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彦弘:五十年来中国大陆地区唐代兵制研究概观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19 次 更新时间:2019-02-05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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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彦弘 (进入专栏)  


唐代的兵制始终是唐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府兵制”本身有其特殊性,在中国古代兵制史上并不多见;府兵制破坏後出现了藩镇,藩镇林立及藩镇跋扈又最终导致了五代十国的大分裂,这次分裂也是中国古代史上最後一次中原一统王朝的分裂。因此,唐代兵制及其演变被认为是影响这一时期政治乃至整个社会变化的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


唐代兵制较为复杂。从兵制演变的角度看,存在着一个从府兵制向节度使兵制变化的过程。这个变化是以士兵的职业化为中心,以士兵身份(或集兵方式)和统领系统为线索展开的。我们将前者称为府兵制时代,後者称为节度使兵制时代。


在府兵制时代,存在着多种兵员。从军队作用上看,有禁军、有到京师番上的府兵,有驻屯防戍的防人和镇军,还有专事征讨的行军;前两种是常备军,後一种属临时组建,而不上番和不从征行的在家府兵,则属预备军。从士兵的身份上看,既有府兵,又有募兵;前者是征点,後者是召募,因此这也是集兵方式的不同,但二者都有强制性。在行军和镇军中,既有府兵也有募兵,还有以力役的形式承担军事任务的民众,如防丁等。从军队的统领系统来看,府兵平时统于十六卫,行军则临时设行军总管,防人统于都督府,而镇军则成为由府兵制时代向节度使兵制时代演进的仲介。从军队的编制上看,府兵平时的编制和行军的编制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府兵是身份性的终身兵,但不是职业兵。当他服役时,需要自备一些军资,但当他不服役时,却不必向政府承担其它义务;同时,他们服役也有时间限度。逾期服役的府兵,虽然身份仍是府兵,但政府会对其超役时间予以补偿,这就使他们与募兵一样得到了政府的酬劳,使“府兵募兵化”了。“府兵的募兵化”是政府放弃府兵制的方式。於是,禁军也直接全部改成了召募。


随着国家军事形势的变化,驻屯於边地的军队日渐增强。承担这部分任务的军队,起初是由都督府统领的镇戍防人;此後在征服边地部族後,设置都护府或都督府对他们进行监管,这些都护府或都督府所统领的驻兵,我们称之为镇军或边军。再後,随着这些被征服部族的复兴,他们对唐朝边地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唐廷不得不增加镇军的数量和驻屯的地点(这些军队主要有两种来源,一种是行军结束後留下的屯防军队,另一种是面对边地形势的恶化,专门在某地设立的屯驻军队),这些军队突破了原来都护府或都督府的统领范围,出现了单独的编制,这就是军、镇、守捉、城等。为了加强彼此的配合,充分发挥其作用,唐廷以划分防区的形式,确立了这些驻屯军队之间的统属关系,形成了安史之乱以前的八个(後分为十个)边地节度使及其下属的军、镇、守捉、城,於是新的防御体系(各节度使之间的配合)和军队统领体系(节度使所统领的军、镇、守捉、城)最终得以确立。


无论是府兵制时代,还是节度使兵制时代,从军队的性质来看,都有中央军队和地方军队之别;在安史之乱发生以後,节度使兵制下本属中央的军队逐渐地方化。从士兵的种族来看,又有汉兵与蕃兵之异。


下面,我们就根据唐代兵制的构成和变化情况,对近五十年来大陆地区的唐代兵制研究作一回顾。因已出版多种相关论着目录,[1] 我们对成果不再一一罗列,仅就自己的理解所及,谈些认识;囿於见闻和理解,不当之处,敬请教正。


一  府兵制时代的兵制研究


(一)关於府兵制


府兵,既是泛称也是专称。我们所讲的府兵制是专称,是指起源於西魏、北周,经隋代的变化而入唐的一种军事制度。它既表明这一制度下的士兵具有身份性,也表示这种兵制本身所具有的特殊的军队组织体系;同时,其内涵前後又有变化。在唐朝的府兵制时代,府兵制当然是兵制的主体,但还有其它相关制度与之配合,为其补充。府兵制渊源於西魏、北周,但唐代的府兵制才是本文的重点,对其渊源的研究,只在必要时作些回溯而不予展开。


