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沱生:中日关系可望走上正常发展轨道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59 次 更新时间:2018-07-12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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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沱生  


2017年的中日关系趋稳向好,2016年秋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后两国关系稳定改善的趋势得以持续,两国关系的气氛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进入2018年,两国关系又有一个良好的开端。以《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签订40周年为契机,争取实现两国领导人互访与正式对话,使中日关系早日回到正常发展的轨道上来,已成为两国舆论的共同呼声。然而,中日两国间的分歧、矛盾与战略互疑依然严重,两国关系改善的程度也相当有限。在此形势下,要使两国关系稳定地获得进一步改善,重返正常发展轨道,需要中日双方共同着眼长远,脚踏实地做出新的、更大的努力。


一、中日关系出现趋稳向好势头


2012年秋,由于日本政府非法“购岛”,中日爆发钓鱼岛危机,两国关系一度走到军事冲突的边缘。在中日关系高度紧张的形势下,2013年底安倍首相又不顾中国的强烈反对参拜靖国神社,这不仅使当时两国稳定改善关系的初步尝试付诸东流,而且使双方的对话交流全部停滞,中日关系进一步恶化,跌入了恢复邦交正常化以来的谷底。

2014年年底,经过双方艰苦努力,中日两国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北京峰会)前夕达成四点原则共识。这是中日关系的一个转折点。两国关系停下了滑入对抗与冲突的步伐,开始了趋稳改善的进程。

2015年年中日关系跨过几道“坎”,没有出现大的震动,双方对话交流逐步恢复。然而,2016年中日摩擦再次上升,除在东海多次发生海空摩擦险情外,南海争端成为两国间一个新的严重摩擦点。在此形势下,双方的对话交流一度再次停滞。

2016年9月,习近平主席与安倍首相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期间实现非正式会面。这是双方稳定两国关系的一次新的重大努力。习主席在会面时指出:中日关系正处于爬坡过坎、不进则退的阶段,双方应减少绊脚石。双方领导人一致同意,应抓住中日邦交正常化45周年和两国签订和平友好条约40周年的契机改善中日关系,并应尽快启动中日海空联络机制。

在此次领导人会面之后,双方一度停滞或推迟的对话较快地得到了恢复,两国关系再次趋向改善。这为2017年两国关系趋稳向好创造了条件。

2017年中日关系出现的积极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海上争端形势有所趋缓。与2016年中日涉海摩擦一度大幅度上升的形势相比,两国在东海的态势相对平稳,尽管双方的博弈仍在持续,但双方行为都比较克制,未再险情迭出;两国围绕南海问题的摩擦则明显下降。

二是历史问题相对平静。2016年,不顾中国政府的事前警告,包括防卫大臣稻田朋美在内的多名日本内阁成员仍参拜了靖国神社。2017年情况有所改变,日本内阁仅在春祭时有一名大臣参拜靖国神社。安倍首相则连续4年未再参拜靖国神社(但仍以个人名义向靖国神社奉送了祭品)。

三是台湾问题上的摩擦较快得到了控制。2016年蔡英文上台后两岸关系趋向恶化,台湾问题给中日关系带来困扰的可能性上升。2017年初日本曾在台湾问题上采取某些小动作,但经中方严正交涉,日方做出承诺,行为有所收敛,未再在台湾问题上挑起新的事端。

四是经贸关系明显回暖。在2016年扭转多年持续下跌趋势的基础上,2017年年中日货物贸易额达到2972.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9.9%。其中,日本对华出口1328.6亿美元,增长16.7%。2017年,日本对华直接投资也扭转2012年以来连续下降的趋势,首次出现增长,达到32.6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3%。其中,日本对华制造业直接投资更是翻倍增长。此外,以自民党干事长二阶俊博参加2017年5月在北京举办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为标志,在半年多的时间里,安倍首相及日本政府对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的态度发生了很大转变 (日本经济、企业界对这一倡议则持更为积极的态度)。这为未来中日经贸合作的进一步加强带来了希望。

