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海云 苏逸飞:北约“前沿防御战略”的产生及演变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393 次 更新时间:2018-09-05 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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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海云   苏逸飞  

内容提要:“前沿防御战略”在冷战时期推动了北约防御安全实践。该战略兼具战略和战术双重含义,在安全职能上强调防御和威慑双重目标,在作战手段上主张核力量和常规武装力量共同施用,在防御地域上突出在欧洲不同地区实行梯次防御。冷战结束后,北约以战略新概念代替“前沿防御战略”。但在乌克兰危机爆发后,北约似乎又走上了前沿防御和对抗的老路,以此抗衡俄罗斯,但此举是否可以真正发挥作用,还需在欧洲战略博弈中进一步观察。

关 键 词:集体防御精神  北大西洋区域防御战略概念  军事委员会第14号文件  防务委员会第13号文件  Collective Defense Principle  Defense Strategy Concept for North Atlantic Area  MC14(Military Commission Document No.14)  DC13(Defense Commission Document No.13)


北约是二战后欧美多国建立的防御安全组织,在冷战时期一直扮演着保护北大西洋区域的角色。作为二战后全球最具影响力的区域安全组织,北约在创建之初就提出了“前沿防御战略”,该战略在政治和军事两个层面集中反映了北约的防御安全思想,既强调北约在政治上形成有效威慑和积极应对之势,也强调在实战中先迟滞敌方进攻、后实施全面反攻。“前沿防御战略”为北约创立了一套系统的作战方针、战术规则、决策程序及行动方案,在欧洲军事对峙中大大强化了北约的政治与军事地位。冷战结束后,华约解散,苏联解体,北约似乎失去了竞争对手,其“前沿防御战略”似乎也失去了用武之地。然而,乌克兰危机爆发后,北约与俄罗斯围绕乌克兰危机展开博弈,北约又开始在波罗的海三国、东欧各国实施前沿布防,这使“前沿防御战略”重新进入大众视野。

“前沿防御战略”对北约来说意义重大。2013年12月,北约甚至召开了题为“早期在中欧军事计划”的档案研讨会,专门就“前沿防御战略”展开研讨,这从另一个角度展示了该战略对北约的重要意义。研究该战略,不仅对深入解读冷战时期的北约安全形态变化有重大帮助,而且对揭示后冷战时期欧洲安全格局的发展趋向亦有重要价值。然而,由于缺乏相关资料,国内外学界的相关专题研究并不多。①本文致力于梳理“前沿防御战略”的起源及演变历程,总结该战略的特点与得失,以期填补学界相关研究空白,提升对北约政治与军事战略的认知层次,深化对当前北约军事战略特征、功用、发展趋势的分析。


一、“前沿防御战略”的酝酿与准备


为了在战后初期国际冷战斗争中赢得优势,1949年4月4日,美国、加拿大与欧洲10国共同订立《北大西洋公约》。9月,北约12个成员国领导人在华盛顿召开会议,确立北约基本政治与军事权力架构。出于防御安全需要,北约建立了由各成员国国防部长组成的防务委员会(Defense Committee,简称DC),旗下设置由各成员国总参谋长组成的军事委员会(Military Committee,简称MC),军事委员会下再设立美、英、法三国代表组成的常设核心小组(Standing Group,简称SG),上述机构逐级负责制定北约的军事指导方针与作战方案。在常设核心小组领导下,北约还分设5个区域计划小组:北大西洋小组、加拿大—美国小组、西欧小组、北欧小组、南欧和西地中海小组,负责向常设核心小组提供不同区域的情报信息和军事建议,贯彻执行常设核心小组的各项指令。

10月,常设核心小组提出北约最早的军事战略——“北大西洋区域防御战略概念”(常设核心小组第1号文件,简称SG1)。该防御战略的理念极为简单,在防御原则上强调首先要制止战争,其次要在战争一旦爆发后,能够有效使用北约所有成员国的军事与工业力量,形成一种共同防御姿态;在军事措施上强调对北约及其成员国方针、程序、计划、保障、设施等方面实施标准化,强调在训练、演习、行动、武器装备、情报信息等方面展开协调合作。“北大西洋区域防御战略概念”得到了军事委员会、防务委员会的一致认可,并被列入这些机构的正式文件之中。“常设核心小组将战略概念(文件)提交军事委员会,成为1949年10月军事委员会第3号文件(MC3)……1949年11月29日,军事委员会将战略概念(文件)提交防务委员会,成为军事委员会第6号文件(DC6),该文件仍采取了‘北大西洋区域防御战略概念’这一名称。”②

“北大西洋区域防御战略概念”奠定了北约防御战略的基础。北约在此基础上逐步确立了核心安全理念、政治与安全目标、决策与行动规则,这些又都成为未来制定各项安全战略、防御计划、作战方案的基本依据。需要强调的是,在这些防御原则和军事举措中,虽未直接提及核武器的作用,但鉴于核武器在二战中的表现可圈可点,威力有目共睹,北约也逐渐将核武器纳入战略视野,既当作威慑手段,也当作军事反击手段,核武器俨然成为北约防御战略的不二选择。“北约一直以核武器来阻止战争,并非在战争爆发时只以常规武装力量为防御力量。”③

