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云翔:性爱、情感及其语言艺术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923 次 更新时间:2019-12-29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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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云翔  


到了90年代,绝大部分年轻人在订婚后都可以公开地郎情妹意地亲密往来。订婚仪式不仅标志着双方家庭对未婚夫妻关系的接受,而且也使得他们能够堂而皇之地出双入对于人们面前。因此,村里的年轻人也就有了在爱情的领域里作更多开拓的机会。他们发明了各种新的爱情表达方式,并且借此更深地去体验爱情的感觉。


本章将首先回顾各个不同时期里男女青年订婚后的行为方式以及婚前性关系的发展。在我看来,这类变化是青年一代自主权上升的结果,同时也推动了他们对自主权的进一步追求。第二节重点讨论村民表达爱情的方式;第三节随之考察了当地人在择偶、婚姻方面的理想,并以下岬的例子来证明中国农民有能力表达与感受爱情。最后一节讨论在爱情与亲密关系表现方面的文化异同。最后,我将概括择偶与婚姻中产生的浪漫革命。


一、订婚后的恋爱与婚前性关系


在五六十年代,当地的风俗允许订了婚的青年人在婚礼前上门互访几次,但除了万不得已(比如距离太远),未过门的媳妇当天必须赶回自己家。不过,如果姑娘的父母有要求的话,未婚夫倒是经常可以在女方家里待上几天,那通常都是因为女方家里需要他帮忙干活。70年代之前很少人拥有自行车,当日来回就意味着只是在对方家里吃顿午饭。其实,上门的真正目的是去熟悉对方的家庭,未成婚的女婿则还要替对方家里干活,所以他们大多数的时间都是和对方的家人一起度过的,男女双方单独在一起的时候很少。有些年纪大的妇女回忆说,她们都害怕到对方家里去,让很多陌生人看的滋味并不好受。她们也不喜欢和未来婆家的人说话,许多人想方设法躲着不肯去。


从70年代早期开始,出现了订婚的姑娘跟家里人一起去购买彩礼的习俗,而在老一辈中,她们当姑娘时如果这么做是要被人笑话的。未婚夫妻会照例一起到县城甚至省会哈尔滨,购买彩礼单上的衣物或其他生活用品。他们还会去照订婚相。更重要的是,许多男女都会在旅店或者亲戚家住上一两天。大队也会给他们开介绍信,证明他们是来自下岬村的夫妇。凭着介绍信,他们可以到旅馆开房间,有些年轻人也的确住了旅馆。这种新习俗被称作“照订婚相”,而且在70年代很快就成了男女订婚后的必要一步。


这种新习俗产生了两方面的影响。首先,男方的家庭可以借机敲定婚姻,因为未婚夫妇到旅馆开房间显然意味着他们之间可能有了性关系。在公众眼里,婚姻已经成了现实,就像村里人说的那样:“生米煮成熟饭”。所以,男方的父母都欢迎这一习俗。其次,未婚夫妇在一起旅行与生活几天,他们之间就会产生夫妻般的感情联系,并且自然而然地会讨论到结婚后的未来。这种亲密的经历会促进两人之间的情感。有个村里人说:“在照订婚相之后,我儿子的魂就丢了。只要我们说他们那次出门儿花钱太多,他就要替人家(未婚妻)说话。”显然,年轻未婚夫妇之间的感情有可能发展成为小两口之间的紧密联盟,而那又总是要威胁到男方家里特别是未来婆婆的利益。


八九十年代的新变化,是未婚夫妇可以在任何一方家里约会。开始时,女方可以上门到未婚夫家待上几天,不过这期间她与未婚夫单独相处的时间也还是很少。白天她和家人一起活动,晚上和他家中的妇女同床而卧。后来,未婚夫妻之间的互访越来越频繁,经常会有人在对方家里住上几个星期。更重要的是,在村里兴起装修房子之后,两个年轻人在家里单独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多(参见第五章)。房门一关,两人的亲密关系自然也就容易建立。年轻人之间的亲密关系就在父母眼皮底下发生,这可以说是对传统的挑战,导致了未婚夫妻婚前性关系的普遍。


