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建宗:当代中国政治生态的修复、重建与养护

——一个法学视角的观察与思考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372 次 更新时间:2020-03-12 20:24

进入专题: 政治生态   反腐败   执政党  

姚建宗 (进入专栏)  


摘 要:因政治腐败导致政治生态恶化使当代中国面临着极其繁重的政治生态修复、重建和养护就是我们当前的重要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充分体现现代政治文明基本精神的公私观、主仆观、权利观、职责观的同时,厉行法治、实行民主和尊崇践行宪法,乃是政治生态修复、重建与养护的根本举措。坚持政治生态修复与重建并重而以养护为核心与重点、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态建设与党外政治生态建设有机结合、突出重点与综合施治协调、制度要素完善与精神要素培育并举、依党规党纪正风肃纪与依宪法法律制裁违法犯罪相统一、以上率下与上下联动相配合、抓住“关键少数”与依靠全党参与并重、规范引领与监督追责协调、短期实效与长期实效兼顾、党的优良传统守正与改革创新互彰,这些乃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态修复、重建与养护基本的实践策略。


关键词:政治生态;执政党;反腐败;依法执政;政治文明


“政治生态”不仅是近年来中国学术研究领域和日常社会生活领域的热门词汇,而且确实也是近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领域重大的理论与实践主题。这主要源于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以极其坚定的立场、特别坚决的态度、异常有力的措施,强力展开惩治腐败的反腐败斗争和廉政建设工作,大力开展依规依法全面从严治党、努力强化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党的建设这个新的伟大工程这样的时代背景。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先后在不同的场合发表了一系列重要的讲话,更加凸显了在当代中国修复、重建和养护“政治生态”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政治生态的内涵解读


无论是从国外政治学、行政学等学术界的情况看,还是从国内政治学、行政学等学术界的情况看,“政治生态”作为一个重大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主题进入相关学者的学术研究视野,都已经有了相当长的时间,并因此也积累了较为丰硕的研究成果。当代中国政治学、行政学、中共党史和党建、马克思主义等领域的学者,根据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伟大实践,借鉴国外生态政治学、生态行政学(实际就是生态学在政治学、行政学领域的应用)的理论与方法,开始对中国的行政生态、政治生态问题进行初步的研究。


在我国,较早对政治生态进行整体意义全面研究的刘京希认为,“政治生态学,是运用生态学的观点研究社会政治现象及其环境关系的一种理论和方法。……政治生态学力图借助生态学方法,探求某种政治现象之所以具有某种特性的环境原因。”具体而言,他认为要“探讨政治体系与其次体系的关系及其生态化重塑,政治体系内部诸次体系的关系及其生态化发展,以及政治体系与社会环境的关系及其生态化演进,政治体系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及其生态化推演,以及在一般理论意义上,探寻一种普遍适用的政治理论模式和政治运作模式,谋求政治体系的生态化和民主化。”十多年之后,刘京希对“政治生态”概念做了一个更为明确的界定,即“概而言之,政治生态,概指一种政治关系状态。这种政治关系状态,既是指政治体系与社会环境、政治体系与次体系、政治次体系之间的关系状态,也是指政治制度与社会习俗之间、政治理念与社会理念之间的关系状态及其平衡与合理化程度。”


陈忠认为“作为一种客观的政治构成,政治生态也就是有机、动态的政治关系,也就是政治有机体的系统内部构成及其与政治环境的有机互动。”他进一步阐释说,从政治生态的构成要素来看,政治生态主要由四个层面的内容构成:一是政治人,也就是“具有一定政治权力、承担一定政治职能、占有一定政治岗位、具有一定政治角色的自然人”;二是政治体系,即“阿尔蒙德所说的由国家、民族、政府、政党等构成的专业政治领域,政治体系具体表现为承担特定政治职能的政治机构,是一种机构性权力主体”;三是政治结构,即“国家、民族、政府、政党、政治人之间的历史与现实关系,这种关系具体构成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治制度、政治体制”;四是政治环境,即“同一个政治有机体具有双向互动关系的国内、国际背景。一个政治有机体的环境主要由国内、国际两部分构成:国内的社会、文化、经济、自然等因素,国外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再从政治生态的整体运行看,也就是从政治人、政治体系、政治结构、政治环境四者之间的有机、复杂互动来看,它主要体现为两个层面:其一是“政治有机体的构成要素——政治人、政治体系、政治结构——之间的有机互动”,恰如“当代中国的公务员、公共机构、国家体制之间的有机关联”;其二是“政治有机体与内、外部政治环境之间的有机互动”,恰如“中国政治与中国社会、经济、文化的关系,及中国政治与国外政治、经济、文化之间的关系。”


黄明哲直接把“政治生态”视为“政治生态环境”,指出“政治生态环境是把生态学原理运用到社会科学领域,用协调发展的理念思考人类社会政治体系与经济、文化体系发展契合性而提出的概念”,他认为“所谓政治生态环境,是特指我国当代社会的政党或社团组织在其生存发展的过程中,与其他政党、社团组织之间以及与社会、自然环境之间相互依存、同生共长、和谐共进的状态。”


杨根乔则把“政治生态”与“政治生态环境”做了一定的区分,他认为“政治生态是将生态学的方法运用于政治领域所形成的基本概念或理论范畴。它是相对于自然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秩序而言的一种社会政治状态,是各种政治要素的关系结构及其运行方式的综合体现,集中反映了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活状况以及政治发展环境,综合体现了一个地方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实质上是一种‘软环境’或‘软实力’”,而“政治生态环境是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政治保障。政治生态的优劣,事关发展全局,引领社会和谐,体现地方形象。”


肖立辉从“话语”的角度对“政治生态”进行了解读,他指出:“‘政治生态’一词被两种话语体系进行着解读”,“政治生态”的第一种话语解读是学术语言解读,即“主要是学术界借用生态学的一些概念,比如生态平衡、生态群落、生态多样性、生态链、生态圈、生态位等,来解释政治生活中一些政治现象,对政治生活中的政治主体之间以及政治主体与政治环境之间所发生的系统的、连续性、交互的关系进行分析与阐释,对政治主体的行为失范、关系混乱所导致的系统性失衡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这套话语体系主要是政治生态学及其领域的学者使用,在社会科学分类中,可以归为政治学的边缘科学、交叉科学,它试图运用生态学和系统论的基本原理发现和描述政治主体、政治体系在运行过程中的规律。


