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成有:明治维新若干问题的再思考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472 次 更新时间:2019-02-17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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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成有  

内容提要:日本开港后,内外交困的幕府为自救自强,自1854年至1867年接连推行了安政、文久、庆应等三次改革,即幕末改革。从日本资本主义近代化的全过程来看,幕末改革迈出先期探索的第一步,为明治维新提供了政策思路、工厂设施和人才梯队。在此基础上,明治维新得以全面展开并实现社会转型的第二步。维新期间,前十年的欧化改革,决定性地将日本引向资本主义道路,同时也产生了财政困难、社会动荡和政府危机等问题;以天皇亲政并介入改革为标志的后十年改革,维新官僚及时纠正失误,全面调整近代化政策,走出困境并最终使资本主义在日本扎下根。政策调整成为决定维新成败的关键。甲午战争前,光绪朝的中国官绅精英多对明治维新不以为然;马关缔约后,从戊戌变法到清末新政,明治维新转而成为中国模仿的对象。

关 键 词:明治维新  幕末改革  近代化  欧化改革


2018年正值日本明治维新150周年,也是中国版维新即戊戌变法第二个甲子。日本因明治维新由弱变强,走上武力崛起之路,中国却成为首当其冲的受害者和梦醒者。在中国学术界,有关明治维新的研究硕果累累,但仍有若干问题值得再思考。


一、再议源起:从幕末改革到明治维新


早在20世纪60年代,中国学术界就曾出现过讨论明治维新性质的热潮。周一良先生认为明治维新是社会矛盾、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和民族矛盾综合作用的结果,重申“不彻底的资产阶级革命说”。①吴廷璆先生也强调明治维新源自封建危机和民族危机的双重压力,认为“明治政权是一个地主资产阶级政权”。②此后,明治维新源自内外矛盾和危机,成为中国学术界的定论。明治维新与开港后幕府主导的三次改革,即安政改革(1854-1857)、文久改革(1861-1864)和庆应改革(1865-1867)之间是否存在关联,若有,此种关联因何而产生,又如何表现等问题,在国内学术界几无提及。③有鉴于此,本文拟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以揭示明治维新与幕末改革的关系。本文认为,幕末改革与明治维新是前后衔接的两个阶段,在时代背景、方针政策和人才机缘上存在连续性。换言之,使日本初步完成近代化的明治维新源起于幕末改革。理由如下:

第一,幕末改革与明治维新的时代背景相同。18世纪中期工业革命以后,欧美国家的综合国力、军事力量、科技水平得到全面增强,开始了全球扩张。第一次鸦片战争后,欧美列强通过坚船利炮,不断迫使清政府签订不平等条约,尔后将东亚国家陆续纳入资本主义世界市场。1858年,关注东亚局势变化的马克思曾致信恩格斯指出:“资产阶级社会的真实任务是建立世界市场(至少是一个轮廓)和以这种市场为基础的生产。因为地球是圆的,所以随着澳大利亚的殖民地化、中国和日本的门户开放,这个过程看来已经完成了。”④西力东渐、组建资本主义世界市场,构成幕末改革与明治维新大的时代背景。

欧美冲击之下,东亚国家要实现图存救亡,只能选择近代化的发展道路。概括起来,日本的近代化启动于开港后幕末改革(1854-1867)的先期探索,初步完成于明治维新。两者之所以形成历史逻辑关系的主要原因是:第一,面临的历史课题大同小异。自1854年日本签订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日美亲善条约》,到1858年与美国、荷兰、俄国、英国、法国等五个国家签订修好通商的“安政五国条约”,领事裁判权、协定关税税率制度等不平等条款严重损害了日本的主权独立。至1866年,《江户改税协定》规定欧美进口商品一律“值百抽五”,日本进一步沦为欧美国家的销售市场和原料产地。日本面临跌入半殖民地深渊的民族危机,修改不平等条约、恢复主权完整、实现民族独立等课题被提上日程。

基于以上状况,就不难理解为何从幕府将军到明治政府都不约而同地提出“与万国并立”或“与万国对峙”的国家目标。1867年10月,末代将军德川庆喜在《大政奉还上奏文》中,首次提出“保护皇国,必可与万国并立”的国家目标。⑤明治政府继而承之,此目标成为明治初年官方言论中出现频率最高的用语。如1868年《王政复古大号令》的“挽回国威”和《宣扬国威宸翰》的“开拓万里波涛,宣布国威于四方”,1869年《版籍奉还上奏文》的“与海外各国并立”,1871年《废藩置县诏书》的“与万国对峙”,1874年《殖产兴业建议书》的“与各强国并驾齐驱”等。⑥明治初年,日本面临的历史课题并未因幕府灭亡而自行消失,与欧美对等的国策目标遂被一再重提,展示出同一时代背景下幕末改革与明治维新一以贯之的对外逻辑。