要知道,在性的问题上,农民的态度其实比社会上层要开放得多。即使在毛泽东时代,农村地区的禁欲主义也远不似城市那么严重。下岬和其他地方一样,结了婚的人好经常在同性甚至异性面前相互讲些色情故事,说些带“色”的笑话,用些暧昧的字眼。年轻一代,特別是男孩,终日耳濡目染在这些笑话和故事里。而且男孩、女孩都会通过观察家畜、家禽来间接获得一些生育方面的知识。因此,在农民文化中,性并不是个肮脏的秘密,也不是件令人羞耻的事情,而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不过,只有结了婚的男女相互之间才能公开动手动脚,并用意味很浓的性的语言来开玩笑。而且,人年纪越大,就越有权利当众开带“色”的玩笑。未婚青年,尤其是女孩,在别人说笑的时候则必须显得矜持正经。例如,70年代早期我在村里的时候经常遇到男女社员在干活时比着说脏话与黄色笑话,这是一种受欢迎的娱乐形式,其核心内容都与性器官和性行为有关。有趣的是,中年妇女在两性说脏话的竞赛中特别有优势,她们动不动就嘲笑对方是自己的儿子,从而将对方摆到了不利的地位,因为谁也没胆子去找妈的便宜。70年代中期,我亲眼见到这样一个场面:有个男人说了句特别脏的话,惹恼了几个中年妇女。她们就合伙将他压倒在地,将乳头塞到他嘴里。后来有个女人又将他压在裤裆下,就好像当场把他给生出来一样。最后,这个男人不得不求饶。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村里的公众舆论不接受婚外性关系,不过那些纯粹出于感情原因而出轨的人却能得到许多村民的理解或容忍。对于年轻人来说,婚前性关系一直都是禁忌,只是在最近这些年才有了改变。


村里人管婚前性关系叫“先有后嫁”。所谓有,可以指先有了孩子——这从结婚后生孩子的时间上就能算出来——也可以指先有了性关系。在改革之前,这样怀上的孩子生出来后被人叫作“五月鲜”,而没有导致怀孕的性关系就天不知地不晓了。


老一辈回忆说,在五六十年代,很少出现婚前性关系,因为新娘必须是黄花闺女,而订婚夫妇除了在父母眼皮底下之外也没有什么接触的机会。另外,那30年里的意识形态也不容许有那种行为。无论是在自由恋爱还是在介绍型婚姻里,婚前性关系都是个很敏感的内容。我自己70年代生活在下岬时,就经常听到已到婚龄的朋友谈论起新娘是否处女对于婚姻的重要性。


在调查这个题目时,有好几个中年人谈起他们年轻时规矩之严。有个男人悄悄和一个姑娘谈恋爱,最终在1967年结婚。这人回忆说,他们当时总是在晚上到野地里去待上很长时间。他碰过她的身体,但是不敢有进一步的举动,因为如果女方怀孕的话,两人的名声就完了。


一般情况下,我在调查时总是先搜集最近的资料,之后再沿着发现的各种蛛丝马迹往前追寻。在调查婚前性关系时我也采取了同样的做法。1991年,我在当地的一次婚礼上第一次触及这个题目。新娘当时已经怀孕4个月,而村里有些人并没有对此表示大惊小怪,这令我印象很深刻。1997年时我仔细研究了下岬村的计划生育报表,从中发现了婚前性关系普遍的程度。不过,直到1998年,我才碰到一个愿意详细讨论这个题目的村民。


在1998年夏天一个炎热的上午,我与50岁的老梁讨论1949年以来夫妻关系的演变。老梁在过去的10年里一直是我的重要消息来源。他说,自从记事以来他就从来没见过自己的父母睡在一起。他爹除了回来吃饭睡觉之外从来不着家。即使在冬天农闲时,他爹也是到外面去呼朋唤友。老梁的姐姐嫁给了个聋哑人,他无法想象姐姐怎么能够一辈子没声没息地和一个人待在一起。说到今天的年轻人,老梁摇了摇头,感叹说时代也变得太快了一点。


据老梁介绍,现在的年轻人订婚之后,每个姑娘都会在男方家里住上一个星期,之后两人再一起去照订婚相。显然,照相前住一个星期这道手续是80年代才出现的。多数情况下是姑娘住在男方家里,因为男方父母照例将这看作是敲定婚姻的办法。不少未婚夫妻在这期间都有性关系。老梁估计,80年代中期以前有大约1/5的人这么做,80年代末期上升到1/4,90年代后期就已经到了1/3。他还说道:


其实我家也这样。我们大小子订婚那天,他问我老伴是否能让未婚妻在家里待上两天,因为她打算帮我们干点活。我们都很高兴,觉得姑娘会来事儿。姑娘的确很会干活,她和我老伴、儿子一起下田。一切都很令人满意。可是,第二天清早,我却发现她没有睡在房子里,而是到库房里和大小子睡在一起。我们老两口都感到害臊,不过后来老伴想通了,说这样媳妇就不会把儿子给甩了。我相信老伴的话,因为这方面的事情女人比男人明白。所以到第二天晚上,我们甚至都没有给她在屋里铺床,而她和我儿子吃过饭后就不见了。这些年轻人真有精神!整整辛苦了一天,他们还有玩的工夫!要是在过去,我可没脸告诉你这个,不过现在人人都这样,也就无所谓了。