不少学者认为,政治存在于生态环境之中。这里的生态环境,既包括政治法律制度及其规范体系,也包括这个国家的自然地理环境、物质生产方式与水平、社会传统、文化习俗、民族构成等。在他们看来,政治主体的行为与生活环境保持着动态平衡的关系。与政治生态相关联的一个概念是‘生态政治’,是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在西方国家兴起的以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以建立一个和平、民主、公正的生态社会为目标的政治思潮和运动。”


“政治生态”的第二种话语解读是政策语言解读,这“主要是执政党在执政过程中遇到了一些执政危机,比如部分领域和区域出现了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查处的腐败分子不是个别的、一两个、两三个,而是‘窝案’性质的,集团性、群体性、成团伙的。由此暴露出来的腐败问题已经极大地损害了执政党的形象,影响到执政党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甚至影响到党执政地位的稳固。问题倒逼、危机催生着执政集团不断思考,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是个人的原因,体制的原因,还是从政环境、政治生态出现的原因。可以说,这套话语体系常常将‘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政治环境’等同,或者这些概念交替使用,只是使用‘政治生态’这一概念的场合多一些。”


郝宇青认为,“所谓政治生态,是指政治主体在一定的政治环境下的生存方式,以及在此政治环境下养成的政治习性,同时也指政治主体在一定的政治环境下生存和发展的状态。”他认为,对政治生态概念的内涵,需要从政治主体、政治主体与政治环境的关系、政治生态的构成部分、政治生态和政治环境的差异四个方面来把握。同时,他认为,政治生态由两部分构成,即政治主体的静态要素和政治主体的动态(过程)要素,政治生态的静态要素就是政治主体在一定的政治环境下的生存方式以及在这种政治环境下养成的政治习性,政治生态的动态(过程)要素也就是政治主体在一定的政治环境下生存和发展的状态。


王长江认为,“政治生态,是对政治环境、政治系统所处状况,以及人们之间政治关系和谐程度的生动比喻”,具体说来,“政治生态好,表明政治环境舒适、政治系统运行正常、党内关系和谐,反之就是不好”,他特别指出,“在我国,看政治生态,首先要看执政党内的政治生态。因为中共是唯一的执政党,党内政治生态对整个政治生态起着决定性作用。”


文斌认为,“政治生态”就是“政治行为主体(个体或集体)、价值、制度这些要素依据特定规则联结为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整体”。在对政治生态概念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一些学者进一步讨论了作为当代中国领导党和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政治生态”问题,或者说学者们研究政治生态问题的重点逐渐聚焦于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政治生态这个主题上来了。


高振岗认为,“党内政治生态是政治生态概念在政党内部的一种延伸,其概念的外延要远小于政治生态”,他认为,“党内政治生态的构成要素很多,有党规党纪方面的,有运行机制方面的,有党员干部方面的,有政党文化方面的,有党内外关系方面的,有组织生活方面的,等等。每一种要素又内在包含许多变量,这些变量交错发力,耦合成党内政治生态的外在呈现状态。可以这样认为,党内政治生态是由特定的政党及其成员,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产生的可以予以评判的党内外关系和存在状态的整体反映,是一个政党内部政治生活的大气候、大环境的综合显现,体现在党风以及受此影响的党内外政治关系、政治信仰、政治纪律、政治生活、政治监督等方面。党内政治生态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党内成员的价值取向和行为选择。现代国家大多推行政党政治,在政党政治的整体构架之中,执政党掌握着重要的政治资源,居于政治生活的中心,因此,执政党的党内政治生态状况对整个国家政治生态影响重大,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首先要从执政党的党内政治生态开始。”


卢肖文和袁秉达认为,“所谓政治生态,是指一定政治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以及政治系统与其他社会系统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所形成的生态联动,是一个地方或一个领域政治生活现状以及政治发展环境的集中反映”,而“党内政治生态,是指党的政治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生态联动,包括党章党规党纪、党的理论路线纲领、党的制度体制机制,以及党组织、党员干部个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上的全面系统的综合体现。”


谢金峰认为,“政治生态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政治生态是指社会政治生活的宏观环境,是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综合反映。狭义的政治生态是指党内政治生态,是党内各政治主体的生存环境与发展状态,是党内政治制度、政治文化、政治生活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他认为,在党内政治生态中,“党内政治制度是根本,它是全党必须遵行的各类准则或规范;党内政治文化是灵魂,是潜在地影响人们政治行为的心理因素与主观价值范畴,主要包括政治认知、政治情感、政治态度;党内政治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态最直观的反映、最具体的体现。”他认为,“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内政治生态是政治生态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对政治生态具有极为重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党风一头挑着政风,一头挑着民风,党风决定政风、民风。”


包心鉴教授对“政治生态”的认识比较独特一些,他认为“政治生态是指一定政治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以及政治系统与其他社会系统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所形成的生态联动,是一个地方或一个领域政治生活现状以及政治发展环境的集中反映,是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综合体现”,他认为“政治生态大体上区分为政治内生态和政治外生态。政治内生态是指政治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生态联动;政治外生态则是指政治系统与其他社会系统之间的生态联动”,同时,他也认为,由于“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使命决定,党内政治生态是否健康优化,不仅对所有党员、干部产生着巨大的影响和制约作用,而且对其他社会组织乃至整个国家政治系统产生着至关重要的示范和影响作用。”


综合上述学者以及我国其他学者的一些认识,我们可以将“政治生态”界定为:以政治性公共权力为核心,以政治性公共资源(包括政治权力、政治职位、政治利益、政治荣誉等等)的获取与利用为内容,政治主体(个人、群体、组织、政党及其党员等)基于对相应的政治价值观念、政治行为规范、政治制度与法律制度的认知和理解而采取行动,彼此之间行为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从而展现出来的一个社会人们的政治生活境况。对于政治生态,我们有必要从如下层面进一步来理解和把握其基本内涵:


第一,政治生态(以及政治生态环境)始终都是围绕政治性公共权力而集中于政治资源的分配(获取与利用)所涉及的诸事项办理与处置,而形成的政治主体之间(人际)的关系网络。


第二,政治生态的形成,也就是政治主体之间的关系网络的形成,实际上就是政治主体各自以及相互对于一定的政治价值观、政治行为规范、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的内涵与基本要求的认知和理解,并在这种认知和理解的基础上对于各自行为选择并付诸行动之后的结果状态。


