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华:“地下铁路”与美国的激进主义传统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94 次 更新时间:2018-05-15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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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华  

二〇一六年,美国著名历史学家埃里克·方纳出版了《自由之路:“地下铁路”秘史》一书。在这本兼具学术价值和公共关怀的著作中,方纳利用新近发现的材料,全面而生动地讲述了纽约市地下铁路兴衰沉浮的故事,并进一步打破了美国大众文化中盛行的地下铁路神话,将地下铁路界定为一种松散的营救逃奴网络和一项跨越种族的自由事业。对于上述学术贡献,学者们已有论及。笔者感兴趣的则是另外一个问题:方纳为何要写作一本关于地下铁路的专著?

在本书的结尾部分,答案似乎浮出了水面。在这里,方纳回答了此前的学者们大都忽略的一个问题:当地下铁路完成了历史使命之后,曾经的“铁道员”们过上了什么样的生活?方纳指出,他们中的不少人继续在为自由的事业而奋斗。在内战中,他们组织黑人军队、救助刚刚被解放的黑人;在重建时期,他们参与反对种族隔离的斗争,捍卫黑人的政治权利,帮助黑人建立学校和教堂。还有些人参与保护印第安人权利,推动妇女参与政治生活。

在描述这些人物时,方纳虽措辞精炼,着墨不多,但笔端所至,总有一种敬意和温情隐然流出。细察此书,我们不难发现,这种对废奴主义者的正面态度贯穿始终。这种态度的背后,则是方纳写作此书的深层问题意识:如何评价以废奴主义者为代表的激进主义对美国历史的影响?

作为美国历史上最重要的激进改革群体之一,废奴主义者的形象一直沉沉浮浮。在内战前,大部分北部人士都将废奴主义者视为偏执的狂热分子。内战结束时,胜利的北方人开始拥抱废奴主义者,渴望“分享废奴主义者这一代人的荣光”。十九世纪末以来,随着美国种族关系的演变,学者们开始重新研究内战起源,废奴主义者的光辉形象则遭到质疑。新兴的修正主义学派认为,内战之所以发生,主要是因为十九世纪五十年代的那批愚蠢的政治家无力应对当时的政治危机,而一直进行狂热煽动的废奴主义者是这场危机的罪魁祸首之一。以查尔斯·比尔德为代表的一批进步主义史家则认为,内战是南部的种植园主与北部的资本家之间斗争的必然结果,废奴主义者是帮助北部资本家征服南部的帮凶。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后期开始,废奴主义者的形象开始好转。略有讽刺意味的是,率先为废奴主义者擦掉污点的却是宣称美国历史中从未有过严重冲突的共识学派。共识学派的旗手之一理查德·霍夫斯塔特指出,政治废奴主义者的政治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奴隶制问题进入美国政治的核心。但是,霍夫斯塔特对加里森派废奴主义者的评价不高,认为他们异常狂热,哗众取宠,给废奴运动带来极大的损害,对美国政治影响甚微。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废奴运动研究迎来了第一个高潮期。受黑人民权运动和新左派思想的影响,很多历史学家开始研究黑人对废奴运动的贡献,并试图揭示白人废奴主义者的种族观念,打破内战前美国史研究中的白人中心主义现象。这一时期的废奴运动研究有一个共同特点,即普遍赞扬加里森的道德绝对主义,批评政治废奴主义者背叛了废奴运动的原则,降低了废奴运动的革命性和道德性。这种研究取向强化了加里森派废奴主义者作为道德勇士的英雄形象,但是也造成了一个负面后果:将政治废奴主义者与加里森派道德废奴主义者完全对立起来,忽视政治废奴主义的贡献,废奴运动被定义为一场与政治毫无关系的道德改革运动。与此同时,在内战前政治史研究领域,“新政治史”学派异军独起。这批学者认为,内战前美国政党演变的关键因素不是奴隶制问题,而是种族和文化。废奴主义者成为这两种研究取向的“牺牲品”,沦为内战前政治史上的“失踪者”。

