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晓晴: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主要方面的辨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004 次 更新时间:2019-02-22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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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晓晴  


摘要:毛泽东阐明的主要矛盾主要方面的具体特性,为我们准确辨析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提供了理论指导和依据。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决定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性质的延续和发展,实现美好生活成为全社会的奋斗目标,体现了它区别于一般矛盾的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事物性质的特性。它也是该矛盾中的主体及其目标、动力和引导的方面,支配着矛盾自身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方面等突出问题以满足其日益广泛的要求,体现了主要方面主导作用的特性。它还是衡量该矛盾自身运动和发展及其各项工作成效的标准,体现了主要方面在矛盾中所起的自我规定性作用的特性。


关键词: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社会的性质;判断依据


在社会纷繁复杂的众多矛盾中“找出”和“捉住”主要矛盾并“区别”其矛盾的主次方面是我们党自觉运用唯物辩证法指导社会实践、推进历史发展的一种极为重要的方法。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所阐明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的具体特性等原理,为我们今天全面理解和认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及其矛盾的主要方面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和依据。


根据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社会主要矛盾以及社会各方面发生的深刻变化,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对这一重大判断的学习和理解上,理论界表现了高度一致的赞同,但对该矛盾中哪一方面是主要方面并未取得完全一致的意见。在涉及该问题的讨论中,大多数作者都认为 “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只有极少数作者认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矛盾的主要方面。


在笔者看到的认为“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是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的文章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胡鞍钢等人的《中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1]和庞元正的《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需要深入研究的若干问题》[2]的论文。前篇着重“通过对新时代矛盾主要方面进行实证分析”,做出了“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成为制约新时代发展的关键因素,成为制约人民需求得到满足的最重要因素,成为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3]的判断。后篇则从矛盾的两方面中何为主导方面直接做出判断:“在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这两个对立面中,·····很明显,不是前者决定了后者,而是后者决定了前者”,后者还“决定了中国依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4]。他们有一个共同观点是,如把人民需要作为矛盾的主要方面,那么解决该矛盾就要“抑制”或“降低”人民需求。与多数人观点不同,较有代表性的是董振华等人的《论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逻辑必然性》论文认为,“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深入,······人民基本的物质文化需要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满足,在此基础之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就会日益广泛,也就取代了物质文化需要的地位,上升到了主要的方面,不过物质文化的需求并没有消失,只是退到了非主要的方面”[5]。笔者总体上感到,在对这一社会主要矛盾哪一方面是主要方面的讨论中,学者们几乎都是主要凭经验或直觉做出判断的,尤其是多数人所持的看法似乎是理所当然的,并没有进行学理上的论证,这是不利于深化认识的。


毛泽东在《矛盾论》中说:“一个大的事物,在其发展过程中,包含着许多的矛盾”。“这些矛盾,不但各各有其特殊性,不能一律看待,而且每一矛盾的两个方面,又各各有其特点,也是不能一律看待的。我们从事中国革命的人,不但要在各个矛盾的总体上,即矛盾的相互联结上,了解其特殊性,而且只有从矛盾的各个方面着手研究,才有可能了解其总体。所谓了解矛盾的各个方面,就是了解它们每一方面各占何等特定的地位”等[7]。因此,在确立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后,还须深入具体研究这一矛盾的两个方面的主次区别、相互关系及其各自作用等特性,这样才能从其“总体”上更准确更全面地认识和把握社会主要矛盾转化这一重要判断的重大意义,从而更好地推动新时代社会的发展。有鉴于此,本文在深入具体分析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两个方面具体特性的基础上,对矛盾中的哪一方面是主要方面提出与多数人不同的意见,以求教于各位专家学者的批评指正。


一、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决定着新时代社会的性质,因而是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


毛泽东在《矛盾论》中分析主要矛盾及其主要方面时分别首先阐明了其主要特性,“在复杂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的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的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它矛盾的存在和发展”[8]。“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起了变化,事物的性质也就随着起变化”[9]。毛泽东在文中花了较大篇幅论证了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起的这种决定“事物的性质”的作用,说明这是极其重要的区别于一般矛盾的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的主要特性。


