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晓芒:胡塞尔现象学导引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3452 次 更新时间:2011-12-05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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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晓芒 (进入专栏)  

近年来,胡塞尔现象学在我国越来越引起学术界的关注。但尽管已翻译了不少胡塞尔的著作,也有相当一批介绍和研究文章,但人们仍感到胡塞尔的思想难以把握。本文试图以简明扼要和清晰易懂的方式对胡塞尔现象学的内在线索从总体上作一个引导性的勾画,略去了其思想发展阶段等细节问题[1]。

一、胡塞尔现象学的性质

1.西方理性主义传统的康复

自古希腊以来,西方哲人们便力求探讨认识论上的真理、绝对真理,尽量排除“意见”(doxa)。这种精神铸造了欧氏几何等一大批学术理论成果,开创了西方理性主义的传统。我们只要把希腊的“毕达哥拉斯定理”和中国古代同样的“勾股定理”比较一下,就可见出理性原理和实用(测量)规则的区别。正如罗斑所言:“东方的科学在它存在过的这许多世纪之中,甚而至于和希腊科学接触之后,都从来没有超出实用的目标,或对细微末节的好奇心,以提高到纯粹的思辨和决定原理的阶段”,而希腊人则“并不是直接着眼于行动,而是寻求基于理性的解释;是在这种解释,和在思辨之中,他们才间接地发现了行动的秘密”[2]。超越事实和自然物,自由地思考,认识自己并为自己作论证,这被古代希腊人视为最崇高的事业,最理想的精神生活。

然而,近代科学理性的兴起,逻辑和实验方法的完善化,使西方理性精神朝可操作的事实世界片面发展了。知识的异化掉转头来和自然物、人造物一起反对人自身,理性、科学从理想的生活方式跌落为技术,甚至沦为杀人的手段(如两次世界大战所表明的);真正合乎人性的生活则失去了纯正理性的指导,陷入了非理性和疯狂。西方的理性病了,而这也意味着西方的人性病了。

要治疗这种世纪病,单靠“让人间充满爱”这类软弱无力的呼吁是远远不够的。西方人有理性主义的传统,相信事物本身的规律和有说服力的逻辑,只有对理性本身进行治疗,才能给西方文化提供真正有效的免疫力,在可靠的人性基础上重建西方人的精神世界。但另一方面,对理性的治疗也不是要抛弃一切现代科技理性的成就,而是要对之进行“反思”和回溯,看看它是从哪里走到现在的片面化境地来的,并找出它最初之所以可能的根据。那个原始根据本身是健全的、合理的,只是被现代科学理性给遗忘了。现代自然科学自以为是自足的,绝对的,可以凭自己决定一切、规范一切,却没有意识到它自己首先是被规范的,是由独断的假定所支配的(如假定客观对象的绝对存在)。它从不对自己的前提和基础进行反思,却用自己的标准要求和衡量哲学,甚至认为自己就是第一哲学。

十九世纪以来,西方人开始感到这种科学主义的苍白和虚假,它远离人性和真正的生活。在艺术领域,印象派反对科学的透视法,强调色彩、感觉,主张“用自己的眼睛看”(莫奈);在文学中,意识流小说和心理现实主义兴起,也是为了用这种方式表现真正的、人性的真实。应当说,这些努力都已经开始显露出,一切科学的、抽象的、客观的真理都要以人性本身的真理为基础。但许多人却将这一方面引向了非理性主义、相对主义和神秘主义,旨在反对科学的哲学,主张“世界观哲学”[3]。胡塞尔认为,这种倾向同样是欧洲人性即理性的堕落,并指出,西方的一切非理性主义归根结底仍然是理性的,只是未达到某种(更深层次的)理性的自觉而已。没有理性便没有整个西方文化。问题是理性要突破科学的狭隘视野,扩展其地盘,深化其根基,提高其层次,在非理性和科学理性两方面都重新获得理性的自我意识。科学的概念、逻辑必须回到前科学、前逻辑的根,反之,非理性则要意识到克服自己的瘫痪状态的合理前景。

这就要求对科学主义和非理性主义的“真理”概念进行一种彻底的反思和追溯,返回到古代思想的源头,即认为真理就是“显现”出来而被“看”到的东西(Eidos),是直接被给予的、自明的东西,其他一切(逻辑、概念、事物的存在等等)都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上并由此得到彻底理解的,是由“看”的各种不同方式决定的。因此要“回到事情本身去”(Zur Sach selbst),直接地去“看”。