关於府兵制的研究,大致可分为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对相关史料的补充和订正。《新唐书·地理志》记载了各地折冲府的设置,《新唐书·兵志》又较为集中地记载了府兵制的各个方面,而《唐六典》、《通典》、《旧唐书·职官志》、《唐会要》、《新唐书·百官志》等记载典章制度的史籍中,也从官制的角度,谈到了府兵制的组织、设官、禄秩等。唐长孺《唐书兵志笺正》对唐代兵制记载最为集中和系统的《新唐书·兵志》进行了全面梳理,考辨异同,定其是非,为进一步研究兵制提供了坚实的史料学基础;其中卷一是对府兵制的笺正。[2]


折冲府的设置和分布,是最早引起学者注意的一个方面。劳格、罗振玉、谷霁光、岑仲勉等都曾利用金石、敦煌文书、时人文集等史料,对折冲府的府名、分布、数目进行了考订,证实了折冲府设立最多的地区是关内道,表现了李唐王室居重驭轻的政治意图。[3] 其中,对折冲府的总数和河北道的设府与否成为争论的一个焦点。[4]


另一方面,是对府兵制的渊源、流变、运作等情况所进行的研究;当然,这一研究的基础仍然是对相关史料的解读和辨析。陈寅恪在《府兵制前期史料试释》中,[5] 首先揭示出府兵制渊源於鲜卑部落兵制,有一个复杂的变化过程,即“由西魏制变为唐代制”,特别指出不能以後期的史料来认识前期的制度。具体而言,在军队统领上,是由鲜卑部落兵制下的酋长领兵制变成为君主直辖制;这一变化发生在北周。从士兵的身份上看,则是由兵农分离的职业兵,变成为兵农合一之制;这一变化发生在隋代。这篇文章点出了府兵制的关键之处,将府兵制研究提高到了一个很高的水准。此後的研究,或许对他的看法存在着不同意见(如对府兵渊源於鲜卑部落兵制含义的论证,对兵农合一的争论等),或许对府兵制的勾勒更为具体,但从总体上来看,我们对府兵制的理解和认识大致不出这一范围。换句话说,此文对府兵制的研究具有质的推进,後人的许多研究都是在此基础上的量变。当然,这篇文章的范围是府兵制的前期,对唐代府兵制的情况涉及不多。


谷霁光《府兵制度考释》在对府兵制研究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对府兵制作了系统的勾勒,使我们对这一制度的了解更加清晰。可以说,这是一部府兵制研究的集大成的着作。与此前的研究相比,特别是与陈寅恪的研究相比,他不仅勾勒了府兵制的组织系统,还强调了家兵部曲与鲜卑兵制的关系、北周府兵与乡兵的关系(乡兵是如何通过纳入府兵系统而中央化的)、府兵与其它兵制的关系(如府兵与禁军的关系)、隋後期府兵与内外宿卫军及中外军的关系、府兵制与军镇城戍及边兵的关系等,纠正了府兵制是隋唐惟一兵制的误解(这一点,是我们认识府兵制上的又一个重要的跃进,可惜当时未能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同时,还指出了府兵制与地方州郡的关系等。总的来说,这部着作使府兵制的研究更为具体而深入了。[6]


需要指出的是,1949年以後,大多数历史研究者已将马克思主义史学观作为自己研究历史的指南,多从经济的角度来认识历史上的方方面面。研究者将府兵制作为上层建筑,从经济基础的角度来加以审视,是当时研究府兵制的一个主要方向(《府兵制度考释》也从经济角度对府兵制进行了思考,探讨了府兵制与均田制、赋税制的关系;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探讨了府兵制的职能等)。这样的研究,一方面为研究者认识这一制度提供了新的视野,但也过於公式化。比如,大多数研究者都认为,作为上层建筑的府兵制,其经济基础就是均田制;府兵制的设置、破坏,都是由均田制的实施和破坏决定的。从逻辑上说,有什麽样的经济基础,就会有什麽样的上层建筑,但并不是说,上层建筑的一切变化都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事实上,所谓府兵制的破坏,是政府为适应新的军事形势的要求,通过将府兵变成募兵的方式,放弃了府兵制。国家能够对上层建筑进行主动的调整,而不都只是被动的接纳。


