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小立:钱穆与胡适初识时间考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03 次 更新时间:2019-01-02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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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友杂忆》自一九八三年由台北东大图书公司初版,一九九八年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出版《钱宾四先生全集》又予收录,大陆则先后有长沙岳麓书社(一九八六年)、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一九九八年初版、二○○五年再版)以及北京九州出版社(《钱穆先生全集》,二○一一年;“钱穆先生著作系列”,二○一二年)出版。此书所提供的现代学术场域的实景材料,为还原中国现代学术史提供了诸多帮助。

《师友杂忆》完稿,钱先生已届米寿之年,谈及所忆,曾声明道:

其在记忆之外者,足证其非吾生命之真。非有所好恶高下于其间,乃凭记忆而自认余之生命。读余此书者,亦可凭余所忆而认识此时代之一面。非敢有夸大,亦不作谦抑。[ 钱穆:《八十忆双亲·师友杂忆合刊》,收入《钱宾四先生全集》卷五十一(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一九九八年),页三八四。]

但限于条件和身体状况,其所忆与史实相违者,也偶有出现,此点在《钱宾四先生全集》编辑委员会刊行《全集》时所撰之“出版说明”中亦不讳言。[ 具体见钱穆:《钱宾四先生全集》卷五十一,出版说明页。]

《师友杂忆》中的一大特点是多次提及胡适。据笔者粗略统计,全书至少在二十处情节中提及胡适,在同辈学者中乃是最多的。曾亲炙胡适教诲的史家唐德刚在纪念胡适诞辰一百周年时说,大陆批胡,台湾也批胡,所不同的是,“大陆明批,台湾暗批而己。最近去世的国学大师钱穆,就暗批了一辈子。”[ 唐德刚:《胡适的历史地位与历史作用——纪念胡适之先生诞辰一百周年》,收入欧阳哲生编:《解析胡适》(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二○○○年),页七。]这个说法未必准确,却也提示出钱穆与胡适关系的一个侧面。而论者在处理胡适与钱穆的关系,以及中国现代学术史的研究时,往往以《师友杂忆》为据,这在无形中提高了其可信度和权威性。

但任何的回忆都首先是回忆者主观的叙事,仅凭一面之词,肯定无法还原真实的历史,具体到《师友杂忆》,诚如钱穆的弟子余英时先生所言,“还是太洁净,太含蓄了。……读者如果不具备相关的背景知识,恐怕很难体会到他的言外之意,更不用说是言外之事了。”[ 余英时:《犹记风吹水上鳞——敬悼钱宾四师》,收入其《钱穆与中国文化》(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一九九四年),页一六。]

《师友杂忆》中叙述的钱穆与胡适初次见面的情景,就是一个值得进一步探究和重新考订的问题。这个情景以及钱先生的描述几乎为所有钱穆传记、年谱或学术年谱以及相关生平介绍的作者或编者所相信。而有关胡适与钱穆的关系,不仅现代历史故事的讲述者,就是学院内的中国现代学术史研究者也大多从此说起,此段回忆亦俨然成了胡、钱分歧的源头,且依这个源头看,胡、钱之间一开始交往就不甚愉快。但如果结合相关史料去考察,亦不难发现,钱先生的回忆,并不真实可信,其中的误记和虚构的成分,远大于事实。

为叙述方便,现将《师友杂忆》中的有关回忆转录如下:

