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友孙 卢文娟:波兰西里西亚人争取族群地位问题评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853 次 更新时间:2019-06-06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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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友孙   卢文娟  

在欧洲,“少数民族”(national minority),“少数族群”(ethnic minority),“少数人”(minority、minorities)的概念是和中国国内“少数民族”相对应的三个主要概念。其中,“少数人”的概念较广,它一般是指“在民族或族裔、宗教、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1950年联合国“防止歧视暨保护少数族群小组委员会”和1978年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特别报告人凯博多蒂(Capotorti),对“少数人”(minority)的概念界定,都强调了“少数人”应具有“族裔、宗教和语言方面的特殊性”。[1]1992年联合国出台的“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宣言”,也被简称为“少数人权利宣言”。由此可见,“少数人”概念涵盖了在民族、族裔、宗教、语言一个方面或者多个方面具有独特特征的少数群体,即,它涵盖了“少数民族”和“少数族群”、“少数语言”群体和“少数宗教”群体。


由于不存在统一的“少数人”、“少数民族”、“少数族群”的概念,欧洲国家在确认“少数民族”和“少数族群”、“少数语言”群体和“少数宗教”群体方面有不同的标准,尤其是对“少数民族”、“少数族群”概念的确定及其区分,存在着很多不同的做法。在欧洲,大多数国家通常将这些群体称为“少数族群”。而波兰,则将“少数人”细分为“少数民族”、“少数族群”、“地区语言”等群体。然而,西里西亚人却不在这三个群体之内,由此引发了波兰国内外的众多争议。本文并不打算评析波兰对“少数人”的分类方法是否得当,而是参照波兰和国际上关于“少数民族”、“少数族群”的标准,分析西里西亚人的族群特性,在此基础上对波兰的族群标准和族群政策进行评析。


一、波兰的“少数民族”、“少数族群”标准


自从1795年被俄奥普三国瓜分之后,波兰历经了123年的亡国时期,在1918年才得以建国。亡国的剧痛使波兰在建国后执着地强调国家的“波兰特性”,对非波兰族人采取了排斥态度,使波兰成为在国际联盟中受到最多少数族群申诉的国家。[2]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中东欧国家普遍积极创立民族、语言同质的现代民族国家,波兰也不例外。波兰社会的共识是,波兰国家应由使用波兰语和信奉罗马天主教的人组成。[3]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经历了纳粹大屠杀的波兰又先后经历了排斥和驱逐德国人、乌克兰人,清洗和驱逐犹太人,排斥和同化罗姆人,同化西里西亚人等政策,[4]导致波兰的少数族群人口越来越少,波兰族人口比例则不断提高。据估计,从1918年到2000年,波兰的少数民族(包括少数族群)人口比例,从33%下降到了1%。[5]而2002年和2011年的人口统计显示,波兰的少数民族和少数族群的人口比例也只是稍高于1%,分别为1.23%和1.46%。[6]这种高达98%以上的主体民族比例,不仅在欧洲,在全世界也是名列前茅的。


冷战结束后,波兰在1997年通过了新宪法。宪法第35条要求保护“少数民族或族群”(national or ethnicminorities)的权利,即将“少数民族”和“少数族群”等同罗列而未加以区分。[7]根据波兰2002年的人口统计,被波兰政府承认的“少数民族或族群”为:卡拉伊姆族(Karaim)45人,兰科族(Lemko)5863人,罗姆族(Roma)12731人,鞑靼族(Tatars)447人,而生活在波兰北部沿海地区的卡舒比语(Kaszubi,Kashubians)使用者为语言少数群体,人数为52665人。由于卡舒比语言群体中认同“卡舒比族”的只有5100人,不到1/10,所以卡舒比人只被认定为一个语言群体,而未被考虑认定为少数民族或族群。而在这次人口统计中,认同为西里西亚族的有173153人(绝大多数居住在西里西亚地区),占当时波兰总人口(3823万)的约0.45%,而波兰所有少数族群人口只占全国总人口的1.23%;其中使用西里西亚语的人口只有6万左右。[8]根据该数据,波兰政府宣称自己的少数民族和少数族群人口在1%以下——因为卡舒比人只是地区语言群体,他们在族群上仍然属于波兰族。[9]但上述数据被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认为是波兰政府操纵的结果。[10]但即使按照这个数据计算,西里西亚人也占了少数族群总人口的36%,遥遥领先于其他少数族群人口。[11]根据波兰政府2011年的人口统计,波兰西里西亚人总人口为81.7万人,占波兰总人口的2.1%,占波兰所有“少数人”总人口的58%。[12]


2005年1月,波兰出台“少数族群、民族与地区语言法案”之后,[13]波兰将国内的“少数人”(minority)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少数民族”(mniejszo?ci narodowych,national minorities),一共有9个,即白俄罗斯族、捷克族、立陶宛族、德意志族、亚美尼亚族、俄罗斯族、斯洛伐克族、乌克兰族和犹太族;


第二类是“少数族群”(mniejszo?ci etnicznych,ethnic minorities),一共有四个,即卡拉伊姆人(Karaim)、兰科人(Lemko)、罗姆人(Roma)和鞑靼人(Tatars);


第三类是“地区语言群体”(spo?eczno?? pos?uguj?ca si?j?zykiem regionalnym, communityof the users of language Kaszubi),即生活在波兰北部沿海地区的卡舒比语群体。[14]


该文件将“少数民族”和“少数族群”区分开来,这在欧洲乃至全世界都是罕见的做法。“少数民族”是指,必须是一群波兰公民,他们共同满足如下条件:(1)在数量上少于波兰的其余人口;(2)在语言、文化或传统方面与其他公民有很大区别;(3)努力保护其语言、文化和传统;(4)知晓其历史、民族群体,并致力于表达与保护自己;(5)其祖先在波兰持续生活了100年以上;(6)认同某个民族国家。


而“少数族群”也同样应该满足6个条件,其中前5个条件和“少数民族”的条件完全一样,区别在于第6条,即——“不认同某个民族国家”。换句话说,“少数民族”必须有一个在国外由该民族建立的民族国家,即存在一个“母国”,而“少数族群”则不存在“母国”。和“少数族群”相比,“少数民族”拥有更高的政治权利,例如在国家议会选举中,“少数民族”的政党或组织的候选人,可以不受5%的当选门槛限制,而直接进入波兰议会。[15]


总体上看,波兰对于“少数民族”和“少数族群”的标准和国际较为认可的标准大致相符,例如它基本符合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特别报告人凯博多蒂(Capotorti)在《关于隶属于种族的、宗教的和语言的少数人权利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少数人”定义:“一个群体,它的人数在数量上少于该国的其余人口,在国家中处于非支配地位,它的成员——作为该国国民——在种族、宗教或语言特征上与其他人口不同,表现出(至少隐性地)团结感,并要求保护他们的文化、传统、宗教和语言。[16]差别主要是两点,其一,波兰的“少数民族”需要有一个以该民族为主体建立的“母国”,而“少数族群”则不能有一个这样的“母国”——这个标准在国际上比较少见,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有些群体——例如伊拉克、伊朗、土耳其等国的库尔德人,波兰的西里西亚人——无论如何都没法成为少数民族。不过,这个标准也不是完全没有根据。例如,2001年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的一个文件就规定,作为“少数民族”(nationalminority),一般需要有一个邻国作为其“母国”。[17]其二,波兰要求“少数民族”和“少数族群”必须在波兰持续生活了100年以上,欧洲大多数国家在少数族群居住时间方面,都是以第二次世界大战为分水岭,二战以后移民来的群体,哪怕其他方面符合“族群”的特征,也只被认为是“移民”或“新少数族群”,只有少数国家,例如匈牙利,才有与波兰相似的规定。可见,波兰的“少数民族”、“少数族群”标准要稍高于国际上较为认可的“少数人”标准。


