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小瑜:香港本土主义的异化及其因应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666 次 更新时间:2019-09-04 07:05

进入专题: 香港问题   本土主义   分离主义   民主化   “一国两制”  

白小瑜  

内容提要:香港本土主义是香港本土意识的强化反应。目前香港本土主义走上了一条异化之路:被右翼民粹力量骑劫;日益政治化,出现分离主义倾向。“一国”与“两制”的张力、民主化进程的挫折以及国家认同的薄弱,是导致香港本土主义异化的结构性原因。必须从坚守法治、推进民主、强化与祖国内地交流和加强国民教育等方面采取切实措施,消减香港本土主义的“排内”(排斥祖国内地)和“抗中”(抗拒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拒中央政府)的负面影响。

关 键 词:香港  本土主义  分离主义  民主化  “一国两制”


近年来,本土主义在全球范围内再度呈勃兴之势。在西方,本土主义主要表现为反对过多移民的一种“本地人优先”之自闭排外思潮。本土主义原来比较集中反映在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等典型的移民国家,近期在受“移民潮”侵扰的欧洲(如丹麦、瑞典、挪威、芬兰、德国、法国)也日益凸显。在亚洲,新加坡等国也出现针对中国移民的本土主义。本地人往往认为外来移民威胁到了他们在经济和文化上的统治地位。①经济上,移民会抢占工作机会和社会资源,滥用社会保障制度,加重社会负担。②当经济发生衰退时,本地人对移民的反对声会更大。③文化上,往往因为身份认同的不同,而出现本地人抵制外来移民的情况。Fetzer根据其对德国、法国和美国的比较研究,指出外来移民与本地人之间的不同文化是构成本土主义的重要因素。④

香港也未能免于这股浪潮的波及,本土主义兴起并泛滥。香港本土主义强调经济上本土居民的优先性以及文化上的纯正性。吊诡的是,香港作为中国“一国两制”下的国际化都市,其本土主义针对或者排斥的主要对象却并非外国或外族群,而是祖国内地或内地同胞,并带有右翼民粹主义特征。更严重的是,香港本土主义日益政治化,与各种极端的政治主张相结合,成为一些分离主义势力的政治包装。右翼民粹化和政治化的特征表明香港本土主义正在走向一条异化之路。

由于其相较于一般意义上本土主义的特殊性,本文将香港本土主义界定为:面对内地政治、经济、文化和人口因素所带来的压力时,重新提倡和肯定香港本地社会固有文化和生活方式,将本土意识中“生于斯,长于斯”而生发出来的对本地的热爱与自豪转变为防御性的身份认同建构,并由此在政治上形成强烈的“族群意识”与“香港命运共同体”意识的一种思潮。这一界定有三个特征:1)区分本土意识与本土主义,香港本土主义是香港本土意识的强化反应;⑤2)香港本土主义不仅涉及到经济制度认同、意识形态认同和文化认同层面,还牵涉族群认同和政治认同层面;3)“香港命运共同体”意识“合法化”了香港本土主义的一系列社会抗争活动。

本文先简要梳理香港本土意识的产生与发展,再结合近几年香港社会环境尤其是政治环境的新变化、新特征,探析香港本土意识如何演进为香港本土主义,并逐步右翼民粹化和政治化的。在此基础上,针对香港本土主义异化带来的负面影响提出因应对策。


一、香港本土主义的历史源流


(一)回归前香港本土意识的发轫与发展

在英国殖民统治早期,香港由于其移民社会的性质,没有所谓的“本土”概念。对于漂泊的移民来说,香港不过是一艘“救生艇”,是辗转通向别处的暂时过渡地和中转站。这种无根漂泊的生存状态,自然无法产生在地的本土意识。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为香港本土意识的发轫提供了外在刺激和驱动力。在冷战格局下,如何杜绝“红色中国”扩大和蔓延其影响,是港英政府考虑的头等大事。港英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以消弭中国新政权带来的影响。在地理区隔上,港英政府实行了严格的入境管理制度,加强边界管制;在人口管理上,开始居民登记及身份证发放,明确哪些人是香港居民;在教育上,实行“疏离教育”,回避国家、民族等政治问题;在管治手段上,引入“行政吸纳政治”,既减少本土精英的反殖抵抗,又进一步疏离他们与中国内地的关系;在社会民生上,进行治理改善,响应了香港居民的部分民生需求;在微观权力运行上,加强了各种隐形的社会文化规训。

如果上述因素是港英政府刻意制造的“拉力”的话,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的一些客观现实则无形之中形成了“推力”。这主要表现在1945-1949年国共内战、1959-1961年“三年自然灾害”和1966-1976年“文革”期间内地居民为了避战避难避乱而大规模逃港的三次移民潮,以及香港“六七风暴”后受中共领导和支持的香港“左”派人士渐失民心。推拉力的交互作用下,香港居民对祖国内地的政治形势情绪负面,情感认同日渐疏离。但此时仍未有明确而强烈的“香港人”意识,香港居民反而处于一种“非英非中”之身份认同的迷茫中。