常熟陈天一毕业南京中央大学,任教苏州东吴大学,与余相识,惟往来不甚密。一日,苏州女子师范请胡适之来演讲。翌晨,转来苏中演讲。余早在前排坐定。典存偕适之进会场,见余即招至台上三人同坐。适之袖出天一一柬示余,柬云,君来苏州不可忘两事,一当购长洲江湜??叔《伏敔堂集》一书,盖适之提倡白话诗,江湜乃咸同间人,遭洪杨之乱,工诗,造语遣词颇近昌黎,多写实。可为作白话诗取镜。此集惟苏州有售。其二,则莫忘一见苏州中学之钱某。适之与余本不相识,盖以询典存,故典存招余上台同坐也。余时撰《先秦诸子系年》,有两书皆讨论《史记·六国年表》者,遍觅遍询不得。骤遇适之,不觉即出口询之。适之无以对。演讲毕,典存留宴,余亦陪席。适之午后即欲返沪,典存告以太匆匆,何不再留一宵。适之谓,忘带刮胡子刀,今晨已不耐,不可再留。典存谓:刮胡子刀可购可借,区区小事,何足为困。适之言,积习非此常用刀不可。典存云,距下午火车时刻尚远。遂驱车同游拙政园。此乃苏州三大名园之一。同席皆陪往,散坐园中一石船头部四围之石座上,露天环水,闲谈历一小时有顷。乃同送之火车站。适之临离石船前,手撕日记本一纸,写一上海住址,授余。曰:“来上海,可到此相晤。若通讯,亦照此地址”。余与适之初次识面,正式与余语者仅此。自念余固失礼,初见面不当以僻书相询,事近刁难。然积疑积闷已久,骤见一天下名学人,不禁出口。亦书生不习世故者所可有。适之是否为此戒不与余语。倘以此行匆匆不克长谈,可于返沪后来一函,告以无缘得尽意。余之得此,感动于心者,当何似。颜斶见齐王,王曰斶前,斶曰王前,终不前。此后余亦终不与适之相通问。余意适之既不似中国往古之大师硕望,亦不似西方近代之学者专家。世俗之名既大,世俗之事亦扰困之无穷,不愿增其困扰者,则亦惟远避为是。此后余与适之再见面,则已在余赴北平燕大任教时。[ 《八十忆双亲·师友杂忆合刊》,收入《钱宾四先生全集》卷五十一,页一四七—一四八。]

在这段回忆中,钱穆并没有明确说明具体的年份和具体的时间,但因为它正好夹在其与蒙文通、顾颉刚初识的两段文字中间,而钱与蒙的见面,正值一九二九年冬,这一点在《师友杂忆》中有明确交待;与顾颉刚的初识,据顾颉刚日记,应在一九二九年四月。[ 参见顾颉刚:《顾颉刚日记》卷二(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二○○七年),页二七五。]这样一来,就给后世研究者以钱与胡的初次会面也在一九二九年的误导。事实上,现有的钱穆传记、学术年谱的编著者,以及胡适、钱穆关系和中国现代学术史的研究者,几乎无一例外地将他们二人的初识时间确定在一九二九年,而其依据便来自《师友杂忆》。

由此看来,要考订胡、钱二人的初识,首先需要确定钱穆聆听的那场胡适演讲的时间。查《胡适日记》,一九二九年七月,胡适全家曾有过一次苏州之旅。据胡适日记一九二九年七月三日条:

今天去游天平山,我们夫妇和两个儿子,丁庶为夫妇和他们的小儿子同去。[ 《胡适全集》卷卅一(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二○○三年),页四一七。]

丁庶为即丁绪贤,一八八五年生,安徽阜阳人,胡适的大同乡,早年留学英国,一九一九—一九二七年间,在北京大学化学系任教授兼系主任。丁夫人(胡适家书中称“丁太太”。在今编《胡适家书集》中“丁太太”被误注为“丁文江夫人”),名陈淑,一八九一年生,江苏无锡人,为陈源(西滢)的堂姐。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毕业后,与丁绪贤结婚,并同赴英国留学,曾任江苏省立第二女子师范学校校长,时任苏州女子中学校长。

苏州女子中学的前身即是江苏省立第二女子师范学校。一九二二年十一月,北京政府颁布了新学制(即“壬戌”学制)后,一九二七年,江苏试行大学区制,江苏省立第二女子师范学校改称江苏省立苏州女子中学,一九二八年,大学区制取消后,仍称苏州女子中学。这也就是前引《师友杂忆》中钱穆所称的“苏州女子师范”。

