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红:西方民粹主义的话语政治及其面临的批判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04 次 更新时间:2019-08-04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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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红  

内容提要:建构“人民”,定位“人民”的敌人,进而确立“人民”对“其他人”的二元世界观,这是西方民粹主义话语政治的内在逻辑。这种话语政治凸显一种反抗性特质,有其特定的社会性与政治性根源,前者指向各种经济与社会需求的不能满足,后者涉及政治生活的冲突本质。民粹主义政治的孕育发展依赖其标志性的话语动员策略,即诉诸否定性话语动员、简单化政治和激情政治等手段。面对民粹主义的挑战,欧美主流政治全面反击,为其贴上了极权主义、暴民政治和不事建设等标签,但是却对民粹主义的认识论价值缺乏足够理解,对造成民粹主义的制度根源缺乏足够反思。民粹主义的挑战与主流政治精英的围剿周而复始,正是西方政治深陷其中的真正困境。

关 键 词:民粹主义  反抗性政治  大众政治  话语动员


在西方政治史上,民粹主义被视为最棘手的秩序挑战者,代表着一种彻头彻尾的反建制力量,代表着一种来自“中心地带”(heartland)的反抗政治①。反抗性是西方民粹主义承自古老传统的基因,在政治史上有过最激烈的展现,是观察民粹主义与西方主流政治相互关系的最佳视角。当下,欧美主流政治身陷民粹主义之困,民粹主义持续挑战,建制派精英则全力围剿,本文认为,有关民粹主义的研究需要超越现象描述,深入到民粹主义的观念内核与话语体系,从反抗性政治的维度来理解民粹主义与主流政治的复杂关系,进而认识自由民主政治的历史性局限。


一、民粹主义的“人民”建构与二元价值观


民粹主义的反抗性特质来源于它对理想政治生活的设定。民粹主义对政治主体与政治对手有着独特的想象,正是以这种想象为基础,它建构了一套只属于自己的对抗性话语,在现实世界展开了一场又一场声势浩大的大众反抗政治。

顾名思义,民粹主义是一种宣称“以民为粹”的主义,召唤“人民”、诉诸“人民”是其标签式的印记。虽然“人民作为政治主体的每一种设计,站在人民立场上的每一个行动并不本质上都是民粹主义的”②,但是在民粹主义的范畴内,“人民”以确定的、肯定的方式存在着。作为一种唯一诉诸于人民力量的思想或运动,民粹主义需要一种具有超然伟力和崇高道义性的“人民”,就如同许多国家写在宪法中的作为主权者的“人民”一样。“人民”是构成民粹主义意识形态的观念内核,它具有以下概念特征:

第一,主体性。在民粹主义中,“人民”是普遍政治主体或历史行动者,这一“‘人民’并不存在于任何有限的意义上,他们是政治话语的一种声音”,是在政治话语的质问中存在的一种主体、一种主体性或一种主体状态③。当“人民”成为政治的主体时,民粹主义便开始建构自己的政治逻辑。厄内斯特·拉克劳(Ernest Laclau)在论证民粹主义作为一种政治逻辑时,认为“人民”成为一切重建的且有效的政治规划的希望,成为了政治的唯一主体④。主体理论是在黑格尔(G.W.F.Hegel)提出作为主体的世界精神、奥古斯特·孔德(Auguste Comte)和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r)提出社会-主体的概念之后逐渐形成,马克思进而提出了著名的阶级主体概念,论证了人民成为主体的观点。虽然拉克劳否认他的“人民”的概念与经典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是相同的思考社会同一体建构的方式⑤,但拉克劳关于人民主体性的见解,显然渊源于马克思。

第二,抽象性。人民虽然可以在现实层面有具体所指,但在民粹主义话语中却是抽象的、高度概念化的,就像宪法中提到“主权属于人民”时所指的人民,如同“宪法中的上帝”,或者“制宪权的归属主体”一样超越具体。换言之,人民是被外部力量如宪法、历史或者政治人物塑造的抽象概念。拉克劳指出,人民“从来都不是一种基本事实,而是一种建构”⑥,他提出过一个非常复杂的虚空能指的概念,用来指把不可能性作为可能性表达出来的概念,也就是仅把意义领域的界限表达出来的概念⑦,适用于这一理论的概念有社会、权力、霸权,也包括人民。拉克劳在2006年发表的“为什么建构人民是激进政治的主要任务”一文中特别讨论了“民众阵营的符号统一体的建构”问题,认为人民是必须建构出来的抽象概念。

第三,同质性。这意味着人民是一个整体性概念,它与人民之外的其他社会成员是一种异质、多元的关系,比如人民与精英之间是对抗性异质关系,但是人民内部却是一元的、同质的。拉克劳认为,“一切政治同一体必然都是民粹的”⑧,根据奥尔特加·加塞特(Jose ortegay Y Gasset)的观点,人民群众的形成“往往意味着组成群体的个人在欲望、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上的一致”,他担心“一个同质化的大众正在公共政治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⑨。保罗·塔格特(Paul Taggart)用“中心地带”的政治来指代民粹主义政治,这个“中心地带”就是一个不可分割、无差异的人民的象征,“‘人民’被描述为一个整体,他们被视为一个缺乏基本分化的单一实体,是统一的、团结一致的。”⑩强调人民的同质化特征正是为了创造民粹主义所需要的源于人民内部的团结一致感,因此,民粹主义倾向于忽视人民内部的差异性,主张人民是超越阶级、性别与代际的多样性而存在的。

第四,道义性。民粹主义者从来没有掩饰对人民的创造性和道德优越性的崇信,认为人民具有极高的道义性,“美德只存在于普通人身上,他们是占绝对优势的大多数,美德也只存在于集体的传统之中”(11),在这个意义上,民粹主义等同于人民至上主义或者拜民主义。19世纪法国浪漫主义历史学家儒勒·米什莱(Jules Michelet)的《人民》一书就是为人民献上的赞歌,在他看来,人民是慷慨大方的,愿意自我牺牲和充满人道主义精神的(12)。民粹主义者用人民来命名他们的主义,就是将人民视为一个正面的、积极的概念,充满着道德感和历史进步性,“我们的‘人民’概念是指那些不仅全力参与历史的进程,而且占据历史、加快它的前进步伐、决定它的发展方向的人民。”(13)有了这种极具道义性的人民,那些能够更为有效且真实地代表“人民的意志”的力量(个人或组织)就有了足够的行动合法性,因为“人民的意志”具有最无可辩驳的道德合宜性。