第三,政治生态就是政治主体各自的政治性行为的互动,也就是政治主体各自的政治性行为互动所形成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支撑,所形成的比较稳定、趋于一致、呈定势状态的行为范型,这一行为范型尽管从政治主体行为的角度看是主观性的,但其整体上所呈现出来的状态无疑是客观性的,也是各个政治主体彼此之间能够具有相同或者相似的行为预期的主要依据。


第四,政治生态作为政治主体之间行为互动形成的比较稳定的人际关系网络,是由一定的时间与空间要素来限定与支撑的,也就是说政治生态一定是存在于具体的政治地域空间与相应的时间段中的,这个政治地域空间的范围以政治主体为中心以其政治性行为所涉及的范围为半径来划定,而这个时间段的范围则是以政治主体的政治性行为的常规维持与政治性行为的改变与重新稳定之间的时间长短来确定。


第五,就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的政治生态而言,它一定是具体而现实的,也就是说是客观的;但按照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之内的社会政治理想——也就是该具体时空中的主流政治价值观念及其制度所预设的政治行为关系样态——来看,政治生态也是具有理想形态的。正因为如此,政治生态才有改善和发展的问题与可能性。


第六,从“历史”的角度或者说从“回顾”的角度来看,已经过去了的时间段内的政治生态才是静态的,而现实中的政治生态则始终是动态的,因此,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之内由单纯的政治价值观念、政治行为规范、政治制度、法律制度以及政治主体所构成的政治架构形态,并不是真实的政治生态,只有这些政治架构在政治主体的实际行为中发挥作用——无论是正面的积极的作用还是负面的消极作用——才能形成具体而真实的政治生态。


第七,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类自然是趋向于城邦生活的动物”,因此“人类在本性上,也正是一个政治动物”。正因为如此,现实的人类的生活在本质上就是政治性的生活,现实的人类的生活境况也就是其政治生态状况,所以很多学者在讨论中国的政治生态问题时将政治生态视为党风、政风与社会风气的体现,不无道理。同样,由于中国共产党是当代中国的领导党和执政党,其他民主党派只是参政党,因此,我们可以说当代中国的政治生态就是由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态来塑造和体现的,当代中国的政治生态与作为当代中国领导党和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政治生态,实际上是完全一致的,换句话说,在当代中国,“政治生态”与“党内政治生态”这两个概念及其所指示的内涵实质上是完全一致的,二者完全可以彼此替代使用。所以,在当代中国,思考和研究政治生态这个主题时,刻意地区分“政治生态”与“党内政治生态”,其实并没有多大必要。


二、当代中国政治生态恶化的现实境况


实际上,从实践的角度提出并高度关注当代中国政治生态问题的,正是作为当代中国领导党和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而且这种关注恰恰是中国共产党从反腐败斗争和加强党的建设这个角度出发,并在实践中逐步加强党内政治生态建设的。而从时间点来看,中国共产党中央提出高度关注和加强党内政治生态建设则又是在中共十八大之后。


2014 年6 月30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首次明确提出“政治生态”概念,他指出:“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营造一个良好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因为“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之后,2015 年1 月13 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2016 年1 月12 日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发表的讲话、2016 年6 月28 日在主持召开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发表的重要讲话、2016 年10 月24 日在《关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说明》中、2016 年10 月27 日《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2017 年3 月7 日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辽宁代表团审议时发表的重要讲话、2017 年3 月8 日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四川代表团审议时发表的重要讲话中、2017 年10 月18 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2017 年10 月25 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发表的重要讲话中、2017 年12 月27 日在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召开十九届二中全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讲话中、2018 年2 月13 日在春节前夕赴四川看望慰问各族干部群众时发表的重要讲话中、2018 年3 月10 日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重庆代表团审议时发表的重要讲话、2018 年4 月13 日《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都反复强调了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性。


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政治生态建设并通过加强党的建设实践来加以大力推动,最直接的原因在于党内的腐败现象不断蔓延,无论是从中国共产党还是从国家、政府层面看,无论是中央层面还是各个地方层面,腐败的范围在扩大,腐败的程度在加深,这种情况严重破坏了当代中国的政治生态,当代中国日益恶化的政治生态无疑对作为当代中国领导党和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实现长期执政也是极其不利甚至是极大的威胁。当代中国政治生态恶化的具体表现,我们都能够从各自的具体生活现实中真实地感受到,也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描述和概括。


赵长茂对当前我国政治生态污染情况概括为如下方面:“对‘一把手’监督失效,党内民主气氛遭到破坏”,“存在人身依附关系,纯洁、平等的党内同志关系遭到破坏”,“存在任人唯亲、卖官鬻爵现象,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遭到破坏”,“腐败官员以权谋私,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遭受破坏”,“工程建设、投资领域潜规则盛行,健康的市场经济环境遭受破坏”,“自由主义泛滥,党内纪律和规矩形同虚设”,他认为“凡此种种,特别是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家族式腐败的不断出现,严重侵蚀党的肌体、威胁党执政的根基。”


肖立辉认为,作为领导党和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在执政过程中遇到了一些执政危机,比如部分领域和区域出现了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查处的腐败分子不是个别的、一两个、两三个,而是‘窝案’性质的,集团性、群体性、成团成伙的。由此暴露出来的腐败问题已经极大地损害了执政党的形象,影响到执政党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甚至影响到党执政地位的稳固。”


燕继荣教授指出:“近年来,中国的政治生态恶化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暴露出来的诸如权力寻租、权钱交易、官商勾结、黑金政治、上下串通、吃拿卡要、任人唯亲、买官卖官等腐败现象不仅屡创新高,而且由于存在日久,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遏制,个案性的现象逐渐演变成了官场的‘潜规则’、‘关系学’和‘生态圈’。”他进而将中国政治生态恶化的具体表现及其危害概括为四个主要方面,即“入职凭关系”“做人无原则”“做事搞投机”“晋升逆淘汰”。


黄明哲教授尽管是从“地方”的角度分析我国政治生态环境被污染的情况,但他的分析和判断实际上也就是对全国情况的一个概括,他的总结非常精准全面到位,他从十个方面来概括和说明我国政治生态环境污染情况,即:“地方主义、山头主义,对中央政策阳奉阴违”、“庸俗之风”“媚俗之风”“吹捧之风”“虚假之风”“拖拉扯皮之风”“奢侈之风”“‘潜规则’大行其道”“决策随心所欲”“腐败前赴后继”。