一九二九年七月三日,胡适全家的苏州游,至少住到七月六日,可惜七月七至十八日期间的胡适日记付之阙如,无法确定他们回沪的准确日期。在这三天的日记中,胡适也对游程进行了具体的描述,包括记录和粘贴了数条苏州当地十一家报纸为抗议南京国民政府的新闻检查而全体停刊的剪报,但自始至终未提到演讲之事。未提及演讲并不意味没有发表过演讲,据《申报》报导,这年七月四日,胡适出席了苏州振华女校的毕业典礼,并发表了演讲。陪同出席并演讲的,还有苏州女子中学校长陈淑。[ 参见《苏州振华女学行毕业典礼》,《申报》,一九二九年七月六日,第三张第十一版。]

按照当时的惯例,名人演讲一般是刊登在校刊上的,但或因《苏州振华女学校刊》是年刊,胡适此次的演讲,直到一九三○年才刊登在《苏州振华女学校刊》一九三○年五月号上(页二六—三○)。

彼时,江苏省立苏州中学校长汪懋祖提倡“学术化”办学,特于一九二八年三月创办以交流学术为宗旨的半月刊——《苏中校刊》。但查一九二九年所出诸期中并未见胡适演讲的任何消息。这既不合乎一般的惯例,亦不符合苏州中学自身通常的做法。

因为一九二八年,《苏中校刊》就刊登了两次胡适演讲的记录稿。其中一九二八年第一卷第八期上刊登了胡适演讲、许自诚笔记的《科学的人生观》。这次演讲的具体时间是一九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此点胡适一九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及五月三十日致江冬秀的两通家书均有提及。前者是预告,故说:“我明早九点乘车到苏州演讲,下午六点四十二分车回到上海”,显然已经事先预订好了火车票;后者是演讲后的通报,故说:“星期日我到苏州去演讲,早车去,晚车回来。”[ 以上两通家书,均见《胡适全集》卷廿三,页五八五。]而五月二十七日正是星期日。

此次演讲是胡适应苏州青年会之邀请,而苏州青年会与苏州中学及其校长汪懋祖的关系较为密切,其所组织的“暑期学术演讲会”多得汪懋祖及苏州中学知名教师的支持。这次演讲虽非苏州中学直接出面邀请,演讲词亦在《苏中校刊》上刊登,可知苏州中学及校长汪懋祖对胡适的重视。而《申报·自由谈》上一篇题为《吴门琐记》的文章对此次演讲的描述大致也反映出苏州读书人对待胡适演讲的态度。其中说:“苏[城]人士震[胡]博士之名,听者如云,拥挤异常,被挤场外者不知凡几”。[ 参见日经:《吴门琐记》,《申报·自由谈》,一九二八年六月四日,第五张第十七版。]

既然苏州中学和苏州读书人都如此之重视胡适及其演讲,如果一九二九年胡适来苏州中学演讲,《苏中校刊》上不刊载相关消息,就明显不合情理。这一情况只能证明胡适一九二九年并未在苏州中学演讲过。但钱穆《师友杂忆》中所提及的胡适在苏州中学的演讲,又如何解释呢?

钱穆未明言胡适演讲的时间,但他说的“一日,苏州女子师范请胡适之来演讲。翌晨,转来苏中演讲”却提供了一个线索。正如上述,“苏州女子师范”即苏州女子中学。因胡适一九二八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二十三日日记迄今未发现,苏州女中校长陈淑邀请胡适赴苏演讲的细节无从见到,好在胡适家书中提及了一九二八年赴苏州的两次演讲。

胡适一九二八年正月廿九日(二月二十日)致其夫人,时回安徽老家处理家事的江冬秀的信中说:

丁太太又来请我去演讲,我已答应了,定廿五日与祖望去苏州,廿六(星期[日])下午回来。[ 《胡适全集》卷廿三,页五五一。]

一九二八年二月二十三日(正月廿三日)致江冬秀的信中,又云:

明早与慰慈、祖望同去苏州,大后天(廿六)回来。[ 《胡适全集》卷廿三,页五五四。]