民粹主义创造具有这四种特征的人民,出于一个不言自明的动机,即通过建构人民,宣称与人民有直接、紧密的联系,成为人民的专属代言人,因为“谁开始代表‘人民’说话,反对当前权力集团的汇聚,谁就是游戏的赢家,尽管只是就时下而言”(14)。任何一个政治共同体内部必然存在多样化的声音和认同,这意味着共同体内部必然是异质的,政治家希望代表全体人民的任何要求都无法令整个共同体满意。“当一个民粹主义领导人声称要为‘人民’发声时,被称为‘人民’的主体不包含、事实上也无法包含既定共同体内的所有公民”,民粹主义者只是“把政治共同体所有公民中的‘平民’(中下层)等同于‘人民’”而已(15),这些中下层平民成为渴望安定与秩序、信守传统并且维护道义的人民,而共同体中的其他成员,如权贵精英、外国移民不能算作人民,底层社会中“具有破坏性的危险群体,如失业者、盗贼、乞丐、市井无赖等”也很难被归入人民之列,因为“他们是动荡不安的主要根源。”(16)于是,那些不属于人民范畴的共同体成员从“纯粹的人民”中被剥离出去,民粹主义就这样通过确认谁不是人民而确认了谁是人民,“人民的存在来自于其在组织构成上的被排除在外的对立面,来自于敌人被外化为实际的侵入者、障碍”(17)。

因此,支撑民粹主义话语世界的,除了“人民”这个核心概念,就是在此基础上发展出来的关于“人民”对抗“其他人”的二元价值观,这是民粹式反抗性政治的价值观基础。民粹主义的人民在这种对抗性关系中成为了“我们的人民”,即作为“我们的同胞亲朋”的人民,这无疑是一个对抗性、排他性的概念。当土耳其的雷杰普·塔伊普·埃尔多安(Recep Tayyip Erdogan)在2017年初接受正义和发展党总统候选人提名时说“我们是人民。你们是什么?”的时候,当美国的唐纳德·特朗普(Donald Trump)在竞选期间宣称“真正重要的是人民的联合一体,因为其他人毫无意义”的时候,当英国独立党的奈杰尔·法拉奇(Nigel Farage)宣布英国脱欧公投的结果是“真正的人民的胜利”的时候,他们用的就是民粹主义的人民概念。在民粹主义的政治话语中,“我们人民”和“他们其他人”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群体,二者必然地存在一种从根本上对抗的关系。这种对抗性来源于这一小撮其他人(精英或外国移民)对于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所施加的广义上的政治迫害(18)。

民粹主义的二元价值观体现在两种对抗关系之上,即平民对抗精英和本国人民对抗外国移民。前者更多地导向反抗权贵阶层的激进的左翼政治,后者则可能催生以身份认同为基础的极端的右翼政治。关于前者,“纯粹的人民”与“腐败的精英”的二元对抗,这是一种纵向的对抗,是共同体政治中最基本的敌对关系,它建立在这样一种认知之上,作为被统治者的大多数人即人民无论是在品德上还是在能力上都优越于制定规则的统治精英(19),但是这个垄断了权力、财富、名望与文化的统治精英阶级,他们强加给人民的当前社会秩序是令人憎恨的,他们所掌握的资源与他们的数量相比不仅不成比例,而且直接影响到权利、福利的合理分配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爱德华·席尔斯(Edward Shils)认为,统治阶级是由跨越政、商、媒体、学术等各界的精英共同构成的、盘根错节的利益集团,这些人默契地联手欺压人民,不但从人民手中篡夺了财富,而且把持了政策与话语权(20)。民粹主义勾画了一幅深刻分裂的社会心理图像,即人民与精英阶层被对立起来,“我们人民”(平凡的小人物或平民)遭受“他们精英”(统治阶级或特权阶级)的背叛、压制与盘剥,结果导致了“敌对-恐惧-威胁”的种种场景(21)。在历史经验方面,英法资产阶级革命以及19世纪后期俄国民粹派和美国人民党的实践已表明,民粹主义始于一种对精英所拥有的压倒性权力的抗议,具有较鲜明的左翼激进政治的色彩。

关于后者,“纯正的”本国人民(本民族)与“寄生的”外国移民的对抗,这是一种横向的对抗,是对全球化日益侵蚀民族国家主权边界的应激反应。在民粹主义者看来,人民遭受的“政治迫害”有可能来自其他民族、其他国家,但这首先要归罪于本国统治精英奉行文化多元主义,以及在此基础上推行的自由贸易政策和宽松的移民政策。本国精英的错误政策导致了“敌人-外来人口和外来文化已经成功地闯入了民族国家的壁垒”(22),造成了“优等的本国国民”与“劣等的外国人”,“追求绩效的公民”与“社会寄生虫”之间的对抗(23)。这些威胁到“本国人民”“本民族”的外来族群通常是指外国寻求庇护者和移民劳工,他们得到了国内自由主义精英的帮助,抢走了“我们人民”的工作机会,破坏了“我们人民”的社区关系、生活方式与文化传承,从而威胁到“我们人民”的主导性、正统性和纯粹性。这里的“其他人”或“他们”不是根据一国之内既有的权力、资源与地位差异来限定,而是根据种族、出生地或宗教进行限定。这是一种新的“限定的他者”(被从“人民”中排除的社会成员),“我们人民”又多了一个要反抗的敌人。英国脱欧公投、欧洲各国的疑欧主义政治以及给美国内政外交带来重大改变的特朗普主义等现象表明,右翼民粹主义正在成为欧美主流政治的强劲对手,对自由民主价值提出了严峻挑战。


二、民粹主义的话语政治:何以反抗?如何反抗?


