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洪:《红楼梦》“水、泥论”探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71 次 更新时间:2018-07-16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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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洪  

内容提要:《红楼梦》的性别观念集中表现为贾宝玉所讲“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这种男女对举,扬女贬男的观点贯穿于全书。其主要思想源头来自《周易》。如《咸卦》的“山上有泽”,“男下女,娶妇吉”等。《周易》有关见解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而曹雪芹也对《周易》 深感兴趣,因此借贾宝玉之口讲出了“水、泥论”。

关键词:红楼梦  水作的骨肉  周易  男女对举


《红楼梦》中的贾宝玉是一个特立独行、与社会主流格格不入的人物。用仆役兴儿的话讲:“(宝玉)长了这么大……成天家疯疯颠颠的,说的话人也不懂,干的事人也不知。外头人人看着好清俊模样儿,心里自然是聪明的,谁知是外清而内浊,见了人,一句话也没有。”[1]

对此,脂砚斋的批语有一个概括:“宝玉之语全作囫囵意……只合如此写方是宝玉,稍有真切则不是宝玉了。”[2] 而在贾宝玉囫囵难解的话语中,最有代表性,与全书主题密切相关的,莫过于“水、泥论”。

作为全书的一个引子,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中,古董商冷子兴向贾雨村介绍宁、荣二府的情况时,二人有一大段别开生面的对话:


子兴叹道:“……次年又生一位公子,说来更奇,一落胎胞,嘴里便衔下一块五彩晶莹的玉来,上面还有许多字迹,就取名叫作宝玉。你道是新奇异事不是?……

如今长了七八岁,虽然淘气异常,但其聪明乖觉处,百个不及他一个。说起孩子话来也奇怪,他说:‘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你道好笑不好笑?将来色鬼无疑了!”雨村罕然厉色忙止道:“非也!可惜你们不知道这人来历。……

置之于万万人中,其聪俊灵秀之气,则在万万人之上;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又在万万人之下。……

如前代之许由、陶潜、阮籍、嵇康、刘伶、王谢二族、顾虎头、陈后主、唐明皇、宋徽宗、刘庭芝、温飞卿、米南宫、石曼卿、柳耆卿、秦少游,近日之倪云林、唐伯虎、祝枝山,再如李龟年,黄幡绰,敬新磨,卓文君,红拂,薛涛,崔莺,朝云之流,此皆易地则同之人也。”

“(甄宝玉)说起来更可笑,他说:‘必得两个女儿伴着我读书,我方能认得字,心里也明白,不然我自己心里糊涂。’又常对跟他的小厮们说:‘这女儿两个字,极尊贵,极清净的,比那阿弥陀佛,元始天尊的这两个宝号还更尊荣无对的呢!你们这浊口臭舌,万不可唐突了这两个字,要紧。但凡要说时,必须先用清水香茶漱了口才可,设若失错,便要凿牙穿腮等事。’其暴虐浮躁,顽劣憨痴,种种异常。

只一放了学,进去见了那些女儿们,其温厚和平,聪敏文雅,竟又变了一个。因此,他令尊也曾下死笞楚过几次,无奈竟不能改。每打的吃疼不过时,他便‘姐姐’‘妹妹’乱叫起来。

后来听得里面女儿们拿他取笑:‘因何打急了只管叫姐妹做甚?莫不是求姐妹去说情讨饶?你岂不愧些!’他回答的最妙。他说:‘急疼之时,只叫“姐姐”“妹妹”字样,或可解疼也未可知,因叫了一声,便果觉不疼了,遂得了秘法:每疼痛之极,便连叫姐妹起来了。’你说可笑不可笑?”[3]

“甄宝玉”云云,人所共知,是作者在“真事”与“假语”之间的狡狯之笔,这里讲述的甄宝玉言行,其实就是贾宝玉的言行,“女儿两个字极清净”云云,实乃前面的“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的进一步诠释。

这一大段的对话核心内容有三个方面:

一是对贾府做一个鸟瞰式介绍;二是对作品主角贾宝玉做一个总体性评价,既有悬而又悬的“二气交融”说,又有历史名人的类比;三是揭橥贾宝玉“水、泥”之说的高论。

这第三方面看似是具体而微的话题,但作者十分重视。因而先从冷子兴的口中讲出,再有贾雨村借甄宝玉之名,活灵活现地渲染了一番。可以说,这一“水、泥”之说在一定程度上是贾宝玉思想、性格特质的集中表现,也是作者自己价值观的诗性表达。