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以来,在废奴运动研究领域中,陆续有学者试图打破废奴运动研究中的“加里森中心主义”,为政治废奴主义者“正名”。方纳这位政治史研究领域的大家,也开始发掘废奴运动的政治影响。在二〇一〇年出版的《林肯与美国奴隶制》一书中,方纳已经将废奴主义者视为到内战前政治史的关键角色。他认为,废奴主义者虽然处于社会的边缘,但是他们通过不断宣称其反奴隶制理念,将反奴隶制的道德情感注入美国社会的公众意见之中,最终对林肯这样的处于政党体系内部的政治家产生了影响,使内战前的美国政治向反奴隶制的方向发生转变。方纳此书的关注焦点并不是废奴运动,但是因为其采用了全新的视野来研究政治史——“在扩展的公共领域中塑造公众意见”,使得他可以打破将政治废奴主义者与加里森派道德废奴主义者二元对立的传统解释,更深刻、全面地揭示废奴主义者对政治的影响。

在本书中,方纳利用地下铁路这一题材,更为集中地分析了废奴运动对内战前美国政治的影响。方纳指出,从十九世纪三十年代起,废奴主义者就一再利用逃奴所引发的法律和社会争议,来打破美国公共领域和高层政治对奴隶制问题的封锁,一步步将奴隶制问题推向美国政治辩论的中心,迫使美国的公众和政治家直面奴隶制问题。对于此论述的前提,即奴隶制为何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会被全国性的公共领域和政治辩论所屏蔽,方纳只是将其作为背景性知识简单略过。但我们还有必要给出更详尽的解释,以便于理解方纳的整体论述思路。

一八二〇年,在密苏里地区是以蓄奴州还是自由州加入联邦问题上,美国南北双方产生了极端分裂。美国的政治精英们首次意识到奴隶制可能会毁灭联邦。已经暮年的托马斯·杰斐逊曾这样忧心忡忡地写道:“这个重大问题,就像深夜中的火警铃声,使我惊醒且充满恐惧。我立刻意识到,这就是联邦的丧钟⋯⋯我很遗憾自己将带着这样的信念死去:一七七六年革命一代的自我牺牲是没有价值的,(联邦)将被他们后代的愚蠢、低劣的激情所推翻;唯一让我感到欣慰的是,我活不到为这个悲惨结局而哭泣的那一天了。”

密苏里危机以来,因意识到奴隶制的巨大危险性,美国的政治精英对其采取了“去政治化”的政策,即避免就奴隶制问题展开政治争辩,一旦奴隶制问题引发争议,立即以最快的速度搁置争议。这套策略还有深厚的“民意基础”。因受根深蒂固的种族观念的影响,北部自由州的大部分白人民众并不关注黑人的自由问题,他们不仅担心奴隶制问题引发的争议可能导致联邦解体,也担心一旦奴隶解放,黑白两个种族之间将爆发严重的冲突,所以他们反对一切激进的废奴观念,希望奴隶制问题维持现状。到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在普通白人民众和两大政党的“合谋”之下,奴隶制作为一个异常危险的话题,被彻底排除在公共领域和政治辩论之外。

因此,激进运动兴起之后,立即遭到了普通民众和政治国家权力的双重“镇压”。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北部州的暴民团伙多次破坏废奴主义者的集会,砸掉他们的印刷机。一八三六年五月,联邦国会众议院所谓的“钳口律”(gagrule):搁置一切与奴隶制问题或废奴有任何关系的请愿书或文件,禁止议员在国会中讨论任何与奴隶制问题或废奴有关的提案。尽管面临种种压力,废奴主义者还是在试图发起与奴隶制有关的公共辩论,以宣传废奴思想,推动北部州的普通民众和政治精英着手解决奴隶制问题。而持续不断的逃奴问题,恰好给废奴主义者提供了一个砸开奴隶制问题封锁链的工具。正如方纳所言,“逃奴问题代表了奴隶制反抗的重要性,它无时不在叩击着政治的核心诉求”。

从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到内战爆发前,美国的地下铁路组织一直在用当时的法律体系为逃奴辩护。与地下铁路这种“非法”的营救手段相比,废奴主义者通过法庭辩护所直接营救的逃奴要少得多。因此,以往的地下铁路研究者往往并不关注废奴主义者如何“合法”地救助逃奴。方纳则敏锐地意识到,法庭辩论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是否能为作为被告的黑人赢得自由,更在于它会“把地方法庭变成政治辩论的战场,让奴隶制成为争论的焦点”。