在上述防御原则与军事举措中,北约虽未直接提出“前沿防御战略”这一概念,但却已着手探讨一些新的战略理念,如“建立战略纵深地带”“建立能集中多方力量的多层级战略防御”“发挥非军事因素的战略牵制作用”,等等。这些新的战略理念也在不断影响着北约的早期防御思路、安全理念以及行动手段,进而为“前沿防御战略”的成型奠定了基础。与北约持续凝聚“前沿防御战略”的原则、方法及措施同时,各成员国亦积极参与到该战略的酝酿与准备之中,尤其是美、英、法等大国。“美国的立场是:(1)短期防御计划只能使用欧洲国家的资源,同时接受针对西欧防御的‘可替代军事战略’。该战略的目标是在西欧建立一个‘牢固的桥头堡’,它可以在出现额外军事动员时实施进一步扩展,此举意在阻止苏联人占领北大西洋地区。(2)长期防御计划将应考虑某种持续增长的可能性,即欧洲国家将会作为一个整体,保卫其疆土免于被征服和占领。”④作为北约最具实力和影响力的大国,美国针对北大西洋区域防御的战略设计,尽管充斥着美国的全球战略考虑,甚至不排除赤裸裸的自身安全利益考虑,但还是得到北约其他成员国的认可与支持,由此得以对北约防御原则产生影响,最终成为“前沿防御战略”的一种主导思想。

北约早期的防御战略强调“政治正确”,注重和联合国保持同样的政治与安全原则,推崇集体安全精神,要求所有成员国坚持共同的政治原则、程序和方法,追求共同的思想理念。军事委员会第3号文件(MC 3)强调:“《北大西洋公约》所要实现的目标在于,缔约国在政治、经济、心理以及纯粹军事手段上能保持统一,这对于保持北大西洋地区安全可谓至关重要。更重要的是,《北大西洋公约》的目标要与《联合国宪章》的目标与原则保持一致。”⑤显而易见,北约强调“政治正确”,目的在于确保其防御战略能获得某种国际正义、公理与良知的支持,在国际层面赢得更多帮助,以便其防御战略更好地发挥政治示范作用和安全效能;不仅能得到各成员国的一致支持与协同合作,还能在联盟外得到更多国家的肯定,特别是得到各种区域或国际组织的认可和支持。

北约早期的防御战略也极为注重现实安全意义及战略威慑效应。防务委员会第6号文件(DC6)强调:“在和平时期协调我们的军事与经济力量,着眼对危及北大西洋组织各国和平、独立以及稳定的任何单个国家或集团实施威慑;制订计划,以备在战争时使用,使北约能够组织各成员国联合部署军事力量,反击敌方的威胁,保卫北大西洋组织各成员国的人民与疆土,保护北大西洋区域安全。”⑥北约认定,单凭道义或政治力量,并不足以全面遏制战争,亦无法在战争爆发后实施有效反制,北约防御原则必须建立在实力基础之上。其一,确保北约拥有足够强大的常规武装力量、坚定的战争意志以及行之有效的危机处置手段,最终能对敌方形成强大威慑,使之惮于发动“侵略”。其二,依靠并利用北约的核武器,尤其要借重美国的核优势,使北约拥有强大的核反击能力,这既能弥补北约常规武装力量的不足,又能强化对敌方的威慑。防务委员会第6号文件(DC 6)明确指出:“确保北约有能力实施战略轰炸,包括迅速投掷原子弹,这主要是美国应该担负的责任,它会得到(北约)其他国家的现实帮助。”⑦防务委员会第6号文件第一次修改稿(DC 6/1)中更是使用了极为强硬的言辞,显示了北约以核武器作为重大威慑手段的决心和意志:“确保北约有能力通过所有手段实施战略轰炸,运用所有类型武器,毫无例外……”⑧北约的意图非常明显,就是要向苏联、东欧各国表明,北约拥有强大的战争意志、能力及手段,足以应对任何规模、形式及强度的战争;针对北大西洋区域的“军事进攻”或者威胁,对苏东各国来说均得不偿失。

北约创建之初,其防御原则非常简洁,军事措施亦相当有限,许多战略思想零散,缺乏系统。严格来说,防务委员会、军事委员会及常设核心小组的许多文件甚至算不上是真正的军事战略。然而,正是这些文件基本上指明了北约军事战略的一些重大政治原则、安全规则及作战思路,为北约正式出台“前沿防御战略”奠定了基础,铺平了道路。


二、“前沿防御战略”的形成及其基本主张


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欧洲冷战形势骤然紧张。欧美各国认定这是苏东各国即将在欧洲发动进攻的前奏,北约为此加快了军事建设的步伐。“1950年是冷战从政治斗争转向军事冲突的关键性标志,对军事机构来说,这种转向对于朝鲜战争后常规武装力量建设的转变具有深刻含义,北约建立了一个真正的指挥层级结构、防御战略、后勤设施,迥异于1949年北约创立时作为政治组织的本性。”⑨北约各级军事指挥机构开始就其防御安全理念展开新一轮评估,逐渐修正言辞模糊的战略表述,形成了威慑和应对苏东各国“军事入侵”的成熟思路。军事委员会推出“北大西洋区域计划的战略指导”(军事委员会第14号文件,简称MC 14)。防务委员会推出“北大西洋组织中期计划”(防务委员会第13号文件,简称DC 13)。在此基础上,1954年11月22日,军事委员会又通过“未来若干年北约军事力量最有效的模式”(军事委员会第48号文件,简称MC 48),正式提出“前沿防御战略”的概念。