老梁又说,他的二小子和三小子分别在1987和1991年订婚,发生的事情一模一样,简直成了家庭传统了。他一面开着玩笑,一面却小心地观察着我的反应。我告诉他,有好几个全国性的调查都显示,年轻一代中的婚前性关系在全国各地都大大增加,所以他的例子并不特别。比如,有个调查发现,24%的农村受访者表示可以允许订婚男女之间有性关系,或者并不将婚前性关系当回事(中国农村家庭调查组,1993:53)。80年代末另外一次调查则发现,41%的男性与30%的女性认为婚前性关系并没有什么不好,而且完全是属于私人的事情。尤其是在婚前性关系发生在未婚夫妇之间时,极少有人觉得有什么不道德的地方(Zha and Geng,1992:10)。显然,在60年代曾经是禁忌的婚前性生活在90年代已经流行于订婚夫妇之间。听完之后,老梁显得轻松了许多,我们又开始谈起美国60年代的性革命来。


虽然不像老梁一样在这个问题上那么开诚布公,但村里其他人也承认未婚夫妻间的性关系越来越普遍。许多年纪大的人开脱说,这些人反正是要结婚过一辈子的。而一个青年人争辩,如今开彩礼单就是结婚了,所以睡在一起本来就应该。不过,同一时期内解除婚约的案例却不断增加。例如,1994—1997年的42对订婚男女中,有5对解除了婚约。其中4对是女方解除的,而大家知道这其中至少有一个姑娘和未婚夫有过性关系。


为探究未婚夫妻婚前性关系的普遍程度,我特意分析了下岬村的计划生育报表,对比1979年以来每对新婚夫妻结婚与头生子出生的时间。在1991—1993年结婚的49对夫妻中,有13对在结婚8个月之内生了孩子,其中10对的孩子是在7个月内出生的。所以,即便是按最保守的估计,这期间的新婚夫妻中至少有20%婚前有性关系。而且,并不是每个有婚前性关系的妇女都会怀孕,所以实际比例肯定还要更高。


村里人怎么看待这一变化呢?正如老梁说过的那样,多数人都把这当作不得不接受的现实,而且许多当父母的在未婚媳妇上门时也给儿子提供方便。结果,有好几家的父母因为害怕生出“五月鲜”的孙子只好仓促举行婚礼。有个比老梁年纪更大的人回忆说,他和妻子恋爱时什么也不敢做。而他在1990年发现大儿子的未婚妻怀了孕,只好赶紧让他们结婚。按照他的说法,事情虽说是紧急,但最终还是有惊无险。说完他自己也笑了。


对未婚夫妻性关系的日益容忍也改变了早先人们认为新娘必须是黄花闺女的观念。既然大约有10%的婚约最后被取消,有一些姑娘在被人知道其有过性行为之后又重新开始找对象,这种情况是否会影响她们日后的婚姻呢?村民们说没有什么影响。老梁指出,堕胎很容易,而且人们对处女膜也有了新知识,知道大运动量或过度体力劳动有可能使处女膜破裂,这使许多人特别是年轻姑娘不再那么担惊受怕。不过最重要的是,在婚前性关系日益普遍的情况下,年轻一代对新娘是否黄花闺女已不那么重视。其他一些村里人则表示,老梁的说法太理想化,也太复杂。但是,根据每个姑娘所得到彩礼的价值来判断,村里人承认,在90年代,非处女的姑娘在谈婚论嫁时不像过去那么落价,因为她们得到的彩礼一点都不少。


1999年夏天,有一个青年在城里的建筑工地打工时交上一个女友,将她带回到村里。他们就像订了婚的男女一样住在男方父母家。不过在男方父母拒绝付出两万元彩礼后,女方决定和男方断绝关系。当姑娘的亲戚问她,如果别人得知她和男方有过性关系之后会有什么反应,她说:“那又怎么了?有过关系又没改变我什么。我还是老样子。”在1998年的另一个案例中,下岬一个男青年和某个姑娘订了婚,而这姑娘和过去的未婚夫有过性关系。男方的父母试图以此为理由要将彩礼从两万五减到两万,但是女方不干。这姑娘还向男方的父母挑明,她在订婚后第二天,就要和“爱人”睡在一起。结果,男方的父母让了步,付出了两万五的彩礼(关于彩礼的详情,参见第六章)。


值得注意的是,下岬订婚青年的婚前性关系并不能被等同于当今大城市青年中流行的同居。在同居关系中,性与婚姻可以是分开的。下岬的青年男女对婚姻非常认真,在订婚之后双方都已经是全心全意。正是这种对婚姻的严肃态度,再加上订婚的礼节,给了未婚夫妻间的亲密关系以民间的合法性。有意思的是,这种以订婚为基础的婚前性关系与David Schak于六七十年代在台湾观察到的情况很相似(参见Schak, 1974)。


二、爱情的语言和姿态


语言表达历来被看作是爱情发展的关键因素。中国农民表达感情的特殊方式在学术界里曾引起关于农民的情感与爱情在他们的生活中到底有多重要的争论(参见Kipnis, 1997; Kleinman and Kleinman, 1991; Potterand Potter, 1990)。为了更深入地理解这一问题,我们必须首先考察中国农村日常生活中特殊的口头或其他的情感表达方式。