20世纪70年代,香港本土意识取得突破性的“觉醒”和自觉。快速的工业化令香港经济腾飞,形塑了打拼致富的“塞拉利昂精神”;“婴儿潮一代”不再有“难民心结”,“生于斯长于斯”的生活经历催生出了“家”的感觉和自省;港督麦理浩社会治理的改善更增添了香港在华人社会的独特优势;粤语流行文化的兴起与繁盛映照出香港文化的独特魅力;“火红年代”各种社会运动(如中文运动、保钓运动等等)锻造了新时代香港居民的所谓“公民意识”。源自于活生生的生命体验的本土意识逐渐成形,“家是香港”开始逐步植根于香港居民的心灵与大脑。

很显然,这一波本土意识诞生于一个欣欣向荣的时代——经济高速发展,物质开始丰盛,人权、产权及自由得到保障。⑥相较于祖国内地在70年代的经济落后和生活困顿,以港式功利主义、实用主义为支撑的“香港梦”(Hong Kong Dream),被证明为一种“成功”的意识形态。乃至到了80年代,“高度发展的本土意识也是以经济为主轴,形成为一种带高傲心态的‘大香港主义’,视大陆人为文化相对落后的‘他者’。”⑦这种一路高歌猛进的本土意识,随着历史进入中英两国政府关于香港前途问题的外交谈判而遭遇挫折,并开始反弹。一方面,许多香港居民非常认同不涉及政权因素的“抽象中国”,有着比较强烈的“大中华情结”,自愿作为“中华民族”的一分子。但另一方面,几次移民潮的经历加上港英政府刻意的“洗脑赢心”工程令不少香港居民对祖国内地心怀恐惧。因此,此时香港社会的总体氛围是香港居民不会质疑“香港属于中国”这一观点,但对于回归却并不乐见其成。是否需要回归、以何种方式回归成为当时社会争论的重大议题。面对所谓的“九七大限”,香港社会内部出现了巨大的分化。一部分人抛弃香港移民他乡;一部分人留在香港继续观望;还有一部分人因怀有强烈的民族主义情怀而对未来充满期许。这个时间段,香港居民的本土意识在各种复杂的情绪中得到进一步强化,部分人甚至试图从英国统治的殖民主义遗产中开发所谓的“核心价值”,以区别于祖国内地。于是,本需要批判反思的殖民主义遗产却吊诡地回潮成为一些香港居民甚至要捍卫的政治及文化基本结构。⑧

总结回归前香港本土意识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到其“本土”的确立并非直接正面界定“什么是香港人或香港特色”,而是通过确立“他者”——“香港人不是什么”或“香港特色不是什么”——来迂回界定的。此时的“他者”具有二重性:英国殖民政府作为“他者”和祖国内地作为“他者”。即便如此,香港居民的身份也是毋须与中国切割的,因为它不会被视为与中国人的身份互相排斥。⑨此时香港居民多以同情理解中夹带“优越感”的心态看待祖国内地或内地同胞。

(二)回归初期香港本土意识的“灵光乍现”

尽管对香港回归有各种怀疑、各种抵触、各种摇摆,香港居民的许多心理焦虑却在“一国两制”的制度承诺中得到部分缓解。1997年7月1日,香港顺利回归祖国。“一国”所蕴含的民族复兴与“两制”所彰显的制度多元之辩证统一令不少香港同胞振奋起来,直观表现就是“中国人”的身份认同在香港回归初期快速提升和强化。

回归后最早触发香港本土意识的是“二十三条立法”事件。一些香港居民害怕对国家安全的强调会牺牲香港享有的自由,因而发起了“七一”大游行来反对立法。该事件最深远的影响是削弱了中央政府和香港社会之间的政治互信。中央政府逐步调整对港政策,由“不干预”到“有所为”。香港社会则进一步探讨香港的核心价值所在。2004年6月,近300位来自42个界别的专业、学术界人士在报纸联署《香港核心价值宣言》,将“自由民主、人权法治、公平公义、和平仁爱、诚信透明、多元包容、尊重个人和恪守专业”列为香港的核心价值;并指出香港之所以为香港,“乃是在过往积累了成功的经验,并造就有特色的地方文化”。但此时并未有明确的“本土”论述。

香港回归后,明确的“本土”论述以一种非常意外的方式降临。这就是源自于2006年和2007年保卫天星、皇后码头及其后的“反高铁”等一系列保育运动而引发的本土抗争及其相关论述。