“丁太太”即丁绪贤的太太、苏州女子中学校长陈淑。胡适是事前通报江冬秀自己和长子胡祖望的行程。不过,他们父子的行程稍有变动,即原定二十五日赴苏州,结果买的是二十四日的车票。在演讲回沪后,即二月二十九日,胡适致江冬秀信中再提演讲之事,他说:

我同祖望于廿四日往苏州,住在丁太太的学堂内,他们待我很好,但三十点钟之内,我演说了六次,真干不了![ 《胡适全集》卷廿三,页五五七。]

如果上述胡适家书中记录的是演讲前后的情形,而他在苏州中学的演讲又是一九二八年二月二十四—二十五日之间的所谓“三十点钟之内”的六次演讲之一,那么,《师友杂忆》中有关胡适演讲后的一系列情况描述,就值得推敲了。现在的问题在于,这是否就是“六次”演讲中的一次?

从《师友杂忆》中的叙述不难判断,胡适应是第一次来苏州中学演讲,故其时对胡适颇为推崇的钱穆要“早在前排坐定”,而胡适出示东吴大学教师陈天一书柬中的第二条“莫忘一见苏州中学之钱某”,则更证明胡适是第一次来苏州中学演讲。

《苏中校刊》创刊于一九二八年三月一日,胡适二月份的演讲词《我们的生路》随即刊登在《苏中校刊》第一卷第一期的“演讲”专栏中,足见校方对胡适的重视程度。在胡适演讲前,苏州中学校长汪懋祖所致的“介绍辞”,不仅表达了对胡适的景仰,亦可作为胡适首次来苏州中学演讲的证明。他说:

屡次请名人演讲,终没有今天的热烈兴高。因为今天我们实在接到一位‘才神’,无怪各位都如此热烈。从前希腊有什么智神啊!和平之神啊!……等等。照今天说,我们也可以说:接到了一位才智之神,这才智之神临到此地,就可以救济我们知识的饥荒,我到[们?]自救的途径。[ 参见胡适之演讲,陆长康、潘应祺记:《我们的生路》,《苏中校刊》第一卷第一期,一九二八年三月一日,页六。]

既然是“六次”演讲之一,胡适来苏州中学演讲的时间也就比较容易确定。《师友杂忆》说:“翌晨,转来苏中演讲”。二十四日在苏州女中演讲,“翌晨”当然就是二十五日上午。上午在苏中演讲,中午由汪懋祖校长设宴款待,而钱穆又是苏州中学的国文首席,必定要作陪,这一点《师友杂忆》中的记载“演讲毕,典存(按:即汪懋祖)留宴,余亦陪席”,是符合情理和礼节的。

胡适在家书中抱怨的“三十个钟头”进行了六次演讲,因是几天前发生的事情,他肯定不会记错。如果二十四日早上到苏后即进行演讲,上午、下午至晚上,最多进行了三到四场演讲,那么,到二十五日上午,应是第四或第五场。也就是说,二十五日下午还会有至少一至两场演讲。这样看,钱穆所说的“适之午后即欲返沪,典存告以太匆匆,何不再留一宵。适之谓,忘带刮胡子刀,今晨已不耐,不可再留。典存谓:刮胡子刀可购可借,区区小事,何足为困。适之言,积习非此常用刀不可。典存云,距下午火车时刻尚远。遂驱车同游拙政园。此乃苏州三大名园之一”就需要存疑了。

如果这还算是推测,胡适一九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致江冬秀的家书中所言则为这一推测提供了证据,胡适说:

廿六日去游邓尉山,那天是星期[日],轿子都没有了。我们走上山,丁太太姊妹都走不动了,我也倦了。……直到天黑,轿子才回来。抬到光福镇,一家旅馆都找不到,后来住在一家坏旅馆,勉强过了一夜。廿七日,汽油船来了,赶回苏州,下午回上海。这回总算吃了三天苦头。[ 《胡适全集》卷廿三,页五五七-五五八。]