我国政治生态恶化的这些现象尽管如此触目惊心,但事实上我们几乎每一个人又都感到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可见其恶化蔓延及其对中国社会的消极负面影响是多么的广泛和深厚。对于这种情况,作为当代中国领导党和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实际上也早就有了清醒的意识,也基于这样的清醒意识而一直在特别强调加强党的建设工作。早在1980 年11 月在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的第三次贯彻《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座谈会期间,时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的陈云也明确指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因此,党风问题必须抓紧搞,永远搞。”自此之后,中国共产党历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都特别强调了加强党的建设问题,特别是中共十三届中央政治局通过并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中共十四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十五届六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


进入21 世纪以来,中国共产党更是清醒地意识到了自身所面临的严峻形势,也提出了深具忧患意识的加强党的建设的一系列主张,也相应地作出了一系列关于党的建设的重大决定,比如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就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我们党已经成立八十六年,在全国执政五十八年,拥有七千多万党员,党的自身建设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党领导的改革开放既给党注入巨大活力,也使党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新课题新考验。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决定了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既十分重要又十分紧迫。必须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思想建设,以造就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为重点加强组织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随后,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再次更加明确地指出:“新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因此,中共中央向全党提出:“全党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同样地,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命运取决于人心向背。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全党要清醒认识到,我们党面临的执政环境是复杂的,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因素也是复杂的,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要深刻认识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深刻认识党面临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的尖锐性和严峻性,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党的建设特别是如何建设风清气正的优良的政治生态环境在不同的场合先后发表了一系列重要的讲话。


所有这些,足见作为当代中国领导党和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对于我国政治生态问题的特别重视。尽管如此,我国政治生态现状依然不容乐观,先有众所周知的山西“塌方式”腐败,四川、海南、重庆的“官场地震”,后有中共十八大之后查处的湖南衡阳、四川南充以及辽宁贿选案,这表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都真真切切地面临着异常艰巨的政治生态的修复、重建与养护任务。


三、当代中国政治生态修复、重建与养护的根本举措


无论是从理论的角度还是从实践的角度,人们对于当代中国政治生态恶化状况的“纠正”与“净化”这个主题,都各自使用了不同的术语,比如“政治生态修复”“政治生态创造”“政治生态重构”“政治生态重塑”“政治生态构建”“政治生态建设”“政治生态营造”“政治生态优化”“政治生态净化”“政治生态治理”,等等。这些不同的术语所表达的乃是学者们对于当代中国政治生态恶化情况的整体认知与判断,对于当代中国政治生态恶化的核心问题与关键点的认知与判断,以及在此基础上对于如何扭转当代中国政治生态恶化现象并维持良好的政治生态的实践举措与政策应对的不同思考。


基于对当代中国政治生态现实境况的认知、判断,也基于对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未来方向与愿景考量,同样也基于政治生态在事实上始终就是一个具有时间向度与空间政治地域向度的现实存在的考量,笔者认为当代中国政治生态“问题”就是一个由多种因素综合作用导致的复杂问题,从“治理”的角度来看,无论是聚焦于当前还是考虑未来或者同时考虑当前与未来的情况,“修复”“重建”与“养护”都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态“治理”或者政治生态“建设”的三项核心任务。所谓政治生态的修复,指的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社会政治空间的政治地域范围之内,政治生态在整体上相对较为良好,但依然不时发生具有重要影响的政治腐败等政治生态恶化的现象,对该地区政治生态造成一定的破坏和消极负面的影响,需要通过对构造现实政治生态的各种规范、制度、政策、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组织、程序及其实践运作的相应环节的“查漏补缺”,对遭到破坏的政治生态所进行的整理、修理、复原等活动与实践措施,齐卫平认为“所谓修复,就是对遭到破坏的东西进行整饬、修理和复原。生态之所以需要修复,是因为生态发展的平衡关系受到破坏”,大体上也说的是这个意思。所谓政治生态的重建,与政治生态重塑内涵意思相同,指的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社会政治空间的政治地域范围内,发生了大范围的政治腐败,政治生态境况的基本面不再是大体上良好而是整体上恶化——腐坏是底色、良好成为点缀的配色,那些已经被定性为发生“塌方式腐败”的地方的政治生态就属于这种情况,即该地区的政治生态受到了极其严重的破坏和消极负面影响,从而需要通过严肃地重申和坚决地按照构造现实政治生态的各种规范、制度、政策、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组织、程序及其实践运作的相应环节的要求严格执行和使之落实,同时也需要根据政治生态遭受严重破坏所显现出来的相应的规范、制度、政策、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组织、程序及其实践运作的相应环节的不完善之处“查漏补缺”,以此对遭到破坏的政治生态所进行的带有根本性的各种实践措施与现实活动。政治生态的重建与齐卫平所说的政治生态的创造不同,他认为“所谓创造,就是从实践发展需要出发形成新样态的东西。创新意味着突破,就是在原有基础上生长出以往所没有的新鲜事物”,而且他认为“政治生态修复与创造的双重性不是相互割裂的,修复需要创造,创造包含修复。”所谓政治生态的养护,指的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社会政治空间的政治地域范围内,在政治生态整体上大致良好的情况下,对政治生态境况所进行的以当前现实的良好局面的维系和面向未来的良好愿景的发展为目的的日常维护活动,这一活动既包括对偶尔发生的政治生态恶化现象比如时不时而个别发生的政治腐败的治理、整饬、修复,也包括对构造现实政治生态的各种规范、制度、政策、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组织、程序及其实践运作的相应环节的不断完善、不断改进和不断发展。在逻辑上和事实上,政治生态的修复、重建与养护始终都是结合在一起的,始终都是政治生态建设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而且政治生态的修复、重建与养护,也当然地既涉及与政治生态直接相关的各种规范、制度、政策、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组织、程序及其实践运作的相应环节这类物质性质的硬件系统,又涉及支撑这些硬件系统有效运转从而最终支撑政治生态的政治文化(包括政治理念、政治价值、政治原则、政治文明等)这类精神性质的软件系统。