建政伊始,明治政府即把修改不平等条约列为外交要务之一。从1868年12月日本政府向欧美各国驻日公使表态要修改条约以后,泽宣嘉、副岛种臣、寺岛宗则、井上馨、大隈重信、陆奥宗光等历届外相都费尽心思,提出多个修约方案。至甲午战争前夕的1894年7月,日本与英国修订《日英通商航海条约》,方废除领事裁判权,适度增加进口关税。再至1911年与美国签订新条约,日本才完全收回海关主权,实现了幕末以来“与万国并立”的国家目标。为此,明治政府频繁发动侵略战争,牺牲邻国、损人自肥,甘当其时世界首强英国的鹰犬。

第二,幕末改革与明治维新在近代化政策思路、硬件设施建设上存在连续性。富国强兵、组建近代陆海军,是明治维新的基本国策,其基本思路源自幕末改革期间提出并践行的富国强兵政策。幕府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1)设置陆海军学校,培养近代军事人才。安政改革期间,幕府在长崎开办海军传习所,聘请荷兰士官传授海军技术;在筑地铁炮洲创设讲武所,训练使用洋枪洋炮的洋式战斗队列。庆应改革期间,讲武所改称陆军所,增设步骑炮士官学校,由法国军事教官团任教;军舰操练所改称海军所,聘请英国海军士官为教官。(2)创建洋式军工厂,制造枪炮舰船。安政改革期间,设石川岛造船厂、浦贺造船所和汤岛铸炮厂。文久改革期间,由荷兰技师指导,建成长崎制铁所;建关口大炮制作所,研制近代火炮。庆应改革期间,与法国订立贷款协议,用于购置枪炮、军舰和建设横须贺制铁所。(3)组建近代陆海军。文久改革期间,勘定奉行、军舰奉行等兼任“军制挂”,计划设置含步骑炮兵三兵种的陆军常备军,兵员1.3万余人;在全国组建含6个海岸舰队、370艘舰船、总兵员达6万余人的海军。⑦设置陆、海军总裁,发布《兵赋令》,命令幕臣领内的农民服兵役,致使老中体制和“兵农分离”准则受到冲击。庆应改革期间,继续编组近代军队,至1867年12月,编成近代步兵17队、骑兵1队和炮兵4队,总兵力达到1万余人。⑧可见,富国强兵意识在幕末改革期间已深入人心,明治政府成立后,无须再对此作过多政策强调。明治维新期间,政府接管并扩建、新建幕府时代遗留的军工厂等硬件设施,培养人才,全力打造欧式陆海军等,均沿用了幕府强兵改革的基本举措。

幕末改革的殖产兴业模式也在明治维新期间继续发挥作用。安政改革期间,幕府新铸并发行劣币等金融举措虽乏善可陈,但确立了自上而下的殖产兴业国策。文久改革期间,幕府干预流通,统管市场,包括:下达《五品江户回送令》,控制杂谷、灯油、蜡、绸缎、生丝等五种日常商品的买卖;新设主管经贸的“国益主法挂”,控制物价、振兴贸易;派出官船“千岁丸”前往上海,开启对华贸易。庆应改革期间,幕府发布《生丝蚕种改印令》,对江户生丝批发商加重征税;允许运货马车使用官道,大米自由流通;撤销品川、新宿等处关卡;开通大阪至江户的货运航路;允许诸藩在开港地区设置贸易公司和仓库。此外,还与法国合资,成立日法商业海运联合公司;派德川昭武率团参加巴黎博览会;准予美国商人修筑江户至横滨区间的铁路等。

最高行政当局主导殖产兴业的模式为明治政府所承袭。1870年,明治政府新设工部省,主管修筑铁路、灯塔,兴办官营军工厂和模范工厂,引进欧美技术设备和技师。1873年,成立内务省,主管劝业、警保、户籍、驿递、土木、地理等事务,成为殖产兴业的重要部门。1874年,访问过欧美的内务卿大久保利通提出《殖产兴业建议书》,首次完整地阐释了明治政府殖产兴业的方针,即“依靠政府官员诱导奖励之力”,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为此,要求政府官员“制定办法”,指导民间创业,充当保护者与诱导者。⑨自上而下、政府主导的模式与幕府别无二致。

再者,幕末改革放弃了孤立主义的锁国政策,实行对外开放。安政年间,幕府不惜违反天皇的旨意,接连违敕与外国签约,敞开国门。文久年间,幕府被迫转而采用公武合体方针。为取悦京都朝廷、促成皇妹和宫亲子内亲王下嫁幕府将军德川家茂,幕府派出赴欧使节团要求推迟开港开市,还违心宣布“全国大攘夷”。实际上,长崎、横滨、箱馆照旧开港,幕府军队未向欧美舰船开过一枪一炮。庆应改革期间,德川庆喜对法国驻日公使罗修的建议言听计从,劝说朝廷缔约开港。1868年元旦,兵库、新潟开港,大坂⑩和江户开市。幕府关注、引进欧美文明,聘用欧洲的军事、技术顾问或教官,即请进来、“用客卿”的政策,对明治维新不无启迪。