对于下岬的青年人来说,恋爱还仅仅是通向婚姻的桥梁,而不是生活中一个独立的阶段。当然,这个桥梁与他们的前辈的独木桥相比已经是康庄大道了。在谈恋爱期间,村里的年轻人一般都爱用“喜欢你”和“想你”来表达他们的爱意。有的年轻人说,他们总是想方设法让未婚对象知道自己有多喜欢或者多想念他(她)。有时未婚男女会用“离不开”来表达感情的深度。


“爱”这个字眼在最近这些年也开始出现在择偶的词汇中,通常都是用来形容第三者的感觉。比如说,某某人爱或者不爱某人。不过在一个富于戏剧性的事件里,有个姑娘因为和未婚夫有性关系而被父母责骂,她毫无愧色地宣称:“我爱他!”人们告诉我,年轻恋人私下里会用这个字眼,可是至今我还没有亲耳听到有人这么用。村里人说,男孩子通常都大胆些,表达感情时也更直接,所以用“爱”这个字眼比女孩子要多。可在同性朋友之间,女孩子用“爱”这个字就比男孩多。男女双方都喜欢用的表达方式,是借助歌词中含有“我爱你”这类字眼的流行歌曲。那些用得好的人被夸作“风流”或者“有风度”。在许多情况下,流行歌曲都是情感表达非常方便的工具。


最经常用来形容未婚夫妻的字眼是“般配”。虽然这个字眼在古书、戏剧、口语中都被应用,但是自50年代以来衡量一对男女是否般配的标准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过去,人们的标准主要基于男女双方的家庭地位和经济状况,如今却更多着重于性格以及其他个人的特点。当我要村里的年轻人解释什么算是般配时,他们提供了两个共同的标准:“对脾气”和“有话说”。


所谓对脾气,包括在个人性格、爱好、说话方式上面的合拍。这也用来形容夫妻关系。而在实践中,人们有时也用它来描述那种男女之间说不清道不明的相互爱慕。例如,在1998年的一次婚礼中,新人自称他们第一次见面就觉得对脾气。当时女方的父母对姑娘指出,他们两人的性格爱好在许多方面都正好相反,相貌也不般配,姑娘则反驳说这都没法解释他们的对脾气;她就是觉得两人彼此合适。我对这种无法名状的“合适”感到好奇,于是想和姑娘一起探讨这是否就是爱情。她说:“如果你们城里人觉得那就是爱情,就算你对。”但她又说,她不过是感觉到与男友之间有一种紧密的联系与相互吸引,他们的例子算不上是我所说的那种浪漫恋爱,关键还是对脾气。有些青年人,尤其是姑娘,因为与未婚对象之间感觉不到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对脾气,因而取消了婚约。


同样,如果双方做不到“有话说”,也会成为取消婚约的原因。什么才算是有话说,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标准。有个绰号“小白脸”的男青年被许多姑娘称赞为会说话,而老一辈人却嗤之以鼻,说他总在“胡说八道”。我发现,这个年轻人在几个城市打过工,比较了解现代都市生活。更重要的是,他熟知许多港台流行歌曲,有大批港台歌星的音乐磁带。虽然他嗓子不好难得开口唱歌,但对歌词却了如指掌,能出口成章地引用。要知道,绝大部分流行歌曲都是爱情歌曲,所以他很容易就能说出一串一串的绵绵情话。


人们告诉我,其他类型的“有话说”对于吸引异性也同样重要。比如,有个青年爱上了个姑娘,因为对方虔信基督教,还自行布道,能够连续几个小时讲《圣经》故事。村里许多人讨厌她的布道,但是这个年轻人却对教会感兴趣,并且觉得他和姑娘会有很多话说。


农村青年在恋爱中重视“有话说”,这一点在很大程度上是改革前30年国家在婚姻关系上推动变革的结果。在新的意识形态里,“共同语言”是择偶的主要标准之一。至于什么是“共同语言”,却要看当时的政治环境而定。尽管如此,在理想的新式“革命夫妻”中,具备共同的信念和目标这点却始终如一。因此,有“共同语言”就解释了为什么恋人之间总是有说不完的话。有趣的是,当代的年轻人与他们的上一辈人都重视有话说,但原因却有所不同。上一代人的有话说,通常指的是两家门当户对,所以两人应该有共同语言;而年轻一代这么说的时候,却总是在强调两人之关系的亲密。例如在70年代,有个村干部的妹妹爱上了个出身不好的小伙子,女方家庭不同意她的选择,说她不可能与一个来自四类分子家庭的人有共同语言。女孩子反驳说,她要帮助对方进步,在思想讨论的过程中他们已有了许多共同语言。到90年代,父母在看到孩子找的对象不合适时,还要说他们没有共同语言,年轻人却不再用政治术语来为自己辩护,而是说他们之间有话说。


