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啸虎:第八章 三叔、五叔和祖宅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039 次 更新时间:2020-08-02 21:07

进入专题: 父亲  

史啸虎 (进入专栏)  

第八章 三叔、五叔和祖宅


《父亲的青年时代》第八章



史啸虎


前注:我的三叔和五叔都是很平凡的人,但他们作为小人物所具有的命运将有助于读者从一个侧面了解中国的一段近现代史。而泰州史家大院的历史变迁则折射出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在对待私人财产权问题上的变化。



父亲兄弟5人,除了前文说过的二弟金鳌和四弟金龙(力群),父亲还有三弟金相和五弟金钊。对于其三弟,即我们的三叔,父亲生前几乎没有跟我们说过他的任何事情。遍查父亲遗物和亲笔写的资料,提到三叔的地方仅是在一张父亲亲笔写的有关自己简介的纸上写到的“我有兄弟妹六人,……三弟金相(已死)”这么一行字。


关于三叔的故事,不知为何父亲从未跟我们说过,但四叔和五叔生前也曾跟我们三言两语谈论过三叔史金相。透过他们那些零碎的讲述,我们只知道三叔年轻时长得十分帅气,肤白体健,也很聪明,只是性格优柔,说话低声细语,举止有礼,与其桀骜不驯、孔武有力的二哥金鳌形成鲜明对比。祖母也最喜欢她的这个三儿子。



三叔史金相,可能摄于上世纪三十年代中期。


三叔史金相与其两位哥哥一样,小时候也读过几年私塾,古文底子和文笔都很好,年少时就很想有番作为。于是,中学毕业后三叔就一个人离开泰州老家外出闯天下,过江南下到苏州一家报馆当校对去了。那时大约是 1932 年年底,三叔 18 岁。而父亲那时则刚从武昌第一分监辞职回到泰州家里,而其二哥(即我的二叔)史金鳌则于前一年底离家跑到河北当兵去了。由此可见,父亲的几位兄弟年轻时虽志向不同,然均各有识见与抱负也。


大约过了不到两年,年轻的三叔又从自认为社会格局较小的苏州去了大上海,还是游走在各家报馆,先是去一些不谈国事、专载道听途说、闾巷传闻的小报馆,主要做些校对或编务之类的工作,后来便开始自己写文章,也曾以笔名陆续发表过一些报道和文章。


五叔史金钊曾跟我说过,三叔史金相后来好像还在上海当时某个很有名的报纸的副刊做过编辑和记者。我问是什么报纸?五叔说他记不清楚了,但听说你三叔那时在上海滩的报业内已小有名气。五叔还说过,三叔史金相走后那几年很少回家,与家里联系也不多,很多事情也不跟他说。


因没有任何具体可资检索和调查的信息,我对三叔当年在上海和苏州等地从事新闻报业工作的情况也只能说到这里。但三叔青年时代立志从文的人生奋斗经历由此可见一斑。


到了 1940 年初秋,独自在外面闯荡了七、八年的三叔突然从上海回到了泰州家里,而且再也没有出走。可是,过了不久家里人就感觉到情况有点不对头了:老三金相可能有病了,因为他们发现他的精神状态有点不正常了。有时不分场合,甚至在很多家人在场的情况下,三叔就突然自言自语地说些话题宽泛但语无伦次、谁也听不懂的话语,让家人愕然,他自己却毫不在乎;或者,有时可能不想见人,三叔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两天,或一声不响,或自言自语,不吃不喝,也不洗澡。这些言行异常的生活方式更是让家人伤心不已。


2016年秋,我去北京时见到大姐。她幼年和童年时代都是在泰州老家度过的,虽然那时年岁还小(大姐史地1933年生人),但对三叔还有点印象。她对我回忆说,三叔从上海回家后那些年一直单独住在史家大院东侧最北边的那个小院子的一间房里,与住在另一个小院子里的祖母等其他家人不在一起住。三叔发病时就将自己关在房里,不出门,来人敲门送饭,也不开门,家人就只好将饭菜放在他住房门口,由他自己出来取。


大姐还说,三叔的这种发病状况为时不长,没几天就会好起来。这时他多半会擦洗干净,换身整洁的衣服,悄悄地走出他自己独居的小院子,回归大家庭和正常生活。然后,过了一段时间,一般是三、五个月吧,有时也很突然,不知为何三叔的疯症又会再次发作,时好时坏。我问三叔得这个病会不会有什么外因刺激?大姐说,有可能,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也许是他听到一些传闻或从报纸上看到一些消息对他有什么刺激吧?