逃奴案的核心是所谓的逃奴的身份和权利问题。在北部自由州的法律体系中,人不被视为一种财产,享有包括人身自由权在内的普通法意义上的“个人的绝对权利”。但是在南部蓄奴州,奴隶被视为人口动产,他们所拥有的一切权利都从属于主人,没有任何“个人的绝对权利”。那么,一个奴隶从蓄奴州跑到自由州之后,他该适用于哪种法律体系?他是否应该享有基本的人身权利?只要奴隶制继续存在,这些问题所引发的争议就不会结束。

南部蓄奴州试图利用联邦政府的力量来解决这一问题。联邦宪法中的逃奴条款从根本上确保了奴隶主抓捕逃奴的权利。一七九三年联邦《逃奴法》明确承认了奴隶制的“治外法权”,它不仅没有赋予所谓的逃奴自我辩护的权利、要求律师辩护的权利和陪审团裁决的权利,还明确指出只有原告的证词才能作为证据。这意味着在有关逃奴的诉讼案中,作为被告的逃奴几乎处于失语状态,得不到基本的法律保护。这个巨大的法律漏洞使北部州的自由黑人陷入险境。因为奴隶贩子只需要买通无良的法官,就可以堂而皇之地给拐卖披上合法外衣。

为了保护自由黑人免遭拐卖,北部州议会在十九世纪上半期先后通过了一系列人身自由法(personal liberty laws),保护所谓的逃奴和自由黑人享有基本的人身自由权,包括人身保护令、陪审团审判、上诉权、保释令等。这些法律成为废奴主义者为逃奴辩护的基本法律工具。方纳在书中描写了多起逃奴案,生动地展示了废奴主义者及其合作者如何巧妙地利用这些法律为逃奴赢得自由。一旦逃奴已经落入到奴隶主或其代理人手中,废奴主义者会立即向当地的法官申请人身保护令,要求该逃奴上法庭受审,并要求由陪审团来裁判逃奴的实际身份。在法庭辩论陷入僵局时,废奴主义者经常会筹集资金,为逃奴申请保释。当地方法院做出不利于逃奴的判决后,废奴主义者往往会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在有些时候,不断地上诉会使奴隶主付出极大的代价,迫使其放弃诉讼,与废奴主义者达成和解——将奴隶卖给废奴主义者。

尽管取得过不少重要的胜利,但是总体而言,废奴主义者面临的司法环境是极为不利的。一八四二年“普利格诉宾夕法尼亚”案中,联邦最高法院实际上是否定了北部州人身自由法的合宪性,给废奴主义者的司法援助带来了巨大的障碍。更严重的挑战来自一八五〇年联邦《逃奴法案》。该法不仅完全否定了北部州的人身自由法,剥夺了逃奴的基本人身权利,还利用联邦政府的权力,在逃奴的追捕、审判和押送环节为奴隶主提供全方面的支持,甚至规定联邦法警可以要求路人协助抓捕逃奴。该法律还具有追溯效力,即便在北部州生活多年的逃奴,依然在逃奴法适用范围之内。

在人身自由法受限的情况下,说服法官执行“自由原则”成为废奴主义者在十九世纪五十年代使用得最为得心应手的工具。“自由原则”认为,奴隶制是地方性法律的产物,即任何奴隶,只要不是逃奴,从他踏上自由州土地的那一刻起,就自动获得了自由身份。该原则可以上诉到英格兰的萨默塞特案,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被一些北部州的政治家所采纳。据纽约州警戒会记载,仅在一八五三年一年,他们通过自由原则解救的奴隶就有三十八人。

