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淼:质性研究方法本土化:反思与建构

——从方法论的“中心-边缘”困境谈起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70 次 更新时间:2018-09-06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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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淼  

内容提要:本文揭示了质性研究方法“中心-边缘”困境的历史与文化根源,及在此困局影响下非英美地域研究长期处于边缘化和失语的境地。英美质性研究方法与技术占据着主导智识生产的“中心”地位,非英美学者及其本土研究被贴上了未“现代化”的标签。为打破这一局面,本文着力问题化英美质性研究方法所依托的本体论与认识论基础、浅析中国哲学思想为质性研究留下的宝贵遗产(如整体观和变化观),以呼吁学界同仁投入到质性研究方法本土化问题的讨论中来。

关 键 词:质性研究  本土化  中心-边缘  本体论  认识论  qualitative research  localization  center-edge  ontology  epistemology


质性研究方法的“中心-边缘”困境是近年来中外学者热议的重要问题。[1][2][3][4][5][6]非欧美国家学者对此学术差异化格局的反思与批判,指向这样一种日常现实:非英美国家的质性研究者从英美同行那里习得研究方法与技术,并将其再生产,制造出旨在贴合英美国家读者阅读兴趣和思维模式的地域研究。此种研究以描述现象为主,缺乏深入的理论探讨和本土概念建构。其结果是,由于英美质性研究方法的概念与范式处于“中心”地位,“边缘”国家学者发掘的“地方性知识”被长期忽视,脱离地域情境的英美概念取代了对本土现实的细微体验和洞察。

为了突破此“中心-边缘”困境,近年来,各国学者掀起了挑战欧美国家方法论霸权的浪潮,呼吁和倡导“质性研究的全球化”(globalization of qualitative research)。他们深刻认识到,导致“边缘”国家学者失语的“中心-边缘”格局违背了质性研究的方法论宗旨,它无视对处境不利者的观照和多元化视野。从本质上说,“中心”国家方法论霸权的确立,依赖于将一种基于英美情境的地方性知识伪饰成具有超强解释力、去情境化的“普遍性知识”,并推广至全世界。[7]颠覆这一困局要求转变各国学者的学术角色:英美学者成为“消费者”,学习和使用非英美学者创造的研究方法;非英美学者成为“生产者”,创造源自本土情境和地方文化的研究方法。

综上,质性研究方法亟待一种“从‘西’向‘东’的翻转”,即超越西方认识论看待世界的方式、发掘东方哲学中的本体论和认识论思想。[8]陈向明进一步指出,要想参与质性研究的全球对话,中国学者必须努力发掘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伟大文化遗产,如全局观(系统思维和普遍联系)、变化观和对经典文本的诠释等传统。[2](P.73)笔者认为,在方法论层面,社科工作者也应做到“文化自觉”,[9]其要旨在于“立足现实、开发传统、借鉴国外、创造特色”,[10]即立足于中国社会转型期的当前现实与问题、开发中国文化传统中的先进精神遗产、吸收并超越英美理论意识和研究范式,创造出符合中国本土情境和社会现实的特色研究方法,参与和主导国际学术对话。[11]因质性研究本土化议题的内涵和外延错综复杂,本文仅尝试分析建构以中国认识论和本体论为基础的质性研究方法的现实可行性。


一、英美质性研究方法的问题化


“中心”和“边缘”国家学者都对“中心”国家主导的质性研究方法展开了激烈的批判。其中,西方学者的批判成果形成了以下几种理论视角,包括:后现代批判对文明理论的挑战、他者化、批判种族理论、女性主义批判理论、对英语成为非洲殖民地国家和地方性大学官方语言的批判、研究方法的文化基础(如英美研究者对访谈方法的普遍推崇)、西方捐赠者对国际研究与评估的影响,以及跨国主义理论等。[12]非西方学者的批判则主要指向英美现代科学研究范式与方法的垄断地位。英美学术霸权的形成与延续是一个社会与经济问题。学术领域的“英语”就像经济领域中的“美元”一样,创造和持续统治着世界学术的不平等格局。在此格局中,非英美学者必须用英语逻辑思考、用英文写作,才有望在国际期刊上抒发见解。[13]即便如此,在非英美国家和地区开展的质性研究仍被归入“小众”范畴。在英美学者看来,这些研究的存在价值和作用只是验证和补充了西方地域研究未能兼顾的视角。因此,此类研究难以获得国际学术界的关注,更不要说引领和影响方法论和学术范式的走向了。