同时,幕府顺应欧美文明的冲击,采用振兴洋学、培养人才的政策。安政改革期间,创办洋学所,后改称蕃书调所,续增英语、法语、德语和数理化等新科目,培养人才。文久改革期间,蕃书调所再改称洋书调所,增加物产学科。新设学问所奉行,制定包括创办小学在内的学制改革计划。洋书调所又改称开成所,办学宗旨强调“调查各国之强弱虚实、水陆军之状况和器械之利钝”,研究“为海内万民有益之技艺”。(11)幕府还向荷兰派出榎本武扬、西周等首批留学生。庆应改革期间,又向俄国、英国派遣了留学生。\r

1868年,明治政府发表《国是纲目》,强调文明开化的要点是“掌握世界万国学问”,“勿失如欧洲各国文明开化之千载良机”。(12)在政府规划下,官立与私立洋学校并驾齐驱,派出留学生与聘请洋教授相辅相成,法国式《学制》通行全国,生活方式、社会礼仪、历法计时等与欧美世界接轨。就政策的广泛性而言,明治政府远超幕府;但在坚持对外开放、引进欧美资本主义文明等根本点上,两者具有政策上的连续性。

第三,无论是应对时代赋予的历史课题,还是适时推行近代化政策,均需人才梯队发挥作用。从政治史的视角来看,开港后的政争博弈与明治新政,构成了一场决定近代日本发展方向的倒幕维新运动。从近代化的角度观察,幕末改革与明治维新构成先期探索、全面展开的前后两个阶段。投身其中的佼佼者通过交叉博弈之间的人际往来,形成幕末改革与明治维新人才梯队的人脉机缘。开港后,诸藩与幕府几乎同时推进改革,大久保利通、西乡隆盛、木户孝允、伊藤博文、由利公正等一批新锐人物在改革中崭露头角,并在尊王攘夷、公武合体或武力倒幕的博弈中,互通声气,声望倍增,组成决定幕末政局走向的人脉网络。通过1868-1869年席卷本州岛和北海道的戊辰战争,新政府横扫幕府及其残部,实现政权更替。凭借倒幕的功勋,大久保、西乡、木户等倒幕志士获得俸禄和地位,又在明治初年不间断的官制调整过程中排除守旧的公卿和大名,由倒幕功臣转而成为执掌实权的维新官僚。

这些经历倒幕运动残酷淘汰的幸存者,年富力强且能文能武,精通权谋术数,具备弃旧布新的头脑、眼光和魄力。成为维新官僚之后,能够在短时期内提出在广度、深度和力度上远超幕末改革,进而导致质变的近代化政策。换言之,如若任由幕臣为维护德川家族统治而胡乱作为,幕末改革势必适得其反。安政改革的强硬派首领、大老井伊直弼为维护幕府权威,策动安政大狱,彻底激化了幕府与反对派之间的矛盾。刺杀井伊的“樱田门外之变”,成为文久改革期间幕府转变政策的契机,但维护德川家族利益的底线并未发生改变。庆应改革的参与者、勘定奉行小栗忠顺和栗本鲲等幕臣为取得拿破仑三世的支持,甚至主张“割让九州给法国,以废朝廷、溃诸侯、建郡县”,构筑德川家统一政权;或者“以北海道开发权为担保换取法国贷款”。(13)上述构想一旦实现,势必加快幕府的买办化,或使日本沦为法国的附属国。可见,只有推翻幕府旧政权,实施维新变革,才能使日本在较短时间内自主实现资本主义化。究其理由,主要有如下几点:

其一,改革总体思路之有无。安政、文久、庆应改革先后采取了阿部正弘的《幕政改革三十七条》、安藤(信正)—久世(广周)政权的财政与军政改革策以及德川庆喜的八条政纲、《国律一篇》等举措,但这些举措或者过于陈旧,或者缺乏总体构想,其结局不外人去政息。明治维新则不然,1868年3月出台的《五条誓文》,就已经形成明治维新的总方针。誓文的前三条“广兴会议,万机决于公论”,“上下一心,盛行经纶”,“官武一途以至庶民,各遂其志,务使人心不倦”,提出借鉴欧美议会形式、建立举国一致体制的内政总方针;后两条“破旧来之陋习,基于天地之公道”,“求知识于世界,大振皇基”,强调对外以《万国公法》为准则,加入国际社会、学习欧美文明。(14)这体现了明治维新的内政外交以资本主义作为发展方向,并将其贯穿维新全过程,影响深远。

其二,改革的立足点不同。日本幕末改革以维护德川氏的家天下为底线,导致幕府无法掌控新生力量的崛起,只能在改革中一步步走向灭亡。明治政府的近代化政策以国家即“皇国”为本位,推行“政令归一”的改革方针,建立太政官管辖各省及府道县的中央集权制,形成执行近代化政策的威权体制。在经济领域,幕府坚持维护领主土地所有制。明治政府通过地税改革将其取消,又引进欧美式银行、股份公司制度,加快资本的原始积累等。在社会关系改革方面,幕府止步于文久改革的《兵赋令》。明治政府则在“四民平等”名义下,废止封建等级身份制,家臣武士一律转为士族,丧失“苗字带刀”和“切舍御免”的特权,与农工商等平民同为“皇国子民”,应征入伍、接受学校教育;通过赎买秩禄,得到少量公债证书的绝大多数士族与平民同步转化为工人阶级、小资产阶级等,实现了社会关系的近代化重组。

