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光斌:政治学研究范式的转型:从 “求变” 到 “求治” ———政治学学科史的视角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646 次 更新时间:2019-03-13 10:06

进入专题: 政治思想史   公民社会  

杨光斌 (进入专栏)  


政治思想史是政治学的重要资源,而东西方政治思想史的性质差别就决定了东西方政治理论的不同特点。西方思想史因西方社会性质的不断变革而变化,反过来,思想观念的变化也不断改变着政治共同体,尤其是中世纪神权政治时代的欧洲,本尼迪克特·安德森  “想象的共同体” 概念实际上也适用于民族国家形成之前的欧洲。至于民族国家的出现,比如德国,确实是  “狂飙运动” 中一批知识分子 “想象” 的产物,德国思想因此才不断地发生变化; 中国思想史则因其历史的一脉相承性而基本不变,一个民本思想管两千年,这是因为其背后是大一统国家、官僚制制度和宗法社会结构、连续性的语言和文字等 “文明基体” ———中国是一个文明的连续体。但是,即使是在 “想象” 中 “求变” 的西方政治思想史及其政治学,“变”也有其时间上的周期性,比如,资产阶级革命之后的几百年,政治学的主要使命就是论证资本主义政治的合法性及其运转机制,是 “变” 后求 “治”。但是,由于 “冷战”的需要,论述特定政治即西方政治的学说,被建构成 “普世价值”并被用来改变对手乃至整个非西方国家的政治,因此论证“治” 的政治学,又再度成为 “求变”亦即改造他国的学说。应该说,这已经不再是学术学科活动,而是政治斗争、国家间政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了。政治学的政治实践功能被发挥到极致,社会主义阵营乃至很多非西方国家的精英阶层也确实被改变了,这才有苏联的解体和 “第三波民主化”以及后来的 “阿拉伯之春”“乌克兰事变”。


中国自然也不会置身于世界政治之外。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前,中国知识分子   就开始向西方诸神取经,意图按照西方模式改造中国,最后马克思主义赢得了中国。新中国成立之后,阶级斗争思维最终的结果就是灾难性的 “文革”; “文革”之后的 “改革开放” 实际上是第二次的取经运动,这一次的取经对象是被建构成既 “自由” 又 “民主” 的自由主义民主理论及其制度,其实质还是以西方政治学的基本理论来改造中国,结果中国非但没有像其他非西方国家去变,而是在固本革新中独树一帜,进而产生了让西方人着迷的 “中国模式” “中国道路” 或 “韧性威权主义” 这样的概念与显学。中国的成就必须得到正面的解释,不能解释中国的理论不能算是好的社会科学理论,理论必须直面基于中国历史文化和经验所成长起来的成就,它们必须上升为概念、理论乃至范式。中国道路可以有很多层  面的解释,但我认为其中有一个重要的逻辑,那就是: 用基于两千年不变的、以“致治” 为核心的民本思想来包容并吸纳世界优秀文明成果。因此,“致治” 是以中国经验为基础的新政治学必须重视的核心概念与范式。


本文首先简单梳理西方政治思想史之  “多变” 及其缘由,然后阐述冷战时期论证西式民主政体合法性的西方政治学如何变成了  “改变” 他国的政治学,并制造了旨在 “改变” 的范式,接着研讨百年来 “求变” 的中国政治学的得与失,最后总结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治学研究的主要取向,建制性的国家治理研究是中国政治学的主流。


为了更深入地研究国家治理,就需要重新认识社会,国家来自社会,但是当代政治学却只流行一种社会理论,那就是 “公民社会”。本研究认为, “公民社会” 概念实际上无法与任何社会的现实相符,因此基于 “公民社会” 而产生的治理理论必定只能 “中看不中用”。


一 、中——西政治思想史:“恒常”与“多变”


最直观地说,中西方政治思想史的一个重大差异就是:   中国 “恒常”,西方“多变”。因为传统中国社会与中国思想都超乎寻常的稳定,以至于黑格尔竟然能   说出  “中国没有历史” 这样的话。但是我认为,这种恒常性不是没有历史,而是一种历史的延续性,西方人只不过习惯了自己之多变而将这种延续性视为停滞。这个新认识很重要,因为这涉及如何认识 “历史” 这个根本问题。“没有历史” 与 “历史的延续性” 有着根本的区别。在 “没有历史” 的观点看来,中国的 “不变” 其实是落后的表征;而在 “历史的延续性” 看来,中国历史一开始就与西方不同,并且这个不同就在于中国的“早熟” 或者说早发的现代性。还如王国斌教授所言,在1400年, “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欧洲在政治组织方式上杂乱无章,众多的小型政治单位(包括城邦、主教领地、公国和王国等)并存。而此时的中国却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帝国,基本上不存在欧洲式的贵族、宗教机构和政治传 统”。换句话说,按照欧洲的标准,中国早已经进入  “近代” 社会,具有了  “现代性”。既然已经具有了现代性特征,中国历史还要往哪里变呢?以西方人提出的现代性标准,比如德国历史学派创始人兰克所说,到 15—16 世纪,欧洲才开始有了 “近代” 特征,出现了民族国家、官僚政治、政治事务的世俗化、常备军等,还有其他近代现象诸如以文艺复兴为标志而产生的个人自由。


如果这些就是现代性特征,则中国的先秦政制就已具有西方人所说的现代性,最突出的表现是非世袭的官僚制和郡县制; 至于自由,中国先秦时期就是一个无神论的国度,正如孔子说 “敬鬼神而远之”,这是自由的基本前提,人的自由在“黄老思想” 主导的西汉政治中也不是问题,甚至可以说黄老哲学是自由主义的故乡,在奥地利经济学派看来,“道家是世界上第一个自由主义者,他们绝对信仰国家对于经济和社会的完全不干预”,因此中国人并不像西方人历经千年神权政治的蒙昧之后才通过启蒙运动而获得人的解放与自由的基本前提。鉴于中国历史不可思议的 “延续性”,在中国管用两千多年的思想,即儒家的民本思想,即使到今天也仍然应当是中国政治思想的核心。


此外,我认为现代性政治的一个重大课题是回答现代国家为何而存在这个基本问题,而这个问题又必然回到国家存在这个现代性的本体论问题上。这样,虽然亚里士多德也提出城邦的目的在于 “最高的善”,但西方现代性国家来得很晚,顶多也就是 《威斯特法利亚条约》签订之后的事,这是两千年 “巨变” 的结果。而中国在周朝其实就已经是一个统一的封建制国家,并且在这个时期就已经有了“民惟邦本” 的说法。欧洲历史上,无论是城邦、帝国还是封建制庄园领主,有几个共同体是以 “民惟邦本” 为宗旨的?我们只知道, “太阳王” 路易十四奉行的“民众就是骡子” 的国策。根据芬纳  《统治史》中的梳理,除中国之外,几乎所有其他国家统治者的征税都是出于维护统治者权力的需要,比如豢养禁卫军和供朝廷开支。因此,需要对中国古代历史即国家史的性质重新认识,与西人所说的现代性标准加以对照。


相反,一直在  “变” 的西方政治思想,历史上的很多思想在当今的西方已经找不到踪影,它们的存在仅剩思想史或学说史的意义。其中的逻辑并不复杂,思想是时代的产物,西方社会历经多次革命性的制度变迁,这一方面催生了时代性  的新思想,同时也颠覆和否定了曾经 “新” 过的 “旧思想”。思想是特定时代所产生的特定社会制度的产物,这意味着不同的社会制度(更别说不同的文明背景),就应该具有完全不同的思想。为了论述上的便利,下面主要以西方政治思想史为线索,简要地看看时代光谱中最有范式意义的政体思想。


城邦—帝国时期的政体思想。古希腊城邦时期的代表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他们的政体思想无疑都受到苏格拉底命运的影响,都从心底里反对民主政治,但柏拉图对此事的回应是提出了  “哲人—王” 思想,比较类似于今天意义上的意识形态家,而亚里士多德则类似于当今的政治科学家,他对当时的158个城邦国家进行了比较研究,并进行了政体分类,因此,在政体思想上,影响更大的是亚里士多德的遗产而非柏拉图———尽管 “哲人—王” 理想仍被一些特殊的保守主义者如施特劳斯学派及其追随者所信仰。亚里士多德的政体观认为,城邦是基于自然  而存在的。男女之间自然地组成家庭,家庭构成村庄,村庄联合成城邦,因此城  邦是人类联合的自然形式。在自然性的城邦中, “人类本性上是一个政治 ( 城邦) 的动物”,而且城邦在本性上先于个人,即整体必然大于部分,因为一旦整体被毁灭,如同身体被破坏而手足不再是手足,部分也就不复存在。在今天的很多西方人看来,和柏拉图一样,这一自然主义政体观颇有极权主义的味道。但是,作为第一个政治科学家的亚里士多德,在细分人口结构、职业性质、劳动分工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政体类型,即众所周知的三正宗三变态六种政体,其中也包括了作为理想政体的混合政体,亦即 “共和政体”;   而人口、职业、分工的变化,势必导致政体变迁。


“希腊化的罗马人” 虽然从城邦走向帝国,罗马共和国最鼎盛时期的人口也达到了 800 万—1000 万的规模,但在政体理论即统治理论上却没有什么创新,至多是波利比乌斯贡献出 “政体循环说”:   王制—僭主制—贵族制—寡头制—民主制—暴民统治—君主制。这是一种典型的生物学政体观,即出生、成长、繁荣和衰落  的自然主义过程,兴盛和衰落都是不可避免的。


同一时期的中西政治思想呈现出与生俱来的差异,这种差异意味着中国早已   经是后来西方人所说的 “现代性” 政制。第一,关于自由。自然主义政体观也是一种整体主义观念,在古代自由中,即使是所谓的民主制,也绝不可能有今天意义上的个人自由和权利,更何况希腊与罗马在经济制度上一直都奉行奴隶制,而欧洲中世纪 1000 年,更是神权政治下的精神奴隶制,所以,欧洲人渴望个人解放之热切心情是可以理解的。比较而言,同一时期的中国,没有制度上的奴隶制,也没有精神奴役,从先秦到汉初,无为而治下的汉民享有了希腊人与罗马人完全不能比拟的个人自由。可以说,中国人拥有的个人自由,西方人直到文艺复兴时  期才基本享有,中国的个人自由比西方早了 2000年。