这一系列文件确立了“前沿防御战略”的基本轮廓,明确了该战略的方针、目标、路径、范围、手段和应对苏东各国“军事入侵”的对策,标志着“前沿防御战略”形成。此后,该战略几经补充,思想内容不断丰富,体系日趋完善,更重要的是,其主张与方法在欧洲军事对峙的实践中不断得到充实和发展。总体而言,“前沿防御战略”的基本设想是:针对苏东各国可能发起的“军事入侵”,北约不仅将在中欧实施抵近防御作战,而且还要在西欧、南欧、北欧实施持续性消耗作战,在最大限度保存自身力量的同时,不断迟滞、削弱及消灭苏东各国的武装力量,以积极防御姿态、按照不同阶段实施反击,运用包括核武器在内的一切军事手段,辅之以政治、经济、社会、心理等多种手段,在陆地、海上以及空中实施多维度反击,直到赢得最后胜利。

“前沿防御战略”的具体主张主要包括:第一,强调北大西洋区域整体防御,前沿与后方互为补充。鉴于北大西洋区域内不同地区在地理位置、工业生产能力、人口资源、军事能力等方面存在差距,北约对不同区域做出各自的防御定位。军事委员会第14号文件指出:“(西欧、北欧、南欧)3个欧洲区域必须被视为一个整体,在地理位置上构成北大西洋区域中间面向东方的‘巧克力层’,加拿大——美国集团则成为北约发起进攻、实施增援、提供潜在生产力的主力。”⑩很明显,在北约防御安全设计中,西欧、北欧和南欧不仅是防御作战的前沿,而且还是迟滞和削弱“侵略”的重点区域,它们构成了未来北约防御、抵抗和反击苏东各国“军事入侵”的主战场,而英国和北美则负责向欧洲盟国提供军事支援,实施最后反击,与欧洲盟国共同构成北大西洋区域防御体系。

北约对各区域计划小组的职责做出规定,明确了各地区的安全任务:“北欧区域计划小组负责将敌方阻挡在防御区域之外,在波罗的海实施军事行动;加拿大——美国区域计划小组负责迅速强化遭受攻击的地区,在他国执行空中战略进攻时提供支撑和准备;北大西洋区域计划小组通过必要的反击进攻与防御措施,负责控制跨大西洋交通线,为保卫欧洲大陆架的葡萄牙、马德拉群岛、亚速尔群岛做好准备,为保卫格陵兰、冰岛、法罗群岛以及其他被认定为北大西洋区域的其他地区做好准备。”(11)北约虽对不同区域有不同的作战规划,但却始终强调它们相互间的有机配合,强调联盟在整体上的有序规划,以便最大限度发挥防御作战的整体功用。

第二,强调节节抵抗、后发制人的防御方针。鉴于苏东各国拥有超常规模和战力的常规武装力量,对手很难挡住其雷霆一击,北约因此强调建立阶梯状防御体系,在欧洲尽可能以东的地方实施逐次抵抗,以阻碍、牵制和延缓苏东各国“军事入侵”,最大程度打乱其战争计划与进攻步骤,为实施全面反击创造条件。即,“在区域计划小组所设计的方案中,(北约的)目标是在德国尽可能最东边地区阻止敌军,在意大利尽可能最东边地区、最北边地区阻止敌军,在北欧防御地区以外阻止敌军。”(12)不仅如此,北约还计划在中东、西地中海、北非和大西洋海岸等地对抗苏东各国的“军事入侵”。为确保军事战略及实践更加有效,北约还拟在第一时间使用核武器,依靠核武器赢得胜利。

防务委员会第13号文件(DC 13)提出防御、迟滞、反击和击溃苏东各国“军事入侵”的阶段性目标,主张分阶段、分级和分区实施从防御到反击的战争应对。即,“第一阶段,抑制苏联最初的进攻,包括抑制最初的联合空中进攻;第二阶段,抑制苏联最初的进攻,共同采取重大进攻行动;第三阶段,联合采取重大进攻行动,直到苏联投降;第四阶段,最终实现联合战争目标。”(13)北约的防御战略并不主张被动防御,而是强调通过对战争进程的有效掌控,最大程度按自身的战争理念来影响战争进程,最终把握战争主动权。

第三,强调综合战争手段,以全面战争的要求来规划战争步骤。北约常规武装力量相对有限,因此特别强调发挥各成员国经济、心理、意识形态及科技等领域的优势,将其汇聚并转化为持续有力的战争能力,为防御战略提供支撑。北约还强调要利用苏东各国长于军事、短于民事的特点,以此削弱对手的综合战争能力,迟滞对手“发动战争”的步伐。北约明确指出:“运用任何非战争的和平手段,反制苏联及其卫星国对北约成员国的威胁;采取措施、利用苏联弱点,发展一支结构平衡的军事力量,牢记每个国家的经济形势;通过实现装备与联合训练现代化,使这一军事力量持续保持高效;弥补北约成员国在武装部队数量上的劣势;通过装备标准化,协调生产能力运用,交换计划、情报以及技术信息,实现成员国相互援助。”(14)

显然,“前沿防御战略”所强调的并非是单纯的军事手段,而是集各种资源与优势于一体的综合手段。该战略注重在壮大自身力量的同时,不断削弱乃至消灭敌方力量。北约推行综合战争理念,目的就是要彻底击败苏东各国的武装力量,消灭其境内重大民用与军事目标,最终对其实施全面占领。