大姐还说,她印象中的三叔长相儒雅,喜欢穿长衫,说话轻声细语,举止文质彬彬,就是有这个疯病。三叔发病时就变成了另一个人,疯癫谵语,邋遢肮脏(不洗脸也不洗澡)。不发病时的三叔出来见人时又衣着整洁,随和文雅,仍像一个饱读诗书的正常人。三叔的这种行为方式很怪异。按照五叔的话来说,你们三叔就是俗话说的那种文疯子。


我不知道俗语中的文疯子在医学上应该如何定义且属于哪种精神病类型,但感觉疯了的三叔的青年时代显然过得非常痛苦。我们曾问过五叔,三叔是什么原因导致精神失常的?但先后几次得到的答复都不相同。


五叔先是跟我们说,三叔可能是因为生病发高烧把脑子烧坏了。后来再问,五叔又说他自己也不大清楚,还说他病好时他也问过他三哥,但他就是不愿意说。也有传闻说,三叔在上海报馆任职期间时因写什么文章得罪了什么人而受到威胁吓疯了。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的上海能威胁报馆记者的除了汪伪官场高官或帮会势力等还会有谁呢?或者,三叔得了疯症是因婚姻爱情受挫,精神受到刺激造成的也未可知。写到这里我只能说,三叔的发病原因不明,也有点蹊跷。


但是不管是什么原因,从小聪明异常、诗文俱佳的三叔的精神失常给祖母的打击非常大,因为三叔从小就最受祖母喜爱。三叔发病时,祖母经常亲自下厨做一些三叔喜欢吃的饭菜送到北面那个小院子里给他吃。但每次任凭其母亲如何敲门喊他吃饭,发病中的三叔既不理睬,也不开门,就是吃也是在祖母走后悄悄地将饭菜取回屋里吃,然后在没人时再把吃过的碗筷放到门外。祖母为此心疼难捱,常一个人暗地里掉泪。


自从1938年初祖父去世后,祖母史陈氏在老家的晚年更是孤独而凄凉。她生有5个儿子,个个知书达理,可成年后却一个接一个离家出走了。比如她的大儿子(即我父亲)、老二(二叔史金鳌)和老四(四叔史金龙,即力群)都在那个国家危亡的战乱年代先后去了武汉,说是参加抗日和共产革命,然后均杳无音信,不知去向也不知生死了,而她自己最喜欢的老三(三叔史金相)虽然回了家,却成了现在这个时而正常时而疯癫的样子。


其实,祖母遭受的沉重打击还不止这个。在三叔变得疯癫回到老家泰州之后不久,1937年秋才从武汉回到老家泰州的她的长儿媳,即我父亲的前妻孙岫云,也不知何故,在1940年冬天或1941年春,狠心抛弃两个女儿(即我的大姐和小姐)不告而别、偷偷离家出走了(有关这方面内容详见本书稿第四章《成为职业革命者》)。那时,我的大姐年仅7岁,小姐更是才2岁!这两件事先后发生,一向坚强的祖母的身体与精神很快就都垮掉了。


那时的中国,抗日战争正处于全面展开的胶着状态,国共两党之间也开始龃龉丛生,常有冲突,各地战事频仍,死人无算。自己外出参加抗日和共产革命的三个儿子又多年没有音讯,也不知生死如何,而终于回家的一个儿子却又变成了一个生活起居都需要照顾的文疯子,再加上家中突变,长儿媳私自出走,自己身边还多了两个形同孤儿的孙女,这叫祖母如何不伤心欲绝!


