体性思维远远高于片面的、零碎的、具体的对事物的详细分析,这种整体意识的观念是哲学特有的,哲学能够深刻理解事物的性质。而哲学研究的开放态度和自由程度,目的是为了更多了解事物的不同方面。不仅如此,哲学研究不仅作为一种学问,更作为一种生活方式,是每个人的一种内在要求,内在的哲学境界与外在的修行功夫相结合,必定成就哲学研究的最终目的。


致谢:本文根据我于2019年4月3日在山西大学哲学社会学学院“任之讲堂”第一讲的部分内容整理而成。感谢陈常燊教授、刘洋博士的细心整理,感谢学报编辑的认真编校。


①相关文献参见:Yurii Sheliazhenko.Artificial Personal Autonomy and Concept of Robot Rights[J].European Journal of Law and Political Sciences,2017(年刊); Michael Anderson,Susan Anderson,eds.Machine Ethics[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11; Wendell Wallach,Colin Allen.Moral Machines:Teaching Robots Right from Wrong[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8.


②Baase S.A Gift of Fire:Social,Legal,and Ethical Issues for Computing and the Internet[M].Englewood Cliffs,NJ:Prentice Hall,2008; Lin P,Abney K,Jenkins R.Robot Ethics 2.0:From Autonomous Cars to Artificial Intelligence[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7.


③Philippa Foot.Morality as a System of Hypothetical Imperatives[C]//Cahn S.M,Markie P.Ethics:History,Theory,and Contemporary Issues[M].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9.


④Hutchens B.C.Jean-Luc Nancy and the Future of Philosophy[M].Stocksfield:Acumen Publishing,2013; Jean-LucNancy.Being Nude.The Skin of Images[M].New York:Fordham University Press,2014; Jean-Luc Marion.Negative Certainties[M].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2015.


⑤国际著名哲学期刊《综合》在2018年第12期专门发表了“神经科学及其哲学的特别问题”专刊(Special Issue on Neuroscience and Its Philosophy.edited by Gualtiero Piccinini,Synthese,December 2018,Issue 12,2019,86(2):5115-5594.该杂志还在2016-2018年多次出版特刊,发表了大量关于认知科学哲学的重要论文。其他文献参见:Jutta Schickore.The Structure and Function of Experimental Control in the Life Sciences[J].Philosophy of Science,Volume 86,2019(2):119-218; Kwame Anthony Appiah.Experiments in Ethics[M].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8; Max Emil Deutsch.The Myth of the Intuitive:Experimental Philosophy and Philosophical Method[M].Cambridge,MA:MIT Press,2015.


⑥Massimiliano Cappuccio,Tom Froes(eds.),Enactive Cognition at the Edge of Sense-making.Palgrave Macmillan[M].London:Palgrave Milan,2014; Alva No?.Varieties of Presence[M].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12.


⑦Block N.Consciousness,Accessibility and the Mesh between Psychology and Neuroscience[J].Behavioral and Brain Sciences 2007(30):481-548; P.Carruthers.Phenomenal Consciousness[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0; Alva No?.Action in Perception[M].Cambridge,MA:MIT Press,2004.


⑧AngusBrook.A Phenomenology of Religion:An Ontological Interpretation of Being Human[M]Germany:VDM Verlag,2009; Graham Harman.Tool-Being:Heidegger and the Metaphysics of Objects[M].New York:Open Court,2002; Alvin Plantinga.Warranted Christian Belief[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0.


⑨AliceDrewery.Metaphysics in Sciences[M].Oxford:Blackwell,2006; BrianEllis.The Metaphysics of Scientific Realism[M].London:McGill-Queen's University Press,2009; Michael Loux.Metaphysics:Contemporary Readings[M].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2001; Stephen Mumford,Matthew Tugby.Metaphysics and Science[M].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3.


⑩Alcoff L.Visible Identities[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6; Epstein B.The Ant Trap:Rebuilding the Foundations of the Social Sciences[M].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5; Haslange S.Resisting Reality:Social Construction and Social Critique[M].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2; Mathiesen K.Collective Consciousness[C]//David Woodruff Smith,Amie L.Thomasson.Phenomenology and Philosophy of Mind[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5.


原文参考文献:


[1]Robert James Boyles.Philosophical Signposts for Artificial Moral Agent Frameworks[J].Suri.2017,6(2):92-109.


[2]Moravec H.Mind Children[M].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8.


[3]John McCarthy.Free Will-even for Robots[J].Journal of Experimental &Theoretical Artificial[J].2000(12):341-352.


[4]Benjamin Libet,Curtis Gleason,Elwood Wright,Dennis Pearl.Time of Conscious Intention to Act in Relation to On-set of Cerebral Activity(Readiness-Potential)-The Unconscious Initiation of a Freely Voluntary Act[J].Brain,1983(106):623.


[5]Al bêta Krausová,Hananel Hazan.Creating Free Will i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Beyond AI:Artificial Golem Intelligence[C]//Proceedings of the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2013:96-109.


[6]Bryson J.J.,Kime P.P.Just an artifact:why machines are perceived as moral agents[C]//Proceedings of the twenty-second international joint conference o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London:AAAI Press,2011:1641-1646.


[7]蔡恒进,张祥龙,黄裕生.人工智能时代的理性、道德与信仰[J].南国学术,2018(3):356-365.


[8]Jurgen Habermas.The Crisis of the European Union:A Response[M].Cambridge:Polity,2013.


[9]Thomas Pogge.World Poverty and Human Rights[M].Cambridge:Polity,2002.


[10]Kwame A.Appiah.Cosmopolitanism:Ethics in a World of Strangers[M].New York:W.W.Norton,2006.


[11]Martha Nussbaum.Frontiers of Justice[M].Cambridge,Massachusett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6.


[12]Christine Korsgaard.The Sources of Normativity[M].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6.


[13]Derek Parfit.On What Matters[M].3 vols.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1-2017.


[14]Hilary Putnam,Ruth Anna.Pragmatism as a Way of Life:The Lasting Legacy of William James and John Dewey[M].Boston,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17.



进入 江怡 的专栏     进入专题: 哲学研究  

本文责编:陈冬冬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哲学 > 哲学总论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22359.html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3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