对于当代中国政治生态的修复、重建与养护,尽管学者们各自的观察角度有所不同,但大多数学者各自都开出了大体上相似的药方,这就是“民主”,重点是“党内民主”;另有学者强调从消除具体的消极现象比如“党内潜规则”入手来重构政治生态,其实质上依然是聚焦于“党内民主”;还有一些学者提出通过强化参政党对执政党的监督来加强执政党政治生态建设,甚至提出了“加快探索出台《政党监督法》”的主张,这实际上是要通过社会民主促进党内民主来重建政治生态。这些思路都是很具有启发意义的,不仅在理论上还是历史事实上都是能够得到逻辑证明的,而且在现实的实践应用方面也是具有真实的可操作性的。但如果从长治久安的角度,从当代中国政治生态的修复、重建与养护的三位一体、多向度共建的角度考虑,这些思考及其实践措施并不那么完善,也很可能不是那么真正有效,所以,笔者更倾向于从法学视角来考虑这个问题,立足于当代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个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最终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时代背景,始终坚持在厉行法治、实行民主和尊崇践行宪法的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共同推进的过程中,充分有效地对当代中国政治生态进行修复、重建与养护。


首先是厉行法治。这就要求将法治的理念与精神、价值与原则、规范与制度,全面深入地贯穿于、实施于、落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个领域和每一个环节,使现代法治的基本观念、意识、思维与行为方式体现在全党、全国人民、各个群体和组织日常性的履职尽责的公共行为(言行举止或者说一言一行)当中。中国共产党是当代中国的领导党和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依法治国早已经成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也早已经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执政的基本方式,可以说“法治”是自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来,中国共产党在全党形成的基本共识,也是中国共产党教育、引导全体中国人民经过二十多年(自中共十五大算起)的努力所形成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基本共识。在当代中国政治生态的修复、重建与养护中严格法治,就是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将中国共产党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十九大一以贯之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各项要求贯彻落实于党、国家和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与各个环节,特别是作为当代中国领导党和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非常有必要顺势而为明确地提出“法治政党”建设,并将法治政党建设始终贯穿于、融合于、落实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之中,贯穿于、融合于、落实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之中,这样言行一致、身体力行地努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一方面有力地彰显着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不懈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信心与决心,另一方面也将显著而极大地巩固和强化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基础、丰富和拓展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资源,这对当代中国政治生态的修复、重建与养护特别关键。刘京希教授也认为:“欲从根本上改变党内政治生态,仅仅在改善党及其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和方式上兜圈子,满足于同腐败行为作‘运动’式斗争,打掉几十几百只‘老虎’,恐怕只是治标之举。即使是切实实现了党内民主,如果缺乏根本性法律制度的确认和外部保障,其持久性也是难以靠得住的。只有正确认识和处理党权与法律间的位格关系,彻底解决党权与法律在位格上时有龃龉和冲突的问题,彻底解决党与法何者为尊、何者为大的根本性问题,以把党及其政府的活动限制在法律所准许的范围之内,才是治本之策。”


其次是实行民主。中国共产党自建立以来就鲜明地以“民主”为旗帜和口号,并在不同历史时期实践着民主的各种可能形式。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曾做过很多不同范围的民主试验,基本思路就是通过广泛的社会民主推动党内民主和政治民主,通过基层民主推动全社会的民主,但这些民主试验主要集中于选举方面,比如吉林省梨树开展的所谓“海选”模式,四川省农村乡镇长公推公(直)选的模式,深圳市大鹏镇模式,这些民主试验就党内民主、政治民主、社会民主而言其实际内涵与影响都非常有限,以至于到后来基本上都归于沉寂了。笔者认为,从中国历史上就缺乏法治传统、缺乏民主传统这个事实考虑,从中国共产党是当代中国的领导党和执政党、承载着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历史使命来考虑,当代中国有必要采取以党内民主引领政治民主和社会民主的模式。因为,如果作为当代中国领导党和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不能充分实行党内民主,实际上就根本不可能有真正的政治民主,也根本不可能有真正的社会民主,当然也就不可能有风清气正的良好的政治生态出现和存在。


王长江教授指出:“既然政治生态不健康,原因在党内关系和党内生活不正常,而这种不正常又与事实上普遍存在的人身依附关系相关联,那么,改变这种人身依附关系,就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关键。其中最主要的内容是:在党内确立党员的主体地位,党内同志一律平等,使权力受到约束,使党的各级领导向普通党员切实负起责任,掌权者向大众切实负起责任,真正把被颠倒的干群关系颠倒过来。一句话,即发展民主。发展党内民主,是建设良好政治生态的一条根本途径。”他认为,“民主这面旗帜,则是和共产党的性质联系在一起,和共产党对人民的承诺联系在一起的。共产党立志解放全人类,发誓要把人民从被压迫、被奴役的状态下解放出来,让人民当家做主人,过上幸福生活。正是相信这种承诺,老百姓才支持和认同共产党,愿意跟党走,即使赔上自己和亲人的身家性命也在所不惜。可以说,民主是共产党执政合法性的一个最主要的来源。在发展民主问题上的任何犹疑,都会造成对执政党借以立足的基本信义的损害,都会直接削弱党掌权和执政的合法性。”


杨平教授也赞同这个见解,他认为:“从中国共产党党建理论及其政治实践来看,党内民主是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根本途径。发展党内民主文化能为良好政治生态的构建提供价值引领,增强党员民主权利能为良好政治生态的构建增强活力,健全党内民主选举能为良好政治生态的构建提供基础的权力授予机制,完善党内民主决策能为良好政治生态的构建提供权力运行的基本保障,加强党内民主监督能为良好政治生态的构建提供监督保障。”