至于如何破解方法论的“中心-边缘”格局,一方面,有学者呼吁建构多元的研究理念和框架,而非断然拒绝英美范式与方法、或一味地对其加以模仿。此努力客观上有助于破除西方中心主义认识论。例如,马歇尔·萨林斯(Marshall Sahlins,1996)指出,西方的社会科学概念与模型根植于西方独特的宇宙观,非西方社会完全可能存在着另一套不同的概念与模型,就像西方社会中加糖的茶和巧克力在其原产地是不加糖的一样。[14]更进一步,克利福德·格尔兹(Clifford Geertz,1983)在《地方性知识》中从知识相对论的视角出发,呼吁研究者探索和建构出与普遍知识相区别的地方性知识,正是后者激活了在地人的意义世界。[15]另一方面,其他学者致力于寻找超越英美方法论范式与方法的“替代物”(alternatives),但此努力屡遭失败。常见的情况是:学术进步虽提供了新的理论范式,但缺乏颠覆旧范式、巩固新范式的方法论主张。例如,在《东方学》中,爱德华·萨义德(Edward Said)提出了西方世界认识东方世界的潜在原则——“他者”化,却没能构想出破解“他者”化的方法论。鉴于此,有学者认为,基于西方建构主义范式的知识建构论对跨文化地域研究仍具有强大的解释力;所谓的方法论“中心-边缘”困境只是数据分析质量问题,并非认识论问题。[12](P.439)因此,除非找到一种非西方认识论,否则应在西方认识论指导下继续推进非西方地域研究。[12](P.441)然而,赋予建构主义万能的解释力等同于肯定研究范式与方法论的无地域性和去文化性,这无疑是一种被神圣化了的简化论。

哥博认为,破解“中心-边缘”困局(其动因是“方法论殖民主义”,methodological colonialism)的有效策略是建构一种“全球本土化方法论”(glocalized methodology)——在方法论层面实现全球视野与本土实践的共生与黏合。[7]这种提法凸显了研究者企图调和地方-全球两分法(local-global dichotomy)的学术志向。虽然此类概念具有很强的理论吸引力与美好的前瞻性,但它们只给本土方法论的建构工作勾画出了模糊的外部形态,无法解答其构成内容如何、具体如何操作等现实问题。当前,围绕全球本土化倡议的学术争论多集中于其不确定的未来后果:它会衍生出文化的高度同质化还是文化的高度异质化?结果尚难获知。

方法论殖民化是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产生的。在英美学界方法论主导地位尚未确立前,世界各国和地区已经孕育了自己的本土方法论。[16]与其他文化产品的输出一样,英美将方法论知识输送至“边缘”国家,并进一步将其与本土方法论断裂的英美方法论抬高,成为非英美国家和地区拥抱现代化的标志。在方法论殖民主义看来,英语研究和英语写作等同于国际化,非英语研究和非英语写作被贴上了“地方性”和“尚未现代化”的标签。在一次投稿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过程中,笔者亲身体验了何为西方学术界定义的“国际化”。该学术会议主办方鼓励各国申请人以自建小组的形式投稿参会,笔者召集的讨论小组因全部成员皆为中国学者而遭拒。后来,一位相熟的年会组织者告诉笔者:“没有欧美学者参与不够国际化。”

基于上述讨论,本文尝试分析在中国情境中发掘本土方法论的现实可能性。笔者认为,质性研究方法的本土化不意味着生搬硬套英美概念框架来宣告质性研究的科学地位(与定量研究相较而言),而在于充分运用批判思维、发掘本土文化遗产中的方法论要素及其宝贵价值。在挑战西方中心主义认识论的基础上(如上述萨林斯和格尔兹的贡献),通过继承、反思和超越秉持知识相对主义的阐释人类学和认知人类学等理论,当代人类学出现了本体论转向(ontological turn)。在《实验室生活:科学事实的建构过程》一书中,布鲁诺·拉图尔(Bruno Latour)宣称:科学是一种文化。对于质性研究来说,具体研究方法的选择受到“嵌入于人际互动的价值观和信仰”的深刻影响,文化在研究者选择研究方法时扮演着重要角色。[17]例如,质性研究者惯常使用的两种具体研究方法——深度访谈和参与式观察,是深深根植于英美社会与文化情境的默会知识(tacit knowledge)之中的。这种默会知识将社会原子化奉为常态,即将个体视为脱离于社会的积极活动者。以下,笔者简略分析深度访谈和参与式观察背后的默会知识:

深度访谈的默会知识:(1)个体高于社会,乐于与陌生人交谈(志愿参与原则);(2)具有较好口语表达能力,特别是擅长表述抽象议题和回应研究者提出的抽象问题,如涉及情感和策略选择问题;(3)研究知情同意书,规范研究者保护被研究者的责任(但这在很多非英美情境中却是多此一举,被研究者可能认为研究者试图规避不利结果的责任,导致研究关系破裂);(4)被研究者能毫无顾忌地表达反对意见。

参与式观察的默会知识:(1)社会边界清晰,在以某一个(或多个场所)为定点展开的观察可窥见社会关系的结构性;[8](P.48)(2)社会事件的发生和消亡都是在固定的场所和时空中完成的;(3)研究者和被研究者能观察到和体验到的才是真实的、确定的和准确的(实证主义哲学);(4)被研究者接受研究者对其生活的注视(gaze),并能够在其面前表现自如。


二、质性研究方法本土化的必要性


质性研究方法是否应“本土化”是一个颇具争议的理论议题。“边缘”国家研究者在非英美情境中运用深度访谈和参与式观察时常会遇到困难和阻力,不得不研发出一系列的困境应对与补救策略,旨在局部地修正英美质性研究的具体方法和技术。但是,他们鲜少诘问英美质性研究方法的合理性——根植于英美地域文化的研究方法是否应当,以及能够支配非英美地域研究?这种智识惯习揭示出一个发人深思的悖论:尽管“边缘”国家研究者在经验层面常常感受到英美质性研究方法的种种缺漏或不恰当,却在方法论问题的讨论中漠视上述体验,不约而同地奉行起英美质性研究方法的原教旨主义。

在理查德·法尔顿(Richard Fardon,1990)看来,质性研究的前提是地方知识,其主编的《地方化策略:民族志写作的诸区域传统》一书是质性研究方法本土化领域极为重要的实践成果。[18]在该书序言中,法尔顿强调,民族志写作具有一种区域传统(regional traditions),此传统使研究者在实践中深入探究被研究者嵌入地方历史情境中的意义与行为模式;同时,由于区域间参照关系的存在,民族志写作能超越地方知识的局限开展广泛对话。2003年,巴西人类学家维韦罗斯·德·卡斯特罗(Viveiros de Castro,2003)明确了人类学的本体论路径。他指出,与知识和文化形塑出一元世界不同的是,对本体的观照将多元视为真实世界的本来面貌。[19]上述观点分别从实践和学理层面澄清了质性研究方法本土化的现实可行性。

以下,笔者大致梳理了我国学界对质性研究方法本土化的几点质疑。其一,不提倡本体化是实事求是的谦虚态度使然。这些学者认为,质性研究方法传入我国时间较短,我国的质性研究方法发展尚不充分,目前最紧迫的任务是向英美学习、努力缩小差距。同时,过分强调和发掘所谓的本土方法会打磨掉方法论研究中的一致性和普遍性,不利于我国学界与西方同仁间的交流与对话。笔者认为,这种想法极大抑制了质性研究方法在我国的发展。它忽视了经验层面普遍存在的本土概念和地方知识,这不仅是对质性研究哲学观的背弃,更无法使我国学者在跨文化学术交流中掌握适当的话语权。其可能结果是本土质性研究者成为英美“中心”的盲目朝拜者,客观上加固了质性研究方法的“中心-边缘”格局。

其二,关于质性研究方法的探讨难以提炼出本土概念,即方法无法本土化。持此观点的学者认为,具体质性研究可以本土化,但方法的本土化似乎无从下手,难于操作。必须指出,方法的本土化与具体研究的本土化是在不同层次上展开的,前者关注认识论与本体论呈现出的思维特质(即认识论知识与本体论知识),后者旨在发掘嵌入具体情境中的实践知识。因此,质性研究方法的本土化就是一个探究和梳理本土认识论知识和本体论知识的过程。有学者会进一步质疑,中西思维模式虽有不同,但更有相似,难以勾勒出所谓中西有别的认识论与本体论知识。这些学者所说的“相似”可用“殊途同归”一词来概括,即西方思维与中国思维从不同的起点出发走向相似的终点。例如,作为西方哲学思想体系的“背叛者”,约翰·杜威(John Dewey)的实用主义哲学思想中蕴含着与其他西方研究范式(如实证主义)相区别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与中国哲学思想之间存在着许多精妙的相似之处。但是,杜威哲学与儒家思想为“经验”(experience)和“个体性”(subjectivity)等概念赋予了不同的意涵。因此,这些“相似”实则意味着不完全相同。在本文中,笔者着重分析中西本体论和认识论的不同和“不完全相同”之处,这并非是有意将中西思维对立起来,而是试图为世界质性研究方法的发展贡献一份属于我国学界的力量。

