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祁祥:关于信息社会的经济学思考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11 次 更新时间:2018-10-27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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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祁祥  


本文系孙祁祥教授在2018中国计算机大会上的主旨演讲。


尊敬的各位专家,大家上午好!

感谢大会组委会的邀请,让我有机会来杭州参加计算机界的盛会。常言道,术业有专攻。我通常对不熟悉领域的问题是不敢妄加评论的,即便经济学领域都是如此,何况是于我来说完全门外汉的计算机领域。而这次我之所以“斗胆”接受邀请做大会特邀报告,一个重要原因是大会主席梅宏院士跟我谈到的大会背景和主题。作为一名40多年前的话务员,可以说,我对“信息”有着直观的感受,对信息技术的变化格外欣喜。而大数据与数字经济虽非我的专门研究领域,但与生活在这个时代的每个人一样,我也能强烈感受到大数据对人类的思维、生产、生活、学习、交往等所产生的影响。可以预见的是,在信息社会,谁更好地掌握了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谁就更能在竞争中居于主动。正因为如此,目前世界各国都在大力加强大数据的研究和应用。“大力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国家大数据战略”,也是“十三五”期间中国的重要任务之一。因此说,今年计算机大会讨论的问题非常重要,我很高兴能有这样一个学习机会,向各位计算机专家讨教,同时也跟大家简要分享一下我对信息社会的一点粗浅思考。

人类社会发展至今,大致经历了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

大约在一万年前的新石器时代,人类有了农业、畜牧业。在此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土地是主要的生产资料,人们用畜力、自然力延展或者部分代替劳动者的体力,由此形成了农业文明。

17世纪末,伴随着蒸汽动力的发明和应用,人类社会开始步入工业社会。这一时期,资本成为关键的生产要素,工厂成为人们劳动的主要场所,机器用来延展、或者部分替代劳动者的体力,由此形成了工业文明。

20世纪后半叶,伴随着计算机和互联网等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人类逐渐步入信息社会。在这一社会形态下,信息开始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计算机和数字技术成为信息社会的主要劳动工具,电脑延展、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人脑成为信息文明的最主要特征。

国家信息中心今年发布的《2017全球、中国信息社会发展报告》指出,全球126个样本国家中的57个国家---主要都是发达国家,已经进入信息社会。中国的信息化社会虽然仍处于全球中下游水平,但近年来的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全球平均增速,甚至高于G20 国家和金砖国家的平均发展速度。报告预测,到2020年,我国将整体进入信息社会的初级阶段。

人类进入到信息社会以后,基于信息资源特性基础上的信息经济的运作原理和运行规律导致我们生活的社会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我想从以下五个方面来讨论一下这些变化和由此变化所引发的相关问题。


一、信息社会的资源特性和供求关系


经济学是研究资源有效配置的一门学科。这门学科立足的基础,就在于人类社会资源的有限性与人们需要的无限性这样一个假设。构成经济学核心分析框架的供求分析也正是基于这样一个假设。但在信息社会,供求分析所基于的资源有限性的这一核心假设发生了一些重要的改变。

首先,信息社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生产要素供给的有限性

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分别以有形的土地和资本为核心生产要素,它们具有总量上的有限性。微观经济学厂商理论中的生产可能性曲线,就是用来表示社会在既定资源和技术条件下所能生产的各种商品的最大数量组合,据此反映出资源的稀缺性与选择性。而信息的计量单位是比特,比特具有2的幂次规律,因此,数据的增长也呈幂次规律,即指数级变化。由此可见,信息,以及人类基于对信息的加工、提炼和系统性的探索所产生的知识,作为信息社会的核心生产要素,具有共享使用和无限增长的特性。有关资料显示,在19世纪,人类的科技知识每50年增加 1倍, 20世纪中叶每 10年增加 1倍,进入21世纪以后则是每 3至 5年增加 1倍。信息的共享边际成本为零,意味着信息拥有明显的规模递增性质,这将前所未有地拓展生产可能性边界。

其次,信息社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供需空间格局,在更高层次上构建了新的供求关系。