可以说,对于当代中国政治生态的修复、重建与养护而言,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实行情况如何,至为关键。但是,中国共产党实行党内民主必须要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是,我们绝对不能将党内民主简单化地归结为“党内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层面的民主”、也决不能将党内民主简单化地归结为“党的基层民主”,目前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以“党的基层民主”遮盖、取代“党内民主”。对此,刘京希教授也有充分的认识,他从总结中国共产党治理腐败的经验教训、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治理腐败的经验教训出发,针对当代中国政治生态的构建问题,指出:“十八大以来,执政党以治理腐败为切入点,力图重塑党的社会形象。一个重大的政策动向是重提‘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以解决执政党与社会脱节的严峻问题,意在加强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强化执政的社会基础。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做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他认为,“倡导走群众路线,出发点是好的,但运动式整风,效果未必佳。原因不仅在于这仍旧是运动式、政策式人治思维,难免‘人走政息’的魔咒,对于解决党的干部的‘四风’问题,不会产生根本性的永续之效。既然是运动,就会以‘动员’为运动的组织形式。如此,运动的参与者就缺乏主人翁精神和主观能动性,其社会参与度和持续性可想而知。”所以,“只有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相应的法律程序,赋予公民切实的政治权利,通过公民广泛的政治参与,执政党才能有压力去实现更为充分的群众路线,才能把群众路线制度化、持久化,也才能真正践行其实现社会之公共利益的目标,而不至于为社会大众所抛弃。与之相类,党内民主就是实现党内群众路线、改善党内政治生态的最佳路径。改革开放以来的政治体制改革,以基层民主为开路先锋,虽然稳妥,但有本末倒置之嫌,也难以取得实质性成效。如果执政党不能在民主实践上率先垂范,以切实的行动做出表率,积极践行党内民主,又如何指望基层社区的民主实践结出我们所期望的真正民主的果实呢?”无疑,作为当代中国政治生态的修复、重建与养护的重大举措,大力发展民主的着重点和关键点在于作为当代中国领导党和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民主,而这里所讲的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民主既不只是中国共产党“党内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层面的民主”,也不能只是中国共产党“党的基层民主”,一定是中国共产党全党范围的民主,也就是要将《中国共产党章程》所载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民主权利真正地在现实的党的政治生活与政治活动中加以落实,其基本方式应该是将党章所载明的党员的民主权利制度化、法治化,唯有如此,经过修复和重建的当代中国政治生态才有可能长期呈现“山清水秀”的局面。因此,笔者赞同刘京希教的看法:“在总体性权力或者说‘党政体制’之下,没有民主化的执政党,就不可能有民主化的社会。换句话说,没有政治民主,就谈不上社会民主。党内民主是基层民主的逻辑前提,政治民主是社会民主的逻辑前提。显然,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在党内民主,而不是社会民主和基层民主。与之相应,构建整个社会之良好政治生态的聚焦点和逻辑起点在执政党内,而不是在执政党之外。通过践行党内民主,通过程序设计,赋予党员群众以必要的政治权利,解决党内政治生态长期存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人身依附等一系列严重问题,是执政党体制改革唯一正确的选择。舍此,别无他途。”笔者也认可刘京希教授这样的判断:“以总体性权力为特征的集中体制,由于其政治治理思路以惩戒为主,制度后置,‘不治未病治已病’,对于政治生态环境采取的是‘先污染后治理’的落后办法,因此,难以修复和根治滥权行为对于党内政治生态环境已然造成的破坏;与之相反,赋予和尊重党员政治权利的党内民主体制,由于其政治治理以‘不治已病治未病’的科学方法为主,制度前置,预防为先,防患于未然,最大可能地预防滥权行为的发生,这就从源头上保障了党内政治生态环境的相对洁净。”


再次是尊崇践行宪法。这就要求当代中国务必确保宪法的最高权威,加强宪法实施。说到底,“法治”也好,“依法治国”也好,核心在宪法的地位、权威及其实效,因此才有“依法治国”的实质与核心是“依宪治国”的说法。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这些从长期实践中得出的宝贵启示,必须倍加珍惜。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他认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这个目标要求,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要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工作,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早在1982 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修改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就明确规定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内容,这个规定也被同年底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明确转述记载,自此以后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历次修订始终保留着这一内容,我国《宪法》也始终明确记载着这一内容。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或者说在法治中国建设背景下的今天,当代中国政治生态的修复、重建与养护,必须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极其重要的政治生态治理和建设的规范依据和制度基础,从法治政党建设的高度大力推进以“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法治中国建设,当代中国政治生态的修复、重建与养护才有可能获得长治久安的效果,良好政治生态的长效机制也才有可能真正建立起来。


同时,笔者认为,通过厉行法治、实行民主和尊崇践行宪法这三位一体的根本性举措来修复、重建和养护当代中国的政治生态,必须始终伴随着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和培育体现现代政治文明和法治文明核心内涵的一些根本观念,也就是在政治信仰与观念变革中再次确证并强化如下基本观念:


第一是“公私观”。拥有并行使政治性公权力的政治主体,必须明确“公”与“私”的区分的重大理论与实践意义,必须充分认识“公”“私”不分、“公”“私”混淆——无论是“假公济私”还是“以私充公”——所可能招致的各种潜在的与显在的、当前短暂的与未来长远的真实危害与消极影响,必须将“天下为公”——政治权力为“天下公器”而非“私物”——的政治理念融入自己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渗入自己政治生命的血液和骨髓之中,雕刻在自己政治生命的心脏之中,体现在自己政治实践的具体行动之中。“公”“私”不分、“公”“私”混淆,是一个社会之所以丧失政治清明的祸乱之源。


第二是“主仆观”。“人民主权”或者“主权在民”乃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公理;委托代理式的政治授权及其权力运作是现代政治权力运行的基本形式;作为政治权力最终所有者与委托人的“人民”是权力的真正“主人”,作为政治权力的受托人与代理人的“官员”(具体政治权力的实际操作者)即通常所说的现实政治权力主体乃是权力的真正“仆人”,这也是现代政治民主的基本逻辑与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共识。基于上述逻辑,对于现实的政治权力的拥有者和行使者而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乃是其天然的政治义务与道德责任。在当代中国,这种“主仆”关系现实地表现为“官(通常说法是党政官员)民”关系。一般说来,“主仆”关系颠倒是一个社会的现实政治之所以丧失合法性支撑、甚至出现社会政治形势动荡、引发社会政治秩序混乱的根本原因。


第三是“权利观”。这里的“权”指的是“权力”即“政治权力”或者说“政治性公权力”,这里的“利”当然指的是“利益”(体现为各种金钱财物之类的物质性财富,以及各种荣誉名誉声望之类的精神性财富)。从“权力”存在的逻辑前提、根本属性及其功能来看,“权力”所服务、所追求、所保障的理所当然地是属于全体民众(即所谓“主权在民”的这个“人民”)的物质性的与精神性的“利益”——既包括归属民众个人的个体性的“私人利益”,又包括归属民众全体的整体性的“公共利益”。现实的政治权力拥有者和行使者利用“政治权力”为自己及其亲朋好友等个人的“私人利益”服务,利用“政治权力”损害“人民”(民众)的“私人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共同利益)”,或者抢夺“人民”(民众)的“私人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共同利益)”即“与民争利”,乃是一个社会产生政治腐败与社会腐败并难以有效治理的直接原因。