下岬的老一辈在恋爱时表达感情的方式,要比当今的青年远远来得隐讳曲折。不少人回忆说,在整个六七十年代,爱意都是通过种种拐弯抹角的话和遮遮掩掩的行为来表达的。他们还觉得,行为比语言更重要,而如果实在要说的话,那么有数不尽的迂回表达方式。有些会说话的上一辈人认为今天的情歌将“我爱你”重复了一遍又一遍,实在太没劲。


有个43岁的妇女以她自己的经历作了现身说法。她说,她丈夫当年在工间休息打扑克时总将好牌都给她,过了一阵之后,队里的人开始拿她开玩笑,他们两人的关系就这样开始了。另外一个男人告诉我,他和他老婆原来在一个队里,好几年里都是好朋友,但没有超过这层关系。一次大伙儿到队部开会,会前一起聊天,他说,以后自己孩子如果功课不好的话,他就要把他们赶出家门。突然,后来成了他老婆的那个女孩脸唰地一下就红了,她的女伴们也开起了玩笑。那一刻,这人意识到女孩喜欢上了他,愿意和他成家过日子,所以她才会脸红。


1997年我在做调查时,有个39岁的男人对我讲述了他的恋爱故事。他说,他老婆原先和他一个队,长得很漂亮,人非常害羞。他第一次对她产生特殊的感情,是在1979年秋收的一次工休中。“我在磨镰刀,她从后面叫我,手里还拿着个香瓜。她说,刚刚在玉米地里找到这个香瓜,问我是不是想分一半。我问她为什么给我吃,她脸一下就红了,骂我坏。从那一刻起,我就知道她喜欢我。我想娶她,结果心想事成。我老跟她开玩笑,说咱俩的真正媒人是那个香瓜。”


的确,在那个年代,生活中的每个细节都有可能是爱情的信号,不过只有那些身在其中的人才能品味。有个出身地主家庭的妇女告诉我,她小时候有一天听到一个男同学说歧视成分不好的人实在不公平。她心里非常感动,最终在80年代嫁给了他。这一举动在村里也曾招来不少闲话,因为在80年代取消成分后,女方的条件比男方高多了,而男方则属于村里最穷的人家。


显然,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感情表达,从原来那种象征性的以及和工作相关的拐弯抹角方式在转变为更加直接表达爱慕之情的新方式。与他们的父母兄长相比,村里90年代的年轻人且无论男女,都在爱情方面掌握了更多的词汇,在表达时也更公开圆熟。那些笨嘴拙舌的小伙子在吸引异性上日益困难,因为到了90年代末,村里的姑娘已经将会说话作为理想对象的标准之一了。


三、择偶理想的变化


在50年代,当父母还在包办婚姻时,人们还谈不上有什么自己的择偶理想。双方的父母都在给自己家寻找合适的新成员与社会关系。因此,好婚姻的标准,首先是亲家是不是好亲戚,其次是其本人是不是好媳妇或好女婿,至于年轻人自己的意见则无关紧要。只是到了集体化时代,人们才开始谈论起理想的好对象(而不是好亲戚)。改革开始后,情况更有了根本性的变化。


老一代的村民说,在六七十年代集体化期间,理想的对象是人老实,脾气好,干活勤快,听老人和领导的话。无论男女,都最好是身强力壮,那对挣工分非常重要。家庭出身也很要紧,不过对男女的重要程度有所不同。从女方的角度看,男方家庭的经济状况是第一位的考虑,而从男方的角度看,女方家庭的名声要被考虑得更多,因为那决定了姑娘的品德。在择偶时另外一个必须考虑的非个人因素是家庭成分,由于成分是通过父亲传下去的,所以对男方比对女方的影响要大得多。至于那些想要在政治上往上爬的人,他们找对象时的政治标准就要更高。比如,在70年代早期,下岬两个最积极的年轻人沒有被吸收入党,也没当上干部,因为他们都和出身不好的姑娘结了婚。有人批评他们,说他们的老婆都是“反革命”、“定时炸弹”。结果,在大约10年时间里,有政治抱负的年轻人挑对象时都要认真考虑对方的家庭出身。


另外,“老实”这个标准也值得进一步解释,根据情况而定。“老实”可以指一系列的个人素质,比如诚实、坦白、有教养、听话、头脑简单等等(参见Kipnis, 1997: 112)。其中,听话与诚实是最常用的含义。在80年代初期以前,在村里既听话又诚实的人最受欣赏,姑娘都愿意找老实的男青年当对象,甚至地方党组织也愿意吸收老实人入党。但是改革以后,老实人却逐渐不吃香了。眼光高的女子都看不上老实的青年。村民们解释说,在今天这个复杂的世界上,老实人容易吃亏,对家庭不利。