第四,强调作战手段的多样性、战争目标的有限性。为全面削弱敌方,北约在“前沿防御战略”中设定了全方位防御作战任务,既要保卫北大西洋区域安全,又要保护海上、空中的交通线和能源供应线。为增强战争反制能力,北约强调的防御作战方式既有大规模地面阻击战,又有零散的游击战;既有地面作战,还有空中与海上作战;既有常规作战方式,又要运用核作战方式,即在战争爆发后第一时间能够实施核打击,而且打击目标既包括位于前沿地带的敌方武装力量,也包括敌人大后方和战略纵深地带。

北约防御战略锁定的目标是,既要保护北约及其成员国的疆域、人员以及资源安全,又要保护其政治、经济与社会制度、文化以及意识形态。因此,北约在前沿地带大规模部署防御力量、制定宏大的作战目标、采取灵活多样的作战方式等,并不仅仅着眼于在军事上发挥功用,同样也倾向于在政治上产生威慑效应。北约军事委员会第48号文件明确提出:“在对未来北约武装力量发展及系统化的计划中,非常重要的是不能忽视一个事实,即北约的主要目标是阻止战争,在这一目标中,北约在欧洲武装力量中所发挥的作用,必须是实施有效威慑。”(15)北约虽已做好牺牲大量人员、疆土及资源的准备,但其最终目标还是寄希望于通过战略威慑,制止在欧洲爆发战争,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保证其安全利益。

总之,“前沿防御战略”反映了北约基本的政治、军事需要,囊括了其最基本的战略目标、总体方针、作战方式和行动手段。尽管后来北约又推出过许多安全战略与作战方案,但均未替代“前沿防御战略”,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冷战结束。


三、“前沿防御战略”的具体运用与发展


北约确立“前沿防御战略”后,随着欧洲冷战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发展此战略。在北约主导下,“西方联盟”(16)于1954年10月更名为“西欧联盟”,联邦德国和意大利加入。与此同时,美、英、法等国结束对联邦德国的占领和管制,联邦德国作为正常国家正式入盟北约,“前沿防御战略”也由此开启了运用、深化的新阶段。

“前沿防御战略”深化最典型的表现之一就是北约吸收联邦德国入盟,并且使之重新武装。北约认为,如果北大西洋区域防御缺乏联邦德国参与,北约防御安全体系只能保持某种不完整状态,其防御前沿只能锁定西欧、北欧和南欧,而无法形成有效防御纵深,“前沿防御战略”的现实意义就会大打折扣。从实际来看,“联邦德国的前沿直接靠近‘铁幕’,绵延1000英里以上,从捷克斯洛伐克、奥地利与巴伐利亚的三方角落,一直延伸到靠近特拉沃明德的佩瑞维尔半岛,从战略上讲,还应加上长达600英里的波罗的海海岸线……德国的前沿是西方防御的核心。”(17)北约吸收联邦德国,可以将中欧直接变成防御前沿,扩展其防御纵深,建立起更完整的北大西洋区域防御体系。

北约吸纳联邦德国,还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在防御战略中只能依赖美国军队的窘境,而使欧洲盟国更多承担起维护北大西洋区域的防御任务。和欧洲其他盟国相比,联邦德国在政治和军事上走向正常化,可以充分确保联邦德国在人口、国力、科技及传统等方面的优势能够为北约所用。“联邦德国国防军将在1965年建成,它将拥有50万人,另外还有50万后备人员。在北约的要求下,联邦德国国防军的最初目标为35万人,其中陆军人数为20万、空军人数为10万、海军人数为2.5万、边境防御部队为2.5万。这一目标被大大超越。到1962年夏,已达到35万人。”(18)将联邦德国武装力量融入军事一体化架构,使得北约拥有足够的欧洲本土力量以推进“前沿防御战略”。联邦德国国防军人员素质突出,装备精良,作风强悍,极大增强了“前沿防御战略”的现实功效。

1950-1960年代,随着美国推出“大规模报复战略”与“灵活反应战略”,北约对“前沿防御战略”中核武器的定位与使用实施了调整:一是增加针对核武器的政治协商要求,二是对核武器使用设置层级,三是将核决策权下放至战区司令部,甚至次战区司令部。这些调整的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延伸“前沿防御战略”的实战与威慑效能。“使用核武器的权力由欧洲盟军最高司令掌握,欧洲盟军最高司令将按照每次打击所需来行使这一权力,或者他同意所属指挥官使用核武器的计划,将控制权委托给他们”。(19)不止如此,1962年5月,北约召开雅典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北约核战略中的政治内容。当时,北约秘书长迪克·斯迪克(Dr.D.U.Stikker)做了题为“北约防御政策”的报告,正式推出“雅典方针”:“北约强调对核武器实施政治控制,即必须就不同环境下使用核武器问题展开协商;在苏联发动核攻击后,北约实际上将自动使用核武器;一旦苏联发动全面的常规武装力量进攻,如果时间允许的话,(北约)也要展开(关于核武器使用的)协商。”(20)

1963年9月,北约军事委员会通过“对1970年前影响北约军情的理解”文件。该文件将北约战略防御步骤分成3个阶段:1.以常规武器遏制战争;2.不断提高特殊条件下战术核武器使用的等级;3.在战略上全面使用核武器。(21)至此,“前沿防御战略”对北约常规武器及核武器的定位,已不再锁定为步步反击苏东各国武装力量“军事入侵”、最终将其击败或毁灭,而是追求更高层次的以谋求自我生存为目标的战术反制与战略威慑。与之相对应,北约核力量构成亦发生重大变化,主要核力量虽然仍由美国提供,但已不再为美国专擅,而是补充了英、法两国的核武器,这使北约在前沿防御中能更灵活地运用核威慑,确保“前沿防御战略”更加有效,更具现实威慑效果。