第四是“职责观”。在公共生活领域,任何“职权”与“职位”都必然伴随着相应的“职责(责任)”。居于“公共职位”尤其是“政治性”“公共职位”的人,也就是现实的政治权力拥有者和行使者按照其“政治”“职权”与“职位”切实履行其相应的“角色”“责任”与“职责”,乃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事情,也是其在道义、法律、政治、社会层面绝对不可推脱的“义务”,不履行或者不切实履行其所据有的“职权”和所居有的“职位”伴随而来的相应的“职责”与“义务”,不仅将在道义、法律、政治、社会层面受到公众的诘难与谴责,而且还必须承担和接受由此产生并由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应的政治纪律等所明确规定的惩罚。对于政治权力拥有者和行使者来说,在其位谋其政,依法依规履职尽责,依法依规承担未能履职尽责的后果,乃是其所据的政治职权与所居的政治职位合乎逻辑的当然结果。在当代中国的政治生活与政治事务活动中,政治权力主体“揽”权谋私,“滥”权卸责,推“过”揽“功”,是滋生政治腐败、败坏政治生态、助长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离间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关系的最大祸害。


总之,在全面贯彻落实充分体现现代政治文明基本精神的公私观、主仆观、权利观、职责观的同时厉行法治,实行民主和尊崇践行宪法,才有可能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态修复、重建和养护的根本性举措。


四、当代中国政治生态修复、重建与养护的实践策略


当代中国政治生态的修复、重建与养护是一个长期的、综合的、系统化的重大工程,既是中国共产党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绝不是仅仅依靠一次次出事之后的快速有效处置就能够完成任务的,也绝不是仅仅依靠时不时发动一次次雷厉风行的整治运动就能够获得良好效果的。在坚决贯彻落实厉行法治、实行民主和尊崇践行宪法这些根本性举措的同时,当代中国政治生态的修复、重建与养护也很有必要高度重视如下实践策略,处理好这十大基本关系。


第一,当代中国政治生态的修复、重建与养护必须坚持修复与重建并重,而以养护为核心与重点。尽管从一定的时间和政治地域空间来看,由于其政治生态恶化的程度存在差异,这就决定了其政治生态的治理或者建设的重点在修复还是重建,但辩证地看,修复与重建其实质是一致的,也就是一体两面,而且无论是从短期来看还是从长期来看,修复与重建也是政治生态养护的具体实践形式,只不过修复与重建针对的乃是具体的消极性质的政治生态恶化现象,而养护更多的是强调了对良好的政治生态的有效维护与积极引导。


第二,当代中国政治生态的修复、重建与养护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态建设与党外政治生态建设有机结合。中国共产党是当代中国的领导党和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态状况实际上就决定了当代中国整体的政治生态状况,所以当代中国政治生态建设的重点与关键无疑在于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态建设上。但我们也必须看到,当代中国还有作为参政党的各个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以及广大人民群众,也在共同地塑造着当代中国现实的政治生态,因此,各个民主党派各自党内政治生态建设、整个中国社会中各人民团体、群众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生活所构成的社会政治生态建设,也是当代中国整体政治生态的一部分。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态建设与党外政治生态建设有机结合,当代中国政治生态的修复、重建与养护才能真正获得良好的效果。


第三,当代中国政治生态的修复、重建与养护必须坚持突出重点与综合施治相协调。突出重点,就是要有针对性地对政治生态恶化的具体现象进行点对点的处置与矫正,务求快速有效,实质上就是治标性质的“事后治理”;综合施治,就是要从影响政治生态的各种因素特别是容易导致政治生态恶化的那些因素入手,不断优化政治生态的环境,不断完善政治生活与政治事务的规范、制度、组织、政策、纪律并有效地付诸现实实践,从而使良好的政治生态境况能够得到长期稳定地保持,这才是治本之举。但是如果放任而不治理政治生态恶化的现实的“标”,必然积小恶而致大恶,最终危及良好的政治生态在整体上长期得到保持这个“本”;如果只关注和治理政治生态恶化的现实的“标”,良好的政治生态最终也难以稳定地长期维护并很可能将会失去发展的方向,最终同样也会从某一点开始逐步走向恶化。


第四,当代中国政治生态的修复、重建与养护必须坚持制度要素完善与精神要素培育并举。这也就是要坚持政治规范、政治制度、政治组织、政治纪律、政治政策等物质性要素的完善,与政治理念、政治观念、政治价值、政治思想、政治意识、政治文化等精神性要素的灌输与培育并举。考虑到当代中国政治生态形成所立足的历史资源与现实背景,特别是考虑到当代中国将“依法治国”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成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而且从根本上来说,“法治”的核心乃是“制度化的治理”,其所直接针对的就是“人治”,因此当代中国政治生态建设必须加强以制度为核心的物质性社会政治要素建设并付诸实践,这既是政治生态建设的治标之策也是政治生态建设的治本之举。但同时我们必须充分意识到,这些以制度为核心物质性社会政治要素的确立并在实践中真正有效地发挥其功能与作用,是离不开包括现代政治理念、政治观念、政治价值、政治思想、政治意识、政治文化等在内的精神性社会政治要素在社会的确立与生根的,在一定意义上甚至可以说精神性的社会政治要素更为重要更为关键,当代中国良好的政治生态建设及其有效维持,最终很可能就取决于当代中国能否培育、建立和有效地维护体现现代政治文明质素的包括政治理念、政治观念、政治价值、政治思想、政治意识、政治文化等在内的精神性社会政治要素。


第五,当代中国政治生态的修复、重建与养护必须坚持依党规党纪正风肃纪与依宪法法律制裁违法犯罪相统一。在“依法治国”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的情况下,在“依法执政”成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的情况下,必须有法治政党建设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领,从而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由此,在政治生态建设中实现党内法规、党内纪律与党内政治规矩与我国宪法、法律的彼此协调、相互配合、有机统一,才有可能使当代中国政治生态的修复、重建与养护获得切实的真正实效。


第六,当代中国政治生态的修复、重建与养护必须坚持以上率下与上下联动相配合。以上率下,要求我国各个领域党政机构的上级组织及其官员、工作人员在自身的政治生活中、在自身的政治事务活动中,依法依规依纪行为,履职尽责,为下级党政组织及相关党政官员、工作人员做出表率,下级党政组织及其党政官员、工作人员同样必须依法依规依纪履职尽责活动,各个领域的各级党政机构的党政官员、工作人员都依法依规依纪严格规范自身在政治生活中和政治事务活动中的行为,向广大人民群众展现出积极的依法依规依纪履职尽责的正面形象,使当代中国政治生态的修复、重建与养护成为全体社会公众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建设的事业。