二、西里西亚人的族群特性分析


根据波兰政府2011年的人口统计,波兰西里西亚人口总数为81.7万人,而使用西里西亚语的人口约为50.9万人。[18]西里西亚人在波兰社会被普遍认为是一个少数族群,而且也是最大的少数族群,西里西亚语则是除了波兰语之外使用人口最多的少数语言。但是长期以来,波兰政府都没有承认西里西亚人作为少数族群的地位以及西里西亚语作为地区语言的地位。因此,有必要对西里西亚人的族群属性进行深入分析,以客观而准确地把握不同方面的分歧所在。


根据上述波兰制订的少数民族和少数族群的标准,由于世界上并不存在着一个由西里西亚人为主体建立的民族国家,波兰的西里西亚人最多能够获得“少数族群”的身份。而“少数族群”的5个条件中的第1条“在数量上少于波兰的其余人口”和第5条“其祖先在波兰持续生活了100年以上”,西里西亚人都完全符合。争议在于第2-4条。其中第3条“努力保护其语言、文化和传统”、第4条“知晓其历史、民族群体,并致力于表达与保护自己”,主要是主观标准,和凯博多蒂定义中的“表现出(至少隐性地)团结感,并要求保护他们的文化、传统、宗教和语言”的意思接近;第2条“在语言、文化或传统方面与其他公民有很大差别”,则偏重于客观标准,和凯博多蒂定义中的“在种族、宗教或语言特征上与其余人口不同”相近。但波兰使用了“很大区别”一词,增加了主观色彩,抬高了认定少数民族和少数族群的门槛。


(一)西里西亚人作为“少数族群”的客观标准分析


波兰的“少数族群标准”的客观方面,主要是“在语言、文化或传统方面与其他公民有很大区别”,下面依次对西里西亚人的历史、语言、文化(包括传统、习俗)进行分析。


1. 西里西亚人的独特历史


在波兰,西里西亚是具有十分复杂历史的区域,它在大多数时候属于普鲁士、奥地利和波兰,而目前绝大部分属于波兰,只有极少的部分属于德国和捷克。西里西亚最早居民已无法考证。据研究,在西里西亚地区生活的较早居民是凯尔特人,他们在公元前4世纪就来到了今天波兰的弗罗兹瓦夫的斯莱扎山(Mount ?l??a)一带生活。[19]公元1世纪左右,日耳曼的一支鲁基人(Lugii)开始在西里西亚一带生活,而斯拉夫人则在公元7世纪左右来到这里。[20]公元9至10世纪,西里西亚地区先后被大摩拉维亚、摩拉维亚和波希米亚等王国统治。约990年,波兰皮亚斯特王朝将西里西亚并入波兰。在波兰分裂期间(1138-1320年),西里西亚地区成立了一个独立的西里西亚公国,但未得到波兰中央政府的承认。1335年,波希米亚王国占领西里西亚,继而又于1348年迫使波兰正式放弃了对西里西亚地区的统治权。1526年,西里西亚随着波希米亚王国归于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统治。16世纪,西里西亚民族初步形成,在一些正式文件中出现了“西里西亚民族”(theSilesian nation)的提法。[21]


1742年,普鲁士的腓特烈大帝在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中取胜,从奥地利获得了大部分西里西亚地区。这些地区后来组成了普鲁士的西里西亚省。普鲁士对西里西亚推行德国化政策。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上西里西亚在国联主导下,被分割为波兰部分、德国部分和捷克部分。[22]三个国家分别对其管辖范围内的西里西亚人,实行了不同程度的波兰化、德国化和捷克化。


1945年之后,波兰整个国家向西移动,一战后存留在德国的那一部分上西里西亚全部并入波兰,下西里西亚也基本上并入波兰,德国、捷克只保留了极少的部分。一个基本统一的西里西亚再度出现在一个国家之内。对于西里西亚人,波兰人并没有像对待德国人那样将他们驱逐出境,但也不允许他们自由选择返回德国。波兰政府对待西里西亚人并不像对待普通波兰人一样,而是将西里西亚人统称为“原住民”(Autochthons)或“不知自己波兰特性的波兰族人”(ethnic Poles unaware of their Polishness)或“地下德国人”(crypto-Germans)。而捷克将其境内的西里西亚人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归属为“捷克族”和“波兰族”,德国则将其境内的西里西亚人归入德意志族。[23]


冷战结束后,随着波兰的民主化进程,被压抑的西里西亚族群意识开始重新苏醒。虽然波兰官方没有承认西里西亚人为少数族群,但西里西亚族群的各种组织开始建立起来。1993年,德国承诺给予愿意返回德国的波兰、捷克等国的原德国居民以德国国籍。波兰和捷克均有西里西亚人——他们居住在原先德国统治的范围之内——选择返回了德国,而波兰和捷克政府对此基本采取了默认态度。不过,为了防止更多的西里西亚人返回德国而对上西里西亚地区——尤其是奥波莱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带来震荡,波兰政府承认波兰存在德意志民族,这些德意志族人大部分是生活在波兰西里西亚地区的西里西亚人。[24]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历史上,西里西亚确实有一定的独特性。首先,一战以后,尽管相对于德国和捷克来说,波兰对于西里西亚人的政治诉求采取了更为严厉的压制政策,但波兰仍然将西里西亚地区合并成了一个“西里西亚省”,并给予了“西里西亚省”较高的自治权:西里西亚省建立了自己的议会,有自己的财政部,除了外交事务和防务问题之外,西里西亚政府可以完全管理自己的内部事务。1945年5月6日,波兰政府出台法令,取消了西里西亚的高度自治地位。1990年波兰政权更迭以后,西里西亚自治运动再度出现。但波兰政府不再支持西里西亚的自治运动,并将西里西亚地区分割为以下几个省(Voivodship):大波兰省、小波兰省、下西里西亚省、卢布斯卡省、奥波莱省、西里西亚省。[25]其次,在历史上,西里西亚地区就是一个较为独立而特殊的经济区域。该地区从属于普鲁士的时期开始,就是一个仅次于鲁尔地区的重要工业基地,尤其是上西里西亚,甚至不逊于任何其他西欧地区的著名制造业基地。[26]即使在社会主义波兰时期和今天的波兰,西里西亚地区仍然是波兰工业化、城市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同时也是人口密度很高的地区,至今仍然以其经济发展程度较高而吸引着波兰其他地区的人前来就业和创业。