再者,有学者试图消解与“本土”概念相关的种种张力,指出伴随着全球规模的人口流动和文化交融,东方-西方的文化分野正在消弭、何为“本土”有待商榷。[7](P.420)笔者却坚信,基于东、西方地域情境的文化特性非但不会消失,反而会在全球化时期对人类智识演进产生重大影响。鉴于英美研究方法在非英美情境中常会暴露出种种缺陷,中国学者应加入反对英美质性研究方法殖民化的阵营,批判地思考何种本土方法能够弥补和完善当前占主导地位的、基于英美单一地域文化的质性研究方法。

以下,笔者仅从本体论和认识论两个层面,粗略分析质性研究方法可能从我国本土智识传统中汲取的营养。诚然,关于本体论和认识论的讨论是极为复杂的,因为何为本体以及人们对本体的认识是持续变化的、多维度和多方向的,本文受篇幅所限无法全面、深入地梳理其历史发展与当代嬗变。文中观点乃笔者一己浅见,期待能抛砖引玉,使更多学界同仁投入到质性研究方法本土化的讨论中来。


三、本体论与质性研究方法


“本体”指社会世界中真实的存在,本体论探讨社会现象的本质、性质和形式及其与我们所知的“真实”之间的关系。100多年前,社会学创始人奥古斯特·孔德(Auguste Comte)提出了“人类智力的三阶段”论,认为从神学(神学阶段)到超自然的抽象概念(形而上学阶段),再到科学知识(实证阶段)这条线性轨迹勾画出了人类认知外在事物模式演变的历史进程。中国本体论的演进也大致经历了这个过程:传统本体论将道德和人伦视为宇宙本体,以“天人合一”来解释关涉价值与应然的问题;在接受西方实证主义思想的基础上,近代本体论转向解释存在与实然问题,认为现象背后的实在即为本体,人们只能通过感知现象接近本体。[20]今天,社科学者已达成普遍共识:本体是客观的,但人们认识本体只能诉诸主观形式。[21]

在决定“何为本体”这一关键问题上,行动者和物/自然环境分别扮演着怎样的角色?自启蒙运动以来,西方世界关注人在认识过程中的主体地位,[22]进而以人的认识方式和认识习惯来界定本体。谷伯和林肯认为,有四种范式主导着质性研究,即实证主义、后实证主义、建构主义和参与行动(participatory action)。[23]具体说来,实证主义与后实证主义将人从外在限制因素中解脱出来,赋予了人解释世界、认识世界的能力,即认为人能通过对现象的观察来探知客观真理;建构主义和参与行为则相信,要理解和说明这个真实的世界只能以人的主观形式、在社会和历史的建构过程中完成。这四种范式从不同的角度肯定了人的认识方式和认识习惯在理解和探究本体时的关键作用,并在此前提下将社会世界假想成静态的、边界分明的割裂群落,将稳定、不变化、局部与整体的同质性等视为理所当然的现实状态。与之相反,中国本体论思想极大地修正和提升了此种西方视域,将物/自然环境要素置于持续变动的格局中(即变化观),并纳入了人居于环境之中、人与环境相互影响和制约的视野(即整体观)。此种变化观和整体观使对本体的界定摆脱了西方式的静态、片面的假说,从而能够正视人在社会世界中的真实处境与应对策略。

一方面,整个西方社会学思想体系一直依托于“静态乃常态”的思维传统,即稳定是最理想的状态、变化往往伴随着失范和无序。[24]相反,中国变化观将变化视为常态,孕育了“唯有变化才是永恒”和“变中求进”的思想精华,认为人们能够认识和驾驭千变万化的社会世界、并获得真理性认知。另一方面,西方思维模式从局部推知整体特征、采用点状聚焦的方法描述行动者和事件在有限时空中的孤立状态,正因如此,宏观结构要素与微观本体行动之间如何衔接和彼此观照(即“结构-能动性”之争)成为了一直困扰西方社会学的核心问题之一。既然本体处于不断变化之中,那么旨在认识本体的质性研究就应在绵延的时间维度和延展的空间维度上,采用“统筹全局”的思考方式追踪人类生活的动态过程。中国哲学的整体观恰恰提供了这种可能。