建构“人民”,定位“人民”的敌人,进而确立“人民”对“其他人”的二元世界观,这构成了民粹主义的内在规定性,既是民粹主义话语政治的逻辑基础,也是民粹主义反抗性的内在根源。然而,要在经验层面理解民粹主义与西方主流政治的对抗关系,回答民粹主义的反抗性从何而来这一问题,还须进一步探索其社会性(或经济性)根源与政治性根源。

从社会性根源来看,当民众的某种经济性或社会性需求得不到满足时,常常会转变为寻求再分配的主张与要求,这个社会过程包含着对现体制的批判。根据戴维·伊斯顿(David Estom)的政治系统理论,在社会环境中萌发并向政治系统输入的信息包括支持与要求两大类(24),支持类信息赞成和维护政治系统、现行体制,而要求类信息主张变革、修正或更新,会形成对现有体制与政策的压力,迫使政治系统做出回应。后马克思主义著名学者斯拉沃热·齐泽克(Slavoj )和拉克劳都谈到过需求如何转变成要求,又如何衍生出对抗的问题。拉克劳认为社会群体的统一性以异质性要求的大量存在为前提,由于任何要求都开始于需求,因此“就人们把自己看作权利未受认可的承受者而言,个体要求的受挫把需求转变为主张”(25),换言之,体制内的需求在特定的时点上会转化为向体制发出的要求,并且在某一阶段中变成针对体制秩序的变革主张,就像俄国革命的整个过程都肇始于“和平、面包和土地”这三个基本需求一样。要求的异质性在本质上意味着对抗,根据拉克劳的观点,对抗及社会要求的分散性是全球化资本主义时代的规定性特征,它的化解需要一个能够协调异质性因素并促成社会统一的政治结构,而一旦这个政治结构不可得,一旦需求转化为要求的社会过程溢出了体制机器,民粹主义的“人民”就开始出现了(26)。

而在齐泽克看来,当一系列“民主性”要求(如改善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降低税收、反战等)与某些同类事件结合起来时,民粹主义就产生了,因为这种结合产生了作为普遍政治主体的“人民”。他指出民粹主义运动常常是围绕着单一目标建立起来的,即围绕着某一个不能被民主体制所满足的要求来动员人民(27)。民粹主义通常会把由异质性要求带来的社会内在对抗置换为联合起来的人民与其敌人之间的对抗,但齐泽克进一步认为,要求不能被满足的后果并不仅仅是民粹式的单一目标运动,还可能是真正对立的、颠覆性的革命行动,因为“真正的革命行动或解放的政治行动”有可能超越“要求”的范畴,“革命主体不再在向当权者要求某事物的层次上运作;他想要摧毁它们。”(28)就此而论,民粹主义与一场激进革命之间确实有着密切的关联。

从政治性根源上看,民粹主义之所以存在,涉及政治的对抗性本质。民粹主义或许虚构了“纯粹的人民”、夸大了“人民”和“其他人”之间的对抗,但是它面对的问题是真实的,产生这些问题的政治是分化的、对立的。任何一种政治都是异质的多样体,是现代性和启蒙理性的必然产物,如德国宪法学家卡尔·施米特(Carl Schmitt)所说,并不存在一个作为政治统一体的世界,而即使存在被称为政治统一体的国家,也常常因多元论而出问题(29)。世界政治是多样体政治,国家政治同样是多样体政治,这意味着国家这个政治共同体内部充满着对立的、异质性的种种关系,“任何宗教、道德、经济、种族或其他领域的对立,当其尖锐到足以有效地把人类按照敌友划分阵营时,便转化成了政治对立”(30)。

施米特试图论述政治对立与敌友划分的必然性,他的论述为解释民粹主义的产生提供了两个理论依据:一方面,施米特认为“所有政治活动和政治动机所能归结成的具体政治性划分便是朋友与敌人”,因为政治造成了最剧烈、最极端的对抗,每一次具体对抗的程度越接近极点,即形成了敌-友的阵营,其政治性就越强,也就是说划分敌-友本身就是政治,只是更为极端而已(31)。由此来看,民粹主义的出现本身就是一种极端的政治状态即必须划分敌-友的政治,“人民”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高度政治性的概念,“人民”与“人民的敌人”之间的划分体现了施米特所说的最高强度的统一与分化、联合与分裂,即两个同质化的群体之间的异质对抗。另一方面,政治需要划分敌-我阵营,阵营一词意味着这是两个集体之间的政治,政治阵营的活动必然具有集体活动的特征,民粹主义的出现意味着“我们”与“他们”之间的斗争。施米特指出,“只有当一个斗争的群体遇到另一个类似的群体时,才有敌人存在。敌人只意味着公敌,因为任何与上述人类群体,尤其是整个国家有关的东西,均会通过这种关系而变得具有公共性。”(32)民粹主义所使用的“人民”与“人民的敌人”(即“其他人”)都是消除了个体性的集合概念,“人民”与“人民的敌人”之间的斗争是国家中最具公共性的政治,这是统治集团与被统治集团之间的政治,它的激烈程度和复杂程度远甚于诸如政党政治这类统治集团的内部政治。

社会性与政治性两大根源解释了民粹主义孕育成长的外部环境因素,但它之所以成为反抗性政治的典范,在意识形态、政治运动和政治策略等诸面向上都有体现,是其内在规定性与外部环境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进而论之,既然民粹主义建构了人民,并将人民二字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奉为政治的目标,因此,诉诸人民、动员人民就成了民粹主义与主流政治激烈对抗的唯一路径。民粹主义以人民为核心的话语政治极具对抗性,采取了以下三个标志性的话语动员策略:

第一,民粹主义依赖否定性话语动员。在超过150年的历史实践中,民粹主义的引人注目是与各种直接而鲜明的否定与反对有关。一种关于民粹主义的普遍印象是,它“以多种形式存在于不同思潮中……但其基本立场与现行体制对立和相反”(33)。那些对主流政治、对所谓政治正确说“不”的思潮、运动、政客以及政党,他们手中有一个长长的、不断增加的目标清单,如反资本主义、反金融垄断、反美、反精英、反建制、反全球化、反城市化、反犹太人、反外来移民、反欧盟、反自由贸易、反削减福利……。这些目标在不同的民粹主义者那里有不同的用途,但全部采用“反……”的话语结构,目的都是试图站在“我们人民”的立场上,反对“他们其他人”的主张与政策。根据“人民”对“其他人”的二元价值立场,凡是不符合人民利益与意志的政治,或者是只对其他人有利、不能惠及人民的政治,全部都是否定的对象,民粹主义者希望动员人民来参与这种伸张他们权利的政治。