2.“严密科学”的哲学

胡塞尔反对唯科学主义,但并不反对科学,相反,他扩大了科学概念的范围。在他看来,“科学”只有一个,这就是对事物本身的真理的认识。但这种认识有层次上的不同,一般自然科学是较低层次的,因为它不包含对科学的科学、对认识的认识(自我意识),所以它总是建立在某种非批判的假定之上的,总有自己的盲点和“缺口”。只有真正科学的哲学才能填补这一缺口,它能使全部科学、包括人的全部精神生活构成一个严密的体系,因而它自身是唯一真正严密的科学。

但这种最高层次的科学(即哲学)要得到正确理解,首先有必要与一般科学、包括自然科学和心理学在层次上区分开来,不容混淆。这是已往一切哲学所未能做到的,它们要么借鉴自然科学、要么借鉴心理学来建立第一哲学,陷入自然主义和心理主义、独断论和怀疑论、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唯物主义和唯灵主义等等。相反,在胡塞尔看来,一般科学本身恰好要由第一哲学来为它们提供前提,即:它们的普遍必然性、自明性(科学性)究竟是从哪里来的?一般科学只涉及看到的东西,哲学则涉及“看”本身,“看”的类型、方式和结构。这种结构不是由其他东西规定的,而是前科学的、自明的,只须把眼睛转向内部,就能直接给出所看到的东西,并通过“内在超越”使这些东西成为客观必然的,而不再是去独断地设定客观存在。

这当然也是一种心理学,但已经不是作为自然科学的一个门类的经验心理学,而是作为哲学入门的“纯粹的”心理学了,它不是指向人们日常的心理结构,而是指向“先验的”普遍意识结构了。也就是说,它通过对人的心理结构的“反思”,去发现其中隐藏着的超人乃至非人的一般意识结构,这种结构是任何人或动物的心理结构之所以可能的条件,绝对的“理”,人和其他有意识的生物则是它的“摹本”或实例。这就是由个别中见出一般的原则。所以“严密科学”的体系应当由这种反思的程序来建立:实证科学(包括历史、社会科学)——经验心理学——纯粹心理学或纯粹现象学——先验心理学或先验现象学。这是一个由低到高不断回溯的过程,而从先验现象学这一最高点出发,也可以回过头来下降到前此一切科学(包括自然科学),使它们在根基上得到更精确的理解,从而克服其唯科学主义的片面性。在这整个过程中,心理学可以视为一个中介,但却决不归结为心理学。这样一来,胡塞尔就为建立纯粹的精神科学(如伦理学、宗教学、美学、社会学等等)奠定了科学性的基础,并把自然科学也理解为一门精神科学,使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得到统一,它们都是由“看”的不同类型所导致的专门科学。胡塞尔没有能够从现象学立场上逐个地去建立这些科学,他认为这只能是集体协作的工程,各个领域原理不同,类型各异,但方法却相同,他自己毕生只致力于方法。这个方法有如下具体步骤。

二、胡塞尔现象学方法的步骤

胡塞尔现象学方法一开始就接受了一个近代哲学的科学方法论前提,这就是:在最直接显现的东西没有得到澄清之前,不得设定任何间接的东西。这是自笛卡儿以来所建立的一条为科学奠基的原则,它由康德的批判主义所深化,而在休谟那里则体现为经验实在论。胡塞尔要建立严密科学的哲学,必须从这一前提出发。所谓“回到事情本身”,无非是回到直接自明、不可怀疑的东西,这并非胡塞尔的独创。