总之,从历史来看,西里西亚地区和西里西亚人的历史,与波兰国家和波兰人的历史并不完全一致;西里西亚地区的历史也与德国、捷克的历史不完全重合。它有自己独特的历史。据称,在普鲁士统治西里西亚期间,德意志人将西里西亚人称为“有水分的波兰人”(Wasserpollacken),而波兰人则认为西里西亚人“讨好德国人”。可见在那时,德国人和波兰人都认为西里西亚人不是波兰人或德国人,这个族群夹在德国和波兰中间两头受气。[27]至今,不少波兰人仍然将西里西亚人视为“边缘人”或“边界群体”。当人们询问西里西亚族人心中的祖国是哪里时,他们会说,他们没有祖国,但西里西亚是他们的家园。[28]“西里西亚自治运动”和“西里西亚民族联盟”的领导人杰吉(Jerzy Gorzelik)也曾多次表达自己认同西里西亚族而非波兰族的观点。[29]可见,土生土长的西里西亚人曾经在过去的80年里多次转变国家归属,但它们的族群仍然得以延续,它们的民族认同仍然很稳定。[30]


2. “西里西亚语”的发展状况


语言本身或者语言差别,并不是决定某个群体是否能成为一个民族的关键因素,例如世界上就存在着母语都是英语的不同民族。但语言的差别常常可以加强差异性和民族认同。在中东欧现代民族国家的建立过程中,独特的语言甚至被抬升为建设民族国家的条件之一,即只有那些有着独特语言(包括口语和书面语)的民族才有资格建立自己的民族国家。[31]西里西亚人并没有统一的语言,他们有的使用德语,有的使用波兰语,更多的人使用当地化了的斯拉夫方言,并夹杂一些德语词汇,即西里西亚语。这种语言同波兰语比较接近,但和波兰语在词汇、发音方面又有差异,普通波兰人听不懂。西里西亚语在历史上主要是一种口头语言,没有留下西里西亚语言的书籍;在字母、语法方面也没有形成一套成熟的语言体系。因此,长期以来,西里西亚语被波兰政府视为“波兰语的方言”之一,而不是一种地区语言,波兰的主流语言学界也持这一观点。[32]


不过,也有学者认为,西里西亚语是一种独特的语言,因为不论是德语群体还是波兰语群体,都无法听懂西里西亚语。[33]还有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反映了该语言的独特性:二战结束以后,出于对德国人的仇恨,波兰政府试图遣返所有的德国人,但首先需要识别谁是波兰人,谁是德国人。政府让那些可疑的人用波兰语朗诵基督教《主祷文》(Pater noster),很多西里西亚族人没有通过测试而被当作了德国人。[34]


冷战结束以来,一些西里西亚人开始对西里西亚语进行系统化,希望它能成为一种官方承认的地区语言。卡托维茨的西里西亚大学(the University of Silesia)大力加强了对西里西亚语的研究;1997年,弗罗兹瓦夫建立了下西里西亚大学(Universityof Lower Silesia),也积极进行西里西亚语言和文化研究。卡托维茨电台设立了一些固定的西里西亚语节目。2003年,在“西里西亚民族联盟”组织支持下,成立了“西里西亚民族出版社”,资助出版波兰语、德语和西里西亚语的书籍,并发行了一个波兰语、西里西亚语的双语期刊。2012年5月,上西里西亚10个民间组织成立了“上西里西亚理事会”(the Upper Silesian Council),提出了以下三项目标:正式承认波兰存在西里西亚民族;承认西里西亚语为一个地区语言;在波兰小学、中学和大学,应该有介绍西里西亚地区的内容。[35]


西里西亚人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2007年,“西里西亚民族联盟”成功向“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for Standardization)申请到了西里西亚语的语言代号(ISO693-3),这实际上使“西里西亚语”获得了国际承认。[36]2007年6月,美国国会图书馆(US Library of Congress)也承认了“西里西亚语”为一种“地区语言”。2009年,有标准拼写方案的西里西亚书面语言正式问世;2010年,出版了两本用于小学教学的西里西亚语言初级教程。[37]此后,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西里西亚语的教材和书籍,网络上的西里西亚语教学平台也开始陆续出现了。学习西里西亚语的人口也逐渐恢复和发展,到2011年,已有50万之多,远超2002时的6万。


西里西亚语言发展运动也受到了西里西亚一些地方政界的支持,例如卡托维茨地方议会在2008年就专门资助了西里西亚语言会议,以庆祝西里西亚语言被国际社会所承认。在2007年和2010年,一些卡托维茨地方议会的议员两度向波兰议会提交议案,希望波兰政府承认“西里西亚语”作为波兰“地区语言”的地位,但波兰中央政府第一次是拒绝了该议案,第二次则决定不予讨论该议案。


2012年5月,西里西亚族群代表写信给时任波兰总统图斯克,希望能启动政府与西里西亚族群之间的对话。7月,一些西里西亚族群组织向波兰议会再度提交了议案,希望承认西里西亚语作为“地区语言”的地位。官方没有作出回应。欧洲地区与少数语言宪章专家委员会,曾经要求波兰政府就西里西亚语的地位问题与西里西亚人举行对话,但波兰政府没有采取相应措施。[38]


不过,波兰官方文件使用了“西里西亚语”的语言代号ISO 693-3。[39]同年,波兰行政与数字化部承认西里西亚语是一种“传统语言”。这是近年来波兰在这个问题上的一些松动迹象。


波兰政府使用“西里西亚语”的语言代号,虽然是一种进步,但并不能算承认了西里西亚语;而波兰行政与数字化部将西里西亚语言称为“传统语言”,也正是谨慎地避免使用“地区语言”或“少数语言”的称谓。而且,波兰政府在承认“西里西亚语”为地区或少数语言方面,还存在较大的社会压力。例如,一些波兰人攻击那些研究西里西亚语或完善西里西亚语的学者为“敌人”“卖国贼”。[40]


3. 西里西亚人的文化独特性分析


虽然西里西亚文化运动常常受到所属的波兰、德国、捷克等国政府或多或少的压制,但西里西亚地区的文化运动自从19世纪开始就一直持续发展。这些文化运动的主题之一,就是宣传西里西亚地方文化,强调该文化与波兰文化、德国文化的差异,以唤醒西里西亚民族意识。


西里西亚在文化上具有边界地区特有边缘文化性质。该地区先后受到摩拉维亚、波西米亚、捷克、奥地利、普鲁士、德国、波兰等力量的统治,受到了多重文化的影响,因而形成了一种丰富多元又独具特色的文化特征。西里西亚人有着与波兰人、德国人不同的文化节日和文化活动,有不同于其他族群的烹饪方式,具有独特的民族服饰,还有专属该族群的民族习俗、名人、歌曲和戏剧。例如他们有庆祝15岁生日的各种活动;在周日晚上吃用薄肉片卷和红卷心菜做的饺子,几乎是每个西里西亚人家庭的必修课程。


在宗教方面,除了少数西里西亚人信奉新教之外,绝大部分西里西亚人和波兰人一样,对天主教有着强烈的感情和深度的虔诚,所以在宗教方面几乎无法区分普通波兰人和西里西亚人。不过,西里西亚人更加遵循天主教“亲生命”、“亲家庭”、“亲传统”、“亲道德”等传统价值观,他们比普通波兰人更加注重家庭关系和邻里关系。


(二)西里西亚人作为“少数族群”的主观标准分析


从19世纪起,西里西亚人就开始表现出明确的族群意识,并逐渐走向联合。但在一个多世纪里,西里西亚地区在大部分时间里被分割在德国、波兰和捷克统治之下,严重挫败了其民族联合进程。在社会主义波兰时期,波兰政府将波兰视为“单一民族国家”,在1950、1960、1970、1978和1988等历次人口统计中,并不统计“民族”,包括西里西亚人在内的各种族群意识,被淹没在大一统的“波兰人”的族类之中。