其三,对待不平等条约的态度截然不同。幕府一味避战缔约,国家主权不断流失,却从未动过修改条约、恢复主权的念头。1868年1月,明治政府的第一个建政文告《王政复古大号令》即提出“挽回国威”的目标。同月,天皇命下达《开国令》,强调“迄今在幕府缔结条约内有弊害之处,在公议其利害得失之后,应予修改”。(15)12月,外国官副知事东久世通禧向驻日外国公使提出修约的要求,日本由此开始了与欧美的漫长修约交涉。

综上所述,幕末改革与明治维新之间既有联系,又不能简单地画等号。在完成日本近代化的先期探索,为明治维新提供愿景、政策和人脉等贡献后,幕府在戊辰战争中崩溃,由明治政府继续推进日本的近代化进程。


二、成败的关键:与时俱进的政策调整


思考1868-1889年明治维新的全过程,有两个问题值得斟酌。第一个问题,是如何确定阶段划分的拐点。学界通常将“明治十四年政变”(1881年)视为前后阶段转换的拐点。笔者认为,拐点应为1879年天皇亲政并介入改革。理由是,在日本近代史上,包括明治维新在内,天皇作为一个无可取代的要素,其介入改革势必引起一系列政治社会变动,可以看成阶段划分的标志。1878年5月,铁腕内务卿大久保利通遇刺,宫内的天皇侧近势力乘机鼓动睦仁天皇亲政。睦仁此时年近26岁,经过多年“宫中改革”,接受了国学、儒学、洋学、歌学、搏击的培训,并初通德语。睦仁文韬武略在身,加之血气方刚,意欲成就一番事业。新任内务卿伊藤博文等萨长系官僚执政基础不稳,外有非萨长系下野官僚策动的民权运动压力,内有大藏卿大隈重信争权,急需皇权的支持,以巩固阵脚。萨长系官僚与宫内势力一拍即合,睦仁从帘后走向前台。1879年8月,睦仁授意儒学侍讲元田永孚起草并公布《教学大旨》,强调重归仁义道德等传统,由此介入教育改革。此后,德育方向以及社会思潮等,也随之发生明显变化。实际上,即使是“明治十四年政变”,伊藤等萨长系官僚将大隈一派驱逐出政府、实现长期执政的关键,也是天皇的支持。换言之,这场政变,不过是天皇因素发挥决定性作用的一个例证。

思考明治维新的拐点,必须联系日本近代化的特色问题。众所周知,任何国度的近代化,总要受到该国的国情民情、文化积淀、历史传统等因素的影响,形成各自的特色。在日本,天皇要素最能体现日本特色,无论是在幕末改革过程中逐渐掌控全局,还是在明治维新期间使王政复古与文明开化并行不悖,天皇堪称无可取代的角色。天皇在明治维新期间,通过刻意塑造国家神道、建立天皇制意识形态、调整近代化政策、组建“皇军”、颁布天皇独享大权的帝国宪法等多个关键点,发挥了极为重要且十分独特的作用。把握天皇要素如何介入明治维新,是把握日本近代化特色的一个重要问题。

第二个问题,是如何判定明治维新成功的关键。将日本引入资本主义道路的前期布局,是1868-1878年明治政府全面移植欧美文明,破旧立新。但布局最终实现,即成功的关键,是1879-1889年明治政府与时俱进,及时调整改革政策,并因此走出困境,初步实现资本主义化。1881年11月,伊藤的亲信、太政官大书记官井上毅进呈《人心教导意见书》,建议政府劝奖汉学、倡导忠爱恭顺之道,发展实业教育,推广与日本国情最接近的德国学等。(16)至此,维新的政策调整基调转为“兴汉学”和“学德国”。

概括起来看,明治前十年急行军式的改革取得了诸多进展,也产生了若干亟待解决的问题:(1)财政危机。兴办模范工厂、农场、建设铁路矿山和赎买武士俸禄等需要巨额投入,政府财政预算入不敷出,不得不采取举借外债、加重税收和滥发不兑换纸币等三项措施加以应对。结果,至1879年发行了1.5亿日元的不兑换纸币,国家财政几近崩溃,物价飙升,社会动荡不安。(2)政潮迭起,危机四伏。1873年的“征韩论之争”引发了第一次政府危机,维新官僚之间政见对立,公开分裂。1874年反政府的自由民权运动兴起,1877年的西南战争将士族叛乱推向最高潮,1878年驻守皇宫附近竹桥的近卫军炮兵部队架炮轰击大藏省等突发事件不断出现,使维新进程受到干扰。(3)计划目标与实效悬殊。以实行法式学制为例,至1878年,男女学龄儿童入学率为41%,反而不到幕府时代“寺子屋”就学率的一半,而且在校生当中,“士族、商人子女占有绝对优势,农民、工匠的子女几乎告无”(17)。至1879年,大学和中学尚在调整与筹建中,小学筹建完成2.8万余所,刚过目标的一半,距离“国民皆学”的目标尚有相当距离。(18)此外,还存在学费昂贵、学校设置不合理、师德流失和教材短缺等问题。