但这一意图始终受到近代自然主义的科学思维习惯的纠缠,人们习惯于“直向思维”,外向性思维,却不善于回过头来反思到出发点。胡塞尔的想法有些象小孩子的直观。小孩子一开始听到“心理学”这个名词,便认为很神秘、很玄妙、觉得“心理学家”就是可以知道人在想什么的人。但后来长大了,学了心理学,发现远不是这么回事。心理学家根本不是研究人在想什么,而只是对人的心理能力进行分类并考察它们的关系和动作方式,所有这些都并不出现在人平时的“想”之中。同样,我们今天所谓“美学”,也绝对不能告诉我们什么是“美”,而只是给“美”这个词挂上一大串不相干的名词概念,在人们欣赏美、感到美时这些名词概念并不出现,或者一旦出现就大倒胃口。然而,胡塞尔的意图正是要回到小孩子所理解的那种“心理学”,回到真正的、能告诉我们什么是美并考察在审美时直接“出现”的东西的美学,也就是说,要为这些学科建立这样一种可直观性、可体验性即“明证性”的理论基础。例如,对于“想象”这种心理现象,实验心理学只研究想象的物质基础及其测定的数据,普通心理学只研究其形式分类(联想、记忆、幻想等等)及其与现实事物的关系(如与现在、过去、将来事物的关系)。而胡塞尔的“纯粹”心理学则要研究想象现象本身及其内容(如颜色、声音、形状等等表象及其结构方式),即想象的全部丰富的含义或意义,并且不是从它这一次实际发生的立场、而是从它可能发生的立场上,考察它之所以可能发生的普遍必然条件。这就撇开了想象的物质基础(如大脑活动)和与现实事物的关系(因为这些都是偶然的或每次不同的),而还原到想象本身那种必然可直接看到的、具有意向对象的意向活动,即所谓Noesis-Noema结构,这是一切人的、甚至一切非人的(如动物,又如外星人)或非大脑的(如可能有智慧的机器人)意识活动的必然结构,是超出一切具体有限思维存在物的“先验”结构。

因此,要返回到明证性,第一步便是对一切事物的存在进行“悬置”,将其放入“括号”中存而不论(加括号)。这就是一般意义上的“现象学还原”。

1.一般“现象学还原”,即悬置(epoche)

人们在日常经验和科学研究中,往往实际上已经悬置了某种东西,但只是不自觉的和有局限的。例如,逻辑学悬置了它的内容,数学悬置了它的形象物,生物学悬置了物理学,文学悬置了纸张油墨,电影悬置了银幕,美食悬置了营养构成,恋爱悬置了繁殖等等。被悬置的东西并未被否定,而只是被看作处于“事情本身”之外,为了事情的纯粹性而不必谈或不应混入。胡塞尔的悬置则是最普遍、最彻底的,一切事情的存在都在悬置之列。此外,胡塞尔的悬置是为了最终能从一个可靠的基础上将被悬置的存在推出来,使之得到非独断的、合理的解释。因此,悬置是针对“超验”存在的,其结果却是使这些存在都成为了“内在的”,即由意识本身的结构得到解释因而不再与(人的)意识相外在、相对立、相异化的。所以真正悬置的是存在的超验性,为的是最终达到“内在的超验性”。

这样,在悬置了事物的存在之后,剩下的是一个摆脱了独断论束缚的无限广阔的现象领域,一个真正自明的而又无所不包的显现领域。因此,悬置不是限制了、而是扩大了哲学考察的范围:想象、幻想、情感、信念、希望、意志、活动,当然也包括认知和逻辑,都在“直观”(Anschaung)的名义下成了理性考察的艾多斯。它们与科学经验(感觉、印象、知觉、概念、判断、推理)根本上处在了同一层次,只有直观处于更本源的层次。直观就是这一切的直接被给予性,它无须证明,而是前逻辑(前证明)的;但它是一切逻辑、证明的前提,例如同一律,A=A,无非是直观而已。这种直观也不是以是否有实在的存在的对象而决定其真假,而只是以是否显现、是否自明、是否有意义来决定其真假(显然,不自明则不显现,也无意义)。如“飞马”并不存在,但飞马的观念有意义,它是真的;“圆的方”不但不存在,它的观念也不可设想,但它的意思人人都懂,有其“意向对象”,在这一层次上它也是真的。一切理想的东西,不现实的东西,非理性的东西,甚至自相矛盾的东西,都可以是有意义的、真实的东西,是可能性或“可能的不可能性”。用胡塞尔的话说,它们不是real(物的实在性),而是reell(心理的实在性)。这就打破了自然科学、工具理性的垄断,为人性的自由舒展开辟了广阔的研究领域,但又还是合理的、严密科学的。换言之,非理性也是可思的、可说的、可规定的。所以现象学家们,如海德格尔、萨特们,都有大部头的理论著作问世,但都不是什么逻辑概念体系,而是循序渐进的“描述”,属于“描述心理学”一类。这与东方的“诗化哲学”(如诗禅、偈语、庄子的散文)亦极不同。