在我看来,老实是封闭社会所推崇的品德。当村民们基本上只限于在一个关系密切的地方社区中相互交往时,老实便意味着可靠、值得信任,这使乡村社会中的交往成本大为降低。但是,老实的其他含义,比如天真、诚实,一出了当地社会的小圈子便成了极大的短处。尤其是到了改革时代,村民们必须在一个尚未健全的市场经济中与陌生人打交道时,老实更成了要命的缺点。在新的环境里,老实人就被人欺负,老实丈夫就没法养家护家。出于几乎相同的原因,鲁迅在70年前就写道,在30年代的上海,老实是无用的代名词。


不过,下岬的女性并不仅仅是出于现实的原因而不再选择老实人。有些姑娘说,她们不喜欢老实青年,是因为他们不会说话,没有风度。而会说话和有风度恰恰是与听话和简单相反的两个素质。


在1991年的调查中,一位27岁的青年使我注意到老实人找对象不再吃香这个变化。这是个公认的老实人,可是找对象却一次次失败。当他第一次告诉我说,如今人们无论男女都喜欢风流的对象时,我还以为是气话,因为风流在当地原来是个不雅的字眼。后来,不少人告诉我,如今“风流”的确是找对象的新标准时,我着实大吃了一惊。


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风流”有三方面的含义:(1)有才华、杰出;(2)有文采而不受礼法拘束;(3)男女间的放荡行为。90年代以前,村里人只知其第三种含义。说一个男人风流,就等于说他是个浪荡子;说女人风流,则等于骂她是荡妇。


我问村里人,风流这个词现在到底是什么含义,他们的回答不一。总的来说,年轻男子长得漂亮,收拾得干净,穿戴整齐,特别是会说话,就被姑娘们称赞为风流。而风流的姑娘,则是漂亮、会打扮、会化妆、会社交。显然,到了90年代,下岬的青年人已经采用了风流的另外两重正面含义,并且将风流定为找对象的标准。对村里青年人所作的进一步调查则揭示,风流的新含义是来自当代的流行文化,特别是爱情歌曲和肥皂剧。


在风流成为新标准的同时,老实自然也就不再受欢迎。现在村里年轻人喜欢的对象是会表达爱情的人。我问几位老人,他们的孙子辈最擅长的话是什么,他们说,这些小青年什么正经话都不会说,都是些“二屁话”(与性有关的话)。这也印证了“风流”这种新的流行标准。不过,在问姑娘们同样的问题时,她们的回答要复杂得多。有人说,男的应该会哄女孩高兴,说话的关键在于方式,而不在于话的内容是什么。有个面容姣好但头脑简单的姑娘承认,她愿意男朋友夸奖她漂亮,在她穿着打扮时欣赏她。不过另外一个姑娘不同意,认为风流就是知道怎么表达感情,不要像她爹那样除了骂孩子之外什么都不会说。她希望将来的丈夫能够对她说好听的话,教给她一些自己不会的事。


这些姑娘的话到底有多认真呢?一位老朋友的儿子的遭遇能为此作注脚。那是个勤快、脾气好的年轻人,但却不善于表达。村里其他年轻人说,他能工作整天都说不上三句话。不过,他总是能耐心地听别人说话。在1998年,有人给他介绍了三次对象都没成。第一次,两人在外见面才一会儿,姑娘就走了。第二次,他和对方订了婚,还去照了订婚相。照订婚相旅行本来应该是三天,但才一天他们就回来了。姑娘取消了婚约,告诉父母说是因为这小伙子不知道怎么说话。第三次,在见过第一面之后,对方请他到家里,又是因为他不会说话而使婚事没成。在我1999年夏天离开下岬时,他不但还没有订婚,而且越发不会说话了。


90年代的另一个择偶标准变化是,无论男方或女方都显示出了物质主义的倾向,不过男女之间还是有所差别。女子择偶的标准包括这几个方面:未婚夫来自富裕家庭;穷家哪怕给高彩礼,许多姑娘也不干。第二是未婚夫的能力,而传统着重的身体强壮与种田能力不再是首选,取代的是通过非农业特别是技术工作赚钱的能力。最后,外貌也非常重要。90年代的姑娘喜欢漂亮、高个子、皮肤白的年轻人。而男子的吸引力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说话、交流的能力。


男性青年理想的未婚妻也有类似的几条标准,不过重要性的次序不同。其中最重要的是外貌,比如身材好、高胸脯等等。其他条件包括姑娘是否会穿衣、打扮、化妆。姑娘是否会干农活并不重要,因为现在的农活已经不再需要那么好的体力。政府的计划生育政策也使得家务劳动不再那么繁重。再有就是女方的性格,例如脾气好不好、是否温柔等等。村里人相信,性格是遗传的,所以姑娘父母的性格也在考虑之中。最后一个重要标准,就是姑娘家庭的经济状况。