日渐贫穷困苦的生活现实也使得祖母越发地思念自己的几个儿子和心疼孙女们,身体也随之变得越来越差了。结果在1942年春,也就是三叔金相从上海因病回到泰州老家以及父亲前妻孙岫云离家出走一年多后,祖母史陈氏因病在泰州老家辞世了,享年仅57岁。


祖母去世后,发病时生活不能自理的三叔以及我的两个幼小的姐姐便一直由年轻的五叔和姑妈帮助照料生活。后来姑妈出嫁,五叔也结婚了,三叔就由五叔夫妻俩照顾。1949 年五叔离开泰州到海安工作,便将自己住的那个小院子,即原来祖父母住的院子出租,由其前妻的三伯父,一位名叫佩瑶的长辈,代为收租,租金就拿来供三叔作为生活费开支(那时我的两个姐姐都已经被父亲接走上学或工作去了)。就这样一直到 1952 年,一生没有结婚的三叔史金相在时好时坏的疯症中挣扎生活了10多年后也去世了,年仅 38 岁。


我曾专门问过五叔有关三叔的死因,记得五叔曾用很肯定的语气说,你三叔不是死于疯症而是因为有一次吃刀鱼时不小心被鱼刺卡死的(刀鱼肉细嫩但刺多,而且以前在泰州长江刀鱼很多,市场上卖得并不贵,寻常百姓人家也经常吃)。此说也不知真假。不过,可怜的三叔一辈子没有结婚也没有留下孩子倒是真的。


在父亲兄弟五人中,五叔史金钊年岁最小,1919 年生人,比父亲小整整10岁,2009 年在泰州老家去世,享年 90 岁。也是中学毕业的五叔从小到大都生活在祖父祖母身边,一生谨小慎微,自承袭祖父账房先生职业之后,哪里也没有去,就在泰州老家当了一辈子账房先生和会计。不过,抗战后期五叔曾在汪伪政权办的一家企业当过几年会计,退休前他曾先后在泰州一家蔬菜合作社以及所在社区的一家菜场当会计。


1949年,经父亲同事介绍,五叔到泰州专区干校学习了一年,后被分配到泰州附近的海安县粮食局工作,虽然还是当会计,但算国家干部身份了。然而好景不长,几年后,五叔居然又因那段汪伪时期当过会计的历史被单位精简并遣送回乡,干部身份也没有了。以后五叔就一直待在泰州老家凭着自己做账的一技之长,依靠给当地那两个最基层的单位做账而谋生。



五叔史金钊,摄于2005年11月,时年86岁


我曾与五叔断断续续见过几次面。我印象中的五叔接人待物谦恭厚道,言谈举止小心翼翼,数十年的会计生涯也让他形成了循规蹈矩但又严谨细致的性格和作风。他结过两次婚,无后,收养一女,其女与我年龄一般大,比我大月份,我称之为敏姐。敏姐生有两个男孩,便让其大儿子姓史,以承继五叔香火。2009 年春五叔去世时,我曾带着太太开车赶回泰州老家为其送终,见到了敏姐一家。敏姐夫妻恩爱和睦,子女懂事孝顺,让人欣慰。


与其四个年轻时四处漂泊的哥哥截然不同,谨小慎微的五叔一辈子的生活圈子基本上都在老家泰州,没有什么大的波澜,也没有什么可以让我们这些后人记述的所谓历史功绩,但平凡的五叔却经历了泰州西门外史家祖宅大院最终归属变迁和存亡的全部过程。这段历史不仅值得我作为家史进行记述,而且因其反映了现代中国城镇私房产权及其土地制度变革的一段真实历史也值得写出来以飨读者。


20 世纪 50 年代,为了要回自己出租出去的自有祖产,五叔曾为此打过官司也向当地政府申诉过,虽然胜诉但其最终结果却让人无可奈何。现将此案例简述此处,也好让后人多了解一些这几十年来中国政府所颁行的一些能体现城镇住宅及其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变迁的制度和政策。