香港社会这一波本土意识最典型的特征是诉诸于文化上的向内自省,对香港发展路向进行自我反思;强调保育本土文化,保存与保护集体记忆,反对经济挂帅的发展模式(尤其是“地产模式”);流露出对资本和资本家的批判,展示出其“左”翼色彩的社会人文关怀。与此相对应,产生了第一个本土组织“本土行动”。其组织形式比较松散;成员流动性高;以读诗、唱歌、游行、集会、绝食、苦行等形式表达要求;提出重新思考香港发展模式,强调回到小区的生活方式,抵抗香港社会“不民主”的政府行为、地产霸权、“官商勾结”的政治经济结构。

这一波“本土运动”引发了诸多关于历史、空间、价值和主体的本土论争。“本土”始成为一大关键词溜入学术探讨中。这一波“本土运动”更引发了香港社会对年轻人价值观的探讨。从价值变迁来看,“后物质主义”取代早先的“功利主义”成为参与社会运动的香港年轻人的一种意识形态。在这一波“本土运动”中,“他者”是缺失的。“跟过去的本土意识中的‘大香港’心态不同,所谓‘本土’不是与中国的文化或政治对抗,……本土论述并不预设一个香港以外的他者作为批判对象,而是对香港自身历史及政经构成的自我批判。”⑩


二、香港本土主义的异化


如前所述,无论是英国殖民统治时期,还是香港回归初期的10年左右,香港本土意识的发展始终与祖国内地有着莫大的联系,民族主义情怀在“香港人”身份与“中国人”身份之间作了紧密联结。一言以蔽之,香港本土意识的明晰化并没有侵蚀国族意识。

然而,自2010年始,上述情况逐渐有异化趋势,“香港本土”与“中国/内地”开始成为一组对立词汇。温和的本土意识逐渐让位于右翼民粹本土主义,并且香港本土主义逐渐与一些激进的政治主张相结合,有走上分离主义道路之态势。

(一)香港本土主义已经被激进右翼民粹力量骑劫

由保育运动中“本土行动”组织延展而来的那一批本土派人士往往强调公义、程序、关怀弱势等主流价值,聚焦于本地农业、菜园村、地产霸权、中环价值(11)等议题,从而具有左翼的意涵。然而,在它带来社会运动主题和表达方式多元化的同时,却未有细致体会甚至重视“公民社会”内部更多的动态流变和权力关系变迁,“公民社会”的阴暗面往往被无意识地遮蔽了。当香港和祖国内地之间矛盾爆发激烈时,这种本土意识就被一种更激烈的排他性本土主义取而代之。从此香港本土主义在政治经济学意义上形成了左右两翼。左翼本土主义虽然也强调本土利益的优先性,但认为这种强调不能违背人权、正义、多样性等“普世原则”。然而,在现实利益的驱动下,这种论述对普通民众而言显得苍白无力。于是在“自由行”、新移民福利、走私水货、“双非婴儿”、非法入境等问题上,左翼本土主义的话语权式微,而右翼本土主义的论述则取得明显优势。

右翼本土主义的快速兴起,在于迎合了香港普通民众民粹主义的需求。自2003年开放“自由行”以来,香港和祖国内地之间交流日益密切,内地访港旅客数量节节攀升,到了2010年左右,香港在奶粉、医院床位、“双非婴儿”派生的学位方面逐渐显现资源供给不足的迹象。“资源挤占”话题开始在大众舆论中占据一席之地。一些激进右翼人士利用民粹主义动员策略,进行蛊惑人心的宣传,盲目排斥内地旅客,一度出现了讽刺、骚扰、围攻内地同胞和新移民的“蝗虫歌”表演,甚至还兴起了诸如“光复屯门”、“光复上水”等以反水货客为宗旨的“光复行动”。这类从民粹主义角度提出的“香港人优先”的要求很快在香港一些基层民众中引起反响。

香港和内地之间交流引起的文化碰撞也为香港右翼本土主义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环境。“港铁进食”、“小童便溺”等事件带来的文明教养骂战,“以普通话教授中文科”教育政策引发的广东话地位问题,以及简体字和繁体字孰优孰劣问题,都被炒作为所谓威胁香港“核心价值”的重大社会议题。中资企业的进驻、香港高校中内地研究生学位的扩充等被视为“中共对香港文化的清洗与殖民”。忧虑被内地的体制、习惯、观念和意识形态所同化,是各种香港本土意识和“本土运动”的最大公约数。一旦有这种联想,就连主张文化多样性与包容性的香港左翼本土主义也会加入到对“中国因素”的讨伐中来,只不过程度有所不同而已。2012年反对国民教育科事件、2013年免费电视发牌事件,以及反对新界东北发展等事件均显示出这种倾向。由此,香港右翼本土主义的文化排外(严格意义上是排内——排斥祖国内地)倾向逐步取代了香港左翼本土主义重写殖民历史的非排他的多元文化立场。

