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知常:"美在境界"、"境界本体"究竟是何时提出的?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11 次 更新时间:2019-11-07 21:09

进入专题: 美在境界   生命美学  

潘知常 (进入专栏)  

美学争论,从来就是美学进步的关键所在。有人认为,重要的是具体问题的研究,而不是美学争论。这无疑是值得商榷的。以盖房子为例,修下水道、建客厅、设计后花园……固然都很重要,但是,假如连什么是"房子"都不知道,却也是根本没有办法盖房子的。这,其实也就是美学争论的重要性。古今中外的美学史都以美学争论中出现的诸家学说来作为主体,并且也以此去衡量不同学者在学术史上的贡献之大小,道理就在这里。

关于生命美学,我的基本思考,可以称之为"情本境界生命论"。只是,因为我的美学思考一直都是相对于李泽厚先生的美学思考而存在,因此,从1985年开始,在将近四十年的时间里,相对于李泽厚先生的"主体性实践哲学",我始终就把我的哲学思考称之为:"情本境界论生命哲学"(或者"情本境界生命论"哲学);相对于李泽厚先生的"实践美学",我始终也把我的美学思考称之为:"生命美学"(其实应该称之为:"情本境界论"生命美学,或者"情本境界生命论"美学)。

当然,这也就是我始终没有在我提出的"生命美学"前面冠之以"情本境界论"也没有直接称之为"境界本体生命论美学"而只是径直称之为"生命美学"的原因。

而且,我多次说过,与西方的生命美学不同,在我所提倡的生命美学看来:哲学以及美学,都应以提升生命的境界为核心,所谓 "成人之美",因此,应该是"安身立命"之学。其中,哲学之为哲学,是对于人类以情为本的生命境界的反思;美学之为美学,则是对于人类以情为本体的审美生命境界的反思。

具体来说,我所提倡的生命美学头三个关键词:生命视界、情感为本、境界取向

生命视界--

早在1985年,在《美学何处去》(《美与当代人》1985年第1期)一文中,我就已经开始"呼唤着既能使人思、使人可信而又能使人爱的美学,呼唤着真正意义上的、面向整个人生的、同人的自由、生命密切联系的美学。"并且指出:"真正的美学应该是光明正大的人的美学、生命的美学。""美学应该爆发一场真正的"哥白尼式的革命",应该进行一场彻底的"人本学还原",应该向人的生命活动还原,向感性还原,从而赋予美学以人类学的意义。"美学有其自身深刻的思路和广阔的视野。它远远不是一个艺术文化的问题,而是一个审美文化的问题,一个'生命的自由表现'的问题。"

情感为本--

在黄河文艺出版社1989年出版的《众妙之门--中国美感心态的深层结构》中,我已经明确提出:情感"不但提供一种'体验-动机'状态,而且暗示着对事物的'认识-理解'等内隐的行为反应。""过去大多存在一种误解,认为它只是思想认识过程中的一种副现象,这是失之偏颇的。"第72页)"不论从人类集体发生学和个体发生学的角度看,'情感-理智'的纵式框架都是'理智-情感'横式框架的母结构。"(第73页)

境界取向--

还是在1989年,在黄河文艺出版社1989年出版的《众妙之门--中国美感心态的深层结构》中,我已经明确提出:"因此,美便似乎不是自由的形式,不是自由的和谐,不是自由的创造,也不是自由的象征,而是自由的境界。"

无疑,关于"生命视界、情感为本",应该是显然易见,在当代美学的历程中,应该以生命美学的提出为最早。

"境界取向",可能会有些误解。因为国内后来提倡"境界美学"的学者又陆续出现了几位。

不过,我却仍旧要说,"境界取向",还是生命美学提出得最早。

具体来说,从1985年开始,将西方的存在主义-现象学思想与中国传统美学的境界说融会贯通,就是我始终如一的美学追求。也因此,我也从1985年以来就一直都在关注"美在境界"乃至"境界本体"的问题

而且,口说无凭,这一切,都可以以文章的发表的时间作为必须的证明。

最早提出"美在境界"与"境界本体",是在1989年

黄河文艺出版社1989年出版的我的《众妙之门--中国美感心态的深层结构》中,我已经明确提出:"因此,美便似乎不是自由的形式,不是自由的和谐,不是自由的创造,也不是自由的象征,而是自由的境界。它不是主体的也不是客体的,不是主观的也不是客观的,而是全面的和最高的主体性对象。它不是与人类的生存漠不相关的东西,而是人类安身立命的根据,是人类生命的自救,是人类自由的谢恩。至于审美,则是对于自由的境界的直接领悟。"(第3页)

熟悉当代中国美学的学人都知道,这里的美是自由的形式是李泽厚先生提出的,美是自由的和谐是周来祥先生提出的,美是自由的创造是蒋孔阳先生提出的,美是自由的象征是高尔泰先生提出的,至于我的看法,在1989年就已经很明确,而且也始终没有改变过:美是自由的境界

同时,在该书里我还多次提及--

审美活动"为人们展示出与现实世界截然相反的自由境界、意义境界"(第4页)

"正是孔子率先在审美中领悟到了自由的境界",(第4页)

"审美活动所直接领悟到的自由境界在中国人的心目中始终是最高境界。"(第4页)

不过,在此前后,关于境界,我已经多次探讨过:例如,在1991年,我指出:要关注"中国美学学科的境界形态,所谓境界形态是相对于西方美学的实体形态而言的。" (《中国美学的学科形态》,《宝鸡文理学院学报》1991年4期)