明治后十年,日本政府实施全面政策调整。纠正大久保时代经济政策贪大求洋的偏差,成为殖产兴业政策调整的重点。(1)产业政策由注重政府包办的官营模范工厂,转变为大力扶植、保护民营企业。1880年,公布《工厂处理概则》,开始转卖官营企业。1884年,明治政府放宽条件,以相当于政府创业投资额1/5—1/3的低廉价格,将20余家官营工厂出售给三井、古河、三菱、大仓等政商。几乎一夜之间,政商蜕变为财阀,民营企业与国营军工产业构成日本资本主义的工业基础,日本掀起产业革命的初潮。(2)财政金融政策由通货膨胀调整为财政紧缩。1881年,新任大藏卿松方正义推行以整顿纸币为中心的财政改革,1882年建立央行日本银行,着手回笼不兑换纸币,遏制通货膨胀。至1886年,不兑换银行券流通额减少为0.97亿日元,可兑换银行券增加至0.39亿日元,银币与一元纸币的比价为1∶1,市场的信心逐渐恢复。至1889年,日本银行券与不兑换纸币发行量持平(19),货币流通领域恢复正常,资本主义在日本扎下根。(3)技术引进政策由忽视国情的全面照搬,转变为适应国情、有选择地引进外国技术。原先亏损的官营模范工厂被政商收购后,通过技术改进,转而盈利;农业技术学校从注重欧美麦作农业,转为研讨日本稻作农业技术;通过举办国内博览会,促进国内产业健全发展。1884年,农商务省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兴业意见》,强调结合固有产业的经济开发。至此,日本摸索出适合本国国情的资本主义发展路径。

同时,强兵改革中的建军方针也进行了大幅度调整,将国军变成“皇军”。1871年12月,兵部大辅山县有朋发布建军文告《军人“读法”七条》,以“发扬皇威”、“巩固国宪”和“保卫国家万民”为建军宗旨,并提及“公权”“平等”等新观念。(20)1872年11月,太政官发布《征兵告谕》,抨击旧武士“抗颜坐食,甚或杀人而官亦不问其罪”,强调四民平等,人人皆有入伍“尽心竭力以求报国”的义务。(21)1873年1月,发布《征兵令》,参照法国,实施军政合一,陆军由常备军、后备军、国民军组成。

1878年8月,升任陆军卿的山县有朋发布《军人训诫》,明确建军宗旨是“张扬皇军威武”,使军队成为“国家之干城”,首次将军队称为“皇军”,强调军人必须遵守“忠实”、“勇敢”和“服从”等“三大元素”。(22)12月,陆军参谋局改称参谋本部,直属天皇,实现军政分离,军部开始独掌“帷幄上奏权”。1882年1月,颁布《军人敕谕》,强调“军队世世代代由天皇统率”,天皇乃军人的“大元帅”,形同“头首”与“股肱”。源自武士道的“忠节”、“礼仪”、“武勇”、“信义”及“质朴”等信条,成为“皇军”的精神内涵,完成了军队的“皇军化”。(23)“皇军”成为巩固维护“皇国”利益、发扬“皇威”的干城,成为对内镇压、对外侵略的得力工具。

教育方针从个人功利主义转为国家主义。1872年8月发布的《学制》,鼓励受教育者个人为立世安身而学。1879年9月,太政官公布《教育令》,在因地制宜办教育的同时,强调传统道德的灌输。1885年8月,修改《教育令》,恢复政府对教育的管控。1886年3—4月,公布帝国大学及师范学校、中学、小学等一系列《学校令》,实施突出“国家需要”的国家主义教育方针。《学校令》取代《教育令》,结束了从模仿欧美式教育体制到建立日本式教育体制的探索,天皇制教育方针日趋成熟。1890年《教育敕语》将教育作为“辅佐天壤无穷之皇运”的天皇制意识形态的一环。

大隈被逐出政府之后,伊藤等立宪渐进派遵照确保天皇大权、宪法钦定等原则,于1882年前往欧洲考察各国宪法。最终选中《德意志帝国宪法》为范本,并结合日本的国情、政情和民情,起草体现日本特色的帝国宪法。1889年2月,《大日本帝国宪法》颁布,日本最终以国家大法的形式,确立了明治维新的政治成果。随着近代天皇制建立,明治维新至此结束。可见,结合实际、与时俱进的政策调整从根本上决定了维新的成败。


