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英民:颜光敏与李笠翁

—— ——对《李渔交游考》的一点补充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29 次 更新时间:2020-04-03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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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英民  


颜光敏与李笠翁

——对《李渔交游考》的一点补充


颜光敏(1640-1686),字修来,山东曲阜人。康熙六年进士,官至吏部考功司郎中,是清初著名诗人,有《乐圃集》。其兄颜光猷,字秩宗,号澹园,康熙十二年进士,官至河东道盐运使,有《水明楼诗》。

关于颜氏兄弟,单锦珩先生《李渔交游考》(浙江古籍版《李渔全集》第十九卷)有介绍。但对李渔与两人的关系所叙不多。现在作些补充(主要是颜光敏),对于深入研究李渔其人或许有些参考价值。

李渔《笠翁一家言》卷四收有《赠颜澹园太史、修来仪部二昆仲》一联。文云:


大陆小陆结驷而行,并为天下无双士;

元方季方易一不可,始信人间有二难。


此联以晋之陆机、陆云兄弟和汉之陈纪、陈谌兄弟来比喻光猷、光敏兄弟,又嵌入国士无双和难能有二两个典故,可谓十分贴切,浑然天成,颇具巧思。

颜光敏日记《德园日历》康熙十三年正月十七日有"笠翁赠一联",所赠应即此联。又《颜氏家藏尺牍》卷三收有李渔致颜光敏函,云:


昆季联翩而起,又同仕庙堂,不分内外者,自昆山三太史而外,指不数屈。澹园、修来两先生其匹休者也。野老入都,闻此等胜事,不可无一语记之。谨撰一联,以疥尊壁,未审有当否也。前以贸书鄙事相托,想荷留神。行期日迫一日,幸早图之。附闻不一。


所说"昆季联翩而起",是指颜光猷(澹园)康熙十二年中进士并改庶吉士事。《圣祖实录》该年四月己卯:"谕翰林院:选拔庶常原以作养人材。今科进士、特加简阅。取顾汧、黄士埙、……颜光猷……等三十二员,俱著改为庶吉士……"庶吉士属翰林院,故称颜光猷为太史;颜光敏此时正任吏部仪制司主事,故称仪部。"以疥尊壁"的一联,也应是指上引之联。

李漁生于明万历三十九年(1611)辛亥,颜光敏生于崇祯十三年(1640)庚辰,两人年龄相差近三十岁,应该说不是同一代人。明亡时李渔已33岁,入清后他就放弃了参加乡试进入仕途的打算,以作幕卖文和设肆印书等自食其力谋生。明亡时颜光敏只有5岁,他通过科举应试一路连捷进入官场,和李渔基本上不活动在同一个圈子。李渔的活动区域范围相当广阔,颜光敏则相对狭窄,从两人经历看,只有在康熙十年颜光敏在南京榷龙江关税时,李渔亦活动于江宁一带,但现在能见到的材料中没有发现两人有过接触的记载。

李渔在康熙十二年(1673)夏初有京师之游,住到次年春初返回。他在京师奔走于豪贵之门,交结了很多高官显宦,仅在《笠翁一家言》中出现的就有包括保和殿大学士索额图、文华殿大学士冯溥等在内的高官近三十人。与颜氏兄弟的接触就在此时。

