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剑涛:民族国家时代的帝国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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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剑涛 (进入专栏)  


内容提要 :在现代世界史上,民族国家体系的出现,是最为重要的政治事件。民族国家以旧帝国的解体为兴起条件,但帝国是民族国家的伴随者。这注定了帝国与民族国家,民族国家与国际条约体系之间复杂交错的关系。民族国家的秩序供给主要是在国内,其内政外交的规定性都具有防御性质。两个相关定位显现为:民族国家之间的竞争性关系是以帝国为标的的;国际秩序仰赖的依然是旧帝国的强权秩序或新帝国的强权改良秩序。这正是帝国周期性重建的内在驱动力。当今世界,恰好进入民族国家衰颓阶段、帝国重建的活跃时期。旧帝国的复活与新帝国的建构,成为帝国重建的两种基本模式。在民族国家与帝国的周期性转换之间,人类寻求进步,以期获得解决这一不良循环的出路。


国际政治学告诉人们,当代世界体系是民族国家构成的关联体系。这就意味着民族国家是当代国际政治的行为主体。但这只是揭示了国际政治的一个面相。在由民族国家构成的国际社会背后,一直存在着古老的帝国影子。考察 500余年的现代世界史,民族国家与帝国呈现出一条周期性替代的线索。帝国并没有从人类历史上消逝,它在民族国家的国际体系缝隙中获得周期性重建的契机。这里的周期性重建,并不是在数学周期上定义的,而是在不断反复的政治周期上界定的。也就是说,当民族国家体系显得孱弱的时候,帝国就不期而至;当民族国家强有力运作的时候,帝国就隐然退却。如此往复作用,呈现出一种你来我往的节奏感。这种节奏感,便是现代世界史中帝国重建之周期性的重要体现。这样的周期性,当然有数学的时间含义,但更为重要的是政治含义。理解民族国家的帝国依赖,以及这种依赖呈现出的政治周期性,对准确理解当今世界的政治秩序及其供给方式至关紧要。


一、帝国解体与民族国家兴起


现代国家建构起自欧洲,这与欧洲中世纪的政治结构密切相关。中世纪的政治体运作,依赖于基督教世界社会与帝国、王权建制之间张弛有度的建制。在教权与王权能够大致合作或分歧尚不致于崩解的情况下,政教合一的政治形式可以相互支撑,维持高低程度不同的政治秩序的有效供给。但到中世纪晚期,这种磨合机制越来越不灵便。王权与教权的利益机制、权力谋求与运作机制,都出现了不可挽回的皲裂,以致于政教合一的中世纪政体无法再维持下去,中世纪的终结与现代的开启相携出场。而世界社会与帝国机制的双重崩溃,因此成为人类社会迈入现代政治门槛的孪生事件。世界社会,即基督教世界社会,依赖于信仰的一致性、教会的组织性、世俗的关联性,维持了长达千年的超级宗教社会建制。但它从来就缺乏强有力的政治组织建制的支持,因此不得不依赖世俗的国家建制。整个中世纪,教权与王权不得不因此纠缠在一起。但也因为如此,教权与王权之争埋下了分裂世界社会的种子。中世纪的王权结构是复杂的。帝国机制,即居于各个王国之上的中世纪巨型政治体,曾经挟持教权在王国之间征战,以使王国臣服于帝国的统治秩序。但在现代早期,帝国的这种征战越来越乏力,以致于无法有效控制王国并使其服从帝国秩序。这场王权与教权相互为用的中世纪政治大戏,终于到终场的阶段。从教会的一端来看,中世纪晚期教会方面在建立统一教会的成功道路上向前迈进了不少,大公会议对此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世俗君主们努力将地区性教会控制在他们手中。这就导致了两种宗教异动倾向:一是宗教本身的重大改革已经酝酿长久必将破茧而出,二是教权与王权的争端将以王权的胜利写下新的篇章。


在中世纪后期,王权建构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这对现代国家的兴起和国际秩序的形成发生了重大影响。“中世纪后期,君主政府的权力迅速增长,同时,封建观念的衰颓完全改变了君主人民之间的关系。贯穿封建等级统治的占有主导地位的君臣关系概念逐渐消失。君主们再也不能只顾本身利益和他手下那些贵族们的愿望,他领导着所有臣民,这些人都生活在他的领土上,他们的共同利益都应考虑。这种国王和百姓之间的关系导致了被史学家们称为‘民族主义’的开端。这些臣民们开始感到他们的利益相同,应团结在他们的统治者周围,而这正是上帝的旨意。他们不愿轻易地把这种忠诚转献给其他统治者。”相对于中世纪,这是社会结构上的巨大变化。因为君主与臣民关系的紧密化,必将引发两个历史性的改写:一是改写超民族的帝国建制中皇帝与臣民的关系,二是改写基督教那种由信众与教会构筑起来的世界社会结构。正是这样的改写,直接导致了民族国家的诞生,促成了世俗的帝国机制和宗教构筑的世界社会的崩溃。


在中世纪晚期,欧洲的独立国家蓬勃兴起。这一现象,多多少少与挣脱世俗帝国与世界社会的机制有关系,但直接催生现代国家的事件,与宗教战争联系在一起。基督新教的兴起,它与天主教的对立定势,以及这种对峙关系与兴起中的民族国家发生的交错作用,构成世界社会与帝国机制最终解体的直接原因。对现代国家兴起至关重要的哈布斯堡王朝,有着建立强大帝国的强烈政治愿望。它建立在天主教的信仰基础上,因此与天主教教会力量的联姻,构成它统治广袤土地的宗教基础。在 17 世纪初期,衰颓王朝雄心勃勃的皇帝力求争取旧教诸侯的支持,以便压制已然崛起的新教诸侯争取权力的联手抗争,以求有力地维持其统治秩序。有一点必须强调:哈布斯堡王朝当然不仅试图借助旧教力量,它还想尽一切办法依托于世俗的军事与政治力量,将旧教诸侯力量集中起来,对抗并压制新教联盟。因此,信奉天主教的诸侯与信奉新教的诸侯组成两个联盟,在宗教的名义下争夺地盘和反抗皇权专制。1618年 5 月,终于引爆欧洲现代史上第一次全面大战——三十年战争。在这场战争中,天主教阵营与新教阵营此消彼长,在战争前半段,两个阵营在政治上各自的所得所失都体现出来。进入战争后期,哈布斯堡王朝的军队败绩显现,王朝的中央集权被彻底打破。战争后期占尽优势的法国和瑞典联军,并不着意摧毁哈布斯堡王朝,而是将精力更多用于掠夺。战争因此造成更多的杀伤与财富的劫掠,成为 20 世纪两次大战以前最损害欧洲肌体的战争。长期的战争使双方元气大伤,结果于 1648 年 10 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缔结了两个和约——《奥斯纳布吕克条约》与《明斯特和约》,合称《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至此三十年战争宣告结束。《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缔结,承认了神圣罗马帝国统治下的许多邦国是独立的主权国家。7 于是,在欧洲出现了为数众多的独立的主权国家,确立了国际关系中的国家领土、主权独立与平等相待等原则,开启了民族国家为政治主体的近代国际关系体系。尤为关键的是,这一条约强调了现代国家不分大小、平等相处关系的程序性原则,这让它具有指引后起全球范围的国际关系建构的长远价值。一个在各国比较力量中占有压倒性优势的单一国家支撑的国际体系告终,寻求均势的国家体系宣告诞生。


三十年战争催生的民族国家体系,本是一个欧洲事件。因此,在17世纪由《威斯特伐利亚合约》建构起来的仅仅是欧洲现代国家形态。随之带给世界的两个重大难题是:其一,欧洲民族国家的降临,催生了一个无政府的国际秩序,所谓霍布斯丛林规则支配了国家间的关系。某个超强的民族国家成为给定国际秩序的国度,而要求平等的二等强国总是会挑战前者给定的国际秩序。先行强国与后发强国之间寻求国际霸权的挑战与应战成为国际社会的基本态势之一。一强独大与数国同盟的国际均势状态常为人类所经历。较为长期的稳定化国际秩序的需求,促成了康德式的国家秩序想象,这就是他的永久和平论——各共和国志愿组成联盟,国内外政策透明,逐渐将其扩展为一个和平的世界秩序,塑就一个世界性的安全体系、完美的人类公民联盟。从政治理论上讲,《威斯特伐利亚合约》之后凸显了霍布斯与康德式两种国际秩序的设计方案。这是为对治丛林状态的帝国主导与主权国家民主结盟求治两种截然不同的秩序。但比较起来,前者太过残酷,后者太过浪漫。国际秩序,似乎还必须在理想与现实之间探问前路。这既是欧洲秩序需要面对的前路问题,也是后起的全球范围国际秩序面对的艰涩难题。