第二,关于政体与治理。先秦—秦汉中国与希腊—罗马的第二个重大不同是,西方人关注的焦点是小共同体的内部秩序,亚里士多德笔下仅为弹丸之地的希腊   地区就有158个城邦,因此政体理论特别发达; 而中国人则似乎天生就追求大一统,中国也自古就是一统天下,诸国并存的时代都被定性为非常时期,无一例外。大一统国家的统治形式就是王制,这一点一开始就毋庸置疑,只是谁做王以及怎样做王的问题,在此之下,中国先贤所关注的焦点就是 “致治”。早在公元前8世纪、7世纪,管仲治齐,运用的就是今天意义上的政治经济学思想,被后人描述为 “政策决定论”。比较而言,希腊—罗马几乎没有关于治理的思想,最高的经济思想就是亚里士多德关于分工的观察 ( 谈不上思想) ,亚里士多德之后直至 17 世纪的西方经济思想一直呈衰败之势。正如奥地利经济学派的研究所说,古希腊“基本上都是一片经济思想的荒漠”, “在亚里士多德去世以后,经济理论发展走向衰退,到了后来的公元前 4 世纪至公元前1世纪时期的希腊化 ( Hellenistic) 和罗马时代,经济思想差不多成为空白”。至于说欧洲的政治经济学,即古典政治经济学,整整比中国晚了 2000 年。


第三,如何组织国家。古希腊城邦都是蕞尔小邦,政体即国家的组织形式;  到了罗马时代,疆域广袤无垠了,但并没有发展出把帝国组织起来的今天中央—地方关系理论所讨论的完整体系,充其量只是个人化的代理体制。但是,中 国在先秦时期,一些邦国就实行了郡县制,这是对原始血亲政制的革命,以军 功制代替带有原始社会印记的血亲氏族制。就此而言,西方直到美国独立后才 出现作为国家结构样态之一的联邦制。这一制度, 中国比西方早了2000 年以上。


神权政治时期的政体思想。野蛮人灭亡了罗马帝国之后,欧洲进入了 “中世纪”( 公元 5—15 世纪) ,中世纪的前半叶是神权政治时代,是神权与王权的势不两立的政治史 ( 二元对立政治) 。


野蛮人血洗罗马城,这使得刚刚流行起来的基督教遭到重创,被认为是对基督教的惩罚,因此基督教需要新论述。在新柏拉图主义的拯救人的灵魂的基础上, 奥古斯丁发明了 “上帝之城” 和 “世人之城”,前者的代表是基督教大公教会,后者的代表是“新巴比伦” 罗马,上帝之城最终战胜世人之城。为了抵达彼岸的“上帝之城”,奥古斯丁创造了 “原罪” 说,将人世间所有的堕落、邪恶都归咎于人的 “原罪”,并且原罪是人无法凭借自己的力量洗清的,只有皈依大公教会才能得到救赎。这样,教权高于王权,教会政体高于王制。奥古斯丁将古典世俗政治  学说转化为神权政治理论。到中世纪下半叶,即到11—13 世纪时期,不但王权在与教权的博弈中逐渐壮大,城市市民阶级也开始成长起来, “世人之城” 服膺于“上帝之城” 的信念开始动摇,为拯救神权政治学说,阿奎那适时地将自然主义的亚里士多德学说引入神权政治理论,为已经发生根本变化的社会结构寻找新论述,自然状态也是神授的秩序。也就是说,壮大的王权、新兴的市民阶级,是神权下的新秩序。


绝对主义国家 ( 早期民族国家) 的政体思想。中世纪的后几百年是西方人所说的    “绝对主义国家” 时期,这一时期教权开始衰落,欧洲政治史的主题变成了“斗争”:   王权与教权之间、王权与各封建贵族之间以及王权与城市市民阶级  ( 商业力量)  之间的斗争。


绝对主义国家的兴起与封建制经济有关联,而后者的产生具有一定的偶然性,那就是长达近一个世纪的、消灭了四分之一欧洲人口的 “黑死病”,既重创了教会政体,也催生了包含着个人自由的封建制经济,因为人口的稀缺使得农 奴变为自由民,比较自由地选择那些报酬更好的封建庄园去劳动。壮大的封建  庄园领主则演变为更有势力的古希腊城邦式的国家,它们彼此之间的战争最终 催生了一些有代表性的基于民族身份认同的政治共同体,即早期的民族国家雏 形。在依然存在教会政体的局势下,阿奎那改造后的包含了亚里士多德主义的神权理论为 “世人之城” 所用,也就是所谓的 “君权神圣” 理论———君主统治国家,正如上帝统治宇宙。欧洲的君主制有了教会之外的合法性来源。和教会  政体的斗争以及各封建领主之间的斗争所催生的早期民族国家之所以被称为“绝对主义国家”,是因为这些共同体的权力还非常有限,绝对主义权力只是一种斗争的目标。在这种情势下,最终催生了中世纪之交的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和布丹的国家主权思想。


资本主义时期的政体思想。文艺复兴    “复兴” 的是西塞罗式的共和主义与亚里士多德式的自然主义,这为自然法、自然权利、社会契约等思想的兴起创造了  条件,君权、教权以及贵族权力则渐渐失去了思想与理论上的依据,这一重要变化的最终结果是资本主义政体的诞生。资本主义有两个 “母体”,一个是众所周知的封建制 “社会母体”,一个是容易被忽视的基督教文明这个 “文明母体”,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其实是基督教文明的现代政治转化,或者说是政治的基督教。因此资本主义政体理论的核心只能是洛克讲的生命权、财产权和自由权,即洛克式自  由主义,其实现形式就是洛克在《政府论》中所阐述的议会主权。


资本主义政体似乎符合 “自发秩序原理”。在资产阶级兴起时期,休谟提出了描述资产阶级成长的所谓的  “自动均衡” 思想,在此基础上又产生了亚当·斯密的自由贸易理论,这都是经典的自由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学说。在此基础上,经过两百年的政治发展,资本主义政体才基本定型。18世纪中期,有了以英国政制为基础的孟德斯鸠的三权制衡思想,并被作为蓝图而设计美国的复合共和政体;发明了成文宪法的美国,还在 1800 年发明了现代性的政党制度,政党作为代议制的选举机器角色得到承认; 到19世纪中后期,先是出现了肯定议会主权的密尔的代议制政府理论,接着便是白芝浩的议会制和总统制的比较政治学,以及20 世纪初威尔逊的美国国会政体论。


资本主义政体的成长似乎验证了自然法下的 “自发秩序” 原理,即市场经济—社会结构分化—代议制民主—多党制—竞争性选举—资本民主即资本权力   控制下的民主政治。“自发秩序” 必然是强者的逻辑,并且,在这个逻辑之下, 强者会越来越强,弱者则会越来越弱,这是我们讲资本主义民主就是资本民主的原因。当洛克呼唤财产权的时候,他正在贩奴; 当白人去新大陆驱赶印第安人的时候,合法性也是来自洛克,即所谓的劳动创造财富,印第安人不劳动, 财富就不是印第安人的,该是白人的。这就是自发秩序原理的真正逻辑。民主本来是大众性的,但是被资本俘获之后,社会不平等就是必然的结果,社会主义运动也势在必然。


社会主义运动的政体思想。社会主义思想源远流长,但作为一种自觉的社会  运动,还是产生于第二次工业革命高峰时期的19世纪中叶。社会主义以平等权为基本诉求,因此社会主义民主其实是一种相对于资本民主的社会民主。马克思等经典作家以及其后的德国社会民主主义者伯恩施坦和考茨基、英国费边社,都是社会主义家族的重要成员。在资本权力主宰的政治制度中搞社会民主,也只能是改良主义的修修补补,没有办法从根本上改变资本主义政治,因此才有革命的马  克思主义和改良的马克思主义之分野。


小结:  研究欧洲思想史之变,我们有如下发现:


第一,总的来讲,“变” 是欧洲思想史的常态,一方面是制度变迁导致花样翻新的各种政体思想,另一方面西方人思想中的 “求变” 意识也变得越来越强烈。与其他文明相比,欧洲的政体之所以多变,在某种意义上是由 “观念塑造世界” 这一模式造成的,欧洲的共同体都是 “想象出来的共同体”,比如中世纪初奥古斯丁制造的 “上帝之城” 观念,塑造了近千年的神权政制; 而在中世纪的后期几百年,“上帝之城” 转化为俗世的 “君权神圣” 观念并为绝对君主制服务。可以说,西方社会最初的状况产生了最初的理论,这些理论一经产生便反过来改变西方的   社会现实,从此西方的观念变迁与制度变迁之间就变成了 “鸡与蛋” 的关系,既难分先后,也难以稳定。这是任何其他文明体所不曾有的。


第二,从研究方法上看,2000 年欧洲政治史就是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剧烈变革的历史,不从比较历史即比较政治学的角度研究西方政治思想史或者政治哲学史,这个领域的研究就不会有什么重大进展。


第三,应该看到,尽管在西方 “变” 是常态,但每一次 “变” 产生的新思想至少能管若干世纪,比如整个希腊—罗马时期都是自然主义政体观, “上帝之城” 统治欧洲近千年; “君权神圣” 主导着中世纪后期;  “国家主权” 之后兴起的资本主义政体,也将近 400 年; 伴随着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已经有 200 年的历史,社会主义所追求的社会民主也是人类未来的基本方向。因此,这样一个大历史的轨迹告诉我们,思想之变,其根本目的其实也还是为了 “治”,否则革新后的思想也无法有效支配社会几百年。


第四,西方的 “变” 中也仍然包含着历史连续性的方面。在自然主义的政制遭遇危机后,处于危机中的人们选择了期望能拯救他们的基督教,神权政治统治了欧洲; 但是神权不但可以为教会政体所用,也可以为俗世政体使用,这便是


“君权神圣” 之后新兴国家的 “国家主权”,这些都是基督教借助于亚里士多德自然主义理论改造的结果; 一度中断了近千年的自然主义在被基督教改造而得以复兴后,演变为近代自然法和自然权利,进而催生了基于个体权利的   “天赋人权” 和资本主义; 资本主义的不平等性招致追求平等权的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运动,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 “天赋” 权利的追求。因此,欧洲思想史中一个重大线索就是自然主义和自然法。