1968年1月,北约军事委员会推出军事委员会第14号文件第三次修改稿(MC 14/3)、军事委员会第48号文件第三次修改稿(MC 48/3),对常规武装力量与核力量的差别进一步予以区分,对不同环境下使用两类武装力量做出了更细致、具体的规定,对“前沿防御战略”所涉及的地域范围、战争目标、威慑手段等均做出重大修正。例如,军事委员会第14号文件第三修改稿(MC 14/3)特别强调了北约的防御原则,即“北约防御概念的基础建立在三个方面:一是采取联合行动、保卫北大西洋区域免遭侵略的决心;二是拥有能够有效反制任何层次侵略的能力;三是拥有阻止潜在的侵略者的灵活性,使其预感到北约有信心对侵略行为做出特别回应,使其得知,不管是何种性质的攻击,都会招致无法接受的风险。”(22)再如,军事委员会第48号文件第三修改稿(MC 48/3)对北约的战略对策做出解释:“一、加强北约正在使用的常规力量,确保常规战略选择切实可靠;二、掌握可动用的支援部队,迅速支援受威胁地区;三、提供可以动员和扩展的武装力量,进一步强化北约的防御力量。”(23)又如,北约过去强调防御前沿集中在北欧、西欧和南欧,强调在上述地区迟滞和削弱苏联与华约的军事进攻。经过修改后,北约将中欧正式作为防御前沿,明确提出要发挥联邦德国在前沿防御中特有的战略地位。这不仅有助于改善北约的地缘战略环境,而且可以使北约通过部署与运用常规武装力量,更好地威慑和遏制苏联与华约,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北约只能通过核武器实施战略威慑、有可能导致双输的不利处境。

经过不断修改,“前沿防御战略”明显去除了早期种种粗糙、模糊和不切实际之处,防御方针、战略步骤以及战争目标等越来越趋向于精确化、系统化和有序化。此后,北约军事委员会、防务与计划委员会(24)、区域计划小组、欧洲盟军最高司令部、大西洋盟军最高司令部及次区域级、诸兵种司令部等机构持续努力,“前沿防御战略”所包涵的政治逻辑、安全原则以及军事计划继续深化,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愈加完整。

从1970年代开始,美苏关系进入缓和期,国际冷战形势趋于缓和,北约与华约军事对峙有所减弱。经过10多年政治磨擦与军事碰撞,北约与华约对对方的军事战略、安全目标、行为特征、战争底线等都有了较多了解,双方直接发生军事冲突的几率大大降低。以美苏为主导,由北约和华约各成员国共同参与,双方开始就欧洲安全问题展开谈判。1972年5月,美苏两国签订《关于限制反弹道导弹系统条约》,1974年7月,签订补充议定书。1975年8月,美国、加拿大及33个欧洲国家共同签署《赫尔辛基最后文件》,正式成立“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北约与华约的军事对峙进入停滞期。(25)在此期间,北约“前沿防御战略”的基本宗旨、方针与对策,“一直以MC14/3号文件和配套的MC48/3号文件作为战略构想,直到1991年11月北约理事会批准了北约的后冷战战略构想。”(26)

1990年代初,苏东剧变,苏联解体,华约解散,雅尔塔体制消退。面对如此纷繁复杂的国际形势,北约开始调整安全战略,先后在1991年、1999年、2007年推出了“战略新概念”。在北约看来,欧洲传统安全威胁已不复存在,北约也无需将应对欧洲“侵略战争”列为第一要务,当然也无需实施前沿部署,更无需考虑使用或计划使用核武器。在北约“战略新概念”中,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处置北大西洋区域以外安全危机、实施战略转型、开展联盟东扩、推进横向联合等,显然已成为北约战略及实践的主要内容。北约战略新构想与“前沿防御战略”格格不入,在实践中似乎也无力应对冷战结束后北大西洋区域内外所有的安全危机与挑战,北约内部一直对战略新构想颇多争议。“前沿防御战略”似乎并未完全走到尽头,安全战略究竟该何去何从?这是后冷战时代北约必须始终面对的难题。


四、“前沿防御战略”的得失


冷战时期,“前沿防御战略”在指导北约政治与军事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包括建构与完善北约的军事指挥机制、制定各项军事方案、实施演习与训练、推行武器装备标准化、在北大西洋区域部署常规武装力量与核力量,等等。自确立后,该战略就一直得到北约各成员国的一致拥护和支持,尽管这些国家有各自的防御安全需要,但在军事指挥、战略设计及军事实践中均接受了“前沿防御战略”的基本宗旨与主张。北约对此极为自得,认为“在某种程度上,北约拥有一种优势战略,它可能并不需要优势力量。与之相反,战略和力量(双重)不足亦可(使北约)很好地应对灾难,或者一旦发生战争时会迅速击败(对手)。”(27)