据五叔生前所述,抗战前后泰州史家大院产权属于祖父祖母的祖屋一共有两个单独的小院子和最北边那个大四合院中的好几间房。那两个小院子每个均有房5-6间。也就是说,在祖父母去世后在史家大院留下的房产大约有15间之多。


抗战时期,几个哥哥先后外出抗日,随后祖父祖母相继去世,祖宅空出的房间越来越多,年轻的五叔和姑妈为了生活,便开始将空房出租,靠租金生活并养活三哥以及两个侄女。后来,姑妈出嫁,抗战胜利后我的两个姐姐也离开老家了(大姐被父亲接出去读中学,小姐则暂时随姑妈生活),老宅的空房更多了,五叔出租出去的房间也就更多了。


到了1949年,五叔去淮安工作,又将自己居住的院子,即原来祖母居住的院子,也租了出去,租金则专门用于三叔生活费。但是,当年订立的这些租约不知为何都只约定了租金数额,多少年不变,而在租期问题上虽也有约定却有保留,即租户似乎可以根据需要延长租期,但出租方的权利似乎遭到了忽略。


结果,1950年代中期,也就是五叔从海安被遣返回泰州老家时却发现自己已经无房可住了,因为那些出租的房屋都住有他人,而且租约都没有到期,就是到期租客也不想搬走了。为此,五叔和五婶只能暂时住到史家大院东面、距大院约有20米远的一处原是自家厨房的三间瓦房里去安身。五叔工作上遭受挫折,加上原住房也一时要不回来,生活顿时困窘起来,其前妻也因此跟五叔离了婚。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我首次回泰州老家时还去过五叔的住处,即那个史家老宅的厨房。这处厨房位于一个约一亩多地大的菜园子里面,是一明(堂屋)两暗(厢房)三间房,约有七、八十平方米大小。我看到其屋顶上的大梁离地足有4米多高,木头直径也至少有30厘米,笔直浑圆,刷的红漆,只是比较陈旧了。这只是一间厨房,由此亦可见当年的史家大院里的那些房子的建筑结构水准了。


祖母去世时,因贫困已久,家中无钱安葬,便向其中某一位租房(五叔自己住的小院子后来也是租给他的)且因做生意已经富裕起来的承租人借款若干,算作租金预支。后来五叔可能又向其借款若干次用于生活开支。其实,这位承租人早就当起了二房东,将其所租的房屋又陆续加价转租多间予其他人以赚取价差牟利了,五叔就是知道也没有办法。


1957 年,五叔为此打官司请求法院废除租约,向这位承租人拟索回非其自住的包括一个小院子在内的厢房四间和堂屋三间的祖产使用权,法院最后裁判五叔(原告)分三年归还承租人预支款的仍欠部分(看来当年预支的房租金额不小),被告(承租人)在收讫欠款后陆续返还所租房屋。这个判决本很公道,如果能尽早执行,也就不会出现后来的事情了。


可让人没想到的是,第二年便开始了“大跃进”,政府开始对城市居民私房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根据当时政策,史家大院的所有祖宅房屋,包括官司申诉中的承租人所租的房屋以及其他所有人租赁的房屋,当然可能也包括五叔后来暂住的那三间厨房,均被列入改造范围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了。


其实,从现在的保护私有产权法律看,当时所谓私房社会主义改造就是一种变相的房产没收,文件提出所有私有出租房屋一律属于国家所有,由房管部门统一经营管理,即将出租房的私房性质改为公租房,由公家代为收租并转而将其收到的租金的一部分,即所谓定租,支付给原房主。


所谓定租,就是按照政府确定的租房金额定时发放给房主。该定租普遍不高,一般为原私房租金的一半或三分之一,实际上更低。根据当年这一私房改造政策,史家大院中父亲一家祖传的包括两个独门小院子的偌大物业就由政府一纸政策文书改造成由政府统一经营管理了。当然,此时根据那个私房改造政策,那份还很公道的法院判决文书也就成了一纸空文,不可能再执行了。


