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朴民:宋襄公与孙子:中国传统战略文化对待暴力使用限度的正反相合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18 次 更新时间:2022-12-22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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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朴民 (进入专栏)  


宋襄公与孙武子,都是中国军事史上声名显赫的人物,而他们之所以能够成为典型,则在于他们分别代表了两种截然对立的战争价值取向,前者是礼乐仁义至上论者,后者是唯利是趋决定论者。

然而,历史往往是无情的。战争,尤其是古代社会中那些为争夺统治权力而互相厮杀的战争,总是要彻底撕掉那块“仁义道德”的遮羞布,以赤裸裸的利害关系展示于世。于是乎,恪守“军礼”信条,奉行“君子不重伤,不擒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不鼓不成列”(《左传·僖公二十二年》)原则的宋襄公,在泓水之战中,被不讲信义且又实力强大的楚军打得落花流水,大败亏输,“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同上)成为战争舞台上的完败者。让后世讥笑了数千年,甚至有后人斥之为“蠢猪式的仁义”。而提倡“兵者诡道”,主张“兵以诈立,以利动,以分合为变”的孙武子,则因其五战入郢大破楚军的业绩,加上撰著《孙子兵法》十三篇的功勋而被尊奉为“兵圣”,扬名千秋,光彩照人。成为人们歌颂赞誉的正面人物,与宋襄公形成鲜明的对比。

不过,从更深的层次考察,我们可以发现,那位倒霉的宋襄公并不是那么的一无可取,而风光千年的孙武子也不是毫无瑕疵,尽善尽美。

宋襄公在泓水之战中的所作所为,其实并非他本人心血来潮、视战争如儿戏,而是他努力保持君子尊严的举动,恪守战争当受道德规则约束的选择。体现“军礼”文化要求的《司马法》强调,战争的基本宗旨是“征伐以讨其不义”,“以礼为固,以仁为胜”,用兵打仗应该“正而不诈”,即必须做到堂堂正正,“成列而鼓,不相诈”,“逐奔不远,纵绥不及”,战争的程度与范围应该受到必要的限制,“不加丧,不因凶”,不允许无节制地使用暴力。作为深受“礼乐”文明熏陶的宋襄公,无疑要在战争指导上反映“军礼”传统的诉求,祭起“仁义”这个法宝,打出“礼信”这杆大旗,表示出泱泱君子之风。只可惜他的军队太弱小了,一旦与强大的楚军进行堂堂之阵的交锋,处于下风乃至惨败在所难免。

尽管如此,宋襄公本人却并不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有丝毫的后悔,而始终对自己的君子之风怀有自豪之情。在他看来,打败仗是小事,若是为了争一时之胜而用卑鄙阴损的手段,那才是彻头彻尾的失败,才是真正没有面子的事情!所以,不守礼,毋宁死。宋襄公就是抱着这样坚定的信念,在泓水之战的第二年夏天死去的,与他一道死去的,还有他争霸的梦想和优雅的贵族精神。

至于孙子,则没有过多的传统包袱,他的作战指导原则更合乎春秋时期争霸兼并战争的一般规律,与时代的需要同步,所谓“自春秋至于战国,出奇设伏,变诈之兵并作”。(《汉书·艺文志·兵书略序》)在他看来,战争中不允许有任何温情,只要能达到消灭敌人、保存自己的目的,战争的手段可以无所不用其极,于是乎“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是正当途径,“堕其城,毁其国”是应有做法,“掠于饶野”、“掠乡分众”是可行举措。虽然他也说“全胜”、“上兵伐谋”,“不战而屈人之兵”,但这只不过是理想境界的虚拟,是口号或招牌罢了,他的真实意图始终立足于“以正合,以奇胜”,“顺详敌之意,并敌一向,千里杀将”这一点上。即强调以灵活的战术,快速的机动,巧妙地伪装来造就优势主动的地位,在复杂激烈的军事斗争中成为胜利的主宰者:“故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掠如水,不动如山,难知如阴,动如雷震。”

孙子的观点,无疑是对业已过时的“军礼”传统观念上的一个重大突破,本身就是一次创新,一次革命,是中国古典兵学发展史上的一次质的飞跃,也是《孙子兵法》区别于“本仁宗礼”古司马兵法,而成为划时代兵学经典的重要标志。“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在贵族精神引退,小人意识弥漫的社会里,“兵以诈立”自然会得到一致的喝彩。但教人钦佩的是,孙子表里如一,敢说敢为,不愧为“真小人”,这远远要胜过那些满口子仁义道德,满肚子男盗女娼的伪君子。

春秋战国乃至整个古代历史演变进程,证明了孙子兵学实用理性的胜利和宋襄公标榜“礼乐仁义”的失败。然而,正如俗语所说的那样,不可单凭成败论英雄。宋襄公虽然败得很惨,很没面子,但是这并不能说明道德对战争的制约作用可以弃若敝屣,恰恰相反,在绝对的功利之上还有一个绝对的道德。事实也正是如此。儒家提倡义战、墨家主张非攻,都是古“军礼”原则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曲折反映,而随着人类社会的日益进化,道德因素对战争行动的规范意义正越来越显突出,绝对战争也逐渐在向可控性战争过渡。这其实是对宋襄公“君子不重伤,不擒二毛”做法的否定之否定。当然没有疑问的是,这一切必须建立在自己拥有必胜的实力和把握的基础之上的,而不能像宋襄公那样一厢情愿、自以为是,而忘记了自己究竟是吃几两干饭的。

孙子的兵学理论固然是时代精神的产物,也符合军事斗争的一般规律,但是他提倡“兵以诈立”,一切都是以利益的大小或有无为定夺,将“兵不厌诈”奉行为指导作战的最高原则,其客观效果,往往是在取得战争胜利的同时,也促使战争手段变得越来越残酷,战争破坏程度越来越骇人。所谓“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孟子·离娄上》),白起杀性一起,长平坑赵军降卒四十万,项羽血气一来,新安杀秦军俘虏二十万,在某种意义上,正是孙子那种只求目的不择手段的战争效益观的逻辑结果。这个责任固然不应由孙子本人来承担,但是君子之风日去、小人之气竞长,“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却是跳蚤”,乃是不争的事实。孙子若地下有知,也会感到不安。

所以,后世的兵家为了发扬宋襄公和孙武子思想的各自长处,同时克服两人思想的各自不足,遂积极提倡兵儒合流,这就是既强调仁义道德对军事活动的规范意义,又充分肯定兵者诡道、出奇制胜对战争成败的保证决定作用,从而使中国传统军事文化能够沿着比较正确的方向不断进步和成熟。从这层意义上讲,将宋襄公不分青红皂白骂倒骂臭,将孙武子不加保留吹捧歌颂,都犯了简单武断的毛病,都不是客观平和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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