其二,随着全球殖民帝国时代的到来,欧洲式的民族国家这一特定国家形式,成为全球范围内的国家建构形态。但这样的国家形式真正推向全世界,依靠的力量不是像《威斯特伐利亚合约》时期的欧洲内在力量,而是欧洲殖民者向欧洲之外的广袤地区拓殖的结果。殖民与反殖民成为全球范围内民族国家勃然兴起的两种动力。这样的世界局势,恰如欧洲现代早期的帝国与王国之间的关系一样,压迫与抗拒成为相伴而生的政治现象。久而久之,殖民地国家人民的反抗运动便势不可挡。因此,在 19 世纪、尤其是 20 世纪风起云涌的殖民地独立运动,让全球殖民体系土崩瓦解,由此生成了普及全球的民族国家的现代国家形式,这使民族国家成为全世界范围内的普遍国家形式。一方面可以说,民族国家时代的降临,是战争这只残酷之手拿捏的结果:对原生的民族国家建构者欧洲是如此,对遭受全球殖民灾难的非欧洲民族国家也是如此。前者是帝国解体的产物,后者是帝国重生的结果。帝国与民族国家的诞生,具有一种内在嵌合的关系。另一方面也可以说,民族国家总是帝国压迫和反帝国运动交互作用的产物,这就让民族国家间的秩序供给成为一道国际难题。从既定历史视角看,人类无法完全逃脱帝国的纠缠,但旧式的帝国秩序总是遭人厌恶的。因此,一切后起的、旨在供给国际秩序的帝国,都必须花样翻新,让各个国家不至于形成一种重陷旧帝国加予的苦海之中的印象。帝国自身的演进逻辑也就潜蛰其中。


从现代世界史的视角看,《威斯特伐利亚合约》催生了民族国家的诞生,让国家形式丰富起来。这样的改变,导致了双重结果:一是帝国体系的瓦解。哈布斯堡王朝对主权国家的承认,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人类从此进入民族国家时代。但这并没有让帝国灰飞烟灭,而是让帝国退隐到民族国家的背后伺机作为。二是民族国家走向前台。主权国家之间的关系,成为国际秩序供给的主体关系,这就终结了帝国给定或施压而形成的国际秩序。不过,民族国家之间为了寻求相对稳定的国际秩序,由于经验与手段的缺乏,远没有建构起稳定有效的国际秩序,现实的国际秩序还需要变幻面目的帝国作为供给者。即使民族国家时代到来了,帝国也不会完全退出国际政治舞台。相反,曾经有效且稳定供给国际秩序的帝国机制,会不断改变方式,为国际社会供给秩序灵感和秩序安排。民族国家时代的帝国依赖,因此凸显出来;民族国家与帝国轮番登场的周期性,也因此潜蛰其中。


二、国际秩序的帝国依赖


《威斯特伐利亚合约》的结果是帝国的解体,民族国家时代的降临。但其时独立的主权国家及其结盟的自由,是以不结盟反对帝国皇帝为条件的——尽管后者几乎是一个虚设的条款,很难实际发挥作用。原因很简单,独立的主权国家及其结盟,完全取决于它们各自的政治意志,而不受帝国的控制。此后,国际秩序的供给主要依赖两种机制,一是跨国家、超国家组织;二是一个 ( 或几个 ) 强大到足以供给国际秩序的超级大国 (super power)。跨国家与超国家组织,要么是以传统战争催生的联盟形式出现,要么是以主权国家的盟约形式建构,稳定性、规则性与有效性程度与其所担当的国际责任颇有不符。超级大国,要么以军事征服的传统形式为世界给定一个秩序,要么以花样翻新的强权方式提供给世界以新型的秩序。这样的国际秩序供给范式,往往比跨国组织发挥的实际作用要明显和稳定。后一种供给国际秩序的形式,也常常仰仗前一种方式提供的国际平台、国际规则和国际行动机制。因此,可以说现代世界中并不存在完全由一个国家独立担当的国际秩序供给者角色。一个由皇帝独立行使权力的帝国机制,也就是超民族、超国家(王国)的政治体,是一个较为典型的老帝国机制。而一个由某个超级大国担纲的、对其他民族国家发挥带有某种强制性约束力的现代帝国机制,是一种从形式上具有老帝国样式逐渐走向既不占有别国领土,也不直接支配别国内政外交的新帝国机制。其中间形态,便是由老帝国向新帝国过渡的种种转变的帝国形态。


从 19 世纪晚期 25 年到 20 世纪第一个 10 年,被论者称为“帝国的年代”。这是一个先发的资本主义国家殖民全球的时代。论者指出,“从1875—1914 年这段时期之所以可称为‘帝国的年代’,不仅是因为它发展出一种新的帝国主义,同时也基于另一个老式得多的理由。在世界近代史上,正式自称为‘皇帝’,或在西方外交官眼中认为配得上‘皇帝’这个称号的统治者人数,恐怕是在这段时期达到最大值”。10 这是现代世界史上帝国重建的高峰时期:资本主义巨大的物质生产力,让民族国家与帝国形态天衣无缝对接起来——对内,民族国家的形式结构在欧洲早就基本定型,即使命名为帝国的欧洲国家,因为建立在“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现代建国机制上,因此首先被认作是民族国家;对外,欧洲国家强行推进国际市场机制,这使西方国家几乎无一例外地采取了帝国的方式,以便实现有效统治殖民地、占领国际市场的雄心。除“皇帝”这一老帝国的名号之外,这一时期的帝国之所以被认作是新帝国,就是因为它们是与资本主义的国际市场拓展相伴随而兴起的殖民帝国——这些殖民帝国,与其说是领土,不如说是市场;与其说是政治,不如说是经济;与其说是占领,不如说是盈利。11 愈是接近 20 世纪的边缘,这样的帝国特征就愈是凸显。“一小撮国家瓜分世界” 12 的殖民帝国时代宣告成型:一小撮国家,主要是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美国和日本;13 瓜分的世界,主要是相对于前述国家显得相当落后的非洲、中南美洲和亚洲。但殖民帝国同时又催生了殖民地人民的主权意识、政治抗争和独立运动,因此带来了世界范围内民族国家浮出台面的历史性变化。随着殖民体系的瓦解,民族国家之降临作为欧洲事件,至此变成了全球事件。


20 世纪是生成新帝国机制的世纪。在这个世纪中,两次世界大战的结盟方式,对人们理解新老帝国的交替具有重要的帮助作用。这些结盟,正是帝国形态的松散再生形式。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同盟国(德国、奥匈帝国、保加利亚)与协约国(大英帝国、法国、俄罗斯帝国),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同盟国(英、美、法、苏、中)与轴心国(德国、意大利、日本),除其中的极少数国家,如“一战”时的保加利亚、“二战”时的中国以外,大致可以被解读为帝国之间为争夺世界范围的利益而组成的结盟机制。相比而言,“一战”结盟各方纯粹为利益开战的特性更为凸显。“二战”因为轴心国的法西斯主义意识形态,以及德国野蛮的屠犹行径,而使同盟国与之的战争有了正义与不正义的区分。从老帝国的兴衰视角看,“一战”是旧帝国终结的一次世界大战,“二战”是再次摧毁德、意、日重建旧帝国的一次世界大战。“二战”后所有试图重建帝国机制的国度,都必须为帝国穿上具有改头换面意义的新马甲,否则就会陷入旧帝国的征服与掠夺陷阱,并且无法在独立的民族国家那里获得国际呼应。但帝国是不是就此远去?当然没有。帝国只是经历了形式之变,在民族国家普遍降临之际,帝国的实质结构并没有在根本上遭到摧毁;而且从国际社会的范围看,新帝国发挥的国际秩序整合作用,甚至超过老帝国在其统治范围给定国际秩序的能力。