五是双方较好地保持与开展了对话。在2017年,中日两国自2014年年底以来陆续恢复、开展的政治、外交、安全、政党、议会、财政、金融、海洋事务等多种双边对话都得以举行(有些对话是两年来首次举行)。习近平主席、李克强总理与安倍晋三首相在国际场合的会面增加,双方多次在较好的气氛中举行了座谈。在座谈中,双方领导人不仅对两国关系的评价更为积极、正面,而且对进一步稳定改善两国关系、加强国际合作、促使中日关系早日回到健康稳定发展轨道达成了许多重要共识。

六是两国人文交流恢复发展,两国民众好感度出现改善趋势。2017年中国赴日游客达到约735.6万人次,再次刷新历史纪录。双方举办或进行的各种学术、民间论坛与互访明显增加,内容涉及经济、能源与环境、科技、教育、文化(包括媒体、音乐、电影、曲艺)、体育、青少年交流等各个方面。根据2017年12月第十三届“北京—东京论坛”进行的中日关系舆论调查,中国受访者对日本整体印象持“非常好”和“比较好”态度的比例为31.5%,比2016年的21.7%上升9.8个百分点;日本受访者对中国整体印象持“非常好”和“比较好”态度的比例为11.5%,比上年的8%上升3.5个百分点。人文交流促使中日双方都在重新发现与认识对方。

进入2018年后,两国关系基本保持了2017年发展的势头,气氛继续向好。日本领导人表示了更强烈的改善中日关系的愿望,明确提出希望在2018年推动两国关系向新阶段发展,使今年成为日中两国国民都能感受到日中关系大有改善的一年。虽然1月初发生了双方军舰进入钓鱼岛毗连区的摩擦,但并未改变两国稳定改善关系的气氛与进程。1月底日本外相河野太郎成功访华(据日方报道其主要任务是为实现两国领导人在今年进行互访铺路),给中日关系在2018年继续改善发展,回到正常发展轨道带来了更大的希望。


二、中日关系发生积极变化的动因


中日关系出现积极变化是由主客观多种因素决定的,其中双方的主观努力是最重要的因素。这些动因主要包括:

第一,在经过两国关系4年来的严重恶化和有限缓和之后,中日双方对两国“和则两利,斗则俱损”的历史经验教训有了更深刻的感受,都希望抓住两国邦交正常化45周年(2017年)和《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签订40周年(2018年)的契机进一步稳定改善关系。在此共识的基础上,双方举办各种各样的纪念交流活动,为改善关系创造了较好的舆论环境。其中,2017年8月,“纪念中日邦交正常化45周年中日大学生千人交流大会”在北京大学举行。同年9月,由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中国日本友好协会主办,中日两国各界人士300余人出席的中日邦交正常化45周年纪念招待会在北京举行。10月1日,安倍首相带部分阁员参加中国使馆国庆及邦交正常化45周年招待会。正是在这次招待会上,安倍首相明确提出了在2018年通过“三步走”恢复两国领导人互访的建议。

第二,为在2017年顺利召开中共十九大,成功举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与“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峰会,中国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稳定周边环境,其中也包括努力改善与发展中日关系。而从更深、更广的背景看,早在2015年中国就提出了要坚持“统筹维权和维稳两个大局”的原则,力求保持“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与“维护周边安全稳定”的平衡。2017年1月,中国发表《中国的亚太安全合作政策》白皮书,提出“2015年以来,中日关系总体延续2014年底形成的改善势头”,并将日本列入亚太地区主要国家行列之中。2017年10月,中共十九大的成功召开和提出新时代的中国外交政策,为继续稳定改善中日关系提供了新的、更强大的动力。