“前沿防御战略”有助于北约构建比较完整的北大西洋区域防御安全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北约常规武装力量长期不足的缺陷。自创建后,北约就一直强调增强武装力量建设,其中,北约“里斯本决策”所确立的目标最具代表性。1952年2月的北大西洋理事会里斯本会议上,北约设计了一个庞大的武装力量建设计划:建立96个师,在接到命令后可以在30天内在欧洲实施部署;大约35个师用于欧洲,25个师将部署在中央前沿地带,此目标将在1954年完成。(28)当时,“北约军事指挥官们坚持认为,(北约防御)需要强大的海军作战力量、大约9000架飞机、总数达96个现役师的陆军部队。政治家们认为不能马上批准这些数字,但是保证在1952年底,(北约)现役师应达到至少50个师、40个预备役师、4000架飞机以及大量海军力量。”(29)直到冷战结束,北约也未能实现“里斯本决策”中的目标。除了常规武装力量建设不足外,北约核力量建设实际上也相当有限。在这种情况下,“前沿防御战略”及其实践,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弥补作用,强化和稳固了北约防御安全态势。

“前沿防御战略”固然是军事战略,但同时也具有极为鲜明的政治与文化属性,它所推崇的防御安全目标是不仅要维护北大西洋区域安全、保护北约成员国疆域安全,也着力于保护北约及其成员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意在最终使北约赢得防御作战胜利,在政治、经济、文化以及意识形态等领域压制苏联与华约,在军事和民事两个层面获取全胜,迫使苏联与华约屈膝投降,这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北约的价值观、世界观以及安全观。就此而言,“前沿防御战略”不仅在军事领域强化了北约成员国的团结协作,也在政治、经济、文化以及意识形态等方面强化了其内部认同。

“前沿防御战略”构建了积极主动的逐级抵抗、梯形防御的体系,其所设计的不同作战阶段,充分表明北约一直尝试着在总体防御态势中努力掌握战场主动权。此外,北约始终强调在战术上采取灵活反应手段,即根据侵略战争的规模、方式以及烈度,在不同地域、实施不同层级防御、反击以及进攻。有论者指出:“灵活反应战略后来暗示着一种步步升级的方法,即决心采取一种螺旋式的上升……事实上,灵活反应作为北约的一种战略,一旦发生冲突,政治领导层可以在最宽泛的范围内进行选择。”(30)事实上,北约“前沿防御战略”与灵活反应战略紧紧联系在一起,两者很难截然分开。当然,“前沿防御战略”并非解决北约及其成员国所有安全问题的灵丹妙药。不论北约及其成员国承认与否,该战略始终存在着许多难以自解的矛盾。

一是政治逻辑混乱,该战略以苏联或华约“即将入侵”北大西洋区域这一主观臆想和战略判断为前提,其指导方针、安全对策及作战方案从未在战场上得到过真正检验,这不仅使北约防御政策及实践常常与欧洲的安全需要脱节,也使北约失去了许多在安全战略上自我纠错的机会。例如,北约成员国每年投入巨额资金,用于先进武器与技术的开发与利用,维持庞大的武装力量,提高综合战力,但结果却不如人意。再如,“前沿防御战略”对北约常规武装力量与核力量的规划看似有序,实际上却有颇多盲点,极为矛盾,甚至还存在巨大风险,使北约不得不时刻处于紧张激烈的竞争和对抗状态。

二是在关于北大西洋区域防御的基本指导方针、防御安全目标、军事战略重点、防御开支分摊、武装力量构成、决策与行动方式等重要方面,大多以美国意志为准。由于在人员、经费、武器装备以及技术等方面掌握着绝对优势,美国一直掌握着北约的领导权与决策权,对北约及其他盟国拥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可以说,“北约防御依赖于美国战略威慑的可信性,也依赖于美国对北约伙伴国的政治决策权。”(31)与美国相比,欧洲各国由于经济、军事实力的限制,在北约内部不得不处于附属和服从地位,在政治与军事上亦不得不听命于美国。美欧双方的不平衡不仅造成北约内部力量结构失衡,也增加了“前沿防御战略”的不确定性。“前沿防御战略”所做的种种军事安排,显示了北约的固有矛盾。先是西欧、北欧与南欧,后是中欧,被设计成主要作战区域,用于抵御苏东各国的“大规模军事入侵”,随时可能付出巨大的人员、物资损失。与之相比,英国和北美则只承担对盟国实施支持、援助及反击的任务,实际上扮演着北大西洋区域战略后方的角色。对美国来说,北约一直被视为美国向欧洲盟国提供的一种安全保护,“在1949年北约建立后,北约基本上就是美国在联盟名义下为欧洲安全提供的单方面核保护。”(32)许多美国学者甚至认为:“《北大西洋公约》自订立后就算不上一个联盟,它实际上就是美国单方面对欧洲安全的保证。”(33)但对欧洲盟国来说,美欧双方应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前沿防御战略”既需要美国运用核武器与常规武装力量实施反击,更离不开欧洲盟国对苏东各国“军事入侵”的防御作战行动。然而,“前沿防御战略”所反映的美欧双方的诸多不平等却始终没有消弥,冷战时期如此,冷战结束后亦如此。