在殖民帝国体系确立起来的时候,随之出现了与之相伴随的意识形态——帝国主义。以帝国主义定义新帝国的本质特征,是 19 世纪晚期、尤其是 20 世纪以降的事情。帝国主义理念,以两个相关的政治倾向建构起来:一是对西方国家掠夺非西方国家的强烈谴责,二是对非西方国家反抗西方帝国主义掠夺正当性的伸张。同时,它以四个相关的概念呈现其内涵:帝国主义、民族主义、国际主义和殖民主义。民族主义主要用于动员民族成员的种族、语言、经济和政治上的认同。殖民主义主要体现为一个国家向无人烟或人烟稀少地方的移民,移民者享有宗主国的地方自治权,实则是民族国家的一种扩张。当享有公民权的理念遍布世界的时候,与帝国主义相异的国际主义成分就为人们所知;由此催生了跨越民族国家界限的新帝国思维,“世界公民”的政治新身份也因此浮现,世界主义的政治理念跟着显现。但竞争性的帝国体系之间,会将民族主义、国际主义、殖民主义与世界主义置于帝国主义之下,并成为全球范围内政治变幻莫测局势的塑造者。“富有侵略性的帝国主义不仅以助长列强间的仇恨挫败了走向国际主义的运动:它对弱小民族自由和生存的侵犯,也相应地激发了他们民族意识的觉醒。与因为怨恨和自卫热情而鼓荡起来的民族主义相比,充溢着贪婪的敌意和以牺牲他国来扩张的民族主义,是对民族主义自然本性的更大偏离。从这个角度讲,在那些因为太远而不能吞并、内部太团结而不能臣服的弱小民族中间,侵略性的帝国主义反倒成为一种对当地民族主义的刺激因素。” 帝国主义与民族主义似乎相当悖谬地联系在一起,成为再造新帝国与民族国家的孪生理念。帝国主义的“巧取豪夺”与民族国家的自我意识,突兀并立于国际社会。


人们会注意到,整个 20 世纪上半叶最突兀的国际现象是:一方面帝国主义国家在借助强力追求其国家利益,因此帝国主义大行其道,这使国际秩序的供给主要出自这些帝国主义国家;另一方面,国际组织的建构也空前活跃,这些国际组织试图成为国际秩序的供给者,以取代声名狼藉的帝国主义秩序。但前者的力量型与后者的道义性相比,似乎对国际社会的影响力有着天渊之别。国际组织的脆弱性及其对康德永久和平理想的挑战,令人深思。这构成了国际秩序供给的两张鲜明不同的画面:理想主义的画面与现实主义的画面。


“一战”至今,国际社会出现了两个极为重要的国际组织,一是国际联盟,二是联合国。国际联盟(League of Nations),简称国联,是《凡尔赛条约》签订后组成的国际组织,成立于 1920年,解散于 1946 年,“二战”前的高峰时期曾拥有 58 个成员国。国联的宗旨是减少武器数量、平息国际纠纷、提高民众的生活水平,促进国际合作和国际贸易。国联曾协助调解国际争端和处理国际问题。国联本身没有军队,依赖大国援助成为其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尤其是在制裁某些国家的时候,这种依赖性就更为明显。由于国联缺乏执行决议的强制力,其国际制裁常反向影响国联会员:它的全面裁减军备规定未能付诸实现;规定采取制裁侵略者的行动之前须先经理事会全体投票而行动乏力;由于当时实力已经雄踞世界首位的美国没有加入国际联盟,让其丧失了坚定的支持力量,国联因此无法供给有效的国际秩序。“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战胜国通过国际联盟所建立的战后国际秩序是残缺不全的,这个国际秩序无法完成维护战后世界和平的任务。它对日本发动侵华战争束手无策,对纳粹德国的扩军备战反应乏力,对意大利侵略阿比西尼亚 ( 今埃塞俄比亚 ) 的制裁半心半意,对被侵略国家的支持缺乏诚意。因此国际联盟在保卫世界和平方面没有作出应有的贡献,实际变成了维护战胜国利益的‘战后新秩序’,反而在客观上助长了侵略,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标志着‘一战’后建立的国际秩序的彻底破产,国际联盟也名存实亡。” 16 这是人类社会进入民族国家时代,在大规模的战争之后,以大型国际组织的建构防止国家间冲突的第一次尝试归于失败的记录。


联合国 (United Nations) 建立于“二战”结束之际。“二战”结束后,国际联盟被联合国所取代,联合国成为当代最大的主权国家之国际组织。必须首先肯定,联合国在全球治理的诸多事务上,发挥了颇为积极的作用:在国际冲突方面,联合国的维和机制具有显著的强力管控效果;在帮助弱国、小国治理灾害中也发挥了强有力的作用;在全球气候、犯罪、贫困、疾病等问题的治理中,联合国的业绩有目共睹。但联合国的国际政治功能也受到内在限制:其一,联合国是大国联手管控国际社会问题的机构,因此注定了它对大国本身的国际行为缺少制约能力;其二,联合国是缺少国家强力的国际机构,因此只能诉诸成员国之间的同意原则,这就限定了它行使国际权力的力量感;其三,联合国的运作依赖于成员国的会费缴交,会费分摊的原则依据国家的经济实力,因此确定联合国的国家实力原则,国家间的平等就此成为一个道义原则;其四,联合国容纳了不同政体、不同发展状态、不同国籍诉求的国家,因此催生一个试图在国际社会谋求国家利益的国家纵横捭阖的政治习性,联合国内部的小帮小派就此无法克治。被期许为“国上之国”的联合国被“国中之国”即联合国内部的拉帮结派所掣肘,很难发挥联手万国以治理全球问题的作用。基于上述原因,联合国殊难成为民族国家时代行之有效的国际机构。


国际联盟与联合国,一个宣告失败而退出国际舞台,一个有心无力但勉力运作,都以事实证明了有众多民族国家加入其中的国际机构,在治理国际事务与全球事务上的内在局限性——联合国并没有强有力地供给国际秩序,没有显著改变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基于此,联合国自身的改革变得越来越迫切,但联合国的改革谈何容易。由于联合国成员国各自的诉求相差甚大,大国旨在坐实其国际秩序,小国满心寻求发展契机,各怀心思的国家在联合国改革的宪制问题、机构设置、议程通过、实际运转诸多问题上,很难达成一致。“会员国在一些改革问题上缺乏政治共识,导致联合国改革进展缓慢,无法满足改革支持者的诉求,使联合国的作用受到影响。但仓促上马、急于求成的改革同样会造成会员国之间的分裂,使改革欲速则不达。在改革问题上,少数大国对一些改革方案使用否决权,或众多小国‘围攻’大国以推进小国方案。”在结构上存在明显缺陷、在运作机制上陷入困境的联合国,要想发挥有效供给国际秩序的作用,实在给人蜀道之难的感觉。


像国际联盟和联合国这样庞大的国际组织都很难有效供给国际秩序,规模较小、资源有限、作为较少的国际组织,就更是无法发挥类似的作用了。这就让民族国家的世界体系对帝国的依赖相形强化。在帝国主义理念驱动下的新型帝国,在民族国家时代展现了它不同于旧帝国的新面目:一方面,帝国之间的勾心斗角,帝国对弱小国家的支配定势,成为民族国家时代国家间关系的基本状态。“对帝国主义以及作为其支柱的军国主义,寡头政治、官僚政治、保护贸易、资本集中和剧烈贸易变动的分析都显示帝国主义是现代民族国家的最大危险。” 帝国主义的卑劣性因此凸显出来,“帝国主义是国家生活出于自私自利的卑鄙选择,它激发了国家身上从早在动物生存竞争时期残存下来的贪得无厌和占有欲。帝国主义成为一项国家政策意味着放弃了追求内在高尚品德的努力,而只有这种品德才能够保证理性战胜兽性,对人和国家都是如此”。 这样的评价代表了那些厌恶帝国主义的论者的一种基本立场。