冷战结束之后,西里西亚人的族群意识开始逐渐复苏。1990年初,捷克出现了“摩拉维亚及西里西亚自治运动”,试图实现捷克境内的西里西亚人的自治,但在经过了短暂的高潮后,在新世纪逐步走向式微。而在波兰,西里西亚自治运动虽然遭受到一定的挫折,但仍然在发展之中。肇始于1990年1月的“西里西亚自治运动”党(RuchAotonomii Slaska,RA?),则试图将目前西里西亚地区的分散省份连接在一起,组成一个单独的省份,实现类似一战之后的西里西亚高度自治。1997年开始,该组织发动了很多活动。例如组织西里西亚人到上西里西亚的“圣安妮山”搞“圣山”集会活动;举行“3×TAK“(“3×是的”)活动,即,“自治、语言、民族游行示威活动”。有的极端份子甚至在活动中打出了德语“Oberschlesien”(上西里西亚)的口号,以强调该地区与波兰其他地区的差异,引起了一些冲突。


在2002年、2011年的人口统计过程中,“西里西亚自治运动”在西里西亚地区进行了大量宣传活动,鼓吹西里西亚人“有权表达自己的西里西亚族群身份”。在此影响下,从2002年人口统计开始,人们可以自由填写自己认同的民族或族群,一些西里西亚人选择了公开自己的西里西亚族群身份。[41]近年来出现的“上西里西亚理事会”(the Upper Silesian Council),在为争取西里西亚人族群地位和复兴西里西亚文化而努力;“为了西里西亚语”组织(For the Sake of the Silesian Language),“彩虹协会”(Danga)、“西里西亚民族联盟”组织等,也在积极为复兴西里西亚语言和文化进行持续不断的努力。


由于波兰政府的不妥协立场,争取西里西亚族群身份的运动一直未取得明显进展。近年来,“西里西亚自治运动”开始将活动重点放在参与地方事务上;而“西里西亚民族联盟”则致力于发展西里西亚语言,以争取波兰政府承认“西里西亚语”与“卡舒比语”一样,拥有“地区语言”的地位。


三、波兰政府对西里西亚人族群地位的基本观点——“Gorzelik and Others v. Poland案例”[42]分析


“Gorzelik and Others v. Poland案例”是西里西亚人注册“西里西亚民族联盟”组织的一个司法案例,它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21世纪初波兰政治生活中一个颇受关注的重大问题,也是冷战结束以来第一波西里西亚人族群觉醒运动的一个焦点问题。在本案例中,波兰政府、法院表达了自己对“西里西亚人”是否能作为一个少数民族或少数族群的基本看法。


本案例原告为三个认同自己是西里西亚人的波兰男性公民:杰吉(Jerzy Gorzelik)、鲁道夫(Rudolf Ko?odziejczyk)和埃尔温(Erwin Sowa),其中,杰吉和埃尔温生活在波兰的卡托维茨(Katowice),鲁道夫生活在离卡托维茨35公里的城市雷布尼克(Rybnik)。杰吉兼任“西里西亚自治运动”组织的领导人和“西里西亚省”的代言人。1996年12月11日,三人在190位西里西亚人的支持下,向卡托维茨地区法院申请注册“西里西亚民族联盟”组织。卡托维茨地区法院根据波兰“结社法”第13(2)条,将相关材料转送给卡托维茨市市长,向其征询意见。1997年1月27日,卡托维茨市市长将自己的反对意见提交给了法院:


从民族的角度看,我们并不存在“西里西亚人”。没有事实表明波兰存在着西里西亚族。将“西里西亚人”称为“少数民族”也违反了波兰宪法。“西里西亚人”只是意味着一个地区族裔群体,而不是一个民族……申诉人利用某些社会学的研究来证明波兰存在着“西里西亚族”(Silesian nationality),但这与其他很多科学研究是不相符的……如果批准该组织,意味着承认“西里西亚人”为一个少数民族,就要享受少数民族在教育、媒体等方面的权利,而这对于其他少数族群是有害的;而且这也意味着波兰回到了在波兰国家还未建立时期的部落主义状态之下。


市长还向卡托维茨地区法院展示了波兰内务部的意见信:波兰还没有批准欧洲委员会的“欧洲少数民族保护框架公约”,因此该公约在波兰无效;不论从历史角度还是从民族角度来看,西里西亚的居民都不能被认定为少数民族。


但卡托维茨地区法院并没有采纳市长的意见,而是允许申诉人注册“西里西亚民族联盟”组织,因为法院认为:不适合确定“西里西亚族”(Silesian nationality)和“西里西亚少数民族”(Silesian national minority)的准确含义,但一般的常识是认为存在着西里西亚族群,而且政府也没有否认西里西亚是一个少数族群(ethnic minority)。[43]


1997年7月2日,卡托维茨市长向卡托维茨上诉法院提起诉讼,9月24日,卡托维茨上诉法院在裁决中支持市长的观点,并做了如下解释:[44]


在国际社会,并不存在着关于“民族”(nation)和“少数民族”(national minority)的正式界定。西里西亚人显然属于一种有深度自我认同,包括文化认同的地区性群体,他们无疑是具有独特性的,但这些不足以让他们构成一个民族。他们从来没有被认为是一个民族,他们自己也从来没有试图按照“民族”的标准来创建自己的身份。而波兰其他人也未认同存在着“西里西亚民族”。他们只是被认为是地方性群体。在国际社会,波兰和法国、德国一样,常常被认为是单一民族国家(single-nation State),尽管波兰也存在着一些其他族群。


尽管波兰社会学家一般认为西里西亚人属于一种族群(ethnic group)和区域群体,同时也具有“民族”(nation)的一些特征,但西里西亚人也不符合“族群”的界定。“族群”(ethnic group)可以被理解为具有独特的语言、文化和某种社会联系,有区别于其他群体的自我意识、有专门的名称的群体。


卡托维茨上诉法院的某些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因为西里西亚人曾经明显地表达过它们自己对于“少数族群”或“少数民族”身份的追求。[45]


申诉人不服,于1997年11月3日上诉到波兰最高法院。1998年3月18日,最高法院裁定申诉人的申诉失败,并提出下述理由:


注册一个组织的前提条件,是该组织及其备忘录完全符合波兰国内法律以及波兰签署的国际条约。在本案例中,“西里西亚民族联盟”组织备忘录中,将西里西亚人称为“西里西亚民族”(Silesian nation)或“西里西亚少数民族”(Silesian national minority)是违法的。一般的感觉是,西里西亚人是一个族群群体(ethnic group),但从未被认为是一个民族群体,而且该群体也未表达过这种要求。


最高法院同意卡托维茨上诉法院关于“少数民族”(national minority)是一个法律术语的观点,尽管这个词语在波兰法律和一些国际公约中都没有界定。“欧洲少数民族保护框架条约”的解释报告也指出,个人民族身份的主观选择要与其民族身份的客观标准联系起来。因此,主观上认同自己归属一个社会并没有接受的民族,是存在问题的。个人虽然有权利选择自己的民族身份,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通过这种选择确立一种新的民族或少数民族。


在这里,波兰最高法院承认,波兰社会的普遍认识是,西里西亚人是一个族群群体。但是最高法院也认定,西里西亚人没有表达过成为“民族”的要求。申诉人不服,向欧洲人权法院上诉,欧洲人权法院大法庭认为,“少数民族”的定义是非常难以确定的,甚至包括“欧洲少数民族框架公约”在内的所有国际条约,都没有界定这个概念。而且,对于少数民族、少数族群和其他少数群体的确定,各国都有权根据自己的国情做出安排,国际条约也没有强制国家出台关于“少数民族”的定义。