第五,政体变迁有着内在的历史逻辑,而这个 “历史逻辑” 其实就是作为政体基因的社会条件。政体条件论一直是欧洲政体思想的核心,比如亚里士多德就   从未忽视对各种政体所需的各种具体条件的分析; 到了近代,世界被航海技术联系起来之后,思想家们看到各族群的差异,开始强调政体的民族性,比如孟德斯    鸠在 《论法的精神》中大讲民情,密尔在 《代议制政府》中说作为最好政府形式的代议制并不适用所有民族; 在当代,罗尔斯一反自由主义的普世主义的傲慢, 在其最后一本著作 《万民法》中建构了理解那些不具备西方社会条件的非西方社会的政体标准,即不能以西方政体合法性标准来衡量非西方社会政体。政体生长    于社会之中,社会条件之重要性必要性本来就是常识,但是执迷于某种特定制度的学者、政治家往往会忘记这个再简单不过的常识,而盲目求 “变”,结果总是适得其反。


二 兼具 “建制派” 与“革命派” 二重性的西方政治学: 从论述自己政体合理性到改变他国政体合法性


到 19  世纪中后期,西方政治思想史演变为学科规范意义上的政治学,而作为学科的政治学在其诞生之际,研究的对象都是制度现状,并且重点是问题,而不  是制度自信。那时的西方各国不仅政治问题成堆,思想意识领域还有卡尔·马克  思与卡尔·施密特这样差异巨大的批判者; 但是,进入 20 世纪之后,世界政治演变为意识形态政治,大有回到中世纪神权政治的味道,于是,本来是论证自己合  理性与合法性的理论,一下子转变为改变他国政治体制的工具。


1.建制派:  当下政治制度合理性的政治学说


西方政治学是伴随着欧洲民族国家的出现、经过几百年的成长而最终在 19 世纪中后期才成为今天学科意义上的政治学的。按照其基本内容,西方政治学的基  本框架可以归纳如下。


国家论  ( 国家学) 。政治学长期被称为 “国家学”,因为其起点是建设现代国家。西方近代的起点是文艺复兴时期,这一时期最重要的政治思想成就就是马基雅维利的 《君主论》( 《论李维》及其他著作的影响力都无法与之相比) ,其核心论题是如何把群雄割据、纷争不断的亚平宁半岛整合起来,并似乎有呼唤兼具狮子和狐狸性格专制君主的嫌疑。马基雅维利也因此被认为是将政治与伦理分置的   第一人。欧陆的这一思想诉求在英国革命时期催生了同样也是呼唤秩序的霍布斯的《利维坦》,霍布斯创造了一种全新的主权构建模式。在霍布斯那里,任何秩序都比无秩序要好。这一思想影响深远,亨廷顿的保守主义思想显然与之有关联。 虽然马基雅维利—霍布斯以建构秩序为其根本诉求,但这似乎并不妨碍个人解放和个人自由,所以他们也被认为是自由主义的先驱。经过几个世纪的发展,“国家学” 在马克斯·韦伯这里得到集大成式总结,那就是韦伯著名的国家是在特定疆域合法地垄断暴力的论述,流行的国家四要素 ( 领土、人口、政府、军队) 说正是由此而来。


权利论 ( 宪政论) 。马基雅维利与霍布斯并没有真正巩固君主的主权,反而使得个人主义观念迅速兴起,自由宪政理论也由此而发展起来: 自由对应的是个人权利,宪政约束的是国家权力。自由宪政理论的先驱无疑是洛克,《政府论》 (下篇) 最核心的主张无疑是财产权,因此洛克的主张被麦克弗森总结为 “占有式个人主义”,是少数人的特权,因此其实质是寡头制。如果说洛克思想为资产阶级的统治奠定了理论基础,那么苏格兰启蒙运动和法国启蒙运动所完成的就是对这一统治模式的进一步巩固。以休谟、亚当·斯密为主将的苏格兰启蒙运动,为新兴资产阶级提供了更加系统的政治哲学和政治经济学说; 法国启蒙运动则为资产阶级的统治创造出了道德上的正当性。唯有如此, “财产权” 才能从 “权利” 最终演变为控制国家的 “权力” ———  “国家只不过是资产阶级的管理委员会罢了”(马克思) 。


政府论(代议制) 。无论是洛克所主张的 “议会主权”,还是孟德斯鸠以及美国建国者所倡导的 “三权制衡” 原则,都是代议制政府的具体形式,其实质都是资产阶级的统治。代议制的根本实现形式是多党制与选举制,无论是议会制还是  总统制都是如此; 竞争性选举必定使得政党与政客最终接受资本权力的控制,因此自由宪政理论最终变成了阶级统治的理论。


旧制度主义时期的政治学(19世纪后期至 1945 年)   研究的基本上是上述各类政治体系以及相应的宪法与法律。政治学的 “法条主义” 传统的基本前提是: 合法律性 (legal)的国家、政府、政党等政治组织,具有韦伯所说的合法性 (le-gitimacy) 。所以说,这一时期的政治学属于标准的 “建制派”,其根本目的在于论证既定制度的合理性乃至神圣性。但是,资本主义政权并没有因为这些   “建制派” 理论而变得让人尊敬并服从,反而渐有风雨飘摇之势。


2. 批判政治学


如前所述,西方国家的政治实践以及制度变迁似乎很符合 “自发秩序” 逻辑, 然而这一说法完全无视充斥欧洲近代历史的恃强凌弱、以众暴寡的事实。这种鸵鸟政策是不可能有助于问题的解决的,它只能坐视问题演化为危机。危机的根源    就在于代议制民主的 “名不副实”。作为寡头制的代议制民主有两个难以克服的难题,一是资本操控公共权力,二是民主共和逻辑本身的双重困境。


针对第一个难题,最著名的政治学说当然首推马克思的社会批判理论。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是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绕不开的方法论。后世关于民主与不平等的研究,都是基于马克思的基本命题,即政治上一人一票的平等与经济上的不平等,必然使得政治与经济分裂的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人陷入人格分裂,而走向 “自由王国” 的必经之路便是无产阶级革命,并建立巴黎公社那样的无产阶级共和国。尽管巴黎公社失败了,但马克思的革命理论却最终催生了一个新世界,帝国主义世界体系中建立起了一个社会主义阵营。受社会主义革命的鼓舞,民族解放运动至   少是从政治上葬送了殖民体系。


第二个难题的具体表现一方面是托克维尔所讲的 “多数的暴政” 问题,著名保守主义者埃德蒙·柏克、意大利精英主义者如莫斯卡等人以及法国的勒庞等基   本上持有相同观点; 另一方面, “大众” 本身就不符合 “民主” 的要求。德国著名宪法学家卡尔·施密特认为,民主的前提首先在于 “同质性”。他说, “民主首先要求同质性,其次要求———假如有必要的话———消灭或根除异质性。”这才是真正的民主。果然,不顾条件推行代议制民主的魏玛共和国,根本无力   “决断” 异质性所带来的分裂与纷争,最后导致希特勒上台。对此,凡是能够认识到 “大众”  复杂性的学者,都会把大众民主放在社会经济条件中去考虑。


事实上,英国是在 “同族” 内搞的选举式民主,美国人则不但没有和印第安人分享选举权,甚至还对他们实施了种族灭绝———这成为后来希特勒政权灭绝犹太人的研究案例。基于魏玛共和国的教训和动荡不堪的法国政治,即使在冷战时期,将选举式民主论证为西式政治合法性基础的李普塞特,也特别强调 “均质文化” 这个前提性条件。成功的西式民主都发生在均质文化中,而且是经济水平达到一定程度之后才搞的大众选举式民主,比如英国第一次宪政改革是1832年, 此时距 “光荣革命” 已有一个半世纪; 美国大部分白人拥有选举权是 19 世纪 30 年代,此时已经是建国 60 年之后,而所有民族都获得选举权则发生在美国建国将近两个世纪之后的 20 世纪 60 年代。


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尤其是冷战之后,西方开始向非西方国家推行自己   都从未实践过的制度: 在经济落后、没有法治传统的异质文化社会强推选举式民主即党争民主。自大的 《纽约时报》专栏作家弗里德曼这样 “指点江山”,他认为,对中东地区恐怖主义和冲突的解决办法是 “多种族化、多元化和自由市场民主”。英美自己不但从来没有实行过这种社会条件下的民主,其推销的去国家化的自由市场经济,也早在100年前就被他们自己抛弃了。有学者一针见血地指出,“强加给非西方国家的目前的这种自由市场民主的方案,即放任自由的资本主义及  普选制的双管齐下,是一种从没有任何西方国家在任何历史时期采用过的方 案”。


也就是说,代议制民主本身在西方内部就是问题的根源,而把这种带有结构 性难题的方案带给社会条件完全不同的非西方社会,结果可想而知。我们要思考的是,曾经为  “建制派” 的西方政治学为何执意要以自己的成问题的方案改造他国?


3. 充当 “革命派” 的西方政治学:  从 “现代化” 到 “民主化”


政治学的古老使命就是为实现 “最高的善” 或 “最可能的善”,即如何在一国之内实现良政。但是,冷战的爆发使得世界政治仿佛重新回到中世纪的神权政治,中世纪的 7 次 “十字军东征” 就是意图消灭 “异教” 伊斯兰教的战争,把伊斯兰世界变成基督教世界。冷战时期,苏联在世界范围内搞 “世界革命”,推广的是苏联式的共产主义; 美国则是打着 “自由民主” 的旗帜,把世界变成 “自由世界”,最后美国 “打赢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美国赢在意识形态的战略与战术。意识形态领域是冷战的 “主战场”,因此冷战开始后美国就全力开启了意识形态机器,社会科学则成为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其 “中立” “客观” 的 “科学性” 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这种所谓的 “科学性” 并没有改变冷战的性质,实际上,是意识形态战争反过来完全改变了社会科学的性质,社会 “科学” 几乎完全变成了 “政治”。今天流行的诸多影响人们思维方式的概念,诸如自由、民主、宪政、公民社会、市场经济、合法性等,主流方法论如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等,基本上是冷战时期的产物。所以说,  西方思想虽然源远流长,但是对当今人们的思想有着直接影响的却是冷战时期的社会科学家,而不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的古典思想,他们只被用来作为陪衬或思想底色。


比较而言,中国的古典思想则一直不曾掉线,在今天中国人的生活中依然无 处不在。在这个意义上,西方文明传统是断裂的而非连续的,不但有欧洲中世纪  基督教文明与古典文明之间的断裂(这一点众所周知,虽然基督教文明把古典思想当作资源之一),还有现代思想与冷战思维造成的断层。也就是说,在政治理论上,不但古典思想只不过是冷战思想的陪衬,就是近代以来的自由主义寡头制思想,也被改造成政治理论上的自由主义民主制理论,把马克思、卡尔·施密特等人严厉批判的思想和制度,当作捍卫自己并改造他国的好思想、好制度。需要指  出的是,断层的是政治理论传统,其经济基础并没有发生根本改变,500 年来都是典型的资本主义,只不过从 16—17 世纪的农业资本主义,演变为 18—19 世纪的工业资本主义,再到 20 世纪之后的金融资本主义。