齐泽克认为,民粹主义是一种否定现象,一种建立在拒绝之上的现象,甚至是一种不明说的对无能为力的承认(34)。“反……”式话语模式之所以成为民粹主义的标志性动员策略,原因在于:(1)出于对现行政策与现行体制的不信任。民粹主义坚决反对建立在当前制度之上的不对称权力关系与利益关系。“社会之恶的呈现不是来自经济制度,而是来自于寄生和投机群体的权力滥用”(35),否定这种“权力滥用”正是民粹主义自命的使命。拉克劳和尚塔尔·墨菲(Chantal Mouffe)甚至认为,否定性话语不应当把包括种族在内的任何问题从政治议程中排除,否则就会导致政治过程无法反映人民的真实关切(36)。(2)出于某种有关政治迫害的想象。民粹主义者反对国际组织、秘密会议或秘密条约,因为这一类事务常常令人联想到普遍大众的利益有可能遭受秘密出卖,这类想象直接指向腐败的当权者或自利的权贵们,例如“整个美国战后的历史可以被理解为国际上有钱阶级的持续的密谋”(37),或如“近百年来的国际政治被罗斯柴尔德家族等犹太财团一手操纵”,等等(38)。(3)出于广泛的大众动员的需要。否定性的观点只界定了反对的对象,而对可能主张的范畴则有意或无意地模糊,这使得可能主张的内容无限广大,支持者的范畴也是无限广大。齐泽克在谈及2005年法国和荷兰对欧盟宪法方案说“不”时指出,“这个‘不’有着含混的、不一致的、多元决定的含义,它既包含对工人权利的维护,也包含种族主义思想;它既包含对某种被感知到的威胁和对变化的恐惧的盲目反应,也包含朦胧的乌托邦愿望”(39)。民粹主义者通过垄断对“不”的权威论述来获得政治动员上的优势,这是主流政治难以做到的。

第二,民粹主义推崇简单化政治。民粹主义的否定性话语常常是以一种简单鲜明的、断言式的口号语言呈现出来。所谓简单化政治就是一种对民众要求做出直接反应的政治。迈克尔·卡津(Michael Kazin)曾指出,民粹风格不是雄辩的左派或右派政治家的杰作,就像民主本身那样,民粹主义只是对民众要求做出反应而已(40)。民粹主义政治人物深谙政治传播之道,他们需要与大众直接对话并取得大众的信任,不管简单化政治话语可能忽略了(或有意忽略)多少公共政治的复杂环节,简单直接的问题陈述和解决方案对于动员人数众多而缺乏政治训练的受众来说是有效的。齐泽克认为,民粹主义的基本姿态是拒绝面对局面的复杂性,它倾向将之简化为一个与伪具体化的“敌人”的清楚的斗争(从“布鲁塞尔官僚”到非法移民)(41)。本质上看,简单化政治是一种动员大众的策略需要。民粹主义确定了人民大众在品德和能力上优于精英阶层的前提,同时深信适合人民大众理解、接受的政治方案更容易得到他们的支持。在民粹式的政治话语中,直接经验、基本常识和简单逻辑是最常见的内容,民众面临的诸如战胜不公、消除一切社会弊端等问题常常被解读为一种简单性问题,被浓缩为反对一个单一的、少数派的利益集团/金钱权力集团的战争,正如塔格特所说,“坦诚、朴实、明晰是民粹主义响亮的号角。民粹主义大力提倡易于理解的方式和常识性的解决方案。”(42)因此,口号式或断言式的简单主张不必逻辑论证,只需要产生大众共鸣的效果。

民粹主义的简单化政治手法在当前欧美政治中有诸多的应用。20世纪80年代以来,建立在新自由主义之上的全球化给欧美社会的主体成员带来了实际生活水平停滞不前,甚至倒退的强烈感受,尤其是大规模移民、难民潮使普通民众的就业岗位越来越不安全,使他们的传统身份认同日益受到威胁,这些民众并不能充分理解资本、人力自由流动,或者《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TTIP)等协定背后复杂的政治设计,他们只是简单地对结果或者可能出现的结果表示不满,一些政党和政治人物迎合、利用了这种不满,以此作为政治斗争的筹码。如欧洲极右翼政党成为反欧盟、反欧洲一体化运动的推手和主力,他们对民众宣传说造成欧洲经济复苏乏力与无望的罪魁祸首是欧盟,因此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方案就是退出欧盟,英国脱欧的决定某种意义上也是对复杂的英国与欧陆关系的简单化处理。特朗普显然很了解简单化政治的动员威力,他的各种竞选主张均建立在反对全球化这一简单而鲜明的立场上,他提出了“美国优先”“让美国再度强大”等振奋民心的民族主义口号,当选后更是以退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退出巴黎气候公约、退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大打贸易战等简单干脆的方式处理美国面临的复杂问题,尤其是关于在美墨边境修筑围墙以解决墨西哥非法移民问题的主张,更是一个以民粹式简单化政治方式处理复杂问题的典型例子。

第三,民粹主义诉诸大众激情政治。在民粹主义的敌人眼里,民粹主义的臭名昭著之处是它鼓励了大众政治的非理性冲动,威胁建立在精英理性基础上的政治价值与政治秩序。经典的现代民主理论对于非理性因素如激情和欲望在政治中扮演的角色,都持排斥否定的态度,因为当一切政治行为被理解为受个体理性和个人利益驱动时,非理性因素被假定为应受到控制或视为“未成熟的”表现。然而,民粹主义的惊世骇俗之处在于发掘了大众激情的政治能量,对于民粹主义来说,大众激情不仅必不可少,而且是反抗性政治成功与否的关键。