另一方面,新帝国主导的国际秩序得以成功维持的重要条件,恰恰是民族国家自主处理国际关系的无能,国际组织提供国际秩序的低效,以及新帝国以主权国家政府的综合实力处理国际事务的有力与有效。仅从经济秩序上讲,以 1943年布雷顿森林体系划界,英帝国的英镑体系与美帝国的美元体系对全世界金融秩序的主导,乃是全球保障经济金融秩序的重要条件。再就国际政治秩序来看,不是国际联盟或联合国有力维持了国家秩序,而是新帝国给定的某种全球秩序让国际社会显得有序。在世界的实际结构上,“二战”以后苏美两国的仿帝国建制,既是冷战出现的重要原因,也恰恰是这种竞争性的新帝国机制让世界保有了和平。苏联帝国体系与美国帝国体系成为主宰世界的超级霸权。对美苏两个不同的冷战同盟,人们可以较少政体色彩的用语即“国家集团”来命名,也可以政体色彩较浓的“帝国”来命名。更为关键的是,新帝国自身的国家理念具有国家间的扩散性与接受性,不管是苏联的社会主义理念,还是美国的自由民主理念,都是如此。在长程的竞争中,苏联模式败下阵来,这就让美式理念具有了某种更广泛的可接受性。而相对独立意义上的国际主义、尤其是世界主义,因为缺少强有力的国家载体,很难被诸多国家接受并实践。


三、民族国家缺陷与新旧帝国擅长


民族国家时代在国际秩序供给上之所以依赖于帝国理念,是受两者各自的规定性所决定了的事情。


就民族国家来讲,民族国家的建构基于保护性与防御性两种目的。面对民族国家之外的其他国家或广大世界,这两种目的其实都是收缩性的:民族国家对其公民成员的保护性作用,主要限定在主权国家的领土范围内;民族国家对外的抵御侵略,也主要是防止其他主权国家对自己的进入性侵略。这样的国家结构,注定了它无法克治的政治体建构缺陷。


就民族国家的内在结构而言,一者,“一个民族,一个国家”(one nation, one state) 的基本结构,在单一民族塑造 (nationmaking) 的过程中,制造了极其血腥的人间灾难。


20 这些灾难的发生,主要就是因为民族国家建构进程中,致力建国的主体民族试图将国家机制建立在单一民族的社会基础上,因此强力排斥少数民族。导因是,主体民族对少数民族的文化认同性与国家忠诚感缺乏信心。主体民族相信,必须将少数民族驱逐出自己建构的主权国家的领土范围,才能有效保证“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现代建国机制。如果主体民族对少数民族的驱逐实现不了国家的民族 (statenation) 独占目标,那么屠杀就会接踵而至。这种基于保护国家成员的成员资格甄别,成为一个民族国家建构中民族建构的血淋淋的社会政治控制过程。为了体现国家对成员的保护功能,先行让国家具有了进攻性的划分成员与非成员的暴力功能,而这仅仅是为了解决国家的民族归宿问题。二者,单一民族、即便是在政治民族的视角的、合众为一的民族建构意义上,在建立国家(statemaking) 的过程中,为了摸索出一条有力聚集成员力量的建国道路,不少国家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在政治民族建构中,先期获得成员资格与后期争取相应成员资格的人群,一定会发生社会政治龃龉。如果激进分子控制了这一进程,流血冲突就势不可免。由于政治民族常常是在多民族或多族群的基础上建构起来的, 因此它远远比自然形成的单一民族建构民族国家要复杂得多,而且中间可能出现的剧烈冲突机会就越大。这使民族国家的国家机制建构中,究竟如何保护成员、保护哪些成员、保护有效性如何体现,成为一个旷日持久的建国难题。


三 者, 一 个 民 族 在 建 构 规 范 的 现 代 国家 (normative state) 也 就 是 立 宪 民 主 国 家(constitutional democracy) 的过程中,发生流血事件也是常事。民族国家的建构面临三重任务:一是建构民族,二是建构国家,三是建构规范国家。这本应是踵事增华的国家建构进程,但实际上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事情。由于规范国家的建构与运作需要在竞争体制中展开和实现,因此,国内民主动员的机制就是一个难以有效整合的复杂工程。在付诸选举的民主机制中,国内各政治力量常常为了争夺选票,而诉诸暴力手段或其他下流方式,因此将国内公众撕裂,使民族建构与国家建构的规范状态难以尘埃落定。


由于民族国家建构保护性机制的复杂性,它对来自国外势力的干预与可能的侵略深怀戒心。因此,它的对外防御,常常催生一种拒斥对外交往、警惕外国干预的保守主义国家理念。像一些国家现代历史上出现的闭关锁国,可谓极端情形。现代国家防止外国,尤其是强势国家对本国事务的干预心理,大多会生成一种绝对自主治理国家的政治理念。美国的门罗主义可谓典型。受制于民族国家的这一规定性,民族国家之间处理相互关系的低能甚至是无能是人们见惯不惊的现象。因为民族国家总是从自己的处境出发想象国际问题,所以就必然会用从自己处境中所能设想到的方式方法去解决国际争端,因此无论是保卫和平还是追求发展,民族国家对国际社会发出的秩序供给信息,就总是给人一种“提着自己的头发离地”一样的匪夷所思印象。


民族国家不单在国家建构的结构性特点上呈现出收缩性,从而很难有效处理跨国界的国际秩序,而且在国家能力上也因其有限性,无力以单一国家力量供给国际秩序。人们会说,凡是那些有能力供给国家秩序的民族国家,总是一些实力极其强大的国家,因此不能从实力一般的民族国家出发去设想某个民族国家供给的国际秩序状态。追溯历史,古老帝国罗马,确实具有供给庞大帝国秩序的国家能力;但现代早期的帝国如哈布斯堡王朝掌权的神圣罗马帝国,其实并不具有控制其帝国范围内王国的能力,因此只能以一种联邦的形式维持帝国机制。进入成熟现代的国际社会,似乎没有一个国家能够供给全球秩序,不管是被称为“日不落帝国”的英国,还是当今一霸多强国际体系中作为一霸的美国,其实都是因为负担不了众多国家的诉求,前者走向解体,后者走向如今的特朗普式战略收缩。  像苏联那种诉诸全球性意识形态化的政治干预的民族国家,试图建构一国独大的准帝国机制,结果因为实力不济,最终导致国家的全面崩溃。


康德式的永久和平论,设定的是民族国家落定在共和政体的平台上,民族国家据此结盟而不会发生战争。当民族国家间保持和平相处的状态,假设了政体一致性这一刚性前提时,其实也就让人们有理由推定民族国家间的和平是一个殊难实现的美梦。因为让这个世界所有的庞大政治体即国家都建成一种民主政体,无疑属于蹇人升天的事情。历史的政治习性让一些民族根本无从设想共和政体,即便是确立了共和政体的国家也无法一劳永逸地保持这一政体形式。况且,缺少专制政体的外部存在与政治激发,共和政体也就缺少了持续保有活力的外部动力。因此,这就提示人们,防止民族国家间冲突的共和政体前提,是很难在各个国家落实的目标。因此建立在这一前提条件下的永久和平,也就成为弥足珍贵的政治乌托邦。


可见,民族国家在处理相互关系之时,具有难以克治的内在缺陷。面对民族国家间的种种冲突,以及协调冲突以维护和平的必要性与重要性,曾经孕育民族国家的帝国这一特殊的国家形态,便横陈于人们的面前。在表现民族国家短处的地方,新旧帝国在处理跨民族、跨国家间关系的长处,就被推向了国际政治的前台。所谓新旧帝国,是一个相对的划分。二者都是现代形态的帝国,与古代帝国如罗马帝国、中华帝国,甚至是存在于现代历史上的古代式奥斯曼帝国,在结构上有着显著的不同;现代意义上的新旧帝国,二者之间在帝国实质结构上没有根本不同,但在形式结构上具有明显差异。一般而言,从时间维度上讲,在 20 世纪及以前的帝国大多可以被称为旧帝国;从空间维度上看,旧帝国基本上诉诸暴力征服的方式,在实现其军事征服,跟着实现其政治征服和利益掠夺的目的之后,在其征服没有遭遇解体帝国的强有力反抗的情况下,发挥息争的作用,并以从属国臣服于宗主国但让其自主治理的方式塑就帝国运行机制。旧帝国以殖民体系的世界建构为其发展顶峰。从总体上讲,旧帝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过程中结束了自己的历史使命:这既是在旧帝国体系的全面崩溃意义上讲的,也是在幸运地免于崩溃的帝国其殖民体系处于瓦解状态的意义上讲的。