“水、泥论”贯穿到《红楼梦》整部书中,既有显性的,也有(更多)隐性的。

显性的,如第五回贾宝玉梦中进入“太虚幻境”,其中的女仙一见便质问:“何故反引这浊物来污染这清净女儿之境?”以“清净女儿”与“浊物”男人对举,使得贾宝玉“觉自形污秽不堪”。

第七回写贾宝玉初见秦钟,也是自惭形秽:“天下竟有这等人物!如今看来,我竟成了泥猪癞狗了。”原因竟是秦钟的形象为“清眉秀目”“有女儿之态”。

第十九回,宝玉见到袭人的表妹,立生感叹道:“见她实在好的很……正配生在这深堂大院里,没的我们这种浊物倒生在这里。”其后更有“须眉浊物”的自贬之词。“须眉”而“浊”,正与“男人”“泥做的骨肉”同义。

第二十回,“(宝玉)有个呆意思存在心里……他便料定‘原来天生人为万物之灵,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须眉男子不过是些渣滓浊沫而已’。因有这个呆念在心,把一切男子都看成混沌浊物,可有可无。”再次直言“须眉”而“浊”。

三十六回,对于薛宝钗劝其留意功名极其失望,道:“好好的一个清净洁白女儿,也学的钓名沽誉,入了国贼禄鬼之流。这总是前人无故生事,立言竖辞,原为导后世的须眉浊物。不想我生不幸,亦且琼闺绣阁中亦染此风,真真有负天地钟灵毓秀之德!”也是把“清净洁白女儿”与“须眉浊物”对立看待。

四十九回,宝玉见到宝琴等女孩,情不自禁赞叹道:“老天,老天,你有多少精华灵秀,生出这些人上之人来!”

七十八回贾宝玉以《芙蓉女儿诔》悼念晴雯,其中自称“浊玉”,称社会为“浊世”,脂砚斋于此批道:“盖常以“浊”字许天下之男子……‘女儿’称,妙!盖思普天下之称断不能有如此二字之清洁者。亦是宝玉真心。”

毫不夸张地说,仅以显性“水、泥论”而言,称为贯穿全书的一条主线亦不为过——何况还有浸透整部作品的隐性书写呢。

正因为如此,“水、泥论”历来为研究者所关注,除了一般意义地称赞其性别观念外,也有对其思想、文化的深层内涵进行探究的。

在脂批中,已有十分重视的意见:“真千古奇文奇情。”“以自古未闻之奇语,故写成自古未有之奇文。此是一部书中大调侃寓意处。”

研究性论著中最早发表专论的当属蔡元培。

他在《石头记索隐》中讲:“《乘光舍笔记》谓‘书中女人皆指汉人,男人皆指满人,以宝玉曾云:男人是土做的,女人是水做的也。‘尤与鄙见相合。”

“书中女子多指汉人,男子多指满人,不独‘女子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与‘汉’字‘满’字有关也。我国古代哲学以‘阴阳’二字说明一切对待之事物。《易·坤卦·象传》曰‘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是以夫妻、君臣分配于阴阳也。’《石头记》即用其义。……以民族之对待言之,征服者为主。被征服者为奴。本书以男女影满汉,以此。”

指全书的所有女性皆喻指汉人,所有男性皆喻指满人,实在是匪夷所思。中间的推论逻辑也是基本不成立的。但是,他指出“水、泥论”有深层含义,又从《易》的角度来理解,对于后世不无启发之功。

晚近以来,颇有学人试图从文化蕴涵的角度来解读这一段话:有的指为“呓语艺术”;有的联系《西游记》的女儿国情节,认为是母系氏族遗风,是女性崇拜;也有的提出“水意象”是一种情结,以至联系《道德经》“上善若水”来解读,等等。应该说,这些观点都各有其合理因素,但似乎没有完全搔到痒处,所以还有再加分说的必要。


以相对待的眼光来看男性与女性,并以比拟、象征的方式来表达,《周易》既是最早的,也是最典型的,同时又是在华夏文化系统中影响最大的。

这样的观念与方式,浸透、贯穿在《周易》全书中。即以构成《周易》基础的“八经卦”而论,《说卦》云:

乾,天也,故称乎父;坤,地也,故称乎母。震,一索而得男,故谓之长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谓之长女;坎,再索而得男,故谓之中男;离,再索而得女,故谓之中女;艮,三索而得男,故谓之少男;兊,三索而得女,故谓之少女。[4]

也就是说,八经卦中,乾与坤、震与巽、坎与离、艮与兑,分别象征了四个不同年龄段的男性与女性。而在具体的六十四卦的卦理阐释中,这种象征、比喻义更进一步成为分析的出发点。例如《归妹》:

归妹,兌下震上。

象曰:泽上有雷,归妹。

少女而与长男交,少女所不乐也。

归妹之义,非人情所欲,且违于匹对之理。[5]

这一卦的卦象为“兌下震上”,转换为物象则是“泽上有雷”,也就是湖泊与雷霆,根据所象征的通义,就成了少女嫁给长男,换言之即老夫少妻,所以说“少女所不乐也”。

再如《咸》:

咸:艮下,兊上。

山上有泽。

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

男下女,娶妇吉。

咸,感也。艮为山,兑为泽,山气下,泽气上,二气通而相应,以生万物。故曰咸也。其于人也,嘉会礼通,和顺于义,干事能正。三十之男,有此三徳,以下二十之女,正而相亲,说娶之,则吉也。

咸既可以配天地……夫妇之道也。男女相配,故为咸也。

此卦明人伦之始,夫妇之义,必须男女共相感应,方成夫妇。既相感应,乃得亨通,利在贞正。[6]

上引卦辞以及易传、注释的内容较为复杂,大端而言,包含了以下四个方面的意思:

1、这个《咸》卦由上方的“兑”与下方的“艮”组成,“兑”为湖水,故称之为“柔”;“艮”为山石,故称之为“刚”。于是有“柔上而刚下”之说。

2、“兑”——湖水,象征了少女;“艮”——山石,象征了少男,少女与少男合为一卦,所以说是“娶妇”,也就是婚姻家庭。

3、“艮”——山石,在下方;“兑”——湖水,在上方,象征了男女关系中,男性要放低身段,尊重女性,是之谓“男下女”。

4、从物理的意义说,“山气下,泽气上,二气通而相应”;而从人情的角度说,则是只有充分尊重女性,才能“男女共相感应”,也就是才会有情感的交流,才能有和顺的家庭。

《周易》的传、注都着意把这一“象征以明理”的方式揭橥出来,作为《周易》全书甚至所有著述的通则:

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7]

这是强调以某种物象来表达微妙意旨的重要,以及其普适性。王弼为之作注时,特意设立《明象》一节,略云:

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

若乾能变化,龙是变物,欲明乾象,假龙以明……龙则象之意也。[8]

“尽意莫若象”,指出“象”对于表达意旨的特别有效性——“莫若”。下面一段则是举出乾卦为例,说明天道的变化的微妙意旨,是借助于龙的(飞腾变化)形象来表达的。

《周易》在华夏文化系统中,具有无比尊崇的经典地位,诚如《四库全书总目》:“此其五经之首也。”《日讲易经解义》:“传四圣之心,冠五经之首。”《经义考》:“矧五经之首,实惟《周易》。始自伏羲画卦,而周文系以彖爻,孔子赞以十传,四圣之精具于是焉。”

而《周易》的“以象尽意”,更是成为后世论文衡艺,甚至讨论哲理的惯常用语,如陈仁锡的《史记序》:“嗟乎!《易》,文章之法祖也。《诗》,文章之铃铎也。至哉,《易》乎!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立象焉足矣,又多言乎哉!” 张栻的《传心阁铭》:“立象尽意,阐幽明微,圣学有传,不曰在兹!”可谓不胜枚举。

至于《咸卦》,也是六十四卦中被关注、引用较多的一个卦。仅以“男下女”这个特有的命题检索《四库全书》,就有四百六十二条之多。

不但是有关《易》学的著作中涉及,而且关于《仪礼》《礼记》《周礼》《春秋》《诗经》的论著中也被引证。在《诗补传》《毛诗李黄集解》等书中,对《桃夭》《竹竿》《何彼秾矣》《白华》《雝雝鸣鴈》等篇的疏解中,都引用了“男下女”的命题。

有的不仅是引用,而且借鉴其以象见意的方式,以及分析象与意的逻辑,对作品进行深入阐释,如《诗所》对《氓》的分析:

《易》曰:“泽上有雷,归妹,君子以永终知敝。夫以阳求阴,以男下女,正也;以泽感雷,非正也。君子知其终敝而不正者,不思其反也。”[9]

这里,《兑》之泽即湖水、即少女;《震》之雷,即长男。而“泽上有雷”,爻位与《咸》在逻辑上正相反,也就是“以泽感雷,非正也”,所以最后的结局是悲剧性的。

当然,这样来分析一首诗,把情感悲剧的最终原因归结到《易》理上,今天看来未免牵强。但在当时的语境中,能够到哲理的层面上寻找批评的依据,其思维的路径还是有些价值的。而从《易》“象”的关系角度分析,以“男下女”作为两性关系之“正”,则反映出《咸》卦“柔上刚下”“男下女”观念的广泛影响。

对于《咸》卦所表达的“男下女”——一定程度地尊重女性的观念,有两个重要的疏解、发挥。一个是唐代的孔颖达为《周易注》作的《疏》,其中讲到:

(艮,三索而得男,故謂之少男;兊,三索而得女,故謂之少女)“男下女”者,此因二卦之象釋“取女吉”之義。艮为少男而居于下,兑为少女而处于上,是男下于女也。㛰姻之义,男先求女,亲迎之礼,御轮三周,皆是男先下于女,然后女应于男。所以取女得吉者也。……咸道之广,大则包天地,小则该万物,感物而动谓之情也。[10]

在这里,孔氏首先说明了“以象释意”的逻辑,由此明确地指出了“少男”需要尊重“少女”,在婚姻中才能有感情交流,才能“吉”。然后把这个建立感情的方式——“柔上刚下”“男下女”推而广之,认为既适于万事万物,又通于天地之道。这几乎无以复加了。

另一个是欧阳修的《<易>童子问》,其中有关于《咸》卦“男下女”的专题性讨论:

“曰:《咸》之辞曰:‘取女,吉。’其为卦也,艮下而兑上,故其彖曰‘上柔而下刚,男下女’,是以吉也。《渐》之辞曰:‘女归,吉。’其为卦也,艮下而㢲上,其上柔下刚,以男下女,皆与《咸》同,故又曰‘女归吉’也。《归妹》之为卦也,不然,兑下而震上,其上刚下柔,以女下男,正与《咸》《渐》反,故彼吉则此凶矣。故其彖曰‘征凶’,位不当也者,谓兑下震上也。童子曰:‘取必男下女乎?’曰:‘夫妇,所以正人伦礼义,所以养亷耻,故取女之礼自纳采至于亲迎,无非男下女。而又有《渐》也。故《渐》之彖曰‘渐之进也’、‘女归吉也’者,是已。奈何《归妹》以‘女下男’而往,其有不凶者乎!”[11]

欧阳修在充分肯定《咸》卦“男下女”的合理性之后,又举出《渐》卦为例,与《咸》卦相比较,指出二者同为“男下女”,所以结果都是“吉”。

他又举出《归妹》作为反面的例子,指出其卦象“上刚下柔,以女下男,正与《咸》《渐》反,故彼吉则此凶矣”。“女下男”则必“凶”,这就更突出了“男下女”的必要性。对此,他加重语气强调说:“奈何《归妹》以‘女下男’而往,其有不凶者乎!”

于是,就把婚姻家庭中“男性应该谦恭应该尊重女性”(当然是在一定的限度内)的观点普世化了。《周易》的孔疏是唐代已还科举考试的“指定”教材,而欧阳修的《<易>童子问》也是广泛传播颇有影响的经学名著。两部书的观点无疑会促使更多人关注《周易》“男下女”的主张,以及表达此种观点的逻辑——“取象”的、“兑—泽—少女;艮—山—少男”的表达方式。

显然,《红楼梦》中贾宝玉的“女儿为水,男人为泥”“女儿尊贵,男人卑下”的说法,是与《周易·咸卦》“泽为少女,山为少男”“男下女则吉”的说法,基本同构的。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对于《周易》是了解的,也是饶有兴趣的。这不仅仅是从情理上论断——当时的饱学之士不可能不熟读“五经之首”,而且更是从文本中可以看到非常明显的证据。三十一回“撕扇子作千金一笑 因麒麟伏白首双星”里有这样一大段对话:

湘云听了,由不得一笑,说道:“我说你不用说话,你偏好说。这叫人怎么好答言?天地间都赋阴阳二气所生,或正或邪,或奇或怪,千变万化,都是阴阳顺逆。多少一生出来,人罕见的就奇,究竟理还是一样。”翠缕道:“这么说起来,从古至今,开天辟地,都是阴阳了?”