由上可见,对于“西里西亚人”是否为“少数族群”,波兰国内意见并未完全统一,主要有以下意见:


卡托维茨市市长认为,西里西亚人只是一个地区族裔群体;


卡托维茨地区法院认为,一般的常识是认为存在着西里西亚族群(minority);


卡托维茨上诉法院认为,西里西亚人既不是一个少数民族,也不能算是少数族群;


波兰社会学家一般认为西里西亚人属于一种“族群”和区域性群体,而波兰民族学界认为西里西亚人只是一种地区群体;近年来也有不少波兰学者承认西里西亚人为一个少数族群群体。波兰内务部认为,西里西亚人不是一个少数民族,但对西里西亚人是否能作为一个族群则未作判断。波兰最高法院认为,西里西亚人是一个族群群体(ethnic group),但从未被认为是一个民族群体。波兰学者斯切潘斯基(Szczepański)的观点可谓代表了波兰社会的总体意见:西里西亚人是一个具有强烈族群色彩的族群群体,但它还没有完成“民族”的构建。[46]


四、各方声音


波兰西里西亚人的民族地位问题,也引起了欧洲学界和政治界的关注。大多数的意见,是希望波兰积极对待西里西亚人的呼声,承认西里西亚人作为一个少数族群甚至少数民族的地位。


欧洲人权委员会咨询委员会(the Advisory Committee)多次呼吁波兰政府采取更加开明的态度,发起对话协商该问题,它还呼吁波兰议会少数民族与族群委员会落实其2008年的一个倡议,就西里西亚人的语言、族群身份问题召开公开听证会。[47]但事后并没有出现进展,因为该问题既不是波兰议会少数民族与族群委员会的重要事项,也不是波兰议会的重要事项。


2008年欧洲委员会在一份白皮书中指出,虽然欧洲人权法院在Gorzelik and Others v. Poland案例中强调,多元性要求真正地承认和尊重多样性和文化传统、族群和文化身份、宗教信仰、艺术、文学、社会经济思想和观点。但是,仅仅强调多元性(pluralism)、宽容(tolerance)、宽厚(broadmindedness)等原则还是不够的,应该在保护文化多样性方面采取更加积极主动的、有组织的和广泛参与的措施;而跨文化对话则是实现多样性这个目标的一个主要手段,缺乏这个手段,就很难保护每个人的自由与福利。[48]


比利时鲁汶大学学者朱莉·林格尔海姆(Julie Ringelheim)专门谈到了Gorzelik and Others v. Poland案例及西里西亚人的族群地位问题,她认为,尊重少数族群文化也是多元性和民主社会的基本要求,多元性不仅是思想和观点的多样性,它还要求真正地承认和尊重多样性和文化传统、族群和文化身份等。尽管有的学者认为,集体的文化身份是自然形成的,它由集体所有成员共同拥有的一些客观的核心特点所构成,但大多数学者认为,集体文化身份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一种社会现象,它是在历史和政治过程中构建而成的,而且这种文化身份的社会构建过程永不停息。因此,这种稳定性与文化身份的变动性、模糊性和开放性也并不是矛盾的。也就是说,波兰西里西亚人的集体身份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它可以从一个地区性群体“构建”为一个族群或民族群体。[49]


圣安德鲁斯大学学者托马斯·卡穆色拉(Tomasz Kamusella)认为,西里西亚人的族群地位问题是检验波兰民主好坏的石蕊试纸。长期以来,波兰固守自己的标准,在承认西里西亚人为“少数族群”或承认西里西亚语为“地区语言”的问题上始终不肯做出任何让步,这种僵硬的立场违背了波兰已经签署的“欧洲少数民族保护框架公约”和“欧洲地区与少数语言宪章”的精神。[50]他认为,当波兰社会出现真正的社会需要时,波兰政府并没有去认真应对,而是滥用法治否决了西里西亚人的权利。波兰政府这么做,是担心西里西亚地区最终会走向脱离波兰的结果,而事实上,从“西里西亚民族联盟”和“西里西亚民族联合会”的备忘录、活动和出版物中,都没有表现出任何脱离的意图。他建议,波兰政府应该放弃对国家“纯洁性”的过度追求,积极遵守国际义务,最好在欧洲委员会以及一些相关的国际非政府组织的监督下,由西里西亚地区组织的代表和波兰政府的代表举行谈判,来解决西里西亚人的身份问题。[51]


五、评述与展望


其实西里西亚人族群地位问题本身并不复杂。目前,从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来看,西里西亚人已经基本具备了波兰和国际社会关于“少数族群”的标准,而波兰国内和国际方面的多数观点也认为,西里西亚人是一个族群群体,但其作为一个“民族”的构建还远未完成。即使波兰官方,也存在着认同“西里西亚人”为一个族群的观点。但波兰中央政府目前仍然认为西里西亚人只是一个区域性群体,西里西亚语不过是波兰语的一种地方方言。因而,西里西亚人的族群地位在现阶段出现了僵局。波兰学术界在分析波兰的民族和族群问题时,不是去积极讨论西里西亚人和卡舒比人的族群地位问题,而是常常有意地回避该问题。[52]


实际上,西里西亚族群地位问题的关键有两个:第一,波兰不承认西里西亚人——一个社会多数意见认为存在着的族群——的少数族群地位,其主要考虑是什么,是否有可能变化?第二,如果“少数族群”或“少数民族”没有一个通用的国际标准(包括欧洲的标准),是否意味着各国可以自由采取措施确定哪些群体属于“少数族群”或“少数民族”?


首先,关于波兰不给予西里西亚人族群地位的内在原因。波兰的“少数族群、民族与地区语言法案”要求“少数民族”必须有一个母国,实际上剥夺了西里西亚人成为“少数民族”的可能。至于波兰的这个标准是否专门针对西里西亚人,无法从表面事实去判断。而波兰不承认西里西亚人为一个“少数族群”,则主要与其追求国家的“民族纯洁性”有关。在2011年人口统计之后,波兰再度骄傲地宣布自己是“民族、语言同质性国家”(ethnolinguisticallyhomogenous)。[53]一些学者也注意到,尽管波兰签署了少数民族保护的一些国际文件,但并没有很好地遵守其精神,因为波兰应对民族问题的直接反应和持续目标,就是推进深植于波兰政治和行政系统之内的民族同质性。[54]当前,波兰的少数族群教育制度和20世纪30年代后期差不多,和法国的“共和模式”类似,具有一定的同化色彩。例如在那些“少数族群学校”,每周也只有2-3个小时用少数族群语言授课,其余时间仍然是用波兰语授课。[55]如果承认西里西亚人为少数族群,必然使其民族同质性大大降低。而且,由于西里西亚问题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波兰政府认为这可能会对其国家建设构成某种威胁,因而波兰政府在是否承认“西里西亚人”为“少数族群”或“少数民族”的问题上,抱有高度的警惕。[56]


