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冠宇:“放管服”改革背景下我国社科研究政府资助模式的思考
“简政放权并不意味着放弃政府的监管,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边界也不意味着彻底摒弃政府的管制。在科学定位政府职能的基础上,该做加法的做加法,该做减法的做减法。”[10]对社科研究资助管理而言,应该尊重社科研究的特殊规律,创新管理方式、提升管理能力、抓住管理重点,构建符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求和社科研究规律的政府资助管理体系。
1.坚持社科研究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是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区别于其他哲学社会科学的根本标志,必须旗帜鲜明地加以坚持。”[1]社科研究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特征,它既要直接反映特定阶级的价值取向,也要为特定阶级提供直接的思想产品。正因为如此,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政府对社科研究的资助必定会体现其阶级的根本属性,带有极强的政治烙印,为国家的政治需求提供服务。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科研究也必然要体现党的意志、人民的意志。因此,我国社科研究政府资助必须把是否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是否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作为首要标准贯穿资助的全过程,这是坚持放管结合、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的根本要求。
2.加强社科研究资助的法规制度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近年来,我国社科研究政府资助工作发展迅速、成效明显,但相关法规制度还不够完善,对社科研究的规范促进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以国家资助社科研究为例,目前法律效力最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是作为规范性文件发布的,其他若干管理办法基本是围绕资金管理而制定的,如期刊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后期资助项目、项目鉴定费拨付办法等,尚未形成比较完整系统的社科研究资助法规制度体系。按照放管结合、创新监管方式的要求,下一步应提升法规制度整体效应,逐步形成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的国家社科资助法规制度体系。
3.制定国家社科研究中长期规划。从微观管理、直接管理转向宏观管理、间接管理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的必然要求。政府资助社科研究是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重要手段,制定国家社科研究中长期规划有利于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我国自1986年开始制定哲学社会科学五年规划,到2011年共计制定发布了六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五年规划,对推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很多省份也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相应的五年发展规划。为继续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宏观管理和规划指导,建议中央和省级政府都要制定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五年规划,为社科研究资助提供规范有效的中长期规划依据。
4.治理社科研究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现象。近年来,我国社科研究政府资助力度不断加大,与此同时,社科研究政府资助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也时有发生。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一针见血地指出:“当前,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存在一些不良风气,学术浮夸、学术不端、学术腐败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有的急功近利、东拼西凑、粗制滥造,有的逃避现实、闭门造车、坐而论道,有的剽窃他人成果甚至篡改文献、捏造数据。”[1]更有甚者,少数所谓学术精英或在申报评选上党同伐异,热衷“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或采取卑劣手段套取社科研究政府资助经费,甚至中饱私囊,进行利益输送。这些行为已经成为社科研究政府资助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社科研究政府资助管理机关应在着力抓好教育引导的同时,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切实强化管理监督,使各类学术不端、学术腐败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使不良学术风气、学术行为得到根本扭转。
(三)优化服务:营造有利于社科研究发展繁荣的良好氛围
放、管、服三者之间不是机械分割的,“‘放权’与‘服务’、‘调控’与‘服务’之间则更多地呈现为相互配合甚至是‘彼此竞合’的关系”[8]。政府管理方式是否科学、管理水平是否高效,代表着一个国家的治理能力和竞争能力的高低。对社科研究政府资助而言,优化服务应着重在以下三个方面发力:
1.从解决痛点入手,为社科研究者使用资助资金提供便利。获得政府资助对社科研究者来说莫大光荣,但在资助资金使用方面却倍感程序烦琐,“填不完的表格,写不完的论证……为了报销科研经费,三天两头研究财务报表,科研人员生生被逼成了专业会计”[11]。特别是临近年底,一些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的财务部门工作柜台前甚至排起报账长龙,让人唏嘘不已、苦不堪言。在“放管服”改革中,许多地方创造了“如‘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全程通办’,审批办证‘让群众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12]等好方法。科研院所、高校院校亟须学习吸收借鉴这些优化服务的做法,“打造‘数据政府’‘网络政府’,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腿’”[13],为科研人员和科研活动提供优质服务。
2.从解决堵点入手,为社科研究者获取信息提供服务。社科研究离不开全面系统真实的数据和信息资料,目前,这些数据与信息资料一般为各类国家机构所掌握,社科研究者要完整准确获取这些数据和信息资料阻力不小、难度很大,不少颇有价值的研究项目因为无法获取完整准确的数据和信息资料而放弃。这种状况一直是社科研究的一个堵点。为此,有学者呼吁,应“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向研究者“提供省、市、县经济信息和政务信息等有效信息”[14]。
3.从解决难点入手,给予社科研究者更多关心关爱。近年来,随着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不断落实,多数知识分子的工作、生活状况得到较大的改善。但是,一些中青年知识分子的工作、生活状况并不令人乐观,英年早逝的报道不时见诸媒体。现在的知识分子群体尤其是中青年学术研究者群体,上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下有培养子女的责任,同时还要承担繁重的科研工作任务,生活工作压力极大。对此,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领导“要认真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做到政治上充分信任、思想上主动引导、工作上创造条件、生活上关心照顾,多为他们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1]。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既要在工作上关心爱护社科研究工作者,为他们的不断成长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也要在生活上体谅照顾社科研究工作者,为他们安心从事社会科学研究提供舒心的生活条件。
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离不开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也离不开政府对社科研究的资助与管理。从完善社科研究政府资助模式的角度出发,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不失为一条现实可行的路径选择,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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