不仅如此,租赁关系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史家房产的出租方从五叔变成了政府,租客的房租不用再交给原房主五叔而是交给政府了。当然,房主五叔还是有回报的,即政府给五叔发放房产定租。这样一来,那场诉讼及其判决也就不作数了。即便如此,政府发放的公房定租也只给了7-8年。到了“文革”期间,批判资产阶级法权,五叔不仅连定租也拿不到,所有祖宅房子无论是法律上还是实际上都成了国家的财产。


记得五叔曾经说过,政府那些年给的所谓定租,每月拿到手只有区区5块钱,后来居然又减为 3 块钱(不知道五叔说的这点儿定租仅是指那场官司诉讼中所指的房屋还是另有所指?)。再后来到了“文革”,政府向原房主发放的定租又被当作资产阶级剥削全部取消了,五叔也就一分钱定租收入也没有了。这就是说,政府将私房改为公租房,说是代收房租,几年后却拒付房租于原房主而将房租连同房产一并划归自己的所有了。


于是,经过社会主义私房改造和“文革”,史家大院中属于祖父母留传下来的包括两个小院子在内的十多间房屋的祖宅连同其宅基地都转而属于政府所有,且与泰州史家没有任何关系了。后来,这一个前后四进、还附有若干个小院落的祖宅大院被当地政府交给当地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分别办起了一家公立医院和一所小学。


五叔一家只好继续住在原建于老宅大院墙外所附的一爿仅有三间房的厨房里了。五叔去世前几年,又逢拆迁,这三间由老宅厨房改装的、周围还有一大块菜园子地的住房,最终又被置换成了位于泰州市西北郊新建的一个动迁安置小区里一栋简易楼房底层的一套约有 70-80 平方米且只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子了。


1985 年改革开放最宽松时期,国家似乎感觉到

20 多年前城市居民私有房屋社会主义改造中存有的错误做法和失误,曾颁发了文件,即《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城市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对 1958 年的所谓私房改造中的激进蛮干和政策错误试图予以纠正,但地方政府对于这个国务院部门文件的规定在执行中实际上可能也不是那么坚决。


当时得知这个消息,近三十年前赢了官司却毫无所得的五叔心中又燃起了索回部分祖产的希望,也曾努力向当地政府申诉过。刚开始得到的回答竟然是,你如果是中国台湾人或是海外华侨就好办了。言下之意,你现在不符合这个政策纠错对象的条件,或者说,你没有资格索回祖产。


五叔不为所动,坚持申索,于是当地政府就出了一个难题,要求五叔的那两个仍健在的但离开家乡已近五十年的哥哥(即我父亲和四叔)与五叔一同提出申诉才受理,否则申诉无效(我纳闷,要回房屋产权就需要产权所有人共同声索,那当年将史家祖宅改造成公房时咋不征求五叔的两个哥哥——父亲和四叔的意见呢?)。


势单力薄的五叔无奈之下只好向他当时在合肥的大哥和在上海的四哥,即我的父亲和四叔,分别提出了希望兄弟联名申诉的要求,结果却在他大哥和四哥面前碰了壁。那一年,同样身为中共老资格党员且拥有一定政治地位的父亲和四叔均不约而同地对祖宅维权一事表示了沉默:他们居然回绝了与五叔联名向当地政府提出索回祖产的要求。


结果可想而知,几经努力却一无所获的五叔最后也不得不忍痛放弃了索回祖宅房产的奢望。我不知30多年前父亲和四叔他们兄弟俩是怎么想的,也许是多年的政-治运动和“文革”让他们依然心有余悸?或许是另有他因?但我想,更多的可能是,共-产主义革命不仅从制度上消灭了私有制,也一并消灭了很多老共产党人心中的私有财产权概念和维-权意识(那年,在上海的四叔力群曾专门写信给在合肥的父亲问及他大哥对此事的态度并表示他将以兄长的意见为准)。