回应前文提出的问题,行动者及其创造并受制约的社会事件(social events)共同塑造了人类对本体的认识,但是西方本体论和中国本体论有着不同的关注点。如上所述,西方本体论将行动者的认识方式和认识习惯纳入了对本体的探求过程之中,倡导以聚焦的方式观察局部现象和事件、进而推断和揭示整体过程特征的质性研究范式,如民族志和个案研究等。在此基础上,中国本体论将行动者与物/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社会事件,视为探求本体的重要路径,擅长运用动态的、整体化的思维模式追踪人类社会生活的鲜活轨迹,如我国人类学家赵旭东提出的“线索民族志”。具体说来,“线索民族志”充分体现了中国哲学的变化观和整体观,它将研究者从传统的“场所民族志”对其稳定不变的物理处所和思考模式中解脱出来,使研究者能够在变化的情境中、循着事件和问题发生的轨迹、动态地解决问题,而这些轨迹凝结了中国哲学思想为质性研究留下的宝贵遗产。[8](P.47)

需要指出,线索民族志并未超越“过程方法”(processual approach)——致力于找寻因果关系。所谓的过程方法重新审视了个体、社会实体与社会事件之间的动态关系,[24]此方法认为:社会世界是由纷繁复杂、变化无常的社会事件构成的,个体行动者与宏观结构力量地位平等,它们都是由社会事件串所规定的模式和规律。这样,微观-宏观的断裂与分歧就被弥平了。由于社会事件的无常变化,整个社会世界也就必然处于持续变化之中,[25]这种过程本体论(processual ontology)强劲地挑战了古典社会学理论家们偏好的诸如“稳定”“秩序”“平衡”和“因果关系”等概念,它尤其反对当前社会科学研究极力推崇的实证主义因果决定论。“基于过去事件要素归纳的‘因果’机制并不能毫无疏漏地预测社会事件,在经验层面,道德判断和价值观也对社会事件施加着深刻影响”[24](P.x)。“生态”“时间”和“空间”等概念能够更细致地刻画处于持续变化之中的社会事件:“整个社会世界由变化着的生态构成,每个变化着的生态都是其他变化着的生态的‘强有力的外在力量’”[24](P.xi);“个体与社会实体在某一时刻(生态)中的彼此关系构成了与历时性同样重要的交互沟通,这些沟通粘合了某一特定社会事件的过去、现在和将来”[24](P.xi);“情境很重要,不仅经由时间,而且跨越空间”[24](P.xi)。然而,值得肯定的是,“线索民族志”吸收了中国的变化观和整体观思想、关注了时间演进问题,从而将静态因果转变为动态因果。此外,它将社会事件与行动者两个要素同时纳入了本体论视野。这些都不失为对西方质性研究方法的颠覆与突破。

更进一步,呼应全球范围内人类学的本体论转向,我国学者从社会转型过程中产生的现实问题出发寻求理论与文化自觉。如目睹农民自发城市化与国家主导的城市化模式之间的对峙与调和,朱晓阳将“地势”(topography或morphology)视为人类学意义上的一个本体,提出了“地势民族志”。[26]这种提法将对行动者与社会事件之关联施加影响的人造物——“社会地位”和“地理形势”——纳入了对本体论的反思之中。行动者不是此类质性研究不得不阐释的核心,相反,其焦点是对行动者产生影响的“关系”(如社会阶层关系)和行动者置身于其中的“系统”(如风水实践)。在详细梳理不同历史时期民族志的具体表现形态后,王铭铭指出,20世纪90年代至今,民族志从与知识论的羁绊中摆脱了出来,开始重新关注地方知识,并试图超越人与物、自我与他者和文化与自然的诸多分化,建构对世界的解释。[27]由此,观念结构与经验实践之争在质性研究方法的一体两面——本体论与知识论——的不断翻转中被赋予了新的意涵。