总之,陈寅恪之後的对於府兵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府兵制的渊源和演变,(二)府兵制的组织体制及其与其它武装力量和地方州郡的关系,(三)府兵制这一在中国古代史上颇具特色的兵制,其存在及崩坏的原因,(四)对唐代府兵制研究的加强。


敦煌、吐鲁番文书在府兵制研究中的应用,使我们对府兵制的了解更为具体,还印证或补充了相关史料的记载。史料中记载了府兵的主要职责是番上和征行、镇守,但对镇守的记载很少且很模糊。唐长孺《吐鲁番文书中所见的西州府兵》,[7]利用吐鲁番出土文书,对西州府兵的检点、卫士所承担的征镇防戍之役作了全面勾勒。特别是对史籍中语焉不详的府兵的镇戍镇守(镇守分为两种,一种是军镇的镇守,一种是镇戍的镇守),即充当防人的服役情况,以及在此期间所承担的各种杂役的勾勒,尤为重要。另外,按规定,府兵需到京师上番宿卫,但文书中并没有发现当地府兵到中央上番宿卫的史料。唐先生特别点出了这一点,但未作论述。张国刚则认为府兵上番分为到中央服役和在当地地方服役两种。[8] 我们认为,张先生举出的府兵在地方所服之役,与唐先生所举出的府兵在充当镇戍防人期间所服的各种杂役之间的关系,可能是这一问题的关键所在。这一问题的解决,无疑会进一步加深我们对府兵番役的认识。


府兵的资装问题,史籍记载更为简略和原则;吐鲁番文书则提供了许多详细的情况。孙继民《吐鲁番文书所见唐代府兵装备》,讨论了府兵的马匹、器仗、资装等情况;[9] 陈仲安、张国刚等则对“府兵随身七事”也进行了考辨和分析。[10]


(二)与府兵制相关的诸方面


府兵制无疑是唐府兵制时代的兵制的主体,但从兵员上说,府兵并不是当时惟一的兵员;政府常常通过召募结集军队,这就是所谓的募兵或兵募。


募兵是相对於府兵而言的。从集兵方式来说,府兵是征,募兵是政府出资召募,二者都具有强制性;从身份上看,府兵具有身份性,而募兵则不具有身份性,事毕放归,仍为百姓。唐耕耦较早注意到了这一问题,[11] 张国刚则对其行赐与资粮作了进一步探讨。[12] 但他们二位都强调了兵募制是既区别於府兵又区别于唐後期募兵制的一种独立的兵制。其实,唐前期之所以强调募,主要针对的是府兵;唐後期的士兵无论是长期服役还是短期服役,都是由募而来。士兵服役由短期而变为长期乃至终身,是军队职业化的过程,与上述相对於府兵来讨论的募兵并不完全是同一个问题。至於唐後期“兵募”这一名称已不易见,是因为这一时期兵士都是由募而来,而且对他们有了固定的称呼,即“健儿”;这并不涉及制度的变化。


其次,府兵是轮番服役,且以防戍为主。正在上番的军人,总数不过十几万人。遇有战事,即需临时组建军队,这就是所谓的“行军”。可以说,行军是府兵制的一个组成部分。


较早注意并对行军进行系统研究的是孙继民。他在1984年完成了《从吐鲁番文书所见的行军制度》;[13] 此後,在一系列有关行军研究的文章的基础上[14],出版了《唐代行军制度研究》一书[15]。该书对行军的统帅、军将及其僚佐,行军的编制、兵种,行军的侦察、预警,战略战术、後勤保障等各个方面都作了详尽的考述。这是学术界对这一问题所作的第一次系统周密的研究。他利用敦煌吐鲁番文书对行军所作的研究,其成果集中反映在其《敦煌吐鲁番所出唐代军事文书初探》“第三编与行军有关的文书”中。