关于冷战与美国现代社会科学学科发展的关系,已经有权威的研究表明,美  国中央情报局的国家安全委员会指令要求以自由为核心而建构作为“心理战” 的社会科学。这样,社会科学变成了旨在影响各特定群体的思想和行为的 “宣传战”。


(1)    研究现代化的结构功能主义范式


在这场宣传战中,先锋队就是美国政治学。1953  年成立的社会科学委员会下属的比较政治学委员会,旨在推动当时美国社会科学委员会所追求的 “行为研究” 使命。阿尔蒙德说,在过去 50 年里,基于老欧洲形成的 “政治科学的概念体系已经逐步丧失了它的能力,甚至无法应付西欧政治的现象”,因此必须寻求替代性术语,比如以 “政治体系” 代替 “国家”,以 “功能” 代替 “权力”,以 “角色”代替 “职责”,以 “结构” 代替 “制度”,以 “政治文化” 和 “政治社会化” 代替 “民意” 和 “公民训练”,而 “当我们把新的术语和旧的术语加以比较时,就会有这种建立一个新的概念统一体  ( 即范式———本文作者注)   的冲动”。


到 1959 年,“概念统一体” 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即以统一范式  ( 一种共同的框架和一种相同的范畴) 研究 “国外政治体系” 即非西方国家政治,这个 “概念统一体” 就是阿尔蒙德的结构功能主义。结构功能主义的 7 要素 ( 输入项: 政治录用—利益表达—利益综合—政治沟通; 输出项: 法规制定—法规实施—法规裁决) 成为常识,阿尔蒙德等人认为所有政治体系都有这 7 项功能,因而都应该在这个框架和范畴中得到解释。果然,在《发展地区的政治》中,非西方国家的政治,包括东南亚地区、南亚地区、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近东地区、拉丁美洲  地区,都被套在结构功能主义的 “统一概念体” 中加以解释。


什么是教条主义的意识形态? 比较政治学委员会让国际社会科学开了眼界, 以一个范式解释所有地区、不同国家的政治问题。就是这样一个 “概念统一体”,硬是影响了美国政治学将近 30 年,从 20 世纪 50 年代到 70 年代,结构功能主义统治着美国比较政治研究。换句话说, “现代化” 是美国社会科学 ( 乃至历史学) 的研究主题,其内在逻辑是 “发展带来民主” 即现代化,而支撑这一逻辑的就是结构功能主义范式,相信只要按照这  7  个功能去解释并改造  “国外政治体系”,现代化的结构就指日可待。在 “现代化” 这个大主题下,现代化的性质是 “民主现代化”,因此在这一时期,民主化已经被包含在 “现代化”之中,比如比较现代化的著名研究如巴林顿· 摩尔的《民主与专制的社会起源》,其主题就是民主化道路问题。但是,事实上,发展不但没有带来现代化和民主,反而导致了亨廷顿所说的 “政治衰败”,这种残酷的现实对于乐观的自由主义者不啻当头一棒。“发展带来民主” 的乐观主义方程式,完全是一种违背世界政治之历史与现实的假说,建立在这种假说基础上的结构功能主义范式必然  逐渐式微而成为明日黄花。


一般认为,结构功能主义范式具有非历史性的西方中心主义特征。所谓的非  历史性,就是不顾各国历史文化的差异,甚至不顾西方政治本身的历史进程而直  接炮制理论,因为这 7 个功能并不是美国与生俱来的,美国政治即使存在这 7 个功能也是长期历史演化的结果,因此这 7 个功能是终端性的 “模式”,而非历史演化的“政治过程”。比如,美国独立后的七八十年,还不是一个现代国家,直到内战才打出一个现代国家,有了现代国家却还没有现代政府,现代政府的一系列建  制如食品药品管理局等直到进步主义运动时期才出现。在政府功能上立什么法?  谁去执法?    美国有自己的国家史,非西方国家难道就能一步到位?


另外,和结构功能主义一样,很多西方理论的所谓的  “西方中心主义” 只是一种笼统的说法,更具体地说就是  “美国模式” 或者西方模式,以  “美国模式” “西方模式” 解释并改造 “国外政治体系”。比如,政治录用讲的是 “公民文化” 和 “政治社会化”,但问题是美国在建国、国家成长中的 “公民文化”在哪里? “利益表达” 不过是利益集团政治的另一种说法,其结果即使是在美国又如何呢? “利益综合” 不过是多党竞争而已,在落后的发展中国家推行多党制的结果如何? “法规制定” 和 “法规执行” 是典型的 “政治—行政” 二分法, 如前所述,美国现代政府直到进步主义时期才形成,才有所谓的  “法规执行” 功能,而几乎所有非西方国家的立法—执法体系都一直是一体化的。凡此种种, 结构功能主义其实就是以 “美国模式” 衡量 “国外政治体系”,其意图就是要把非西方国家改造成 “美国模式” ———其核心是公民社会、利益集团政治、多党政治、代议制政治。


因此,结构功能主义看上去是一套研究地区政治的路径,其实在推广一种政治模式。向非西方国家非历史地推行 “美国模式”,失败是必然的结局。道理很简单,如前所述,从古典时期到近代,所有的思想家理论家都要讲政体的社会条件。  结构功能主义的 “非历史性” 特征就意味着,从冷战时期以及冷战之后,社会条件已经不是西方政治学者关注的重点。不讲条件地推广自己的政体,结果只能是从失败走向失败,步结构功能主义命运后尘的是推广民主化的转型学范式。


( 2)    推广民主化的转型学范式及其终结


“现代化” 命题本身就包含了转型学的意向, “现代化” 就是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只不过现代化研究是一种类似国家建设一样涉及太多变量的研究,因而还谈不上所谓的转型学范式。在现代化研究衰落之际,美国政治学就开始设计非西方国家的转型研究,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威尔逊国际学术中心长达 7 年( 1979—1986 年)的专门针对南美的四卷本转型研究,最后一卷是理论总结性的《威权统治的转型: 关于不确定民主的试探性结论》。在这个结论性研究中,作者奥唐奈和施密特将    “转型” 定义为一个制度向另一个制度的过渡,具体而言就是“转型是以威权主义制度开始解体而启动的,在另一端则是某种民主制度的建立、 某种形式的威权统治的回归,或者革命的出现来界定的”。也就是说,各式各样的威权主义统治必然会转型,但既可能转向民主制度,也可能是其他制度诸如回归威权或者导致革命。应该说,这种结论还是相当审慎的,没有断定威权主义必然向民主制度转型。但是,民主转型的倾向是显然的,书中谈的都是自由化、民主化、社会平等化等民主转型的关键问题。但是,正如威尔逊国际学术中心主任在该书的序言中所言,这本书没有讨论制度巩固的过程,这是一个缺憾,因为只有成功的转型才是有意义的。其实,当这个转型项目研究结束时,被亨廷顿称为“第三波民主化” 的大幕还没有拉开,当时还只有 1974 年伊利比亚半岛的转型案例。在   “第三波民主化” 之中,亨廷顿适时地给出了成功转型的标准,那就是“熊彼特式民主” 的两次政党轮替。从此,民主转型与巩固研究铺天盖地,而研究路线图就是所有国家都将实行福山在 《历史的终结与最后的人》中所说的代议制民主是 “人类最后的,也是最好的政府形式”,不管其社会条件是什么,威权统治都将转型为竞争性选举及多党制民主。对此,美国卡内基国际和平研究所副总裁卡罗瑟斯  ( Thomas Carothers)   总结为 “转型范式”:   所有威权主义国家都将转型为民主国家、转型是有序的、选举是决定性的、社会条件不再重要、最后民主巩  固即社会团结国家正常运转。


作为理想类型的转型范式很丰满,但是作为现实政治的民主转型却很残酷, 残酷到就连当年开启民主转型研究的菲利普·施密特在 2010 年也不得不伤感地说:   “现实存在的民主都是令人失望的”, “过去二十五年来大多数的政体变迁确实导致了质量低下的政体,枉费了当年为此而付出的斗争和牺牲。” “这种幻灭并不仅仅限于新的民主政体。在已经建立的民主社会里,类似病态征兆也是到处泛滥。” 这些病态 “确实预示民主制度和实践确有一些基因上的缺陷”。卡罗瑟斯也公开断言 “转型范式的终结”。


确实,当年一些国家在民主转型中 “拿来” 了选举制度,但实行的却是 “选举式威权主义” 或 “竞争性威权主义”,中国问题专家则把中国在这次转型浪潮中屹立不倒并越来越强大的原因总结为 “韧性威权主义”。当初说选举式民主产生希特勒只是个案,这种说法纯粹是不懂历史,选举完全可以从一开始就与权威政治挂钩,比如拿破仑三世就是以选举政治来强化自己的权威统治,以全民公决的  方式将共和国改制为第二帝国的。这一点在马克斯·韦伯的《经济与社会》中都有论述,韦伯认为这样的选举只不过是为了强化威权人格。这大概算是最早的有关  “选举式威权主义” 的论述了,但是后来的熊彼特、李普塞特、达尔以及萨托利等却非要说选举民主才是合法性政治,而当选举政治产生了大大小小的普京式政治家之后,人们又猛然发现,原来在第三波民主化之后,选举权竟然主要是被用来强化威权政治的。这就是选举式民主与威权政治的恩恩怨怨。由此不难推导出关于选举式民主的第一定律,选举式民主既可以用来论述所谓民主政治的合法性,同样可以用来增加威权政治的合法性。


如果施密特教授是在 2011 年的 “阿拉伯之春” 后再为其民主转型理论做回顾性总结,大概会更加突出包含了诸多  “基因” 的社会条件与民主政治的关系。作为现代性政治的大众民主形式可以是同一性的,诸如选举式民主,但是文化基因  这个最为根深蒂固的社会条件 ( 历史文化传统) 则是难以改变的。选举式民主靠政党来组织,而政党背后是族群、教派和不平等的社会结构,这样选举式民主自然演化为 “党争民主”。选举式民主要有序运转,需要一系列的同质化条件———国家认同、共享信念、大致平等的社会结构等,否则, “阿拉伯之春” 也只能演变为 “阿拉伯之冬”,乌克兰的 “颜色革命” 也只能导致内战和分裂。不仅如此,从长时段历史来看,近代以来的几轮世界政治冲突,都与民主化有着直接关系,而 “第三波民主化” 又刺激了 “文明的冲突”。由此可以推导出关于选举式民主的第二定律: 选举式民主可能增加单一文明国家特定政体的合法性,但却会刺激不同文明类型的政治体之间以及多元文明政治体内部的文明冲突。也就是说,选举式民主并不必然带来稳定与和谐。