四、爱情的表达问题


目前西方有关中国农村生活的研究都认为,那里不存在爱情与亲密关系,至少爱情对于农民不重要。我在前面关于下岬人爱情生活的描述以及上一章里对择偶的调查都证明这种论断是毫无道理的。为什么学者们会漠视农民的情感生活呢?原因在于人们过去普遍假定中国农民没有能力表达他们的情感,所以对于感情生活没有兴趣。


例如,Potter夫妇说:“理想的择偶应该基于人们说的‘感情好’,但是那从来不是指浪漫或热烈的爱情。”(1990: 191)Potter夫妇认为,考虑到农民在对待家庭或其他人际关系时总是着眼于工作和相互帮助,中国农民不需要用感情来构筑他们的社会关系。他们强调,在美国社会中,爱是社会关系的中介,在中国农村,是工作将人们联结起来。于是他们得出结论说:“工作是社会联系表达的中介,工作是农民懂得的最基本的概念,这一概念加强了人际间的关系。”(1990: 195)


AndrewKipnis(1997)不同意Potter夫妇的看法。他认为,美国人强调确切真诚地表达感情,中国农民却具有一种所谓“非表达原则”,根据这种原则,人们将着眼点放在良好关系的建立上。Kipnis提出,感情与关系无法分割,但是感情的表达必须为关系网的运转与延续服务。因此,农民不时用拐弯抹角的方式来表达感情。强调工作与相互帮助就是这种方式之一,因为这体现了关系结构。所以,西方人那种通过准确表达感情来体现诚恳的方式也就不能用在中国农村(Kipnis, 1997: 104-115)。由于他是把重点放在关系文化中感情的作用上,所以Kipnis的研究完全没有涉及爱情表达。


Potter夫妇和Kipnis都试图去了解中国农民中为什么缺乏强烈的感情表达,但他们关注的却仅仅是口头表达。他们将原因归结为中国特殊的文化。Potter夫妇觉得缺乏口头表达是因为社会生活中感情没有多少重要性;而Kipnis则相反,认为感情在那里对于构筑社会关系极其重要,因此必须根据维系关系网的需要来小心谨慎地表达。因此,凡是Potter夫妇认为证明感情在维持社会关系中不重要的例子,Kipnis都能从中找出相反的证据来证明农民会利用感情来构筑他们的关系网。不过,他们双方却有一个基本的共同点,就是认为感情对于中国农民来说只是实现某种目标的实用手段。


这里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去理解中国农民缺乏强烈的情感表达,特別是缺乏浪漫爱情这种现象。Potter夫妇与Kipnis都把这看作是中国农村情感生活中的基本特点,并且将这一特点与西方(主要是当代美国社会)情感表达的理想模式作比较。虽然他们得出的结论不一样,他们的研究都着重于中国农村的特异性。而且具有讽刺意味的是,Potter夫妇与Kipnis都表明他们反对西方中心论,并且试图从中国农民的角度来理解中国文化的特点。


Kleinman夫妇在讨论Potter等人的研究时指出,建立关于中国社会的心理动力的理论需要“首先构筑中国社会里各种个人经验与人际交往的文化范畴”,因为“感情是一种相互关联的人际呼应,人们通过具体切实的情景来感受这种呼应”(1991: 286-287)。Kleinman夫妇特别提出,更重要的是,人们不应该简单地以是个人中心还是社会中心来划分东方和西方。所以在我看来,Kipnis在提出“非表达原则”来将中国农民与现代美国人作对比时,他是与Potter夫妇一样犯了这种简单化的错误。


根据在下岬所作的实地调查,我认为,关于中国农民不能够表达感情——包括最细腻的爱情——的说法首先就值得质疑。正如下岬人说的那样,如果一个人堕入情网,就能够找出千百种方法来剖白心思。工作当然可以用来作为表达爱情的途径,食物、关怀甚至寥寥数语都能体现爱意。表达的方式是语言还是其他途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两个当事人是否有办法能够相互表白。上面提到的各个例子(比如姑娘送瓜、小伙子口吃、女孩脸红等等)都显示,他们用不着说“我爱你”这三个字就能很恰当地用对方明白的方式来表白自己的爱情。下岬人固然不会当众拥抱亲吻,但是恋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仍然会不断地当众表现出他们的亲密关系,尽管外人不太容易觉察到这类表达方式。Potter夫妇没能看到农村生活中人们的爱情与亲密关系,是因为他们将情感表达方式定义得太狭窄。同样,Kipnis“非表达原则”的说法也是基于西方社会里感情必须通过口头来直接表达的规则。在Kipnis看来,既然中国农民与美国人在情感方面的需要不一样,那他就得有一个更为合理的解释。因此,他提出了中国农民因是着眼于社会关系,而将他们的情感表达融入他们的关系网络中的说法。