这就告诉我们,在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总体中,某一对矛盾的存在和发展决定了该时期社会其它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而不仅仅是决定矛盾自身的存在和发展,这对矛盾就是该时期社会的主要矛盾;而在这对社会主要矛盾的两个方面中,主要地决定该时期社会总体性质的、而不仅仅是决定矛盾自身性质的那个方面,就是其矛盾的主要方面,社会性质也随之变化而变化。如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矛盾本身属于阶级对抗性质的矛盾,但由于它不仅按自身阶级矛盾规律运动,还决定着社会其它矛盾的运动,这样它就成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而在这对主要矛盾中,资产阶级方面占据着矛盾和社会的统治地位,不仅决定了自身阶级矛盾的性质,还决定了该社会总体是资本主义的性质,这样它就是该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因此,资本主义社会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其社会主要矛盾即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即资产阶级决定的。同时,它也规定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产阶级是无产阶级革命的主要对象,他们之间的阶级斗争也就成为推动该时期历史发展的主要动力。而当无产阶级革命取得了胜利,推翻了资产阶级统治,无产阶级成为阶级矛盾和社会中的领导(统治)阶级,即转换为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这时资本主义性质的社会就会随之发生根本性变化。如在我国,当中国共产党(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后,人民掌握了国家政权,这时,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就变成了社会主要矛盾,无产阶级转变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原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随之也就变化为新民主主义社会,即向社会主义过渡性质的社会。在当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基本建立后,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这对阶级矛盾也就完成了自己主要的历史使命,就不再是社会主要矛盾了。而在这个过渡时期,虽然社会主要矛盾还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资产阶级还是主要矛盾的一个方面,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成为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主要制约因素,是社会主义改造的主要对象,但不能因此就认为资产阶级是该时期矛盾的主要方面。


社会是在矛盾运动中前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是在社会各种矛盾、特别是在社会主要矛盾及其主要方面支配下运动和发展的。一定时期的社会主要矛盾决定着该时期社会各种矛盾的运动和发展,其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则主要地决定着该时期社会的性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主要的也是在其发展过程中,由各阶段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和推动下不断巩固和完善的。因此,判断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哪一方面是主要方面,最主要的就是看在这对矛盾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两个方面中,哪一方面主要决定着或集中体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时代的社会性质(的延续和发展)。这就需要从新时代社会总体与社会主要矛盾的两个方面的“相互联结”上做出判断。党的十九大报告从六个方面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性质的含义,其中直接相关的两个是:这个新时代,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代,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不断创造美好生活、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时代[10]。可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不仅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在即将全面达到小康生活水平后继往开来的历史使命,也更加鲜明体现了不断发展中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社会,才会主动提出把人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要作为社会主要矛盾的一个方面,因为它主要决定和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因而成为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只有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已经上升为社会主要矛盾的一个方面,才会使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成为更加突出的问题,它才会成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因而才会成为社会主要矛盾的另一个方面。而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也是为了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而不是为了其它什么需要或只是为了发展而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是相对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来说的,是在人民日益广泛要求下显现的突出问题,是在主要矛盾中被“当家作主”的人民所要解决的问题,而不能反过来说,这本身就说明它在该矛盾中处于从属地位,因而是次要方面。实现人民美好生活,不仅是新时代中国特色会主义区别于社会主义其它发展时期、更是区别于其它社会性质的主要标志。因此,认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主要地是由社会主要矛盾中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方面决定或体现的、因而它是矛盾的主要方面的观点是难以成立的。若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方面不具有这种主要决定社会性质的特性,那它就不能成为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若无视或回避这一主要特性,那判断也就失去了主要依据,也就称不上社会主要矛盾及其主要方面。而把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这一全党全社会的奋斗目标判断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次要方面更是不符合该矛盾现实逻辑的,在理论上也是说不通的。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只能是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方面,因为它主要地决定和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的性质将得到更好地的延续和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及其社会的性质与社会主要矛盾及其主要方面的变化是相互相成的。从十九大报告的表述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11],这说明两者是不分先后的。但对主要矛盾两方面的变化,首先说的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方面,其次说的是“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方面,虽然,这样表述顺序是形式上的,但作为对新矛盾的初始表述(除对阶级矛盾表述因受自己阶级立场规定外,但最终还是会上升为矛盾的主要方面),一般而言,先后次序反映了矛盾相互作用的两方面正常运动情形的主次关系(这并不排除矛盾在一定条件下主次方面的转化)。何况这是我们党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主动提出的事关全局性的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重大问题,一定是经过极其慎重的研究才做出这样表述的。按常理,若对该矛盾两方面表述次序作逆向主次判断,其正确的概率也是极小的。当然,这仅是判断矛盾主次方面的参考因素之一。关键还是要看主要矛盾中那一方面的内容与新时代社会的性质构成了决定性的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社会性质为其社会主要矛盾主要方面的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不断满足提供了制度保证,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主要规定着新时代社会性质延续和发展的前行方向,为在矛盾运动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起着主要方面的作用。