无论是推动现代化研究的结构功能主义,还是推广民主转型的转型学,其根本问题都是自大地认为民主政体可以脱离特定的社会条件而独立、有序地运转,以这类理论为指导的实践必然只能从失败走向失败。如果说冷战政治学将自由主义寡头制改造为理论上的自由主义民主制,是一次为战争需要而人为制造的 “文明断层”,则出于同样目的但罔顾自古以来的智识成就而将政体置于空气中,就是典型的   “唯理主义” 政体决定论了,这是对政治学经典传统的背叛,其结果必然是自欺欺人。这样的政治学没有为   “最高善” 做出什么贡献,而是把一个又一个国家带入了绝望的深渊。现实告诉我们,从威权主义走向   “党争民主” 的发展中国家是没法回头的,是良治无望的。原因很简单,发展中国家本来就落后,而党争民主却是用来 “分蛋糕” 的, “蛋糕” 都没有,何来的 “分蛋糕”?  更重要的是,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大型国家,都是异质性文化,党争民主只会刺激并加剧国内的政治冲突。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没有一个新兴的发展中国家因为实行党争民主而走向发达序列。非西方转型国家的实践,尤其是“普世价值” 政治给欧洲带来的难民危机和特朗普当选美国总统,都事实性地终结了作为转型范式的 “历史终结论”。如今的美国已经很难再扛起这杆大旗了,特朗普政府已经宣布放弃 “价值观外交”,美国宣布退出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巴黎协定》,意味着人类价值或“普世价值” 对美国而言不值一文,特朗普只不过比较“诚实”地说出来了而已。过去,美国总是按照自己的价值观给其他国家贴上所谓“流氓国家” ( the rogue state) 的标签,如今美国不顾人类共同价值和全球安全的行为已经让美国主流经济学家和主流媒体也不得不承认美国自己才是“流氓国家”。


改革开放之后,恢复了政治学学科的中国政治学基本上是按照美国政治学的路子发展起来的,美国政治学所产生的概念、研究范式、研究方法,都是很多中  国学人膜拜的对象。然而,面对美国政治学的一次又一次的范式失败,面对美国政治学从最初的欧式 “国家学”,到行为主义革命所引发的政治学的 “社会学化”,再到今天沦为几乎已经与现实(包括美国的现实)脱节的学术游戏,中国政治学又将何去何从? 作为一门最  “入世” 的社会科学,面对中国今日之世界政治地位,中国政治学难道不最应该有所贡献吗? 从被 “偶像” 否定到 “偶像” 自己倒塌,中国的崛起彻底揭开了历史现实与理论之间的巨大落差,这也正是产生  新理论的时间  “窗口” 与  “风口”。


三 “世界时间” 中的中国政治学: 百年之变的得与失


凭借工业革命的力量,西方列强在19世纪建立起了庞大的殖民体系,而对这一体系的 “反向运动” 则催生了 20 世纪由意识形态主导的世界政治。在不到一百年的时间内,人类见证了放任自由主义的失败以及由此而引发的法西斯主义、社  会主义运动和民族民主解放运动,如此急剧的变化在人类文明史上前所未有。自19世纪中叶第二次工业革命以来,中国卷入世界政治程度不断加深,中国政治与世界政治同步性日益增强,因而世界政治的变局势必影响中国政治的发展,是为“世界时间” 中的中国。


在这场世界性的巨变中,中国遭遇了 “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 ( 李鸿章语) 。在鸦片战争中失败的中国精英们,最初还是有文化自信的,张之洞提出了 “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用于指导 “洋务运动”; 但是,甲午战争彻底击碎了中国读书人的信心,泱泱大国居然败给了一直以自己为师的学生,慈禧太后对“义和团”的支持以及《辛丑条约》的签订彻底让清政府声望破产,中华文明传统也遭到了深刻的质疑,民国初年兴起的新文化运动更是正式掀起了彻底抛弃中国文化、彻底倒向西方新文化的浪潮。这就是张灏先生所说的中国思想的 “转型时代”: “所谓转型时代是1895 年至 1925 年前后大约三十年的时间。这是由传统过渡到现代思潮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在这个持续了 30 年的 “转型时代”,中国传统政治思想被彻底矮化甚至被妖魔化,西方各种政治思潮登陆中国,由此开启了中国   思想界至今仍未消停的 “西化” 与 “现代化” 之辩。不仅中国思想界莫衷一是,“世界时间” 中的中国更面临着向何处去、改良还是革命这样的现实政治道路之争; 即使在革命一方,也还有关于革命主体的争论,是蒋介石所依靠的工商地主阶级,还是毛泽东所一直主张的农工阶级……政学各界一片混乱。从北洋政府到南京国民政府,派出去的留学生学的基本上都是欧美政治,或者经日本转手的欧美政治学说,民国时期的大学课堂上讲授的基本上都是欧美政治学。但是,人们都忽视了这套学说与中国政治局势格格不入的严重缺陷,当时不仅存在军阀之间、军阀与国民党之间、国共之间的斗争,更有日本入侵招致的亡国之危,来自欧美    政治学的关于 “国家” 或 “政府” 的解释,只能成为一部分学者的 “纯粹知识”。相反,不能在课堂上讲授的马克思主义革命政治学,其学说体系却落实在政治道   路的实践中,并在最后赢得了政治道路之争。然而,革命胜利之后的 “继续革命” 之变又变成了自我伤害。


1. 追求巨变的革命政治学———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及其学科命运


伴随着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作为学科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体系在中  国也逐渐建立起来,20 世纪 20—30 年代,出版了五六本马克思主义政治学概论,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 1928 年出版的邓初民的《政治科学大纲> ( 昆仑书店出版) 。邓初民建立了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 “六论” 体系: 方法论—阶级论—国家论—政府论—政党论—革命论。难能可贵的是,其方法论不但讲唯物史观,还强调要在政治过程意义上认识国家的变化。每一部分的内容,都是对当时世界政  治的理论化研究,比如在  “政府论” 部分,除了关于政府的一般原理,还讲了政府类型,如议会政府、法西斯独裁政府、苏维埃政府和中国政府; “政党论” 部分不但讲资产阶级政党、无产阶级政党和中国政党,还专门探讨政党的一般特性,  尤其是政党斗争的方式; 在 “革命论” 部分,既有资产阶级革命,也有社会主义革命,更有中国革命历史与前途的分析。因此,这本 “新政治学”,完全不同于当时流行的围绕抽象的国家理论而展开的民国政治学,堪称 “政治战略学”。正如邓初民在该书的 “总结论” 部分所言: “科学不是单纯理论的游戏,政治科学亦然, 所以专门研究客观世界运动法则的科学主要服务于我们对这世界的活动,服务于我们的实践……所以我对于这本政治学不是把它当作一般的政治学来处理,而是把它当作政治家、革命家的政治的战术战略或革命的战术战略来处理的。”这样写 “新政治学”,体现了邓初民对于政治理论性质的深刻理解:“政治理论对于我们的意义,不仅是一种思想、学说、真理、理论,而且是丝毫不必掩饰的社会运动、政治战斗的武器,政治的战略战术。” 因此,可以说,邓初民的 “新政治学”,虽然关于中国的阶级、国家、政府、政党和革命的分析是 “以三民主义的最高原则为准绳”,却最彻底地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的使命,是一种 “革命政治学”。


“革命政治学” 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之后似乎就已经完成了它的使命。确实,在 1952 年的学科、院系大调整中,政治学、社会学、新闻学、法学都被废除了,原来意义上的社会科学为三大学科所取代,即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其中与政治学关联较大的科学社会主义,讲授的都是经典作家的著作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现实政治、经济都不再需要学科和学术上的研究,或者说只有政治活动和经济生活而无关于政治和经济的学术研究,意识形态完全替代了社会科学。但这并不意味着新中国不需要政治学理论,只是此时的政治学理论只能在执政集团内部进行讨论,比如阶级论,从列宁的生产资料占有论发展到思想信仰论和官僚阶级论,从而总结出一个 “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这使得 “继续革命” 成了理所当然的结论。伴随着一场又一场的政治运动,在 “革命政治学” 的基础上,政治理论上发展出一个 “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 理论,这事实上是 “文革” 的指导思想,而这个思想就是基于前述的 “新阶级论”。


1980 年中国恢复政治学以及其他社会科学学科。但由于在 30 年的时间里只有意识形态而无社会科学,有轰轰烈烈的政治运动而无政治学研究,恢复建制的政  治学概论也只能在民国时期马克思主义政治学教科书的基础上书写,所以由北京  大学组织的、有 25 所大学参加编写的中国大陆第一本 《政治学概论》( 1983 年) 就是在邓初民的 “五论” 基础上加上了一个 “民族论”,简称 “六论”。这本教材是整个 80 年代的 “统编教材”,其主体内容的阐述基本上来自经典著作。


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主要原则是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因而是与 “资本政治学” 相对应的 “人民政治学”,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生命力之所在,是时代的最强音。但是,人民主体地位的维护,说到底要通过经济发展而让民众获得 “自由”( 各种实质性权利) ,因此 “人民政治学” 在不同的时期必然有不同的旋律,“革命政治学” 在制度上奠定了人民的主体地位,但是人民主体地位的个体化体验则需要 “建设政治学”,这就要求建设出一个现代化的中国。因此,在整个 80 年代,政治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的主旋律事实上是现代化理论。


1.国家建设的政治学:  现代化理论的传播与研究


洋务运动启动了中国实质性的现代化进程,1974 年中国政府又明确提出 “四个现代化”,因此 “现代化” 是中国人不懈追求的中国梦。1978 年的改革开放掀起了新一轮的现代化大讨论,这时候的  “现代化” 就是物质上富裕、发达的代名词,其政治维度远远不是关注的焦点。打开国门的中国突然发现中国相对于西方  世界是如此落后,因此不但是刚刚恢复的政治学热衷于此,全社会都渴求现代化理论。80 年代的研究主题是 “如何实现现代化”,而 “现代化” 恰好是西方政治学 19 世纪 50—70 年代的研究主题,其中大量的理论成果对于理论匮乏的中国思想界而言无疑极具诱惑力。


