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磊:清朝非“部族政权”——对钱穆清史观的评判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716 次 更新时间:2018-08-08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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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磊  


曾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国近现代史学系


钱穆作为一位中国近代学术史上的知名学者,在各个领域都有所建树,撰写了一些通史著作。但是,对于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朝,钱穆颇无好感,在他看来,清朝是一个“狭隘的部族政权”,以此说为核心,钱穆在他的著作中,对清朝政权多有批判。但是,应该看到的是,清朝不能用简单的“部族政权”以界定,“部族政权”说不能完全揭示清朝的整个历史面貌,存在着一定学术偏见和民族偏见,对此应该有着充分的认识。


一、钱穆清史观的内容及同中国学者相关成果之理论对比


作为一名通史学者,清代政治并非钱穆之专攻,但是在《国史大纲》、《中国历代政治得失》、《国史新论》等著作中。如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之中,钱氏说:


在中国整部历史中,除“士人政权”外,常有一种特殊的政权,我此刻称之为“部族政权”。所谓“部族政权”者,便是把政权掌握在某一个部族的手里,这便是中国历史上的异族政权了。[1]


在钱穆看来,清朝这个“部族政权”可谓毫无建树,因为它背后有一群满洲贵族撑腰,他们“存心扶护蒙古人和满洲人,这种政权当然是私心的”[2]。清代政权毫无建树,只有法术,其各项措施“制度的意义少,法术的意义多”[3]。在此种指导思想下,钱穆对清代政治相对明朝的发展评价都不高,如军机处,在他看来不过是“军事统制”的象征,又如清代出现的廷寄制度,钱穆认为,这种制度同提高行政效率无关,其设置的目的是密切皇帝本人和全国中外长官之间一对一的联系,恰好是一种“秘密政治”,再如官民言事的制度,钱穆指出明代官民言事畅通无阻,相比而言,清代则完全不令官民言事,这也是其“部族政权”的私心作祟。总而言之,在钱穆看来,清政权对中国的意义是完全负面的,破坏了中国的传统,是一种“狭隘的部族政权”,其一切“成就”充其量不过是一种法术,对于中国历史而言毫无进步意义。


以“部族政权”说为核心的钱穆清史观应予以重新审视,其“部族政权”即使在同辈学者之间,理论深度也略显不足。以中国中古史领域的著名学者陈寅恪先生为例,陈寅恪先生在其著作《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唐代政治史述论稿》等著作中,指出西魏北周时期的府兵制渊源于鲜卑部落兵制,并且认为西魏北周的实际开创者宇文泰,试图用“以周官之文比附其鲜卑部落旧制”,认为其开创的八大柱国制度的精髓在于“以一军事单位为一部落,而以军将为其部落之酋长”[4]。陈寅恪先生通过分析,指出西魏北周统治者通过一系列文化措施,形成了不同于江左南朝和东魏北齐的“关中本位政策”。在此基础上,陈寅恪先生提出了“关陇集团”说,迄今为止依然被该领域学者奉为重要的研究范式。相比钱穆提出的所谓“部落政权”说,陈寅恪先生用“部落”因素解释北朝史更具说服力。


即使如此,在解释北周这样的少数民族政权之时,陈先生也拒绝简单地用“部族政权”一词来形容胡族色彩较为浓厚的北周政权。这是因为,从文化而言,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后,必然受到中原文化的影响和浸润,传统的部落制度很快就无法维持下去,只能存在一些部落时代的残余,不能说整个政权都是所谓“部族政权”。相比陈寅恪先生的严谨态度,钱穆先生对清史的解读不仅存在着较大偏颇和误读,其界定也存在着对概念界定清晰度不足,以及观点较为陈旧的问题。


二、钱氏清朝“部族政权”说的西方视角的检视


如果拿现代西方学者的观点来检视钱穆的“部族政权”说,则该说更加缺乏严谨性。自从西学东渐以来,西方现代社会科学思想不断传入中国,同中国的优秀文化传统相结合,大大地推进了中国现代学术的演进,尤其是伴随着马克思主义的传播,不少优秀的西方先进学术成果传入中国,提高了中国学术的水平,现就摩尔根的氏族社会理论和“酋邦”理论为例,以证明清朝并非所谓“部落政权”。