三、他山之石:清末精英的明治维新观


明治维新期间,日本兵犯中国台湾、侵略朝鲜、吞并琉球,中日矛盾逐步升级。在光绪朝前期的19世纪70—80年代,以下两种状况制约了中国官绅精英的对日认知。其一,对中日关系的现状和日本实情的把握多有谬误差失。妥协论者,如《满洲考略》《五洲图考》的作者龚柴,在其《日本考略》中,认为中日之间无战事,兵侵中国台湾“几肇衅端,和议旋成,乃以玉帛相见”;日本“灭琉球一事,至今大局未臻妥善,谅两国素辑邦交,必仍敦和好也”。但其论著中错误甚多,如将日本古代与近代事物混为一谈,说日本人口约“33兆42万人”等。强硬论者,如江苏按察使陈其元著《日本近事记》,对日本兵犯中国台湾、勒索银两及“构怨高丽”极为愤慨,斥责日本“其人狡诈多端,素无信义。近者,一切效法西人,枉思自强,潜图开辟”;强调“古人谓一日纵敌,数世之患,今日台湾番事之谓也”;在估计日本不过“士兵二千有奇”的基础上,主张出动轮船大军,联合朝鲜南北夹击,必一战而胜,建威于外国,云云。(24)

其二,沉醉于“同光中兴”的虚幻和“天朝大国”的文化自大心理,居高临下却不得要领。足不出国门者,如龚柴讥笑日本文明开化“仿效西法,男子多改西装,有头戴西冠而足曳东屐”;应宝时认为明治维新“使国中改西服,效西言,焚书变法,于是通国不便,人人思乱”,是明治政府“昏不悟”的作为。(25)赴日留驻或游历者,如首任驻日公使何如璋的《使东述略》(1877年)、道员王之春的《谈瀛录》(1880年)、办报人王韬的《扶桑游记》(1879年)、北洋机器局总办傅云龙的《游历日本图经余纪》(1889年)等,均为实地考察日本之作,但记述内容庞杂,明治维新多为被嘲讽的对象。例如,王韬认为明治君臣痴迷“效西法”,“有不必学而学之者,亦有断不可学而学之者”,而且“行之太骤,而摹之太似也”。(26)当然,也有考察认真的求实之作,但以龚柴和陈其元代表的两种对日认知构成主流认识,或完全脱离实情,或以偏概全,以其昏昏,难以令人昭昭。相反,日本却多次派出各种访华团详细考察中国的政情、军情,大量搜集情报,相比之下更凸显中国对日认知失误的严重后果。

中国的这种对日认知情况,直到19世纪90年代才出现变化。1894年5月,上海梅溪书院教习黄庆澄赴日考察两个月,赞扬“日本维新之政,诚为得矣”,并构想了中国改革的布局。(27)真正令中国官绅精英放低身段、正视日本和明治维新,是在甲午战争兵败、被迫进行缔约谈判之后。1895年3月,在马关谈判期间,李鸿章一改19年前当着日本驻华公使森有礼的面嘲笑维新期间日本衣冠制度欧化的傲慢态度,向日本首相伊藤博文表示对明治维新的仰慕之情,“贵国兵将,悉服西法,训练甚精;各项政治,日新月盛”,认为中国“必宜改变方能自立”,隐约透露出借鉴明治维新经验之意。(28)

《马关条约》签订后,中国有识之士在呼吁清政府拒和、迁都、继续抵抗的激情过后,转而归于冷静,开始面对现实,思考救急之策。1895年12月,顺应中国朝野急欲了解日本的需求,黄遵宪早在八年前完稿的《日本国志》被刻印刊行700部,大受欢迎。此著记述了自神武肇基至明治十二年(1879)民权派上书请开国会间日本的国统、外交、天文、地理、职官、食货、军事、刑法、学术、礼俗、物产、工艺等12志,凡40卷、50万字。梁启超为其作“后序”,惋惜“黄子成书十年,久谦让不流通,令中国人寡知日本”,强调《日本国志》“其于今日之事,若烛照而敷计也”。黄遵宪按照“皆详今略古,详近略远,凡牵涉西法,尤加详备,期适用也”的编辑原则,对日本“维新以来,悉从西法”的“定租税”、“下令征兵”、“编制刑律”以及“设立学校”等举措给予肯定。同时,他注意到“独于泰西最重之国会则迟迟未行”,并对明治政府“今日令甲,明日令乙,苟有不便于民,则间执民口曰:西法、西法”等朝令夕改、唯西法是从的偏失颇有微词。(29)尽管如此,《日本国志》还是作为启动戊戌变法的教科书,持续发挥“期适用”的作用。