无论是Kipnis的“非表达原则”,还是Potter夫妇的“社会中心”的说法,这都是假定中国人在感情表达方面不仅具有自己独特的方式,并且一成不变(实际上,他们眼里的美国社会同样一成不变)。这完全低估了中国农民在社会巨变中的应变潜力。我长时间在下岬进行的研究表明,当今的青年在表达他们最亲密、最热烈的感情时越来越公开,越来越直接。不仅“爱情”这个神奇的字眼进入了他们的恋爱词汇,而且他们还将异性表达感情的能力作为理想对象的标准之一。不错,今天的年轻人受到了媒体、流行文化、城市生活等多方面的影响,但是这并没有妨碍他们将大多数现代的情感表达的方式融入了当地的生活中,同时他们还发展出了能表达自己情感世界的亚文化(参见Yan, 1999: 79-81)。情感的表达是后天学习的结果。如果美国年轻人学得会,在社会容许的情况下,中国农村或其他地区的年轻人肯定也能学会。考虑到今日世界上信息流通的增加与国际流行文化的迅速传播,过去农村里那种不善表达感情以及借助微妙的方式来传达亲密关系的情况恐怕在下一代农村青年中就会很快消失。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是应该将这看作是美国恋爱文化的全球化的结果,还是我们要将其归结为在当地所产生的变化?这需要作进一步的深入观察与分析。


五、择偶中的浪漫革命


简而言之,对Parish和Whyte在70年代观察到的青年人择偶的独立性在过后的20年间继续发展并形成90年代末的质变,我称之为择偶的浪漫革命。这一革命有三个主要变化。第一个重要变化是恋爱过程中亲密关系的显著增加以及订婚后未婚夫妻间的关系更加密切,这也包括婚前性关系的越来越普遍。未婚夫妻的婚前性生活已经在某种程度上为社会所接受。这种关系又使得从订婚到完婚这段时间成为两人甜蜜温馨的浪漫人生阶段。更重要的是,父母一辈对未婚夫妻性生活的态度已经从反对转变为容忍,而婚前性生活也从原先短暂的住旅馆照订婚相变为到对方家中的长时间逗留。


第二,在对物质要求提高的同时,青年人理想对象的标准包括了越来越多的个人性格与素质,例如外貌、对人的关心与尊重、表达感情与交流的能力等等。这与传统上好对象的标准截然相反,因为过去的标准着重家庭的社会地位,并且在择偶时总是从父母的角度来挑选好媳妇或好女婿。


第三,与他们的父母兄长比较,90年代村里的年轻人通常会更公开明了地向他们的心上人或未婚对象表达感情。除了一般意义上的关心之外,他们喜欢直接地表达爱情。对他们爱情语言的最直接、最明显的影响来源恐怕是流行文化与大众媒介。在这些影响下,他们择偶的理想与方式都有所丰富,也有所改变。对交流能力亦即是否会说“风流话”的重视,显示了青年人主观想象的空间在扩大,而将恋爱对方理想化也是择偶中新出现的重要现象。


这三方面主要的变化都与村里青年人主体性的发展有关。Parish与Whyte在1978年的研究中,并没有记录下这一发展。与前人比较,今天的下岬青年更愿意主宰自己的命运。他们乐于为自己作决定,并且对自己的权利有着非常清楚的认识。有趣的是,无论是在集体化还是在改革的时代,妇女在推动浪漫爱情与婚姻自由方面都起着主导作用。在下岬村发生的争取婚姻自主的事件中,即在子女与父母发生冲突时大多都是女方远比男方积极主动。同样,多数取消婚约的决定也是由女方作出的。


由于这三方面的变化,如今下岬人择偶的过程往往包括了浪漫爱情的三个要素:将对方理想化、性的激情以及对未来长远关系的期待(参见Lindholm, 1988)。可以说,到了90年代,村民们已经普遍将爱情与亲密关系纳入了新文化的理想。在每个人有权选择自己的配偶这个问题上,已经不存在两代人之间的代沟或冲突;最关键的变化在于村民个人具有了实践爱情理想的能力。择偶中的浪漫革命就这样出现了。


在过去50年里,爱情在下岬人的生活中日益占据重要地位,其形态也不断发展。这一事实有力地反驳了那种认为中国农民没有兴趣也没有能力追求爱情的说法(参见第二章开头引用的文献)。虽然人类学家长期以来忽略或否定了爱情在非西方社会的存在(Goode, 1959; Jankowiak and Fisher, 1992; Rosenblatt, 1967),但最近这些年的研究呈现出新的趋向。学者们不但开始重视非西方社会里的爱情,而且对那些非西方社会里的爱情的不同表达方式也表现出了高度的兴趣。在这种情况下,研究中国农村的学者也应该开始对中国农民生活中的这一部分加以注意。在这里,我想借用De Munck在认真研究了斯里兰卡包办婚姻中的爱情后的结论:“爱情对于Kutali的村民非常重要。否定这种重要性就是否定他们的人性。”(1996: 708)


*本文节选自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第三章“性爱、情感及其语言艺术”,上海书店出版社,2009年。注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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