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晨:网络募捐的背景、问题和对策

——网络募捐乱象重重,监管要跟上来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51 次 更新时间:2018-04-19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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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晨  


近日,媒体报道称,河南省周口市一对夫妻以3岁女儿患疾病为由发起网络募捐,这对夫妻拿到捐款后并未及时送孩子就医,而是在当地相关部门督促下才送孩子去医院。目前,警方正在调查夫妇是否涉嫌利用女儿诈捐。此事再度引发社会对网络募捐的关注。


随着“互联网+慈善”的兴起,网络募捐和网络众筹正在深入普通人的生活,这让一些无法支付医药费的困难家庭,能够得到社会的帮助,从而有效缓解“因病致贫”的困境。


然而,网络募捐的快速发展与监督管理的相对滞后,以及募捐平台核查能力和约束机制的匮乏,导致被救济的一方容易将钱挪移、变用或私吞,甚至变相“用爱心捞钱”,这不仅让网络募捐陷入被质疑的境地,整个社会的慈善信任感也受到严重影响。


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有人说要加强诚信教育,但教育本身并不足以彻底根除“道德风险”,也不足以从根本上呵护爱心;也有人说要加强事前预防,即平台要做好审核与监督,但平台本身也面临着被监督的问题;还有人说要加强事后救济,比如一旦存在挪用或诈捐情形,捐款者可要求索回善款,这相当于赋予捐款者以“后悔权”,这无疑能够产生约束作用,然而,只要发生此类行为,其实社会的信任就已经遭受损害,再修复起来就相当困难,仅靠“后悔权”可能还不够。


所以,无论是诚信教育,还是事前的预防以及事后的救济,都有一定的作用,但仍需从法律和制度层面做出全面制约。首先,网络募捐要保证公开与透明,这里的公开透明,不只体现在发布信息与评论反馈层面,更体现在对于善款去向详细的追踪上。换句话说,要保证每一笔资金用在实处,要保证每一笔善款都能被追溯,只有这样,才能防范各种风险的出现。


其次,要强化平台责任。在很多骗捐甚至诈捐的案例里,人们的关注点往往都放在了募捐者本身的道德素质上,而忽视了平台在其中应该承担的责任。既然平台要从募捐款中收取一定的手续费,那就要为募捐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也要为善款能够得到善用负责到底。否则,平台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最后,在顶层设计上,也需对网络募捐做出全面的规范。这方面,既需要厘清募捐中各主体的相关责任,比如募捐者一旦存在信息造假,平台如果存在管理疏忽,都要追究相应责任。同时,也不妨考虑从法律层面确认捐款者的“后悔权”——任何捐款,只要存在诈捐等情形,捐款者都有权索要回自己的善款。


网络募捐本是体现民间互济的最好场景,但如果任由挪用、私吞甚至骗捐、诈捐等行为的泛滥,这一新型募捐模式恐怕难以持久。


作者系高校教师,特此感谢张凯阳对本文的修改和帮助。


原载《新快报》评论版,2018-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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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川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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