敦煌吐鲁番文书也提供了许多行军个案及相关细节。唐长孺《唐西州差兵文书跋》对金牙道行军总管命令地方结集兵员的情况进行了考释,其中最重要的是,他指出垂拱年间随着军事形势的渐趋紧张,兵员也渐感不足,按常规征点府兵和白丁从军已不足应付当时的战局,为此,他们要求徵发本不应参与征行的三卫。垂拱年间成为唐前期兵制转变的一个关键时期。[16] 还有不少利用文献对文书中所出现的具体行军个案进行过勾勒和稽考,但总的来说,对文书的考释超过了对行军本身的研究。


既非府兵,又不经政府召募,而是以徭役的形式承担军事任务的人,就是防丁。唐长孺在《敦煌所出郿县尉判集中所见的唐代防丁》中,对此作了讨论。[17]


二  节度使时代的兵制研究


唐前期存在一个府兵制向新的兵制演变的过程。唐长孺是首先注意到这一问题,并对此进行了系统论证的学者。他把这一变化过程概括为从府兵制向军区的演变,这不仅打破了人们对府兵制的理想化的理解,指出了军区(即军镇守捉)的成立更有利於完成军事任务,而且打破了将府兵制视作唐代惟一兵制的误解,大大深化了人们对唐代兵制的认识。此後关於唐代兵制演变的研究基本上是顺着这一思路来进行的。[18]


孟彦弘《唐前期的兵制与边防》对府兵制、节度使兵制的内涵作了明确界定,以士兵身份和军队统领系统为线索对其间的演变轨迹作了勾勒。特别是点出了“府兵的募兵化”,认为所谓府兵制的破坏,实际上是政府在新的军事形势下,对府兵制的放弃。均田制是府兵制成立的前提,但并不是它破坏的原因(政府放弃府兵制时,均田制还没有破坏到连府兵制都无力支持的程度)。在统领系统上,则经过了从都督府到都护府再到节度使的变化。[19]


对这一变化,许多学者归纳为从行军到镇军。这是从军队作用的发挥形式着眼的。这确实是军制转变的一个方面,但却忽略了军人或兵员本身的变化。同时,并不是所有的镇军都是由行军变化而来的,如镇戍防人,如都护府所统领的军队,如平高昌後调往镇守的军队等。岑仲勉就直接视之为废府兵制之後出现的“边兵”,而没有把它视作与府兵制有内在关联的变化。[20] 因此,这一概括不够全面和准确。


所谓节度使兵制下的军队,就是藩镇军队。军队的性质前後有很大变化,即由国家的军队一变而成为地方的军队;其契机就是安史之乱。[21] 对藩镇以及藩镇军队研究最多的是张国刚。他关於藩镇分类、兵变等问题的研究,对後来正确理解唐後期的所谓藩镇割据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些成果都收集在其《唐代藩镇研究》论集中。[22] 他在《唐代健儿考》中,对藩镇军队的士兵待遇和家口粮作了很好的勾稽,[23] 打破了士兵为争得对家口的供给而要进行兵变的认识。[24] 《唐代藩镇军将职级考略》对严耕望所未考或所考未详者作了考证,主要有都头(都知兵马使)、兵马使、同兵马使·散兵马使·同散兵马使、十将、散将·同十将(同正将)·同副将·同散将、押衙(牙)、虞候、教练使等。[25] 在《唐代藩镇的军事体制》中,指出了藩镇军队包含三个部分,即驻守於州的牙兵、各个支州支郡的驻兵、各县的军镇等。[26] 戴伟华《唐方镇文职僚佐考》对唐代方镇的文职僚佐进行了稽考编年。[27] 这虽然不是对制度的考察,但这一工作却为我们进一步研究相关问题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三  其它方面


唐代兵制的一些方面是通贯有唐一代的,或者说,是兼跨府兵制时代和节度使兵制时代,虽然也可能因兵制时代不同而内容有异。比如蕃兵、团结兵、军事武器、烽燧制度等。


在兵员的民族成分上,除汉人充兵外,还有大量的游牧部族参与了唐廷的军事行动,这就是所谓的蕃兵。但同是蕃兵,他们之间又有区别。一种是保有其部落,而且也未必降附唐廷;另一种是不仅归附唐廷,而且不再有部落的组织形式。[28] 同时,唐前期还有一种见诸史籍的“兵员”,就是城傍或城傍子弟。