后马克思主义代表人物尚塔尔·墨菲试图阐述一种由非理性主义方法发展出来的政治学(43),她思考了激情与政治的关系,强调激情在政治中的作用,批评自由主义政治思想“将‘激情’在创造集体政治认同中的核心作用弃之不用”,认为“人们如果不承认激情在政治领域的驱动力,就无法理解民主政治。”(44)墨菲对激情政治的重视与她将社会理解为对抗与冲突的权力空间有直接关系。如前所述,民粹主义产生于对抗性的政治空间,是一种反体制力量,民粹主义没有任何体制内的资源(经济、政治或文化)可以凭借,唯有诉诸体制外的占绝对数量优势的人民大众,而要将这一庞大的群体动员起来并从中提取政治资源,最有力的武器就是制造激情政治,因为“政治取向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也是一个情绪问题”(45)。

民粹主义在激情动员上大致使用了以下三种手法。一是用否定性和简单化话语来传达情绪。在制造激情方面,否定性话语是激烈的、消极的表达方式,相较于“主张……”的肯定方式,更容易激发负面情绪,这些可以通过否定性话语激发和强化的情绪,不外乎愤怒、恐惧、欲望、嫉妒、厌恶、仇恨等;而简单化的话语因易于理解、易于重复而易于产生共鸣,入耳入脑。二是用道德主义来解释政治。西摩·马丁·李普塞特(Seymour Martin Lipset)认为人们在面对两极化或冲突问题时,常常“用道德主义术语来解释政治”,如用善恶势力的斗争来解释(46)。例如当前在欧洲和美国都出现了反对不道德和不公平的财富分配、反对民族身份和传统价值日渐衰落的左翼与右翼民粹主义思潮与运动,“不断出现的改革要求,不仅是为了纠正弊病,还夹杂着强烈的道德信念和仇恨。”(47)民粹主义的道德讨伐是为了批判与反抗的行为寻求合理性和道义感。三是制造集体认同的需要。民粹政治是一种集体性的反抗政治,在攻击批判对手的同时,还需要在民众中建立共识,正如墨菲所说,激情是“集体认同形式的根源”(48)。当愤怒不满的欧洲民众在广场和大街上高举着反欧盟的抗议标语呼喊时,当“铁锈地带”和“圣经地带”(49)的美国白人选民在特朗普的演讲中群情激昂时,他们在特定情境中形成了某种集体认同和集体诉求。大众激情在创造诸如民族主义、种族主义、爱国主义等集体认同形式时起到关键的作用,正是这些集体认同为民粹主义提供了政治资源与发展动力。


三、对批判者的批判:来自欧美主流政治的三项指控


民粹主义作为一种现代现象,产生于以扩大普选权为目标的民主政治的实践中。在古典意义上看,民主包含有反抗性的天然成分,或许说民主最初就是一种关于反对权力的专断使用的理论,历史上的民主曾经是“多数的穷人反对少数的富人”的武器(50),民粹主义的反抗性、否定性可以追溯到大众民主的反抗性维度。然而,经自由主义、权利学说等理念修正、约束之后的现代民主对于大众政治和大众民主高度警惕,对民粹主义的反抗性政治可能破坏自由民主的政治秩序极其担忧。因此,当民粹主义政治在全球化时代再掀高潮时,必然面临主流政治的猛烈批判与反击。主流政治家和知识界呼吁人民不要“回到过去和民粹主义”,要警惕“危险的民粹主义的泛滥”,要避免“滋生民粹主义的社会危机”,民粹主义如同“洪水猛兽”,受到了集体围剿。

民粹主义面临的批判是毫不留情的,批判的声浪来自各个方向,但最为尖锐者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杀伤力最大的指控是关于民粹主义与极权主义的关联。根据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的观点,民粹主义在时间维度上并非一开始就是当前这种高度贬义化的负面形象。美国民粹主义产生于1880~1920年期间的进步主义时代,在反资本集团垄断、重塑政府公信力和改善劳工工作条件等方面推动了进步运动的政治改革。直到二战后期,“很多个人和政党都乐意将自己定义为民粹主义的”,因为“民粹主义就等于受大众欢迎”,甚至直到20世纪中叶,被称为民粹主义者仍会让很多人感到骄傲,这代表着他们愿意站在人民一边,为人民申张权利(51)。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李普塞特在其《美国例外论》一书中将民粹主义列为五种美国民族精神之一,视为美国应该保持的精神和光荣。这种情况的缓慢改变始于美国在20世纪50年代开始的大规模的历史修正主义(historical revisionism)行动,一批冷战自由主义者(Cold War liberals)将美国19世纪的民粹主义运动描述为原始法西斯主义运动,赋予并固化了民粹主义的贬义内涵(如“乌合之众的政治”)。

美国历史学家理查德·霍夫斯塔特(Richard Hofstodter)是最早将民粹主义与法西斯主义关联起来的学者之一,他的著作《改革时代》(Age of Reform)从历史的角度对民粹主义展开批判,认为历史上的美国人民党运动是美国政治文化中固有的一种大众冲动在特殊时刻的突出体现。他提出了一项严厉的指控,即把美国19世纪末的民粹主义者定性为反犹主义者,认为他们将犹太人和高利贷者等同起来,作为当时美国反犹主义的核心主题(52)。由于反犹主义在历史上与二战时期纳粹德国的法西斯主义联系在一起,霍夫斯塔特的指控确立了民粹主义消极恶劣的新形象,使得民粹主义和恶名昭著的法西斯主义在术语上的组合越来越频繁。在20世纪50年代的冷战背景中,西方自由主义学者对极权主义(直接指向法西斯主义与共产主义)展开了联合围剿,具有乌托邦精神、集体主义底色的民粹主义也开始成为批判的对象,霍夫斯塔特甚至将民粹主义视为连接法西斯主义与共产主义的中间环节。民粹主义被认为是先天倾向于威权主义,有两大理由,其一,“作为其支撑的那个未被命名的实体,即不可说(unmentionable)的‘人民’,是威权主义的”(53),即亚里士多德(Aristotle)最早提出的,一旦人民成为统治者,他们就会成为“专制的”。其二,人民是不可分、无差异的抽象整体,它实际上无法成为真正的统治者,但却为具有威权人格的克里斯玛政治领袖提供了政治机会,为极权政治打开了大门。