第七,当代中国政治生态的修复、重建与养护必须坚持抓住“关键少数”与依靠全党参与并重。当代中国政治生活与政治生态中的确存在着一个非常独特的现象,那就是各级党政机构的主要领导干部特别是所谓的“一把手”,对于该机构及其治理范围之内的事务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如果“一把手”们能够严格要求自己、自己的班子成员、身边的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下级尽忠职守、依法依规依纪履职尽责,那么他们所治理的政治地域范围基本上能够保持良好的政治生态,相反,他们所治理的政治地域范围则肯定会出现政治生态恶化,一些地方出现的所谓“腐败窝案”或者“塌方式腐败”之类的政治腐败就是明证,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一把手现象”。正因为如此,我国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都特别强调了要抓住党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习近平总书记也在多次讲话中特别强调这一点。笔者认为,从我国目前政治生态现状来看,要尽快扭转政治生态恶化局面,尽快修复、重建已经恶化的政治生态,确实必须紧紧抓住各级党政机构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即使这些“关键少数”只是从自身的政绩升迁的角度考虑才认真对待政治生态的修复、重建工作,也是能够在客观上尽快获得政治生态治理的实效的。同样的道理与逻辑,也会促使党的各级组织和机构的领导干部这些“关键少数”,认真对待良好政治生态的养护问题。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意识到,抓住“关键少数”的这个做法的核心与焦点,在于“押宝”党政机构的领导干部这些“关键少数”的政治觉悟,以及他们对自身政治前途的乐观预期上,因此在实质上还是属于“人治”的思维与逻辑,而且这种赌博式的“押宝”也并不一定始终就是有效的。由于从根本上讲当代中国政治生态的核心在于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政治生态,因此尽管紧紧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确实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态修复、重建与养护非常重要的方面,但最为关键最为核心也最为可靠的还是得依靠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共同参与到政治生态的修复、重建与养护之中,只有全体党员能够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所载明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行使自己作为党员的权利、履行自己作为党员的义务,按照中国共产党相关党内法规、纪律的要求,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生活中处理政治事务活动自觉地进行日常性的监督督促,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态一定会风清气正,当代中国政治生态的修复、重建与养护才有可能获得长期的良好实效。


第八,当代中国政治生态的修复、重建与养护必须坚持规范引领与监督追责协调。基于政治生态恶化的现实,特别是政治腐败的严峻形势,当代中国政治生态的修复、重建与养护的重点一般都几乎本能地被限定在了出现政治腐败、政治生态出现恶化现象的个别性事件、个别性领域、个别性的政治地域范围、个别性的时期上,也就是“事后整治”,进行政治责任与法律责任的严格追究,所谓“打老虎”与“拍苍蝇”就属于这种情况。这项工作当然是必须要做的,出现了政治腐败、政治生态出现了恶化,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绝对不能置之不理而任其蔓延恶化并严重下去,但这种“事后整治”终究只是一种消极性质的“事后补救”。笔者认为,当代中国政治生态的修复、重建与养护要获得长久实效,就必须同时从积极的“事前预防”开始,通过严格实行法治严格实施党内的党规党纪来规范化地引领现实的政治权力拥有者与行使者依法依规依纪履职尽责,自觉抑制和消解履职中的违纪违规违法甚至犯罪的动机与行为,同时强化党内监督,开放多种形式的社会监督。但社会监督要真正发挥效果,就必须坚决彻底地消除施加于针对社会政治生活与政治事务活动进行监督的各种社会监督形式(包括常规媒体、新媒体自媒体)上的种种限制,尤其不能要求各种社会监督必须始终保持信息内容、信息发布、信息影响都符合既定的“正确”条件。事实上针对政治生活与政治事务活动的真正有效的社会监督始终都是包容“出错”的社会监督,因为一般说来社会监督主体在通常情况下根本就不可能掌握相关事件的全部真实信息,如果不能容忍、不能包容社会监督“出错”就等于直接取消了社会监督,所谓监督就成了毫无用处的摆设。


第九,当代中国政治生态的修复、重建与养护必须坚持短期实效与长期实效兼顾。就当前中国政治生态境况的现实而言,我们依然必须始终坚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不放松,一方面坚决地尽快消化减少腐败存量,另一方面坚决遏制腐败增量,使政治生态境况尽可能在短时期内显出真实的实效,政治生态境况越来越向显见的优良化方向转化,但这只是“治标”。当代中国政治生态修复、重建与养护的根本性实质性问题在于“治本”,也就是要依靠党内法规、制度、纪律与规矩、依靠厉行法治、依靠实行民主、依靠加强宪法实施,在全社会建立起能够长久地支撑和维护良好政治生态的制度框架与运作机制,以获得政治生态建设与养护的长期实效。


第十,当代中国政治生态的修复、重建与养护必须坚持优良传统守正与改革创新互彰。当代中国政治生态建设既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具体内容,也是当代中国社会建设与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既是一项迫在眉睫的即时性紧迫任务,又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不懈努力加以完成而又永远处于未完成状态的重大任务。笔者认为,当代中国政治生态的修复、重建与养护,一方面很有必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形成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证明依然充满活力的优良传统,比如被视为中国共产党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法宝”的“统一战线”与“党的建设”,被视为中国共产党“三大优良作风”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和“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些“法宝”和“优良作风”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乃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态修复、重建与养护的非常重要的思想理论资源与制度资源,我们必须持正坚守并在实践中加以贯彻。同时,当代中国政治生态修复、重建与养护还必须根据对政治生态恶化的原因的准确分析判断,从制度完善和制度改进的角度,加强中国共产党党的相关制度的改革创新,比如必须认真思考和研究如何通过改革与制度创新真正解决“主权在民”——也就是所谓“权为民所赋”——这个关键与核心问题,也就是解决我国政治生态中广泛存在且消极影响或者说政治破坏性极其严重的“权力依附”问题以及由此所带来的“干部人身依附”问题,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干部任命制”所产生的党政干部只对上级和上级主要领导负责而事实上不对下级和人民群众负责的问题。我们认为这个问题对于当代中国政治生态建设而言至为关键。


总之,当代中国政治生态的修复、重建与养护是一个非常重要而浩大的政治文明建设工程、法治建设工程、社会建设过程与党的建设工程,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有很多复杂的问题与难题需要破解,这就需要全社会群策群力,共聚民心,共献智慧,共担责任,努力前行,共建共享当代中国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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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1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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