在传播现代化理论方面,有几套丛书的贡献不能不提。首先是四川人民出版 社的由金观涛主编的《走向未来》丛书,1984—1988 年共出版了74本书,涉及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其中有中国作者的著作,也有译作。有不少现代化与发展  理论的经典作品被翻译过来,比如罗马俱乐部的 《增长的极限》、布莱克的《现代化的动力》、英格尔斯的《人的现代化》、森岛通夫的  《日本为什么成功》。中国学人的现代化研究的初步成果主要有钱乘旦的《走向现代国家之路》和《第一个工业化社会》、杨百揆等人的 《西方文官系统》、金观涛的 《西方社会结构的演变》、李平晔的 《人的发现》、周其仁等人的 《发展的主题》等。应该说,这一套大型书系启动了人们关于未来的即现代化的想象和观念,但还没有系统的现代化  理论。


第二套丛书是华夏出版社出版的一套 “黄皮书” ( 二十世纪文库) ,主要是西方现代化研究的成果,让广大中国学人第一次接触到了西方现代化研究的路径或  者范式,其中影响最大的有摩尔的 《民主与专制的社会起源》、亨廷顿的  《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亨廷顿和威尔逊的  《艰难的选择:   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参与》、伊斯顿的   《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迪韦尔热的   《政治社会学》、古德诺的《政治与行政》等。这让中国学人第一次感受到中国政治学与西方政治学之间在学   科化水平上的距离。


第三套书是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一套 “黄皮书” ( 当代学术思潮译丛) , 其中一些现代化研究的经典作品,对中国政治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其中有影   响了整个 20 世纪 90 年代并使得结构—功能主义范式在中国也流行起来的阿尔蒙德和鲍威尔 《比较政治学: 体系、过程和政策》,达尔的 《现代政治分析》则开启了中国学者对政体类型的思考。这套丛书在 90 年代依然在出版现代化研究的经典作品,比如布莱克的 《比较现代化》和亨廷顿等人的 《现代化: 理论与实践经验的再探讨》。应该说,20 世纪 80 年代以现代化为主题的研究议程所结出的硕果主要不在政治学界,而是在史学界,比如北京大学现代化与世界史研究中心罗荣渠教授在其《现代化新论》中提出的 “一元多线” 现代化历史观,以及北京大学历史学系钱乘旦教授现代化研究的一系列重要成果。中国政治学界在接受了现代西方研究范   式之后并未过多纠缠中国的政治史问题,而是本着传统儒家士大夫   “经世致用” 的传统,将研究重点放在了改革开放后的中国政治上,这一时期研究的主要对象   包括 “一国两制”、政府职能、党政分开和政治民主化等问题,其中一些重要研究得到了决策层的重视,并最终成为实际的政策,例如有关干部制度改革等问题的   相关研究。中国政治学的政治意义也慢慢得到承认,这一时期的杰出学者王沪宁教授在 90 年代中期进入中南海并成为今天党和国家的领导人。


3.多元化研究方向中的政体变迁学说———自由主义民主政治学


80 年代之后的 30 年,中西方政治学界在研究主题上已经实现了同步,只不过中国政治学还没达到“输出” 阶段。苏联东欧社会主义阵营的崩溃一度让福山的“历史终结论” 获得了一时无两的风头,直到今天仍有很多人相信,代议制民主就是人类最好的也是最终的政府形式。1990年之后,尽管中国政治学逐渐呈现出以“治” 为本的多元化发展趋势,但其中一个不容忽视的倾向就是对自由主义民主基本理论的笃信。在这一基本倾向的影响下,现代化理论框架下重要而复杂的国家建构内容往往反而变成了简单的政体之变的次要方面,似乎只要改变了政体即走  向自由主义民主,一切问题就都会迎刃而解。这股强大的思潮与国际政治思潮具  有同步性与同构性。


1990 年之后的中国政治学态度更加开放。80 年代中国已经基本完成了古典自由主义政治学名著的汉译工作,到 90 年代以后, “民主” 研究成为显学,而自由主义民主研究更是占据了中国政治学界的主导地位 ( 如表 1 所示) 。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国内几大出版社对冷战时期形成的新自由主义即自由主义民主学说保持了长久的热情,没有其他任何关键词可与  “民主” 相提并论,关于民主的译著至少有 300 本,几乎是见到标题中有 “民主” 的书都翻译。这也使得熊彼特、达尔、萨托利等人的相关理论几乎主宰了中国关于民主的讨论( 如表2 所示)  ,竞争性选举即党争被认为是民主的本质所在,换句话说,民主只有一个模式,那就是竞争性选举或者说党争民主。相应地,国内政治学界的研究议程也很国际化,“民主转型” “民主巩固” “公民社会” “宪政民主” 等关键词,成为民主研究的时髦词汇,这使得自由、民主等概念牢牢占据了道德的制高点,对之进行反思 ( 更别说批判)  的研究,往往直接就被贴上不道德的标签。



今天人们终于不得不承认,按照推广自由民主的  “自由之家” 的指数去转型, 国家只能走向万劫不复的深渊。国家建设所涉及的权力关系如此复杂,怎么可能有了 “个人自由” 和 “竞争性选举” 就万事大吉呢?何况,作为一种 “存在” 的国家,和人的成长一样,有  “时间性” 即时序问题,不可能忽视时间性而“一刀切” 地按照一种政治方案去解决所有国家的难题。中国历史悠久的求实态度告诉我们、“自由之家” 实际上无异于政治上的 “邪教组织”。类似地,和 “自由之家” 一样,“经济学人指数” “政体指数”,都是以数据化的形式传播自由主义民主的手段。


2010 年左右,国内的民主观念终于开始复杂起来,或者说成熟起来。主导中国思想界 30 年左右 ( 1980—2010 年)  的 “选举式民主” ( 形式民主) ,大有被“实质民主” ( 以治理、民生为标准)   与 “协商民主” 取代的趋势( 参见表 1 中的 “选举民主” 和 “协商民主” 的数据)  。对民主观念与民主形式多样化的认识, 标志着中国人对于民主的认知正在走向成熟。


不仅如此,中国政治学的主流并没有停留在 “民主” 这个关键词上,而是开始回归中国固有且一直在发挥重要作用的 “致治” 传统,这一路向的研究已取得不菲成就———这是其他国家政治学人不可能有的幸运。中国 “治” 学传统为中国政治发展和政治建设做出了历史性贡献,过去这一点一直被忽视,现在是反思总结的时候了。


四 找回“致治”传统: 以国家治理研究为核心的中国政治学


如本文一开始所言,中国人是与生俱来的 “治理主义者”,公元前 8 世纪中国就有了专门用于国家治理的政治经济学,卷帙浩繁的二十四史,绝大部分内容是国家治理,不但有治理实践的记录,还有丰富的治理思想。端赖于此,中国才有一代又一代、一个又一个的 “盛世”,才有 5000 年不绝的中华文明体。正因为中华文明基因中蕴含了无比丰富且经得起考验的治国理政理念,比如     “大一统”“官天下” “大同世” “小康世” “重农抑商” “贤能理政” “以民为本” 等,这个文明共同体才得以历经磨难而 “其命维新”。这是许多西方理论家无法理解的经验,“传统—现代” 的二分法根本无法处理中国的历史,但遗憾的是今天仍然还有不少人沉迷于这种过时的方法。


秉承了 “致治” 文明基因的当代中国政治学,虽然 “拿来主义” 思潮一度咄咄逼人,但中国大学中政治学专业的研究,其主流事实上还是在  “国家治理” 这个主题词之下开展的关于各个层次实际治理情况的研究。这体现的是中国人早已融化在血液中的求真务实态度。治理研究的前提是对流行的概念与观念保持理性的警惕与怀疑,决不迷信盲从。


1. 探索自主性政治学话语体系


20 世纪 80 年代到 90 年代是中国政治学必要的学习阶段,否则我们根本听不懂西方同人在讲什么。但是,社会科学的性质决定了,中国政治学不能永远  满足于 “学徒期”。社会科学是特定国家特定历史阶段的特定经验的理论化工作,在本质上是一种地方知识,用一种地方知识指导另一个地方的政治发展,灾难性的案例处处可见。因此,从 20 世纪 90 年代开始,中国政治学在学习西方的同时,一些学者就开始批判、反思西方政治学中的流行话语了,这样的反思最终汇成了一个不可忽视的思潮,其终极诉求乃是建立具有自主性与自觉性  的理论话语体系。


90 年代中期,潘维就开始批判 “民主迷信”,这在当时简直就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之举; 王绍光则以比较政治研究的视角,全面介绍了西方民主研究中的问题。到 2010 年之后,中国的民主观念逐渐走向成熟,这一时期出现了一系列关于选举式民主的新认识,笔者的相关研究试图展示出社会条件的根本重要性,它包括一系列的 “同质化条件” 如国家认同、共享信念和基本平等的社会结构。与民主相关的其他基本概念包括公民社会、合法性等,也在此基础上得到 “重述”,例如 “公民社会” 这个概念,它在不同的 “民情” 中具有完全不同的意义和政治效果; 把选举授权视为民主合法性的基础,既不符合历史,也不符合现实,否则就不会有什么 “选举式威权主义” “竞争性威权主义” 的概念了。张飞岸的研究试图证明的则是,以选举授权为核心的自由主义民主其实是以自由取代了民主,自由民主理论其实是一种去社会主义化的政治思潮。


在这一反思浪潮的推动下,中国人在民主观念上逐渐回归中国自有的求实传统,并开始寻求建制性理论以替代否定性理论,其中最重要的变化是协商民主理论转向,协商民主也成为官方青睐的政治建设路径。这推动了协商民主理论的研究热潮,相关论文的发表量迅速超过了自由主义民主 ( 参见表 1 数据) 。其中,林尚立的研究最为系统,他认为,协商政治是中国政治传统中最根深蒂固的形式,因此协商民主有着强大的生命力。在对中国政治决策过程的研究中,王绍光发现了一种共识型的决策模式,而这实际上就是政治过程中以协商的方式达成共识的“共识型民主”。我认为,基于协商—共识的民主模式,是一种替代以党争为核心、不可治理的自由主义民主的 “可治理的民主”,只有可治理的民主才是可欲求的;  “可治理的民主” 实现的是效果导向的 “民本主义民主”,正如作为实践模式的选举式民主实现的只是价值导向的自由主义民主。王绍光将 “民本主义民主” 称为 “代表型民主”,其中的关键是作为 “逆向政治参与” 的群众路线。