颜光敏《德园日历》康熙十二年九月二十四日记:"晤原一、冯益都,至李笠翁寓。"所记应该是和李渔的初识。

在此之前8天,《德园日历》九月十六日:"原一约往万柳堂看布置花石,欲往不果……"。万柳堂是冯溥在京的住宅园林。我们知道李渔精于园林垒石之道,其《闲情偶寄·居室部·山石》有专门的论述。单锦珩先生《李渔年谱》据震钧《天咫偶闻》所记,认为李渔康熙十二年在京为贾胶侯设计了半亩园。麟庆《鸿雪因缘图记》也说"半亩园……李笠翁客贾幕时为葺斯园,垒石成山,引水作沼……"并且还说"当国初鼎盛时,王侯邸第连云,竞侈缔造,争延翁(指李渔)为座上客,以叠石名于时。"李渔此次在京,作有《万柳堂歌呈冯易斋相国》、《寿冯易斋相国》二诗及《赠冯易斋相国二联》。所以,有理由认为,他曾参与冯溥万柳堂园林的布置。颜光敏本人对园林有浓厚兴趣。此后不久在故乡宅西买石筑山,穿池引水,创为园林乐圃。可以设想,颜光敏此次和原一去万柳堂,就是专门去看李渔怎样布置花石。

但是那天"欲往不果"。他们如果只是去参观园林,不存在"不果"的问题,因为园林花石就在那里。而他们去的目的是"看布置花石",即看李渔主持布置花石的现场过程。李渔因故不在,所以在8天之后,颜光敏便约了原一、冯溥三人径去李渔寓所相访。

原一即徐乾学,康熙九年进士,授翰林院编修。他是顾炎武之甥,而颜光敏与顾炎武为挚友。冯益都即冯溥。相比于李渔,他们三人的社会地位很高。之所以屈尊相访,应是因为他们对李渔的才情早有所闻。李渔虽是布衣,却是著名的文士,在诗文艺术等各领域都有相当高的造诣,故多有高官乐于延揽交结以自提身价,而他本人也以此得利,是为"打抽丰"。这是当时的社会风气。

李渔是本年夏动身北上的,九月时到京未久。颜光敏的日记虽然惜墨如金极为简略,却是排日记的。这次之前并无李渔之名。所以把此次三人同访视为颜光敏和他的初次见面,应是符合事实的。


大概在两人相识之后,李渔就向颜光敏提出了上引函中提到的"贸书"的事,即售卖芥子园、翼圣堂自刻的书籍。李渔京师之行除了干谒贵人充当清客外,推销自己编印的书籍应是重要任务。《颜氏家藏尺牍》收李渔尺牍共四件,每件都是谈卖书事:


前以贸书琐事渎闻,想为留意。兹行期已届,乞示德音。即购者寥寥,亦求自用一二十部,轻我行装,为惠多矣。立候回示,不尽。晩弟李渔顿首,修翁老年台大人。


来单一纸,即求专役代传,其求售之故,及价值多寡,悉在其中,可省一番挥翰之劳。但择可与言者几何人,悉发尊刺,烦贵役面索所用书单,则此事半日可了。至查各书分送,亦易为力,多去一部,少受一部之累;早去一日,少担一日之忧。皆知己之赐也。贵役自当劳之,即日遣行是祷。


渔行装己束,刻日南归。所余拙刻尚多,道路难行,不能携载,请以贸之同人,或自阅或赠人,无所不可。价较书肆更廉。不论每部几何,但以本计,每本只取纹价五分,有套者每套又加壹钱。南方书本最厚,较之坊间所售者,一本可抵二三本,即装订之材料工拙,亦绝不相同也。不用则已,用则别示一单,以便分送。书到之时,即授以值。不误行期。至感至感,渔具。


这四件尺牍都未署时间,只前文所引有"谨撰一联以疥尊壁"的一件,因与《德园日历》记载相合,可知作于康熙十三年正月十七日。其余各件排列未必按先后顺序。可以想象,大约是九月二十四日颜光敏等三人往访时,李渔谈起了请他代为售书的事。第三函的"来单一纸",从"可省一番挥翰之劳"看,并不是颜光敏的来单,而是李渔提供的可供应图书的目录。有此目录,方便颜光敏的仆人拿着主人的名片到各处兜售书籍。"贵役自当劳之",是说他将付颜的仆人以小费。这应是四件中最早的一件。第二函说"即购者寥寥,亦求自用一二十部",可見所求售的书数量很不少。后来屡次函催,几乎每次都说"行期已届"、"行装己束",未必是真话。第四函说"道路难行,不能携载",又写明价钱以示价廉物美,已有削价拋售的意思;而作于十三年正月的一函,应是真的"行期日迫一日"了,故此时的赠送对联,似有了加重催促力度的意味。