第三,2017年1月特朗普政权上台后,虽然中美两国在台湾与经贸问题上的摩擦逐步上升,但两国在亚太其他安全热点上的摩擦有所缓和,中美关系仍保持了基本稳定。与此同时,中美力量对比继续发生变化:中共十九大成功召开,提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目标、新纲领,国际影响进一步上升;美国却内政外交乱象连连,与盟国、伙伴国的关系麻烦不断。上述情况使日本开始对其近年来采取的经济上对华恶性竞争、安全上联美制华的政策有所反思,进行必要的调整。

第四,面对世界上“去全球化”思潮、民粹主义及贸易保护主义的发展,特别是面对新上台的特朗普政府强调“美国第一”、抛弃多边主义、宣布退出巴黎气候协议、对他国征收高额关税以施加经济压力的种种错误做法,在维护全球化、坚持贸易自由与多边主义、共同应对气候与环境变化等问题上,中日两国拥有重大共同利益,双方协调合作的愿望明显加强。

第五,在2017年朝核危机进一步升级、成为地区和平稳定最紧迫挑战的形势下,中日两国虽然在应对朝核危机的途径、手段上存在分歧,但在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和维护半岛和平稳定上拥有重大共同利益,双方都有开展合作的需求与愿望。此外,2017年以来日本已越来越多地出现了这样的声音:日本若希望、要求中国在解决朝核问题中发挥更大作用,就必须改善日中关系。

第六,面对2016年中日东海争端与海空摩擦的再次升温,为避免双方舰机频繁相遇发生突发事件,两国在东海都采取了一些预防与加强危机管控的实际行动,并明显加快了建立中日海空联络机制的接触与磋商。2017年12月,中日第八轮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就建立与启动双边海空联络机制取得积极进展。在南海方向,随着解决争端的努力,中日双方重返双边对话与多边磋商,南海争端的形势在2017年明显降温趋缓,在客观上为缓和中日双方的摩擦创造了条件。

第七,对于中日两国来说,推动改革、发展经济都是重大任务,而且两国经济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双方互补性强,合作潜力巨大。随着两国政治关系趋稳,世界经济回暖与恢复增长,以及中国加快经济转型,双方都更加重视经济合作可能给本国经济发展带来的机遇,开始探索新的经贸合作模式,寻求在第三方开展经济合作的可能性。这为双方加强经贸合作带来了新的强大动力。与两国政府相比,两国企业界积极性更高,是加强双方经贸合作的主要推动力。

此外,2014年以来双方对话交流逐步恢复的累积效应,以及两国长期执政的领导人对中日关系长远发展的更多关注,显然也对2017年以来两国关系的趋稳向好起到了促进作用。


三、中日关系仍然存在严重分歧与困难


虽然中日关系自2017年以来出现了难得的趋稳向好势头,但双方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两国间的分歧与矛盾仍然存在,两国关系尚未回到正常发展状态,要继续前行仍须克服重重障碍。

第一,中日之间的三大基本问题——历史问题、台湾问题、钓鱼岛争议将长期存在,彻底解决这三大问题的难度极大。即使是在中日关系的“蜜月期”(1972—1992年),历史问题也曾给两国关系带来过较大困扰。冷战结束后,双方在三大问题上的摩擦交替上升,对两国关系的发展形成了越来越大的阻力。中日之间围绕三大问题的摩擦加剧有着深刻的国际、国内背景,包括美对华政策的重大调整、美日同盟的持续强化、日本国内政治的总体保守化、台湾岛内“台独”势力的急剧发展、海洋及海洋权益的重要性的快速提升及各国海洋竞争的日益加剧等。而近年来东亚地区中日之间的权力转移则是更深刻的原因。面对此巨大变化,中日双方都不适应,而日本尤甚,对中国的超越充满了危机感,以至两国间的对立、摩擦一度直线上升。可以预言: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这三大问题,特别是台湾问题与东海争端仍将不时给中日关系带来较大的困扰,管控、处理好这三大摩擦点将是两国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第二,钓鱼岛危机爆发后,在冷战结束后中日之间逐渐发展起来的战略互疑,即日本流行的“中国军事威胁论”和中国对日本“走老路”“恢复军国主义”的担心,都达到了历史最高点。虽然这种相互威胁认知并不准确、客观,但却有着十分复杂的政治上、历史上和心理上的原因,并且因两国间接连发生危机事件而被迅速放大了。2017年中日两国民间好感度的有限改善远未达到使双方建立起互信的程度,战略互疑的严重存在仍是未来中日改善与发展关系的重大障碍。