在这样的背景下,就不难理解波兰法院和政府对于“西里西亚民族联盟”申请注册时的警惕心理了。西里西亚人一旦获得了“少数民族”的地位,对于波兰的民族国家建设是不利的。它与其他存在母国的少数民族不同的是,那些少数民族基本都是由于国家地理位置变动而成为波兰的少数民族的,他们人数稀少,并且与固定的领土结合并不紧密,因而不大可能出现某个少数民族带着领土一起脱离波兰的可能性。而西里西亚人则是一个在固定地域生活的世居性群体,而且它还在过去成立过单独的国家和实现过高度的自治。这种民族类似于英国的苏格兰、西班牙的加泰罗尼亚,通常被认为存在着潜在分离的可能性。由此,波兰政府的担心也是可以理解的。


关于第二个问题——在没有“少数族群”或“少数民族”的统一标准的情况下,各国是否可以自由采取措施确定哪些群体属于“少数族群”或“少数民族”?目前,欧洲地区和国际层面都没有关于“少数族群”、“少数民族”的统一定义或标准,其结果是,虽然波兰制定的少数民族、少数族群标准很高,但包括欧洲人权法院在内的欧洲国际机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等国际组织也不能说好说歹。虽然欧盟在1993年出台的“哥本哈根入盟标准”中,将少数民族保护作为加入欧盟的条件之一,但事实证明,欧盟对“少数民族保护”这项标准并没有硬性要求。在少数民族保护标准方面,包括欧盟在内的欧洲地区性组织,基本上采取了欧洲委员会的标准和立场,即赋予每个国家自由认定需要保护哪些少数民族、少数族群、地区语言或少数语言的权利。《欧洲少数民族保护框架公约》也明确赋予了各缔约国识别和确认哪些群体属于“少数民族”的权利。而欧洲人权法院在处理Gorzelik and Others v. Poland案时也认为,由于国际上不存在“少数族群”、“少数民族”的界定,缔约国可以根据自己的国情去界定哪些群体属于少数民族或少数族群。这可以说是欧洲少数民族保护标准方面的一个巨大缺陷,而波兰的“西里西亚人”则在很大程度上正是这个缺陷的“受害者”。


那么,当某个少数族群在“客观上”具备了少数族群的特征,作为主权国家,有没有权力不承认这种“客观事实”呢?


早在1935年,国际联盟的常设国际法院在“阿尔巴尼亚少数族群学校”案例[57]中就表示,少数族群的存在是一个“历史事实问题”,而不是一个“法律问题”。也就是说,国家没有权力去决定在它的境内是否存在着某个少数族群,而是应由“历史事实”来决定。国际联盟常设国际法院的这个原则被联合国所继承,体现在1989年通过的“儿童权利宣言”、1992年通过的“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宣言”等文件之中。欧安组织少数民族事务高级委员也表达过类似观点。[58]另外,根据联合国人权委员会(TheUN Human Rights Committee)的意见,一个国家是否存在着某个少数族群,并不需要依赖于国家的认定。[59]


而且,即使国家不承认一个满足了少数族群的标准群体,也不能免除其保护这个少数族群的责任和义务。[60]而且,根据欧安会议1990年“哥本哈根文件”提出的“少数族群自我认同理念”,每个人可以自由选择归属于哪个族群,它是一个个人选择,而不需要外界的指定。[61]1994年,人权观察组织也在报告中强调,少数族群身份是由个人决定的,不是由国家决定的。[62]


那么,如果国家并不能判断一个少数族群的存在是否属于“历史事实”,或者说无法判断某个少数族群是否真实存在,那该怎么办呢?英国兰卡斯特大学学者史蒂文·惠特利(Steven Wheatley)指出,解决这个问题其实非常简单,可以从“少数族群自我认同理念”出发,看有多少人实际上认同自己归属这个族群。[63]但最少需要多少人,国际上并没有统一标准,凯博多蒂的定义中也没涉及到这个标准。这仍然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瑞典政府曾经设定过100人的下限,而波兰的个别少数族群也不过只有几十个人而已。不过,1953年联合国防止歧视与少数民族保护小组委员会指出,作为“少数民族”,必须具有保持其传统特征的“足够人口”。[64]《欧洲少数民族保护框架公约》第10(2)、11(3)、14(2)规定要有“相当数量”的人口(substantial numbers),以使他们能够保护其群体身份和特点而不被主体民族所淹没。而根据2011年的人口统计,波兰的西里西亚人口为81.7万以上,而且在历经多个世纪不同国家的统治,它仍然能保持自身的传统和族群认同,从这点上看,笔者认为它完全达到了作为少数族群的“足够人口”。


总体看来,在少数民族和族群保护方面,欧洲层面的国际制度仍然属于一种弱势制度。理论上,缔约国也应该本着由“历史事实”决定的原则来确定某个少数民族或族群是否存在,但缔约国可能偏向主体族群的利益、国家安全或主观印象,对“历史事实”做出其他解释,这就可能弱化由“历史事实”决定少数民族、少数族群身份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对此,欧洲国际组织也无法采取有力措施。


今后,随着形势的发展,双方可能都做出一定的妥协,通过接触和协商解决该问题。对于双方来说,较为现实的选项是,努力使“西里西亚语”获得和“卡舒比语”类似的地位,但这点仍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一是西里西亚语发展的程度,即它是否在各方面具备了一种单独语言的要素,或说是否具备了作为一种地区或少数语言的标准。二是波兰政府,尤其是波兰主体民众能否接受。而更远的方向和选项,则是确定西里西亚人为波兰的一个“少数族群”的问题。尽管国际社会、波兰国内社会已表示,西里西亚人基本上可以算是少数族群,但要获得波兰政府的承认,仍将有很长的路要走,因为这不仅将涉及到少数族群在文化、经济、社会、政治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分配问题,还涉及到一些高级政治问题,例如国家认同、地区自治等[65]。总之,正如波兰学者帕威尔·波别林斯基(Pawe? Popieliński)所指出,随着波兰社会政治条件的改善,波兰社会、波兰领导人对西里西亚问题认识的加深,承认西里西亚语为“地区语言”以及承认西里西亚人的“少数族群”地位,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66]


当然,不论是西里西亚人,还是波兰社会、波兰政府,都会将西里西亚人的诉求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防范分离主义及独立倾向。有人认为,“西里西亚”族群意识和“波兰特性”具有一定的内在冲突。[67]尽管言之过激,但从近年西里西亚人争取族群地位的发展态势来看,如果不采取谨慎的态度,则很可能跑偏方向,站到“波兰特性”的对立面。例如近年已经出现了一些西里西亚人发起的主张分离主义的极端政党或政治势力,也出现了一些将族群问题扩展为西里西亚地区问题,试图实现联省高度自治的倾向,这反而不利于西里西亚人族群地位问题的解决。


注释:

[1] UN Doc.E/CN.4/Sub.2/85, see T.H.Bagley. General Princles and Problems in the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 ofMinorities, Geneva:Imprimeries Populaires, 1950, pp.180-181; FrancescoCapotorti, Study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Belonging to Ethnic, Religious and Linguistic Minorities, United NationsPubns, 1991, p.96.

[2]Leo Cooper, In the Shadow of the Polish Eagle,Palgrave Publishers, 2000, p.47.

[3]Tomasz Kamusella, “Polandand theSilesians. Minority Rights à la carte?”, Journalon Ethnopolitics and Minority Issues in Europe, 2012, Vol.11, No.2, pp.42-74.

[4] Tomasz Kamusella, “Ethnic Cleansing in Silesia1950-89 and the Ennationalizing Policies of Poland andGermany”, Patterns of Prejudice, 1999, No.2, pp.51-73.