除了经济文化上的激进外,香港右翼本土主义的“勇武抗争”路线也对传统“和理非非”(和平、理性、非暴力、非粗口)方式提出挑战。右翼本土主义者认为,过去抗争难有寸进,是因为方式不够激烈。从“合法性”来看,“面对恃势凌人而不可理喻的暴政和强权,人民有动武之权”;(12)从语词美学来看,“勇武”不是“暴力”,不是“非理性”,而是面对强权坚持正义。香港右翼本土主义在论述上始终带着高度情绪性,常使用煽动性的动词,如“区隔”、“对立”、“拒绝”、“赶走”、“光复”;实际行动上,抗争日益暴力化,如冲击立法会、“旺角暴乱”等事件不断展演。其对香港政治文化的一个重大影响,就是提高了香港普通民众对暴力的容忍度。

香港右翼本土的言论和行动均带有一种所谓的“革命激情”,在香港社会尤其是在年轻人中产生巨大反响。虽然其无论是行动还是修辞都异常粗暴,但好就好在“简单”:它不用特别高深的术语,仅仅靠“本土利益”(哪怕是一种短视的利益)就能吸引住一批香港普通民众。正是因为它传递出来的信息简单易懂,因此获得了普及。香港社会内部无形之中形成了一个(不正确的)共识,本土就是右翼本土。香港右翼本土主义通过将问题简化,再挑起不同人群的对立,从而进行社会运动扩张,达到骑劫“本土”的目的。最后的结果是,本土派的左翼前辈被排除于本土派之外,甚至被讥讽为“左胶”;(13)而建制派想要正本清源重夺本土话语权也是无功而返。

(二)香港本土主义日益政治化,激进分离主义冒起

除了上述右翼民粹化的表现外,香港本土主义更令人担忧的是,它日益突破“一国”的框架,人为制造“族群矛盾”,并谋求所谓的“自决”和“独立”。

在任何一个主权国家,国民身份认同与地方身份认同因处于不同层级往往难以发生冲突。但这一点在香港激进本土派身上却得不到印证。“香港人”与“中国人”成了一对非此即彼的选项。“我是香港人,晤系中国人”、“中国人滚回中国去”等口号在香港激进本土派那里层出不穷。

为了一劳永逸地与祖国内地及“中国人”划清界限,一些香港激进本土主义者不惜挪用斯大林的民族论观点和安德森的“想象共同体”,人为炮制出“香港民族”。斯大林提出民族具有四要素:1)有统一的语言;2)有清楚定义的地理范围;3)有共同的经济生活;4)有处于同一文化基础上的稳定的共同心理特征。在香港激进本土主义者看来,广东话辅以英文满足了条件1;地理范围上有海洋和深圳为界乃为条件2;经济上有以普通法运行的利伯维尔场主义,独立的货币和与祖国内地南辕北辙的商业文化,此乃条件3;“逃港潮”构建了香港的民族神话(national myth),香港居民的共同心理特征就是远离被共产党主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此乃条件4。由此,“香港人,其实是一个民族”。(14)香港与内地之间的民间矛盾演变为“族群矛盾”,中央政府对特区的管治成了外来力量的“殖民统治”。更恶劣的是,通过诉诸民族国家和殖民地自决理论,香港激进本土派要求享有国际法上的“民族自决权”。

按照香港激进本土派的逻辑推理,既然意识形态不同、文化认同不同、族群认同不同,那么政治认同上也可以不认同中国。这种不认同的发生过程经历了一种不易觉察的转折。即是将许多香港居民的“反共”心态转变为“抗中”,将历史文化意义上的“中国”与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起捆绑而否弃。以香港居民“纪念”多年的“六四事件”为例,2013年筹备维园烛光晚会时,香港支联会提出的最初口号为“爱国爱民、香港精神”,而一些极端本土派则叫嚣“不做中国人、发扬本土精神”与之叫板,最终,“爱国爱民”口号被摒弃。而此后,香港激进本土派年年呼吁放弃纪念“六四事件”,因为“那是中国人自己的事情”。

这类本土派在组织形态上日益政党化。2014年2月,主张“香港独立、重回英联邦”的“香港独立党”出现;2015年,主张香港“民族自决”的“本土民主前线”问世;2016年3月“香港民族党”成立;等等。尽管每个组织的规模不大(几人到几十人),但因其标新立异的口号和行动,受到的社会关注(尤其是传媒报道)却不少,影响恶劣。这类激进本土派如今已经堂而皇之地高呼“自决”、“独立”。以“本土”为名,行分裂之实。它们的出现是香港本土主义异化的极端表现。根据其对香港前景的描绘,可以分为如下几种类型:

“城邦自治派”:因陈云的《香港城邦论》(15)而得名,主张在“一国两制”和香港“基本法”的大前提下,享有自治权利,普选行政长官与立法会,特区政府的政策必须以本土利益和需要为依归,并保留中华传统文化,成立“华夏邦联”、“中华联邦”。然而,“城邦论”后来衍生出的“香港自治运动”派系走得更远,以保留港英政府统治时期的香港传统文化为号召,使用从港英政府统治时期之香港旗改动的“龙狮香港旗”。