这四件尺牍向我们展示了李渔形象中一个不太为人所知的侧面,就是他不仅是一个文学家艺术家,有时候还有一个书贾的身份。书贾是商人,在当时是不被人尊重的,就像被称为清客含有贬义一样。但这恰好表现出他思想意识的超前性,也是他为了实现"顺情""自适"--按自己的方式生活的理想的必要代价。后人对此应有充分理解。

在单锦珩先生《李渔交游考》中,颜光敏被列入第四部分,属于与李渔交往不甚密切、仅有若干过从的一类。这种定位应该说是准确的。

据李渔自已说,他原拟年底返南,但因"骡价腾涌"而"未获遄行",后来由索额图挽留,答应为他"预筹薪水",于是决定在京过年。

颜懋价的《乾隆癸酉日记》有《春联》一条,可以作为李渔康熙十三年在京师过年的证据:


李笠翁昔在京师,颜其门曰"贱者居" 。翌日,对舍亦增一额,曰"良者居"。又其门榜一联曰:"天下文章尽于是,漫劳车马驻江干。" 一夜为人易"天下" 为"红颜" 。


颜懋价是颜光猷之孙。癸酉是乾隆十八年(1753),距其时已近百年。可见这段掌故流传之广泛。(刘廷玑《在园杂志》也记有此事,但无对联事。)


《德园日历》中,在大约5个月里有6条与李渔相关的记录。除上引两条外,另4条是:

1,康熙十二年九月二十九日:"晚约李湘北、许生洲、董默庵、赵铁源至笠翁寓,听帘内度曲《新制琵琶辞》。"

按,李湘北,即李天馥,河南永城人,顺治十五年进士。康熙十二年时官翰林院检讨。董默庵,即董讷,山东平原人,康熙六年进士,时官翰林院编修。许生洲、赵铁源待考。他们都是与颜光敏过从甚密的人物。据《李渔交游考》,四人中至少李天馥和董讷与李渔有较多的交往,李渔诗集中有赠答之作。

此次五人去听曲是在初识五天之后的晚上。为什么要特别注明"听帘内度曲"?那是因为演唱者王姬是李渔的副室(见下)。即使副室,在外人面前拋头露面也是不合礼数的。由此可见,李渔的"家庭戏班",与公开营业的戏班是有区别的。

《新制琵琶辞》,应该就是李渔对元代高明的南戏《琵琶记·寻夫》一折的改本。《闲情偶寄·演习部·变调第二》之"变旧成新"篇,曾指出原作情节设置上的不足,认为"此等空隙全靠后人泥补,不得听其缺陷,而使千古无全文也"。尽管有人对他的补改不以为然,谓其"自信太过""多此一事"(梁廷枬《曲话》),但李渔本人相当自负,称"人皆谓旷代奇观"(《乔复生王再来二姬合传》)。还把改本附于《闲情偶寄》该篇之后。《笠翁一家言》卷六悼念乔姬的《断肠诗二十首》其十九的小序说,"姬亡月余,不得一梦。是夕始返离魂。丝竹备陈,奏予所改《琵琶记·寻夫》一曲,醒后余音在耳……"这个细节反映出他对这个改本的看重,也可作为此次向颜光敏等人所演唱的正是这个改本的一个旁证。

2,康熙十二年十月初三日:"阅笠翁所作《锦囊诗韵》。意取调谐通用,颇不合于古人。"

按,《锦囊诗韵》之名前未之闻。但李渔《与王绥亭大司马》书有云:"拙辑《诗韵》一书,偶于座间谈及,遂承面谕索观。因在他友处,索之连朝,始归敝簏……无副本,一览即归为幸。"其中的《诗韵》,应该就是《锦囊诗韵》。或许是李渔此次入京带来了《锦囊诗韵》的稿子,向一些学者征求意见,所以颜光敏有机会翻阅一番,并作出以上评论。