2.本质还原

但悬置所留下的这个领域,即“现象”领域,并不单纯是一种经验心理学的事实领域,否则它就是杂乱无章的,形不成一门“本质科学”,注定仍然要沦为有待于经验心理学来整理的“材料”。相反,现象学是一门本质科学而不是事实科学,只是它的本质并不在现象之外、之后,而在现象之中,是通过对现象作“想象力的自由变更”而直观到的变中之不变、稳定有序的结构,它构成一个统一的先天直观综合体系。

例如,我看到了很多红色,我把它们的存在(自然科学基础,如一定波长的光)存而不论,只注意直观它们的红,于是发现,不论什么样的红都与声音气味不同,也与蓝色、黄色不同,因而,属于不同的种类并有自己独特的“红色”类型。在这一类型中,我可以发挥自己的想象,从最深的红到最浅的红,其间有许多红是我从未见过的,但它们必然都属于“红”并且处于一个由浅入深的固定不变的无限的等级系统中。这个系统是不依赖于经验事实的、先天的,不是事实系统,而是本质系统。即使某种红色我从未见过,甚至也许世界上从未有过,我也可以根据这个系统先天地把它调配出来、“创造”出来。艺术家实际上就是这样创造出了无限丰富的色彩效果。推而广之,一切复杂的发明,如飞机、电视等等,从根本上来说是同一个道理[4]。

所以,虽然红色这个系统并不依赖于现实存在的红色,但所有世界上的红都是以这个红的系统为可能性前提并成为它的摹本的(这从我能仅凭红的理念创造出任何一种红的现实存在可证明)。可见这个红的系统并不只是一种心理事实,而是客观的本质;不是我的观念,而是由我的观念而发现,在我的观念中直观到的、具有“主体间性”的艾多斯(相)。当然,这个客观系统结构的发现和建立要以人的主观自由(想象)为前提,但人的自由想象和创造毕竟可以在这种意义上纳入到科学方法中来作系统的考察,这种考察为人的自由和能动创造留下了无限可能的余地,但又不是非理性的、神秘主义的,而是循序而进,并最终包容和解释了人类理性活动的一切成就,如自然科学体系及科技发明成果,同时又使这些成就消除了对于人性的异化和压迫这种悖谬,回归到人性的根(自由),因而实际上更“合理”、更是严格意义上的“理性”。

本质还原从现象进一步还原到了现象本质,建立起了一门“本质现象学”,这是通过不仅把自然科学立场、而且把经验心理学立场也置于括号之中来实现的。但它毕竟还是在“纯粹心理学”中完成的,这就还不彻底,因为它随时有可能退回到经验心理学的心理主义乃至于“唯我论”的理解中去。为了最终切断这一退路,克服和杜绝唯我论,胡塞尔提出了“先验还原”,以到达“事情本身”的目的地[5]。

3.先验还原

本质还原通过纯粹的(现象学的)心理学而指向了一个“可能世界”,先验还原则进一步把纯粹心理学(及其主体“我”)也置于括号之中,表明这个可能世界是一个先于人的主体或心理的先验的纯粹主体,从而跳出了唯我论和人类中心论,人的心灵的主体间性如何可能的难题就由上升到先验的主体间性而得到了解决。正因为先验主体本身具有普遍先验的(而非特殊个体的)主体间结构,现实个体(如人与人之间)的意识才有可能达到相互交流的一致;但人与人的一致并不只是“约定俗成”的,而正是表明先验的主体间性是一个独立的绝对存在基础,所有的现实存在物都由此而获取其客观存在的意义、并由此成为超越之物(内在超越之物),具有不以某人、甚至不以全人类意识为转移的客观实在性。但这种先验主体与心理学的主体归根到底只有明证性程度上的区别,而并不构成两个分离的世界。因为先验自我并不存在于彼岸,而是对心理自我的直接内在的“先验体验”或“先验经验”,它就是从心理学的自我中直观到并还原出来的,胡塞尔称之为“现象学的剩余”,其作用在于对一切直观材料进行统觉的综合统一、构造。