“全民制宪派”:要求由香港居民修改香港“基本法”甚至重新订立香港的“宪法”(16),以保障香港居民的权益。如热血公民所谓的“永续基本法”主张就是这种情况。

“自决派”:分为民族自决和民主自决。“民族自决论”认为香港居民事实上已经构成一个香港民族(如香港大学学生会《学苑》派出版了《香港民族论》),按照“全世界各大小民族,皆可自行决定自己归属的政府体制、执政政党组织、政治环境与命运等。而这些决定不得为他国或其他政权决定”的说法,则香港居民毋需理会祖国内地和中央政府的反应,享有自决权。“民主自决论”则认为,追求民主是人民的一种权利,无须借助什么香港民族新论,香港居民就能争取政治自决权。从这个意义上说,“革新保港派”也属于民主自决这一流派。该派人士号称要建构“独立建国路线”以外的本土论述,提出“革新保港、民主自治、永续自治”(17)。2016年4月他们又发表了《香港前途决议文》宣言,就香港前途提出四点主张,包括:1)香港我城,自治传承;2)香港人民,内部自决;3)主体意识,核心价值;4)多元争取,政治革新。(18)

“归英/台派”:“归英派”认为中央政府单方面不尊重中英“联合声明”有关约定,导致该声明失效。由此,他们主张香港的主权应该重新移交英国(继而成为英国海外属土)。“归台派”则主张香港的主权移交给台湾代表的所谓“中华民国”。

“港独派”:主张香港从中国直接分割出去,并仿效新加坡成立主权独立的民族国家。

香港这些激进本土主义派别有的赤裸裸地提出“港独”主张,有的以“自决”为说辞,推销隐形“港独”,有的打着香港“基本法”的旗帜反香港“基本法”。不管其表现形式如何,分离主义趋势日益明显。

总结上述分析,香港本土主义的异化是一个多维度的议题。在政治经济学意义上,香港本土主义左翼的空间被本土主义民粹右翼挤压;在香港前景问题上,坚持“一国两制”框架的“维持现状派”被带有分离倾向的“自决派”、“港独派”紧逼。这两方面的交互作用造成了图1中香港具有分裂主义色彩的右翼本土主义独大的局面。因此,尽管目前香港本土主义的论述中有一些元素值得肯定,但香港本土主义作为一个整体的激进发展形势,确实令人担忧。

图1 香港本土主义图谱


三、香港本土主义异化之原因分析


香港本土主义的出现,本身是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再度勃兴的本土主义一部分,但是其发展趋势却很难用全球化理论下的人力、物力的流向来解释,毕竟其他国家或地区中的外来移民等问题确实牵涉到国籍和种族等诸多问题。香港特区作为中国的一部分,绝大多数香港居民作为中华民族的一部分,香港文化作为中华文化的一部分,这些都是不可凭主观建构就能改变的客观事实。那么造成香港本土主义异化的深层原因到底是什么?

(一)香港与内地交流中产生的冲突,为本土主义兴起提供现实土壤

“一国”要求互动交流,“两制”则保障各自特色。这两者之间的平衡很难拿捏到位。回归后香港本土主义的激进化与香港和祖国内地之间的两地冲突有着莫大关系。冲突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1)两地交流不对称;2)社会融合程度低于经济融合程度。就人口规模而言,香港居民进入祖国内地如“小溪入海”,即便有各种不适也难以产生波浪。但反过来就是另一种情况,对于人口700万的香港特区,祖国内地每年上千万人次的涌入产生的经济文化效果是巨大的。就经济发展而言,香港经济持续放缓,占全国GDP比重萎缩严重,并迅速被深圳等城市超越。“大香港主义”心态一度仰仗的经济主轴不复存在。此外,因文化理念、社会风俗的不同而产生的“文化震惊”现象也层出不穷,两地社会融合水平远远低于经济融合程度。再加上经济交流中的“资源挤占”以及“惠商不惠民”等非意料后果,迎合民粹主义的右倾本土主义兴起有其现实基础。

(二)关于香港特区的制度安排强化了“香港人”的政治身份认同

制度认同上,祖国内地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特区则维持其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这种安排以制度形式固化了香港与内地之间的差异。政治、经济(包括货币)、文化制度不同,香港与内地的界限用边境的方式管理,香港居民无法有效参与国家事务(如纳税、服兵役)等安排客观上造成了香港“自成一体”的感觉。

身份认同上,“香港人”无形之中被视为与“中国人”并列。一方面,“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制度化安排将“香港人”这一身份政治化。似乎除了外交和军事,其他都是“香港人”自己说了算。2014年中央政府发布《“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提出“中央拥有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这一表述遭到相当一部分香港居民的抵制。另一方面,香港社会的民间团体和宗教组织可以在国际上使用“中国香港”的名义。在国际赛事上“中国队”与“中国香港队”遭遇时,就容易被激进分子渲染为“中国人”与“香港人”对抗,近几年甚至出现了“嘘国歌”现象。