湘云笑道:“糊涂东西,越说越放屁。什么‘都是些阴阳’,难道还有个阴阳不成!‘阴’‘阳’两个字还只是一字,阳尽了就成阴,阴尽了就成阳,不是阴尽了又有个阳生出来,阳尽了又有个阴生出来。”翠缕道:“这糊涂死了我!什么是个阴阳,没影没形的。我只问姑娘,这阴阳是怎么个样儿?”

湘云道:“阴阳可有什么样儿,不过是个气,器物赋了成形。比如天是阳,地就是阴,水是阴,火就是阳,日是阳,月就是阴。”翠缕听了,笑道:“是了,是了,我今儿可明白了。怪道人都管着日头叫‘太阳’呢,算命的管着月亮叫什么‘太阴星’,就是这个理了。”湘云笑道:“阿弥陀佛!刚刚的明白了。”

翠缕道:“这些大东西有阴阳也罢了,难道那些蚊子,虼蚤,蠓虫儿,花儿,草儿,瓦片儿,砖头儿也有阴阳不成?”湘云道:“怎么有没阴阳的呢?比如那一个树叶儿还分阴阳呢,那边向上朝阳的便是阳,这边背阴覆下的便是阴。”

翠缕听了,点头笑道:“原来这样,我可明白了。只是咱们这手里的扇子,怎么是阳,怎么是阴呢?”湘云道:“这边正面就是阳,那边反面就为阴。”翠缕又点头笑了,还要拿几件东西问,因想不起个什么来,猛低头就看见湘云宫绦上系的金麒麟,便提起来问道:“姑娘,这个难道也有阴阳?”湘云道:“走兽飞禽,雄为阳,雌为阴,牝为阴,牡为阳。怎么没有呢!”翠缕道:“这是公的,到底是母的呢?”湘云道:“这连我也不知道。”

翠缕道:“这也罢了,怎么东西都有阴阳,咱们人倒没有阴阳呢?”湘云照脸啐了一口道“下流东西,好生走罢!越问越问出好的来了!”翠缕笑道:“这有什么不告诉我的呢?我也知道了,不用难我。”湘云笑道:“你知道什么?”翠缕道:“姑娘是阳,我就是阴。”

说着,湘云拿手帕子握着嘴,呵呵的笑起来。翠缕道:“说是了,就笑的这样了。”湘云道:“很是,很是。”翠缕道:“人规矩主子为阳,奴才为阴。我连这个大道理也不懂得?”湘云笑道:“你很懂得。”[12]

史湘云和一个丫鬟的对话,既与人物性格关系不大,也没有多少推进情节的作用,甚至也不是很有趣味,那作者铺陈出近九百字的篇幅,对于惜墨如金的曹雪芹来讲,似乎恐怕只能以其对《易》学的特殊兴趣来解释了。

实际上,史湘云所讲的“‘阴’‘阳’两个字还只是一字,阳尽了就成阴,阴尽了就成阳,不是阴尽了又有个阳生出来,阳尽了又有个阴生出来”,很有些思辨的意味,可以说是有一定哲理深度的《易》学话题。这样写多多少少也带有“炫学”的成分——如同写禅、写《庄》那些笔墨一样。

指出曹雪芹了解《周易》,并有一定的兴趣;指出《红楼梦》中贾宝玉的“水、泥论”——女孩似水、男人为泥,女孩高贵、男人低下,与《周易·咸卦》中的少女为泽(湖水)、少男为艮(山石),“男下女则吉”之间的同构、相似关系,并非是判定曹雪芹笔下的“水、泥论”直接出于《周易》,而是说,这一看似别出心裁之论,其观点、其表达方式受到《周易》,特别是《周易·咸卦》的影响、启发,是一个大概率事件。

如前所言,贾宝玉的“水、泥论”,其思想观念以或显性或隐性的方式浸透、贯穿于《红楼梦》整个文本之中。若从表面来看,《水、泥论》所表达的就是一种尊重女性的性别思想。而如果深入探究,会发现并不止于此。