1898年时值农历戊戌年。经过康有为、梁启超等维新派数年的呼吁与奔走,变法舆论已成气候,俄日两国俨然成为变法图强的模仿样板。梁启超强调不变法无以言自强,赞赏俄国因彼得大帝改革而“国势日盛”;日本“自明治维新,易弦改张,不三十年而夺我琉球,割我台湾也”。(30)康有为关注日本多年,编纂涉猎广泛的《日本书目志》,认为“日本步武泰西至速也,故自维新至今三十年而治艺已成。大地之中,变法而骤强者,惟俄与日也。俄远而治效不著,文字不同也”;日本则距中国“至近”,“文字犹吾文字也”,通过日文著作了解欧美诸学,可立收“泰西为牛,日本为农夫,而吾坐而食之”之效,乐观预测“治效可三年而成”。(31)《日本书目志》内容涉及医学、宗教、图史、政治、法律、农业、工业、商业、兵书等15个领域的日文著作和译著,1898年春由上海大同译书局刊行。

1898年4月和6月,康有为两次向光绪皇帝进呈《日本变政考》,以资戊戌新政。“变政考”系明治维新的大事记,记载了自明治元年正月元日发布《五条誓文》,至明治二十三年(1890)12月首届国会开幕仪式的重要事件,并对重要的文件、事件、职官、法律、条例、工厂、技艺、学校、官厅、地税等加按语说明,以待“我皇上阅之,采鉴而自强在此”。康有为奏告光绪帝:“《诗》曰: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善哉觇国,正不妨以强敌为师资也!”他强调:“我朝变法,但采鉴于日本,一切已足。”(32)康有为的“采鉴日本”,与黄遵宪的“期适用”如出一辙,均以明治维新为中国变法自强的他山之石。

1898年6月11日,光绪帝颁《明定国是诏》,宣布变法。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等变法精英,依托皇权发号施令,主要举措多借鉴明治维新,如设立农工商局、路矿总局以开发实业、筑路开矿;组织商会,改革财政,奖励殖产兴业;改革官制,裁撤旧职、官署,废冗简政;广开言路;裁撤绿营,编练新军,力求强兵;改革教育,废八股,创办京师大学堂;设译书局,派遣留学生,求知识于世界;奖励科学著作和发明,务使人心不倦等。实权在握的守旧派与康梁等变法派矛盾加剧,9月21日,就在声称支持中国变法的伊藤博文拜会光绪帝的第二天,慈禧发动政变,软禁光绪帝,迫使康梁亡命日本,谭嗣同等六君子血溅菜市口,百日维新失败。

1900年8月庚子之变骤发,以日军为主力八国联军侵占北京,顽固派树倒猢狲散。逃到西安的慈禧痛定思痛,不自觉地延续了戊戌变法的做法。1901年,清政府颁发上谕,推行新政,如参照日本,推行官制改革;撤销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改设外务部,新设商部、巡警部、农工商部、民政部、度支部、陆军部、法部、邮传部、海军部等机构;编练新军,从军队编制、武器配置到操练、军服、军事用语,多模仿日军;倡导官商创办工商企业,颁布相关规章制度,奖励兴办铁路、采矿、公司、银行等。同时,废科举、办学堂,省城书院均改为大学堂,府设中学堂,县设小学堂,由学部掌管全国学堂事宜;下令各省选派学生出国留学,日本为首选目的地。

日俄战争后,“预备立宪”成为清政府模仿明治维新进行最后一次自救的努力。1905年12月,辅国公载泽、闽浙总督端方、礼部尚书戴鸿慈等五大臣出洋考察欧美国家和日本的立宪体制。1906年1月,载泽等抵达东京后,拜访天皇及伊藤博文、大隈重信等元老,“从容讨论,以求立法之原理,与其沿革损益之宜”;又考察了议院、法院、学校、兵营等机构,“详为观览”。(33)8月,五大臣陆续回国,呈交《立宪预备折》,强调各国“可以为我法者,则莫如日本之仿效欧西,事事为我先导”;认为“中国欲加改革,其情势与日本当日正复相似,故于各国得一借镜之资,实不啻日本得一前车之鉴,事半功倍,效验昭然”。9月,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虽说参用了各国成法,但实际上最看重的还是日本。1907年11月,宪政大臣达寿前往日本考察半年有余,得出结论:“一曰政体之急宜立宪也,一曰宪法之亟当钦定也。政体取于立宪,则国本固而皇室安。”(34)1908年8月,清政府发布上谕,许以九年后预备立宪。或许这也是对1881年明治天皇下诏、承诺九年后开设国会的刻意模仿。11月,光绪帝暴崩,一个起初对明治维新不以为然、最终却事事以明治维新为“先导”的悲喜剧轮转的时代结束。“预备立宪”姗姗来迟,三年后,武昌首义,举国响应。1912年2月,清帝下诏逊位。与德川幕府的归宿相类似,清政府也在新政改革中灭亡。

综上,在明治维新150周年对其重新加以审视之际,应当看到:19世纪40年代以后西力东渐,东亚面临新一轮的变局。日本被“激活”,幕末改革与明治维新先后登场,构成日本近代化一个过程的两个发展阶段。其中,明治维新接受欧化破旧,结合国情立新,通过与时俱进的施策,初步实现了日本近代化,提供了唯一一个非欧美国家的成功样板。