(三)香港民主化进程的一再受挫,催生了政治上的分离主义本土派别

香港与内地的民间冲突以及特别行政区政治身份的强化这两个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于澳门,但是却没有让澳门深陷激进本土主义泥潭。这说明它们还不能完全解释香港本土主义异化的原因。除了各自的政治文化和社会心理外,“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和港澳“基本法”中关于港澳的不同政制安排也是一个重要的解释因素。具体而言,就是香港有“双普选”的承诺,而澳门则无。换言之,香港的民主化进程与本土主义的异化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

从香港的现实来看,近年来香港特区政府管治方面绩效不彰,立法会议会文化日益劣质化,“拉布”盛行,一些人提出“特区政府和立法会议员认受性不足的根本原因在于未有经历以普选为表征的民主化改革”。他们认为“双普选”能够从根本上根治香港的各种疑难杂症。抱着这种解读,许多“泛民主派”政党以“双普选”为政纲,宣扬自己是香港利益的代表。大部分香港居民也秉持“民主回归”的愿望,希望尽快落实行政长官和立法会议员的“双普选”。同时,中央政府也希望尽快落实宪制承诺,以循序渐进的方式实现“双普选”。然而,因为2003年“二十三条立法”争议,香港“泛民主派”和中央政府之间的政治互信不足而难以在“双普选”问题上达成共识。二者在关于“双普选”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问题上进行了多次博弈。

中央政府关于2017年香港行政长官选举可以实行普选的决定,让许多香港居民看到了香港政制民主化发展的方向和希望,但也让一些“泛民主派”产生了不切实际的幻想,“真普选”、“政党提名”、“公民提名”等口号喧嚣尘上,更有甚者希望发起“占中”来胁迫中央政府让步。2014年“全国人大8·31决定”的出台,打破了他们的幻想。持续79天的“占中”,影响香港民生,撕裂社会,但却没有起到“泛民主派”预想的政治效果。因“占中”的无功而返,香港社会出现了“民主回归终结”的论调。有人退隐,有人愤慨,有人寻找新的出路。政治意义上的本土派就此兴起。随后香港各大学学生会本土派组阁获胜,并陆续有学生会退出“学联”。而大大小小的“光复”活动让香港本土派以一股新力量的面貌又重新出现在世人面前。

香港这些激进本土派认为与其羞羞答答地与中央政府讨价还价,不如畅快淋漓地提出“自决”、“独立”的要求。他们指出,“2047大限”逼近,必须“自己香港自己救”,将“争取民主”与“捍卫本土”紧密扣连起来,走本土路线是争取香港民主的大势所趋,以及唯一可行的出路。

(四)国家认同薄弱,难以抑制香港社会在急速民主化进程中的离心倾向

从世界范围内的民主发展历史与当代实践来看,国族化和民主化程度均会对分离主义产生一定的影响。一般而言,在低民主阶段,民主化往往会助长分离主义;而在高民主阶段,民主化会抑制分离主义。国族化程度的强弱(国家认同强弱)则更是影响分离主义发展的关键因素。国家认同与民主化程度的交互影响就会产生如表1的四种情况。

目前香港社会的国家认同薄弱,主要受如下几个因素影响:几次“逃港潮”带来了恐惧祖国内地的社会心理;港英政府时代有意识的“去政治化”教育;香港回归后未完成“去殖民化”过程香港回归后特区政府在教育政策方面弱化了“中国历史”等学科的国民教育。在民主化程度方面,显然香港还处于低民主阶段,但又渴望快速民主化。目前香港社会国家认同的低度向心力,无法消除快速民主化进程中被“激化的认同政治、地方民族主义和本土意识”裹挟的消极影响。


四、香港本土主义异化的应对之策


近几年,香港本土主义越来越呈激进化态势。在组织形态上,从虚拟的网络组织过渡到实体组织,并逐步政党化。在政治策略上,向区议会、立法会等建制机构渗透,并成功取得一些席位,从而“街头抗争”与“议会抗争”相呼应,扩大影响力。在论述上,越来越理论系统化,关于“本土意识”、“身份认同”、“香港民族”和“民主独立”的论述日益增多并精细化,尤其是将易为人诟病的“族群民族主义”转向“公民民族主义”。在这套论述中,既有敌对方的形塑,又有主体的打造,还有政策建议(例如收回单程证审批权)。在“统一战线”问题上,激进本土主义对泛民主派“又打又拉”,使后者在重大问题上为自己护航。香港激进本土主义目前已形成有组织、有理念、有行动的三位一体格局。香港政治版图从“泛民派”与“建制派”的二元对立演变为“泛民”、“建制”、“(激进)本土”的“三分”局面。

激进本土主义带来的危害不容小觑。挑起香港社会内部的族群矛盾,伤害香港与祖国内地之间关系。行动暴力,挑战香港法治,有成为恐怖主义隐患的可能。否定香港的主权归属于中国,走分离主义路线,与“台独”等势力合流,弃“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于不顾。激进本土主义还向青年、校园学生渗透,使“人心回归”的教育工作更加困难。

应该如何应对香港社会由本土意识发展而来却又异化了的本土主义呢?