无论是农业社会还是工业社会,点对点的区域性市场是基本的供需空间格局。而在信息社会,信息技术的发展冲破了地域的障碍和限制,极大改变了传统社会的供需空间格局。从供方来看,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智能制造、零库存、共享经济等成为可能,提升了供方的竞争优势;从需方来看,买家可以通过互联网等工具更全面、迅捷地掌握产品信息,并在交易中占据主动地位,进而“倒逼”生产者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由此可见,现代技术的发展共同提升了供需双方的能力和水平,进而在更高层次上构建了新的供求关系。

再次,信息社会急剧提升了财富增长的速度,增加了收入分配格局调整的灵活性。

基于上述变化,价值的产生、分配也在一定程度上发生了改变。

在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土地、资本、劳动力等有形生产要素具有相对固定的产权归属特性,因而具有明显的排他性,由此也产生了较为固定的收入分配关系。没有掌握土地、资本等生产要素的劳动者,往往只能提供无差异或者差异较小的一般性劳动,社会财富的分配结构在较长时期内难以发生较大改变。而在信息社会,知识信息是其主要资源,而其更迭的周期又越来越短,这不仅意味着:谁掌握了最新的知识信息,谁就掌握了经济收益的控制权;而且意味着:相比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来说,信息社会中财富积累的速度急剧提升,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和调整更加灵活和快捷。美国石油大王,约翰·洛克菲勒于1858年开始创业,用了半个多世纪的时间打造起了其石油帝国,到1910年,洛克菲勒的个人财富达到10亿美元。Facebook创始人马克·扎克伯格于2004年创办社交网站,仅用了14年的时间,就以735亿美元的身价跻身2018年福布斯全球富豪榜第5名(考虑到了通胀因素,1910年的10亿美元大致相当于现在的230多亿美元)。


二、信息社会的经济增长


经济增长是一国取得经济成就的最重要的标志。以亚当.斯密等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增长理论认为,在传统的农耕文明和工业社会初期,土地、资本和劳动力是影响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而由于这些生产要素在总量上的有限性和使用上的排他性,理论上给经济增长设立了极限。上世纪70年代轰动一时的罗马俱乐部报告《增长的极限》指出,“在地球和人类社会的系统没有发生重大改变的情况下,人类社会生产的增长最迟将在2100年停止”。这一判断得出的重要依据就是:“有限资源以及地球生态的限制”。

而伴随着工业社会的发展,特别是信息社会的出现,索洛等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学派开始将技术进步作为驱动经济增长的核心变量。此后,卢卡斯等新经济增长理论学派认为,以信息形式存在的知识要素驱动了经济增长。而依靠信息驱动的知识经济增长的边界难以估量,主要是基于信息社会知识投入的规模报酬递增的性质:

在传统的经济学中,生产要素通常被假定为规模报酬递减的。例如,资本或劳动力投入越多,其在边际上的产出就会越低。这样的特征决定了经济增长的过程最终只能导致人均产出的均衡,而不会出现持续增长。但如果有某个要素的规模报酬是递增的,那情况就不一样了,它的积累将会导致持续的增长。今年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美国经济学家保罗·罗默的主要贡献,就在于揭示了知识如何成为驱动经济长期增长的不竭动力。而知识要素之所以可以实现规模报酬递增,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从广义上来说,知识是一种公共品,具有非竞争、非排他的特性——一个人使用知识,并不妨碍别人使用知识(这里不讨论付费知识的获取)。当知识这种要素被作为投入品时,就会产生强大的正外部性,从而导致规模报酬递增的出现。而一旦有了规模报酬递增,持续的增长也就成为了可能。

二是知识赋能的信息技术,大大缓解了因信息不对称、不完全所造成的市场失灵。

在传统的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受包括信息技术等在内的各种因素的限制,信息不对称、不完全的现象十分严重,由此降低了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而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够迅捷地分析、整合供需双方的海量信息,由此大大提升全社会的资源配置能力和效率,满足了多样化、个性化的社会需求。例如大家熟知的Airbnb等公寓的在线预订,网约车软件的应用等。