第三,钓鱼岛危机爆发后,中日两国在战后于东海首次形成了军事对峙;而日本则走得更远,在新制定的国家安全保障战略和新出台的防卫大纲等文件中,均已明确把中国作为主要军事安全防范对象。近年来,日本在全力加强日美军事同盟的同时,已将军事防卫重心由东北转向西南,并不断加快其在西南诸岛的作战指挥体系建设和力量部署。历史经验表明,两国军事对峙一经形成将难以在短期内改变。中日关系若要继续改善发展,必须逐步减缓军事对峙态势,这将是十分艰巨的任务。

第四,中日爆发钓鱼岛危机的深刻教训之一是两国之间缺乏危机管控机制。在2014年达成的四点原则共识中,双方明确提出“建立危机管控机制,避免发生不测事态”。然而,三年多来,与东海争端的发展变化与风险积累相比,双方危机管控机制建设的进展明显缓慢、不足,与中美、日俄之间相比,中日之间的危机管控机制建设仍处于严重滞后的状态。

第五,在中日达成四项原则共识后双方对话逐步恢复,但某些因钓鱼岛危机爆发而停止的十分重要而关键的对话机制却至今仍未恢复,如中日高层经济对话(副总理级,2007年启动)、中日防务安全磋商(副部级,1997年启动)、中日东海磋商(2004年启动,曾于2008年取得重要进展,就东海问题达成原则共识)等;而两国领导人的会面也仍限于多边国际场合。近一段时间以来,虽然两国领导人在2018年开展正式对话的可能性上升,但人们仍可以明显感觉到在此问题上双方态度上的温差。

第六,2017年中日经贸合作在连续多年弱化之后出现了转折,但这一转折仍很脆弱,双方贸易额还远未恢复到2011年3449亿美元的历史最高水平。日本对华直接投资(实际到位金额)也远低于2012年73.8亿美元的峰值。此外,在加强地区自贸区建设方面,双方努力的方向与标准也有较大不同。

最后还应特别指出的是,虽然2017年以来日本各界对改善与发展中日关系采取了更为积极的态度,但与此同时安倍内阁仍不遗余力地推行所谓“自由开放的印太战略”,推动“日美澳印”战略安全合作,加强日美军事同盟,推动国内修宪以全面解禁集体自卫权。这清楚地表明,日本对华实行的仍然是两面下注的对冲战略,其对华政策的调整是有限的。在未来,这一对冲战略能否朝着逐步加强对华协调合作、减少对华防范制衡的方向发展,仍然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四、共同努力促使中日关系重返正常发展轨道


综上所述,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中日关系在2017年出现了难得的趋稳向好势头,进入2018年后又有一个良好的开端。但是,两国之间的重大分歧与战略互疑仍然存在,双方关系的改善与发展仍是初步的、脆弱的,东海争端的安全风险还在积累与增加之中。

在此形势下,要使中日关系保持过去一年来的改善、发展势头,继续前进,首要目标应是争取在2018年使其全面回到正常发展的轨道上来,基本做到:第一,两国间的分歧、摩擦与安全风险得到较好的管控;第二,双方的对话磋商机制、包括两国领导人之间的正式对话得以全面恢复;第三,在有共同利益的领域,双方的合作得以普遍恢复与开展。

为实现这一目标,既需要中日两国领导人的战略眼光、政治智慧与政治决断,又需要双方外交、安全、经济等各个部门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还需要两国的专家学者、各界人士、企业家、广大民众,一步一个脚印地在众多领域共同为之做出贡献。