(一)区分实用型的“政策类”本土主义和理念型的“政治类”本土主义

有必要区分“政策类”本土主义和“政治类”本土主义。前者虽然也抗拒“中国”因素,主张所谓的“中港区隔”,但主要是担心经济上资源的挤占和文化上被祖国内地“污染”或“同化”。因此,他们提出“香港优先”和“抵御文化清洗”的极端民粹主义口号。这种本土主义表现散见于世界范围,不必过于敏感。只要困扰香港普通民众的具体担忧被消除,这种本土主义就会受到抑制。对于这种本土要求,一方面香港特区政府要继续通过政策引导,确保香港本地的民生不受侵害;另一方面,内地媒体也要起好舆论引导作用,引导内地旅客尊重香港本地观念习惯。对于这类本土主义,还要开放社会讨论并加以引导,尤其是左翼本土主义的一些论述非常有力地驳斥了右翼本土主义,值得借鉴。对于打着本土主义旗号而搞分离主义的“政治类”本土主义,则一定要旗帜鲜明地针锋相对。

(二)用法律手段规制“政治类”本土主义

利用相关法律遏制香港“自决派”和“独立派”本土主义。首先,对于其组织而言,利用香港《社团条例》和《公司条例》拒绝为其注册或取缔有关组织。根据香港《社团条例》的有关规定,若为维护国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保护他人的权利和自由所需,可拒绝任何社团或分支机构注册。其次,对于从事暴乱等行为的激进本土主义人士要理直气壮地检控。香港《刑事罪行条例》第2、3、9、10条均涉及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定罪与量刑标准。再次,对于以立法会和区议会为平台扩大影响的香港政治激进本土主义组织和成员,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香港《立法会条例》、《区议会条例》等法例勒令其删除不当政纲,甚至否决其议员资格。

进一步而言,还可探讨重启“二十三条立法”或者其他关于《国家安全法》如何在香港落地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中央政府要利用自身的宪制权力捍卫国家利益。全国人大关于立法会议员宣誓问题的果断释法就对“港独”分子形成有力一击。

(三)凝聚共识,夯实香港重启政改的政治法律基础,对分离组织进行釜底抽薪

香港极端本土派认为香港回归祖国是一种“被动的回归”,而他们现在发动的一系列本土行动“可说是一种‘被压抑的回返’,是对‘被回归’的清算,回返的是被压抑的香港文化与政治主体精神,索还被拖欠的‘承认’”(19)。如前文所述,他们的兴起源于对香港民主化进程一再受挫的失望,这是问题的症结所在。自2015年6月18日香港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的“政改方案”在立法会被否决后,香港社会士气更为低沉,极端本土派的活动空间一度增大。

有意见认为,中央政府、特区政府、“建制派”与“泛民主派”应探讨如何增强政治互信,根据香港《基本法》的立法精神和具体条款,广泛征询香港居民意见,重启政改,落实“双普选”,推进香港民主化进程。这样既有利于香港社会的发展,也能防止“泛民主派”被激进本土派绑架,更能釜底抽薪,令这些极端本土组织丧失其社会基础。

然而,关于如何重启政改的问题各方分歧太大,一时难以真正启动。短期内的首要任务是要夯实重启政改的政治法律基础:第一,要将香港《基本法》和“人大8·31决定”作为重启政改的法律基础第二,争取更多“泛民主派”人士主动与“港独”切割,使他们同意在香港《基本法》的框架内和“人大8·31决定”的基础上争取民主,为重启政改奠定政治基础;第三,力争在《国家安全法》上有所突破,为重启政改奠定互信基础。(20)

(四)长远而言,加强香港与祖国内地的交流和重视教育以强化国家认同为根本

尽管目前香港本土主义的兴起和异化是与香港和内地之间的民间冲突脱离不了关系,但从长远来看,交流仍是化解问题的关键一环。大量心理学试验和实践证明,不接触或者短期接触会导致偏见和歧视的产生,而长期深入的交流则会降低偏见和歧视的水平。因为长期的交流会强化相互合作与相互依赖,发掘双方更多的同构型;能够更全景地观察对方,避免以偏概全。不管是经贸交流还是文化交流,不管是官方交流还是民间交流都应该深入持久。

教育方面,不要畏惧香港极端反对派对国民教育的妖魔化,而要反思总结香港的教育制度和教育改革,从课程设计、教材编写、考评体系、教师培养等方面注入国民教育因素。在社会层面,也要重视国民教育活动的开展。只有将这些方面做深入、做细致,提升香港居民的国家认同,以国家认同的统合作用来消除“一国两制”实践中的各种问题才是治本之策。