冷战终结后,欧洲政治、经济、军事形势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前沿防御战略”似乎失去了存在的依据。受战略新理念的驱使,北约在很长时间内一直致力于联盟东扩、域外军事干预、战略转型等新的战略方向,“前沿防御战略”一度很少有人提及,确有被遗忘之嫌。然而,2013年底,乌克兰危机爆发,欧洲安全形势极度紧张。在乌克兰危机中,欧洲似乎再度破裂为敌对两方:北约和乌克兰为一方,俄罗斯为另一方,双方针锋相对,互不相让,不仅在各自的前沿地带部署重兵,连续举行军事演习,而且竭尽战略恫吓、政治宣传之能事,双方甚至还在北大西洋区域外围、围绕叙利亚反恐斗争展开战略角逐。很明显,在北约与俄罗斯的军事对抗中,乌克兰危机已不再是唯一焦点,传统地缘政治竞争似乎重又成为欧洲政治与安全生活的主题。

在北约看来,传统安全威胁在欧洲不仅仍然存在,而且大有恶化之势,北约必须面对包括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威胁在内的双重挑战。就像北约副秘书长亚历山大·弗什堡所言:“我们现在已经进入一个新变化时期,这个变化期并非特别有利,我们面临着两个完全不同、但却非常重要的长久性挑战:一个来自俄罗斯,一个来自恐怖主义和暴力极端主义。这些挑战使我们重新定义对自身安全的看法,这些挑战将会与我们常年相伴。”(34)为压制俄罗斯,北约似乎又恢复了“前沿防御战略”中的某些做法,在波兰、罗马尼亚、波罗的海三国大肆部署快速反应部队、新型标准导弹及反导系统,建造永久性军事设施,在土耳其部署反导雷达系统,在波罗的海与黑海等地举行大规模军事演习,重新建立新的进攻性安全体系,建立强势的战略前沿。2015年6月,北约各成员国国防部部长召开会议,决定“大规模增加北约快速反应部队(包括空军、海军及特种部队),从早先1.3万人增加到4万人……将在保加利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和罗马尼亚建立六个小型指挥部的细节最后确定下来,使之能够在强化(北约)计划、演习及支持潜在力量方面发挥关键作用。”(35)北约展开前沿防御的重点,明显已不再是防御本身,而是对俄罗斯实施全面压制。

北约重走“前沿防御战略”的老路,是否可以让欧洲恢复到冷战结束前的安全状态?是否可以帮助北约在与俄罗斯的战略博弈中占据优势?北约与俄罗斯的博弈结果究竟如何?这些问题目前都属于未知数。“前沿防御战略”脱胎于冷战时期,它所奉行的方针、政策、原则及手段等都具有某种时代专属性,未必适合当前欧洲安全形势及其变化的需要。北约不去反思持续东扩所造成的欧洲地缘政治动荡,亦不考虑东扩给俄罗斯地缘空间带来的巨大压力,而只一味沿袭“前沿防御战略”的某些旧思路,这种做法本身无论在逻辑上还是现实中就很难自圆其说,难以站得住脚。可以肯定,如果北约继续冷战时期所奉行的政治逻辑与战略思维,继续听任欧洲地缘格局中的分歧延续和扩大,那么即使北约在东欧和波罗的海国家的前沿部署再完整,最终都难以在与俄罗斯的战略对峙中赢得先机。相反,这些任性之举还将会在北约与俄罗斯之间引发新的矛盾和持久对抗,使双方的政治与军事对立变得更加复杂,从而给欧洲安全格局带来更多不稳定因素,或是更加前景不明的未来。

注释:

①目前国际学术界对北约的研究非常多,而且非常深入,但是对北约“前沿防御战略”的专题研究却非常少,目前对这一专题有所涉猎的著述包括:Dr.Gregory W.Pedlow,ed.,NATO Strategy Documents,1949-1969,http://www.nato.int/docu/stratdoc/eng/intro.pdf; Colin McInnes,NATO's Changing Strategic Agenda,The Conventional Defence of Central Europe,London:Unwin Hyman Ltd,1990; Robert Kennedy and John M.Weinstein,eds.,The Defense of the West,Strategic and European Security Issues Reappraise,New York:Westview Press,1984; Robert Wampler,NATO Strategic Planning and Nuclear Weapons,1950-1957,(Nuclear History Program Occasional Paper),College Park,Maryland:University Press of Maryland,1990,etc.,国内学术界对北约的研究相对较少,对“前沿防御战略”的研究则几乎处于空白状态。

②Dr.Gregory W.Pedlow,ed.,NATO Strategy Documents,1949-1969,available at http://www.nato.int/docu/stratdoc/eng/intro.pdf,last accessed on 11 May 2017.

③Colin McInnes,NATO's Changing Strategic Agenda,The Conventional Defence of Central Europe,London:Unwin Hyman Ltd,1990,p.1.

④Wichard Woyke,"Foundation and History of NATO,1948-1950," in Norbert Wiggershaus and Roland G.Foerster,eds.,The Western Security Community,1948-1950,Common Problems and Conflicting National Interests during the Foundation Phase of the North Atlantic Alliance,Oxford and Providence:Berg Publishers,1993,p.266.

⑤M.C.3 19 October 1949 Pages 1-7,incl.Memorandum by The Standing Group to the North Atlantic Military Committee transmitting The Strategic Concept for the defense of the North Atlantic Area,available at http://www.nato.int/docu/stratdoc/eng/a491019a.pdf,last accessed on 16 August 2016.

⑥D.C.6 29 1949 Pages 1-,incl.Note by The Secretary to the North Atlantic Defense Committee on The Strategic Concept for the defense of the North Atlantic Area,available at http://www.nato.int/docu/stratdoc/eng/a491129a.pdf,last accessed on 16 August 2016.