新帝国是在老帝国历史终结的起点上确立其“新”的起点的。从时间维度上讲,肇始于 20 世纪初期,成型于 20 世纪中叶。从帝国结构上看,新帝国与人类的两大历史事件紧密联系在一起:一是与殖民主义的终结相联系,二是与后殖民的国家建构与国际体系相关联。新帝国,以英帝国、美帝国、日本帝国和苏联帝国为代表。这些帝国建制,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类以罗马式的公民权为导向,更为准确地说,是以现代公民自由为基准建立起来的、可以无限扩展的帝国形式。英帝国和美帝国堪为代表。英帝国的早期历史是一部交织了旧帝国逻辑与新帝国逻辑的复杂历史。一者英帝国以征服手段获得了世界范围的殖民地,二者英帝国又给予殖民地相对自主的自治权,这与当时其他欧洲殖民帝国的做派有相当区别。 在殖民地体系解体的过程中,英帝国除与美国以战争方式脱钩,其余基本都能和平分手。英帝国在形式上作为现代样式的古罗马帝国,可以加以确认。美帝国可以视作新帝国的样本:一是因为它没有直接占领任何主权国家的领土,二是因为它没有直接支配其他主权国家的独立政策,三是因为它没有无视别的主权国家的独立外交与防务,四是因为它对国际事务的介入和干预秉承一种各自具有其需要维护的国家利益的原则。在美苏两强支配世界的时候,它的行动方式是如此;在当代一强独大的情况下,它的行为方式也未大变。论者为此以“超帝国主义”的新词来定位美帝国的独特性——这是一种基于实力的帝国主义。


另一类新帝国是建立在抗拒旧帝国的意识形态基础上的现代帝国体系,日本帝国和苏联堪称代表。日本自认为亚洲被压迫的落后国家承担反抗责任,以“东亚共荣圈”建构新型帝国,但却以侵略战争来为之背书,因此,暴露了“东亚共荣圈”之服务于日本作为帝国崛起的自私国家真面目。 苏联以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确立起超国家的建国原则,并且以推动世界范围的殖民地解放运动作为国家使命,在输出共产主义革命的基础上营造苏联帝国,同样呈现出自利的帝国建构的国家目标。 日苏两国以抗拒旧帝国而建构的新帝国理念,新就新在其建构了新的帝国主义理念,不过内里还是旧帝国的征服逻辑。这就与以美帝国为样本的新帝国具有鲜明不同的特征:后者不直接以军事征服、占领土地、掌握政权、夺取利益作为帝国体系的可辨特征。相反,它支持自己可以发挥强大影响力的那些主权国家按照国际法承认其主权、不直接占领其土地、尊重其独立政府、以通常的国际贸易方式保持通商。新帝国给人以止息民族国家间似无希望停止的争端而留人好感,进而让人失望于国际联盟与联合国那样的国际组织之余对新帝国供给国际秩序抱以期望。


乔治·凯南的遏制战略、杜鲁门主义与马歇尔计划相衔接,让美国走出一条不同于门罗主义的帝国道路,充当为国际社会供给秩序的“世界宪兵” ——美国成为取代英帝国出面维护所谓自由民主宪政的政治秩序的新帝国。在反对帝国主义的如火如荼斗争中,美国的这一进路受到后发现代国家的猛烈抨击。但在一个无政府的国际社会中,美国的新帝国举动,却又是“二战”后国际秩序不可缺少的保证。如果说旧帝国以军事暴力维持广袤范围内的秩序,那么新帝国则以更为灵活的方式来支撑起复杂的国际秩序。归总言之,新旧帝国给人们以有效维持国际秩序的成功感。这似乎是新旧帝国擅长而民族国家刚好缺失的东西。


四、帝国记忆催生帝国重建


由前述可知,当代是一个确凿无疑的民族国家时代,但帝国给人一种挥之不去的存在感。帝国何以会有这么顽强的存在能力呢?简而言之,这与帝国留给人类政治生活的两个深刻记忆具有密切关系:一是它从古至今深深切入人类政治大脑的长久历史记忆,二是它经由理论家的阐释留给人类理解有效供给国际秩序的深刻理论记忆。


先看帝国的历史记忆。帝国一直浮现于国际政治表层的历史记忆,是贯通于一部人类政治史的事实。这一记忆形式以挥之不去和悲喜交集的两面展现在世人面前。前者是一个绵长的历史叙事呈现出来的帝国面相,后者是以帝国带给世人的痛苦记忆和秩序状态显现的复杂评价。


前现代帝国的辉煌历史,是所有历史上曾经建立帝国且在今天仍然具有雄心的民族国家在历史记忆上最深沉的一面。所谓前现代帝国的辉煌,主要是指这类帝国统治范围的广袤、人口的众多、经济的繁荣以及秩序的相对稳定。对此不能以现代的自由、平等与博爱这些规范价值作为评价这类帝国的依据。所谓记忆最深沉,是指在历史上曾经建构强大帝国,今天形式上已经成为民族国家的国度,总是心存再现历史辉煌的政治意图。如伊朗之对波斯帝国,其学者在书写波斯帝国史的时候,满怀深情地写道,“这些历史赋予的经验教育伊朗人在古代结束许多世纪之后仍然怀念那些为伊朗的生存而奋斗的真正的英雄。憎恶那些背弃正义和人性的人们,尊敬那些丰富了伊朗充满人性的文化的人们,难道不正是这种心灵上的联系使我们仍然与古代伊朗人连接在一起吗?这种联系体现了经历过漫长的动荡起伏历史的伊朗精神的真正的生命力。这种生命力鲜明地体现为寻找失去的天堂和实现社会正义而进行的奋斗中,而不是体现在刚愎自用的世界霸主的穷兵黩武和嗜血好战的行径中”。 这种以张扬自己民族的帝国辉煌史来痛斥当今新帝国的霸道做派,几乎是古代帝国的当代传人共通的历史叙事进路。


从现代早期到晚近的历史上,以帝国的瓦解促成民族国家,因为民族国家的衰变抑或强烈的复兴意愿,让该民族尤其是让该国的政治领袖对帝国心生眷恋,试图重光帝国的荣耀。俄罗斯之对帝俄和苏联,德国之对德意志帝国,可谓影响世界政治格局的典型例证。俄罗斯帝国起自莫斯科公国,崛起为地跨欧亚大陆的庞大帝国,后来经过模仿西欧的变革,摇身一变成为现代帝国。在此基础上建构的苏维埃加盟共和国,名之曰共和国,实如前述是建立在意识形态基础上的现代帝国。无论是俄罗斯帝国还是苏联,都是影响世界政经局势的霸权帝国。20 世纪 70 年代,苏美两国各领半个世界的风骚历史,肯定让今日俄罗斯人艳羡不已。而今日俄罗斯的领导人普京,就直言不讳地表露了重光历史荣耀的旨趣:“俄罗斯过去是,将来也还是一个伟大的国家。它的地缘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不可分割的特征决定了这一点。在俄罗斯整个历史进程中,它们还决定着俄罗斯人的思想倾向和国家的政策。即使在今天它们还依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德国的历史几乎就是一部帝国史。如果从神圣罗马帝国算起,中间只有短暂的数十年时间属于民族国家史,在第二帝国与第三帝国之间,存在过短命的魏玛共和国。第三帝国灭亡后的近 70年,德国处在新型的美帝国与苏联帝国控制之下,走过一段民族国家的历程。一部德国史,民族国家史是插曲,帝国史是主调。德国的国家史之所以呈现出这样的特征,主要就是因为一直主导国家建构的政治理念就是帝国理念。既不神圣也不罗马的“神圣罗马帝国”,从国家命名上就已经体现出它的宗教性与秉承古罗马的主观意图。德意志帝国也就是第二帝国,是以俾斯麦的“铁和血”政策实现了德国统一的帝国形态,并迅速崛起为世界第二经济强国。第三帝国即纳粹德国,是希特勒建立起来的、最具有扩张性与侵略性的大德意志国家。但在表面上,第三帝国不过像从前的两个帝国一样,旨在追求民族认同和国家统一。“德国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NSDAP)建立在种族不平等的理论基础上,同时却向德国人保证,他们可以比在封建帝国时代以及魏玛共和国时代获得更多的机会均等。但在现实中这要其他人付出代价,那就是劫掠战争和种族战争。就内部观察而言,种族战争似乎显示出阶级斗争结束的迹象。因此,德国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才编织了一个社会与国家变革的 20 世纪乌托邦,并将其普世化。他们正是从这个乌托邦中汲取了犯罪的能量。希特勒说要建设‘社会的民族帝国’,一个‘福利国家’,它应当成为国家的样板,在这个国家中,‘所有[社会的]藩篱都会被——拆除’。”  纳粹党确立的这一国家愿景,将本不相连的三个帝国串联起来,德国的建国就是为了实现极其强烈的民族统一愿望和强大的福利国家的理想。正所谓“为了人民的福祉而犯罪”, 但这对后发民族国家的吸引力不容小觑。