方积六在讨论团结兵时,纠正了日本学者认为城傍是团结兵的看法,指出他们是因战败或主动归附而迁入唐境的北方游牧部族,因此,他们主要是在河北、朔方地区,时间是在天宝年间以前。他们不是团结兵。这是对城傍认识的一个质的突破。[29] 在此基础上,李锦绣不仅将因归附而被安置在军镇周围的“城傍”一一坐实,而且指出从武后时开始,他们逐渐被纳入到了边军的正式军额中,变成了唐廷边军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这一过程完成於安史之乱中。至此,作为兵员之一种的“城傍子弟”已基本搞清。但她将“侧近军州”、“侧近人”等都视作城傍,则似嫌宽泛。同时,她从陈寅恪所提出的文化史观着眼,认为这部分人是造成唐後期藩镇割据的主要原因。[30] 这一看法,虽是对作为兵员的城傍研究的深入,但结论本身却有些简单化(陈寅恪以“胡化”来解释河北的割据,是把具有强制力的国家控制与文化、民族差异等同看待,已使问题简单化了)。


至於以部落或种族形式参加唐廷军事行动的“蕃兵”,实际上并不是唐廷的兵员,而是向他们借兵而已,如帮助唐廷讨伐安史之乱的回纥等。[31] 严格说来,这并不是一种军事制度。


从武则天时起,唐廷在地方组建属於民兵性质的地方部队,即团结兵。方积六对团结兵的数量、团练使与团结兵之间的关系作了精辟的辨析,纠正了日本学者的误解;并对唐後期团结兵情况作了描述。[32] 张国刚《关於唐代团结兵史料的辨析》提出了不同的意见,认为除健儿、彍骑之外的兵募、防丁、屯丁或土镇兵都是团结兵;这些人不是职业兵,不具有身份性,在役为兵,放役为民。两人对开元十五年十二月制书中所提到的“团结”的含义有很大分歧:方积六认为是动词,而张国刚则认为是指团结兵。[33] 对史料理解的不同,导致了对团结兵人数估计的不同,从而决定了两人对“团结兵”之所指也有了分歧。我以为方先生的理解更为妥当。唐後期朝廷对军队进行过一次整顿,这就是《唐会要》卷七八“诸使杂录上”所载:“其兵士量险隘召募,谓之健儿;……当上百姓,名曰团练。”此後,地方上民兵性质的军队就有了统称。当然,可能团结兵本身有一个从专称到统称的过程,因此也就有所指内涵不尽一致的情况,而不应一概视之。


与此相关,还有“子弟”,它是一种类似於兵役的役。有人径视之为兵役,而且认为这是兵役之一种。这种理解或欠妥,因为子弟在唐代并不是专称。只能说在“役”中,有子弟一项;虽然此役与军事密切相关。


唐前期在府兵系统之外,有独立的禁军。安史之乱以後,随着军队的地方化,中央不得不再组建军队,这支军队就是以神策军为中心的中央直属部队。这支部队与其说是禁军,不如说它是相对于地方藩镇部队而言的中央部队;或者说是中央军队与禁军的合二为一。关於唐前期的禁军,唐长孺在《唐书兵志笺正》卷三中有所考证。唐後期的禁军因与宦权专权关系密切而受到大家的普遍关注,成果也较多,比如齐勇锋《说神策军》、[34] 贾宪保《神策中慰与神策军》、[35] 张国刚《唐代的神策军》等[36]。


关於军费支出,陈明光《唐代财政史新编》和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都有论述。[37]前者过於简单,後者虽仅出版上卷,所叙述的只是唐前期的情况,却很详尽。但是,由於对兵制的情况认识不够,後者在叙述的分类上颇显纷乱。她将军费开支分作陇右监牧费、禁军及京师宿卫兵费和边兵费三类,在边兵费下又对军器、军粮、军衣赐、其它杂费分别作了叙述。在这四类开支之下,是将府兵、募兵、行军等混同叙述,这就使边兵与府兵的关系、行军与府兵·募兵的关系弄得非常混乱,从而影响了我们对唐前期不同兵员、不同费用的认识。