(五)警惕激进分离本土主义与外部势力的互动关系

因其地绿政治和战略情报的特殊地位,香港从来都是国际势力介入的重要场所。“占中”运动后,激进本土派打破“泛民主派”的垄断,开始吸引外部势力的关注,且互动日益频密。例如,2016年3月,美国领事馆官员在香港金钟密会“本土民主前线”两成员。该二人随后于4月底又参加“藏独”领袖达赖喇嘛在印度举办的“第十一届族群青年领袖研习营”。若香港激进分离本土主义进一步与西方敌对势力勾结,甚至与“台独”、“藏独”、“疆独”等沆瀣一气,则必然成为国家安全的重大隐患。香港特区政府要依法加强对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各种组织在港活动的监管,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切断香港激进分离本土主义与外部势力的组织和资金联系。

综上所述,香港本土主义目前已经成为香港社会运动和民主运动的黏合剂,其在近几年的发展对香港社会政治生态产生重大影响。香港激进本土派的泛起改变了“建制一泛民”二元对立的政治格局,使香港政治版图三分;香港本土主义的右翼民粹化和政治化,强化了香港社会隐约存在的“排内”和“抗中”心态,对“一国两制”事业和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提出了严峻挑战。必须从坚守法治、推进民主、强化与祖国内地交流、加强国民教育等方面扎扎实实开展工作,防范、规制和消除其负面影响。

①Brian N.Fry,What is nativism? In Nativism and Immigration,Regulating the American Dream,New York:LFB Scholarly,2007.

②Alejandra Marchevsky & Jeanne Theoharis,Ending Welfare:New Nativism and the Triumph of Post-Civil Rights Politics.In Not working:Latina immigrants,low-wage jobs,and the failure of welfare reform,New York: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2006.

③Judith L.Goldstein & Margaret E.Peters,Nativism or economic threat:Attitudes toward immigrants during the great recession,International Interactions:Empirical and Theoretical Research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2014,40(3),pp.376-401.

④Joel S.Fetzer,Economic self-interest or cultural marginality? Anti-immigration sentiment and nativist political movements in France,Germany and the USA,Journal of Ethnic and Migration Studies,2010,26(1),pp.5-23.

⑤在本文中,区分了本土意识与本土主义。前者更多的是一种本体论上对“我是谁”的主体性身份的确立,以及一种“爱乡爱土”的情怀。后者则是前者的进一步演化,在肯定本土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基础上而带有排外(确切地说排斥内地)倾向,并在政治上表现为与内地不同程度的切割和分离倾向。

⑥郑宏泰、尹宝珊:《香港本土意识初探:身份认同的社经与政治视角》,北京:《港澳研究》,2014年第3期。

⑦⑨(19)罗永生:《香港本土意识的前世今生》,台北:《思想》,联经出版事业公司,2014年第26期。

⑧周思中:《本土的矩阵——后殖民时期香港的躁动与寂静》,香港:《思想香港》,2014年第3期。http://www.thinkinghk.org/archive,访问时间:2016年11月24日。

⑩叶荫聪:《香港新本土论述的自我批判意识》,台北:《思想》,联经出版事业公司,2011年第19期。

(11)中环因聚集众多金融机构而成为香港经济枢纽。故香港人用“中环价值”指代唯经济至上的思维方式。

(12)陈云:《我理性,所以我勇武》,香港:《AM730》,“转角”专栏,2011年5月24日。

(13)本土右翼所说的“左胶”泛指“不现实的左翼分子”或“只讲理想的左翼分子”。

(14)李启迪:《香港是否应有民族自决的权利》,载2013年度香港大学学生会《学苑》编《香港民族论》,香港:香港大学学生会,2014年。

(15)该书主要针对自2010年以来的两地矛盾问题,探讨香港将来本土政治应该采取的发展方向。书中指出,香港目前应采取中港区隔的措施,捍卫本土利益;维护自港英时代留下的典章制度,最终达致与中国政府互惠互利,甚至改革中国政治体制,使之逐渐民主化的效果。参见陈云:《香港城邦论》,香港:天窗出版社有限公司,2011年。

(16)香港居民一般称《基本法》为“香港宪法”或“小宪法”,因此,如果废除基本法而再制定香港的根本大法的话,就是重新订立香港的“宪法”。

(17)方志恒(编):《香港革新论:革新保港,民主自治,永续自治,为香港前途而战》,台北:漫游者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

(18)《香港中青代发表〈香港前途决议文〉》,参见《联合早报》网站:http://www.zaobao.com/realtime/china/story20160421-607898。访问时间:2016年12月20日。

(20)有学者认为,这几点问题目前已经具备基础了。参见祝捷、章小杉:《主权、国家安全与政制改革:“港独”的《基本法〉防控机制》,武汉:《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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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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