从上述家书的重点是“廿六日去邓尉山”,此点《申报》一九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第三张第十版报导中,“(胡适之)昨日亦偕吴下名流张仲仁等,赴邓尉探梅”,也可以证实。这说明胡适二十五日当天下午并无回沪的打算,那么也就不会因钱穆以“偏书相询”,且所询问题之艰深无法应答而匆匆避走的问题,而钱穆那一段有关“失礼”的自我检讨也就变得多余了。

就常理言,名人与一般人交往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种现象,即名人哪怕是不经意的举动都会引起一般人的过多的猜测和联想。当然,反过来说,名人也需要注意谨慎其言行,以避免对一般人产生不必要的心理伤害。

钱穆当时也处在仰视名人的情境中。他在《师友杂忆》中虽然记述了胡适对其的优遇,却显然不甚满足,甚至开始怀疑胡适的动机。他猜测“适之是否为此戒不与余语”?进而渴望胡适赋予他更为优厚或超常的待遇,故有:“倘以此行匆匆不克长谈,可于返沪后来一函,告以无缘得尽意。余之得此,感动于心者,当何似。”

可是,以“我的朋友胡适之”之大名,一天要接触多少人,又有多少人主动地亲近、拜访、建立关系,甚至是献媚、巴结和纠缠,哪有时间和工夫照顾得如此周全和细致呢?

平心而论,以胡适这样的伯乐型名人,他“临离石船前,手撕日记本一纸,写一上海住址,授余。曰,来上海,可到此相晤。若通讯,亦照此地址”,已经是相当地仁至义尽了,但钱穆的自尊心不仅让其要求得更多,且形成了情绪上的反弹。他用《战国策》中颜斶见齐宣王的故事来喻指这次与胡适初次见面和交往。“王曰斶前,斶曰王前,终不前”中,以“齐宣王”喻胡适,明显是高看胡适了。高山仰止,毕竟需要有个限度,否则就容易引颈受“辱”,由敬生恨,这说到底,还是过于景仰之潜意识在作祟;而“终不前”又显示出钱穆内心的自尊,甚或是对名人的不服气。有此之复杂心境,他才会抱怨,甚至直到耄耋之年仍不能心平气和。

“此后余亦终不与适之相通问”显然不是彼时的历史真相,而是晚年对史实的改写或添加。因为不仅钱穆赴北平后与胡适仍有交往,且请求胡适为其代表作《先秦诸子系年》写序,并推荐出版。就是这次初识之后,即一九二八年春,他的《国学概论》最后三章修改完成,晚年回忆中初识过程的“伤痕”并没有印刻在书中,反而是大赞胡适方法的启迪之功、西学的引进之功,甚至疑古之功。同年七月刊登在《苏中校刊》第一一期上的《墨辩碎诂》则直接引用胡适之《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的结论。直到一九二九年赴北平任教,由燕京转入北大,其所受胡适的影响依旧没有褪去。据其时在北大读书的杨向奎回忆,钱穆讲课也是按《先秦诸子系年》来讲,即从诸子讲起,而这种讲法也是胡适所开创的。[ 杨向奎:《回忆钱宾四先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无锡县委员会编:《钱穆纪念文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一九九二年),页三。]

事实上,钱穆经顾颉刚举荐赴燕京大学任教,且很快进入史学界的主流圈,依靠的正是其时史学专业化、学科化后所时兴的考据之法,也即是在秉承胡适等提倡的“科学史学”的原则。但或许是一九三七年“七七”事变后,二人学术观点和社会认知渐行渐远,分道扬镳,进而分庭抗礼,以及一些复杂的因素,让钱穆印象太深,故他要总结说:“余意适之既不似中国往古之大师硕望,亦不似西方近代之学者专家。世俗之名既大,世俗之事亦扰困之无穷,不愿增其困扰者,则亦惟远避为是。”这个与史实不符的言说,却是钱穆晚年心境的真实写照。

(刊台北:《传记文学》2015年11月号[第107卷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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