1、摩尔根“氏族社会”说不适用清朝


“氏族社会”说的创始人是路易斯·亨利·摩尔根,他是一位著名的美国民族学家、原始社会史学家。他童年时期就对故乡附近的印第安人部族易洛魁人的风俗习惯感兴趣,成年后,他致力于研究印第安人社会,访问其居留地,最后撰写出了《古代社会》一书。该书被恩格斯称为在论述社会的原始状况方面“像达尔文学说对于生物学那样具有决定意义的书”[5],该书从家族血缘关系入手,综合分析了人类社会从氏族制度到国家制度的转变,揭示了人类社会的氏族阶段的特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即使简单地从摩尔根理论所来源的对象可见,摩尔根的氏族理论源自他对北美印第安族易洛魁人部族社会的观察,由于北美印第安人没有建立起属于自己的国家机构,摩尔根的观察基于印第安部落社会的较小范围之内,显然,清朝作为一个拥有广阔领土和政府机关的古代国家,绝非是这种“氏族社会”,而是一个超越于氏族时代的封建国家。因此,摩尔根所说的氏族社会不适合用来形容清朝。


2、“酋邦”理论不适合于清朝


所谓“酋邦”理论,是指美国学者塞维斯、弗里德等人提出的一种有关早期国家研究的理论成果,该成果认为在国家和原始部落之间,存在着一个中间状态,他们将此命名为“酋邦”。 在酋邦社会中,酋长以武力为基础,控制了社会产品的再分配,并对酋邦的成员具有人身处置权。他拥有听从他们旨意的各种官员,组成一个较正式的政治机构, 酋长及其所属的官员拥有特权。一种特权是对平民无条件的索取,得到酋邦平民的贡献。酋长的另一种特权是精神性的,就是他必须得到共同体成员的尊敬,以此来证明他的权力地位。从“酋邦”理论内容可以认为,“酋邦”是原始社会和成熟发达的国家社会之间的中间状态,该理论较为适用于入关前的后金政权,不适用于形容入关后确立了全国统治,有着发达的商品经济和农业经济的庞大帝国—清朝。


因此,可以认为,这两种西方传来的学术流派的研究方法,较钱穆那种具有断论性质的“部族政权”论而言,其严谨度和科学性都远远超过了钱氏之说。通过分析,可见清朝不适合用“氏族社会”和“酋邦国家”两种学说所提出的概念予以界定,更遑论理论深度远远不如前两者的钱氏的“部族政权”说,就更不能完全照搬来界定清朝政权本质特征。


三、小结


综上所分析,可见钱穆的“部族政权”说是一种存在着较大理论缺陷的学说,该学说缺乏社会学、文化人类学的理论深度,仅仅是钱氏个人受到历史上的“反清排满”思想的影响,在民国时期特殊的政治文化背景下所制造的断论,不能成为清史研究的一般准绳。


钱穆“部族政权”说,其正面意义是指出清朝作为少数民族贵族建立的封建王朝,由于种种原因,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阶级矛盾民族上的矛盾。然而,在学术发展程度远超过民国时期的今天,清史学界有关研究成果都已指出清朝存在严重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清政府推崇“首崇满洲”的政策,在统治阶级内部存在一定利益分配不均,并且在文化上也存在着一定警惕汉化的心理等种种历史事实也早就被研究者所指出。因此钱穆之说已并不新鲜,甚至略显过时。但是,钱穆基于“部族政权”说,将清政府主观上、客观上所取得的一切成果都视作是一种“私心”,不能不说是一种文化和民族上的偏见。


钱穆对清朝的偏见,其背后体现了他浓厚的“文化保守主义”心态。正因为他将古典中国秩序美化为一种田园牧歌式的制度,所以他只能刻意区分少数民族统治者统治的清王朝同汉族统治者统治的其他封建王朝,将后者美化成“读书人和皇权”共治天下,而将中国古代的皇权制度以及儒学文化的失败归结到少数民族王朝清朝身上。众所周知,钱氏在政治上拥护国民党,敌视新中国,对历史唯物主义、阶级分析法有一种感情上的拒斥。所以他无法接受清朝和明朝都为封建王朝的历史结论,然而,李自成农民起义军消灭了腐朽的明王朝。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带领下,彻底推翻了蒋家王朝的腐朽统治,历史的规律是无情的,不随着钱氏的喜好而发生改变。


台湾著名学者李敖曾说过:“钱穆的史学是反动派的史学”,他似乎对“本国已往历史”太“满意”了,结果做了太多太多的曲解与巧辩[6]。其言虽然有些尖刻,倒也一针见血。可见,钱穆对清朝的彻底否定,同其他学者站在马克思主义立场上,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对清王朝进行研究和批判完全不同。清朝本质上依然是满洲贵族和汉族大地主相勾结形成的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它的本质不是什么“部族政权”,而是同明王朝一样属于代表封建地主阶级的专制王朝,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别,这才是我们解读清史应该遵循的正确原则。


[1]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九州出版社2011年版,第140页。

[2] 同上,第146页。

[3] 同上,第142页。

[4] 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141页。

[5]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36卷,第112页。

[6] 李敖:《我最难忘的一位学者:为钱穆定位》。摘自凤凰读书网,网址为http://book.ifeng.com/a/20150728/16570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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