废奴主义者通过法庭辩护所营救的逃奴的数量是有限的,但是每一起法庭辩护,其实都是一场关于奴隶制问题的政治辩论。在有关人身自由法的辩论中,废奴主义者将联邦权与州权之争推向了政治舞台的中心。他们在不断拷问北部的法官和政治精英,蓄奴州的法律在多大程度上可以适用于北部自由州?联邦政府与奴隶制有何关系?如果代表奴隶制利益的联邦政府侵犯了北部州公民的基本权利,应该如何应对?这些问题无一不在撕裂南北双方在奴隶制问题上所达成的“沉默妥协”,将奴隶制给美国政治体制所造成的巨大冲突直接展示给美国民众。而且,与其他由奴隶制所引发的政治辩论相比,逃奴案具有更加独特的意义:它充分地展示了南部州权主义的悖论。南部蓄奴州一再鼓吹州权原则,宣传奴隶制是南部的“内部体制”,不受任何外来力量的侵犯,但是,南部蓄奴州却一再要求国家采取强硬措施来抓捕所谓的逃奴,甚至不惜侵犯北部自由州公民的基本权利,而北部自由州则在努力否决联邦法律。这其实揭示了南部州权主义的实质——它只是毫不妥协地捍卫以奴隶制为基础的地方利益,而非对所谓的“伟大的地方主义原则”的坚守。而关于“自由原则”的讨论,则是在提醒北部州民众,我们的一切政治原则都是建立在自由体制之上的,而非奴隶制。正如在一八五三年发生的莱蒙案中,卡尔弗为奴隶做辩护时发出的那句质问:“纽约州到底有没有奴隶制?”这些辩论其实是在构建一种自由与奴役势不两立的话语,从根本上否定奴隶制的价值。所有这些政治辩论,都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奴隶制问题的政治可能性,使受困于现实利益考量的政治精英意识到奴隶制问题是不可能被遮蔽的,必须要寻求解决之道。

逃奴案的政治意义和影响还远不止于此。从方纳的描述中可知,每一场重要的逃奴案,其实就是废奴主义者导演的一出反奴隶制宣传剧。这出戏会同时在两个舞台上演。法庭自然是其中的一个舞台,这里上演的是关于奴隶制问题的法律和政治辩论。另一个舞台则在法庭之外。逃奴案发生期间,废奴主义者会组织各种群体活动。“示威活动是每次逃奴案审理都要出现的戏码”,要求释放逃奴的签名请愿集会也时有发生。废奴主义者的报纸还会大肆报道案件的细节,宣扬奴隶制对自由州公民权利的侵犯。这些宣传活动使逃奴案立刻成为当地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进而使奴隶制问题进入公共辩论之中。而且,失败的逃奴辩护案,也印证了废奴主义者的主张:奴隶制势力的魔爪已经伸到了北方,奴隶制已经威胁到美国人民所珍视的公民自由。

在逃奴案之外,废奴主义者还采取了其他措施来引发公众关注,拓展奴隶制问题的公共讨论空间。用逃奴自传等方式将逃奴们奔向自由的历程渲染成传奇般的故事,以此来刻画奴隶制的残酷和逃奴非凡的勇气,赢得民众对废奴事业的同情和支持,是废奴主义者最重用的策略。此外,废奴主义者还大力渲染黑人在加拿大生活之“美好”。在他们的笔下,加拿大的黑人自给自足、积极向上,充满“进取心”,且享有很多政治权利;与之相比,美国国内的黑人则是一贫如洗、绝望无助,毫无政治权利可言。自革命时期起,美国人就一直宣称革命是为了反抗英国的暴政,捍卫美利坚人的自由,美利坚是人类自由的避难所。而如今,黑人在美国所享有的自由竟然还比不上英国君主制治下的加拿大。这似乎证实了废奴主义者对奴隶制的批判:奴隶制已经侵犯了美国人引以为傲的自由精神,玷污了美国共和制度的神圣性,使美国人背弃了美国革命的伟大原则。

废奴主义者虽然在思想方面颇为激进,但他们并不是目空一切的极端狂热分子,而是在美国的民主政治框架之内活动。尽管在十九世纪五十年代,纽约上州和波士顿地区曾出现过一些暴力营救逃奴事件,但总体而言,废奴主义者一直在采用和平的手段来运营地下铁路。废奴主义者大多采用召集公众集会、印发出版物等公开方式来募集资金,并试图引导和教育公众,让他们意识到奴隶制的罪恶。大多数时候,逃奴是自动找上门的,废奴主义者只是为他们提供藏身之所,保护他们安全抵达目的地。废奴主义者偶尔也会主动出击,鼓动和帮助奴隶逃走。在这种情形下,废奴主义者也甚少与奴隶主发生正面冲突,而一旦事情“败露”,废奴主义者往往采用赎买的方式为奴隶争取自由。而且,即便是最激进的加里森派废奴主义者,也并非都是死守激进废奴原则、坚决反对与政治体系合作的理想主义者,而是积极地与同情废奴事业的律师和法官合作,充分利用北部州的法律来营救逃奴。