在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中解决好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这一突出问题,对于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进而巩固和完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是至关重要的。它虽然在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中不具有决定或体现该社会性质的作用,处于矛盾的次要方面,但它成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就可能是社会中其它一个或多个领域中矛盾的主要方面。如在当前供给和需求的经济发展矛盾中,供求不平衡,低端、低质量产品和服务供过于求,中高端、优质产品和服务供不应求,供给侧方面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成为经济发展中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了经济结构失衡的性质,因此必须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但不能据此判断它为决定社会总体性质的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民主、公平、正义、安全等许多方面决非供给侧改革就能解决的。再如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不能因为在某段时期生产关系有些方面或因素制约着生产力的发展,就认为这时生产关系是基本矛盾中起决定作用的主要方面,而否认生产力是基本矛盾中、进而在社会历史中起一般决定性作用的主要方面。只有当出现了不变更非常落后的生产关系、就不能发展生产力的严重对抗的状态,这时生产关系才会成为该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一般情况下,生产力作为矛盾主要方面的决定作用就在于能够推动解决制约它发展的矛盾次要方面的生产关系问题,确保“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性质”。但在这对基本矛盾中处于次要方面的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因素或问题可以是当时生产关系自身中一些矛盾的主要方面,或是与其它社会要素之间矛盾的主要方面,这也会导致生产关系的调整或变动,并可能对历史进程产生比较重大的影响。同时,只是生产关系方面的变革是不够的,还须上层建筑领域的相应变革,才能更好适合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这些都需要对矛盾“具体的事物作具体的分析”[12]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实际上,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过去也存在,不充分发展过去更严重,它与社会性质没有必然联系。而今天所说的美好生活在过去至少是不现实的,是改革开放前根本想象不到的,属于“新事物的性质”[13],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之所以上升为社会主要矛盾的次要方面,就是因为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转化成了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才使它相对变成了主要制约因素,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社会发展到了新的高度。因此,从主要矛盾的提出和其两方面作用分析看,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方面不能主要决定或体现新时代社会的性质,在人民掌握了决定自己命运主动权的条件下,它只能成为该矛盾中需要被解决的次要方面问题。不过,这也显示了它在社会中非同一般的重要性。


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14]。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成为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别跨过了贫困生活、温饱生活、小康生活的时期,开始迈进美好生活新时代,这是在我国所处的相当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一个关键的发展时期。因此,人民美好生活主要地决定新时代社会的性质,当然不是改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而是进一步巩固这一性质,并与时俱进地推动这一性质的延续和发展。我们应运用好主要矛盾---主要方面---主要特性,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的性质更好体现在为人民美好生活而奋斗的历史进程中。


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在社会主要矛盾中起着主导作用,因而是该矛盾的主要方面


毛泽东在《矛盾论》中分析到矛盾的主要方面时指出:“矛盾着的两方面中,必有一方面是主要的,他方面是次要的。其主要的方面,即所谓矛盾起主导作用的方面”[15]。这就是说,在矛盾自身运动过程中,哪一方面起主导作用,是其主要方面的另一个特性。


那么,在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两个方面中,究竟哪一方面是起主导作用的呢?