在21世纪的当下,欧美主流思想与主流媒体沿袭了这一批判传统,继续将民粹主义与极权主义、威权主义威胁联系在一起,甚至连激进的左翼学者也认为民粹主义“在最近的事例中隐匿了长期的原始法西斯主义倾向”(54)。人们试图从委内瑞拉的乌戈·查韦斯(Hugo Chávez)、泰国的他信·西那瓦(Thaksin Shinawatra)、土耳其的埃尔多安或者美国的特朗普身上挖掘其威权人格;将当代民粹主义的风云再起视为阿历克西·德·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曾警告过的“多数暴政”正在成为现实;对于政党政治中民粹政党与领导人蛊惑人心的宣传、不妥协的反抗以及针对少数族群的侵犯等事实,视为违背自由民主价值的威权政治手段。

第二,民粹主义被认为打开了暴民政治的大门,以话语暴力破坏政治的理性基础。自由主义者对于大众的崛起及其对政治、文化生活的“干预”有着由衷的反感与恐惧。事实上,将“乌合之众”的恶名贴于人民头上并非起自著名的古斯塔夫·勒庞(Gustave le Bon),早在公元前6世纪,历史学家希罗多德(Herodotus)即认为“没有比不好对付的乌合之众更愚蠢和蛮横无礼的了”(55)。在他的时代,与他想法相似的大有人在。而在19世纪下半叶的法国哲学家伊波利特·丹纳(H.A.Taine)看来,“在每一次关键的起义中,都有类似的为非作歹之人和游手好闲之徒,有法律的敌人、野蛮人,还有鬼鬼祟祟的亡命之徒,……他们是公共或私人敌意的煽动者和实施者。”(56)以赛亚·伯林(Isaiah Berlin)看到的是民粹主义与民族主义的危险关系,认为前者“常常为盲目的仇外情绪和反理性主义提供土壤,促使其恶性生长”(57),忧心忡忡的奥尔特加·加塞特则宣布,“我们这个时代的典型特征就是,平庸的心智尽管知道自己是平庸的,却理直气壮地要求平庸的权利,并把它强加于自己触角所及的一切地方。”(58)两千多年来,思想家、政治家们关于人民形象的描述充斥着不由分说的贬损与怀疑之词,诸如一无是处、缺乏教养、放荡不羁、野蛮无理、愚蠢迟钝、冲动狂暴,在这些政治精英眼中,“人民”从来都不能根据理性来行动的,没有资格成为一种政治活动的主导力量。

这一群躁动且愚昧的“人民”让政治精英如此忧虑,以致美国宪法在如雷贯耳的开篇“我们,人民”(We,the people)之后,“每一个细则都是在谈如何牵制‘人民’,如何收敛人民的精神和智慧”(59)。美国的开国先贤们对大众政治参与、民主政治的极不信任以“麦迪逊民主”为典型,根据麦迪逊的观点,“‘人民’总是神经质的,情绪不稳定,缺乏足够的自我认识,所以唯智者才有能力决定国家的大政方针”,而所谓“我们,人民”的声明在麦迪逊的意义上或可解释为“我们,当选的、杰出的人民代表们”(60)。在以美国宪法为基础的理论主流中,民主被视为群氓的统治,共和则是由政治上成熟冷静的智者管理国家的最佳政体,“人民”在政治中有其作用,但“人民”的权力必须受到约束,因此需要通过民主的程序、制度来给予智者阶级阻止“暴徒”掌权的机会,关于代议政治的种种制度安排就是基于防范所谓民主的“多数暴政”之需。

在信奉自由民主的政治精英看来,民粹主义令人不安之处在于它将这样的人民“解放”出来,推上了政治舞台。因此,当民粹主义在全球化的时代再度兴盛之时,建制派精英纷纷加入对民粹主义的讨伐,他们重复着伯林、加塞特、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等人当年的控词,将民粹主义视为改变或消解现实结构、摧毁社会秩序的危险敌人,把民粹主义政治定义为蛊惑人心的政治。

第三,民粹主义被认为只知批判与否定,制度建设能力不足,无法形成系统理论和进行建设性的制度设计。在批评者眼中,民粹主义的可怕之处只在于它的动员效果和社会批判,它作为一种理念本身并不是强有力的,充其量只是一种内核单薄的意识形态(61),只有抽象的“人民”论述和偏狭的二元对立价值观。施米特认为“对政治的否定必然导致在政治实践中对任何可以想见的政治力量以及国家和政府形态均不予信任,但是又永远无法提出自己具体的国家、政府和政治理论。”(62)施米特的观点被用来批判民粹主义的空洞无力,自由派精英认为在政治实践中,民粹主义主张反对现政治、现体制和执政精英,尽管可能有民粹主义性质的文化、经济与社会政策,但并没有出现一种民粹主义政治,因为只存在民粹主义的政治批判,而政治批判不是政治本身。

民粹主义以反主流政治、反建制派著称,主张按照民众的意愿思考问题和提出诉求,它本身并不试图制定政治纲领或建立相关制度。批判者认为,冠以民粹主义之名的政治运动通常不是稳定的、导向正式的政治建设的运动,而“只是一种反复无常、准备不足的政治抵抗”(63)。在一场反抗性运动中,民粹主义领袖很少能够提出长远的发展目标,也缺乏具体的行动方案,通常只是为了适应现实而“随机应变”。民粹主义之不能建设,一是在于它没有可以凭借的充实而确定的理论体系,不具备利用累积的智慧来创建制度工具的能力,它可以任意涂抹到许多意识形态之上。二是它的政治手段并不足以解决现代社会中的复杂问题,更不用说提出一种有现实可行性的解决方案。当又一波民粹主义袭来,自由派学者认为它仍然止步于对现状的批判,左翼民粹主义对阶级政治和经济平等的强调缺乏系统可行的政策方案,右翼民粹主义对身份政治和认同危机的关注同样难以落实到具体的制度设计之上。选举中的特朗普可以大搞民粹动员,但上台执政后,其经济民族主义目标必须依赖于现实可行的政策,因此他不得不修正或放弃某些民粹主义主张,适应和融合建制派精英的既有政策。