历史中出现的帝国形态林林总总,业绩表现也参差不齐:已经被历史淹没而不再被人忆及的古代帝国不在少数,但作为典范国家的帝国也常被人惦记。从帝国的悠久历史来看,古罗马帝国的建制,常常被视为后起帝国的一种古代范本。今天被认作“美帝国”的美国,就被解读为“新罗马帝国”。 古罗马帝国何以成为帝国的一种古代范本呢?基本理由是,古罗马帝国创制了一种不同于当时世界上出现的其他帝国的国家模式。从总体上讲,古代帝国几乎采用的都是军事征服手段,在实现征服其他民族的目标之后,常常又采取高压的政治统治方式。这是一种给人以残暴统治印象的帝国历史记忆。但古罗马帝国在以军事手段强力征服其他民族之后,采用了一种较为温和的统治方式——即今天人们熟稔于心的“法治”的统治方式。这是一种抑制统治者独断专行的独裁统治,而能够让帝国运行于法治轨道的帝国统治模式。“罗马人最伟大的智慧结晶还是在法律领域。典型的罗马人的天赋包含法学家的全部品质——一种完全没有情绪化的公正意识,以及对秩序、纪律和职责的天性,还有非常精确而明晰的语言,尤其是对排斥深奥诡辩术的礼仪与程式的热心……罗马法已征服了它的蛮族征服者哥特人,除我们自己(英国)之外的几乎所有每一个欧洲法律体系都建立在从‘十二铜表法’


和执政官法令产生出来的古代法基础之上。” 古罗马创制的元老院、公民大会、执政官分工掌权的政制,以及自然法、万民法与民族法的法律体系,确实开创了超大规模国家较为规范治理的先河。“罗马法在‘程式诉讼’时期能有所创制,乃是因为罗马共和国以及之后的帝国乃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多种族’的大国的缘故。法规应该设立起来以作为分属于各个种族的个体之间的社会纽带,并使原先在属于相同种族的各个小城邦的范围之内盛行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也能在帝国范围内得以奉行。体制上各类灵活的机制使新的规章得以形成、受到检验并获得确认,它借助于‘再试验再犯错’这一漫长的过程,最终选择出了受所有人真正理解的规章,并可有效地避免冲突及改善社会的合作状态。”这些论述,已经足以让人明确认识罗马帝国因何成为帝国典范了。


再看帝国的理论记忆。帝国的理论记忆来自思想家对古代帝国与现代新帝国的历史追忆,以及可欲性或可憎性的种种阐释。相对于帝国的历史记忆来讲,帝国的理论记忆要来得深刻和持久得多。因为帝国的历史记忆大凡存留在曾经建构帝国的民族国家历史思绪中,抑或存在于与帝国历史发生直接关联的民族大脑中,对那些与帝国历史几无瓜葛的国度来讲,帝国的历史记忆是非常淡漠的,甚或只是一些零七碎八的历史故事。但关于帝国的理论记忆,因为是从帝国历史中提取出来的建构国家的理论精粹,因此,它对致力建构现代国家的所有民族都会发生牵引作用。如果说民族国家与帝国的周期性历史代换是以一种偶发性的事件呈现出来的话,那么帝国与民族国家的交替性国家设计,则以较为自觉或理性的形式在两者兴盛与衰颓的边际上撞击人们的大脑。


关于帝国的理论记忆,有着批判且摧毁、阐述并矫正两个不同的脉络:一是对帝国、帝国主义进行批判的理论,这主要是由马克思主义一系的理论家所建构。它的宗旨是揭露帝国、帝国主义的些许进步与总体退变,并在此基础上阐述社会主义的国家理念与共产主义的未来理想。  二是对帝国进行正面阐述并矫正它的建构方向的理论,这就是被命名为“自由帝国主义”的理论。这一理论随着民族国家与帝国的交互轮替,还在建构的途中。从思想史上追溯,约翰·洛克的“自然权利”学说,便内涵了一种后来被明确命名的“自由帝国主义”(liberal imperialism) 的理念。在设计现代国家的《政府论》下篇中,洛克的两个论述与这样的国家理念相关联,一是它在论述财产权的时候,明确指出,“上帝将世界给予人类所共有,既让他将它给予人类是为了他们的利益,为了使他们尽可能从它获得生活的最大便利,就不能假设上帝的意图是要使世界永远归公共所有而不加以耕植。他是把世界给予勤劳和有理想的人们利用的(而劳动使人取得对它的权利),不是基于好事吵闹和纷争的人们来从事巧取豪夺的。谁有同那已被占用的东西一样好的东西可供利用,他就无须抱怨,也不应该干预旁人业已用劳动改进的东西”。这被解读为激励英国,甚至是欧洲拓殖的观念。与此同时,他在论述政府解体的时候强调,“如果任何一个人或更多的人未经人民的委派而擅自制定法律,他们制定的法律是并无权威的,因而人民没有服从的义务;他们因此又摆脱从属状态,可以随意为自己组成一个新的立法机关,可以完全自由地反抗那些越权地强迫他们接受某种约束的人们所施加的强力”。这种反抗权显然是超越民族国家疆界的普遍权利,它所支撑的就是跨越民族国家地界的古罗马式帝国机制。差别是,罗马帝国是将征服放在优先位置的,而自由帝国则将人的权利放在首要位置。至于这样的思想与北美殖民地扩张行动的联系,也为人们所指认,由此夯实了洛克作为自由帝国理念创始人的地位。


自由帝国的理念,在现代政治思想史上屡见不鲜。自由帝国主义思想史的研究者指出,英国功利主义者具有明确的相关理念。边沁(Bentham)本人是反对帝国主义的,但他的追随者则是自觉的帝国主义者。及至詹姆斯·密尔(James Mill)和约翰·密尔(John Stuart Mill),自由帝国主义的理念就相当明确和自觉了。他们自视为先进民族的成员,对落后民族心怀一种蔑视感,因此主张英国人应该履行一种基于保护殖民地人民利益的殖民统治责任。约翰·密尔直言不讳地讲:“那些仍旧处于野蛮状态的民族还没有超出某一时期,在这一时期里,从对其有利的角度来说,似乎他们应该被征服,并且应该向外国人臣服。独立和国家身份对于一个更加先进的民族而言,对其增长与发展是至关重要的,但对野蛮人的增长和发展却是不利的。文明的国家对于彼此之间的独立和国家身份所负有的神圣责任,并没有约束这些民族;对于这些民族来说,独立和国家身份要么是一种确定无疑的灾祸,要么至多是一件值得怀疑的好事。”这么赤裸裸的帝国主义言论,出自著名的自由主义思想家之口,给人以难以想象的惊诧感。但这并不是几个自由主义思想家的言论,而是 19 世纪英法自由主义思想家的共同主张。在托克维尔(Tocqueville)那里,更以一种高高在上的心态表现出来, 而在梅因那里以一种间接统治、法治优越性的论述展示于人,这中间有一些催生自由帝国主义的共同因素,诸如个人权利、进步主义、普遍主义、法治主义等。这些都是不受民族国家界限约束的普遍价值,因此完全可以与一个庞大帝国建制相匹配。