毛泽东说,“离开具体的分析,就不能认识任何矛盾的特性”[16]。这里应先对该矛盾总体情形进行具体分析。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是我们党顺应矛盾运动的规律,审时度势,不早不晚,主动适时提出的,这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上升为支配地位的新的社会主要矛盾做出的重要判断。这并不是说这对矛盾两方面已经处于非常严重对立的状态,非得要削减一方才可取得与另一方的平衡,或者到了不解决一方问题另一方就无法生存的地步,而是发生了新的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更好发展的变化:一方面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取代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表明随着即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生活水平有了一定质的提高和新的广泛要求;另一方面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取代落后的社会生产,表明经济社会在高速发展中相对于发生变化的前一方面出现了新的突出问题。如果对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方面的问题估计过度的话,那美好生活就不现实了,这对矛盾也就不成立了。毛泽东曾举例说,“在革命斗争的某些时候,困难条件超过顺利条件,在这个时候,困难是矛盾的主要方面,顺利是次要方面。然而由于革命党人的努力,能够逐步地克服困难,开展顺利的局面,困难的局面让位于顺利的局面”[17]。这正是我国改革开放前后该矛盾主次方面转换情形的真实写照。经过40年改革开放,顺利条件已经远超困难条件。虽然我国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依然十分严峻,但战胜困难和挑战的有利因素还是占据着主要方面。否则,我国现在就不可能顺利进入新时代。正如习近平豪迈宣告的,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要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18]。因此,在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中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方面的力量还是很强大的,足以使相对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方面问题和整个矛盾体处于可控可逐步克服和解决的限度内,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的制约力还不足以在总体上否定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当然,矛盾的两方面是互相依存的,若没有对立面及其相当严重的制约,不经奋斗,怎么可能创造美好生活呢。


因此,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是在发展过程中产生和更新的,是一对好的矛盾,是在我国历史上比任何时期矛盾都要好的矛盾,是把握机遇攻坚克难实现中国梦、人民的梦的主要抓手。这对矛盾将通过自身两个方面的相互作用,不断推动矛盾自身在更好发展中得到解决,而不是由我们作为矛盾之外的力量介入去解决其主要问题,却把矛盾中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这一解决自身主要问题的力量空悬一边,被动地接受满足,这是把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看作该矛盾主要方面隐含的逻辑问题。我们应注意分辨的是,判断这对矛盾中哪一方面是主要方面的特殊性在于,不是矛盾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方面就是其主要方面,而是矛盾自身中决定着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方面的方面才是其主要方面。我们不是第三方裁决者,而就是矛盾本身中解决问题的人民一方,矛盾的提出本身包含了具备逐步解决矛盾的客观条件。这一矛盾的总体性质和状态是我们进一步具体分析其哪一方面起主导作用的客观依据和现实背景。


据此,笔者认为,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是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中起主导作用的方面,主要基于以下几点具体理由:


第一,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是该矛盾的主体及其目标方面,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是相对的客体状况方面,前者起着主动的解决问题的作用,后者起着被动的被解决问题的作用。新时代,人民更是历史的主动创造者。矛盾中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是靠自己辛勤劳动创造来实现的,满足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客体方面问题,也只有通过矛盾自身主体一方的人民自己来解决,没有其他人能解决,更不是外力来解决,它也不会自动按人民需要来解决。我们要从矛盾本身视角观察、分析矛盾自身是如何解决问题的,而不是把我们实际当作矛盾之外力量代他去解决其内在问题,代他去满足人民需要,从而把问题当作它的主导方面,却把它的主体一方的人民及其目标当作服从于问题主导方面的次要方面,而不是决定问题解决的主导方面,这样人民岂不可以坐享其成,等待问题的解决?如果人民长期不能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这个客体问题,反倒使它与美好生活需要背道而驰,甚至威胁到主体一方人民自己的生存,如环境被破坏严重到不适宜人民生存,民主被践踏严重到人民人身自由、权益得不到保障等,那它就转变成了矛盾中起主导作用的主要方面,迫使当地人民背井离乡或强烈抗争,这在个别、局部地区是有可能发生的,使该矛盾走向了美好生活反面的自我否定,也就不成其为本来意义上的矛盾了。当然,我们党主动提出这一主要矛盾,特别把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当作主体及其目标方面,表明我们党把握了遵循矛盾自身运动发展规律的主动权,领导和依靠人民完全可以防止矛盾脱离美好生活需要目标向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方面演变。因此,在这一矛盾中,我们应注重发挥人民主体方面的主动作用,“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19],以此逐步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主导矛盾自身向着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目标平衡充分地发展。