20 世纪 70 年代,四叔养女敏姐结婚了,有了孩子,一直单身的五叔此时也再婚了,再在那三间厨房改装的房子与女儿女婿一家挤在一起住下去显然也不合适了。于是,五叔便搬了出去,住进了五婶原住的公房。 三十多年前的春天回老家泰州,我曾去过五叔和五婶的住处。此房位于一条老街的一个巷子口处,门朝北,南面无窗,面积最多8-9平方米,除放有一张大床和在角落上放置的一个木衣柜和一张老式书桌外,只能容两人站在过道那里了。


由于没有窗户,白天只靠铺着小瓦房顶上的一片玻璃瓦采光,那间房地面铺砖,阴暗潮湿,人待在里面一会儿就能感到凉阴阴、冷飕飕的。可以想见,此屋冬天将是如何的寒气逼人。不幸的是,五叔也遗传了史家老五房后裔呼吸系统不好的体质,住在这样常年阴冷潮湿的房子里对他的身体只能是雪上加霜。之后五叔果然很快就得了哮喘病,然后是肺气肿,再就是肺心病,最后就是死于这个让他痛苦了后半辈子的病症上。


五叔的整个晚年,包括那么多个寒冷的冬天,都是在这么一个恶劣的居住环境中度过的。 1984 年春,我借去扬州参与主持一个中国科技情报学会学术会议之机顺便到泰州老家去了一趟,也看了一下史家老五房的祖宅——史家大院。当时,那一大片祖宅中原属于祖父母的那近乎四分之一的地方正经营着一家医院,白墙、绿门、红十字标志,病人和医护人员不少,院子里和回廊上人来人往,各诊室进进出出的,但很是静谧肃穆。遗憾的是,我当时没有拍几张照片留作纪念,而现在,史家大院的一切都灰飞烟灭了,剩下的就只是我的记忆中残留的那一点印象了。


敏姐一家则住在离原祖宅大院墙外20来米远的那间厨房改装的住房里,虽说也显得狭小,倒也还朝阳干燥。而患有气喘病的五叔五婶却只能挤住在数百米外的一条巷子口边的一小间阴冷潮湿的房屋里。那是我第一次回泰州老家,目睹那一切后除了顿生伤感和无力感之外,还产生了如下想法:


1954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一条说:“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各种生活资料的所有权。”第十二条还规定:“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遗憾的是,这些庄严的宪-法原则在其颁布之后仅仅4年就推行的城市居民私有房产社会主义改-造政策上不仅没有得到任何体现和贯彻,而且还在21年后的1975年重新制定颁行的“文革”宪-法上却被彻底地否定掉了。这意味着,“文革”期间及其以前,政府自己否定了1954年宪-法,国家则不再保护国人的私-有财产权了。


从史家大院祖宅产权变迁以及最终被拆除的历史可见,我们在保护国人的私-有财产权方面的法律与政策出现过多少次反复,而且可以说,这些反复多是在否定了1954年宪-法原则基础上产生的,或者说是不合-法的。20 世纪80年代初的改革开放和拨乱反正曾经纠正了很多历史上的政策错误,但由于贯彻不力,其遗留问题仍然很多。全国各地普遍存在的私房改造问题就是其中之一。五叔与史家祖宅最终命运的例子就说明了这一点。


写到这里,我的几位叔叔的情况也都繁简不一地介绍了。父亲他们5个兄弟青年时代虽然选择走的道路各有不同,有革命者,也有平民;有军人,也有文人;有失踪的,也有失常的;有在家守业的,更有四海为家的;但我觉得,他们的经历和命运都是中国近现代史大海汹涌浪涛中的一朵浪花,因此也值得我叙述和记录下来,以飨读者与后人。

进入 史啸虎 的专栏     进入专题: 父亲  

本文责编:sunxuqian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笔会 > 散文随笔 > 往事追忆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22330.html
文章来源:作者授权爱思想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aisixiang.com)。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3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