由于制度建设能力的先天不足,民粹主义在政治实践中往往会以“还原政治”(politics of reduction)为归宿,也就是通过回归某种“初始”理念作为政治生活的指导(64)。这些“初始”理念或者是具有某种古典和纯粹意义的理念如自由放任、原教旨主义等,或者是以政治功能置换文化功能的理念如民族主义或种族主义。批判者指出,民粹主义没有确定的理论内核,所以要借用其他一些意识形态来强化它的政治动员能力,这种内在局限性使得它不得不依附于其他意识形态,最终消失在意识形态的汪洋大海。


四、西方民主政治的困境所在


当下,西方民粹主义与自由民主的主流政治之间正在展开一场旷日持久的战斗。主流政治对民粹主义的严厉指控和集体围剿,其动机不言自明,一是对“既有秩序的挑战者”予以反击和钳制,二是维护不断松动的主流价值、建制派利益以及既有政治秩序。众所周知,西方自由民主以竞争性政党选举为其标签,拒斥了更具合议性与公共性的其他民主形式。在欧美各国,各政党候选人为争夺选票各出奇招,为取悦民众而妄许不能兑现的诺言,尤其是在巨大的社会经济危机时期,当主流政党和建制派不能对民众的不安全感和社会生活的不平等现象提供有效的解决办法之时,那些试图利用简单办法蛊惑人心、动员大众的政客便获得了政治空间。在政党恶性竞争的制度环境中,民粹主义在欧美实质上已泯灭了最初的“人民至上主义”的价值内涵,成为了一种精心设计的政治策略、选举工具,甚至成为一种哗众取宠、刻意煽动的表演风格。

然而,西方民主政治的真正困境果真就是这一波民粹主义浪潮的大举进攻吗?事实上,主流政治和知识界在认识民粹主义的问题上存在两大误区,直接影响到对其政治困境的判断,影响到主流政党应对、化解民粹主义挑战的政治空间。

第一,民粹主义分析的方法论问题。由于民粹主义在概念上被视为一个泛泛之词,人们对其性质和内涵的理解十分多元,在使用上也是各不相同,民粹主义分别被解释为意识形态、政治信仰、政治运动、政治策略甚至政治风格等多种形态;人们对其在政治光谱上的定位也各有不同,有左翼与右翼之分,也有拒绝进行极化定位的。这种理解民粹主义的歧义性不利于将杂乱的现实问题纳入相对统一的概念之下进行考察并把握其发生规律。同时,关于民粹主义的研究策略本身也有缺陷,规范性分析致力于寻找关于民粹主义的一般理论,但是并不成功,常常是山头林立,莫衷一是,各种理论论述不是因为力求全面而过于含糊,就是因为力求清晰而过于狭窄。经验性分析也不尽如人意,迷失在形态各异的、不断发展的实践个案中,经验性的现象学分析仅限于解释特定个案,民粹主义总体上还不能成为一个有力的比较政治分析工具。

第二,对民粹主义产生根源的反思问题。西方主流社会清楚看到了民粹主义的破坏性,批判十分坚决,但是在两个层面上缺乏反思意识。在理论层面上,主流政治对民粹主义诉求的合理性、对民粹主义的认识论价值缺乏宽容理解,这妨碍了对体制局限性、合法性危机等问题的准确把握。民粹主义强调制度和规则并非民主的全部,主张将共同的集体认同和广泛的政治参与视为民主的核心(65),同时彰显了政治斗争的情感冲突一面。无视民主的这些侧面会使以自由主义、理性主义为前提的代议政治陷入困境。某种意义上说,任何政治集团都需要一定程度的“民粹主义”来加强自身合法性(66),在现实层面上,主流政治对于一些滋生民粹主义的现实问题的反思远远不够,这些问题包括财富分配是否公平、既有政党制度能否满足民众参与政治需求、新自由主义政治的话语霸权、全球化无法应对经济民族主义、传统价值和身份认同的需要,等等。在这些问题亟待解决之时,欧美主流学者、主流媒体却全力投入对民粹主义的围剿,呼吁加强民主力量的联合抵制,甚至不惜为民粹主义贴上法西斯主义的致命标签,力求迅速歼灭,实在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治标之策。

在西方政治生活中,对政治家的普遍不信任是常态,民粹主义这种反体制现象的出现是在所难免。然而,批判很易,反思很难,当主流社会批判以反建制、反精英、反移民或反全球化著称的民粹主义运动时,最需要思考的其实是为什么人民要去反对。在这个民主政治的时代,民主与它所衍生的民粹主义的关系复杂难解,恰如英国学者达仁多夫所说,“对于一个人来说是民粹主义,对于另一个人来说是民主,反之亦然”(67),当人们承认民主与民粹具有客观相对性时,应该看到民粹主义与主流政治之间存在着互为因果的关系,一味地鞭挞、围剿民粹主义并不能推卸主流政治在制度上、政策上失误的责任,执政精英如果无法从民粹主义声势浩大的反抗中思考其道义性和必然性,反思自身制度的漏洞和政策的失误,进而将所谓威胁性的东西化解为制度正常运作的积极条件,民粹主义这个敌人将永远不倒。就此而论,如果西方政治无法走出这种恶性对抗的历史循环,这才是它的真正困境。

注释:

①保罗·塔格特:《民粹主义》,第128页,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塔格特认为,“中心地带”是一种关于人民是谁和人民存在于哪里的政治隐喻,每一个国家都有政治和文化意义上的“中心地带”,民粹主义的出现意味着“中心地带”的发动。

②斯拉沃热·齐泽克:《抵御民粹主义诱惑》(上),《国外理论动态》,2007年第9期。

③吉姆·麦克盖根:《文化民粹主义》,第16页,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④Ernest Laclau,On Populist Reason,London,Verso,2005,p.47.

⑤⑧Ernesto Laclau,“Why Constructing a People is the Main Task of Radical Politics?”,Critical Inquiry Vol.32,No.4,Summer 2006.

⑥转引自安东·佩林卡:《右翼民粹主义:概念与类型》,《国外理论动态》,2016年第10期。

⑦Ernesto Laclau,“Why Do Empty signifiers Matter to Politics” in Ernesto Laclau,Emancipation(s),London:Verso books,1996,pp.36~46.