而在1985年,我在《从"意境"到"趣味"》(《文艺研究》1985年1期)中已经论述了"意境"说在中国古典美学中的从"和"-"意境"-"趣味"的演进历程;在1988年,我在《王国维"意境"说与中国古典美学》(《中州学刊》1988年1期))中又论述了王国维"意境"说与中国古典美学的区别,以及所禀赋的"新的眼光"。同样在1988年,我在《游心太玄》中还指出了作为审美快乐的(逍遥)"游"是"一种最高的趋于极致的审美境界","一种人的最高自觉和人的价值的最完美的实现,一种人生的最高境界。"《游心太玄》,《文艺研究》1988年1期)

随后,在1991年,我在《生命美学》(河南人民出版社)一书中更是已经开始系统而且深入地讨论"境界本体"的问题了。在《生命美学》中,有专门一节,题目就叫做:"美是自由的境界"(参该书自188--209页)。并且指出:自由境界是"一种本体意义上的形式",(第199页),是"人之为人的根基,是人之生命的依据,是灵魂的归依之地。"(第191页)

两年后,1993年,我在《中国美学精神》(江苏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一书里明确提出了"境界美学"的概念,并且又集中讨论了中国美学所追求的自由境界,更集中探讨了西方存在主义-现象学美学与中国传统美学的"境界说"的融会贯通。例如:《海德格尔的"存在"与中国美学的"道"》、《海德格尔的"真理"与中国美学的"真"》。进而,在第四章的"言-象-意-道"一节,还专门考察了"境界"中的"意象"与"意境"的区别。

在1997年出版的《诗与思的对话--审美活动的本体论内涵及其现代阐释》(上海三联书店)中,我更是全书都以"境界本体"作为"审美活动的本体论内涵"--其实也就是审美本体的内涵的。并且,在该书的241-256页,我并且又再一次专门论述了"美是自由的境界"这一基本看法。

具体来说,从1989年到1997年,将近十年的时间,我在《众妙之门》、《美的冲突》、《生命美学》、《中国美学精神》、《诗与思的对话--审美活动的本体论内涵及其现代阐释》这几本专著里,已经反复论证过--

就美的本体而言,应当是:美在境界;

美在境界涉及的是"美的根源,亦即美从根本上是如何可能的"这一"根本层面";

美涉及的是"人类的自由的生命世界。或者说,是人类从梦寐以求的自由理想出发,为自身所主动设定、主动建构起来的 某种意义境界、价值境界。"

美是自由的境界,是"人的自由本性的实现"、"人的一种自由本性的敞开"。

"自由的境界""是人的最高生命世界、是人的最为内在的生命灵性、是人的真正留居之地,是充满爱、充满理解、充满理想的领域,是人之为人的根基,是人之生命的依据,是灵魂的归依之地。"

"自由的境界""内在于人又超越于人。它不是一面机械反 映外在世界的镜子,不是一部按照逻辑顺序去行动的机器,更不 是一种与人类生存漠不相关的东西,而是人类安身立命的根据, 是人类生命的自救,是人类自由的谢恩。它'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人类展现出与现实世界截然相异的一片生命之岛;它为晦暗不明的现实世界提供阳光,使其怡然澄明;它是使生命成为可能的强劲手段,是使人生亮光朗照的潜在诱因,是使世界敞开的伟大动力;是一种人类精神上的难以安分的诱惑,诱惑着人们在追求中实现自己的自由本性--哪怕只是在理想的瞬间得以实现。如果我们不理解这诱惑、这追求,我们也就不可能 理解人、理解自由境界。"

自由境界区别于物理世界、精神世界;

自由境界涉及的是第三性质的世界,所谓"世界3";

自由境界只涉及外在世界的形式、自由境界只涉及生命的形式、作为自由境界只涉及自由的生命的形式;

同时,我在这几本书里还从"美之为美"和"美怎么样"的层面具体剖析了作为本体存在的境界的方方面面。例如,就以"美怎么样"而论,就剖析了美作为境界本体的生成层面、类型层面、历史维度层面、组合结构层面、以及主客体角度、内容角度、内涵角度……等等

…………

而且,我要强调,以上所例举的都是1989年到1997年的例子。其实,1997年以后,我对于"美在境界"、"境界本体"的研究更十分频繁、十分细致、十分认真。

当然,在生命美学之外,国内在美学领域论及"美在境界"、"境界本体"者还有几位学者(例如张世英、陈望衡)。不过,他们提出"美在境界"、"境界本体"的时间,即便是最早的,也已经是在1995年以后。张世英是从1995年开始,陈望衡则是从1999年起步。

当然,关于"美在境界"、"境界本体",更远的,还可以追寻到王国维、宗白华等先生们的有关思考。不过,他们的思考毕竟不是在直接为美下定义,也不是关于"美在境界"、"境界本体"的正面论述。因此,是"远因",但却不是"近因"。

生命美学要追寻的,是直接为美下定义,也是关于"美在境界"、"境界本体"的正面论述。因此,说"美在境界"、"境界本体"的提出是从生命美学开始的,应该是经得起历史考验的?

以上是我关于国内美学界关于"美在境界"、"境界本体"的提出的点滴回忆。国内美学界对于"美在境界"、"境界本体"的探索还有无比生命美学的探索(1989年)在时间上更早的?或者有无在广度上有所拓展、深度上更为深入的?或许还有?

为此,我曾经在美学学会的美学群里提出过这个问题,也很希望各位当代美学的亲历者帮助我寻找答案。。

毕竟,离开了真正的历史事实,离开了对于"首创"与"独创"的辨析,不仅仅是中国当代美学,也不仅仅是美学史,即便是任何的历史研究的成果,也都是没有意义的。


2019年8月21日,南京,卧龙湖



进入 潘知常 的专栏     进入专题: 美在境界   生命美学  

本文责编:sunxuqian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哲学 > 美学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18888.html
文章来源:作者授权爱思想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aisixiang.com)。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3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