四、认识论与质性研究方法


认识论是把认识看作一个纯粹的哲学概念的理论反思,它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西方哲学概念。中国传统哲学虽蕴含着对与人的认识相关的理论思考,但直到中国现代哲学呼吁重建认识论之时才有了对中国认识论的系统梳理。[28]西方认识论源于对人认识能力局限性的承认与希冀。受感官能力和认识对象性质的限制,人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无法满足人漫无边际的求知热望。[25]但可贵之处在于,探求真理的愿望激励人去挑战和突破认识局限、推动着人类认识活动的不断进步。[29]

就认识结构而言,西方传统社会科学主张:人是认识发生的主体,外在自然事物是客体,主体与客体之间是截然对立的。但是,当人们试图认识自身时,人既是认识的主体又是客体,主客体具有了同一性。西方哲学关注人对外在自然事物的认识,主体与客体的分离和对立是其认识论的铁律。中国哲学则擅长处理人对自身的认识问题,主体与客体相互交融、不可分割,其深刻内涵体现在中国本体论和人生哲学之中。

认识客体的性质往往决定了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但西方哲学却将认识外在自然事物的主客体关系平移到了对人自身的认识问题上,使实证主义范式及其推崇的定量研究取得了在当今社会科学研究中的霸权地位。西方质性研究也继承了实证主义认识论中主客体分离对立的思想。首先,研究者将被研究者看作可被分析和诠释、可随时与研究者分离的认识客体。忽视作为认识客体的人的特殊性、将其等同于外在自然事物无法帮助我们正确认识社会生活的关系性(relationality),也就不能正视所有质性研究的结论都是由研究者与被研究者在互动中共同建构的这一基本事实。其次,研究者被要求认真记录和不断反思(而非努力消除)自身特质和立场(positionality)对被研究者及整个研究过程的深刻影响。[30]换句话说,研究者本身也是一个待认识的客体,其个人背景特征、价值观、态度和研究预想等都需要在研究者有意识的反思(reflexivity)中被不断澄清和分析。由此可见,在西方认识论看来,外在自然事物、他人和人自身都是人认识的客体,主客体未能结合起来。

与之相反,主客为一体正是中国人生哲学认识论的核心。具体来说,儒家和道家从不同方面审视何为人生与人生的价值,关切现世和现实中的人。儒家秉持“仁者人也”,从人与人的关系性(人伦)出发解读人的本质;道家主张天人一体同源,如庄子的自然人生论。然而,这种将人生论和宇宙论放置于认识论之前的做法,带有浓重的对天人哲理的主观猜测和臆断的痕迹。张岱年反对任何形式的二元论,主张外在世界的真实唯一性(一界论)。[31]

此外,从认识程度来看,定量研究与质性研究是以不同的方式接近世界的。具体来说,定量研究在研究者设计的人为情境(假定自变量、因变量和控制变量等)中,通过寻求以简单性为特征的客观规律和模式来描述社会现象、预测演变趋势;质性研究在自然情境中,以发展和变化的视角理解被研究者对其生活世界的主体性解释,认可和接纳认识论意义上的复杂性。此差异体现了两种哲学观背后认识论的紧张对峙。

学者陈向明指出,作为中国情境中质性研究的两项教学策略,知行合一(unity of knowing and doing)与实践理性(practical reasoning)构成了中国本土认识论的基础。[2](P.72)这种真理相对观认为,不存在普遍的、永恒的真理,真理是相对的、嵌入具体情境的。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检验,才能获得真正指导行动的真理。

上述本土认识论符合质性研究的田野调查实务策略,承认并试图驾驭认识的复杂性与模糊性。质性研究者很难在课本学习中获得具体的研究方法指导,这既是由于研究者所选议题及田野点的差异性使教科书上的抽象方法缺乏现实指导性,也是因为教科书提供的“工具箱”难以响应极具研究者个人特质的研究方案与策略选择。因此,“从做中学”(learning by doing)或是经验学习(experiential learning)成了质性研究方法教师们经常言说的话语。[2](P.80)这样说来,质性研究的教科书只是为即将开展田野工作的研究者们提供了心理辅导、困难提示与解决预案,它无法如定量研究方法教科书那样提供一套标准化的操作指南和具体技术。所以,复杂且模糊的质性研究方法“真理”只能在实践中获得。