又,《笠翁诗韵序》云:"癸丑夏予入都门,儿辈不屑,为坊人所饵,可否勿询,取而畀之。及予倦游而返,板已垂成,莫能追悔。"癸丑即康熙十二年。所谓儿辈,当指他的女婿沈因伯。笠翁外出,由他主持书肆业务。可见此次在京期间,该书已在刊刻的过程中。这与以稿子征求意见也不矛盾。因为诗韵不等于著作,李渔所示人的,也许只是其韵部分合等编辑体例之类。这个《笠翁诗韵》,应该就是现收入《李渔全集》中的《笠翁诗韵》五卷。在科举时代,士子作试帖诗和律赋必按韵书,所以这种书的市场需求量很大。此外他还编有《笠翁词韵》和《笠翁对韵》,后者更是学习作诗的入门书,流传极广。可见他考虑到了各种层次的读者群体,很有商业头脑。或许《锦囊诗韵》就是《笠翁诗韵》(或《笠翁词韵》)初名?韵书属于工具书,以锦囊命名,是取其方便合用之义。

但颜光敏似乎对《锦囊诗韵》不甚满意,说"颇不合于古人"。笔者认为,颜光敏是从学术的、保守的立场评价的;而李渔却是以世俗的、实用的立场编此书。李渔着眼于语言文字在现实中的动态发展,其初衷是为了"调谐通用"。调谐是改变旧韵书中已和实际语音不符的规定,如某字原属某韵部,应改入另外的韵部,才能使写作者容易掌握,减少不必要的死记硬背。故曰通用。

刘廷玑《在园杂志》认为李渔"所辑《诗韵》颇佳",王应奎《柳南续笔》则对李渔的韵书颇有批评,邹弢《三借庐笔谈》则又认为王应奎是出于诋毁。姑不论孰是孰非,现在颜光敏这几个字的评价,至少可以作为供参考的又一家之言。

3,康熙十二年十月十五日:"笠翁赠传奇二种。"

按,所赠传奇,应是李渔自著传奇的单行刻本,书名已难知。李渔自撰的传奇平步青说有三十二种之多,已刻者有十六种(《小棲霞说稗》)。据吴梅所见,有十五种(《中国戏曲概论》)。浙江古籍版《李渔全集》所收仅十种,即他自己刊定的《笠翁十种曲》。在当时听戏是最重要的娱乐活动,颜光敏日记中记有数年中在京和江浙一代听各戏班演唱的传奇剧目有一百一十多个。其中包括李渔的《风筝误》,还有传为其作的《铁冠图》。李渔为贸书事屡屡麻烦颜光敏,赠书自是出于礼貌和联络感情。

4,康熙十三年正月十三日 :"晤笠翁,前歌者已物故。"

按,"前歌者",应是指上文提到的演唱《新制琵琶辞》的王姬。

王姬是兰州人。是康熙六年李渔在甘肃时"地主"所赠,当时只有13岁,而李渔已经57岁。王善歌,极具天赋,她和乔姬后来成为李渔家庭戏班的中坚力量。康熙十一年,乔姬死;此次入京,李渔带王姬和黄姬同行。时黄姬已有妊,王姬于舟中患病,"天癸不至,腹渐膨",本以为是怀孕,后来才知是病,不久即死去。

李渔于乔、王二姬感情极深。他为乔姬之死作《断肠诗二十首》,为王姬之死作《后断肠诗十首》,还又作《乔复生王再来二姬合传》。在《后断肠诗十首》的序中说 :王姬"病势虽剧,饮食居处皆如常。沉顿不起者才四、五日,乃竟溘焉死矣!"又说 :"二姬之年皆终于十九"。按康熙六年王姬13岁,她19岁是康熙十二年。据上引日记,她在九月二十九日还能演唱,则其死应在腊月前后。这也是李渔年前不能回南方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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