民主模式之争的背后是思维方式问题,西方人注重政体的形式,而中国人则注重政道与治道;基于治道的思想和思维方式讲究的必然是实质民主而非政体意义上的程序民主。房宁在对亚洲多个国家的比较政治研究中发现,民主政治进展的一般规律都是以开放权利折冲政治权力,在这个意义上,中国民主已经取得了实质性进步。至此,相当一部分中国政治学者已经从思维方式上摆脱了西方“冷战政治学”  的藩篱,并初步建构起具有自主性的民主话语体系。


与  “民主” 相联系,中国思想界也基本上形成了自主性治理话语体系。作为天然的治理主义者的中国人,对 “治理” 理论有着天然的敏感性。20 世纪 90 年代初  “治理” 概念被世界银行经济学家们发现之后也迅速地成为中国思想界的流行词。但是,西方人讲的治理,仍然只是当时思潮的一部分,它事实上不过是“民主化” 或 “公民社会” 的另一种表述,其核心仍然是 “去国家化”,丝毫没有逃脱社会中心主义的理论脉络。而中国人骨子里认同的却是 “国家治理”,在2013 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之前,包括徐湘林和我本人在内的很多学人研究的事实上也都是国家治理,徐湘林提出了作为研究范式的 “国家治理范式”,其中包括价值、政治认同、公共政策、社会治理等几个方面。当 “国家治理” 成为官方术语之后,国家治理与西方治理的区别被明确下来。王浦劬敏锐地指出,“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治理,本质上既是政治统治之 ‘治’ 与政治管理之 ‘理’ 的有机结合,也是政治管理之 ‘治’ 与 ‘理’ 的有机结合。因此,在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话语体系中,‘治理’ 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统治与政治管理的有机结合”。同时提醒我们,对国家治理的认识需要注意避免两种认识偏差: 一是不可简单运用西方 “治理” 概念来套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 二是不可简单认为 “治理” 概念只是西方当代政治理论和管理理论的专利。在中国的传统语境中,政治统治一直都是治理的前提。因此笔者提出,国家治理体系的核心是处理好国家各项权力之间的关系,具体而言,就是要认识并在战略上把握经济权力、军事权力、意识形态权力和政治权力的关系; 在此基础上笔者提出了 “关于国家治理能力的一般理论”,笔者把国家治理能力分为体制吸纳力、制度整合力和政策执行力三个方面,这是一种基于比较政治研究而建构的具有去价值化、系统性、层次性、非对称性等特点的治理理论。目前,中国的治理研究已呈现规模化的发展趋势,国内很多大学都成立了以 “国家治理” 为主题的研究机构,比如北京大学、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都设立了国家治理研究中心或者研究院,并出版了《国家治理研究》书刊。当前的建制性政治理论探索是以中国的历史与实践经验为出发点的思想活动,是在与 “拿来主义” 思潮的对话中逐渐发展起来的思想运动,因此也可以说是当代中国走向 “政治成熟” 的一个象征。也许有人会说,建制性理论必然会为现实政治辩护。对于此种论调,笔者想说的是,如果一个国家的主流政治理论和政治精英对本国已经取得巨大治理成就并且仍然在持续向好的政体都持否定态度,非要削足适履一般走上早已有无数血的教训的以西式民主为目标的 转型道路,除了疯狂与自卑,笔者不知道还可以怎样描述这样的情景。在过去30 年中,很多国家的精英阶层误将凭空建构起来的概念与判断当作政治信念,结果导致本国陷入无效的治理并最终掉进危机的深渊。近 30 年的世界政治已经证明,中国的经验乃是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巨大贡献,中国的制度与实践正受到来自世界各国越来越多的羡慕与嫉妒。


当前建制性理论探索中的核心问题毫无疑问是中国道路或者“中国模式” 问题。21 世纪初,伴随着 “北京共识”,一批中国学者开始提出 “中国模式” 命题,有学者认为中国模式的核心就是混合型的民主集中制政体,将近百年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制度,历经革命时期的 1. 0 版,新中国前 30 年的 2. 0 版和改革开放以来的 3. 0  版,民主和集中之间正在趋于均衡。


2. 以 “治理” 研究为核心的中国政治学


治理研究热潮。如前所述,治理研究一直是中国政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已经迅速形成热潮。就治理、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地方治理、社会治理、 基层治理等关键词而言,有关治理的论文数量堪比民主的论文数量 ( 参见表 3 数据) ,足见“民主” 和 “治理” 是这个时代的最强音。



表 3 的数据告诉我们,治理理论自引进国内学术界以来,相关的研究论文以每五年翻一番的速度稳步增长; 国家治理于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迎来研究高峰。以 “国家治理” 为主题词的论文,2013 年有 545 篇,2014 年突然猛增至3780 篇,这个数字是 1990—2010 年 20 年间发表篇数总和的三倍还多。与之类似,社会治理也在 2013 年后迎来研究波峰 (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首次用 “社会治理” 替代以往的 “社会管理”) ,以 “社会治理” 为主题词的论文,2013 年有 709 篇,2014 年突然猛增至 3782 篇,这个数字是 1990—2010 年 20 年间发表篇数总和的两倍还多。政府治理、基层治理、地方治理稳步增长,变化幅度平缓。


国家建设的理论与政策成果。国家治理必然发生在明确的权威秩序之中,因此国家治理研究的前提是国家建设。首先看有关国家建构模式的社会科学理论。 在学科归类上,国家建设研究属于历史社会学。西方历史社会学依据主要国家的建构进程,分别得出了社会中心主义和国家中心主义的社会科学脉络。但是,这两种路径都无法解释中国的案例,因为辛亥革命之后的 “国家” 陷入了碎片化, 是政党完成了国家的重新组织,因此在国家建构理论范式中应当有政党中心主义的一席之地。这一概念目前已经在中共党史研究与比较政治研究中得到广泛的认可与应用。


其次看国家建设的    “结构—时序论”。流行的国家理论几乎都以国家—社会的二分法为基本前提,其中的 “国家” 很明确,但 “社会” 是谁却并不清楚。市值几万亿元的阿里巴巴和卖烧饼的个体商户能是一个社会属性吗?将巨型资本划归“社会”,只会为其影响甚至绑架国家和欺负社会大众提供便利。曾毅认为,现代国家的基本结构是 “政治权力—资本权力—社会权力” 的三维结构。并且,三者之间的关系是  “时间性” 的,即先有作为国家权力的政治权力,然后是政治权力所保护的资本权力的诞生,最后则是社会权力; 即使在社会权力的关系中,其中的个人基础性权利比如财产权和人身权、以选举为标志的政治权利和以社会保  障为核心的社会权利,三者也不可能同时到来,在早发国家和后发国家的组合秩  序也有巨大差异,但受制于早发国家的后发国家,往往容易受到早发国家的组合秩序的影响,因此而招致现代国家建设的困扰。这是比较政治研究的发现,也是西方政治思想史研究的成果。中国学界关于国家建设的结构维度和时间性维度的  复杂性认识,并不逊色于流行的西方人所谓的秩序论,诸如福山所谓的     “强国家—法治—民主问责”。


在事关国家建设的政治权力关系研究中,最具政策性意义的当数胡鞍钢与王绍光的《中国国家能力报告》,这项研究重塑了中国的财税体制,这乃是中央—地方关系的命门。在当时民主化几乎压倒一切的语境中,在  “去国家化” 的国际社会科学潮流中,呼唤政府能力,实属一股清流。


政府治理研究。国家治理的核心是政府治理,政府治理主要包括政府自身结构的合理性、政府职能的转变与优化、政策过程的科学化、政府产业政策的科学  性。首先,关于政府类型即权能类型的判定上,中国政府从 20 世纪 90 年代的“企业型政府” 被重新定位为 “服务型政府”,这是行政管理学的贡献。但是,“服务型政府” 在实践中混淆,甚至搅乱了国家权力与市场的关系,卖馒头、卖肉夹馍都要政府颁发的 “资格证书”, “服务型政府” 显然无力解决无处不在的政府之手问题。为此,鉴于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决定,有学者提出了 “有能力的有限政府” 概念: 国家有能力、权力有边界、权力受约束。


作为国家性政策研究部门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以房宁为主的研究团队长期以来专注于政府需求供给,进行了系统的社会调查,建立了若干调研基地,该团队的研究报告为国家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可以想见,政治学所在政府治理上的研究是全方位的。


在政策过程研究上,中国政治学正在通过案例研究逐渐揭开决策过程之谜。 理解决策过程是理解一个国家政体性质的关键,而理解决策过程的前提是理解决策体制。周光辉认为,改革开放后,决策体制的改革呈现出的基本趋势是: 从个人决策向民主决策、从经验决策向科学决策、从决策组织高度集中向决策组织结   构分化、从封闭式决策向开放式决策、从被动参与决策向自主参与决策、从决策    非制度化向决策制度化的转变。这一转变使得中国政府能够成功应对中国由经济和社会迅速变迁所带来的各种挑战。王绍光和樊鹏基于对医疗体制改革和 “十三五” 规划的制定过程研究指出,中国的决策过程是一种充分的 “共识型决策”。杨光斌检视国家决策、部门决策、地方决策,发现中国的决策过程属于“共识型民主”。马骏开创了 “预算政治学” 的新领域,打开了预算政治过程, 尤其是省级预算政治的 “黑箱”。这无疑有助于推动中国预算民主化,而政治过程的民主即行政民主,是民主政治的关键一环。


在中国政府权能研究上,朱光磊及其团队,取得一系列具有明确政策价值的研究成果。其 “大部门体制不能包治百病”,应该说是给一度盛行的大部门制改革的一种清醒剂; 其 “官民比” 即公务员占人口的合理比例研究 ( 合理比例为1% ) 准确指出,中国的问题不是公务员规模问题,而是公务员体制内部功能和结构的问题; 在政府职能上,朱光磊提出,应突出政府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并对政治行为做 “社会化处理”,这不是一般性的调整策略,而应当内化为中国最基本的执政理念并完成具有战略眼光的整体设计,最终体现在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


在政府的特定政策研究领域,北京大学堪称是独领风骚。王浦劬主编的  “国家治理研究丛书” 集中了各个领域的政策研究成果,如行政信访问题、户籍制度改革、流域水污染治理、义务教育等。在产业政策研究上,最具政策意义的成果  无疑是路风关于高铁、大飞机项目的成功与汽车市场的失败的研究。这些有关具体政策的扎实研究,对理解中国道路,尤其是中国模式都大有助益。