自由帝国主义无疑是将帝国的劣根性消解之后完全存优的一种帝国说辞。在一定程度上,这样的论证让帝国建制的优越性以及全球的普适性夸张地展现给世人,让世人面对民族国家的内在缺陷时展开其对帝国的想象。正是帝国的历史记忆与理论记忆,让帝国与民族国家轮番上演现代世界史大戏。就前者言,在新旧帝国交替的 20世纪中叶,将老帝国的军事征服逻辑与新帝国的独特意识形态逻辑混合起来建构现代帝国的纳粹德国,也就是第三帝国,成为旧帝国的最后挣扎。之后,帝国的世界登场,必须是像美国那样的新型帝国,甚至必须以隐形帝国的样式重临人世,否则帝国的不快记忆就会迅速让其声名扫地。今日欧洲联盟可谓一种隐性帝国模式。这一国家联盟,由于英国的退出——一种在欧洲大陆影响力欠缺,且不愿意被欧洲大陆制约的英国观念是其动力,以及法国的无力——德法联手引导欧洲联盟前行的设想,因为法国的实力不济,德国强大的经济能力与帝国经验,而让欧盟成为德国建构隐形帝国的一个机遇。欧盟从经济联盟到政治联盟的转进,会否成为德国重建帝国的一个政治机会?德国主导的欧盟会是第四帝国吗?一些苗头给人以支持:其一,德国具有建构法律共同体的帝国的长期经验,也具有深刻的、旨在凸显“世界历史的德国时刻”的历史哲学蕴藉,由它主导欧盟的深度建构,是具有历史经验和系统理论支持的事情。其二,德国具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在“二战”后经历了深刻的旧帝国反省,因此具有推动多元治理的帝国治理机制的动力。其三,欧洲的民族国家处在一波低潮的阶段,因此需要有跨越民族国家界限的强有力国家来推动共同发展,而德国适时出现,恰好可以填补单一国家治理不力的真空。德国人自视为欧盟的“稳定之锚”并非妄诞之词。其四,今日德国具有强人政治的倾向。默克尔的长期当政和强悍风格,似乎为欧洲的政治整合提供了人格力量。在民族国家时代,帝国会否以隐形形式重临人间?这起码是一个促人思考的现实问题。


五、全球治理:召唤帝国,抑或吁求民主?


今天,我们无可辩驳地处于一个全球化时代。全球化时代的最大行动单位,无疑是民族国家。


由于国际社会从来不存在一个像民族国家范围内强有力供给国内秩序的强大政府机制,而各个民族国家又是不加掩饰地追求各自的国家利益,因此从总体上讲,国际社会一直处在无政府状态。大国则处在竞争权势的旋涡之中而不能自拔。“大国总是追求机会去获取凌驾其对手的权势,以霸权为终极目的。”这样的国际局势,让国际社会充满不确定性:因为已经处于霸权地位的大国,与争夺霸权的新兴大国之间,会展开激烈的竞争。这样的竞争,由于没有“政府之上的政府”、会诉诸武装暴力、相互对对方的意图难以确知,以及谋求生存和取得胜利的理性意图, 会给现存的国际秩序带来严峻的挑战。但恰恰因为国际社会的这种结构状态,显示出国际秩序供给的极端重要性。


在平等的民族国家之间建构国际秩序的困境,让人们不敢对国际秩序的有效供给抱有太高期望。在一个现实主义的国际政治理论家眼里,国家间争夺霸权的斗争,会凸显一个霸主。“霸主是个如此强大的国家,以至于主宰体系内的所有其他国家,没有哪个国家拥有与之大打一场的军事力量。从根本上说,霸主是体系内唯一大国。一个显著强于体系内其他大国的国家并非霸主,因为它说到底(还得)面对其他大国。”  断言一个霸主支配全世界,那就成为“世界霸主”;但这对一个现实中的国家来讲往往难以做到,因此蜕变为“区域霸主”。区域霸主之间为争夺世界霸主之位,势不可免发生冲突。因此,为免于争斗而给国家带来灭顶之灾,大国之间寻求合作,始终是现实世界中大国外交政策的主调之一。这与自由帝国主义的论述旨趣明显不同,它凸显的不是基于自由权利的世界推广,而是基于现实处境的冲突方略或妥协方案。


那么,这是否与前述的民族国家时代依赖帝国的断言相矛盾呢?稍加分析可知,两者是不矛盾的。因为民族国家追求霸权的结果,最多是区域霸权,很难成为真正的世界霸权,因此单一的、支配整个世界的帝国是国际治理中一种不可能的选项。但这不等于说国际秩序的供给者队伍中就彻底淘汰了帝国。相反,由于区域霸权在国际秩序供给中以竞争性霸权的妥协提供一定时段内的稳定国际秩序是可欲与可能的,竞争性的帝国机制就成为国际秩序供给不得不被世人所接受的一种方式。


如果说帝国是无法彻底淘汰的国际秩序供给者,那么,什么样的帝国可以比较有效地供给国家秩序呢?很显然,一种以赤裸裸的军事暴力征服面目呈现的帝国,也就是长期以来声名狼藉的旧帝国与老式帝国主义,是不可能成为建构国际秩序的选项的。自由帝国主义能够成为民族国家低潮时期的国家秩序供给方案吗?也殊为困难。在当今世界,最具有自由帝国主义理念的国家莫如美国,而且美国在“客观上”确实是当今世界实力超过所有其他大国的唯一霸权国家,几乎处在世界霸主的位置上;在主观上,美国也似乎有成为一个帝国的野心,常常自觉或不自觉地扮演世界领导者的角色。在乔治·W. 布什担任总统期间,“关于美国大战略和重构当今单极世界的宏大的新观念正广为流传。它们要求美国单边和先发制人地使用武力,甚至预防性地使用武力,若有可能便靠志愿国的联盟获取便利。但说到底不受国际社会的规则和规范约束。在极端形态上,这些观念构成了一幅新帝国图景,美国在其中自封为树立标准、确定威胁、使用武力和分配正义的全球性角色”。美国的这种帝国战略,在嗣后担任总统的任职者奥巴马那里得到承继;但在特朗普总统任内受到极大修正,全球战略收缩似成美国当下的国策,至少说全球战略修正或谋求盟国承担更多全球义务的尝试,正成为当今美国政府努力实现的目标。何以会如此呢?是因为美国建构新帝国的尝试,必然会遭遇帝国的种种危险:一是一个国家的帝国战略这种单边政策很难获得国际响应,因此无法持久;二是以暴易暴的单边武力策略很难真正遏制危害世界和平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那种英雄式做派常常处于事与愿违的尴尬境地;三是帝国的单边政策无法产生与推动合作,反而让美国付出难以承受的巨大代价;四是单边的帝国政策会招致帝国式国家的最古老陷阱,即自招包围。  可见,美国的帝国野心是必然受挫的。


在当今世界中,唯有美国具有重建新型帝国的能力。因为曾经试图成为世界霸主的苏联已经


轰然倒下,而依傍欧盟建构隐形帝国的德国尝试尚处于胎动阶段。但美国建构新帝国的当下逆转表明,一个民族国家即便有美国那样的帝国野心和强大实力,要想成功建构新型帝国,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原因很简单,一个民族国家支撑的国际体系,对内承受公民们在国内履行职责的压力,对外承受着世界宪兵的道德谴责;更为关键的是,一个具有帝国雄心的民族国家,受制于有限的国家实力,常常无法长久支撑其维系世界帝国的物质大厦——无论这个国家在物质实力上多么强大,都毫无例外地会出现战略收缩。在当今世界,一个民族国家试图成为帝国,一定会遭遇入不敷出的窘境。当今美国可算是为大国提供了一面镜子。如果一个国家的物质实力本不足以支撑其维系世界帝国秩序的雄心,那么这个国家就会因此陷入崩溃,如苏联及其卫星国的解体。这给跨出国界、似乎重临人间的帝国周期性重建,提供了有力警醒。