总之,在方纳看来,废奴主义者既不是对政治一无所知的狂热分子,也不是拒绝一切政治活动的极端理想主义者,而是为了废奴这一激进的改革而不断推动政治变革的勇士。在内战前三十年中,废奴主义者利用逃奴事件和逃奴案,一再把奴隶制所造成的法律与良知、秩序与正义的矛盾展现在北部州的公众面前,揭开了国家权力和社会大众为奴隶制问题所设置的“封印”,推动奴隶制问题逐渐进入全国性公共领域和政治辩论的中心,并将反奴隶制的道德原则注入公众意见之中,为反奴隶制政治力量的兴起提供了社会和政治语境。如方纳所言:“废奴主义运动比其他任何运动都更能展现美国是如何做到激进变革的。”

如果将对地下铁路的研究纳入方纳本人的学术脉络中,我们可以更加深刻地理解此书的“言外之意”。在其整个学术生涯中,方纳一直都在致力于发掘激进主义传统对美国历史的积极影响。长期以来,美国历史学家都将激进派视为共和党内的异类,认为他们对共和党的兴起帮助甚小,而且时常将共和党推入困境。但是方纳在其成名作《自由土地,自由劳动,自由人:内战前共和党的意识形态》中重新发掘了激进共和党人的积极意义。他认为激进派将反奴隶制的道德带入到共和党,使奴隶制问题一直处于政治的前沿,并凭借出色的宣传技巧为共和党的兴起立下汗马功劳。潘恩虽然在美国革命中影响巨大,但因其思想激进且支持法国革命,故而一直被美国传统历史学排除在建国之父的行列之外。在《汤姆·潘恩与革命时期的美国》一书中,方纳探究了潘恩思想与欧洲政治和殖民地中下层民众的关系,认为潘恩不仅推动了殖民地脱离英国,还为独立后的美国社会的民主化提供了思想基础。在被誉为重建领域“圣经”的《重建:美利坚未完成的革命,一八六三至一八七七》一书中,方纳展示了南部黑人在重建时期为争取政治权利和经济自立所做的种种抗争,揭示了黑人的抗争话语与美国政治传统之间的关联,指出重建为黑人在二十世纪争取权利提供了思想资源。在《美国自由的故事》一书中,方纳则将废奴主义者、女权主义者、劳工运动者、共产主义者、黑人激进主义者、同性恋权利运动者等所有的激进主义者都纳入美国历史的叙事之中,认为他们拓展了美国自由的内涵。

二〇一六年春季,方纳结束了他在哥伦比亚大学的教学生涯。他所教授的最后一门课名为“美国的激进传统”,这是他在过去很多年中坚持的一门课,主要讲授美国历史上的激进主义运动的理念、策略、优势、弱点以及各种运动之间的关联。在最后一次课上,方纳发表了题为《在奥巴马时代讲授美国激进主义的历史》的演讲,毫不掩饰地谈论了对美国激进主义传统的看法。方纳指出,激进主义是美国历史的持久性特征,是推动美国政治变革的重要力量;激进主义者源自美国的文化,使用美国的语言,“并信奉我们某些最深处的价值观”;美国历史上的最令人赞叹的成就,在很大程度上都是激进主义的产物,美国人当前关于自由、平等和公民权的很多理念都是美国的激进派率先提出来的。在这次演讲的结尾,方纳再次引用马克斯·韦伯的话来为激进主义正名:“在这个世界上,若非人们再接再厉地追求不可能的事,那些可能的事也无法达成。”

(《自由之路:“地下铁路”秘史》,[美]埃里克·方纳著,焦姣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二〇一七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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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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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读书》2018年5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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