地方治理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国的 “地方” 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它既可以指中央以下的所有层级的地方政府,也可以指省政府之下到乡级的范围 ( 管县区市—县—乡) ,因此在中国,地方治理是一个总体性说法,它包括了城市治理和社会治理。


地方治理之社会治理。基于增量改革的说法,俞可平提出了 “增量民主”,并在借鉴国外治理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 “善治” 概念,它的基本特征是参与、公开、透明、互动、责任、法治、合法性。治理的主体应该是 “社会”,因此 “善治”理论应该视为社会治理理论。据此,中央编译局研究团队推出善治的指标体系,一般认为和世界银行的治理指标多有相似。在社会治理理论的基础上,俞可平、何增科推动的 “地方政府创新项目” 持续了10年,以学术界来评估地方政府的创新行为。该团队认为,头5年地方政府的创新冲动显著,后5年很多项目则不再具有创新意义。


北京大学中国国情研究中心是国内量化政治学的带头人,其长期专注于中国  公民意识调查,对于社会治理和政府治理的相关研究来说,是必不可少的数据。


地方治理之城市治理。具有特色的研究成果来自郁建兴及其团队,利用其区位优势而研究浙江省城市社区的治理模型、政府与商会  ( 行业协会)   的关系,对于人们认识中国发达地区的基层政治经济关系,提供了鲜活的案例和理论启示。


基层治理与乡村治理。以徐勇及其团队为代表的乡村治理研究,已经成为“华中学派” (   “华中乡土学派”) 。首先,“华中学派” 的贡献体现在学术研究路径和政治建设上两个方面。研究路径方面,该团队从 20 世纪 90 年代初开始的农村问题研究,推动了中国政治学自上而下的转型,“社会” 从此成为中国政治学的重要研究对象。基于对农民的长期研究,徐勇提出  “农民理性” 概念,改变了长期以来农民保守的印象,这也成为理解 “中国奇迹” 的一个重要视角。政治建设方面,基层民主治理研究的成果直接以    “制宪” 的形式体现出来,即基层民主成为宪法规定的我国基本制度,与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民族区域自治    制度并列为中国基本政治制度。其次, “华中学派” 对土地私有化的态度是鲜明的,这是基于历史分析而得出的政治性结论。最后,对于土地确权制度的改革,“华中学派” 的发现是,在珠三角地区,以土地入股而组成的股份公司,事实上变成了势力强大的利益集团,坐地起价而阻碍了城市化进程,并导致   “乌坎事件” 的发生。可以说,在中国政治学界,要真正理解农村,都需要借助 “华中学派” 的研究成果。


中共研究与国家治理。在中国所有层次和领域的国家治理中,中国共产党都   是不可能绕开的核心研究对象。因此,在研究路径上,过去流行的 “国家—社会” 二分法应当由 “政党—国家—社会” 三分法所取代。在笔乾看来,由于中国是党治国家或者党政同构,三分法还只是一种说法或者主张,这种路径很难取得突破性进展。关于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官方已有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型的表述,陈明明则提出了 “革命党—统治党—执政党” 的三阶段划分法,这些是对中国共产党的学理分析。鉴于苏共的教训,在相当长时间内学习苏联模式的中共也一度被认为有可能重蹈覆辙,因此不少研究者开始推动所谓的 “转型” 研究。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与发展壮大离不开由列宁创建并领导的第三国际,它们之间的共性毋庸置疑; 但是,即使是同一属性的政党也无法脱离各自的历史与文化背景,因此它们之间必定存在差异。差异性应当成为研究的重点方面。在潘维看来,共产党最根本的特点是 “人民性”,实现它的根本之道是去科层化,让党组织回到人民中去,为人民办好各种 “小事”,而科层化的党组织专长是 “办大事”。我们不但无法按照西方政党理论来看待中共,甚至既有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也难以解释中国共产党的特殊性,这就需要中国政治学界 “解放思想” 并重新认识中共的属性及其与国家的关系,否则就很难理解中国治理成就的内在机制。前文提到的 “政党中心主义”  就是关于这一议题的一个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3. 小结:  作为建制性力量的中国政治学仅仅在国家治理的光谱上检视中国政治学,我们发现中国政治学已经是国家  政治建设的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主流研究是建制性的,而不是传说中的或印象中的所谓的 “反体制”。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 “发现”,政学之间本来也应当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与相互信任,没有这样的关系,执政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都会受  到损害。笔者个人认为,中国政治学应该发挥更大的建制性作用,在这方面可以学习一点美国同行的做法,学者们能够大致尊重有关的研究范式,比如以国家治理为核心的研究取向; 同时,要弄清作为政治学知识来源的特定社会的性质,这是推动国家治理研究的前提与基础。


五  余论: 研究真实的“社会”,建构可用的治理理论


概念和观念是人们认识世界的路线图,某种意义上,人类文明的图景是概念拼图或者观念链接的结果。但是,很多理论来自地方经验,往往由于国家的强大才得以普遍化。这样的理论并不一定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就此而言,要更好地推进国家治理研究,就应当重新正视 “文明” 问题,而文明的基本构成是语言、宗教和社会性质。就与本题关系而言,“社会性质” 是可以把握的变量。必须重新认识各种 “社会” 的性质,因为在流行的国家—社会关系理论中,“国家是必要的恶” 就意味着国家是天然的坏,“社会” 则是天然的好,“公民社会” 更是好之又好。然而讽刺的是,在思想家们说国家是 “恶” 的工业革命时期,国家正在保护弱者,侵害社会的恰恰是社会中的资本权力,没有国家保护,农民和底层阶级的处境只会更加不堪。社会自治 ( 即林肯所说的 “民有民治民享”)完全是农业社会的命题,这也是中国自古以来皇权不下县的 “民治” 的农业社会形态。到工业社会,这个 “民治” 已经演化为 “资本权力的统治”,它甚至能主宰国家权力。很多人不问语境,不问概念的 “时间性” 和 “地方性”,直接把 “好社会坏国家”  当作前提拿来就用,这至少是不够严谨的。比较研究发现,有好社会,政治学是一门观念性很强的学科,因此学科内部的争议和分歧自然很大。戴维·杜鲁门在 1964 年就任美国政治学会主席时指出,让我们放弃分歧,和经济学界共同遵循理性选择主义一样,政治学界也要遵循共同的研究范式,以推动政治学学科的滚滚向前。他们确实做到了,那就是结构—功能主义范式在美国政治学界长达 20 年的主导性地位。也有坏社会,不同国家的社会,其性质差异巨大,因此,基于某种抽象建构的社会  ( 如 “公民社会”)   而制造出的理论是不能被直接拿来当作 “天条” 的,更不能拿去指导国家建设、国家治理和处理国家与社会之间关系,那样做必然带来南  辕北辙的结果。


我在写 《发现 “社会”,建构能治理的治理理论》过程中发现,整个世界范围内,基于社会平等的社会自治(即所谓的公民社会)已经非常罕见,美国社会早已变成典型的利益集团社会,其政体必然早已变成寡头性质; 南美被亨廷顿总结为的 “普力夺社会”;   非洲则是米格代尔所说的 “强社会”;   印度仍然是种姓社会;大中东是伊斯兰社会……在这些“社会”中直接使用基于公民社会假设的治理方案,即主张个人中心主义或社会中心主义,能有什么好结果?自治是谁治? 它如何不变成不受制约的特权呢?这与  “公民社会” 的基本假设能相符吗?


在上述诸社会类型中,伊斯兰社会以平等化为特征,但却显然与公民社会无关。其他社会本身就意味着不平等,而平等是公民社会存在的基础,不平等社会中的各类社团,与其说是公民组织,不如说是各共同体历史上都存在的各类社会组织,在欧洲这是有千年传统的法团组织,它们显然不是所谓的公民社会。美国的利益集团社会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国家—社会关系,属于他们自己所说的 “社会统合主义”( 其实哪里能统合得起来? 能统合就不会出现 “否决型政体”) ,普力夺社会、强社会和种姓社会,当然不属于所谓的 “国家统合主义”,因为国家根本组织不起来,这种现象可称之为 “社会分利主义”,这样的社会形态与公民社会有什么关系? 有趣的是,伊斯兰社会是以平等为特征,但却不是西方人所说的相互妥协相互尊重的 “公民共同体”,反而有些不妥协乃至极端化的倾向。所以,把凿空生造的公民社会理论(即治理理论)运用于非西方国家的形形色色的社会,这些国家还能得到有效治理吗? 这些国家的 “社会分利主义” 已经使得 “国将不国”,如果再强化这些团体,只能是以好概念 ( “公民社会”)   的名义,行了坏政治 ( “私民社会”)   之实,这只会使他们获得更多对抗国家的力量,而国家则更加碎片化,这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包括治理理论在内的各种发展理论完全失效  的根本原因。不仅如此,在历史上,发达的公民团体也曾为法西斯主义的产生提供了条件,法西斯意大利和纳粹德国的产生都来源于活跃的社团组织。这就意味着,即使在西方社会,社团组织也具有两面性,它既能促进民主发展,也能产生  反民主的结果。社团组织应当被看作一个中立的、可好可坏的政治变量(因变量)  ,其发挥积极或消极作用要视政治环境而定。这无疑是一个令人沮丧的发现,但却是真实的历史存在。


因此,我们认为,基于对社会性质的认识,社团组织并不是 “自变量”,社会性质本身才是一个难以改变的 “自变量” ———社会性质决定了社团主义并不总能等同于公民社会。这并不是不鼓励研究社会自治并推进社会自治,而是说无论如何必须首先认识特定社会的根本属性,再强大的力量都不可能将社会塑造成想要的模样; 一旦出现 “自治” 不当引发的混乱局面,唯一能解决问题的始终是国家, 而不是所谓的 “公民社会”。因此我们更需要的是能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理论。


中国正在推动 “一带一路” 建设,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以 “社会分利主义” 为主要特征的社会带来的问题,比如中国高铁项目(雅加达—万隆) 搁浅,原因在于土地私有制、地方势力之间的恶斗和碎片化的政府权力,这使得印尼中央政   府没有任何办法,只能坐视总统佐科的基础建设计划付诸东流。不研究非西方国家的社会性质就无法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我们的 “一带一路” 倡议就难以顺利推动。可见,研究作为社会制度基础的社会性质,不仅是国家治理理论的需要,更是全球治理的战略性任务。政治学是治国理政之学,不加分析地滥用 “好概念”,不仅浪费了学术资源,更直接导致政治性危害,危害国家治理乃至全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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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中国政治学》2018年第一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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