第二,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方面是该矛盾自身发展的动力,不断推动着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方面问题的解决。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是动态的、日益广泛的,“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要求日益增长”[20]。相对人民更高和增长的要求,“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21]。动力是一切力量之源,是推动事物的矛盾运动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美好生活需要为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推动矛盾运动和发展、即“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22]。如果把这动力看作为矛盾的次要方面,反让动力去服从被认为矛盾主要方面的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那才恰恰是要“抑制”或“降低”人民的需求,不仅使矛盾得不到积极方向解决,而是向着消极、反面解决。试想,不是人民需要动力起着矛盾的主导作用,矛盾怎么会顺应满足它的要求来解决呢?


动力是矛盾中起主导作用的方面,规定着矛盾运动的轨迹和速度等状态。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动力有多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解决和其矛盾进展就能达到多大程度。当然,这种主体生活必须是现实的、具备一定条件的,这就需要人民不断打造革新自身的“动力系统”,即提升人民自己的能力、素质、知识、修养、道德、文明等水平,改变落后的风俗习惯、陈旧的思想观念和不文明的生活方式、行为举止等等,从而构建可体验美好生活需要的“先进性能”,否则,就不会享用民主,不会善待公平,不会伸张正义,不会欣赏美丽,也就不会感受美好生活。如共享单车多么好的中国现代的一大发明,可它也是对国民素质的真实考验。很多人只图自己享用方便,到处乱停乱放,恶意损坏,严重影响他人行走和城市交通,降低了人们美好生活获得感。再如垃圾分类,投入了那么多人力物力、想了那么多办法推行,可是进展缓慢,还是到处可见垃圾乱丢乱扔乱放,严重影响生活美感。很多事情,只要人人改善一点点,大家生活就将变得更加美好,这里未释放的能量效应是极大的。可见国民素质存在的很大差距和问题,使已有条件享受的一些美好生活变得可望不可及。而要改造我们的国民性、解决这些影响和困扰人民美好生活的根深蒂固的深层次自身问题,将是长期的、更为艰难的任务,这也显示了这对矛盾所蕴含的主观世界自我改造的革命性意义。因此,这对矛盾的如何解决还是取决于人民需要的主导方面。


第三,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方面支配和引导着社会其它矛盾的运动和发展。作为支配和引导社会主要矛盾运动和发展的方面,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构成的具体内容在社会其它矛盾运动和发展中也起着支配和引导的作用。如解决一些领域发展中不符合“以人为本”等科学发展要求的矛盾,就须坚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奠定坚实基础;对经济结构中不能满足人民需求的有效供给失衡等矛盾,就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益变革、动力变革,更有效更有质量地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对民主进程中的矛盾,就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健全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以维护人民根本权益;还有诸如城乡区域发展、分配收入差距、教育、就业、医疗、居住、养老、环境、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矛盾,都须要在社会主要矛盾及其人民美好生活的支配和引领下,得到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地克服和解决,从而使人民美好生活逐步地更好体现在物质生活、精神生活、政治生活、社会生活、文化生活、绿色生活的过程中。因此,社会主要矛盾中的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方面对社会其它矛盾的运动和发展过程也起着主导的作用。


三、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是衡量社会主要矛盾运动和发展状态的标准,因而成为该矛盾的主要方面