三是知识赋能的信息技术,成为实现规模经济的重要前提。

规模经济是指通过扩大生产规模而使得经济效益提升的现象,它的原理在于:随着产量的增加,长期平均总成本下降。但由于人的体力和管理能力的限制,单靠人力难以管控大规模的机器生产。而信息技术的应用使自动化的生产方式能够替代传统的机械化生产方式,由此为人类管控大规模的机器生产提供了可能,进而实现规模效益。

四是知识赋能的信息技术,能大大优化各种生产要素的配置和管理。

信息技术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技术含量高,渗透性强,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优化对各种生产要素的配置和管理,从而提高要素的组合效率,即全要素生产率。以社会公共服务为例,电子信息技术显著地提高了社会的运行效率。如近年来北京地铁通过信号系统的“开颅手术”,缩短了多条线路的列车间隔,综合运力提高了10%左右。


三、信息社会的垄断问题


垄断理论是现代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范畴。垄断,特别是行政性垄断,遏制竞争,滋生腐败,导致低效。在传统工业社会,政府可以通过反垄断法规制实体经济的垄断行为。例如,上世纪80年代,美国司法部依据《反托拉斯法》,将AT&T公司分拆为专营长途电话业务的新AT&T公司和七个本地电话公司,美国电信业从此进入了白热化的竞争时代。

而在信息社会,有一个流量不等值定律,即大众熟知的“互联网721生存法则”,行业排名老大的市场份额一般为70%,老二一般为20%,其他为10%,但排名第二的价值(估值)一般不及市场排名第一的十分之一。这条定律也被称之为马太效应,即强者愈强,弱者愈弱,最后形成赢家通吃的局面。由此可见,公司和数据的本质属性改变了传统竞争的定义,数据垄断成为垄断的新内容,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信息公司或互联网公司对用户具有明显的锁定效应。信息平台已有的用户优势会吸引更多的潜在用户加入进来,新用户的增加又进一步对已有用户产生锁定效应,而用户的集中也意味着数据的集中。

第二,数字经济具有明显的网络效应。由于产品价值是随着购买这种产品的消费者的数量增加而增加,这使得规模经济效应和范围经济效应愈发明显。消费者越多,公司就越拥有完善产品和服务的能力,从而吸引更多的用户,产生更多的数据,如此循环往复。

第三,数据收集平台拥有多边市场。互联网平台在为用户提供免费产品服务的同时,收集用户数据,并将数据运用到其他市场进行盈利,从而构成所谓的多边市场。

综上所述可见,由于信息资源的特性,拥有丰厚数据资源和较强数据分析能力的企业,往往占据更加有利的地位。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是否会造成一种新的信息不对称,由此产生一种新的市场失灵?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是否会滥用市场势力,从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传统反垄断法在控制合并的措施上,通常以企业的规模为依据,但在信息时代,数据的功能延伸程度并不一定与企业的规模成正比,而且,市场的边界也越来越模糊,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所提供的许多产品和服务不仅没有出现经济学中所谓的“垄断价格”,而且多是免费的,这就使得以垄断价格作为判据难以成立。

总而言之,由于信息的特性所导致的一系列相关的变化,传统社会的反垄断措施在当今的“数字经济”时代恐难完全适用,信息社会“垄断”的形式、垄断的后果以及反垄断的措施等,无疑是需要我们认真研究的一个问题。


四、信息社会的安全问题


信息的价值和成本是经济学的分支---信息经济学的重要内容。安全问题属于信息潜在的成本。信息的载体多以数字化的形式呈现,其可复制、易接触、便储存、且分散广泛的属性,使得信息资源较传统物质资源更易被窃取。同时,信息网络已深入经济、国防、科技与文教等各个方面,广泛的信息接入增加了网络安全的脆弱性和复杂性,网络系统一旦崩溃或遭受攻击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将无法估量。