烽候制度与兵制密切相关。关於唐代烽候的情况,可参程喜霖《汉唐烽燧制度研究》中的唐代部分。[38]


四  结语


从研究的时间和过程上看,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主要是以府兵制为研究中心。最早是利用墓志等史料对史籍(特别是对《新唐书·地理志》)中所记载的折冲府进行考订和补充,此後则对府兵制的其它更为重要的方面更加关注,使府兵制的研究取得了质的进步。第二阶段是扩大了研究的范围,注意到了府兵制之外的如募兵、团结兵等方面;节度使兵制也受到了注意(如健儿、方镇幕府等)。同时,还利用新发现的敦煌、吐鲁番文书对府兵制的一些细节和一些史籍记载不甚明了之处进行了勾勒和补订,取得了不少成果。


从研究方法和研究深度来看,已有的成果大致可分作以下几类。第一类成果是对兵制的某一个方面所进行的勾稽,比如劳格、罗振玉等利用金石等史料对折冲府的数目和分布地区所进行的考订(严格说来,这还没有脱离史料收集的范围)。第二类成果是对有关兵制的各种不同记载进行辨析,这种辨析是以对史料所记载的制度有相当深入的理解为前提,否则就不可能通过辨异同而定是非;如唐长孺对《新唐书·兵志》所作的全面整理。与此相关,就是静态地、个案式地恢复兵制某个方面的原貌,比如对兵募、团结兵、健儿等分别进行的勾稽。第三类成果是将兵制视作一个变化的有机整体,研究其演变的过程和契机,探讨其与其它相关方面的联系,比如陈寅恪《府兵制前期史料试释》、谷霁光《府兵制度考释》对府兵制演变的研究,唐长孺《唐代军事制度之演变》对府兵制向军区演变的勾勒(对唐代兵制来说,《唐代军事制度之演变》的眼界更宽、范围更广)。第四类成果是把兵制放到唐代的社会历史背景中来考察其意义,比如陈寅恪认为在府兵制时代,军府的分布和这种兵制本身所具有的兵农合一之制,是地方革命不易成功的原因之一。


从已有的成果看,对府兵制时代的兵制,研究得较为充分;对府兵制向节度使兵制演变的研究也较有深度;而对节度使兵制的研究,则还处在个案研究的阶段,缺少全面、综合性的研究。将兵制置於社会政治中来研究其意义,最为欠缺;但这方面的研究,与研究者对这一时期社会状况的全面理解密切相关,稍一不慎,就会牵强附会,或求之过深。


从府兵制的研究可以看出,新史料的出现补充了我们过去对一些问题知之甚少或模糊不清的认识,对我们进一步深入研究起了很大的刺激作用,但是,它并没有从根本上推翻基本史籍的基本记载。比如对行军的认识,对府兵制本身的认识,都因敦煌吐鲁番文书的出现而为我们提供了更多的细节,为我们认识的深化提供了条件。因此,我们以为,新史料对我们研究唐代兵制起了很大的刺激作用,但对唐代兵制总体的认识和理解来说,它并不是最重要的因素。


注释:

[1]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魏晋隋唐史研究室编《隋唐五代史论着目录》,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胡戟主编《隋唐五代史论着目录》,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中国史学论文索引》第三编,中华书局,1995;卢善焕、师勤编《中国敦煌吐鲁番学着述资料目录索引》,师勤编《中国敦煌吐鲁番学着述资料目录索引续编》,中国敦煌吐鲁番学会印刷;郑阿财、朱凤玉主编《敦煌学研究论着目录》,台湾汉学研究中心出版,2000;等。

[2]唐长孺《唐书兵志笺正》,科学出版社,1957。

[3]劳格《唐折冲府考》,罗振玉《唐折冲府考补》、《唐折冲府考补拾遗》,谷霁光《唐折冲府考校补》;以上四文均收入开明书店辑印的《二十五史补编》中。岑仲勉《隋唐史》唐史第二十一节,高等教育出版社,1957。