许多矛盾中起决定作用的主要方面,也是矛盾衡量自身及其另一方面运动和发展程度和状态是否符合它所规定或要求的标准,即以衡量标准来体现它在矛盾运动中主要方面的决定作用。当这种“标准”被大部分或全面突破时,该矛盾就会发生主次方面变化,其性质就会随之变化。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运动和发展的程度和状态如何,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是否取得进展或者成效如何,是以矛盾中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是否得到满足和满足程度状态为衡量标准的。没有这种动态的“标准”或它不能起到“标准”的作用,就无所谓发展平衡不平衡、充分不充分的问题以及矛盾情况好坏问题,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就失去了内在规定性和评判依据。这样就不能纠正这一问题,或任由问题变得更严重,甚至让该矛盾向着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方面继续发展。如在个别地区,官员行专制、搞特权、图享受,侵占群众利益,损害公平正义,社会杂乱无章,这当然是标准所不允许的。同时,人民需要这一标准不是静止的,是“日益增长”的,逐步由低层次需要向高层次需要提升,确保其标准始终处于导向、引领的地位和方面。因此,在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中,只能也必须以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该矛盾自身运动和发展并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的衡量标准,它既是一种动力,也是一种约束力,更是一种努力奋斗的目标,它激励并制约着矛盾按自身的规定或要求运动和发展。这是该矛盾主要方面的又一个特性。


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23]。社会主要矛盾及其主要方面变化既然起着决定的作用,那它的要求必然贯穿于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方方面面、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十九大报告最后号召的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奋斗目标,就是我们各项工作的总要求、总规定、总标准,也即是我们自觉遵循和发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及其主要方面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各项工作达到这一总要求、总规定、总标准。它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十九大提出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是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方面衡量社会主要矛盾自身运动和发展所要分别达到的二个阶段性标准。到建党一百年时建成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小康社会,这是从现在到二0二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的战略目标。为达到人民美好生活这一阶段标准,就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坚定实施科教兴国等七大战略[24]。在抓重点中,特别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取得解决发展不平衡中突出问题的突破性进展,这也是衡量我们在社会主要矛盾推动下是否按期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人民美好生活阶段性标准的一项决定性指标。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到那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我国人民将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为达到人民美好生活第二个百年阶段标准,就要求我们在社会主要矛盾运动中,注重全面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等建设。在补短板中,尤其要着力解决矛盾中发展方面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确保矛盾运动和发展如期达到阶段目标所规定的人民美好生活标准。


其次,我们党提出的“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25],是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方面衡量社会主要矛盾自身运动和发展的过程性标准。人民美好生活是这一“最高标准”在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运行全过程中的自我规定和必然体现。根据这一“最高标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在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方面等问题过程中就应摒弃以唯“GDP”论英雄的衡量标准,也不能沿用建设小康生活水平的衡量标准,更不能参照解决温饱或贫穷生活水平的衡量标准,而只能是以与新时代发展同步的人民美好生活水平为衡量标准。要达到这一标准,就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要推动社会主要矛盾不仅按人民“更高要求”需要,着力解决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领域的诸多难题,而且要随着人民“日益增长”要求,积极解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发展滞后问题,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使人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矛盾运动和发展的全过程始终符合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所体现的“最高标准”。


再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是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方面衡量社会主要矛盾运动及其各方面工作成效的检验性标准。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府性质的试金石[26]。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我们党的执政理念,也是社会主要矛盾必须坚守的内在价值取向。十九大报告在阐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指出,“明确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27]。因此,要实现人民美好生活,就必须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到社会主要矛盾运动和发展的过程中,并以此作为检验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以及各方面、各个环节、各项工作是否取得成效和成效多少的标准。正如习近平所指明的:“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28]。这就要求我们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经济社会方方面面的工作,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坚持在改革中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物质、政治、精神、社会、生态等建设上不断取得新业绩;尽可能平衡充分地满足人民不断提升的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美好生活需要,确保矛盾运动和发展的各方面各环节各项工作取得人民满意的成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通过人民的验收。


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理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系统回答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基本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认识和判断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必须与非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区别开来,不能仅就矛盾本身为依据,而应以社会总体这一大的、复杂的事物为依据,这就需要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握全局,统筹思考,全面地运用主要矛盾主要方面特性的原理并在具体辨析的基础上做出准确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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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习近平.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一百二十周年座谈会上讲话[N].人民日报,201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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