[5] Tomasz Kamusella, “Polandand the Silesians: Minority Rights à la carte?”

[6]与2002年只统计非波兰族人口不同的是,2011年的统计口径比较复杂,它分别统计了:既认同波兰族身份同时又认同其他某个族裔身份的群体;首先认同波兰族身份,同时又认同少数族群身份的群体;首先认同少数族群身份的群体;只认同某个少数族群身份的群体等。在本文中,2011年的数据笔者撷取的是只认同少数族群的群体。参见“Ethnic minorities in Poland”, https://en.wikipedia.org/wiki/Ethnic_minorities_in_Poland

[7] The Constitution of theRepublic of Poland, 2 April 1997, http://www. sejm.gov.pl/prawo/ konst/angielski/kon1.htm

[8] Tomasz Kamusella, “Polandand the Silesians: Minority Rights à la carte?”;2002年的波兰人口统计具体数据参见G?ównyUrz?d Statystyczny Raport z Wyniki Narodowego Spisu Powszechnego Ludno?ci iMieszkań 2002;或参见Ethnicminorities in Poland, https://en.wikipedia.org/wiki/ Ethnic_minori ties_in_Poland

[9]Lucyna Nowak edited,G?ówny Urz?dStatystyczny, Ludno??, Stan i strukturaspo?eczno-demograficzna, Narodowy Spis Powszechny Ludno?? I Mieszkań 2011, https:// www.stat.gov.pl/gus5840_14076_PLK_HTML.htm

[10] Committee on the Elimination of Racial Discrimination, “International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Racial Discrimination:Consideration of Reports Submitted by States Parties under Article 9 of theConvention: Concluding Observations of the Committee on the Elimination ofRacial Discrimination”, United Nations, June 2, 2003, www.unhcr.org/ cgibin/texis/vtx/refworld/rwmain?page=publisher&docid=3f2738c84&skip=0&publisher=CERD&querysi=poland&searchin=title&display=10&sort=date

[11] G?ówny Urz?d Statystyczny, Raport z wyników Narodowego SpisuPowszechnego Ludno?ci i Mieszkań, 2002.

[12] G?ówny Urz?d Statystyczny, Raport z wyników. Narodowy Spis Ludno?cii Mieszkań 2011, http://www.stat.gov.pl/gus/5840_13164_PLK_HTML.htm

[13] ACT of 6 January 2005 on national and ethnic minorities and on theregional languages (Ustawa o mniejszo?ciach narodowych i etnicznych oraz oj?zyku regionalnym), http://ksng. gugik.gov.pl/english/files/act_on_national_minorities.pdf

[14] Charakterystyka mniejszo?ci narodowych ietnicznych w Polsce,Mniejszo?ci narodowe i etniczne ministerswo spraw wewn?trznych iadministracji, http://mniejszosci.narodowe.mswia. gov.pl/mne/mniejszosci/charakterystyka-mniejs/6480,Charakterystyka-mniejszosci-narodowych-i-etnicznych-w-Polsce.html

[15] Roczniok, Andrzej, ed. ZLNS –Zwi?zek Ludno?ci Narodowo?ci ?l?skiej w dokumentach, Cz??? I, Zabrze: Narodowa Oficyna?l?ska, 2012.

[16] Francesco Capotorti, Study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Belonging toEthnic,Religious and Linguistic Minorities,United Nations Pubns, 1991, p.96.

[17] “Pamphlet No.9: The High Commissioner on National Minorities of theOrganization for Security and Cooperation in Europe”,https://www.ohchr.org/Documents/Publications/Guide Minorities9en.pdf

[18]波兰国家统计局数据,参见“Raport z wyników. Narodowy Spis Ludno?ci i Mieszkań 2011”, G?ówny Urz?dStatystyczny.http://www.stat.gov.pl/gus/5840_13164_PLK_HTML.htm

[19] Marek Czpliński,Historia ?l?ska, WydawnictwoUniwersytetu Wroc?aw skiego, 2007, pp.34-35.

[20] Ibid.

[21] K. Kwa?niewski, “Jeszcze o narodowo?ci ?l?skiej”, In Nijakowski, Lech. ed, Nadci?gaj??l?zacy, Czy istnieje narodowo?? ?l?ska,WarszawaNaukowe Scholar, 2004,pp.69-89.

[22]参见杨友孙:“国际联盟‘民族自决’原则的欧洲实践考察”,《历史教学问题》,2014年第5期。

[23] Wanatowicz, Maria Wanda, “Od indyferentnej ludno?ci do ?l?skiejnarodowo?ci? Postawy narodowe ludno?ci autochtonicznej Górnego ?l?ska w latach1945-2003 w ?wiadomo?ci spo?ecznej”, Prace Naukowe Uniwersytetu ?l?skiego wKatowicach Series, Vol.2224, Katowice: Wydawnictwo Uniwersytetu ?l?skiego,2004.转引自TomaszKamusella, “Poland and the Silesians: Minority Rights à la carte?”

[24] Wanatowicz, Maria Wanda, “Od indyferentnej ludno?ci do ?l?skiejnarodowo?ci? Postawy narodowe ludno?ci autochtonicznej Górnego ?l?ska w latach1945-2003 w ?wiadomo?ci spo?ecznej”

[25]其中,奥波莱省和西里西亚省又称为“上西里西亚”,而今天德国的下西里西亚上卢萨蒂亚(Oberlausitzkreis)、霍耶斯韦达(Hoyerswerda)和波兰的下西里西亚省,被统称为“下西里西亚”。其中,上西里西亚的族群意识和自治意识要强于其他地区。在19世纪中期德国占领时期,一些上西里西亚人还曾试图建立一个“上西里西亚共和国”。

[26]西里西亚地区的工业化发展状况,参见Nóra Baranyai, Gábor Lux, “Upper Silesia: The revival of atraditional industrial region in Poland”,Regional Statistics, 2014, Vol.4, No.2, pp.126-144.

[27] A. Faruga, “Czy ?l?zacy s? narodem? Przemilczana historia Górnego?l?ska”, In Nijakowski Lech. ed, Nadci?gaj??l?zacy, Czy istnieje narodowo?? ?l?ska,WarszawaNaukowe Scholar, 2004,pp.157-164.

[28]“Heimat”为德语,是故土、故园、家园的意思。Gorzelik, J, “Ruch?l?ski–mi?dzy nacjonalizmem i regionalizmem”, In Nijakowski, L.M. ed., Nadci?gaj? ?l?zacy, Warszawa: Wydawnictwo Naukowe Scholar, 2004, pp. 15-34.

[29] Jan Ciienski, “Silesian push for autonomy testsPoland’s unityahead of polls”, Financial Times,January 5, 2014.

[30] K. Heffner, “Ethnically mixed regions in the Polish conceptions ofregionalization: the Opole region in Silesia”, Region and Regionalism, 1999, No.4, pp.71-83.

[31] Tomasz Kamusella, Motoki Nomachi, “The Long Shadow of Borders: TheCases of Kashubian and Silesian inPoland”, Eurasia Border Review, 2014, Vol.5, pp.35-60.

[32] L.M. Nijakowski, “O procesach narodowotwórczych na ?l?sku”, InNijakowski, L.M ed. Nadci?gaj? ?l?zacy,Warszawa: Wydawnictwo Naukowe Scholar, 2004, pp.132-156.