⑨奥尔特加·加塞特:《大众的反叛》,第6页、第71页,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⑩保罗·塔格特:《民粹主义》,第125页。

(11)Peter Wiles,“A Syndrome,Not a Doctrine:Some Elementary Theres on Populism”,in G.Ionescu and E.Gellner(eds.),Populism:Its Meanings and National Characteristic,London:Weidenfeld and Nicolson 1969,p.166.

(12)Marco D'Eramo,“Populism and the New Oligarchy”,New Left Review,Vol.82,No.4,July-Aug 2013.

(13)转引自林红:《民粹主义:概念、理论与实证》,第35页,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年版。

(14)吉姆·麦克盖根:《文化民粹主义》,第16页。

(15)Benjamin Moffitt and Simon Tormey,“Rethinking Populism:Politics,Mediatisation and Political Style”,Political Studies,Vol.62,No.2,2014.

(16)古斯塔夫·勒庞:《革命心理学》,第45页,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17)斯拉沃热·齐泽克:《抵御民粹主义诱惑》(上),《国外理论动态》,2007年第9期。

(18)Ionescu, & Ernest Gellner,“Introduction,” in Ionescu & Gellner(eds),Populism:Its Meaning and National Characteristics.The Macmillan Company,1969,pp.1~5.

(19)Edward Shils,“Populism and the Rule of Law”,University of Chicago Law School Conference on Jurisprudence and Politics,April 1954,Conference Series No.15,pp.99~107.

(20)Edward Shils,The Torment of Secrecy:The Background and Consequences of American Security Policies,The Free Press,1956.

(21)沃尔特·奥彻:《民粹主义与煽动》,《国外理论动态》,2016年第10期。

(22)安东·佩林卡:《右翼民粹主义:概念与类型》,《国外理论动态》,2016年第10期。

(23)沃尔特·奥彻:《民粹主义与煽动》,《国外理论动态》,2016年第10期。

(24)戴维·伊斯顿:《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第28页,人民出版社,2012年。

(25)(26)Ernesto Laclau,“Why Constructing a People is the Main Task of Radical Politics?”,Critical Inquiry,Vol.32,No.4,Summer 2006.

(27)(28)Slavoj Zizek,“Against the Populist Temptation”,Critical Inquiry,Vol.32,No.3,Spring 2006.

(29)(30)(31)卡尔·施米特:《政治的概念》,第45页、64页,第45页,第30、36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

(32)卡尔·施米特:《政治的概念》,第35页。

(33)G.Ionescu and E.Gellner(eds.),Populism:Its Meanings and National Characteristics,London:Weidenfeld and Nicolson,p.167.

(34)Slavoj Zizek,“Against the Populist Temptation”,Critical Inquiry,Vol.32,No.3,Spring 2006.

(35)Ernesto Laclau,“Why Constructing a People is the Main Task of Radical Politics?”,Critical Inquiry Vol.32,No.4,Summer 2006.

(36)E.Laclau,and C.Mouffe,Hegemony and Socialist Strategy,London:Verso,1985.

(37)理查德·霍夫斯达特:《改革时代——美国的新崛起》,第57页,河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38)Victor Ferkiss,“Populist Influences on American Fascism”,Western Political,Quarterly 10,1957.

(39)(41)Slavoj Zizek,“Against the Populist Temptation”,Critical Inquiry,Vol.32,No.3,Spring 2006.

(40)Michael Kazin,“The People,No”,The Wilson Quarterly Vol.29,No.3,Summer 2005.

(42)保罗·塔格特:《民粹主义》,第132页。

(43)周凡、李惠斌:《后马克思主义》,第174页,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年版。

(44)Mouffe C,Politics and Passions,London:Centre for the Study of Democracy,2002,p.8.

(45)(46)西摩·马丁·李普塞特:《一致与冲突》,第326页,第332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47)理查德·霍夫斯达特:《改革时代——美国的新崛起》,第15页。

(48)Mouffe C.,On the Political,London:Routledge,2005,p.24.

(49)“铁锈地带”(Rust Belt)指美国的宾夕法尼亚、威斯康星和密西根等中西部-五大湖区,这是美国传统制造业衰败、蓝领工人就业机会衰退的地区。“圣经地带”(Bible Belt)主要指美国的德克萨斯、佛罗里达等南部地区,这是保守的基督教福音派在社会文化中占主导地位的地区,2016年的美国大选中,这两个地区为特朗普当选提供了大批支持者。

(50)Barrington Moore,Liberal Prospects Under Soviet Socialism:A Comparative Historical Perspective,New York:Averell Harriman Institute,1989,p.25.

(51)(53)Marco D'Eramo,“Populism and the New Oligarchy”,New Left Review,Vol.82,No.4,July-Aug 2013.

(52)理查德·霍夫斯达特:《改革时代——美国的新崛起》,第63~64页。

(54)Slavoj Zizek,“Against the Populist Temptation”,Critical Inquiry,Vol.32,No.3,Spring 2006.

(55)Herodotus,The Histories,Book III,chapter 81,trans.London:George Rawlinson,1997,p.265.

(56)Ernesto Laclau,On Populist Reason,London:Verso,2005,pp.31~32.

(57)以赛亚·伯林:《启蒙的三个批评者》,第224页,译林出版社,2014年版。

(58)奥尔特加·加塞特:《大众的反叛》,第10页。

(59)(60)约翰·基恩:《生死民主》,第237页,第237~238页,中央编译出版社,2016年版。

(61)Cas Mudde,‘The Populist Zeitgeist’,Government and Opposition,Vol.39,No.4,2004.

(62)卡尔·施米特:《政治的概念》,第87页。

(63)李汉龟:《开放社会及其新敌人》,《第欧根尼》,2016年第2期。

(64)Jean Comaroff,“Populism and Late Liberalism:A special Affinity?” The Annals of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Political and Social Science,Vol.637,No.1,September 2011.

(65)Laura Grattan,“Chapter 6:Populism and the Rebellious Cultures of Democracy”,Radical Future Pasts:Untimely Political Theory,edited by Romand Coles,Mark Reinhardt,George Shulman,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2014,p.186.

(66)斯拉沃热·齐泽克:《抵御民粹主义诱惑》(上),《国外理论动态》,2007年第9期。

(67)Cas Mudde,‘The Populist Zeitgeist’,Government and Opposition,Vol.39,No.4,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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