先验自我是现象学还原的终点,是整个先验理论、客观真理的顶点和核心,是先验的可能世界之所以可能的最高条件,因而也是一切现实世界,实证科学之所以可能的最终条件。它有些类似于古典哲学中的“上帝”,但却具有心灵的直接明证性和被给予的此岸性;它接近于康德的先验统觉,但又摆脱了康德的主观主义、心理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人类学)的残余,而是完全客观的、主体间的、超验(即真正先验)的。

三、胡塞尔现象学的本体论意义

胡塞尔现象学一般来说主要是一种方法论,因为他把“存在”问题存而不论,并试图从本质直观中推出存在,主张本质先于存在。他强调各门有关存在的科学(实证科学)都可以运用现象学方法而达到自己的严密性。不过,他也不得不承认,现象学也有自己的本体论(即存在论),因为即使“现象学的剩余”,也是有某种存在的,但这是截然不同于现实存在的存在。胡塞尔认为,现实存在对于自然科学是独断地被设定的抽象存在,它被赋予了实存之物的意义却并无严格的根据,而只是一种超验的信念(信仰);现象学的存在则是一切可想象之物的存在,是一切可能世界的存在,它本身并不实存于时空(虽然它有可能实存于时空,即实现为现实存在),但它比独断的超验存在更“具体”,是每个人可以直接体验到、直观到的,实在(reell)在手的。正因此才会有“理想”的真实、道德“应当”的真实、艺术的真实,有科学的幻想和成年人的童话,才会在有限的个人、甚至有限的动物物种身上体现出无限的价值,才会在瞬间中展示永恒的意义。

然而,现象学的本体论在胡塞尔那里只具有某种“思维层次”的含义,是隶属于认识论的。存在在这里只是先验意识的存在。诚然,先验意识之所以存在,只是因为它自由地、能动地(自为地)构造出一个现象世界并统摄了它,只是因为这是一种创造意义、产生意义的“意向活动”,它以它所提供的“意向对象”如理念、理想,向人指出了自由追求的无限目的,在“人类可能的先验生活中”起着普遍必然的作用。但是,这整个都被看作一种先验意识或自我意识的“认识”,虽然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狭义的科学认识,而是具有全面丰富的人性内容的、广义认识论(如古希腊的episteme)的认识(智慧),但毕竟只具有认识的单一维度。只是在后来的现象学家们、特别是“存在主义者”如海德格尔和萨特那里,“先验自我”的自为存在这一存在含义才被进一步深挖,并建立起一门新型的形而上学本体论,这种本体论所讨论的存在,与传统形而上学所讨论的世界本体的存在大异其趣,它不再是自然主义的研究对象,而是现象学的直观对象,不是从世界的存在中推出人的存在,而是由人的最直接、最贴切和切身的存在(体验)中推出万物的存在(意义)。这就是现代形而上学对传统形而上学彻底颠倒和转换立场的最深刻的动机。另一方面,这种本体论也从根本上不同于胡塞尔那种隶属于认识论之下的本体论意义了。在存在主义者那里,已不再是本质先于存在,而是存在先于本质;存在本身也不再只是一个认识和思维的层次问题,而是本原的活动,即“在起来”的活动,“存在”(Sein)还原为一个动词,它成了一切思维和认识的“前结构”、“先在”。“现象学运动”在其发展过程中越来越达到了认识论和本体论在更高层次上的统一,胡塞尔则为这一方向奠定了第一块基石。

* 发表于《中州学刊》1996年第6期。

[1] 本文主要参考《现象学的方法》,倪梁康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4年,第166—188页;此外是《现象学与哲学的危机》,吕祥译,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8年;《欧洲科学危机和超验现象学》,张庆熊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

[2] 罗斑:《希腊思想和科学精神的起源》,陈修斋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第53页。

[3] die Philosophie der Weltanschaung,这个用语在胡塞尔那里大致相近于一般所谓“人生哲学”。

[4] 这种观点与朱子“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理”及冯友兰“真际实际之别”很相似。然而理学和“新理学”是未经纯粹心理学的本质。还原而独断地设定其原则的,抽掉了其中“想象力的自由变更”的主观能动性环节,不仅未摆脱自然主义的束缚,而且还带有中国传统“以道制欲”和“存理灭欲”的消极色彩。

[5] 本质还原和先验还原在程序上也可以倒过来,即首先进行先验还原,在先验的层次上谈现象,然后再对这些先验现象作“本质还原”,如在《现象学的观念》一书中即是这样。但两种程序的结果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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