⑦D.C.6 29 1949 Pages 1-,incl.Note by The Secretary to the North Atlantic Defense Committee on The Strategic Concept for the defense of the North Atlantic Area,available at http://www.nato.int/docu/stratdoc/eng/a491129a.pdf,last accessed on 16 August 2016.

⑧D.C.6/1 1 December 1949 Pages 1-7,incl.Note by The Secretary to the North Atlantic Defense Committee on The Strategic Concept for the defense of the North Atlantic Area,available at http://www.nato.int/docu/stratdoc/eng/a491201a.pdf,last accessed on 17 August 2016.

⑨David R.Stone,"The Military," in Richard H.Immerman and Petra Goedde,eds.,The Oxford Handbook of The Cold War,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3,pp.347-348.

⑩M.C.14 28 March 1950 North Atlantic Military Committee Decision on M.C.14 Strategic Guidance for North Atlantic Regional Planning Note by the Secretary,available at http://www.nato.int/docu/stratdoc/eng/a500328c.pdf,last accessed on 17 August 2016.

(11)Ibid.

(12)Ibid.

(13)D.C.13 28 March 1950 Because of the Secrecy of the Contents of this Document,it is being given a specially limited distribution,available at http://www.nato.int/docu/stratdoc/eng/a500328d.pdf,last accessed on 18 August 2016.

(14)D.C.13 28 March 1950 Because of the Secrecy of the Contents of this Document,it is being given a specially limited distribution,http://www.nato.int/docu/stratdoc/eng/a500328d.pdf,last accessed on 18 August 2016.

(15)MC48(final) 22 November 1954,a vailable at http://www.nato.int/docu/stratdoc/eng/a541122a.pdf,last accessed on 21 May 2017.

(16)1948年3月,英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等国在布鲁塞尔召开会议,签署《经济、社会、文化合作和集体防御条约》,条约有效期为50年。西欧5国为推进集体安全而建立的这个安全组织,被称为“西方联盟”,又称为“布鲁塞尔条约组织”,该组织为后来欧美12国签署《北大西洋公约》奠定了基础。

(17)Prince Hubertus zu Lwenstein and Volkmar von Zühlsdorff,NATO and the Defense of the West,Westport,Connecticut:Greenwood Press,1960,p.205.

(18)Prince Hubertus zu Lwenstein and Volkmar von Zühlsdorff,NATO and the Defense of the West,Westport,Connecticut:Greenwood Press,1960,p.206.

(19)Supreme Headquarters Allied Powers Europe,Paris,France,18 March 1955,available at http://www.nato.int/nato_static/assets/pdf/pdf_archives/20140410_employment_of_atomic_weapons_in_maneuvers_and_exercices.pdf,last accessed on 25 August 2016.

(20)Dr.Gregory W.Pedlow,ed.,NATO Strategy Documents,1949-1969,available at http://www.nato.int/docu/stratdoc/eng/intro.pdf,last accessed on 18 August 2016.

(21)Ibid.

(22)MC14/3(final) 16 January 1968,available at http://www.nato.int/docu/stratdoc/eng/a680116a.pdf,last accessed on 21 May 2017.

(23)MC48/3(final) 8 December 1969,available at http://www.nato.int/docu/stratdoc/eng/a691208a.pdf,last accessed on 21 May 2017.

(24)1963年,北约创建由各成员国财政部部长与国防部部长共同参加的联合机构——“防务计划委员会”,代替了“防务委员会”职能,负责北约防务政策与支出。该机构于2010年6月解散,其职能为北大西洋理事会所承担。

(25)Michael R.Lucas,The Western Aliance after INF,Refefining U.S.Policy Toward Europe and the Soviet Union,Boulder & London:Lyme Rienner Publishers,1990,pp.240-242.

(26)[美]布莱恩·J.科林斯:《北约概览》,唐永胜、李志君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13年,第96页。

(27)Joseph D.Douglass,Jr.,"The Soviet Threat to NATO," in David S.Yost,ed.,NATO's Strategic Options,Arms Control and Defense,New York:Pergamon Press,1981,p.10.

(28)William Park,Defending the West,A History of NATO,Brighton,Sussex:John Spiers,1988,p.28.

(29)David gates,Non-Offensive Defense,An Alternative Strategy for NATO? Hampshire and London:Basingstoke,1991,p.4.

(30)E.F.Gueritz,Norman Friedman,Clarence A.Robinson,William R.Van Cleave,NATO's Maritime Strategy:Issues and Developments,Washington,D.C.:International Defense Publishers,1987,IX.

(31)Lawrence L.Whetlen,"A European View of NATO Strategy," Military Review,Vol.51,no 9,(September 1971),25-37.

(32)Melvyn B.Krauss,How NATO weakens the West,New York:Simon and Schuster,1986,p.21.

(33)Theodore Draper,"The Phantom Alliance," in Robert W.Tucker and Linda Wrigley,eds.,The Atlantic Alliance and its Critics,New York:Praeger Publishers,1983,p.1.

(34)"NATO Post-Warsaw:Strengthening Security in a Tough Neighborhood," 29 August 2016,available at http://www.nato.int/cps/en/natohq/opinions_134512.htm? selectedLocale=en,last accessed on 18 May 2017.

(35)"Defence Ministers decide to bolster the NATO response force,reinforce collective defence," 24 June 2015,available at http://www.nato.int/cps/en/natohq/news_120993.htm? selectedLocale=en,last accessed on 18 May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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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军事历史研究》 , 2017 (3) :103-113,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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