[4]岑仲勉《府兵制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谷霁光《府兵制度考释》,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

[5]该文原载《中心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七本第三分,1936;後收入《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第六节“兵制”,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6]何兹全撰有书评《读〈府兵制度考释〉书後》,刊《历史研究》1962年6期。後收入其《读史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

[7]该文刊武汉大学历史系魏晋南北朝隋唐史研究室编着《敦煌吐鲁番文书初探二编》,武汉大学出版社,1990。

[8]《唐代府兵渊源与番役》,刊《历史研究》1989年6期。

[9]孙继民《吐鲁番文书所见唐代府兵装备》,刊《敦煌吐鲁番文书初探二编》;後收入其《敦煌吐鲁番所出唐代军事文书初探》,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10]陈仲安《唐府兵随身七事辨》,刊中国唐史学会编《中国唐史学会论文集》,三秦出版社,1989;张国刚《所谓府兵“随身七事”辨》,收入其《唐代政治制度研究论集》,台湾文津出版社,1994。

[11]唐耕耦《唐代前期的兵募》,刊《历史研究》1981年4期。岑仲勉《隋唐史》唐史第二十一节中已注重到了募兵制,但他认为这是在府兵制废止後才出现的,而他所举的几个例子又都是太宗、高宗时期。

[12]张国刚《关於唐代兵募制度的几个问题》,刊《南开学报》1988年1期。

[13]该文系武汉大学硕士论文,1984。

[14]《跋〈唐垂拱四年队佐张玄泰牒为通当队队陪事〉》,刊《敦煌吐鲁番文书初探二编》。唐长孺先生在《唐先天二年西州军事文书跋》中也涉及到行军中队的问题,但他认为他考证的这几件文书是在特定军事形势下的地方军队。该文也刊于《敦煌吐鲁番文书初探二编》。

[15]该书由台湾文津出版社於1995年出版。张国刚撰有书评,刊荣新江主编《唐研究》第一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

[16]刊《敦煌吐鲁番文书初探》,武汉大学出版社,1983。

[17]载其《山居存稿》,中华书局,1989。

[18]《唐代军事制度之演变》,刊《武汉大学社会科学季刊》,第9卷第1号,1948;後收入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历史教研究编《中国通史参考资料》第二集下册,中国人民大学,1957。此後,在《魏晋南北朝史三论》第三编第三章“军事制度的变化”中再次出了更为系统的论说。

[19]刊《唐研究》第一卷。

[20]岑仲勉《隋唐史》唐史第二十二节。

[21]见孟彦弘《论唐代军队的地方化》,刊陈祖武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学刊》第一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

[22]《唐代藩镇研究》,湖南教育出版社,1987。

[23]刊《中国史研究》,1990年4期。

[24]胡如雷《唐五代时期的“骄兵”与藩镇》,刊《光明日报》1963年7月3日。

[25]刊《学术月刊》,1989年7期。

[26]刊《晋阳学刊》,1991年3期。按:以上各文均收入其《唐代政治制度研究论集》中。

[27]天津古籍出版社於1994年出版。

[28]陈寅恪:《记唐代之蕃将与府兵》,刊《中山大学学报》1957年1期;後收入《金明馆丛稿初编》,上海古籍,1982。

[29]方积六《关於唐代团结兵的探讨》,刊《文史》第25辑,中华书局,1985。

[30]李锦绣《“城傍”与大唐帝国》,刊《学人》第8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後收入其《唐代制度史略论稿》,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

[31]参张国刚《唐代的蕃部与蕃兵》,载其《唐代政治制度研究论集》。

[32]《关於团结兵的探讨》,刊《文史》第25辑。

[33]该文见《册府元龟》卷九九二。

[34]刊《陕西师大学报》,1983年2期。

[35]刊《唐史论丛》第5辑,三秦出版社,1990。

[36]刊《卞麟锡教授还历纪念唐史论丛》,1995;後收入其《唐代政治制度研究论集》。

[37]陈明光《唐代财政史新编》第三章第一节、第八章第二节,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1。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第三编第三章“供军”,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

[38]该书由三秦出版社於1990年出版。


原文刊《中国史学》,第11卷,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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