同时代的日本的邻国,无不以明治维新为模仿对象,试图将他山之石移诸本国。在朝鲜半岛,1884年的甲申政变、1894年启动的甲午更张以及后来的光武改革,堪称半岛版的明治维新。然而,这些改革并未带来朝鲜的自立自强,1910年被日本吞并。在中国,1894年日本发动近代大规模侵华战争一甲午战争,对中国造成深重的民族灾难,促使康梁等精英人物觉醒。然而,仿效明治维新的戊戌变法仅百日即宣告失败,庚子之役后的清末新政与日俄战争后的“预备立宪”再次将挽救王朝命运的希望寄托于中国版的明治维新,但最终依旧化为泡影。

中韩版的明治维新均告失败,并非偶然。究其因,固然与各自的国内因素有关,但就外部因素而言,日本政府以邻为壑、损人利己的进攻型近代化模式,使其迅速成为邻国图存救亡途中最为凶险的新障碍。换言之,当明治维新选择了“与万国对峙”的武力崛起道路后,对外侵略与内部改革成了孪生兄弟。明治维新富国强兵的改革过程,同时也是积累对外侵略扩张所需国力、军力的过程。因此,回避伴随明治维新乃至日本帝国组建过程中的对外侵略扩张,就难以把握日本近代史一个进程的两个方面,也就意味着对历史的歪曲。实际上,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在2018年《新年感言》中谈及明治维新150周年时,忽略维新期间日本兵侵中国台湾、吞并琉球、欺凌朝鲜等对外侵略扩张行径,将明治维新笼统地说成是殖民浪潮冲击下“集结全体日本人的力量”进行“全新的国家建设”以实现国家独立的过程(35),不过是日本右翼史观的一个新例证而已。

①参见周一良:《关于明治维新的几个问题》,《北京大学学报(人文科学)》1962年第1期。

②参见吴廷璆:《明治维新与维新政权》,《南开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64年第7期。

③据笔者所知,国内鲜有研究开港后幕末改革的专著,只有李永春著《日本和朝鲜封建政权改革比较(1850-1860年代)》(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

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年,第348页。

⑤歴史学研究会編『日本史史料(4)近代』、岩波書店、2002年、78頁。

⑥歴史学研究会編『日本史史料(4)近代』、79頁、83頁、86頁、90頁。中村政則校注『日本近代思想大系(8)経済構想』、岩波書店、1988年、19頁。

⑦芝原拓自『日本の歴史(23)開国』、小学館、1975年、135頁。

⑧小西四郎『日本の歴史(19)開国と攘夷』、中央公論社、1966年、44頁。

⑨中村政則校注『日本近代思想大系(8)経済構想』、16頁、18頁。

⑩明治之后,改称大阪。

(11)東京大学百年史編集委員会編『東京大学百年史·通史(1)』、東京大学出版会、1984年、11—13頁。

(12)林屋辰三郎編『文明開化の研究』、岩波書店、1979年、274頁。

(13)家永三郎·井上清他編『近代日本の争点』、每日新聞社、1967年、98頁。

(14)歴史学研究会編『日本史史料(4)近代』、82頁。

(15)森末義彰·岡山泰四編『歴代詔勅集』、目黒書店、1938年、757頁、758頁。

(16)井上毅伍記編纂委員会『并上毅伝』、国学院大学院図書館、1966年、248—251頁。

(17)楫西光速『日本資本主義の発展上』、東京大学出版会、1956年、29頁。

(18)田中彰『明治維新日本歴史24』、小学館、1976年、308頁。

(19)歴史学研究会編『日本史史料(4)近代』、163頁。

(20)東京大学史料編纂所『明治維新史料選集下明治編』、東京大学出版会、1972年、225—226頁。

(21)参见聂长振、马斌译:《明治维新基本文献史料选译》,载《世界历史》编辑部编:《明治维新的再探讨》,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179页。

(22)德富猪一郎編『公爵山県有朋伝中』、山県有朋公記念事業会、1933年、664—771頁。

(23)松下芳男『明治軍制史論上卷』、有斐閣、1956年、504—508頁。

(24)参见王锡祺辑:《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10帙(1),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85年,第549—550、557—558页。

(25)同上书,第550、589页。

(26)参见王韬:《扶桑游记》,载钟叔河编:《走向世界丛书(Ⅲ)》,长沙:岳麓书社,2008年,第453页。

(27)参见黄庆澄:《东游日记》,载钟叔河编:《走向世界丛书(Ⅲ)》,第338—339页。

(28)参见王芸生编著:《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二卷)》,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9年,第225页。

(29)参见王宝平主编:《晚晴东游日记汇编·日本国志》,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9—20、4、50页。

(30)参见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3)》,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第13页。

(31)参见姜义华等编校:《康有为全集(第三集)》,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264页。

(32)参见姜义华等编校:《康有为全集(第四集)》,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274、104页。

(33)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5、6页。

(34)同上书,第386、44页。

(35)《安倍内阁总理大臣2018年新年感言》,日本首相官邸网,http://www.kantei.go.jp/cn/98_abe/statement/201801/0101nentou.html[2018-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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