[33] Wojciech Janicki, “Minority Recognition in Nation-States—The Caseof Silesians in Poland”, in Tomá? Drobík, Monika?umberová edited, Chapters of ModernHuman Geographical Thought, Cambridge Scholars Publishing, 2009, pp.155-184.

[34] Wojciech Janicki, “Minority Recognition in Nation-States—The Caseof Silesians inPoland”.

[35] Miros?awa Siuciak, “Czy w najbli?szym czasie powstanie j?zyk?l?ski”?, Poznańskie Studia PolonistyczneSeria j?zykoznawcza, 2012, No.19.

[36] Tomasz Kamusella, “Polandand the Silesians: Minority Rights à la carte?”;“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批文,参见“Request for Change to ISO 639-3 Language Code” (2007), SILInternational Office of Language Information Systems, Andrzej Roczniok, http://www.sil. org/iso639-3/cr_files/2006-106.pdf

[37] Tomasz Kamusella, “Polandand the Silesians: Minority Rights à la carte?”

[38] “European Charter for Regional or Minority Languages: Applicationof the Charter inPoland”,Council of Europe, 2011, www.coe.int/t/dg4/education/minlang/Report/EvaluationReports/PolandECRML1_en.pdf

[39] “Rozporz?dzenie Ministra Administracji i Cyfryzacji z dnia 14lutego 2012 r. w sprawie państwowego rejestru nazw geograficznych”, February14, 2012, Dziennik Ustaw Rzeczypos -politejPolskiej, http://isap.sejm.gov.pl/DetailsServlet?id=WDU20120000309

[40] Miros?awa Siuciak, “Czy w najbli?szym czasie powstanie j?zyk?l?ski?”

[41] Pawe? Popieliński, “Etniczno?? i narodowo?? rdzennych mieszkańcówGórnego ?l?ska po 1989 roku”, Poznańskie Studia Slawistyczne, NR 8/2015.

[42] “Case of Gorzelik and Others v.Poland, Application No.44158/98”, Judgment Strasbourg (Grand Chamber), 17February 2004, http://www.menschenrechte.ac.at/orig/04_1/ Gorzelik_ PL.pdf

[43]需要注意的是,政府代表曾经在协调会上驳斥过西里西亚人是一个“少数民族”。“Caseof Gorzelik and Others v.Poland,Application no. 44158/98”

[44] “Case of Gorzelik and Others v.Poland, Application No.44158/98”, paragraph 32.

[45]一些波兰学者也认为,在Gorzelik andOthers v. Poland案例中,西里西亚人注册“西里西亚民族联盟”组织,实际上已表明了西里西亚人追求“民族身份”的愿望。参见Anna?liz, Marek S. Szczepański, “Ethnicityand Nationality, a Sociological Case Study of the Upper Silesians’ Group”, Przegl?d Zachodni,2014, No.II.

[46] M.S. Szczepański, “Regionalizm górno?l?ski: los czy wybór?”, InL.M. Nijakowski ed. Nadci?gaj? ?l?zacy,Warszawa: Wydawnictwo Naukowe Scholar, 2004, pp.90-115.

[47] Sprawozdanie z 30. posiedzenia Sejmowej Komisji Mniejszo?ciNarodowych i Etnicz- nych z dnia 3 grudnia 2008.

[48] Council of Europe, “White Paper on Intercultural Dialogue: LivingTogether As Equals in Dignity”, Launched by the Council of Europe Ministers ofForeign Affairs at their 118 the Ministerial Session, Strasbourg, 7 May 2008, https://www.coe.int/t/dg4/intercultural/source/white%20paper_final_revised_en.pdf

[49] Julie Ringelheim, “Identity Controversies Before the European Courtof Human Rights: How to Avoid the Essentialist Trap?”, German Law Journal, 2002, Vol.3, No.7.

[50]“欧洲少数民族框架公约”和“欧洲地区与少数语言宪章”分别于2001年、2009年经过波兰批准而生效。

[51] Tomasz Kamusella, “Polandand the Silesians: Minority Rights à la carte?”

[52] Marek Barwiński, “The Ethnic Structure of Poland in GeographicalResearch”, Geographical Polonica,2015, Vol.88, Issue 1, pp.41-63.

[53]根据波兰2011年的人口统计,波兰的少数民族和少数族群不到波兰总人口的1.5%。但是,如果将西里西亚人算成少数族群,波兰的少数民族和少数族群比例将上升为3.6%左右。而且实际上认同西里西亚人的人口还要远远超过官方统计的西里西亚人的人口。“Raport z wyników. Narodowy Spis Ludno?ci i Mieszkań 2011”, G?ówny Urz?d Statystyczny, http://www.stat.gov.pl/gus/5840_13164_PLK_HTML.htm

[54] Tomasz Kamusella, “Polandand the Silesians: Minority Rights à la carte?”

[55] Tomasz Kamusella, “Poland:The Reluctant Shift from a Closed Ethnolinguistically Homogenous NationalCommunity to a Multicultural Open Society”, In Elena Marushiakova editd, Dynamics of National Identity andTransnational Identities in the Process of European Integration,UK: CambridgeScholars Publishing, 2008, pp.1-25.

[56] Pawe? Popieliński, “Etniczno?? i narodowo?? rdzennych mieszkańcówGórnego ?l?ska po 1989 roku”, Poznańskie Studia Slawistyczne, NR 8/2015.

[57] “Minority Schools in Albania”, Advisory Opinion, PCIJ (Apr. 6,1935), in ManleyO. Hudsonedited,World Court Reports: A Collectionofthe Judgment Orders and Opinionsofthe Permanent CourtofInternational Justice, 1932-1935, pp.484-512.

[58] “High Commissioner on National Minorities of the Organization forSecurity and Cooperation in Europe, Pamphlet 9”, http://www.ohchr.org/Documents/Publications/GuideMinorities9en.pdf

[59] Human Rights Committee, “General comment No.23: Article 27(Rightsof minorities)”, 1994, para 5.2.

[60] Francesco Capotorti, Study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Belonging toEthnic,Religious and Linguistic Minorities, United Nations Pubns, 1991, p.96.

[61] Ibid, p.97.

[62] “Report of Human Rights Watch, Helsinki Denying Ethnic Identity:The Macedonians of Greece”, April 1994, https://www.hrw.org/sites/default/files/reports/GREECE945.PDF

[63] Steven Wheatley, “Democracy, Minorities and International Law”, Legal Studies, Vol.26, No.4, December 2006.

[64] “UN Doc.E/CN.4/703(1953), para.200”, cited in Javaid Rehman,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Law: A Practical Approach,England:PearsonEducation Ltd, 2003, p.300.

[65]根据波兰2011年4月12日出台的“议会选举法”第133、134条,波兰的“少数民族”有权豁免5%的议会当选门槛,而“少数族群”无此特权。参见Parliamentary Election Law, “the Act of April 2001 on Elections tothe Sejm of the Republic of Poland and to the Senate of the Republic of Poland”,http://www.legislationline.org/ documents/id/4543

[66] Pawe? Popieliński, “Etniczno?? i narodowo?? rdzennych mieszkańcówGórnego ?l?ska po 1989 roku”, Poznańskie Studia Slawistyczne, NR 8/2015.

[67] Miros?awa Siuciak, “Czy w najbli?szym czasie powstanie j?zyk?l?s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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