如果说民族国家无法直接供给国际秩序,而本来擅长供给国际秩序的帝国也相形乏力,那么国际秩序的有效供给是不是就成为一个解不开的死结了呢?这个问题很难简单地给出答案。因为回答这一问题的前提条件是抓住当代国际秩序供给的关键问题,然后才能回答国际秩序的供给究竟需要依靠什么样的机制。


在国际社会处于无政府状态的情况下,全球经济与政治日益复杂的和经常性的交往,催生了民族国家与国际组织手足无措的全球治理局面。当全球和区域霸主对全球事务与区域事务或束手无策,或推三阻四,或退守国门,全球治理的问题就得不到应有的解决。这就是人们熟知的“全球失序”。全球失序是全球治理问题趋于复杂,而让既定的国际治理秩序无以维持导致的结果。更直接地讲,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形成的国际秩序已经穷尽了它维持全球治理的政策选项,“二战”后的国家秩序已经难以适应当今国际社会的秩序需求。老牌霸主国家与新兴国家之间的矛盾,新兴国家之间的龃龉,发达国家与欠发达国家之间的分歧,“二战”失败国家试图成为正常国家的冲动,落后地区国家尝试加强自己在国际组织中发言权的努力,这些都成为建构国际新秩序的推动力量。一方面,这促使那些挣脱了霸主控制的、具有帝国记忆的国家尝试重建帝国,以便至少实现成为区域霸主的国家目标。正如前述,这让帝国蜂拥而起。重建帝国的意图成为全球失序的一种伴生现象。但另一方面,展现帝国意识的老牌强国与新兴国家,不仅没能有效推动国际秩序的重建,相反让国际社会陷入更为频繁的冲突、对立与局部战争的泥淖,全球治理必需的、某种起码的均势要求完全被打破。因此,国际秩序供给紊乱的现状颇令人担忧——一端是国家主权意识的明显增强,一端是国际协调的重要性显著凸显,两端之间如果严重疏离,国际秩序的基本保证就完全无望,全球治理的状态与绩效就缺乏基本保障。


恰当此时,人们对帝国的政治理论探讨,也就相应热乎起来。论者呼吁对帝国,既要避免一味眷恋,也要避免一味谩骂。相关主张者明确指出,“考察帝国的历史并不暗示要去褒扬或谴责它们。相反,我们应去理解这些帝国在它们各自时代出现时的发展前景,揭示那些改变过去、创造现在以及可能塑造未来的必要之举与行动”。因此,对帝国的客观讨论展现出两个指向:一是让帝国免于殖民帝国体系崩溃时期声名狼藉的状态,同时免于国际秩序有效供给者的简单礼赞;二是人们循此“客观地”讨论帝国这种国家形态对全球秩序重建的价值意义与制度效用,以便为国际秩序的现实需要提供出路。


但是,帝国之思走进了死胡同。这是因为,无论是旧帝国、还是新帝国、抑或是隐形帝国,其帝国逻辑从来就没有真正走通过,只不过人们在民族国家运行乏力之际,由于缺乏真正具有创造性的国际关系思路,因此转而将目光投向帝国。这是一种思想懒惰的表现。对于当代世界来讲,超越传统的民族国家思维与古老的帝国思路,才能谋划国际秩序的崭新进路。这需要那些具有帝国思维的人士清楚地意识到,帝国,尤其是殖民帝国,从来没有成功地供给过国际秩序。“没有哪种形式的殖民统治曾经是宗主国大众所长期一致同意的,或者令诸殖民地的民众普遍相信,而这些民众非强迫性的顺应是这种统治所需要的。利用他们的殖民者的政治语言,亚洲人和非洲人坚决要求自由的理念应该适用于他们自身。殖民统治者也被以其他的用语并伴有其他的目标所辩驳,这些目标包括恢复各种本土化统治、伊斯兰团结和各类反殖民联盟。”  这是对殖民史最后结果的一个准确描述:殖民者的殖民理由成为反殖民的理由,殖民地人民将殖民者居于殖民地位的那些理念,转换成为组织自己、对付殖民者的理念与行动方式。这至少证明了一点,帝国逻辑主导下的殖民,无论是粗暴的军事征服还是自由帝国主义的文明侵入,都已经丧失了它存在的正当性。


与此相关,脱离殖民帝国体系的民族国家,“国家观念时常被与一种特定形式的公民权相联系,被与一个统一民族联系在一起。他们通过民主方式来表达其愿望,向‘他们的’国家要求各种资源以获得安康,有时寻求矫正资本主义与市场所导致的种种不平等现象”。  这也是对后殖民时代的民族国家自主治理的民主诉求一个真实的描述。如果说前述那些试图成为帝国的当代国家必不可免地会遭遇帝国能力的内在限制,因此很难成为真正的帝国的话,那么民族国家自身的民主进程则表明,他们是明确拒斥帝国进入主权范围并发挥跨国作用的。更为重要的是,由于各个民族国家中普遍存在民主诉求,哪怕是表现得最文明的自由帝国主义,也都丧失了它存在的理由。


在民族国家建构的世界进程中,也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殖民体系解构的进程中,殖民地人民和帝国主义国家良善人士对帝国主义的愤怒批判,基本上是一种基于民主与平等的道义批判。在殖民体系解构的初期,殖民地经济的欠发达甚至是欠发展,某种经济屈从或依附性发展,还是帝国仍然能发挥“余热”的理由。但是,随着前殖民地或半殖民地展示自身经济发展能量与建构民主政体的能力后,这些独立的主权国家已经对国家发展道路了然于心。即便因为国家内部阻挡民主大势的力量使其一时无法实现民主治国的目标,但是那对民主的普遍认同不会造成根本伤害,而民主的大趋势也不会因之发生改变。殖民体系的解构进程,已然向世人表明,长期流行的那种帝国思维,也就是古罗马自认的先进与“蛮族”、古代中国建构的华优夷劣模式,以及现代新型帝国以实力思维建构的自视公正与给定国际秩序,都已经失去了它的合理性。民族国家之间的发展诚然是千差万别的,发展程度高低显著不同,但已经没有任何国家愿意接受高人一等的国家指教。一个在托克维尔那里已经明白无误指出的、世界范围内已然来到的基于身份平等的“大众民主时代”,与民族国家的建构相结合,不仅显现出各个民族国家的民主建构的势不可挡,也相应呈现出国际治理中的民主逻辑。那种基于帝国的身份优势对新帝国产生的幻想,是与国家潮流悖逆的。


在当今帝国思维卷土重来之际,申言民族国家的民主治理原则,进而强调全球治理的民主准则,也许显得有些迂腐甚至是愚蠢,因为这与现实的国家状态、国际图景具有极大差异。需要指出的是,真正实现这样的治理目标,自然有待时日。但有两个理由给予这种断定以坚强支持:一是民主的大趋势不可阻挡。始于 19 世纪初的民主化浪潮,在世界范围内可以说是有进有退,前途未卜。但是“今天,千百万以前曾在独裁专制统治者下受苦受难的人生活在自由之中。此外,由于历史上民主国家和民主国家之间不发生战争,和平地带也得到了大大扩展,国家间冲突的可能性也大大降低。民主制度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急速成长,毫无疑问,是人类历史上最壮观的、也是最重要的政治变迁”。二是一切国际事务的有效处置除开民主进路之外别无出路。这里的民主,与法治是内在贯通的。换言之,依照公正的国际法进行全球治理,正是民主的全球治理的题中应有之义。“如果一国决定不签订一项重要条约或者无视一项它已经签署的条约——像美国对待消除地雷公约或者伊拉克对待核不扩散条约那样——它就更有可能因其顽固的个体主义被谴责为无赖,而非受到钦佩。”这是针对所有民族国家的民主与法治约束,而不会对强权与霸主保有例外。这正是帝国已然终结,不再可能与民族国家各领风骚的深层缘由。就此而言,思考国家秩序与国际秩序的供给问题,与其召唤帝国,不如呼唤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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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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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中国法律评论》2019年第四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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