第七十七回《俏丫鬟抱屈夭风流 美优伶斩情归水月》中有这样一段:

宝玉又恐他们去告舌,恨的只瞪着他们,看已去远,方指着恨道:“奇怪,奇怪,怎么这些人只一嫁了汉子,染了男人的气味,就这样混帐起来,比男人更可杀了!”守园门的婆子听了,也不禁好笑起来,因问道:“这样说,凡女儿个个是好的了,女人个个是坏的了?”宝玉点头道:“不错,不错!”婆子们笑道:“还有一句话我们糊涂不解,倒要请问请问。”……

庚辰本在这里有一眉批:“‘染了男人的气味’实有此情理,非躬亲阅历者亦不知此语之妙。”

“有此情理”,倒是抓住了贾宝玉这一番“怪论”的核心。“女人”与“女儿”相比,区别在于出嫁组成了家庭。组成了自己的家庭,也就进入了人生“社会化”的阶段。

人一出生,就开始了由“自然人”向“社会人”演进的过程,其主要表现就是接受、适应社会的各种规则——包括行为道德的、利益分配的,等等。在曹雪芹的时代,这些规则的核心就是礼教与名利。在那个时代,男人比起女人,社会化的程度要高得多,也就是说对名利的追求、对礼教的奉行,承担的更多更直接。

相比之下,女孩子在深闺之中,保持“自然人”的成分会更多更长久些。所谓“清净”、“清纯”,指的就是自然本性、自我个性保持较多,社会化程度较低。而一旦结婚组建家庭,新的角色必然要求更多适应各种“俗务”,于是也就逐渐远离了少女的“清净”、“清纯”。贾宝玉所抨击的“染了男人的气味”,指的正是这一过程。所以,表面上他恨的是“女儿”变“女人”这一过程,实质上发泄的是对名利与礼教的不满。

在这个意义上,贾宝玉的“水、泥论”与李卓吾的“童心说”正是一脉相承。不同的是,李卓吾是直接议论,曹雪芹是文学的表达。直接议论,显豁而明确;文学表达,模糊而多义。

所以,贾宝玉“水、泥论”的反社会化倾向是在性别话题的外衣下表达的,是在“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的故事中呈现,是在“可使闺阁昭传”的目的下讲述的。因而,其表层是为女性张目的“女清男浊”“男下女吉”的性别观念,而深层则是“越名教而任自然”的异端价值取向。

在作品的诸多女性形象中,林黛玉是兼具这两层蕴涵的典型。无论自身的精神气质,还是在贾宝玉面前的自尊、强势,都体现出“女清男浊”“男下女吉”的特质。

而作者以“林下之风”喻之,以“潇湘馆”居之,以“林”姓予之,更是明确地指向了“越名教而任自然”的竹林风气,可谓是“水、泥论”的第一承当者。也惟其有了林黛玉这一鲜活的艺术形象,才使得作者别出心裁的“水、泥论”血肉丰满、栩栩如生。

当然,这种艺术表达的模糊性也有其缺欠。有的批评家从“水、泥论”中读出所谓的“处女崇拜”“本质的男性中心”,也是不足为怪的。不过,那已经超出本文的范围,此不具论了。

注释:

[1] 《红楼梦》第六十六回,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年,第916页。

[2]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庚辰本)第七十七回夹批。脂批非一人所为,本文不做具体辨析,概以脂砚斋统称之。

[3] 《红楼梦》第二回,第27~31页。

[4] 《周易译注》,中华书局,1991年,第283~284页。

[5] 《周易正义》卷九,王弼注,孔颖达疏,《四库全书》经部一。

[6] 《周易正义》卷六,王弼注,孔颖达疏,《四库全书》经部一。

[7] 《周易正义》卷十一,《系辞上》,王弼注,孔颖达疏,《四库全书》经部一。

[8] 《周易正义》,《周易略例》,王弼注。孔颖达疏,《四库全书》经部一。

[9] 《诗所》卷一,《四库全书》经部三,诗类。

[10] 《周易正义》卷六,王弼注,孔颖达疏。《四库全书》经部一。

[11] 欧阳修:《易童子问》卷一,《文忠集》卷七十六,《四库全书》集部三,别集类二。

[12] 《红楼梦》第三十一回,第425~4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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