2018年,双方应共同做出的具体努力主要包括:

第一,通过强有力的高层政治决断,迅速启动中日海空联络机制,并以此为新起点,把开展防务部门危机管控对话、建立防务部门热线、制订中日海空行为准则及重大军事行动相互通报机制等及早提上日程。只有建立起完善、有效的危机管控机制,中日双方才可能在海上争端长期存在的形势下,避免发生不测事态与突发事件,守住两国不冲突、不对抗的底线,切实稳定东海形势,并为双方恢复海上划界与共同开发磋商谈判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二,以启动海空联络机制为契机,重启中日防务安全对话,全面、稳步地恢复与加强两国防务交流。这方面的努力取得进展,不仅对于双方(中国人民解放军与日本自卫队)加强安全分歧与风险管控,推进信心、信任措施建设及广泛开展非传统安全合作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减缓以至改变双方在东海的军事对峙态势、减少两国的战略互疑将发挥重要作用。

第三,利用南海形势明显缓和之机,在国际法,特别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基础上,中日就海洋秩序、自由航行权、国际海洋法等议题开展对话,努力缩小分歧,增加共识。双方应争取首先就南海争端达成共识:日方支持中方提出,并得到东盟支持的解决南海争端、维护南海稳定的“双轨思路”,中方支持包括日本在内的有关各国共同维护南海海上通道的自由、通畅与安全。双方还应把近两年来双方已达成或有意开展的海洋领域的合作,包括海上搜救、防灾救灾、海洋生态和海洋环境保护、海运政策对话、海洋科技调查等,努力落到实处或推向前进。

第四,早日重启中日经济高层对话,进一步加强中日维护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合作,促进双方的经济改革与转型。其中最重要的是要保持两国经贸、投资合作的增长势头;加强双方新经济、新产业、新技术合作;通过两国企业在具体项目上的成功合作,将双方在“一带一路”建设上的合作意愿转化为中日经济、金融合作的新动力;共同推动中日韩三国自由贸易区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协议的谈判取得积极进展。

第五,在2017年两国人文交流呈现良好发展势头的基础上,加大对中日恢复邦交正常化、签订和平友好条约、发展长期睦邻友好合作关系的战略意义的宣传,进一步扩大与加强两国民间交流和公共外交,加强两国民众的相互了解和对对方国家的全面了解,逐步减少双方在相互认知上严重存在的各种误解,努力培育有利于中日关系健康稳定发展的民意与舆论环境。

第六,除继续加强海上争端管控外,双方要重点管控、处理好历史问题和台湾问题两大敏感问题,不要让这两个问题上的摩擦再次冒头,给两国关系的改善态势带来新的困扰。为此,日本政府谨言慎行,不搞小动作、不生大事端将至关重要。在历史问题与台湾问题上,双方共同维护四个政治文件确定的相关原则,是两国关系继续向前发展的根本保证。

第七,利用《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签订40周年之机,重启双方领导人的互访与正式对话。这将是两国关系恢复正常的最重要的标志。随互访成功启动,两国签订中日第五个政治文件的准备工作应及时提上日程。第五个政治文件须以两国现有四个政治文件为基础,并根据国际形势、两国国内形势及双方关系出现的重大变化,为中日关系的未来发展指明方向,推动中日关系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总之,在近期两国关系明显趋稳向好的形势下,如果上述共同努力能够取得实际进展,中日关系可望在2018年重回正常发展轨道。虽然这与两国关系重返健康稳定发展、特别是与两国实现“互为合作伙伴,互不构成威胁”“相互支持对方的和平发展”以及“实现和平共处、世代友好、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的崇高目标”仍有很大的距离,但这却是朝着正确方向迈出的重要而关键的一步。对于经历了长期危机和严重困扰的中日关系来说,这将是一个来之不易、充满了希望的新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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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中国国际战略评论2018(上)》,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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