五、质性研究方法论、方法与技术


本体论和认识论为方法论提供了理论依据,方法论通过界定一系列概念与范式,指导并合理化了为不同研究目标服务的具体研究方法。对于质性研究来说,具体研究方法包括民族志、叙事、现象学、扎根理论和个案研究,[33]这五种方法在收集和分析资料时需要运用不同的研究技术(如访谈、观察和实物分析等)。既然方法论是实施具体研究方法与技术的前提和支撑,那么合理的逻辑应是先澄清方法论、再设计具体的方法与技术。很多质性研究实证论文的方法论部分,都是从本体论和认识论谈起,再详叙研究者所选择的范式、研究方法与技术。

但是,在中国情境中开展质性研究不能照搬“先方法论、后方法与技术”的思维路径。西方质性研究方法论并不完全适用于中国本土情境,我国漫长的文明演进与历史积淀孕育了独特的本体论和认识论见解,如上文提及的整体观、变化观、知行合一和实践理性等,这些思想精华都应被囊括到质性研究方法本土化的讨论中。换句话说,西方质性研究方法与技术在非英美情境中遭遇的“水土不服”现象,表面上似乎可以靠局部修正与再解读的方式加以克服,实质上却是因为这些方法与技术所依托的方法论(及其对应的本体论和认识论)无法凸显本土视角、诠释本土问题。只有颠覆和再建构质性研究方法论,才能从根本上达成质性研究方法的本土化。这正是本文的论述要旨。笔者认为,应暂时抛弃“先方法论、后方法与技术”的思维习惯,采用“方法论、方法与技术同步推进”的思考方式——反思中西方质性研究方法论、方法与技术的诸多差异,从而全面、系统地整理出适合我国本土情境的质性研究方法论思想。

最后,笔者谈谈困扰质性研究的另一难题:科学规律与生命规律的冲突与调和。方法论、方法和技术意在把握“科学的规律”,它们与质性研究对“生命的规律”的观照似有不同。科学的规律以可重复、可复制和高度的稳定性为前提,生命的规律则嵌入具体生命历程的变化之中,具有不可重复、无法复制和极端的不确定性。意图在生命历程中寻找科学规律有时难免会导致对生命问题的抽象化和简化,对生命规律的研究需要借助于超越科学规律逻辑的新方法。质性研究本身就是反思他人生命与自我生命的过程,其魅力就在于使研究者感受到生命的规律。或者说,质性研究是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生命确认”(life-affirming)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双方都能体验到生命的力量与感动。[17](P.87)在互动中,被研究者受到研究者施加的种种影响,同样,研究者也会从被研究者那里获得感悟和继续研究的决心与斗志。笔者认为,本文探讨的中国认识论和本体论思想为质性研究探寻生命的规律提供了一条可能路径。

关注生命的规律并非证明质性研究不够“科学”。不可否认,对一项质性研究来说,从选题、研究设计、数据收集再到数据分析,这整个过程中充满着许多难以言说和无法言说的议题。其中一个常被提及的议题是“研究者与被研究者的关系”。西方学者认为,研究者在研究过程中处于“自我”与“他者”连续统(self-other continuum)上的不同位置,其立场和看法或者更接近“自我”,或者更接近“他者”;研究者需要不断审视和反思(而非彻底摒除)自己的角色和立场及其在与被研究者互动时对其施加的影响,而非如定量研究那样将“价值中立”奉为始终如一的行为守则。[34][35]然而,在实际调研中,研究者有时很难及时、明确地感知到自己的立场和角色,这既受到研究者本人经验和洞察力的制约,也可能是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结果。因此,质性研究是一门关于“反思”的科学,它是对研究者与被研究者生命历程的反思,并通过探寻其生命历程中的规律获得理论收获与现实感悟。

质性研究方法本土化是一个颇为艰深的理论议题。本文浅析中国本体论和认识论的思想遗产及其对质性研究本土化的可能贡献,为深入探讨这一学术难题抛砖引玉。近年来,质性研究方法的“中心-边缘”困境引发了国内外学者的普遍反思,他们为颠覆和突破此困局建构了多种理论视角、积累了丰硕的研究成果。我国学者也应加入其中,以“文化自觉”为己任,不断发现本土情境中的真方法和真问题。鉴于此,笔者倡议重新发掘中国本体论和认识论的宝贵价值,辩证地思考中西方在质性研究方法论理论化与实务操作中的诸多差异,为建构源于本土情境与本地思维的质性研究方法论、具体方法与资料收集技术开拓新路径。受文章篇幅和笔者视野所限,本文没能为质性研究本土化提供具体的实务指南,期待后继学者为推进此议题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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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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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7 (5) :34-42,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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