与此同时,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也受到严重威胁。随着人们对互联网依赖程度的加深,大量恶意程序、各类钓鱼和欺诈呈高速增长态势,黑客攻击和大规模的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今年9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APP个人信息泄露情况》显示,遇到过个人信息泄露情况的受访者占到85.2%。2011年至今,全球已有11.27亿用户隐私信息被泄露。前些时候Facebook发生的波及8700万人的信息泄露事件,相信大家都还记忆犹新。

如果信息社会的发展是以网络安全和个人隐私受到严重威胁作为代价的话,那么我们要问,人类社会发展进入到信息社会的意义何在?但我笃信,问题与解决问题的方法从来都是携手前行的,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既然我们有能力发明出造福社会的技术,也就应当有能力发明出抑制其可能产生弊端的技术。当然,保护网络经济安全和个人隐私,不仅需要先进的技术手段,同时需要经济的、法律的手段。


五、信息社会的技术使用问题


当人类文明从农耕社会进化到工业社会再到信息社会以后,科技发展的规律显示,从科学原理和规律的探索、揭示到产业化之间的周期越来越来短;科学技术一体化的趋势越来越强;科技发展速度的数量级明显提升。毫无疑问,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给人类社会带来了空前的繁荣,但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如果运用不当,现代科技的发展也可能带来负面影响,包括我上面提到的经济安全和个人隐私受到威胁的问题、包括生态危机、人的异化、恐怖主义活动等。工业社会如此,信息社会可能更是如此。

上世纪90年代轰动全美的、FBI历时18年之久才告破的邮包炸弹案的凶手泰德.卡辛斯基曾在其《论工业社会及其未来》的文章中写道:“工业文明极大地提高了发达国家的人口预期寿命,但也破坏了社会的稳定性。剥夺了人类的尊严,导致了心理疾病的扩散,还严重地破坏了自然界”。简言之,“工业文明带给人类的是极大的灾难”。

作为16岁考入哈佛大学的数学天才,卡辛斯基在长达17年间寄出了十多枚邮件炸弹,炸死3人,炸伤23人,袭击对象主要是大学理工科教授。卡辛斯基的思想无疑是非常极端的,行为是极其冷酷的,但我们不得不承认,他偏激的观点也给我们今天信息社会的发展带来警醒。

当年,在美国向日本投下原子弹的时候,爱因斯坦曾痛心疾首地说:“当初致信罗斯福提议研究核武器,是我一生中最大的错误”。

爱因斯坦是科学家,灾难的发生不在他发明的武器或者技术。而在于武器和技术如何使用,被谁使用。历史反复证明,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技术的进步,但技术的进步同样回避不了“双刃剑”的问题。现代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在出版其经济学的奠基之作《国富论》之前,发表了其伦理学巨著《道德情操论》。斯密看到了工业革命带来的技术进步和市场经济所释放的经济活力,但他也看到了金钱欲爆发之后的种种罪恶,由此去探讨人类社会赖以维系、和谐发展的基础以及人的行为应遵循的一般道德准则。在他看来,市场经济必须是一个讲道德的经济,它不仅建立在“利己”的基础之上,还必须是“利他”的,二者本质上一致。

由此可见,我们不能就经济谈经济、就技术谈技术,这个社会需要我们各方面的专家学者共同努力,通过建立和完善制度,实现人与技术、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最终实现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高境界---人的全面发展。我想,这也应当是我们今天计算机大会的宗旨和目的。

最后,我想借用几个“小数字”来为“大数据”的研究提一点建议。《道德经》讲:“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不管是“小数据社会”还是“大数据时代”,纷繁复杂的万物世界都是“大道至简”、有规律可循的。数据是死的,但数据背后的经济、社会现象是鲜活、灵动的。如何不被“大数据”迷惑而能正确区分运用因果分析和相关分析,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如何从庞杂的大数据中抽出清晰的发展脉络和线条,从现象看本质,从结果找原因,从偶然寻必然,从当前观长远,这需要我们运用唯物辩证法的思想精华来廓清我们的研究思路。“玄生万物,九九归一”,我希望我们有关大数据和数字经济的研究能够站的高、看得远、拎得清。

以上是我对信息社会的一些很不成熟的思考,请大家多提批评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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